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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j Pejic 安德烈·皮吉斯 (Andrej Pejic) 出生于波黑共和国,9岁全家迁往澳大利亚,从此在墨尔本Broadmeadows读书长大。09年安德烈·皮吉斯 (Andrej Pejic) 被模特星探挖掘,从此开始模特事业。安德烈·皮吉斯 (Andrej Pejic) 2010年2月签约Storm模特经纪公司。
现居住地:澳大利亚墨尔本
头发颜色:金色
眼睛颜色:蓝色
坏*惯:把骨关节弄响
圈内好友:Lea T、David Chiang(蒋大卫,台湾人加拿大长大)
最喜欢的东西:糖果、PVC、皮草、辣椒和巧克力、生活、旅行、欧洲、亚州、1980年代的新浪漫主义、艺术、打扮、生物、Pete Burn的嘴唇、音乐节、时尚,还有《Pages》杂志。
最讨厌的东西:看起来像牛仔裤的紧身裤、势利鬼、经济衰退而且资本主义变得很烂、考试,还有空泛的承诺。
最喜欢的模特:Naomi Campbell、Paul Boche、Caroline Cossey’ Tula
心中的英雄:马克思和乔治男孩(社会主义情节很重)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Skins》《Will & Grace》《Saturday Night Live》《Summer Heights High》《Ben 10》
最喜欢的消磨时间方式:阅读
最喜欢的音乐:Electro music、Lady gaga
最喜欢的书籍:《Revolution Betrayed》《 Anna Karenina》《 My Sister's Keeper 》
最喜欢的电影:《The Edukators》《Kill Bill》《The Devil Wears Prada》《Heroe》
最喜欢的品牌:目前是Burberry和Supre。
喜欢的女装品牌:Sean John Calvin Klein圣约翰卡尔文克莱恩、Donna Karan唐娜凯伦、Valentino华伦天奴、YSL圣罗兰、Chanel香奈儿和Ferragamo
欣赏的美人: 女人:歌手Amanda Lear、模特Kate Moss、Erin O’Connor还有Gemma Ward和变性模特Caroline Cossey
男人:演员Jonathan Rhys Meyers,Jude Law,Johnny De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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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皮吉斯 (Andrej Pejic) 有一个昵称叫“Sexy”,他说:“摄影师们喜欢我,大概是因为我的长发吧!”
翘臀、窄腿、铅笔……当下流行的牛仔裤款式是很多年轻人的心仪之选,谁能想到在100多年前,牛仔裤仅仅是矿工们钟爱的工作服。当时,牛仔裤给人牢固、粗犷且精神抖擞的感觉,非常适合工作时穿着。
提到牛仔裤就不能不提到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他所创立的利维公司(Levi`s)在1853年生产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19世纪60年代, “Jeans”被利维公司正式采用 ,在这之前人们把它称之为齐腰工装裤(Waist High Over all)。
回首百年前的牛仔裤结实耐穿是其迅速走红的原因,而现在对于服装的追求远不止于此,所以,牛仔裤也跟随着潮流的脉搏开始加入性感、妖娆、时尚的元素。今天的牛仔裤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19世纪50年代: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
19世纪80年代:牛仔裤在那个年代更多是工作的时候穿着,当时的牛仔裤也叫工装裤。一般以背带的款式居多,款式和颜色都非常单一。
20世纪30年代:好莱坞的明星开始钟情于穿着牛仔裤,随后掀起了一场牛仔裤的风潮。紧身裤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款式,条纹牛仔裤渐渐取代单一颜色的牛仔裤。
20世纪50年代:机车夹克搭配牛仔裤是那个年代非常潮流的装束,戴上青蛙墨镜,骑上轰鸣的哈雷,不需要进入好莱坞,你就是路上的大明星。
20世纪80年代:那个年代,喇叭口是牛仔裤版型中非常流行的款式,受到很多年轻人的追捧。一件风衣、一条喇叭裤、一双大头皮鞋走在当时的大街上绝对是拉风的装束。
有一天,有个女人到我们店里要买牛仔裤。
她左挑由挑,试了很多条,终于挑了一条。
于是拿到我的面前说:“要横口袋改斜口袋,裤链改裤钮,前面多加2个褶子。”
如果是我自己穿,我不*惯,但是顾客至上,她要怎么改就怎么改。
裤子改好之后,发觉它已经变成西装裤。我包好后拿给她,但是她居然…说她从来没想过要买,只不过想告诉我,一条裤子的样子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倒无所谓,这条牛仔裤却哭得很伤心,它问我:“那个女人为什么不要它?它有什么错?”
我对牛仔裤说:“人家要的是西装裤,无论你怎么改,你的质料始终是牛仔布,人家是不会要的。”
我想这条牛仔裤你是不会穿的,不过你可以把它拿回家去当抹布,没事你就踩踩它,至少可以擦干净你的鞋底,如果你嫌它脏,可以把它扔进垃圾堆。
—————摘自《君子好逑》
不过才成立2年时间,男女装加起来也没有10个系列,然而英伦设计师J.W. Anderson就像只潜力股一样不断创造佳绩。由一开始做男装被《Dazed & Confused》发掘,却意外获得了女粉丝的喜欢,于是开展女装设计不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引领时尚的英国IT Girl,像Alexa Chung、Anya Ziourova无不对他喜爱有加。
这位有着演员般俊美长相的男设计师,脑子里想的却是叛逆之事,他的基本主张之一是“我们没有必要非让年轻人荒诞的理想主义在**的世俗现实中坍塌”。这听起来相当朋克的情怀,就像20年前的英国时尚教母Vivienne Westwood,却并未被狂暴表达,而是用一种优雅的叛逆来向社会宣战。在他说设计的服装中,常有着“阳刚/阴柔”的对话,在过去几季中,Anderson已经在他男装中使用了这种理念,肯定有很多好心人告诉他“你做女装会更好”。
但是这些劝告对于J.W. Anderson来说就是狗屁。他对于男装有着完全不同于常人的理解,和Jean Paul Gaultier一样,他也认为男性有权利表达并且善用自己的脆弱。
不出意料,Anderson在2013春夏系列之中依旧坚持着这种反中性化的中性化矛盾理念,在一片善意劝诫之中果断坚持自己的美学实在是难能可贵——男装中闻所未闻的莱卡紧身裤,针织锥形裤,亮片超短裤,包绑头巾,透视蕾丝刺绣套装,松糕楔形鞋;以及异常男性化的、解构版本的拉绒夹克外套、悬垂甩腿裤剪裁的西装长裤以及与怪诞卡通刺绣搭配的正装剪裁的条纹西装长裤——系列的思路看起来就像是在讨论女性时装轮廓展现男性肌肉与力量的可能,而你不得不承认,那些针织长裤和拉绒面料长裤勾勒出的大腿肌肉线条就像禁果一样诱人。
对于欧洲大陆的同僚而言,J.W.或许不会被广泛接受,但是这里是伦敦,只有极端的叛逆和守旧能脱颖而出。热爱伦敦时装风格的人会追随J.W.Anderson,因为他就是成衣界新堂吉诃德。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