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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