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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o桑和安桑><
他们俩的图是一起收的,于是一起放出w
(neko桑偶尔也会出现|||
TO: Nananatsukoさん
http://www.topit.me/user/28582
ナノ
出生于纽约归国子女,性别迷子,1008岁的流浪猫。
10年底初投稿自填英文词的モザイクロール,蹿红速度堪比坐上火箭w
强有力的中性嗓音和流利的英文为其特征,擅长摇滚类歌曲(←超帅的[鼻血,基本上都是自己填英文词。
耳机推奨:
Magenta
Just Be Friends
想イ出カケラ
GALLOWS BELL
Calc.~Piano Live Version~(Piano:松永貴志)
メランコリック(feat.neko)
愛迷エレジー(feat.neko)
(↑两只英文rock帝[跪
__(アンダーバー)
多声类杠杠桑
标志是……残念的假面www
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在无节操恶搞,
但认真起来的少年本音意外的好听//////
推荐……的话……?
十面相(前面很欢乐,但后面谜之感动Q_Q
パンダヒーロー(胖次 hero www
キリトリセン
以及,最后的合作推荐:
第一次ジブン戦争
(↑CD曲,无限loop
FREEDOMにアンハッピーリフレイン
FREEDOMにクリスマス?なにそれ美味しいの?
(↑会笑抽请注意
中文名:哆啦A梦
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
罗马字音:Doraemon
出生地:东京松芝机械工厂
生日:2112年9月3日(处女座)
机器人种类:育儿型机械器
型号:猫型机器人1293号
代号:MS-903
身高:129.3cm
体重:129.3kg
胸围:129.3cm
坐高:100.0cm
总外形:油桶
功率:129.3马力(一个成年人的力量约为0.5马力)
遇见老鼠时的弹跳高度:129.3cm
红外线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
红外线超级电子计算机:哆啦A梦个头虽小,本领可不得了!它安装了情感电路,有像人一样的感情。
强力鼻:嗅觉灵敏度是人的20倍,已失灵 ,但还是能闻到他的最爱——铜锣烧
巨型嘴:能放下一个大号洗脸盆
雷达胡须:能探测远处物体,已失灵
召集猫的铃铛:已出故障,现改作存储应急物品(时空转换器)的盒子,小型的相机。
原子炉:能将吃进去的东西转化为原子能,且不产生废物。
吸盘手:别看是圆圆的,能吸住许多东西。
四次元口袋:这个口袋直接通往四次元空间,再多的东西也放得下。但是因为哆啦A梦是一件次品,所以有时会找不到想要的工具,常常在危急的时刻手忙脚乱。与哆啦王的袖子连通。
扁*脚:本来能走路不出声,现在此功能已丧失。并且脚底有反重力***,离地面总是3毫米,所以哆啦A梦总是不穿鞋但是脚总是不脏。
尾巴:是启动开关,往外一拔,一切活动便全停止(在一集中当作隐身的开关)。心中不快的时候会轻轻摇动。
皮肤:十分坚硬的钢制皮肤,在云之城曾用脑袋撞坏过云溶解剂。并且有反重力功能,正因如此,灰尘都浮在表面之上,不论外表多脏,只要拿布子轻轻一擦就掉了。但因为是高级机器人,所以还是怕蚊子叮。
过去的主人:野比大雄的曾孙野比小世(别名:野比世雄、野比世修)
亲属:妹妹哆啦美
最喜欢的食物:铜锣烧 (原因:在2112年的一次考试哆啦A梦考砸了,但是得到了当时跳舞很出色的舞蹈型机器人——**小姐的鼓励,当时**小姐就给了一个铜锣烧给当时失落的哆啦A梦,发现铜锣烧好好吃,就爱上了铜锣烧) 最害怕:老鼠(原因:在大雄的曾孙子小世10岁的时候,为报答哆啦A梦,制作了一个粘土哆啦,只因为耳朵不像,他就让手工机器鼠修改耳朵,但是机器鼠理解错了,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的与粘土哆啦一样,最后在机器人医院失误把耳朵切除了)
讨厌:冷天、热天、被别人叫狸猫、去医院看病。
2月14日
兔子先生失恋了
这正是一个悲伤的日子
“情人节快乐!”
他喝醉了,傻笑着把手中的爱情棒给了面前的人
2月14号
狐狸先生的酒吧来了一名大叔
他说他失恋了
然后傻笑着对狐狸先生说
“情人节快乐!”
狐狸先生总是可以很容易的收获很多人的爱情
可是这是他第一次收到爱情棒这种寒酸的情人节礼物
兔子先生说完就醉倒了
而狐狸先生犹豫了一下
最后还是接过了爱情棒放在了酒吧的角落
那里有一个狐狸先生小时候的布偶
“恩,情人节快乐”
狐狸先生苦笑着对着布偶说
第二年
2月14日
兔子先生再次失恋了
“她说她要很多很多的爱”
兔子先生忧郁的说
“可是当我真的给了她很多很多的爱的时候,她却说她更爱很多很多的钱。”
然后他把已经没有用处的“很多很多的爱”
给了别人。
2月14日
狐狸大叔再次收到了奇怪的礼物
“喂……”
他苦笑着叹气
然后抱着那个巨大的爱心不知所措
“不要每次都把送不出去的礼物给我啊!”
狐狸先生摸摸已经喝醉的兔子先生的耳朵嘀咕
于是这一年的情人节
布偶的身边又多了一样东西
“情人节快乐!”
狐狸先生摸摸布偶柔软的耳朵
微笑着说
虽然人人都爱狐狸先生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些寂寞
一年以后
2月14日
兔子先生再次失恋
他扛着他巨大的爱情来到酒吧
“情人节快乐!”
兔子先生举杯,然后趴在吧台上伤心的哭了
情人节
“又失恋了啊~"
狐狸先生头痛的看着那醉醺醺的兔子先生
“麻烦的家伙……”
他抱着酒瓶靠在兔子先生身旁
却不知道自己微微笑了起来
一年又一年,每年的2月14日
兔子先生都会失恋
他从少年一直失恋到大叔
而狐狸先生的爱人们来来去去
每年情人节留在他身边的
依然只有永远失恋的兔子先生……
这一年的2月14日
兔子先生没有喝醉
狐狸先生很奇怪的看着抱着礼物的兔子先生
“今年的我,暂时还没有失恋。”
兔子先生涨红了脸
“如,如果待会我失恋了,你还会收下我的礼物么……”
狐狸先生有些忧郁的说
“当然可以……”
“那,那么……我,我喜欢你……”
“……真是麻烦,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吃亏嘛~”
狐狸先生用力绷紧脸好让自己不要笑出来。
“反正最后我都要收你的礼物…”
“对,对不起……”兔子先生用力低下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笨蛋~”
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
日文汉字:铜锣右卫门、虎右卫门
罗马字音:Doraemon
出生地:东京松芝机械工厂
生日:2112年9月3日(处女座)
机器人种类:育儿型机械器
型号:猫型机器人1293号
代号:MS-903
身高:129.3cm
体重:129.3kg
胸围:129.3cm
坐高:100.0cm
总外形:油桶
功率:129.3马力(一个成年人的力量约为0.5马力)
遇见老鼠时的弹跳高度:129.3cm
遇见老鼠时的逃跑速度:129.3km/h(*时跑50米要用10秒)
(129.3这个数字在哆啦A梦的生日——2112年9月3日中也使用过。据说,这个数字是哆啦A梦故事连载开始时,日本小学四年级学生的*均身高。而大雄就读的年级正是小学四年级。)
红外线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
红外线超级电子计算机:哆啦A梦个头虽小,本领可不得了!它安装了情感电路,有像人一样的感情
强力鼻:嗅觉灵敏度是人的20倍,已失灵 ,但还是能闻到他的最爱——铜锣烧
巨型嘴:能放下一个大号洗脸盆
雷达胡须:能探测远处物体,已失灵
召集猫的铃铛:已出故障,现改作存储应急物品(时空转换器)的盒子,小型的相机
原子炉:能将吃进去的东西转化为原子能,且不产生废物.
吸盘手:别看是圆圆的,能吸住许多东西
四次元口袋:这个口袋直接通往四次元空间,再多的东西也放得下。但是因为哆啦A梦是一件次品,所以有时会找不到想要的工具,常常在危急的时刻手忙脚乱。与哆啦王的袖子连通
扁*脚:本来能走路不出声,现在此功能已丧失。并且脚底有反重力***,离地面总是3毫米,所以哆啦A梦总是不穿鞋但是脚总是不脏。
尾巴:是启动开关,往外一拔,一切活动便全停止(在一集中当作隐身的开关)。心中不快的时候会轻轻摇动。
皮肤:十分坚硬的钢制皮肤,在云之城曾用脑袋撞坏过云溶解剂。并且有反重力功能,正因如此,灰尘都浮在表面之上,不论外表多脏,只要拿布子轻轻一擦就掉了。但因为是高级机器人,所以还是怕蚊子叮。
过去的主人:野比大雄的曾孙野比小世(别名:野比世雄、野比世修)
亲属:妹妹哆啦美
最喜欢的食物:铜锣烧 (原因:在2112年的一次考试哆啦A梦考砸了,但是得到了当时跳舞很出色的舞蹈型机器人——**小姐的鼓励,当时**小姐就给了一个铜锣烧给当时失落的哆啦A梦,发现铜锣烧好好吃,就爱上了铜锣烧)
最害怕:老鼠(原因:在大雄的曾孙子小世10岁的时候,为报答哆啦A梦,制作了一个粘土哆啦,只因为耳朵不像,他就让手工机器鼠修改耳朵,但是机器鼠理解错了,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的与粘土哆啦一样,最后在机器人医院失误把耳朵切除了)
讨厌:冷天、热天、被别人叫狸猫、去医院看病
心肠好,乐于助人,做事很拼命(见2112年哆啦A梦诞生记)但却心肠软。每次大雄遇到困难,他总会帮大雄。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大雄。当它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
他原来是和妹妹一样,黄色的,而且有耳朵,一天,小世为了感谢哆啦A梦照顾他,做了一个哆啦A梦的泥娃娃,可就是耳朵老做不好,就用未来世界的工具老鼠机器人修改泥娃娃,可是小世下错了指令,那个老鼠机器人就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坏了,之后马上被送到了医院,谁知,在糊涂的医生和糊涂的病人(指哆啦A梦)的"合作"下,哆啦A梦因为苍蝇的到来而不小心动了,结果导致医生不得不把耳朵切除掉。因为太羞愧了,受到女朋友**无意的嘲笑,痛苦的哆啦A梦沮丧地独自一人哭泣,他想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喝一种药振作精神,可他拿错了药,是让人大哭不止的药,结果他哭了三天三夜,嗓子也哭沙哑了,身上黄色的喷漆也都被泪水冲刷掉了,只剩下蓝色的底漆。所以哆啦A梦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因此,他也惧怕老鼠。
哆啦A梦的歌声比胖虎的还要可怕。一次,有一只爱唱歌的虫子进了哆啦A梦的身体里。哆啦A梦就变的比胖虎还爱开演唱会,再加上他的道具非常多,没有人逃避的了听他的演唱会。最后以小世把哆啦A梦的电源关闭,然后取出虫子收场。
孤高的浮云,拥有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度和傲慢。
上挑狭长的冰蓝凤眼,黑色柔软如浮云般翻动的短发。只是白皙的皮肤衬上精致的五官,亮出冷傲的神色,一副王者孤傲的样子。
——这一切的主人,名为——
云雀恭弥。
身边似乎漂浮着冰冷的杀气。
能够以任何的角度、距离传递给外人危险信号。少年是一只敏捷苛刻的肉食动物,很美丽、很高贵、很骄傲。
>>野心、尊严、意志
为了自己黑色的贪婪欲望,你*乎疯狂的与敌手匆匆过招,然后寻找新的目标。
追求胜利、力量,你从未停止步伐。你的野心比任何人的都要寂寞。
高傲睿智的意志,被你继承。
不被任何事物拘束,被传颂为贯彻我道的浮云。
——你甚至比这样的形容还要倔强。
>>未来与笑容<<
脑后的年少轻狂,已经被时间揉碎。只有往事中高高在上的笑容残留在唇边。
五度的冷笑,那是强者疯狂颠乱的未来。
“我不*惯立于众人之上,只有立于尸体上我才觉得安心。”-恭弥
云雀恭弥在我心里,始终形同一柄颜色纯粹气势凛冽锋芒尖锐下手狠戾的利器,是比山本更适合持有冷光刀刃的男人,一身华丽的凌厉。
我不止一次看见详细描写他外貌的文字,诸多作者笔耕勤勉孜孜不倦地认真描摹,从泼墨一样的黑发到嚣张上扬的凤眼,俱无靡细不厌其烦,然而对我来说,云雀恭弥这个人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他鲜明轮廓所带来的惊喜,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纸页里的黑白剪影,而是一阵苍凉狂风,呼啦啦袭卷而过,风里有血液的腥甜气味,让人从骨髓里泛出冷战来。
家教里只有两个人,从未被提及身世背景家庭过去,一个是REBORN另一个就是云雀恭弥,相似点还有两人都是无可非议无庸置疑的,强。让人以为这种强者就是要横空出世劈开一方天地,天野故意把他们走过的路涂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影,甚至不肯留下一丝风声线索让人们去猜测揣摩端倪,而他们目不斜视趾高气昂地往前走,像是把所有过去都斩于脑后不留痕迹。
如果说骸在黑曜篇最后和指环篇里还展露了一点身为人类的无奈挣扎,那云雀从头到尾就只是强,很强,非常强,被人偶尔出千打败一次会念念不忘咬牙切齿哪怕失去意识身体崩溃死活都得把对方揪出来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强。我比较庆幸的是云雀只有强者情结而没有变强情结,在硝烟战火之中成长对他来说是本能而不是目的。
无论山本和狱寺十年前吵得再狠斗得再凶处得再水火不容打得再不可开交,十年后也会成熟到作为彭哥列十代目的左右手和*共处甚至携手合作,可云雀恭弥,简直就像是轻松穿梭与十年时光之中的一道影,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一如既往孤高的浮云。常识公理还有岁月,在他眼里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他从不屑被这种无趣的东西所捆绑束缚,于是干脆利落地打破。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羁绊,要他成为彭哥列十代目的云之守护者、泽田纲吉的家族成员根本只是一相情愿的天方夜谭。
大多数同人里似乎都喜欢把他描写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扑克脸冷面派,我往往只能报着不太理解的心思看下去,而真正看了叫人觉得入木三分拍案叫绝的描写,是《脱轨》里的一段“云雀恭弥并不是单用冷酷原则来制造没水准的强悍表象的人。他会笑,会打招呼,甚至会报以一定程度的关切,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令人不寒而栗。”云雀恭弥并非缺少常人的欲望和感情,只是种类和方式都太另类,他的温柔亦然,就像是涂在纯黑外套上的一抹血色,那么轻易就被忽略淹没,不醒目也不刻骨,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勉强循出一些踪迹。
家教里他说过最体贴的言语,是在指环战前站在泽田纲吉背后时的那番话,那次他被狱寺称为“少见的安分”,而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了解,他们说浮云是最接*大空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一直都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而那条由于不可侵犯规定从未使用过的通道,终于有了打开的一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向来独来独往的孤高浮云终于小小的妥协了一次。
如若评价恭弥,我只会仰望天际轻笑
那朵离天空最*也最远的浮云,就是云雀恭弥。
维多利亚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
对于性感美艳的定义早已昭然若揭,
天使的长发自然微卷,
像刚刚睡醒尚未梳洗或才经历一场完美的性爱。
面容自然媚态,
红绯绯的脸庞和雾茫茫的双眸象刚刚接吻过的嘴唇。
维密时装展
1995年,维密举行了首场时装展,被全球媒体报导为“世纪内衣盛事”。1999年,经过在超级橄榄球赛期间广告宣传,维密公司创下广播纪录,时装展现场直播的同时在时代广场转播,吸引了15亿观众。
2000年,时装展在法国戛纳举行。在戛纳电影节期间为抗艾滋慈善机构筹集资金高达35亿美元。 2001年,维密时装展首次在ABC电视台播出。吸引了无数观众,同时也有中级知识分子的争议。联邦通讯局接到众多观众对节目的投诉。
2004年,维密一改年度的时装展,天使们(泰雅·班克斯、海蒂·克拉姆、吉赛尔·邦辰、阿德里亚娜·利马和亚历山大·安布罗休)在全美4大城市:纽约、迈阿密、维加斯和洛杉矶举行天使全美巡演。
2005年,罗格斯大学鼓乐队更在时装展结尾客串演出。这年也是泰雅·班克斯的最后一场维密T台演出。 2006年,美国流行天王贾斯汀·汀布莱克作为开场嘉宾与中场表演嘉宾。维密展出了大部分价值不菲的“梦幻文胸”。维密的子品牌红粉佳人更在该年首次亮相T台。时装展至此已发展成一场繁华盛事:富有精心雕琢的装饰内衣、多种多样的音乐以及各种为不同主题设计的背景。时装展吸引了无数名人和艺人。模特穿戴的巨型天使翅膀,以及其他不同形式、不同大小的蝴蝶、孔雀或魔鬼等翅膀,已成为维密时装的标志。维密时装展更是众多当红模特云集的盛事,在走秀的最后,均会同台在秀台中央展现身姿。
2007年,辣妹组合回归后的首次登台在维密时装展演出,获得显着成效。原计划参演的肯伊·威斯特由于母亲的逝世而取消了演出。Will.i am乐队应邀顶替他的空缺。
2008年。舞王usher,兼美国的R&B流行歌手和演员在维秘的时装展演出。这一年,维秘的时装秀场地转到迈阿密的枫丹白露酒店举行,不同于以往的T字型t台。维秘第一次采用了一边式“超长天桥” 2009年。著名pop组合Black Eyed Peas登台表演。vs首次采用v字型t台
2010年。加州天后katy perry,著名歌手akon登台表演。pink系列第一次成为vs的闭场秀 (以往,大多数维密展出的服饰均为非卖品,但2005年,时装展展出的服饰在目录中开始提供销售。)
2011年。说唱天王Jay-Z,Kanye West,饶舌歌手Nicki Minaj,当红摇滚乐队Maroon5登台表演
2012年。流行小天后蕾哈娜(Rihanna)、人气天王贾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火星哥”布鲁诺·马尔斯(Bruno Mars)三位重量级歌手为维密大秀助阵。
2013年,12月内衣秀视频,期待ING
喜欢那句话:总有那么一段,人要孤单的长大。
这个夏天结束了,我还有两百多天。
着看起来是不连贯的语句,其实是心里联系最紧密的两句话。人总在追逐,否则无法存活。支撑心灵的是信念和爱,支持脚步的是坚持和忍耐。所以,心里藏着满满的爱,带着装满梦想的旅行箱,开始最后一段旅途。
承认自己不勇敢,不果断。所以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逃离。而逃离之后,等我的会是一份解脱般的美好。世界就是这样?拼命地融入,却又拼命地想脱离。有人问我什么是我们正经历的时光,我说,就是你拼命的追、却又拼命地逃。不晓得经历之后会有怎样的蜕变,一天一天的靠*之后,再慢慢的发现,想要的一切其实是手心的彩虹。
要经历怎样的天气?或晴或雨?呵呵,那些都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如何让经历过这一段。不怀疑才对。没有什么比得上这举世无双的好时光。
心里默默的安放着不可言说的秘密。带着所有关于未来的憧憬,我们离别,等着下一次重逢。我在那面墙上轻轻地写过:重逢已是奇迹。嗯,也许将再也无法重逢,可是一切都是心里最美好的念想。我会追着那个脚步,去我想去的地方。
深爱这些日子,因为它美得无瑕。我将在你沉睡时不告而别。深深地纪念,并沉沉的爱着这一切。那些不可替代的温暖纪念着这段最美的年华。我说,for a bright future,你一定也期待着的吧。但愿,这是最坚定最温暖的陪伴。
想去那个湖边,在那里找一棵树。很坚定,对不对?Just beleve,just try.
打点行装,上路了。
在这个浮躁的世界,有些文字需要你静下心来看。
1】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2• 时光让彼此之间已渐行渐远。所谓的刻骨铭心只是红尘往事中一缕轻烟。所谓的一生一世,
只是搁置在心灵深处的一个空白。
3】我宁愿我们像*行线,而不是交叉线。*行线至少能向同一个方向前进,至少一路有你相陪,我不会寂寞。
可是交叉线确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从此再也不见。原来,我们都只是人生道路上的匆匆过客,
有过交集却最后分离。
【4】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温柔体贴。可是真的没有哪个男人生下来就懂得怎么照顾女人,多半的好男人,
都是女人培养出来的。所以,当我们拥有一个好男人时,就应该知道我们所享受的,是前一个女孩的成果。
那么容许你的男人,心里有一个影子,不要去嫉妒,也不要试着破坏,但是仅仅局限于影子而已。
【5】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无踪。
【6】曾经以为,爱情是人生的全部;然而有一天我发现,那只是我浪废了最多光阴的一部分。
曾经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寂寞;然而有一天我发现,寂寞还是爱上了我。曾经以为,爱上了你,
我可以全身而退;然而有一天我却发现,我退得满是伤痕。
【7】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的事。
【8】世上最浪漫和最自私的话就是:你是我一个人的。
【9】一个太轻易就能让女人笑的男人,也总能让她哭得更伤情。
【10】男人让你觉得他爱上了你,其实他没有;女人让你觉得不可能爱上你,却动了心···
【11】如果把爱比做一个旅程的话,我们喜欢说一句话“携手同行,白头到老”
【12】心就像张纸。在上面写啊写。可是一张纸又不能翻页。于是对折一下。继续写。可是不久又写满了。
再对折。心就这样被折的好多的棱角。好多的伤痕。过往的种种抹不去擦不掉。但是就这样的沉积。
到最后不知道折了多少次。只剩下小小的一块。只能写的下一个人的名字而已。于是。那个人。是你。
【13】你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吗,就像喝了一大杯冰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14】现在才知道,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思念忘不掉 。原来以为,心碎了,就只能碎一次,
以后,再碎的就不是心了,或者是没人能进入心中,又或者是不再把心交给别人了,再或者是心中已无心在。
【15】如果恋人分手后,还是朋友,那么我就会大胆的爱一次。
【16】在华丽的语言都只是浮夸,对我而言,默默的冲我微微一笑,或把我轻轻的揽入怀中的那个人,是我最喜欢的。
【17】有些人不必说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18】当你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你心里所想的不一定是对的!
【19】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20】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
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忘掉岁月,忘掉痛苦,
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你若走,我不留。你若来,我还在。
也就是Miuccia Prada敢用“极简巴洛克”来形容这场秀,其灵感源包括医院手术服、70年代大号罩衫和爵士名伶Josephine Baker。四处去找寻“新颖”的代名词,她决定了“勇敢、大胆和显而易见”——最后一个是典型的模糊用语。也许显而易见的是鲜亮的基础色色块;热带丛林织物印花和条纹宽檐帽;或者明朗的夏日感橙色加热粉宽条纹连衣裙。还有更多新奇创意令这个系列值得入选Prada的丰功伟绩殿堂。首先那些大号罩衫,汲取了巴洛克室内装饰卷纹图案,再以兴高采烈的卡通方式组合香蕉和猴子,就像是20年代Josephine Baker在Folies Bergère剧院演出的海报(模特一丝不苟的小波浪卷发也在呼应Baker)。但有一件极其优雅的白色吊带裙绝不卡通,裙身上有类似Baker的人形轮廓在彩色曲线图案中妖娆起舞。
Prada故意用橙色、绿色、蓝色和放射的紫罗兰色来渲染普通的棉布套装以传达强烈感,就像最出格/普通的制服。这个主题在所有的条纹中延续。囚犯、邮差、水手,井然有序:制服灵感可能源自她上一季同样奇特的男装系列,但又是对之前秋冬女装轮廓的变革。这一次,魅惑来得更为直白,模特手中波普色彩的披肩,Pat McGrath创造的默片式妆容,终场走出几件性感的黑色的裙装,同时老旧的探戈唱片支离破碎的乐声都强化了这一点。Miuccia的意图无比清晰,正如她在后台所说的:“是放手一搏的时候了。”以此为格言,再加上点运气,将会改变世界。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收信人
当这封信落在你的手心,
我知道你早已转身离去,
可以想象你当时的表情,
我的心也感到的窒息
忘不了我们的初次相遇,
怎样在城市为幸福打拼,
曾经快乐悲伤都在一起
只求有一份云淡风清。
我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
我隐隐约约的有些感应
是不是我的不思进取
让你感到了生活的压力
还是爱的太久
感情渐渐的疏离
3年的时光匆匆过去
我们真的老了些许
才意识我一直什么都没给你
哪怕是一个虚幻的期许
有些话还没说给你听
有些事却已成定局
生命中的每一次离聚
都有它轮回的规律
我知道我没有了挽留你的权利 只想再说一次
爱你 不管你的明天去向哪里 我都会忠心的祝福你
只希望你蓦然回首时能想起
我们曾经爱恨交织的记忆
如果我们还会在来世相遇
我想我真的懂得了
珍惜!
一百封信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孩子,他每天走在路上都能看到一个她心仪的女生,天天如此。终于,有一天,男孩儿鼓足勇气给女孩儿写了第一封情书,约她去海边玩,男孩子很害羞,把情书递给女孩儿就转身跑开了。 到了约定的日子,男孩儿紧张的到约定的地点等着女孩儿,女孩儿来了,和男孩儿尽情的玩了一整天。 到了晚上,男孩儿在送女孩儿回家的路上问她是否答应确认他们的关系,女孩儿将一封信递给了他,转身跑了,边跑还边说:" 如果有缘……。" 男孩儿打开信,里面是一张一个字也没有的白纸。他愕然了,思索着女孩儿的话,却始终都不明白。 过了几天,男孩儿又约女孩儿出来,用的是同样的方法。到了约定的时间,女孩儿来了,同样的和他快乐的过了一天。分别的时候,女孩儿还是同样的话:" 如果有缘……" 男孩儿得到的是第二封空白的信。 就这样,男孩儿始终用情书来约女孩儿。 几年过去了,男孩儿和女孩儿约会了99次,给了女孩儿99封情书。但是,每次女孩儿给男孩儿的答案都是那句:" 如果有缘……" 和一封空白的回信。到了后来,男孩儿逐渐不耐烦了,他已经不再看女孩儿给他的回信。他觉的自己始终无法得到女孩儿的心。当他拿到女孩儿第99封回信的时候,他选择了已经追了他一段日子的另一个女孩儿结了婚。 新婚之夜,男孩儿为了表示对自己对妻子的忠诚,将以前他给女孩儿写的信都拿了出来。并给妻子讲了这件事。 妻子拿着女孩儿的信一封一封的看,果然如男孩儿所说都是白纸。到了最后的十几封她发现都没有拆开,就问男孩儿为什么。 男孩儿说,反正也是白纸,拆不拆开有什么关系呢。 妻子求得男孩儿的同意,一封一封的打开了女孩儿写给男孩儿的最后十几封信。当她打开到第99封信的时候,她发现上面有一行字。她沉默了,将信递给了男孩儿。 男孩儿接过信,惊讶的发现了这第99封回信上写着一句话:" 我已准备好嫁衣,当你第一百封信来的时候,就做你的新娘。" 男孩儿拿着信楞了、呆了、傻了,他不能相信这个事实。他拿起这99封信走到外面,任由刺骨的寒风将它们一一吹走。他的心也随着飘飞的白纸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谁偷走了我旳纽扣半颗心
扣你心弦
她要在衣服上钉个纽扣。
衣服是白色的,她忘了为什么要钉纽扣,也许是为了好看,也许是衣服上掉了一颗扣子,也许……白色的衣服,为了找一颗相称的扣子她花了很多心思,最后,她拿起了一颗很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就算掉了,也不会心疼,她把扣子轻轻握在手心。她为了扣子和衣服又选了线,白色的衣服,不起眼的扣子,还有什么样的线才能合适它们?
线要选得好,不能埋没了衣服,也不能突兀了扣子,一根纤细*静的线被她挑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这根似乎一吹就会消失的线。
针是最关键的,不能太细,太细会弄皱了线,不能太粗,太粗会穿破衣服。只有纽扣,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没有任何的抱怨和要求。
线被小心翼翼的穿进针中,针带着线谨慎的穿过了衣服,突然发现掌心的纽扣不见了。原来这么普通的纽扣也会逃离冷落,没有白色的眩目,没有长线的纤细,却还是这样坚强的逃离了掌心,躲在某个角落里嘲笑着所有人的无助。针被随意的插在了衣服上,衣服被随意的扔在桌上,线就这样随意的顺着桌子挂在地上,只有那颗纽扣还不随意的躲在某个角落。她只能去寻找,每一个角角落落,每一个不能放过的地方,一次次的寻找和回忆,苦苦追求的只是那个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以为丢失了也无所谓,失去了也不会心疼的扣子。
原来就算再渺小再*凡,失去了,还是会狠狠的让人体味心痛和烦恼。朋友说,幸福像掉到沙发下面的一颗纽扣————你专心找,怎么也找不到,等你淡忘了,它自己却出来了。我说,其实纽扣是感情,白色的衣服是生命。感情是为了修饰生命,点缀,不是全部,只是不起眼的一角。修饰感情的东西再多再华丽,也只是感情的修饰。所以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照顾周全,如何小心翼翼,结果都只是为了感情在服务。一旦这份不起眼的感情消失了,一切都开始被忽视,甚至生命。要学的是珍惜,更要学会放弃,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在失去的时候放弃,不要被感情俘虏。纽扣是紧紧扭住扣不放,可人必须面对的还是潇洒放弃,重新选择新的纽扣。就让它在沙发底下的灰尘中,嘲笑我们的无助吧,因为它会被时间磨*的,一切的一切……
珍惜过了,也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再继续是勉强了。你说呢?
[后记]:
一场错失的电影在记忆里被认定是最好看的
一次无奈的恋情在印象中应该是最重要的爱
一个因误会而离去的朋友现在想来可能是最贴心的
人总是要在经历了什么之后才知道去珍惜晚了
我们*惯把这个叫“错过”
是错了才过的,还是过了以后才发现是错
这都不重要
因为我们还能*惯把这些叫“错过”
而不是“回忆”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