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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
chapter 1
我想告别
在某个安静的夜里
让手腕溅出鲜艳的花儿
或者从顶楼越下拥抱整个城市
那样
应该会有人为我咏唱不灭的挽歌
我不必再面对无数欲望
犹豫不决
颠簸苟活
chapter 2
总是有一些人在身边走走停停
我留下一些人就会失去一些人
不能两全其美
痛的只有我自己
我不说出来
我长成害怕得到害怕失去的模样
都是拜生活所赐
有时感觉温暖满满
有时感觉孤独好宽
我始终得不到的是安全感
chapter 3
我一不小心就会红了眼眶
拼命深呼吸
泪水终于回流
可是我所有的一切都被泪水溺死
我一个人走在夜路上
听到有女人的高跟鞋掌钉笃笃的声响
那是我想要的姿态
可是这个冬天之前
我超支了太多温暖
现在寒冷侵袭
我能不能熬到明年春天
chapter 4
我告诉自己
感情这回事儿
得过且过就好
不必当真
可是你知道不知道
女人就是会一往情深
就是会为了她爱的人奉献一生啊
我桀骜不驯
只是不想亲*太多人
即使我得到所有人心疼
没有你的空城我怎么能够安生
chapter 5
我拿着刀拥抱不了他
我放下刀保护不了他
我不记得这是哪里的一句话了
可是我宁愿拿着刀护你周全
我说我希望很多人喜欢你
我说祝你幸福
转身的那一刻
却感不到疼痛了
心
死了
chapter 6
我看到山楂树之恋里有一句感人的告白
今生今世无论年华老去
无论天涯海角
我都会深深爱着你不让你孤单寂寞
你有一天也会对一个女孩说这句话
可惜她不是我
chapter 7
在这钢筋铁骨的城市
思绪在寒风中挣扎
凝凝噎噎的不是我的笑忘歌
冬天快乐
我不快乐
还是要抹干泪水
笑对所有人
我只敢在夜里哭
chapter 8
用一颗心换你不爱
用一辈子送你离开
岂能因为声音小而不呐喊
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离开。——徐志摩.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然而我想着,却不是每个人的一生一世,都能有幸遇上那些最为纯澈和执着的“三年五载”—-张爱玲
我们不能轻易发誓,因为没有太多的能力。不能任意付出,因为伤害太大。我们被困在这个时代,被困在自己的牢笼里。只能看着一块狭小的天空,发呆。 慢慢的,我开始*惯于不再做梦。
不相信世界就是这样,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
你若成歌我做念想,漫漫罗旖夺目恍不过曾经妙年华,流年素染染不尽旧忆怯步笑靥间,云中的花静静等待,等出了一场地老天荒。
倾听你的心事,仿佛可以触到大片温柔的景致,我立在中央,无法抬头仰望。就这样,有一天,或许沉默也不会再有可以躲藏的土壤。
双脚踏混了过往的风,以及难明下落的晨昏。把草地看成废墟,把白鞋看成云朵,把蓝天看成海洋。我们的道路纯净得没有灰尘,我们的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只有不停地走,除了你,我一无所想。
他们把你遗留在生命的某一角落了,不断的有人进入或者离开,你没有办法让他们随着你的生活继续前行,也没有办法陪他们一起驻留在某段时光。那么,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你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地握手言和。
我跋山涉水来寻你,却不想在你的屋门前看到一座长满杂草的墓碑,坚硬的石碑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刻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你心里已经死了这么久,这么久。
只是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来没有遗憾没有风险,那么只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我很喜欢和满足现在的生活就够了。我知道,我的*凡的生活在继续。就像,即使是长在井底的树,也会永远接*更蔚蓝的世界。然后,内心充满欣喜。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我是你朝圣路上虔诚且卑微的信徒,路过你的眼,即走完我一生。
在人生的路途上,便是不断地相送与相别;于是,在人生的客栈里,永远扮演一位匆匆的过客,来不及留恋和回味,就像来不及在流星消失前许一个愿。
你希望我们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如果,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谁都沒有走散,都还安守承诺在原地守候;如果我们不曾互相猜忌,更沒有残忍玓被流年抛却,那么再不见後是否可以坦然一笑,说声你过的好吗;如果我们相亲相爱的边走边爱,沒有谎言伤害猜忌,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走到天涯海角,见证海枯石烂。
夏木说,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就做了这壮大与你看,你说再热闹也最终是离散,我便做了这一生与你看
好多年了,你一直在我的伤口中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你.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任你一一告别.世间事,除了生死,那一桩不是闲事.
时光还在永不停歇的穿梭着,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里,总有一种怀念永远镌刻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在这段说不清道不明感觉的路上,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与自己最虚荣最美丽的时候告别,不再为容言禁锢,像苍老一样希望,像青春一样绝望.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有几分关注就有几分痴迷眷恋,浮华彷徨不过是南柯一梦,而我要的,不过是一线阳光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多少回忆在日子匆忙中渐渐淡忘,曾经约定过一起去看海角天光。我们伤感着日子悠长,却忘了,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昨日时光。
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自己,站在镜子面前,你笑她笑,你哭她哭。世界上最不懂你的人,还是你自己。当你举起右手,她却举起左手。
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无法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救药的喜欢、不可避免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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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玻璃【小狸】,易碎易破的玻璃,我愛這個名字,透明且美麗,堅固且脆弱-
不太乖,愛搗蛋,有點懶,愛耍賴-
我是雙魚座,兩條魚的守候,兩種不同的地域,我是夜貓子,愛俱樂部,我是完美狂,愛打扮愛購物愛連衣裙愛高跟愛蕾絲,我是個怪人,嚮往*淡卻不甘*凡,喜愛恐怖的電影和哥特,我是歐美控,愛英語愛熱潮愛尖端愛另類爱时尚-
我是個小情緒,有個臭脾氣很爛的性格-
我是個夜貓子,喜愛夜晚出門,沒有盛裝的晚會沒有古典的音樂,因為我喜歡這美麗的霓虹燈,喜歡黑夜裡看不清事物的朦朧,喜歡沒有太陽的黑影下流出的光芒,不慌也不急-
我是個空想主義者,我內心的深處有數不完的夢想以及構思,所以我也是個有心無力的幻想者-
我是個*凡的人卻不甘*凡的生活
我是個奇怪的人,因此我的所作所為也許是莫名其妙的也許是過分惹火的-
我是個虔誠的信仰者,雖然我不是基督教,但我信仰上帝,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我就只剩下我的幻想還有信仰,似乎也因此我失去的总比別人多 -
我是玻璃,我不希望你把我的一切變成夢的泡影,我有我的自由,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選擇-
如果要我说,我最想要的就是一个美丽的家-
玻璃
Marzne
-
自從住在隔壁的老太太走後 整個樓層安靜了很久
再也沒有從半夜傳來的咳嗽聲 也沒有白日里收音機開到最大的戲曲頻道
沒有鄰居的日子很不錯
你不用在樓道裡狹路相逢的時候 尷尬著思考著要不要打招呼
——打?似乎沒有那麼熟
——不打?又好像顯得太陌生了
這樣小小的卻每次都會困擾我的尷尬
直到我的新鄰居Monica小姐搬來以後 便更顯得尤為棘手
Monica小姐是一個很好也很不好的鄰居
她時常在午夜才穿著聽起來就很尖細的高跟鞋重重的踩在木地板上 非常的吵 我幾乎無法安睡
她似乎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鑰匙到底有多少把 以至於每次開門 她都得用一大串丁零噹啷的鑰匙串挨個試驗 這更吵 像是無數個鈴鐺在敲我的額頭
但這些都還不算什麽
我不知道我有什麽立場來說 或許是我太雞婆 可Monica小姐的私生活 似乎更顯混亂
她好像有無數個男朋友 他們總在隔壁打鬧著 不時會有爭吵中菸灰缸摔倒地上的破碎聲 咖啡杯砸在牆上瞬間開花的爆裂聲 以及Monica小姐的哭泣聲 她男朋友的叫駡聲 但往往吵鬧到最後 都只剩下衣料的撕扯聲 女人的**聲和床腳吱吱呀呀瘋狂搖動的木頭聲
這些……可能很不好
可是 我是個男人
於是這些不好 開始帶有某種挑逗的 勾引的 性感的意味
Monica小姐的聲音有些甜膩卻又很沙啞 尤其是在床上 她快活的音調 聽起來有種奇妙的氣質感 我於是不禁在猜想她的胴體 她的表情 甚至是她做過多少次這樣的事 她是否喜歡 是否主動 是否達到高點
我無意去打破我和Monica小姐的這層鄰居墻然後終有一天能一睹無數個夜晚里我對她曾有過的幻想畫面
我只是想要窺視
可我並不是一個變態
我只是……
偶爾會透過她的百葉窗 她虛掩著的門縫 或者等等更多
我只是想知道她究竟是一個怎樣性感的女人
於是我這麼做了
她偶爾竟然也會發現我在偷看她
她並沒有板起臉對我一頓劈頭蓋臉一通謾駡
她偶爾還會對我笑 笑得很是妖媚
但我們之間 僅僅只是止於這一步
沒有更多了
—— 以上这些,来自于大多数独居单身男人的奇妙幻想。就像是王家卫在2046里,给了周生这样一个性感又寂寞的漂亮单身女房客,女邻居。而隔壁家的Monica小姐,就是这样的一个是否应当存在的“邻居”,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风韵,她的魅影,她的高跟鞋踩在无数男人心头的那一抹旖旎,永远都不会搬迁。
我只是个女孩。
我希望有人疼,有人爱,有人包容,有人抱着我睡,有人让我撒娇,有人可以吃我做的饭,有人可以夸我乖,有人能陪在我身边,有人能过马路的时候拉着我的手,有人能给我安全。有人喜欢带我逛街,穿高跟鞋走累了都会有人背。有人乐意带我去他去的各种场合,并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
我只是个女孩。
我希望有人关心,有人保护,有人会记得每天告诉我晚安,有人告诉我他对我很安心。有人记得我们一起过去的点滴,有人绝对不把我们之间的承诺作儿戏。有人告诉我,照顾我,他一点也不累。
我只是个女孩。
我希望有人认同我,有人认真思考然后告诉我他觉得我的话其实也有道理,在我做了点可爱的事情以后摸摸我的头鼓励我做的好。~有人不轻易夸我,也不吝啬使劲夸我。
我只是个女孩。
我希望能有人惦记我,在我郁闷大哭的时候把我的头按在胸膛哭够了问我怎么了。
我希望有人告诉我,有时候想念我令他难受。
我娇气,不放纵,不说谎。不会无理取闹,不会缠着他给我买东西。偶然一条短信告诉我他想我,我就知足。
我不演戏,我什么都相信。我说过的话都算数,所以,对我说过的,别忘记。请别忘记。
我会尽量变得更好看,相信海誓山盟。相信自己配的上自由和幸福。
我只是个女孩。
我喜欢诚实的人。因为我诚实。
如果我说我们不会再见了,我一定会躲开你。也许我还会在街边见到你,你又会如何回忆我。我会放过自己,放过压抑,放过附身的记忆。往事通缉,孤单侵袭,*惯就可以。
如果我的想念喷薄而出,我不会告诉你。尽管如此,那些思念依然值得我珍惜。
如果我相信你。我会告诉你,我可以不勇敢吗。那些勇敢的人都未必幸福,因为是不幸让他们勇敢。
我喜欢被勇敢的你守护着,因为有你,所以我不需要勇敢。
我只是个女孩。
也许我会遇见一个微笑的魔鬼,他将指引我,给我奇异的火花,他将短暂的照亮我的心灵。
他会交给我幸福的预感,却拒绝给我一点点幸福。
也许我会遇见一个烂醉的天使,他神经质地微笑,给我看他掉了毛的翅膀,但是上面残存的每一片,都是能令我撑死的幸福。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之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一样是出于偶然,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有一个解释。
嗅着眼前的绿,你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会不会忆起我。
其实这么多年,温存与心底的不是你微笑的脸,而是那时候与你相处时天真无邪的自己。
我想,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变的皱皱巴巴,你会变的肥肥大大
我会变得叽叽喳喳,你会变的不爱说话
我说"老头子你听是不是有电话
你说"老婆子那是谁的假牙"
当初追我的时候,没让你费多大力气
所以今天旧账重提,代表月亮来惩罚你
我总是对我当年的不矜持,后悔不已
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落在你的手里
不会游泳,也没关系
反正泳池才水深2米
我用后半辈子教你
实在不行拿游泳圈兜底
我说我最爱绿色,你还有点儿嗤之以鼻
你看你穿上之后,不也一样帅气
情侣装就是要光鲜亮丽
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幸福甜蜜
你问我怎么做到几十年做饭你都吃不腻
好吧,秘诀今天就告诉你
你说老婆子我想吃牛肉,那我就给你做烧鸡
你说亲爱的我想吃面条,那晚饭一定是咖喱
能不能恢复我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
每年一天就好,让我耍耍小孩儿脾气
我想要棉花糖,氢气球,还有巧克力
你得哄我开心,我才和你回家去
悄悄蒙上你的眼睛
我是微微,倩倩还是莉莉
你说用闻的就知道我在哪里
答错了我可真的生气
即使你自己都给忘记
可我每个生日都要给你惊喜
老了我还是会欠招到底
别奢望我会改过自新
欺负你是我人生最大乐趣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这么捣蛋调皮
人家说顽老还童是人生的必然经历
其实被你宠着永远不用长大才是我的人生课题
虽然说我推崇大男子主义
但你说“放着我来”的瞬间 我真的非常动心
相册里总是充满了回忆
记录着咱们的日日年年 点点滴滴
翻看它会变成咱俩的最大乐趣
哎!你初恋女友的照片怎么也在这里!!!
恐怖片就是你的必杀技
非要吓得我最后钻你怀里
其实告诉你个秘密
我一点儿都不怕,那叫将计就计
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粉色系
那是因为我想等老了再装嫩走起
无论我打扮的像棵圣诞树还是土耳其火鸡
你都要说我看起来漂亮美丽
我,pia pia的在你旁边走来走去
你有没有一个瞬间想给我埋进沙子里
反正我就这么笨嘿,你还不能嫌弃
不准怕丢人,我就赖着你
我说,老头子你看这色儿会不会有点太过艳丽?
你说,不能够,和你的银发配起来绝对闪亮无敌
死老头你给我定在那里
不许动等我飞奔而去
场景似乎有些许熟悉
好像当年我义无反顾爱得彻底
其实我非常不确定,你是否愿意和我跳到爱的坟墓里
未来那么遥不可及,我们患得患失又小心翼翼
一见钟情很容易,相濡以沫却是难题
这些话现在说给你听,其实没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怕哪天我们选择放弃,还没告诉你,那有多可惜
希望我有足够的幸运,能一直留在你身边不被人顶替
从黑丝儿高跟儿的咩大妞到满脸褶子的老东西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你苦战通宵游戏时,布里斯班的灯鱼已划过珊瑚丛;
你赶场招聘会时,蒙巴萨的小蟹刚溜出渔夫的掌心;
你写程序代码时,布拉格的电车正摇着铃晃过金色夕阳;
你挤进汹涌的食堂时,哥本哈根的街头画家完成了第99幅立体画。
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喷着香水闻不到的空气,有一些在楼宇里永远遇不到的人。
生而懂得世间最温暖的情感,就好像火生而有光。这一夜,因你妥帖的温柔,洪荒退去。山河就在身后,岁月就在眼前。世事沉浮,在这一刹那全都无影无踪。眼角眉梢,都似落满星光。真切而不阻隔,历历在目。真不知胜过多少繁华嚣艳,白描亦能入骨。
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情。
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
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
至少,努力不让它成为一件事。
不要为了一个人而活,一个人去承担两个人的爱情是很痛苦的,只有两颗心去真心经营爱情,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幸福,也不会有什么永恒的快乐,总有太多的现实让你无法不顾爱情,也许你会在他离开的时候难过伤心,但是总比失去自己的灵魂好,因为没有人会陪你一辈子的。
当地时间10月2日,Miu Miu 2014春夏系列在巴黎时装周上发布。
本季系列混合了60年代与70年代“美丽坏女人”的设计,这也是设计师的拿手好戏。她将整体感觉增添了几分甜美,如同法国电影《白日美人》中的感觉,圆滑的领子、巨大的拼接口袋等等,都以对比强烈的色彩演绎出来。例如淡粉色与淡蓝色大衣搭配亮橙色的衬衫,再加上脚下紫色的玛丽珍鞋。鞋子与袜子的颜色丰富多样,同时印花与亮片装点在蕾丝长靴之上,为整体系列增添了几分卡通孩童式的气质。姑娘们都像那个年代Andy Warhol纽约工作室里的“雀西女郎”一样,直直的金发,色彩缤纷的迷你裙,散发着天真、俏皮又放荡的味道。
Miuccia Prada在她的设计“舒适区”中,为春季系列奉上了最拿手的“冲突式”强烈对比设计,色彩、材质,以及设计美学成就了本季诡异的美感。复古的壁纸,中世纪风格的座椅以及色彩交织的地毯,发布现场布置也充满一种扭曲的观感。
除了色彩与材质方面,设计师还为本季系列注入了不少有趣的印花,猫咪、鱼、鸟……设计师Prada总是可以恰如其分地混合多种风格,比如闭场时最后一套设计,乖乖女的日装之上装饰了“夜女郎”式的珠片与花边流苏,Miuccia Prada将她乖戾的设计美学表达地淋漓尽致。
另外,不论是Miu Miu还是Prada在2014春夏季的表现都像是在发布冬装:那么多大衣、厚套装和皮草。这是要把顾客们都送到南极过夏天么?
春天2012年RTW
Jason Wu吴季刚
照片:Marcio马德拉
by Mark Holgate
Over the summer in London, girls were spotted in the city’s hip new uniform, and not just in the newly cool enclave of once hardscrabble Dalston, but just as much in never-had-it-tough Mayfair. It was a look comprised of neat tailored shorts, ladylike structured shoulder purses, and heavy lace-up flat combat boots. (Listen, this is a London summer we’re talking about, remember?) Jason Wu, the princeling purveyor of sheath dresses that are very precise in their uptown New York urbanity, would, you’d think, be a million miles away from registering this impulse to look both super-dressed-up, then take it way, way down, but clearly he has, and to his benefit. His spring 2012 runway had every one of his pretty and precious Wu-isms all present and correct—delicate lace, sparkling embroideries, fluttery feathers galore. But it was how they were worked, and what they were worn with, that revealed new dimensions to what this young designer is capable of.
The shorts were tiny here, not much more than briefs; Wu calls them “sport shorts,” so if you ever had an aversion to gym class when younger, avoid, avoid, avoid thinking of this description. They were worn with everything from techno faille coats to beaded collar silk shirts, from nylon windcheaters to sequin-encrusted tops with extravagant peplums. (The leg-challenged will be glad to know that otherwise it was high-waist skinny pants, so relax.) In essence, that’s how he channeled that attitude from over the other side of the Atlantic: Take quite lavish and couture-like references and ease, and loosen, them up with graphic, sportier elements, pretty much all rendered in black, white and pink, as well as a very 2012 shades of cobalt, acid lime, and citrus yellow. (He was also aided in this by referring, through his prints, to the cartoon-like drawings of U.S. graffiti artist KAWS.)
Take, for instance, his new idea of evening, which featured an ivory silk tee with a digitalized petal print and a black gazar pencil skirt with a feather-edge peplum. (Get ready: Come spring, the peplum is going to be the new platform.) In the collision between chic and cool, it expressed—perhaps most emphatically out of everything he's done up until now—the playfulness Wu is capable of in his designs. Oh, and one other thing: Unlike her London sisters, his girl went for ankle-strapped stilettos. But you could, of course, add your own weighty army boots, should you prefer.
在夏天在伦敦,女孩被发现在城市的髋新制服,并不仅仅是一次hardscrabble Dalston新酷飞地,而是从未有强硬菲儿。这是整齐的量身定制的短裤,大家闺秀的结构肩皮包,和沉重的花边*战斗靴组成一看。 (听,这是我们谈论伦敦的夏天,还记得吗?)吴季刚,***的传播者,是非常精确的在他们的住宅区纽约文雅的紧身裙装的话,你会觉得,一百万英里的距离注册这种冲动,看超精心打扮的,然后它的方法,方式,但显然他,和他的好处。他的2012年春季跑道每一个他的珍贵和美丽的吴ISMS的所有现在和正确的细腻的蕾丝,波光粼粼的刺绣,嘉豪fluttery羽毛。但他们是如何工作的,和他们穿,这个年轻的设计师是能够发现新的层面。
短裤这里是微小的,而不是远远比内裤,吴称他们为“运动短裤,”所以,如果你曾经厌恶体育课年轻,避免,避免,避免这种描述的思想。他们穿的一切,从TECHNO罗缎大衣串珠领丝绸衬衫,尼龙风衣奢侈peplums缀满亮片的上衣。 (“腿的挑战将很高兴知道,否则它是高腰线瘦的裤子,所以放松)在本质上,如何他的渠道对大西洋彼岸的这种态度,:以相当阔气和时装,喜欢引用和易用性,并出现松动迹象,他们与图形,动感的元素,几乎所有呈现黑色,白色和粉红色,石灰,酸钴以及一个非常2012年的阴影,以及柑橘黄。 (他还资助指,通过他的版画,美国涂鸦艺术家KAWS的卡通图纸。)
举例说,他的新想法日晚,它的特点与数字化的花瓣打印和一根羽毛边缘peplum gazar黑色铅笔裙的象牙丝T恤。 (获取准备。来吧春天,在peplum是去新的*台)在潇洒和酷之间的碰撞,它表达的也许是最强调出他的做,直至现在,在嬉闹吴最多的一切是能够在他的设计。哦,和另一件事情:他的女孩与她的姐妹们,绑脚踝的高跟鞋去了。 ,当然,但是你可以添加自己的份量军靴,你应该喜欢。
好像不止一个人问我,苏她,你的那些文字都是自己写的吗?
我很认真地回答,不是我,大多都是歌词。
对啊,几乎99%都是歌词。
那么,剩余下的1%,有0.5是在某些书本或者小说里摘录的。而另外0.5是自己上课无聊时写写抑或是很久前的日记片段。
久到我似乎不想就真的像忘了一样。
而那些我决定抛弃和忘记的都是曾深深伤害我的。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哭过了就懂放下了。
【-----苏她-----Suta -----】
九一年生,贵州人在武汉,典型处女座。
性格矛盾分裂,自尊心强,完美主义 。
现实,敏感,认真,看问题太透 。
缺乏安全感,生人前自闭,熟人前放肆,爱憎分明,纠结派。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优缺点兼半。
不擅交际,直白易伤人,讨厌数学,讨厌笨蛋。
性别女,性格男。易感动,泪腺低,自曝户,伪文艺。
关键词:宅 腐 分裂 矛盾 纠结 吐槽 粗话 偏执 下限低 瓶** 长睫毛 大眼睛 肉食主义 爱摄影 爱美男 自学成才 耽美 忠犬攻 温柔受 表情控 khuntoria 苦情歌 减肥症患者 斯文的流氓
偏爱长裙美腿高跟鞋。
喜欢摄影喜欢麻辣喜欢冰西瓜。
心血来潮就写写小说拍拍照片。
你不懂我,怎知我心中的乐与苦。
你不懂我,就请你别靠*我。
<此专辑收录的所有图片乃至文字都是本人不定期发布的,是除那99%歌词外的另外0.5.
原创不原创强调这个也没意义,世界如此之大,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玲珑心,我所表达的你肯定也有过此样情景,不过刚好是我说出来了而已。>
分裂症患者:
http://weibo.com/chywanan
变成树的梦,Dream Tree
http://sutamaker.taobao.com/
[英文名称]:Vivienne Westwood
[品牌类别]:设计师与奢侈品牌
[国家地区]:英国
[品牌官网]:www.viviennewestwood.com
[产品信息]:点击进入产品库
薇薇安 韦斯特伍德,打着英格兰印记的前卫偶像和朋克教母。品牌隶属于意大利STAFF INTERNATIONAL服装集团。 70年代Punk Rock在大不列颠帝国兴起,她可是其中一位始作俑者,Vivienne Westwood当时的丈夫增势摇滚红人Malcolm Mclaren,所以不难想象,后来当Vivienne Westwood将她的原创力影响力轻轻地转投到时装设计上,就马上变成具双重意义的“教母” :“Fashion,是我的Baby,一抱上手就放不下来。” 她的针线较剪向来百无禁忌,偏偏又具有传统的深厚内功。对于传统的英国style,她常以庄谐并重的方法再展现,例如她爱用的Harris Tweed (哈里斯斜纹呢) 和 Tartan (苏格兰格子呢), 又或她自古代重新带回的束胸衣(Corset)及箍裙 (Crinoline)。好奇心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不可以”“为什么这样又可以”是她常常思考的问题。 早年时期 Vivienne Isabel Swire出生于1941年4月8日英国的Glossopdale, Derbyshire。母亲是织布女工父亲是鞋匠。至50年代后才举家迁往伦敦西北部。16岁离校后,Vivienne主要修业于Harrow Art College,初期主修时装与银器制作,当她突然觉悟“劳工子弟如我,怎可能于艺术世界生存?”后,便改到工厂上班并接受成为小学老师的训练。62年她下嫁Derek Westwood,一年后诞下长子Benjamin。Vivienne一向喜欢剪剪拼拼,她十几岁时已经忍不住将自己沉闷的校服改成时髦的Pencil Skirt,还有一些她称为“New Look”的自家制时装。其中有一件有单缝合线位和突出皱褶的无袖恤衫,神奇在不多不上刚刚好用了一码布。 摇滚吧 1965年,Viivienne Westwood遇上Malcolm Mclaren,翌年便诞下Joseph Ferdinand Corré。 但他们联合创办经营了13年的时装品牌“Punk”却是1970才开始的。1946年出生的Mclaren来自Stoke Newington,家族在当地拥有一间成功的服装公司。64至71年他修读于艺术学院,而且颇享受于“以文化作为制造麻烦的一种手段”这概念。他视时装与音乐为rock’n’roll最不可分割的精神双胞。所以拒绝了满街的嬉皮士打扮,坚持穿自己喜欢的厚底锯齿边绑带鞋(Brothel Creeper)和匙羹领衫身特长特阔的外套(Drape Coats)。到了71年,Mclaren在430King’s Road开了间叫Let It Rock的时装店,专售中古及仿中古Teddy Boy look的衣服,还有Vivienne Westwood的手作。这条桥玩厌了后,他又将铺头名改成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并转卖特别订制的电单车手装。此后十载,这间店还经历了几次“转型”,每次都是由Mclaren翻天覆地般Re-style过的。 叛乱分子 76年,Mclaren又再改变店名,今次叫Seditionaries-Clothes for Heroes.(叛乱分子-英雄的新衣)。未来主义的店铺内装,射灯透过天花板的小孔照射出来,现场还有真老鼠助兴。Mclaren现在已是流行乐队Sex Pistols的经理人,也是红火火的Punk Rock现象的核心人物。Seditionaries系列将他和Westwood的颠覆完美结合起来。 海盗 80年代前期是西太后两夫妻的人生急转弯,新店又一次被马上重新造型,这间自称为“世界尽头”的怪店,内装是一架倾侧的大帆船,窗口细、天花矮、地板还要是斜的。至于外观则像一架木板砌成的船头,上面还装置了一个面板刻了13个小时但逆时针方向快转的大钟。这间店第一个出品的正是“海盗”系列。灵感来自马路抢匪、贵公子与海盗的造型,一击即中大家的口味,马上为Mclaren和Westwood赚得一个新名衔“认真卖得的时装设计师”! 泥土情怀 西太后的版图不断扩张,1982的春夏collections,灵感来自“国家地理杂志”中的民族服装与原始人的打扮,并索性就叫它做野蛮系列。当中混合了美国土著的图案与皮革罩袍、外国军队式的帽子反戴等等。接下来轮到“泥土情怀”(82年秋冬),包括了一些巨型的布碎裙和泥土色的卷毛羊皮外套。83春夏玩食字的Punkature则刻意保留粗糙感,并将重点放在洗水兼印花的天然布料上,至于印什么“花”呢,都大有来头,是来自尼史葛的经典科幻电影Blade Runner里的影像。 女巫 从Witches这个系列开始,Mclaren和Westwood开始召唤一些暗黑的力量,他们从美国涂鸦插画大师Keith Haring那儿学懂了一套秘密教派的魔法象形文字,这些“文字”后来变成了荧光色底类似烟花包装纸的图案。“女巫”包含了oversize的大衣、双襟外套、奶白色雨衣、织花紧身衫、圆筒裙及尖顶帽。Mclaren和Westwood联手更新了“时装”的定义,甚至影响了今日的潮流,不过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合作了。 迷你箍裙及哈里斯斜纹呢 看过了芭蕾舞剧Petrushka之后,Westwood决定将传统的芭蕾舞裙与维多利亚时代的箍裙来个二合一,又要性感又要天真,于是,她就在旧式的派对罩袍加上了星星、间条和波点,对,就是迪斯尼卡通里那些。 “Harris Tweed(哈里斯斜纹呢)”系列则是西太后用来庆祝自己与传统英式打扮的“私情”的,当然还有她对皇室日益增加的迷恋。 成熟时期 当世界盛行着简约主义时,Westwood的创作偏偏散发着罗曼蒂克的气氛和贵族的傲慢,这种洗练其实来自她严重一些法式风格,同时源于英国裁剪的“*易*人中见吸引力”。她说: “时装,以我们所知,只不过是英法之间的交换笔记而已。” 时装 艺术 Westwood在伦敦花了很多时间在Wallace Collection之上研究18世纪的法国艺术。她从服装上获得灵感,又在配色、设计和艺术整体发展上得到法国画作的启发。她开始在自己的时装表演里采用雕像一般的模特儿,披着华丽的衣服,并踩着犹如雕像基座十寸高跟鞋走秀,只是为了营造一种他们从画像里跑出来的错觉。 剪裁 Westwood的创作植根于英式裁剪,由简单的18世纪式样罩袍,到Savile Row度身订造的西装,再到精巧量裁的“Pink”猎装外套,她对裁剪的钻研是一季复一季永不休止的。传统工艺只是她的基本功架,在此之上,她发明了无数复杂如迷的裁剪缝纫新方法,有些衣服紧铸于人体曲线之上,有些则冯皱褶兴建起洗礼的结构。 束衣 束胸衣已成为Vivienne Westwood最为人熟悉的注册商标之一,既浪漫又忠于历史,想不到穿起来还是很实用的。弹性布料固然方便动作,而那些可拆下的袖更令日装神奇地变身为晚装! 乡村风 Westwood对英国传统羊毛织物的兴趣,为她的服装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质感。她曾与很多历史悠久的织布坊合作,crossover出一批丰富了她设计的花呢绒,条纹,格子,和净色羊毛。 Vivienne Westwood认为,“当你分析一件衣服的光彩来自哪儿,我会说the romance,我相信这些衣服之前被人见过而产生的印象,它会变成一种类似香水的潜意识,即是‘我认得这味道’而这种味道将勾起这个人对其它事情的回忆。
book
books
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
现在的互联网一族都爱混搭,而两名设计师Mulleavy姐妹,Kate Mulleavy和Laura Mulleavy在春夏系列里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最棒的范例。 时尚博主Tavi Gevinson,演员 Dakota Fanning 和Elle Fanning 姐妹, 爱尔兰小演员 Saoirse Ronan,演员Rooney Mara 以及乡村歌手Taylor Swift分别坐在最前排,欣赏由这两位设计师一半“睡美人”风格,一半“梵高”风格的时装秀。两位设计师解释道,她们都十分喜爱1959年上映的经典迪士尼动画《睡美人》里的绿色和紫色色彩,然后她们问自己,除了这部动画,还有谁会用得出这样的色彩,于是她们在著名的荷兰后期印象派画家梵高身上找到了答案。 这并不像他们*常会用到的设计灵感,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恐怕是印有梵高的名作《星夜》的鼠标垫在精品礼物店里大卖的事实。
当然,Mulleavys姐妹早前就曾玩过庸俗风格艺术,就像几年前,他们以电影《**式》为灵感的高跟鞋(鞋子用点燃的生日蜡烛做后跟)。但这次,时装发布却更像是带有催眠效果。无可否认,梵高的色彩运用极具力量感,而这不仅限于他笔下的紫色和绿色,还有他所画《向日葵》里的蓝色和黄色。本系列色彩运用的出色之处,在于两名设计师把梵高的色彩数字化,象素化,并放到了时装上。然而此次发布也有让人失望的地方:50年代风格的舞会装轮廓,束紧的腰部设计,所有的设计点都集中在肩部和过份华丽的镶边上——怎么看都有点食古不化。也许时尚博主Tavi会在她的博客里贴上一张这款裙子的图片,或者Elle Fanning 能穿着它走上红地毯,但似乎很难想像哪位成年女性愿意为它开出一张四位数的支票。不过,系列中的拼色粗线毛衣,和漂亮的提花裤子倒是十分适合21岁以上的成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