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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爸妈讲我很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是广告那个时候我还不记事,但是小时候我确实很会背广告词这个我记得....囧
后来开始记事了大概是四五岁开始就是看动画片了从幼儿园开始放学回家就把电视机打开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钟的大风车《金刚葫芦娃》《舒坦和贝塔》《黑猫警长》《神笔马良》《阿凡提的故事》《三毛流浪记》《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海尔兄弟》《地球超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西游记》说实话国产的动画都是很小的时候看的主要是中央一台的囧囧囧后来是小学二年纪家里安了有线我就开始了CARTOONNETWORK那个时候武汉某有线台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七点一直都是很好看的动画片哟西《小红帽恰恰》《小小露露秀》《蓝精灵》《鸡与牛》《杰森一家》《无敌神猫》《两只笨狗》《阿达一族》《猫与老鼠》《魔法少女》《飞天小女警》等等那个时候真的是幸福到抱着电视看动画片啊而且中午放学回家还重播那真的是除了上学睡觉基本全部都看动画片啦还之后看的国外动画片越来越多《美少女战士》《樱桃小丸子》《机器猫叮当》《名侦探柯南》《怪蓝高手》《摩卡少女樱》《火影忍者》《犬夜叉》还记的小时候电视里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真的是一集都不能掉如果掉了一定要看重播如果重播也没看我会郁闷疯掉第一次看柯南是在小学三年级柯南那叫一个帅啊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一直喊着要嫁给他呢~还记得看图书馆**事件差点没把我吓死还记得和我爸爸一起看樱桃小丸子差点把我们俩笑死还记得小学看百变小樱太好看等不及就租盗版碟子看完的还记得看《火影忍者》激动的说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动画片和我们班一帮男声讨论火影里面的剧情很带劲~我已经很多年都不看国产动画了主要是看不下去虽然现在已经奔二了还是成天离不开动漫画主要是日本的我爸说我从小看到大都看不厌都大人了还跟着动画片里的人又哭又笑的还说一天到晚看鬼子的动画片要是日本和中国打起来了你肯定第一个叛变!无语啊囧死我了。不过动画片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觉得小时候守在电视机旁等待动画片的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还记得我上初三的时候老师出了一个作文题就是要我们写关于广电在几点到几点禁止播放国外动画的决定让我们对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我很正义的是写的支持这个决定写的什么文化侵略啊动漫产业要发展啊现在我也明白了这个决定会让很多孩子失去幸福的感觉反正我很庆幸我是在电视机旁守着动画片的一代人。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蕾丝似乎总是和浪漫、矜贵联系在一起的,那层层叠叠的花边,是女人心头的最爱,那轻柔梦幻的一团,就像女人一生总也做不完的梦。
蕾丝是具有万般风情的元素,可以纯洁如天使,也可以魅惑挑逗神经,尤其是蕾丝作为内衣的主要元素的时候,就呈现出失去控制的火辣场面。
蕾丝的来源
蕾丝制作可谓一项古老的手工艺,有记录显示蕾丝工艺早在14世纪前期已出现在佛兰德斯(即现在比利时和法国交界处),但真正的蕾丝制作则开始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意大利。在16世纪初的意大利,蕾丝制作是贵族妇女们用来消磨时间的活动,其后这些贵族妇女又把她们的技术传给教会修女。因为编制蕾丝既有助于修女们沉思冥想又可以为她们的修道院赚取收入,可说是一举两得,所以这项活动很快就传遍整个意大利的女修道院。但是在威尼斯东北方外海的Burano小岛所制造的蕾丝更号称全世界最精致的蕾丝。据说当时的英国苏格兰女王Mary Tudor也是向Burano定制自己的婚纱的。在意大利蕾丝产业的全盛时期,岛上的女性几乎全是蕾丝手工艺者,因此,Burano岛又被誉为“蕾丝岛”。
有关蕾丝的有趣传说
关于这个美丽小岛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话说几百年前,一位水手为了生活不得不离开他心爱的未婚妻到海上打鱼。有一天,水手遇到了一条美人鱼,美人鱼为水手的深情所感动,于是尾巴一甩,扬起的浪花即化为一件美丽婚纱赠与水手。水手归来后,岛上的年轻女子纷纷用针线仿制这件婚纱。
下船后一直往加卢皮大街方向走去,你会见到满眼都是售卖蕾丝制品的小店。因为是纯手工编造,其价格自然不会便宜,一块仅在小角上绣上花纹的手帕就要五、七十元,如图案约掌心般大小则需上百元。
在18世纪的洛可可年代,**和**的享乐主义盛行,女性的身体成为供男性观赏的客体,“暴露而优雅”成了妇女们的最佳衣着品味。往往越禁忌的就越要暴露,而暴露处自然少不了蕾丝的衬托。蕾丝作为当时必不可少的服饰元素成了**艺术的推波助澜者。到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蕾丝继续大量使用于服饰制作上,但已基本抛弃了上世纪的**成分,成了浪漫与典雅、纯洁与美好的象征。在19世纪初期,蕾丝制作仍然是法国的主要产业,但随后即开始逐渐衰落。拿破仑在其统治时期曾积极推动法国蕾丝产业的发展,但蓬勃的景象并没能长期持续。到了20世纪以后,蕾丝就再也没遇到之前的“黄金时期”了。尽管如此,蕾丝再经历了几个世纪的起伏后至今仍具有其不可抗拒的魅力。上个世纪末,蕾丝又再成为时装舞台上的巨星,成为性感时尚的重要元素。
半岛旧情
当你对这个世界绝望的时候,你会不会选择走向死亡。
我不是什么好人,但至少我不坏
我不耍什么心眼,但至少我不傻
我没有什么优秀的东西,但至少我很上进
我没有很多朋友,但至少都是真心对待
我没有什么傲慢,但至少我也可以抬起头面对一切
我不是极其脆弱的孩子,但至少不要用你的虚伪刺的我千疮百孔
暗恋一个人,就是当你突然看到迎面走来的ta时,那种猝不及防的如遭雷击的触电感。虽然你会表现的很镇定自若,就如素不相识一般,一脸清高和漠然的从ta身边走过,可是却难以掩饰掉心里的那份紧张慌乱、羞怯和不安。
【 点燃你总抽的香烟,欺骗我无法满足的嗅觉
那夜弄懂你嘴唇甘甜,但却感觉距离还是很远
点燃你潇洒的拒绝,我知道只是一厢的情愿
你已不再允许我犯贱,没办法让我再次回到你的身边。很喜欢的歌词 】
【 没有伤痕的女人,是不会爱上吸烟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爱上香烟,女人爱上香烟,就像香烟爱上火柴一样,注定是一种伤害。
抽烟的女人是不会轻易哭泣的,选择了吸烟也就是选择了绝美,爱情是种伤害,
女人在爱情的伤害里寻找快乐,烟也是伤害,却也能让女人忘记伤害。】
「 没有你的日子,我没有了等待,我变得无心去夜读或去敲键盘,便试着晚上早些睡觉。
关上灯,房间里很模糊,有些许惨淡的天光透过窗射进屋来。
说来很可笑,这种自觉的早睡对我好像只是一种形式,
我竟然从没在有你时的生物钟敲响前睡着过,只是用一种静默的方式去消磨时光。
在夜的怀抱里,我经常神经质地听见你熟悉的声音在唤我。
黑暗中睁大眼睛找你,没有你的身影没有你的气息。仔细倾听电话,并没有铃声响起。
手慢慢伸向床头的手机,它也眨着眼睛悄无声息。 」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那一刻 我升起风马 不为乞福 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日 垒起玛尼堆 不为修德 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
那一夜 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 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安喜乐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
佛曰:那只是昙花的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
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
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
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么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
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
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
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
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
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
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佛把世间万物分为十界:佛,菩萨,声闻,缘觉,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
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为六道众生;
六道众生要经历因果轮回,从中体验痛苦。
在体验痛苦的过程中,只有参透生命的真谛,才能得到永生。
凤凰,涅盘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佛曰: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
佛曰: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佛说:万法皆生,皆系缘份,偶然的相遇,暮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只为眼光交汇的刹那。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我也曾如你般天真
佛门中说一个人悟道有三阶段:“勘破、放下、自在。”
的确,一个人必须要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我问佛:为什么总是在我悲伤的时候下雪
佛说:冬天就要过去,留点记忆
我问佛:为什么每次下雪都是我不在意的夜晚
佛说:不经意的时候人们总会错过很多真正的美丽
我问佛:那过几天还下不下雪
佛说:不要只盯着这个季节,错过了今冬
孤高的浮云,拥有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度和傲慢。
上挑狭长的冰蓝凤眼,黑色柔软如浮云般翻动的短发。只是白皙的皮肤衬上精致的五官,亮出冷傲的神色,一副王者孤傲的样子。
——这一切的主人,名为——
云雀恭弥。
身边似乎漂浮着冰冷的杀气。
能够以任何的角度、距离传递给外人危险信号。少年是一只敏捷苛刻的肉食动物,很美丽、很高贵、很骄傲。
>>野心、尊严、意志
为了自己黑色的贪婪欲望,你*乎疯狂的与敌手匆匆过招,然后寻找新的目标。
追求胜利、力量,你从未停止步伐。你的野心比任何人的都要寂寞。
高傲睿智的意志,被你继承。
不被任何事物拘束,被传颂为贯彻我道的浮云。
——你甚至比这样的形容还要倔强。
>>未来与笑容<<
脑后的年少轻狂,已经被时间揉碎。只有往事中高高在上的笑容残留在唇边。
五度的冷笑,那是强者疯狂颠乱的未来。
“我不*惯立于众人之上,只有立于尸体上我才觉得安心。”-恭弥
云雀恭弥在我心里,始终形同一柄颜色纯粹气势凛冽锋芒尖锐下手狠戾的利器,是比山本更适合持有冷光刀刃的男人,一身华丽的凌厉。
我不止一次看见详细描写他外貌的文字,诸多作者笔耕勤勉孜孜不倦地认真描摹,从泼墨一样的黑发到嚣张上扬的凤眼,俱无靡细不厌其烦,然而对我来说,云雀恭弥这个人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他鲜明轮廓所带来的惊喜,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纸页里的黑白剪影,而是一阵苍凉狂风,呼啦啦袭卷而过,风里有血液的腥甜气味,让人从骨髓里泛出冷战来。
家教里只有两个人,从未被提及身世背景家庭过去,一个是REBORN另一个就是云雀恭弥,相似点还有两人都是无可非议无庸置疑的,强。让人以为这种强者就是要横空出世劈开一方天地,天野故意把他们走过的路涂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影,甚至不肯留下一丝风声线索让人们去猜测揣摩端倪,而他们目不斜视趾高气昂地往前走,像是把所有过去都斩于脑后不留痕迹。
如果说骸在黑曜篇最后和指环篇里还展露了一点身为人类的无奈挣扎,那云雀从头到尾就只是强,很强,非常强,被人偶尔出千打败一次会念念不忘咬牙切齿哪怕失去意识身体崩溃死活都得把对方揪出来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强。我比较庆幸的是云雀只有强者情结而没有变强情结,在硝烟战火之中成长对他来说是本能而不是目的。
无论山本和狱寺十年前吵得再狠斗得再凶处得再水火不容打得再不可开交,十年后也会成熟到作为彭哥列十代目的左右手和*共处甚至携手合作,可云雀恭弥,简直就像是轻松穿梭与十年时光之中的一道影,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一如既往孤高的浮云。常识公理还有岁月,在他眼里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他从不屑被这种无趣的东西所捆绑束缚,于是干脆利落地打破。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羁绊,要他成为彭哥列十代目的云之守护者、泽田纲吉的家族成员根本只是一相情愿的天方夜谭。
大多数同人里似乎都喜欢把他描写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扑克脸冷面派,我往往只能报着不太理解的心思看下去,而真正看了叫人觉得入木三分拍案叫绝的描写,是《脱轨》里的一段“云雀恭弥并不是单用冷酷原则来制造没水准的强悍表象的人。他会笑,会打招呼,甚至会报以一定程度的关切,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令人不寒而栗。”云雀恭弥并非缺少常人的欲望和感情,只是种类和方式都太另类,他的温柔亦然,就像是涂在纯黑外套上的一抹血色,那么轻易就被忽略淹没,不醒目也不刻骨,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勉强循出一些踪迹。
家教里他说过最体贴的言语,是在指环战前站在泽田纲吉背后时的那番话,那次他被狱寺称为“少见的安分”,而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了解,他们说浮云是最接*大空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一直都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而那条由于不可侵犯规定从未使用过的通道,终于有了打开的一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向来独来独往的孤高浮云终于小小的妥协了一次。
如若评价恭弥,我只会仰望天际轻笑
那朵离天空最*也最远的浮云,就是云雀恭弥。
胆小的童鞋不要看,胆大的童鞋戳进来
年龄
我搭上了一列特快车,大概在还差10分就午夜12点的时候,在中途站有一名男子也上了列车,他在车门关闭后,像是突然回复意识一般,开始左右环视着周遭乘客的脸。
“恕我愚昧,请问您今年28岁吗?”他如此的向我问道,“是的,不过您怎么知道呢?”
我如此反问他,但被他无视,只是自顾自的和别人说话。
“您今年45岁吧?”
“是没错。”
“您是62岁吗?”
“你怎么知道的?”
一直和看似不相识的乘客群重复着诸如此类的对话,看来这名男子,似乎有着只要看着别人的脸就能知道其年龄的特殊能力。
此时到下个停车站还有15分钟左右的时间,全车箱包括我在内的乘客都对这名男子投以好奇的注目眼光,一直到他问到最后一名女士。
“您是50岁吗?”
“是的,不过还有五分钟就51岁了!”那名女士如此微笑的回答道。
霎时,那名男子的脸色铁青,仿佛震撼到无以复加。
外遇者
有个之前一起工作的前任工作伙伴最*转职到我的所属职场工作,因为彼此都是已婚男人,从以前就常一起出去游玩或喝酒谈天,于是便约他去附*的茶馆叙叙旧。
我问他:“最*在干嘛,在赚什么黑心钱啊?”他闻言笑了笑,开始畅谈他过去的经历。
大概在一年多前他邂逅了一名小他十岁的女子,在耶诞节假期他22、23、24、25都是在她公寓家里度过的。当然连续4天不回家的结果,使得他自己家人闹到差点没报警,再说他也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小学女儿。于是在25日的晚上七点他坚决要回家去,结果那女人却哭叫着恳求他别走。
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他也因此不顾一切的留下她直接进入11楼的电梯下到1楼离开。
“真没想到……”他又是笑了笑,说道:“等我走出公寓大门,她竟然已经在外头等我了……”
巴士
一对夫妇带着小孩,搭乘着往乡下的观光巴士准备回妻子的乡下老家游玩,当巴士开到山区路段间时,因为他们的小孩直吵着肚子饿,于是央不过孩子的夫妇只好请司机让他们中途下车,先在附*找了间快餐店解决一餐。
当他们酒足饭饱后,餐厅的电视播放出一则新闻快报,报导指出就在刚才有一辆在某山区行驶的乡间游览车,刚好被山上的落石击中而造成全车人员死亡无一幸存的惨剧,仔细一看,那就是他们刚才搭的巴士!
看着这则新闻,妻子喃喃的说到:“要是刚才我们当前没有下车就好了……”
听她如此一说,丈夫怒道上:“说什么傻话,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
语音未落,他也懂了妻子言中之意,“啊啊,是啊,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就……”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五个小故事都说神怪,可是并不多么神,更不奇怪,甚至我不能判断这些能否被称作“故事”,因为真是太简单了,只有很久的凝望、茫然的等待和一刹的相拥,到此这个故事就终结了。如果是在电影中,也许只要二十秒就可以结束的一个故事,但是夏达需要画很久,问她为什么要画这些,她大概也会照旧回答说这是她想画的。(以上为《游园惊梦-序》作者江南,内容略有删改)《游园惊梦》的确是难得的佳作,画家用她的笔,她的心境,为我们展现了一朵穿越历史的绚烂之花。每一个故事都配有一段古词,如《江城子》、《蒹葭》,而剧情并非围绕着诗句,品位起来却有与诗句相同的感觉 『明月夜,短松岗……』夕阳西下,《阿菁》里道长的感慨,凄凉无奈…… 古雅华美的画面,点点滴滴的繁语,《游园惊梦》是精密构思的产物,又如此大方……
精彩书评
游园惊梦,是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也是它的名字。夏达,这个灵秀的女子,用一串古香古色的诗词,把我们念念不忘的爱情,低低吟诵了一遍。 有人说,三百篇诗,反反复复述说的也只是,年少时未能说出的那一个字。那么一曲游园惊梦,惊醒了什么梦? 游园惊梦,惊醒的是相思梦。是《游园惊梦》里那“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惊鸿一瞥,是《凤求凰》里"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的殷殷期盼。 游园惊梦,惊醒的是别离梦。是《阿菁》里“十年生死两茫茫”夫人在悲痛中两手握不住一滴眼泪的悲凉,是《蒹葭》里“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将军看着爱人在羹汤里的动魄惊心。 梦是脆弱的,所以这些被惊醒的梦,无一不破碎。夏达用悲剧为这些美好的人物送葬。所幸,这些被惊醒的梦,都是与爱有关的。都是爱的碎片,爱的伤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与一个女子聊天,她长发素面,穿简单的裙子,谈话做手势的时候,手指上那枚戒指却一直晃人眼。那是一枚外形简单的戒指,深红色宝石,白银托底。我赞叹说,这个戒指实在是非常漂亮。女孩子微笑,说,这个是家传的戒指,母亲赠送的。她把戒指脱下来给我看,放在手上,一眼看过去就是好东西,有种被时间和情感洗刷之后的温润古朴。这枚戒指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很尊贵。就是那样的感觉。
一个女子逐渐年长之后,应该拥有一些首饰。比较适合的是一些传统质地的首饰,显得雍容大方,以后即使赠予别人,也底气十足。女人在一定时候就该有这样的底气,有好质料的衣服,两三样高贵的珠宝,以及自立沉着的内心。逐渐改掉属于少女的一些特征:爱撒娇,对男人抱有幻想,穿廉价而花哨的衣服,戴假首饰。
我的第一只软玉镯子是初恋时期的生日礼物,没有缘故地碎裂,恋爱也便告终。在寺庙里也买过两只镯子,碰在一起,碎了一只。自己在云南买过两只有一只是月白清淡,买来后刚戴在手腕上,突然就碎了。所以,玉石是非常诡异的,它天生有暴烈的心绪,神秘莫测。翡翠是要等长大之后才能戴的玉石。玉石的温润暴烈不属于少女,它需要一个人有些资历才能与之接*,才有映衬。
香港的Jackie来与我签电影合同,我去她住的酒店,她送我串着金色小铜铃的项链,红色丝线上浸润着汗渍,是她去尼泊尔旅行时买下的,已经戴过一段时间。因为它是旧的东西,沾染着别人的历史,这使我欢喜。我常在穿白色棉衬衫的时候佩戴它。
一枚母亲赠送的戒指,是20世纪70年代的款式。那时流行嵌宝戒,现在已很少有人佩戴。旧式戒指,深红色椭圆形宝石,黄金托底的颜色已经变得暗沉,样式大方。不像现在的戒指喜欢抛光,光泽张扬,样子生硬。它曾经是年轻的母亲戴过的,只觉得喜气安稳。女儿若能得到母亲的珠宝,是多么幸运的事。
我觉得流行的钻石和铂金缺少一种气质。新式首饰的款式也没有以前的端庄。
在大理,看到一个当地少数民族妇人手上戴着厚实的银镯,款式朴素,雕刻古老的如意纹。我从她手里买下来后,看到背面刻有她的名字。我重新打磨,替换掉那名字,一直戴在手上,已经过了数年。别人时常问起这略显诡异的好看的镯子来自何处。
女人需要受到男子的宠爱,这是天性。但若无人赠予珍贵的首饰,自己也应购买几件。所谓能够压箱底的东西,是一份随年岁日益沉淀的自信和沉着。
植物女子
在咖啡馆里邂逅一个女子。衣着暗色无华,穿一双红色球鞋,黑色高领毛衣,灰黑色的棉围巾。脸很瘦,轮廓洁净,几乎没有一丝丝化妆的痕迹,初看略有些憔悴,仔细看后却有一种秀丽之美。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头发扎在脑后,露出额头。令人难忘的是她的笑容,眼睛笑得弯弯,如此温暖。她丝毫不吝啬自己美好的笑容,以至这笑容就如阳光一样,照在初会的陌生人的脸上,令人愕然。
美好女子的定义是,她若走进人群之中,如同遗世独立,突兀的存在会让他人立时感觉空气变化。而普通人一走进人群,如同水滴汇入海洋,不见痕迹。这定义不免偏执,却很分明,并且和五官无关。
植物一样的人是好看的。他们经历独特,但所言所行,丝毫没有浮夸。待人真诚实在,有一种粗率的优雅。他们的人生观是开阔而坚定的,自成体系,与世间也无太多瓜葛。
少女像墙头蔷薇一样绚烂天真,是人间的春色。成熟之后的女子,就当接*树的笃定静默。她们的存在,是对活色生香世间的恩惠。她们稀少而珍贵。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女孩并非生下来就是女性,更大程度上受到文化和消费导向的塑造。韩国摄影家JeongMee Yoon注意到女孩的玩具和衣服总是粉色,男孩的则总是蓝色,她把这种差异用极端的方式在作品中表现了出来。
摄影家个人主页:http://www.jeongmeeyoon.com/
JeongMee Yoon:
“粉色与蓝色计划(The Pink and Blue Projects)是我最*工作的一个主题。我想通过这个计划探讨文化偏好的趋势和不同文化、族群中孩子们的品味差别,以及性别的社会化与同一性。也牵涉到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性别同消费、城市化、消费主义全球化、新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
“粉色与蓝色计划的想法来自于我五岁的女儿,她爱粉色爱到恨不得只穿粉色衣服、玩的东西也全是粉色的。我发现女儿的例子并不鲜见。在美国、韩国和其他地区,绝大多数小女孩都喜欢粉色的服饰和玩具。这种现象无关文化背景而在不同的族群中广为蔓延。这恐怕是那些一心瞄准小女孩和她们父母的钱包,无处不在的商业广告造成的影响吧,风靡全球的芭比和Hello Kitty商品已经形成了时尚潮流。女孩子有意无意地被培养为穿着粉色以凸显女性化特征的生物。
“粉色其实曾是和男子气概联系在一起的,它被认为是冲淡的红色,是同力量关联的颜色。1914年,美国报纸The SundaySentinel还曾建议母亲们“给男孩用粉色,给女孩用蓝色,以遵从*俗”。直到二战以后,美国和其他地区才开始转而给女孩用粉色,给男孩用蓝色。进入讲究政治正确性的20世纪现代社会后男女*等的观念出现了,结果是反过来了,把颜色同性别联系起来而且和它们发生表面联系。今天,随着广告对消费偏好的影响,这些颜色的*俗已经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准则。
“在我为小女孩和她们的东西拍摄的照片中,甜腻腻的、糖果般的粉色物体充斥着画面,揭示出无处不在的文化控制之下那种具象化的“女性化”和想被人看到的渴望。为了拍出这样的画面,我搜罗出孩子们拥有的那些棉花糖色的东西并堆放在房间里。当我开始创作粉色图片时,我又意识到很多男孩都有好些蓝色的东西。消费者受到指引去给男孩们买蓝色的东西,给女孩买粉色的东西。就拿我11岁的儿子来说吧,虽然他似乎并没有明显地喜欢蓝色多过其他颜色,但买衣服时他也只能从一大堆蓝色调的衣服里挑来挑去。卖给孩子们的衣服和玩具已经按照男蓝女粉的标准分好了,他们的服饰玩具都跟着这种风气走。
“男孩物品和女孩物品的不同,也影响并区分了他们彼此的思考和行为方式。许多女孩玩具和书籍都是粉色、紫色、红色的,并和化妆、穿衣、烹饪、家务联系在一起。而大部分男孩玩具和书籍则是其他的形状,是蓝色的,同机器人、工业、科学、恐龙之类联系在一起。这种现象正如芭比热一样风行。制造商生产出具有小女孩性格特点的拟人化小马,它们有发卡、梳子、首饰,女孩可以装扮小马、给它们化妆。这一类迥异的两性准则深刻影响到孩子们的性别认同感以及社交学*。
“当女孩长大后,她们喜欢粉色的口味会改变。直到上二年级,她们还会对粉色非常着迷,但到了三四年级,就不再迷恋粉色了。通常她们会转而喜欢紫色。再往后,又会喜欢另一种颜色。不管怎样,那最初的颜色密码会一直伴随着她们。”
当开场模特以溜光发髻、亮泽红唇、色西装、紫色抹胸、绿色裤子和金色蟒蛇皮腰带造型出现时,任何一位期待延续Frida Giannini上一季秋冬宁静、经典的中性色系列的人都会感到很震惊。魅惑重回Gucci,并且看起来似曾相识。“我推动了挑衅的加速器,”设计师后来说到,并将这次大胆的用色归功于Guy Bourdin、David Bailey和 Chris von Wangenheim七十年代末期的照片。设计还将Marakkech添加到灵感清单里,这意味着将不可避免地带有YSL的感觉。
无论是撞色拼接还是Berber薄缎的运用,所有设计都透露出高级奢华感。比如领口开到肚脐的蓝绿色、翡翠色和黑色拼接连身裤;同样还有不对称的包裹的连衣裙,裸露出腹部和肋骨,香艳动人。Giannini 的姑娘们穿着用最软小山羊皮做成的猎装夹克,袖窿周围有着大量刺绣和镶嵌装饰的合体亚麻机车夹克,或者钩织的网眼T恤——这些魅力十足的设计没有一件是给*凡的女孩子穿的。皮装部分饰有密集的绑带并且点缀金色的五金件或者大量运用流苏装饰(一种始于Tom Ford在位时期的春夏趋势,或许你会想起他怎么这么吝啬于发布他新系列的照片)那么Gucci的下装呢?自然是搭配皮质吊裆哈伦裤,还有那带穗的凉鞋,模特红色的脚趾甲呼应红唇。
晚装部分:一方面是带有金色装饰的黑色丝质针织连身裤,另一方面则是金属色调的隐约透出民俗部落风情的派对连衣裙。这些服装装饰有如此之多的金属、羽毛和珠片以至于它们闪耀得仿若糖果包装纸。换句话说,女孩们若想穿出本季春夏将会流行的70s风格(,完全可以在Giannini这里找到很多选择。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亊
卓文君,是汉代临邛(今之邛崃)大富豪卓王孙的掌上明珠,是一位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汉代著名才女。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文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文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文君算是在家守寡。时值年少孤贫的汉代大才子、辞赋家司马相如,从成都前来拜访时任临邛县令的同窗好友王吉。王县令在宴请相如时,亦请了卓王孙座陪。后来卓王孙为附庸风雅,巴结县令,请司马相如来家做客期间,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文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文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成都。后来卓王孙为顾忌情面,也只好将新婿、爱女接回临邛。但他们仍安于清贫,自谋生计,在街市上开了一个酒肆,“文君当垆”,“相如涤器”。
凤求凰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诉衷肠,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汉武帝即位,对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十分赞赏。于是司马相如再次来到京师,后又做《上林赋》,官拜中郎将,转眼几年过去了,文君盼夫不归,只盼到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些字,卓文君一看就知道,没有"亿"便是无"意"(与她重续前缘)。
她虽然很灰心,但是心中对司马相如的爱依然无法抹去,于是灵机一动,将这些数字连缀成诗,托人捎给司马相如: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
只说是三四月,
又谁知五六年。
七弦琴无心弹,
八行书无可传,
九连环从中折断,
十里长亭望眼欲穿,
百思想,千系念,
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完,
百无聊赖十依阑,
九九重阳看孤雁,
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
七月烧香秉烛问苍天,
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
五月榴花如火,偏遭冷雨浇花端,
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已乱,
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
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
噫,郎呀郎,也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作男。
相如见诗感动,不久便借公事回来与文君相聚。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