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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吃饭了。”
小怪兽咽了口口水,目不斜视地从饭桌前走过,回自己屋里去。
怪兽妈妈奇怪:“我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怎么不吃呢?”
小怪兽坐在桌边摆弄奥特曼的玩偶,说:“今天导演说,我个子长得太快了。原来奥特曼能把我扔出5米,现在只能扔3米了。他说,如果我再重下去,他就不要我了。”
“儿子,腿有伤就别老乱动,当心摔倒,快到床上躺着去。”怪兽妈妈追过来。
小怪兽一手拄着拐,一手拎着抹布,笑道:“没事,妈,我就擦擦桌子。”
“又没有外人来......”怪兽妈妈说了一半,把另一半咽回去,偷眼看看儿子脸色。
小怪兽认真地擦着:“万一,万一有人来呢?”
怪兽妈妈叹了口气。
“儿子,隔壁闹闹奶奶说闹闹最喜欢奥特曼了,问你能不能给他要个签名回来?”怪兽妈妈跟小怪兽说。
“行。”小怪兽点头答应。
第二天果然拿回了签名照片。
第三天,怪兽妈妈为难地问儿子:“苗苗妈知道了,也想给苗苗要个签名,能行吗?”
“行。”小怪兽又点头。
再后来,天天爸,点点姑姑一帮人纷纷来找怪兽妈妈。
怪兽妈妈不得已跟儿子说:“要不然你一次让他多签几张吧。”
小怪兽低头踌躇半天,低声说:“排一次队只能签一张。”
怪兽妈妈张大了嘴,“为什么你不......"
“我说不出口......”小怪兽红了脸。
小怪兽在照镜子,头上短短的毛被打湿了水,一会儿梳成偏分,一会儿梳成中分。
怪兽妈妈端着早饭走过,被他叫住:“妈妈,我这样好看吗?”
怪兽妈妈眯眼睛上下打量,“好看,我儿子什么时候都好看。怎么想起来打扮呢?”
“昨天,奥特曼夸我了呢。”小怪兽继续对着镜子摆弄头发。
“哦,他说什么?”
“他说我像个大人了。”小怪兽在镜子里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小怪兽身上糊满了粘唧唧的蛋糕,顶着熊猫眼回家了。
“咦,你不是去给奥特曼过生日了吗?”怪兽妈妈很奇怪。
“对呀。他们叫我藏在大蛋糕里,等奥特曼吹蜡烛的时候跳出来吓他。”
“那你的眼睛......”
“奥特曼说他条件反射......,不过他后来拉我起来了呢。”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我想拥有一家书店,她的名字叫做;再见,时光。
或许她起初并不大,可能只有几十*米,但是她一定很可爱,很漂亮。我的顾客们都会喜欢她,因为她给予顾客们安静,甜美,温馨的味道,是褪去繁华,欲望,竞争之外的精神家园。
她一定有一块漂亮的招牌,略带古朴韵味儿,而又端庄大气。外围的装修一定不是水泥,地砖,或许会装饰上苍劲的松树皮,而剩下的松木就用来做椅子或者书架,时时散发着松木香味。各式各样的书架周围,一定得有舒服的大沙发,供朋友们看书之用,我还会设计出隔间来,专供顾客们交流读书心得。
书店出售咖啡,牛奶,和奶茶,自然清茶也是必不可少,并提供特定时段免费续杯,这些杯子都是书店特别定做的马克杯或者简单漂亮的透明玻璃杯,当然如果顾客喜欢的话,是可以单独出售的,或者买书后只需要出少量的钱就可以得到心爱的杯子,又或者你买了足够的书,我们会奉送啦!
我们装书的袋子也是特别定做的环保纸袋哦,印有我们简单的LOGO,双手奉上顾客心爱的书籍,附上一句;“欢迎下次光临!”和一朵微笑。我家免费提供纸笔,供顾客摘抄下自己喜爱的文字,纸和笔也都是独家的哦!?
小孩子们怎么办呢?给他们一片独立的天空,尽情享受书籍带来的无穷欢笑吧!
那么,我的员工呢!?不需要浮云般的文凭,最最重要;热爱书籍,热爱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有个性,能为书店的发展壮大出力,热爱自己的同事。 我们会一组人负责一个版块,比如青春文学,历史,经济.....需要你对自己版块的非常了解,至少读过10本以上自己版块的书籍,并且都应该有自己独到的体会和见解,能够在顾客需要的时候马上找到,或为顾客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或者作家.
再见,时光。能让顾客真正体会到,与尘世说,再见;与时间说,再见。所有的烦恼都在书页翻动中渐行渐远,另一片苍穹在一页页白纸黑字间渐渐清晰,带着甜甜的微笑跨过店门时惊奇地发现,太阳早已经西斜了。
再见,时光。。。
或许刚开始,我家的书店会亏本。但是,这只是个假象,无形的资产并不会体现在你的银行存折上的***数字上。顾客对小店的喜爱全写在脸上。。。
哦,对了。一定得有一个顾客意见册,要知道,顾客并不仅仅是顾客,而是小店的挚友,而小店也不仅仅是小店,而是结交志同道合的书友的好去处。朋友一定会为朋友的发展和成长竭尽所能的...
目前的小店还只是一只可爱的蛋,而我相信那只破壳而出的雏鹰一定会在大家的精心呵护下羽渐丰满,翱翔碧空的!
找到那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你是我最美的新娘
每个女孩心中的婚纱梦
梦中的婚礼 梦中的纱
女人最美的一天
那天.在公园无意看见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
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
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高高昂着头.
夕阳下,落日的余晖将新娘镀了一层金边.
像自由女神一般庄严.圣洁和美丽.
新郎呢.站在摄影师身边.
背对着新娘.
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而他身上的白色礼服也皱巴巴的.
天知道为什么照片上就变的优雅而挺括.
他微皱着眉头.
用袖子檫汉.
仿佛在说.在这样的天气穿这样的衣服简直糟透了.
但我却感觉者也许是一种幸福的炫耀吧.
这温馨的一幕在我心里反复盘旋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在幸福的背后我感觉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
因为婚姻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不是每个灰姑娘总能遇见她的王子.
他们经过一些苦难总能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但是童话是没有续集的.
它不会涉及王子和公主的吃饭.生病.吵架.生儿育女的.
如果只是浪漫.
那样的爱可能是不会长久的.
有人说过.
爱情或许可以一尘不染.
但是婚姻不可以.
忽然感觉爱情就是那副经过技术处理美伦美奂的婚纱照.
而婚姻就是现实中那件皱了的燕尾服.原汁原味.
看着幸福的人们.
我在想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
它不应该只是一张照片.
最重要的是能否经的起现实的考验.
所以在婚姻上我们需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早上她开门,看见楼上帅哥家的猫咪伏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主人出差,能收留我几天么?-她笑笑,抱起猫儿进了屋子。-而后那只猫咪都会可怜兮兮地出现,理由同上。-这天,她听到敲门声,开门,却看见那个帅哥眨着桃花眼道:-猫出差了,能收留我么?
一只猫的生命哲学
男人非常伤心,他知道猫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医生说已经没得治了,他只能把猫带回家,并尽可能地让他在剩下的时间里过得舒服些。
男人把猫放在腿上,叹了口气。猫睁开眼睛,呼噜呼噜地哼着,抬眼看了看男人。一滴眼泪从男人的脸颊边滑落,落在了猫的额头上。猫有点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
“你哭个什么啊,伙计?”猫问道,“因为你无法承受将要失去我的念头?因为你认为永远都没有什么能代替我?”男人点了点头:“是啊。”
“那么你认为我离开你以后,会到什么地方去了呢?”猫问道。男人无望地耸了耸肩。“闭上眼睛吧,伙计。”猫说。男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我的眼睛和毛皮是什么颜色的?”猫问。“你的眼睛是金色的,你的毛皮是浓郁而温暖的褐色。”男人回答道。
“那你最常在什么地方见到我呢?”猫问。“我经常见到你……在厨房的窗台上看鸟……在我最喜欢的椅子上……躺在桌子上我需要用的文件上……晚上睡在我脑袋边的枕头上。”“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想见我,你只要闭上你的眼睛就可以了。”猫说。
“把地上的那段绳子捡起来——那里,我的‘玩具’。”男人睁开眼睛,伸手捡起了绳子。绳子大约有0.6米长,猫曾经能够抓着绳子自娱自乐一玩就是几个小时。“现在用两只手捏住绳子的两端。”猫命令道。男人照做了。
“你左手捏着的那端就是我的出生,而右手的那端就是我的死亡。现在把两端连在一起。”猫说道。男人又照做了。
“一个连贯的圆圈,”猫说,“这个绳子上的任意一点同其他点有什么不同吗?比绳子的其他部分更好或者更差吗?”男人审视着那根绳子,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再次闭上你的眼睛,”猫说,“现在舔舔你的手。”男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照我说的做吧,”猫说。“舔舔你的手,想想我在所有你熟悉的地方,想想所有的绳子。”
要舔自己的手,男人觉得很蠢,不过他还是照做了。他发现了猫所知道的秘密——舔手能让你*静下来,并让你能够思考得更加清楚。他继续舔着,他的嘴角开始上翘,好多天来第一次露出了微笑。他等待着猫叫停,可是没等到,于是他睁开了眼睛。猫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他摸了摸猫温暖的褐色皮毛,可是猫已经去了。
男人用力闭上了眼睛,泪如泉涌。他看到猫蹲在窗台上,然后是他的床上,然后躺在他的重要文件上。他看到猫在他脑袋边的枕头上,看到他明亮的金黄色的眼睛,还有鼻子和耳朵上深褐色的毛发。他睁开眼睛,透过泪水看向他依然捏在手里的绳圈。
生命中的人流,总是穿梭不息,似风景装扮着身边的世界。总有些人,悄悄地来,默默地等,如灯照亮了我们的行程,温暖了我们的人生;更多的人,匆匆的出现,急急地走远,如流星,没有永恒,却有瞬间的光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际遇,都是一线缘分,需要我们相聚珍惜,别离祝愿,让人生多些暖色。
下雪什么的最有爱了,白白的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碰到掌心就瞬间融化掉了,这个冬天,你会选择谁陪你看这第一场雪呢?
窗外大雪纷纷,已是银装素裹,房顶和树的枝桠上都堆满了雪……
来北方十年了,十年里的每一场雪他都不曾错过,也许早以成为一种*惯,可是每一场雪似乎都城载着他的思念,对着雪,他怅然若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思念却在心里生了根。
十年前
空荡荡的教室里,她身穿白色连衣裙,正对这一本书发呆,忽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她猛地一颤,显然吓坏了。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温柔地问。
“你什么时候来的啊,吓了我一跳?”
“我早来了呀,就不知道某人在想些什么东西,有人在你身后站了半天都不知道。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哼,谁要想你!”
“哦,看什么啊?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的小玉?”想到刚才她的反应,他坐过去伸手去拿她面前的书。
“不给!”她猛地抓过书抱在胸前。
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不给看?”他坏坏的笑着。
“呵呵,哈。。。我不敢了,痒死了”
“给我!”他放开她。
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轻轻地问:“云,你见过雪没有啊?”
看着那些关于雪的句子,他就知道她又想看雪了。他们生在海南,雪是万万不会见到的。她和他说过她喜欢雪,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方看雪,穿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漫步。他也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起去北方,一起在雪地上漫步、堆雪人、打雪仗。“玉,以后我们去北方生活,不要错过每一场雪,你说好不好?”他温柔地抱着她,低低地问。
“好!你说的,不许反悔!”她狡黠地笑着。
“好,不反悔。我以我对小玉的心发誓,行了吧?”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呵呵,我就知道我的云最好了。雪真的很美,你看这上面写得多好!”她手指停留在刚才看的地方。
找到那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你是我最美的新娘
每个女孩心中的婚纱梦
梦中的婚礼 梦中的纱
女人最美的一天
那天.在公园无意看见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
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
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高高昂着头.
夕阳下,落日的余晖将新娘镀了一层金边.
像自由女神一般庄严.圣洁和美丽.
新郎呢.站在摄影师身边.
背对着新娘.
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而他身上的白色礼服也皱巴巴的.
天知道为什么照片上就变的优雅而挺括.
他微皱着眉头.
用袖子檫汉.
仿佛在说.在这样的天气穿这样的衣服简直糟透了.
但我却感觉者也许是一种幸福的炫耀吧.
这温馨的一幕在我心里反复盘旋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在幸福的背后我感觉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
因为婚姻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不是每个灰姑娘总能遇见她的王子.
他们经过一些苦难总能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但是童话是没有续集的.
它不会涉及王子和公主的吃饭.生病.吵架.生儿育女的.
如果只是浪漫.
那样的爱可能是不会长久的.
有人说过.
爱情或许可以一尘不染.
但是婚姻不可以.
忽然感觉爱情就是那副经过技术处理美伦美奂的婚纱照.
而婚姻就是现实中那件皱了的燕尾服.原汁原味.
看着幸福的人们.
我在想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
它不应该只是一张照片.
最重要的是能否经的起现实的考验.
所以在婚姻上我们需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在意大利拉奎拉,我恋爱了,我们只相爱了七天。在尼泊尔的森林,黑熊就在眼前,我们七个人拿出所有的“武器”,但只有一根树枝而已!在法国,男人是最宽容公道的,他可以原谅红杏出墙的女人,他允许“州官放火,也允许百姓点灯。”在印度,举办婚礼是女方自己的事,热闹的气氛过后是如葬礼般的痛苦别离。……年锦华时,我经常写情书,像古埃及的写信佬,像日本的“恋文横丁”,写尽人世间的一切暧昧柔情,又或风光埋葬一段段腐朽情感。现在我游历世界各国,依旧像写情书般写尽世界的百般模样与风情,携带着世间的各般情愫一个人开始私奔。
叔本华说:“我们的生存,不过是占据在两个永恒之间无限短的一瞬。”既然一瞬,那何苦自扰。放弃一切,整理好心情,今天开始,一个人私奔吧。跟随王迪诗的脚步,去意大利,在街上来一场偶遇,开始谈一次双方“不负责任”的七日恋。
腾出一天时间给自己,坐在靠窗的桌子前,铺好纸,写一封没有地址的情书。
去一次巴黎,见识下你一直认为的浪漫都会最懒散的一面,你会不会也开始讨厌起巴黎来?
睡遍每个城市的酒店,你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愿望?
再来次五千三百里的长征,从香港一路向北,坐着火车横跨中国,四季便会如此清晰。
路过上海,寻找下张爱玲,来她公寓前的咖啡馆坐一会,静下心,真切地体会下迷失在文字间的感觉。饿了便去吃一盘松子鱼,在上海和美食来一场私奔。
绕个远路去次非洲,让超模Waris Dirie告诉你一个非洲古老的风俗,那是比中国的“裹脚”、欧美的“束腰”更残忍的陋*。
有些风景,看一次便毕生难忘。在你的生活里,你就是主角,不用和其他人商量,丢掉烦恼,丢掉荣禄,享受私奔吧!
你在离我很远的几百里公里外快乐的生活着。
你在吃饭 你在洗澡 你热的心情糟糕 你睡的安稳 安稳的*静着。
我想过 你会想我想得难受 拿着电话按下我的电话你却不敢打 你开始在笔记本在写下我的名字。
然后不自觉的想到我 自己难受的挣扎着。
事实上 反而是我想你想得常常发呆 拿着电话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
想太多。
你在几百公里的地方安稳的生活着。
依然有着女生缠绕在你身边 你穿着普通的衣服 做普通的事。
洗澡的时候顺带把头也洗了 你和朋友打闹 你开心难过。
你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生活着。
你曾经也用奇怪的字体来说永远。
你曾经也用那丑丑的火星字说爱。
你曾经也用心玩游戏。
你曾经也为了某一个人用尽心思。
我看见了现在的你。
你用简单的字。
你不用那丑丑的字体。
那是我从未看见的你 就算最初你什么都不懂 我也真他吗的希望时光给我倒流几年让我只有你一个男人。
你逐渐成长 你似乎受了很多苦。
我想 怎么可以让你吃苦 你应该过最快乐的生活。
你*静 安稳 从容不迫。
我似乎很了解你 她们都这么说。
只是每次都只是苦苦的笑 其实你们不懂 我并不了解他。
你生活在我眼睛里的盲点 我看不到你。
你一定很快乐的幸福着。
我想也是。
刚开始 我抓着一点风的微凉。
只是风就是风 总是消逝的那么快 只剩下满满手心的微凉。
你生活在我眼睛里的盲点 我看不到你。
你快乐 难过我也感受不到。
你一个人快乐 我祝你快乐。
你最*还好吗?
是否也像我一样 在思念里挣扎。
你最*还好吗?
一个人过得还好吗?
身体还好吗 还快乐吗。
我还好 有一些小不如意 在思念里小小的挣扎。
一杯酒的温度 刚好是暧昧
劝你喝酒的都不是好人
来一杯吗?
美酒的醇馥幽郁之感 能不能醉了你的心
酒 一个可以让人联想起许多不好事情的名词, 但是它 有着他自己的性格 它可以让一个人忘和乎所以 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 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这些都是没喝过酒的人未曾体验的 。
酒桌上的规矩: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丫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八: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规矩十二:不要装歪,说错话,办错事,不要申辩,自觉罚酒才是硬道理。
规矩十三:假如,纯粹是假如,遇到酒不够的情况,酒瓶放在桌子中间,让人自己添,不要傻不垃圾的去一个一个倒酒,不然后面的人没酒怎么办?
规矩十四:最后一定还有一个闷杯酒,所以,不要让自己的酒杯空着。跑不了的~
规矩十五:注意酒后不要失言,不要说大话,不要失态,不要吐沫横飞,筷子乱甩,不要手指乱指,喝汤噗噗响,不要放屁打嗝,憋不住去厕所去,没人拦你。
规矩十六:不要把“我不会喝酒”挂在嘴上(如果你喝的话),免得别人骂你虚伪,不管你信不信,人能不能喝酒还真能看出来。
规矩十七:领导跟你喝酒,是给你face,不管领导怎么要你喝多少,自己先干为敬,记着啊,双手,杯子要低。
规矩十八:花生米对喝酒人来说,是个好东西。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嘘寒问暖是少不了的,一杯酸奶,一杯热水,一条热毛巾都显得你关怀备至。
婚礼蛋糕,据传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代。蛋糕一词则出自英语,其原意是扁圆的面包。同时也意味着“快乐幸福”之意。古代时富家子弟举办婚礼时,都要做一只特制的蛋糕,不仅在婚宴上新郎新娘一起吃,而且也请来贺喜的客人们吃蛋糕。客人们期望自己也能分享新婚夫妇的幸福。因此,那时蛋糕是放在新娘头上被切开的。在欧洲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客人还有这样一个*惯:把各自带来的放人香料的面包高高地堆在桌子上,让新郎新娘在“面包山”的两侧,隔山交吻。这时的面包山也象征着幸福。
最初蛋糕的做法与面包没有什么两样,把牛奶与面粉揉在一起做成扁圆形就是蛋糕了。现在婚礼蛋糕则做得越来越考究和豪华了。
越来越多的新娘喜欢定制蛋糕并对蛋糕十分讲究。现代的婚礼蛋糕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款式,有非常多的选择了。有单层蛋糕和多层蛋糕,有方型、圆型等各种各样。多层蛋糕比起单层蛋糕,给人更加豪华的感觉。即使没有设**台,像这么大的蛋糕在大型会场也能让每位客人看到,给宾客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礼蛋糕的装饰也十分讲究,比如给蛋糕上盖上巧克力外衣,用上一些橡胶粘合剂或香料添加物、鲜花等,经常需要手工制作。能影响一个蛋糕风格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鲜花点缀,鲜花能改变蛋糕所体现的心境,赋予蛋糕一种新的韵味。花越是奇特,价钱越高。
婚礼蛋糕装饰中很重要的一个选择就是装饰顶部,传统的顶部装饰就是一对新郎穿燕尾服,新娘穿着婚纱的雕像,现代人为了标新立异,也会采用一些滑稽搞笑的装饰雕像,给来宾留下快乐和美好的回忆。
坦雅·兹雅希耶娃(Tanya Dziahileva,1991年6月9日-),白俄罗斯超级名模,以一副奇怪,外星人的脸孔所著名。坦雅于2006年春天出道,甫出道便为知名品牌走秀。
血统: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
三围 33.5-23-35.5
模特经纪公司: Why Not Model Management -米兰
兴趣:摄影
现居地:美国三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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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历
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有着1.8米的个头和极纤瘦的身材,一双浅蓝色的大眼睛让人过目难忘。2005年9月,才14岁的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初登T台即惊艳时尚界,在这一季(2006 SS),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连走PRADA、Alexander McQueen、Chanel、Chloe 几个重量级大牌秀场。
06年,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被评为“06秋冬季后10大新鲜面孔”。奇妙的是,谭雅·D (Tanya Dziahileva) 并未参加06秋冬走秀,仅凭HUGO BOSS和YSL两只重量级广告代言,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立即成为下一季欧洲秀场最想聘请的模特。
2008年,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成为拉夫劳伦(Ralph Lauren)、赛琳(Celine)的签约代言模特之一。这位看起来似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白俄罗斯精灵女孩,给人印象是永远不会吃饭,然而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却说:“你必须吃好的!我吃的食物都是超棒的。我吃寿司,我吃肉,我吃牛排,我肯定我吃得比你多。”
如今,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这个来自白俄罗斯的小女孩已经逐渐成熟,在纽约、巴黎、米兰等时装周上是大放光彩的当红模特了。在截止到2009年1月底的全球模特排名上,坦雅·兹雅希耶娃 (Tanya Dziahileva) 排名第18名。[1]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Natalia Vodianova;1982年2月28日-),俄罗斯超级名模。她是高级时装品牌Calvin Klein的代言人。别名Supernova。在俄罗斯,Nizhniy Novgorod出生。
小档案
身高:5英尺9.5英寸(约合176cm)[1]
三围:34-24-34英寸(美国);86.5-61-86.5cm(欧洲)
衣裙尺码:4(美国);34(欧洲)
鞋码:8(美国);38.5(欧洲);5.5(联合王国)
发色:浅棕色
眼睛颜色:蓝色
种族: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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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 她曾和朋友合开在俄罗斯水果铺。她14岁那年,她在街道上被星探看中,在三个月里学会了英语,到达时尚之都巴黎,跟着名的模特儿模特儿VIVA Modeling Agency签约(现为DNA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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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活
娜塔莉亚与英国贵族,贾斯汀·波曼(Justin Portman)于2002年9月1日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童话般的盛大婚礼。波曼是已故英国子爵,Edward Henry Berkeley Portman的第三个儿子,来自显赫的贵族家庭,被誉为“钻石王老五”。从事艺术的他与娜塔莉亚相识于同一位朋友举办的晚宴上。“当时他在桌子的另一端与我的一个女朋友调情”,娜塔莉亚笑着回忆道,“当他向我走来时,我的感觉坏透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我们不停地争吵、向对方尖叫。他喝醉了,我也醉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嘲笑我们。波曼的好朋友们都说:‘看,Portman终于找到他的另一半了。’”2002年9月1日,这对金童玉女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童话般的盛大婚礼,甚至租下了彼得大帝的后宫与110多位亲友共同度过了梦幻般的三天。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穿着Tom Ford专门设计的珍珠灰色钉珠缎子婚纱,“我觉得自己像条的美人鱼。”2001年12月22日,娜塔莉亚产下儿子,鲁卡斯·亚历山大(Lucas Alexander),她在生下Lucas后的第6个星期就重新回到了时装天桥上。2002年9月1日产下女儿,涅娃·沃迪亚诺娃(Neva Vodianova),她还跟女儿Neva成为著名时装杂志VOGUE巴黎版的封面。在2007年9月13日,她产下儿子,维克托(Viktor),她在生下Viktor后的第3个星期就重新回到了时装天桥上。娜塔莉亚与英国贵族,贾斯汀·波曼(Justin Portman)于2011年离婚, 原因版本有两种一种是说娜塔莉另有新欢,一种是因为波曼的财物问题,因为他是一个赌棍并且很花心。2011年8月19日...日前Natalia的新欢终于曝光了,不是别人,正是LVMH集团老板Bernard Arnault的儿子——Antoine Arnault!
娜塔莉亚及她丈夫常常带着三个子女旅行。
没有想过我居然二十四五岁开始养猫,而且一养就是一条胡同走到黑,不管身上还有没有饭钱,不管北京合肥天津,不管身边人乐不乐意。
曾动过念头要把猫全送走,幸而悬崖勒马,不至于后悔终生。如果一起经历动荡却不能一起享受安逸,共得贫穷共不了富贵,那就没有比我更悲哀的人了。
曾经身上的钱不够吃饭,不够租屋,曾经抱着我的猫在空无一人的写字楼里捱过几个寒心的冬夜。看到猫就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捱这种苦的时候,只有我的猫陪我在一起。
没有想过会这么快。先是小黄猫再是大白。没有食欲,呕吐腹泻,突然的消瘦,冰冷,僵硬。
再也没有乖宝安静地趴在我的肩膀陪我去任何地方,我们一起从这个城市奔往那个城市,坐火车,坐地铁,坐公交,甚至骑着单车去菜市场。
再也没有涵涵一声声**叫唤,一圈圈绕着我的脚脖子转只为一个抱抱。
长虹公园离家*,适合我的猫们。树下,湖畔,洞挖得深点,土拍得紧点。
每一只猫像每一个人,脾气秉性各有不同。怀念一只不能再见面的猫像怀念一段戛然而止的爱情,那些年的哭和笑,也跟着被埋葬。
永远怀念我的猫们。
谁偷走了我旳纽扣半颗心
扣你心弦
她要在衣服上钉个纽扣。
衣服是白色的,她忘了为什么要钉纽扣,也许是为了好看,也许是衣服上掉了一颗扣子,也许……白色的衣服,为了找一颗相称的扣子她花了很多心思,最后,她拿起了一颗很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就算掉了,也不会心疼,她把扣子轻轻握在手心。她为了扣子和衣服又选了线,白色的衣服,不起眼的扣子,还有什么样的线才能合适它们?
线要选得好,不能埋没了衣服,也不能突兀了扣子,一根纤细*静的线被她挑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这根似乎一吹就会消失的线。
针是最关键的,不能太细,太细会弄皱了线,不能太粗,太粗会穿破衣服。只有纽扣,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没有任何的抱怨和要求。
线被小心翼翼的穿进针中,针带着线谨慎的穿过了衣服,突然发现掌心的纽扣不见了。原来这么普通的纽扣也会逃离冷落,没有白色的眩目,没有长线的纤细,却还是这样坚强的逃离了掌心,躲在某个角落里嘲笑着所有人的无助。针被随意的插在了衣服上,衣服被随意的扔在桌上,线就这样随意的顺着桌子挂在地上,只有那颗纽扣还不随意的躲在某个角落。她只能去寻找,每一个角角落落,每一个不能放过的地方,一次次的寻找和回忆,苦苦追求的只是那个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以为丢失了也无所谓,失去了也不会心疼的扣子。
原来就算再渺小再*凡,失去了,还是会狠狠的让人体味心痛和烦恼。朋友说,幸福像掉到沙发下面的一颗纽扣————你专心找,怎么也找不到,等你淡忘了,它自己却出来了。我说,其实纽扣是感情,白色的衣服是生命。感情是为了修饰生命,点缀,不是全部,只是不起眼的一角。修饰感情的东西再多再华丽,也只是感情的修饰。所以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照顾周全,如何小心翼翼,结果都只是为了感情在服务。一旦这份不起眼的感情消失了,一切都开始被忽视,甚至生命。要学的是珍惜,更要学会放弃,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在失去的时候放弃,不要被感情俘虏。纽扣是紧紧扭住扣不放,可人必须面对的还是潇洒放弃,重新选择新的纽扣。就让它在沙发底下的灰尘中,嘲笑我们的无助吧,因为它会被时间磨*的,一切的一切……
珍惜过了,也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再继续是勉强了。你说呢?
[后记]:
一场错失的电影在记忆里被认定是最好看的
一次无奈的恋情在印象中应该是最重要的爱
一个因误会而离去的朋友现在想来可能是最贴心的
人总是要在经历了什么之后才知道去珍惜晚了
我们*惯把这个叫“错过”
是错了才过的,还是过了以后才发现是错
这都不重要
因为我们还能*惯把这些叫“错过”
而不是“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