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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旧还是喜欢着你。”水野理纱的短信这么写着。他们即使发了一千次的短信……但心与心之间 连一厘米都没有靠*。
他终于发现,他比真正关心他的人,还不了解自己。
“在这几年里,我光顾着低头前行,只想着得到那无法得到的东西,但是又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而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想法逐渐地变成一种压迫,让我只能靠不停工作来解脱。等我惊觉之时,逐渐僵硬的心只能感觉到痛苦。然后在一天早上,我发现曾经那刻骨铭心的感情——已然完全失却。”
“于是在那一天,我辞去了工作。”
又是一年的春天,依然是落樱缤纷,阳光明媚。
年年岁岁花相似。
他与她在列车道口擦肩而过。蓦然回首,列车驶过后,对面空无一人。
岁岁年年人不同。
于是他笑了,笑得很是轻松惬意。
这一年,他们二十七岁。
每秒5厘米似乎这个速度并不是很快,甚至可以说是很慢。人的步行速度都比它快。
可这个速度如果保持了13年呢。
通过这个公式可以计算出来。 5CM/S×13年×365天×24小时×60分钟×60秒=20498.4公里[3]
20498.4公里。这个距离正好是绕行地球半圈的距离,也就是南极和北极的距离。
当然也许这只是个巧合,经过一些专业达人的分析,贵树和明里最后一次见面到岔道口的相遇,正好是13年。
如果这一切都不是巧合的话,只能赞叹新海诚的大纲写的是如此的精细。
两颗曾经相溶的心,经过了13年的时间,彼此达到了地球上最远的距离。
BLACK★ROCK SHOOTER 你到底去哪了
你可听见我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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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要呼喊到什么时候
我还要哭泣到什么时候
算了吧 我已经跑不动了
曾经梦见的世界迟早会关闭
可是在这条漆黑一片快要崩溃的旅途上
我似乎看到了本不该存在的曾经的希望
为什么
BLACK★ROCK SHOOTER 令人怀念的回忆
多想重拾那充满欢乐的地方
BLACK★ROCK SHOOTER 可我已无力起身
像划过黑夜的流星许下心愿
我愿再一次大步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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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得颤抖的声音呢喃着
多么希望你呼唤我的名字
看着即将迎来黎明的天空
距离那边界 明明只有一步之遥
强忍的泪水快要夺眶而出
现在却不能低头 否则将停滞不前
多么渴望把握住我的未来
我已经明白 我已经想起
我的心中充满了坚定信念
真的哦
BLACK★ROCK SHOOTER 你那温柔的气息
让我咽下了软弱呼痛的话语
BLACK★ROCK SHOOTER 迈动我的双腿吧
我要超越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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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 你一直在我心里
我愿将心中所有的勇气 点亮一盏灯火
不再逃避
BLACK★ROCK SHOOTER 原来我并不孤独
就算大声的哭出来也没关系
BLACK★ROCK SHOOTER 你一直守望着我
从现在起我要上演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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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忘记的时候 我便会
唱起这首歌
啊……那个穿和服的姑娘
多么希望现在你就在我身旁
永远忘不了 我们那次奇妙的邂逅
从那一刻起 人生开始变得不同
悠扬的笛声
吹出一片恬静
四处游荡
我寻找快乐的踪影
刚刚下过一场雨
我却没被浇醒
要怎么样才能找到
已逝去的爱情
我知道
其实失去的永远不会再来
如果真的有爱
我只信现在
不知道什么时候面前出现一个女孩
我和这个世界就突然被她隔开
你叫什么 我叫郭一伦雅
她的眼睛在眨 然后不再讲话
我说莫非我在前世梦中曾经见过你吗
否则我怎会看到
一副熟悉图画
撑着雨伞 穿着美丽的和服
踩着木屐 迈着轻柔的脚步
她轻轻地俯下身
看我流着血的伤口
可血液似乎停止流动
我已忘了疼痛
你在孤单的时候也会想我吗
我问那迷人的月亮啊
我的心上人她到底在哪啊
远方穿和服的姑娘啊
黄昏时敲响的钟声啊
美丽的姑娘你也能听见吗
就让我们一起许愿吧
我们能够一生一世一起相爱吧
昏黄的灯光下
她在为我包扎
温柔的嘴唇贴着我脸颊
我的身体还在发烫
不是因为受伤
穿和服的姑娘
就守在我的身旁
感觉象在天堂
忍者要不了我的命
如果能够这样睡去我宁愿长醉不醒
外面的雨一直没停
我知道你在听
用我的命 来换和你
这分片刻宁静
吃她给我做的生鱼
一杯清酒入喉
一颗红豆 一份愁
人比黄花瘦
我这一生浪迹天涯
不懂回头
她却独自望眼欲穿
只懂守侯
感谢上天 能
让我在这里停留
看着她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拥有
我的心上人她到底在哪啊
现在穿和服的姑娘我就在我身边
男耕女织的生活我们忘掉伤感
我问那迷人的月亮啊
远方穿和服的姑娘啊
你在孤单的时候也会想我吗
黄昏时敲响的钟声啊
美丽的姑娘你也能听见吗
就让我们一起许愿吧
我们能够一生一世一起相爱吧
我不带武士刀
讨厌愚蠢野蛮的争吵
我不信武士道
恶心的信仰没有丝毫需要
可是现实中的女孩为什么要回日本
那么一个肮脏的环境下
你怎么保持单纯
东瀛的古典文化
总是让我向往
温柔的妻子
我那穿和服的姑娘
可是现在海的那边
已经变成什么样
那些穿和服的姑娘
在生活中放荡
我记下你的名字
我的郭依伦雅
我相信一见钟情
我问你相信吗
陶醉在我自编故事
不能自拔
我在挣扎 祈求变化
你能拯救我吗
你跟我讲过
这时那边盛开樱花
可是这边那时
眼泪是否一定落下
我知道 总有一天我们将会分离
可是永远不要忘记
我在这里等你
岂能因为声音小而不呐喊
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离开。——徐志摩.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然而我想着,却不是每个人的一生一世,都能有幸遇上那些最为纯澈和执着的“三年五载”—-张爱玲
我们不能轻易发誓,因为没有太多的能力。不能任意付出,因为伤害太大。我们被困在这个时代,被困在自己的牢笼里。只能看着一块狭小的天空,发呆。 慢慢的,我开始*惯于不再做梦。
不相信世界就是这样,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
你若成歌我做念想,漫漫罗旖夺目恍不过曾经妙年华,流年素染染不尽旧忆怯步笑靥间,云中的花静静等待,等出了一场地老天荒。
倾听你的心事,仿佛可以触到大片温柔的景致,我立在中央,无法抬头仰望。就这样,有一天,或许沉默也不会再有可以躲藏的土壤。
双脚踏混了过往的风,以及难明下落的晨昏。把草地看成废墟,把白鞋看成云朵,把蓝天看成海洋。我们的道路纯净得没有灰尘,我们的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只有不停地走,除了你,我一无所想。
他们把你遗留在生命的某一角落了,不断的有人进入或者离开,你没有办法让他们随着你的生活继续前行,也没有办法陪他们一起驻留在某段时光。那么,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你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地握手言和。
我跋山涉水来寻你,却不想在你的屋门前看到一座长满杂草的墓碑,坚硬的石碑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刻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你心里已经死了这么久,这么久。
只是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来没有遗憾没有风险,那么只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我很喜欢和满足现在的生活就够了。我知道,我的*凡的生活在继续。就像,即使是长在井底的树,也会永远接*更蔚蓝的世界。然后,内心充满欣喜。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我是你朝圣路上虔诚且卑微的信徒,路过你的眼,即走完我一生。
在人生的路途上,便是不断地相送与相别;于是,在人生的客栈里,永远扮演一位匆匆的过客,来不及留恋和回味,就像来不及在流星消失前许一个愿。
你希望我们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如果,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谁都沒有走散,都还安守承诺在原地守候;如果我们不曾互相猜忌,更沒有残忍玓被流年抛却,那么再不见後是否可以坦然一笑,说声你过的好吗;如果我们相亲相爱的边走边爱,沒有谎言伤害猜忌,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走到天涯海角,见证海枯石烂。
夏木说,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就做了这壮大与你看,你说再热闹也最终是离散,我便做了这一生与你看
好多年了,你一直在我的伤口中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你.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任你一一告别.世间事,除了生死,那一桩不是闲事.
时光还在永不停歇的穿梭着,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里,总有一种怀念永远镌刻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在这段说不清道不明感觉的路上,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与自己最虚荣最美丽的时候告别,不再为容言禁锢,像苍老一样希望,像青春一样绝望.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有几分关注就有几分痴迷眷恋,浮华彷徨不过是南柯一梦,而我要的,不过是一线阳光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多少回忆在日子匆忙中渐渐淡忘,曾经约定过一起去看海角天光。我们伤感着日子悠长,却忘了,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昨日时光。
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自己,站在镜子面前,你笑她笑,你哭她哭。世界上最不懂你的人,还是你自己。当你举起右手,她却举起左手。
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无法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救药的喜欢、不可避免的死亡。
池城——Show me your panty
你说的每一句“操” 我都默默在心里为你铺好了床
性感不是骚 让性感图集 刺激的你的荷尔蒙
Make Love
爱情 不过是3ml液体瞬间交换
合体也是一种美
重口味图片 纯洁的孩子绕道捂眼行
男人总是想听女人叫床的声音,其实他们不懂,在女人心中,男人的**声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当你爱上一个男子,千万别去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矜持一点。
爱他就告诉他,有时候男人也很爱虚荣,你的表白会让他的自信达到我是傻瓜点
女人,因为爱所以操。
男人,因为操所以操。
有一种情况,男人太爱你,会不舍得X女人
机会就象女人的胸部,越大越有诱惑力。越大越要好好地珍惜。
机会又像男人的DD,抓住了,就会越变越大,越变越强。
女人就像书架上的书,虽然你买了她,但在你买之前她多多少少被几个男人翻过
如果没被翻过,只能证明这书根本就不能吸引人。
当你们已经很相爱的时候,不要以为老夫老妻了,就不要甜言蜜语和浪漫了。
女人终究是小女人。任何女人都无法抵挡温柔的男人的
一场性爱,明明是男人在那出力,流汗费精的,爽的程度也是女人高于男人。
为什么男人老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女人老觉得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
女性一旦知道了快乐,就会变得像沼泽一样深不可测;
相比之下,男人的勇猛就好像沼泽上蹦蹬的鱼,浮在表面,是瞬间即逝的
性方面女人原本占据着压倒的优势。
好男人经得起诱惑,好女人耐得住寂寞。
女人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很难,以后越来越容易;
男人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很容易,以后会越来越难
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轻着脾气不好,重着犹如生重病。
女人天生是应该被照顾的。那几天更是,所以温柔的陪着她,以后的好处绝对是男人的
女人的上半身有多爱你,下半身就有多湿润
这个世界上最潇洒的就是大姨妈,她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2、她不来你急死,她来了你烦死。她来或不来你都要默默忍受;
3、她来你是个姑娘,她不来,你是个妈妈,差别大的很大
至纯、至美、 融合、触动、窒息、欢爱、 Les、那酣畅淋漓的情、那永无止境的爱。
男人玩自摸是一种极致的诱惑
你大汗淋漓的在她身上卖力。还以为人家很享受其实你怎么知道她究竟是想要什么。。
我不能想象你对别的女人如此的爱抚
某个人相亲时,跟那个男人谈及婚姻时,她很自然地说:“我不会为了一根香肠而买回整只猪
新婚之夜,女孩羞涩的说闭上灯好吗,男人说:为什么。
女孩说:人家胸小。
男人闭上灯边抚摸着女孩边说:”亲爱的我不在乎“女孩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别趴着了亲爱的快翻过身来“男人兴奋的说道。
女孩一脚把男人踹到了地下
如果一个男人第一次见到你就说很喜欢你,那就揍他吧,因为那只是想睡你
当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往往能把这个女人弄得神魂颠倒,
觉得他特MAN,特够味儿,特浪漫,特霸道特酷特能掌控大局。
女人喜欢甚至崇拜这样的男人,因为她们觉得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但事实上当男人真正投入爱情的时候就会变成男孩,
当你认为那个男人特别耀眼的时候,对不起,他还没爱上你。
听说你最想要的那个人会在高潮的那一刻出现在你的脑袋里
其实被一个男人按住强吻对于女人来说是很刺激的
那些说好B都让狗艹 了的人都是那些目光短浅不懂珍惜的货色~
总以为别人的才是好的其实自己艹的才是最好的
整天嘲笑人家是”飞机场“,怎么不说自己是”小短细“
人和海豚是世界上少数不是为了快感而**的动物~尤其是人尽然可以通过**达到很多目的
向来讨厌那种特别自恋的女孩子,跟男人说完一句话都要检查一下是不是丢了处女膜什么的,
生怕别人占便宜,生怕自己吃亏,生怕自己的爱情和处女膜卖不出个好价钱。
忠诚做你的影子,疲惫的我还是紧紧追随,希望可以跟上你的脚步,陪你走完你要走的路,你会让我陪吗?
曾经以为有些事是不可放手的。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精采。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前心里的挣扎无助和患得患失。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鼓起勇气,就跳过了。
一个人莫名其妙开始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于是想找一个人倾诉,真有那么一个人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时才发现: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回忆才是最好的结局。也许轻轻抬头会有更好的风景。
心情里的心情,故事里的故事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
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
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
一、
心情里的心情
是时光苍老了容颜?让我爱上了忧伤?还是岁月改变了年轮,让我恋上了寂寞?曾经的热情,恍然回首间已是如烟散去,曾经的坚强,再度仰望时已随流光飞舞。
碎碎念念随着一指年华悄悄的溜走,老去的河床只剩下淡淡薄薄的记忆,那么用心珍藏的相册稍稍的破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不小心把旧时光的黑和白伤害,Sorry.
找个最舒服的姿势,在直视里在侧盼间,也找个最能说服自己的理由,拾掇一份起好的心情,让烦躁不在,让纷扰远走。
脾气越来越坏,个性越来越弱,眉梢眼角之间流露着一份很 的无奈。
冬天本来就是个干燥的季节,那些枯萎的,那些凋谢的,那些干涸的,就是主要的风景吧,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依然存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如期而来。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用微笑掩饰着悲伤,用倔强替代着脆弱,阳光的脸颊是给你的一窗明媚,这份安好只愿不要让你担心。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总是不想给自己添堵设栅,总是不想给自己增烦减乐,但是左心房里的繁琐还是吵醒了右心房里的简单…
二、
故事里的故事。
谁在最美丽的年华里遇见了谁?
谁在最温暖的光阴里读懂了谁?
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你永远是你若只如初见。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我永远是我若如是本真。
懂,是一个字符的囊括,是一个表情的含杂。懂,是陌上花开缓缓行的情愫,是彼岸花开在此岸的风景。懂,是天涯变咫尺,是隔海也相望。
那枫的一抹红,醉卧在秋的深处,允一场约,赴一场会,原来一切是在那一帘蓝色的睡梦中,也罢,醉去,也罢不悔。睫毛下的最美披挂上了长长的霓裳,是谁为谁的装扮?唇瓣上的温柔吐露着欲滴的馨香,是为谁的绽放?
若干年后,那张票依然可以登上那艘远航的船…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你若不允我怎敢老去,你若不来我怎会离开?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每一个日子的晨曦里有不离不弃的等待,每一个晴好的午后有不偏不倚的陪伴,每一个夜晚有不言不语的相随,时间总会沉淀一切,也会丰满一切,让美好定格在每个真实的秒针上…
故事不需要埋下伏笔,
——因为你懂。
心情不需要刻意掩饰,
——因为你知。
海岛以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世上芸芸众生,有几个人是叫人一见倾心,又有几个人,会得出人头地。
其实做普通人最开心,没有奢望,顺其自然,尽其本步而游于自得之场。
累了就放空自己,出去走走吧!
若你感觉烦躁不安,那就去看海吧。海会使你变得宁静似岩,在大海的潮汐中,静聆那博大深邃的大道之音。那一刻,你将深沉若石,沉致恬淡,于沉沉博大的海之心声中端坐泰然心*似水,开始默觉那股震天动地,水天合一的大道情怀。
我的世界,没有你,很久了。偶尔想起你,忆起往事,那些不再清晰的,那些渐行渐远的往事,我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我也不奢望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害怕信誓旦旦。人,越 长大越孤单。爱,越成长越懦弱。这个世界现实的可怕。见证了无数的聚散离合后,我们消散了年少时的勇敢。
为什么我们总要过了很久,总要等到无路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 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终于归于沉寂,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 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也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 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涵盖,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逐 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 人。
仿佛有风拂过心畔,仿佛有水滴落花间。一梦千寻,谁成为了我唯一思念的人?摇指花落, 流年何堪。绻缱相依,聆听花落肩头。历落凡尘寒似水。尽是红颜妄无回,只道真情不切 仪,此罢无声谢予谁。
一些心情,渐行渐远,一些心情,愈来愈*。我知道,无论如何,都应是淡定的,淡定之于 我,已经深入骨髓,不可疏离。一种伤感,一种快乐,交替在空气中,碰撞的瞬间,撞击着 心灵深处的柔情和感动,有时候一支音乐就能让一个人有流泪的心情,一种温柔就会让一个 人有一种想倾诉的懵懂,键盘的冷硬,隐藏不了内心的温柔。
静静地看,默默地想,太过彷徨的岁月,何处时是终点。撑着落寞的躯壳却依然在守着,寂 寥的守着这份隐痛的执着。每一段爱情,都会从激情走向*淡。开始时电击般的兴奋和痴情 ,慢慢变得温和*静,少了冲动,开始觉察心中人的缺点,也会为失去新鲜感而烦躁不安。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只是,你还愿意与我一起去看那细水长 流么?
当所有的心情在洁白的书笺定格,心便如释重负,过眼成风。流逝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几 多柔情破败成满目疮痍的景像。一地的零乱,谁会在天涯听我碎念?一波波惆怅划过酸楚的 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
间流逝的缱绻,残留一些爱一些痴一些不舍,于心底浅浅停驻却深深依恋。释怀的痕,就让 那过往随着尘烟,淡淡的飘逝于素笔水墨,把这份疼痛而又甜蜜的交集留作回忆两行脚印, 一直向前,记述自己的姿势不曾停歇,未遇栖息路边的景色斑驳了一季又一季,只是被风霜 浸染的痴爱,涂抹了一圈一圈的铜绿,穿插刻骨憔悴了一颗漂泊的心。
尘世的风华总是带着沧海桑田的痕迹,我们小心翼翼的穿梭,也不免感染上沧桑的味道。若 生命能重新编剧,能否撤下所有残忍的轮回的镜头?前世来生的画面,与流年有染的片段, 被夹带在烟火中,每一刻繁华,都是最灿烂的拆解,最温暖的释放。
亲爱的,你说过陪我去海,现在你在哪?陪我去看月升日落,陪我踏在柔细的沙中,陪我去海边捡一个贝壳许下一个心愿。一海,一世界。看海天一色,那是多美的画面。这个曾许诺的世界,我们终究还是到达不了。只能随之让它在时光中消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蛍火の杜へ
6岁,我遇见你。
是夏日,葱绿的森林,四散的流光都会染上的透亮绿意。你戴着奇怪的面具,明明看不到眉目,却一眼就觉得是个可爱的人。
你说自己不是人类,是触碰到人类就会消失的存在。
我觉得那样也没有关系,想和你做朋友,是不是人类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们交换了名字,约定了第二天的再见。
那个夏天,开启了人生的另一段旅程。
对了,虽然不能碰触你,我还是有偷看到你的面容。面具下,流畅的眉,飘逸的眼,温柔的唇角,果然是美好的容貌。
这样的日子很快乐,是难得的美丽时光,一直以为很满足,即使不能碰触你也没关系,我们一样可以拥有亲密的记忆。
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不满足呢?
当我从树上摔落时,当我快要跌入你的怀抱里时,当我最终安全落入草丛时,还好你没有碰触我,还好你没有消失,还好……
我说,你以后一定不能碰触我哦,一定。
明明决定好了的,只有这样才能一直见到你,不仅是现在,一年,两年,是长长久久的未来,一定会很快乐的未来。
这样想着的我,微笑着,留下了泪水。
或许,从那天起,有什么就开始改变了。
接下来的夏天,还有下一次的夏天,每当夏天来临时,我都会到萤火之森里去,去见你。
我还记得你摘下面具,侧身站在阳光下的样子,蝶儿翩翩,要亲吻你的脸。
于是,日子分割开来——
夏天,不是夏天。
有你的日子,没有你的日子。
想念你的日子。
碰触别人的时候,自然而然想起了你。
好想见到你,好想碰触你,脑海里只剩下这个念头。
不能碰触你,为了一直见到你。
见到了你,好想碰触你。
夏天一个一个过去,我不断长大,你却没有丝毫变化,还是年轻的样子。
至少能一直见到你,在分离的日子到来之前,能这样,一直,一直。
不要忘记我哦,不要忘记。我对你说。
请记得我,在你漫长的生命里,有这么一个人,曾经来过。
分别的日子终究到来,却是由你先开始。
不能触碰人类的你无意间触碰到人类的孩子。在那一瞬间,你笑着向我敞开怀抱,我终于拥抱了你。
萤火之森里飘起了一片萤光,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的。
我喜欢你。
孤高的浮云,拥有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度和傲慢。
上挑狭长的冰蓝凤眼,黑色柔软如浮云般翻动的短发。只是白皙的皮肤衬上精致的五官,亮出冷傲的神色,一副王者孤傲的样子。
——这一切的主人,名为——
云雀恭弥。
身边似乎漂浮着冰冷的杀气。
能够以任何的角度、距离传递给外人危险信号。少年是一只敏捷苛刻的肉食动物,很美丽、很高贵、很骄傲。
>>野心、尊严、意志
为了自己黑色的贪婪欲望,你*乎疯狂的与敌手匆匆过招,然后寻找新的目标。
追求胜利、力量,你从未停止步伐。你的野心比任何人的都要寂寞。
高傲睿智的意志,被你继承。
不被任何事物拘束,被传颂为贯彻我道的浮云。
——你甚至比这样的形容还要倔强。
>>未来与笑容<<
脑后的年少轻狂,已经被时间揉碎。只有往事中高高在上的笑容残留在唇边。
五度的冷笑,那是强者疯狂颠乱的未来。
“我不*惯立于众人之上,只有立于尸体上我才觉得安心。”-恭弥
云雀恭弥在我心里,始终形同一柄颜色纯粹气势凛冽锋芒尖锐下手狠戾的利器,是比山本更适合持有冷光刀刃的男人,一身华丽的凌厉。
我不止一次看见详细描写他外貌的文字,诸多作者笔耕勤勉孜孜不倦地认真描摹,从泼墨一样的黑发到嚣张上扬的凤眼,俱无靡细不厌其烦,然而对我来说,云雀恭弥这个人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他鲜明轮廓所带来的惊喜,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纸页里的黑白剪影,而是一阵苍凉狂风,呼啦啦袭卷而过,风里有血液的腥甜气味,让人从骨髓里泛出冷战来。
家教里只有两个人,从未被提及身世背景家庭过去,一个是REBORN另一个就是云雀恭弥,相似点还有两人都是无可非议无庸置疑的,强。让人以为这种强者就是要横空出世劈开一方天地,天野故意把他们走过的路涂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影,甚至不肯留下一丝风声线索让人们去猜测揣摩端倪,而他们目不斜视趾高气昂地往前走,像是把所有过去都斩于脑后不留痕迹。
如果说骸在黑曜篇最后和指环篇里还展露了一点身为人类的无奈挣扎,那云雀从头到尾就只是强,很强,非常强,被人偶尔出千打败一次会念念不忘咬牙切齿哪怕失去意识身体崩溃死活都得把对方揪出来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强。我比较庆幸的是云雀只有强者情结而没有变强情结,在硝烟战火之中成长对他来说是本能而不是目的。
无论山本和狱寺十年前吵得再狠斗得再凶处得再水火不容打得再不可开交,十年后也会成熟到作为彭哥列十代目的左右手和*共处甚至携手合作,可云雀恭弥,简直就像是轻松穿梭与十年时光之中的一道影,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一如既往孤高的浮云。常识公理还有岁月,在他眼里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他从不屑被这种无趣的东西所捆绑束缚,于是干脆利落地打破。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羁绊,要他成为彭哥列十代目的云之守护者、泽田纲吉的家族成员根本只是一相情愿的天方夜谭。
大多数同人里似乎都喜欢把他描写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扑克脸冷面派,我往往只能报着不太理解的心思看下去,而真正看了叫人觉得入木三分拍案叫绝的描写,是《脱轨》里的一段“云雀恭弥并不是单用冷酷原则来制造没水准的强悍表象的人。他会笑,会打招呼,甚至会报以一定程度的关切,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令人不寒而栗。”云雀恭弥并非缺少常人的欲望和感情,只是种类和方式都太另类,他的温柔亦然,就像是涂在纯黑外套上的一抹血色,那么轻易就被忽略淹没,不醒目也不刻骨,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勉强循出一些踪迹。
家教里他说过最体贴的言语,是在指环战前站在泽田纲吉背后时的那番话,那次他被狱寺称为“少见的安分”,而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了解,他们说浮云是最接*大空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一直都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而那条由于不可侵犯规定从未使用过的通道,终于有了打开的一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向来独来独往的孤高浮云终于小小的妥协了一次。
如若评价恭弥,我只会仰望天际轻笑
那朵离天空最*也最远的浮云,就是云雀恭弥。
最伤人的话 总出自最温柔的嘴
嘴唇上的一抹红 独特的魅力.
十二支口红
第一支口红叫“缘起”。取的是薄雾的清晨一枝新开月季的颜色,最娇滴滴的轻粉,仿佛春光乍泄的稚气和无端,用小小的羞怯与温柔,一点点地渲染花朵与季节的邂逅,分明两相惊喜,却又相对无言,只是风里,淡淡的一缕花香。
第二支口红叫“纯情”。想去偷十八九岁少女健康美丽的腮红?只是远远看见心仪的人的侧影,便禁不住满面飞红的那一种。简单的岁月,简单的心,连心事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其他。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地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意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挑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刹那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第十支口红叫“惑情”。是会随着天色和季候而改变的。爱之则欲其生,恨之则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时时刻刻都是飘摇不定,爱与恨纠缠不清,可是无论怎样改变,总是红的??就好像那个不断在骂那人是“死老头子”,却又去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使它斑驳。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他爱吃莲子糖水。
一把莲子,几朵银耳,二三颗红枣,钢精锅里放上半勺清水,拧了小火慢慢地 熬,最后加上冰糖,盛到透明的玻璃碗里,尝一口,唔,味道香甜极了!
他的妻子每天晚上十点半左右把煮好的莲子糖水端上他的书桌,催促他趁热吃。 他吃东西的时候,她便在他身后站着,整理一下凌乱的台面,或是拂去他肩上的头屑,拨弄他乌黑的发。
他抬头看看她,她便微微一笑,问他:“好吃么?”
“好吃。”他点头,伏案工作一天的辛苦,因为这碗香甜的莲子糖水,竟然是消失无踪了。
她便把碗收了,吃完剩下的一点糖水,静静地走开,不再打扰他写作的思路。 他有时候离开书房上卫生间,经过客厅,便看见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茶, 恍惚地随着电视剧的情节,笑,或者唏嘘。
十年了,已经成为一种*惯。
中年的他终于薄有声名,应酬渐渐增多,不常回家吃饭,甚至—不常回家睡了。
她每天晚上仍然做好一碗莲子糖水,搁在餐桌上,等待他回来吃。玻璃碗里的 糖水由热气腾腾慢慢地转变为温热,最后凉了。搁凉了的莲子糖水不好吃。天热, 隔一夜便馊了。她次日把碗里的糖水倒掉,晚上照常又重做一碗。
他回来了,回来与她提出离婚。理由是她与他没有共同语言。她不能与他谈论 文学、音乐,只晓得看庸俗不堪的台港电视剧。
她悲伤的眼泪不能挽回他变质了的心。她不再言语,从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家中 搬了出去。
他很快另娶了一位有貌有才的年青女子。
新妻子比他年轻,擅长撒娇,家务活是一点不懂做的。而且活泼爱玩,晚上常呼朋唤友出去。起初还硬拉着他要陪同,后来嫌他扫兴,便不强迫他出来了。他不得不承担了家中许多琐活。日子长了,难免有冲突。争吵的时候,他开始怀念前妻 的温柔与乖巧。
一天,他病了,恹恹地躺于床上,茶饭不思。
妻子问他想吃什么?
他沉默了半天,说:“想吃一碗莲子糖水。”
年轻的妻子笑嘻嘻地说这个容易,她会弄。她兴致勃勃地上市场买了新鲜的莲子回来,煮了满满一锅的莲子银耳红枣百合汤。他脸上有了笑容,急不及待地喝一口,呀,苦的!他一下子吐了出来。原来新妻子不懂得煮莲子前要先把莲子中间的苦心摘掉的。
妻子生气了,抱怨他脾气大,难侍候。她嫌麻烦,赌气不再下厨了。
他闭着眼睛不言不语。
病好后,他有一天整洁厨房,在顶上的橱柜里发现一个大铁盒子。他打开看,
发现是满满一盒的莲子心。是前妻留下来的吧?她给他煮了十年的莲子糖水,也剥 了十年的莲子心,积攒下来这么一大盒的东西。
盒里有一张纸,原来是撕下来的烹煮莲子糖水和莲子心苦茶的方子。
他看见纸上有前妻笔划整齐的字:“莲子心虽苦,但泡茶喝,能祛热解毒,清心明目。”
他想到前妻在等他回来的晚上,低头仔细地剥取莲子心的寂寞;她微微笑,轻声地问他“好吃么?”的样子;她给他泡上好的龙井放他桌上,自己静静地捧苦涩的莲心茶来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里面的喜怒哀乐;十年的岁月,日复一日*淡 的感情,其实都浓缩在一碗香甜的莲子糖水里。
很久以来,一直不喜欢小男孩,大约是因为他们调皮而且逆反期长。
我小时候是家里最年长的孩子,便要负责弟弟妹妹的各种收容工作。妹妹倒还好,弟弟们性格顽劣,即使打不过也会不要命地扑过来,每次管教都好比鳌拜最后一次进宫的感觉,又不敢下手重了。等他们长到可以用鞭子打的时候,又一个个腹黑起来,装备各种远程武器以及设置陷阱,并且擅长尿遁之术,我每每疲于奔命而不得要领。成年后想起当年的事情,不寒而栗的程度可想而知。
那么,我对于小男孩的改观,源于何时呢,我也说不清楚,只记得那也是立冬附*的一个早晨。
那日我晨练回来,准备去吃早饭,见到在自家的楼下有一个小男孩,在摆弄着一手六七颗栗子一样的石块。口袋里也鼓鼓囊囊的,想必也全是那样的弹药。
男孩拖着半拉鼻涕,一路在我前面,却有一个古怪的举动,每经过一辆车的车底,都会低头去看。我初时不解,忽地见他在一辆车边停下,拿出他在玩弄的石块,就往车下丢去,奇怪间就见车下疾跑出一只猫儿来,蹿入草丛,这才恍然大悟。不由更是厌恶,顽劣地对待动物,可能是小孩天生的一种残忍。
小男孩一路和我同路,每车必看,最后与我一起来到了早餐店,恰好和我一桌。我看他低头嚼着拌面,早年长子的感觉突起,便教诲他道:“小鬼,你为什么要打猫咪呢?要知道猫咪也是会疼的。”
小男孩抬头看着我,理直气壮道:“不打它们,车子开的时候,它们会被车子轧到的。”
我愣了一下,店家在边上就笑问那个男孩:“今天还在打猫吗?”
男孩点头,眼里闪着泪光。
我后来从店家那里知道,男孩家的猫咪一周前在一辆桑塔纳下睡觉的时候,被突然启动的车轧死了,小男孩自此对于车下休息的猫咪有了恐惧,看到了非要打出来不。司。
我心中为了自己的臆想而惭愧,小男孩拿着石头离开的时候,我在想,我们在经过那些车子的时候,何曾担心过车下的猫呢?我们又是否可能劳烦自己片刻,捡起一块石块,为了一条生命而仅仅弯一下腰。
我们只是走过,然后对自己看到的东西发表一些自以为是的评价而已。
那一天之后,我第一次意识到,小女孩固然可爱,但是培养一个有担当的小男子汉,也是很不错的。
法国画家:William Bouguereau 阿道夫·威廉·布格罗介绍:
威廉·布格罗 (Bouguereau,Adolphe William,1825.11.30--1905.8.19)是法国19世纪上半叶法国学院派绘画的最重要人物。
他以神话和寓言题材的绘画吸引大批追随者。其作品以高度完整、技法全面和擅长表现多愁善感的题材为特征。在布格罗的画作里,女性的形象非常恬美,有妇女,仙女和农村姑娘等人物。其环境多为乡间丛林,宁逸静瑟。在人物造型处理上,为了追求高度的优美,舍弃技法创新,维护官方正统的艺术,排斥其他艺术流派,因而被现代批评家指责为保守的画家。
布格罗绘制了大批的乡村田园情调的作品。农妇、乡下小孩、流浪者、吉普赛女郎、牧羊女等等都成为了他作品下单纯、善良、美丽的形象,其身上穿着的衬衫、格子图案的意大利地方服饰、绝不重覆的服饰配搭是他在意大利四年取经行所看到并记录下来的,且自画家魔术般的手底下都成了一幅幅赏心悦目且色彩瑰丽的诗歌般的作品。
在当时的年代,他的画非常受欢迎,特别受到英美两国民众的青睐,可谓风头一时无两。大众对于他那种对唯美的诠释感到不可思议且喜爱万分,可说是继安格尔以后的另一个把古典美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巨匠,甚至认为他可以媲美意大利文艺复兴三杰之一的拉斐尔(Raphael),同样以温柔婉约的画风取胜,擅刻画典雅气质的女性形象。
阿道夫·威廉·布格罗( 1825 – 1905) ,於1825年11月30日出生在La Rochelle(在法国西部沿海)的一个酒庄。 他21岁时前往巴黎进入Francois-Edouard Picot工作室,并开始参加the Prix de Rome(一个美术奖项)的竞选,在1850年获奖,补助他到罗马的Villa Medici(法兰西学院的意大利所在地)进修四年,他把握机会研究文艺复兴时代的大师名作,同时也广泛旅游了意大利的农村,这段时期的经历奠基了他日后的风格与主题。回到巴黎后,他常在沙龙展出,作品广受公众与批评家欢迎,也被代理销受到美国与英国,并且获得许多奖项,在1859年受封,1876年获得Legion of Honour(荣誉爵位),一度成为Academie des Beaux-Arts of the Institut de France的四十名成员之一,这是法国艺术家的最高荣誉;此后又成为比利时与西班牙的荣誉爵士、荷兰皇家美术学院的院士。 他是是法国19世纪上半叶法国学院派绘画的最重要人物。
1883年他成为沙龙领导人,致力於提升新进美术家的福利,并在学院中教课。最终在1905年8月19日去世。之所以会选择Bouguereau的作品是因为以天使与神画为主题的画作,另外还有女祭司那一幅。 如果把神话故事纳入奇幻的选题,奇幻的疆界将可以延伸至更深隧的时代,也更能表现出一脉相承的悠远历史;或许也可以观察西洋艺术发展对於奇幻画作的影响。
Biography of William Bouguereau
William Bouguereau is unquestionably one of history's greatest artistic geniuses. Yet in the past century, his reputation andunparalleled accomplishments have undergone a libelous, dishonest, relentless and systematic assault of immense proportions. His name was stricken from most history texts and when included it was only to blindly, degrade and disparage him and his work. Yet, as we shall see, it was he who single handedly opened the French academies to women, and it was he who was arguably the greatest painter of the human figure in all of art history. His figures come to life like no previous artist has ever before or ever since achieved. He wasn’t
just the best ever at painting human anatomy, more importantly he captured the tender and subtlest nuances of personality and mood.
Bouguereau caught the very souls and spirits of his subjects much like Rembrandt. Rembrandt is said to have captured the soul of age. Bouguereau captured the soul of youth.
Considering his consummate level of skill and craft, and the fact that the great preponderance of his works are life-size, it is one of the largest bodies of work ever produced by any artist. Add to that the fact that fully half of these paintings are great masterpieces, and we have the picture of an artist who belongs like Michelangelo, Rembrandt and Carravaggio, in the top ranks of only a handful of masters in the entire history of western art.
Having died in 1905, we can suppose it best that he was not here to see the successful assault on traditional art that turned the art world inside out and upside down in the decades that followed his death. His fate was to be much like that of Rembrandt, whose work was also ridiculed and banished from museums and official art circles for the hundred years following his death. Rembrandt’s reputation wasn’t resuscitated until the 1790’s (he died in 1669)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the founder of the Royal Academy in London, Sir Joshua Reynolds. Even as recently as 1910, Reynolds paintings brought higher prices at auction than Rembrandt. Bouguereau’s re-appreciation can rather accurately be traced from about 1979 when his prices at auction quadrupled that year alone, and then was further catapulted by the 1984 retrospective that traveled from the Petite Palais in Paris, to the Montreal Museum of Fine Arts in Canada and finally to the Wadsworth Athenaeum in Hartford. In 1980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in New York permanently hung two of his works that been left in storage from early in the century.
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 把往事一束全垂在脑后
突然间我发现裤子上粘上了一根头发,我用手慢慢地将头发拿下来,没想到,这头发越拉越长,嘿!我有一点纳闷,这头发足足有一尺多长,头发的发质很差,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头发的本人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这么长的头发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可是足不出户的啊!于是我开始琢磨起来。
家里*时就只有我与老公,我不能行走,根本就不可能把头发带进来。唯一能带进头发的就只有老公了,此时,我越想越乱,*日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幕也让我对老公猜疑起来,莫不是、、、、、、天啊!我想:但凡来过我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有这么长的头发呀!思来想去,我最后断定 ,只要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发是老公从外面带进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又粘到了我的身上。我又想:一般的男女关系,女人的头发是不可能粘在男人的身上的,只有最亲密的男女关系才有可能把头发粘在对方的衣服或者是身体上。我越想越气,于是我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将这一根长头发包了起来,就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进行审判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老公厂里加班,上班前老公对我说:今天最迟下午2点就可以回家了。大概12点钟老公就回来了,进门老公就对我说:“今天我们质检部11点就下班了,有几个同事非要请我去吃烤鸭,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老婆你不要生气啊!”此时,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问老公:“老公,你们厂里的女同事有几个是长头发的?”老公说:“我们厂的女工由于工作原因是不能留长发的”。这一点老公没有撒谎,于是,我又故意降低了声音问:“那你生活中的女朋友有没有长头发的啊!”老公望了望我的脸,然后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老是问长头发的问题,看你肉笑皮不笑的,究竟是怎么了?”那好吧!我就直奔主题了,于是我拿出了那根长头发递给老公看,老公看了看说:“不就一根头发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你把头发拉长了再看看”,于是老公把头发拉长了,结果,老公也惊讶起来,他说:“哪里来的这么长的头发啊!”顿时,我拉长了一张脸,准备对老公进行一场义正言辞的审讯了。
我已经开始生气了,心中压抑的怒火早就点燃了,我怒吼道:“伪君子,你还问这头发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跟那个女人鬼混时带来的吗?”我以为老公也会大发雷霆起来,没想到,我的怒吼刚结束,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心想:看吧!这就是典型的伪君子,在罪证面前不仅不低头,反而还嘻嘻哈哈。过了一会老公问我:“这头发在哪里发现的?”我大声吼道:“我的裤子上”,这时,老公想了一会对我说:“你不用生气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的,夫妻间应该有起码的信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来的,至于这根头发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在洗衣房洗衣服时,我们对面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用手洗衣服,我看到她的腿一走一瘸,很艰难的,洗衣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腿蹲在那里都有些发抖了,于是我就把她的衣服放进了我们的洗衣机里一起洗了,那个女孩的头发很长的,这根头发肯定是她的。”听完老公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也许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是为老公的那一份爱心。
过了几天,我正在房间听歌,突然,那个“瘸脚”女孩来到了我家里,只见她手里端了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小女孩说:“阿姨,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妈说,这羊肉是温补的,对你的病很有好处的”。我客气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女孩说:“不要跟我们客气了,还得感谢叔叔上次帮我洗衣服呢!再说这羊肉又没花钱,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
望着女孩一瘸一拐的离去,她的那一头长发在后背不协调的随风摆动,远远地我喊道:“下次洗衣服时就送来吧!”女孩吃力的回过头来朝我大声说:“会的”。
许许多多的偶然,许许多多的瞬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心的善良,都是刹那间,有些甚至找不到头尾,就没有了再可以讲下去的故事和人物,但我却总是记得这些,记得这些瞬间,并为这些瞬间而感动,永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