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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我想在湘西沈从文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他是我国*代著名的作家,他的《边城》让世人知道了湘西,而《沈从文自传》让我了解了在湘西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沈从文。
用现在老师们的话来说沈从文小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这时候的他过得很快乐。而不是像现在的孩子每天就是上课,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还得上各种辅导班,没有了一点孩子应有的活泼与朝气,在这一点上现代的孩子是多么悲哀的。
沈从文出生于湘西凤凰,沱江陪伴着他成长,这也养成了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出于对水的这种喜欢,也使得沈从文的性格像水一样,看似温柔,却力道内存。
我不知道当时的湘西是怎样一个闭塞的地方,导致那里的孩子竟然喜欢看看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和耳朵竟然会觉得新鲜刺激,在这些孩子中沈从文也是其中之一。当时人命贱如草莽,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才会更坚强吧。军队的生活是那么的苦可他却说:“我们虽各在收入最少的卑微位置上做事,却生活得十分健康。有时即或胡闹,把所有点点钱完全花到一些最可笑事情方面去,生活也仍是健康的。”虽然很累很苦却依然健康的活着,这里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与乐观。
沈从文——一个生活在水边的孩子,一个拥有水一样性格的湘西汉子。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佩服大师运用文字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因此生活虽在一种极有希望的情况中过着日子,但是我却觉得异常寂寞。”
“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世界的一切”。
从文先生看这世界,似乎总是客观却又包容的,那阳光底下再悲伤再恐怖的事儿,他都冷静地看着,安静地记着。
在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有一个无拘无束的童年。
在辛亥革命时代,他见证了无数“愚蠢的杀戮”,整日逃学去乡里玩儿,看尽了人世风景。年少从军的体验,让他经历了更多,丰富了见识,更磨砺了意志。让他对生活这本书了解更多,仿佛一切都是新奇的,应用好奇的.心理去探究。
他看这一切都带着少年的眼光,鲜活极了,有用不完的劲儿一般。对于那些杀戮,描写总是淡的,兵荒马乱的年代在沈从文笔下都是*常的,每个角色都是真实可感的。他只说“我忽然发现看待世界的角度,还有这么多,视野还有这么广。”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商会会长女儿死去埋葬后,被一位卖豆腐的男子从墓里挖出,背到山洞里去睡了三天,又被送回坟墓。那位男子被发现后,遭就地正法。临刑前,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
沈从文后来说那微笑异常明朗,我眼里那微笑同样令人难忘,更多是因为从文先生的文字,感觉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是一位冰冷的看客,没有任何情感,不轻易发表任何评论,小心翼翼,不留下痕迹。
他把背井离乡说得那么镇定从容,把**讲得如此*静,把对文学的景仰写得虔诚无比。
他走向更远处去,眼里有憧憬,脸上却是悲凉。
“我的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最难以忘怀的记忆在童年。
最美好的记忆在童年。
最能影响一生的记忆也在童年。
读完了《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明白了以上几点。
最先接触到沈从文是在他的《边城》里。“翠翠渡船、傩送唱歌”这些构成了一个淳朴、真实、自然的湘西。读了他的《沈从文自传》后才知道,沈从文笔下、书中一个个淳朴的农民、一段段真实的故事、一首首迷人的山歌,都离不开他“放荡而诡诈”的童年。
在《沈从文自传》中,他的记忆、他独特的童年,在我看来他的童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放荡不羁。
在沈从文的童年里,逃学是必修之课。“当我学会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他便肆无忌惮地开始逃学越是受到家庭的牵制,越是想要逃学,“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那时的沈从文是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孩子,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于是,他逃学“看人做香、下棋、大拳”,甚至还有“相骂”,逃学被发现后被转入离家更远的地方,这恰恰入了他的心愿。因为现下的他不用故意绕道上学,一路上照样可以看到许多有趣味的地方。有“带着极大眼镜磨针的老人、一起做三的学徒、腆这个大二黑的肚皮的皮匠、揣在凹形石辗上强壮的苗人。”还有“小腰白痴头戴头帕的苗妇人、扎冥器出租花轿的铺子”等等新鲜真实得农民生活,在这些所见的事物中,他懂得了很多,也为以后沈从文写乡土小说打下了基础。
现在,众多的人看来,要想学知识就在学校努力读书。我这种观点放在沈从文身上是绝对行不通的,向往自由的他喜欢大自然、亲*大自然。“我们在校外所学的实在比校内课堂上要多十倍”在校外,他接触大自然“辨别各种禾苗、认识各种害虫,”父母总认为这是调皮。对。他的确调皮,但因为他的放荡不羁,他的诡诈,他才与大自然如此之*的接触,才能受到大自然的触发,也才能让这个童年影响了他的写作。
从《沈从文自传》这本书中,我还读到了另外一个特殊的阶段,就是当兵。向往自由的他,渴望遇到各种新奇事物的他,终于远离了家乡,独自去完成那本“用人事书写的大书。”这段经历也影响了沈从文的写作以及他的人生。在军队里经常面对**,这给沈从文的童年回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一笔。同样,放荡不羁仍然存在于他的性格中。在军队里跟着“小号兵到城墙上去吹号”、“跑到制铁处”去看别人工作,体会小工人的们不一样的生活。“用筱竹做竖笛,四五个人各人口中含一个吹进营门”。这些都是沈从文在军队里所见到的,体会到的生活。这些独特的、难忘的生活深深的存留在他的记忆中,这些特殊的经历也丰富了他以后的写作。
用《沈从文自传》里的一句话“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需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可见,他的人生经历对他的写作有多大的影响,而影响一个人最深的经历便是童年。
沈从文的童年是丰富的,他的调皮,他的放荡,他的诡诈,造就了他不一样的写作风格。因此在《沈从文自传》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一个赤着双脚、向往自然、追求自由的沈从文。这些性格使他的写作有着独特的淳朴、真实、乡土气息。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一条寂寞的沱江,成就了沈从文一点忧郁气氛的文字风格,从汤汤的流水上,他明白了多少人事,学会了多少知识,见过了多少世界!
沈从文小时候是喜欢阴雨天气的,六月里照例的行雨来了,大的雨点吓人的霹雳同时来到,各人匆匆忙忙逃到路坎旁废碾坊下或大树下去躲避,雨落得久一点,一时不能停止,他必一面望着河面的水泡,或是树枝上反光的叶片。……所捉的鱼逃了,所有的衣湿了,河面溜走的水蛇,钉固在大腿上的蚂蟥,碾坊里的母黄狗,挂在转动不已大水车上的起花人肠子,因为雨,他会和伙伴到上上庙里去,在那空洞的石阶上,听着檐下溜滴沥声,想象力却更有了一种很好的训练的机会,因为雨,制止了身体的活动,心中便把一切看见的经过的记忆温*起来了。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于地的关系。记称“洞庭多橘柚”橘柚生产地方,在洞庭湖西南,沅水流域上游各支流。这儿树不甚高,终年绿叶浓翠,仲夏开花,香馥醉人。九月降霜后,缀系在枝头果实,被严霜侵染,丹朱明黄,耀人眼目,远望但见一片光明。正是这些橘子,桐油,下到常德,武汉,换来鱿鱼,海带等产品,联系着水手们和河流险滩传奇般的生活。
从沈从文自传我们能了解到人与人的关系,水手,士兵,**,乡绅,商会会长,守祠堂的老人。这里的人日头月亮看得多,放宽了眼界的心胸,才成就了他们浪子般的性格。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
他所写的故事,多是水边的故事,他的想象是在这条河水上扩大的,把过去的生活加以温*,或对未来的生活有和安排时,必依赖这一条河水,河水延长了他的感情与希望,且放大了他的人格——:“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
逃学,这是一个对于现在的学生们非常陌生的词汇。大家最多也就上课睡一睡觉,开一下小差。大家或许很难想象一个大作家曾经逃过学。
我想,沈从文的父母明明那么对他有那么多的期望,他自己也明白,却为何还是有勇气去逃学呢?
毫无疑问,他有了自己想看到的,想去理解的,想到不同的社会去发现,而不仅仅局限于书本,这才是真正所谓的“大书”。
他做到了。从小就拥有想实现自己想法的勇气,虽然后来也因为自己的一己之见被白脸孩子骗。但这无疑是宝贵的,也因为这本大书,他才成为了一个大作家。
还有一点非常宝贵的是,他待自己真诚和善。为何明知学校家长打他骂他还要逃学?因为他不逃避自己的内心,尽管骗了家长,但却待自己真实。这也是单单书本知识无法带来的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一路促使着他,为着美好的事物而活。
同样的,惩罚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想象。因为他对外面的事物憧憬,但眼下的情景容不得他,所以滋生了无穷无尽的想象。向往着天空和大海的蓝,向往着那些又蹦又跳的小虫子。
向往着,向往着,最终在这未知的大陆和充满活力的少年之间建造了一座联通的桥,走向神秘的彼岸。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曾*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一块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阔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鸂鶒之类接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升起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用从文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记叙他“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他所生活的这个湘西小城,“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虽然从文先生自十五岁后离家就只回过一次小城,但他说“那地方我是熟悉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可见从文先生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从文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不经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就像一股温润的清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涓涓细流都沁人心脾。他的文章叙事*淡,有些地方看似记流水账,实则给人一种水到渠成、信手拈来的从容熟练感,也许这正是因为关于这座湘西小城的所有人和事都已深深地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烙印。
从文先生笔下的凤凰城,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有淳朴的民风民俗,有山川河流,有肥沃的土地,有丰富的物产,“兵卒纯善如*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与*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们各安其职,过着*静祥和的生活,小城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书中,小城“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似乎在从文先生眼里,凤凰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在这里生活着他就会觉得开心满足。
小学时,从文先生还是个顽童,他尤其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看戏、去斗鸡、去赌博、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为了掩饰自己逃学童的身份把书包藏在土地庙里以至于最后把书包都弄丢了,总之,只要不待在学堂里读书,干什么都行。但是他其实是聪明的有天赋的,老师批评他之后他不服气,只是稍微用了点心,就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他并不是真的那么不喜读书,而是他对于学*和生活有他自己的理解,有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在他心里,人生这一本大书是富有趣味的、永远都读不完的。对于他来说,社会这个课堂要比学堂有意思得多,看铁匠打铁、看屠夫宰肉、看妇女们洗衣编织抽蚕丝、看工人们造纸造船打油、甚至看人做花圈扎纸人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有许多生活,本来只需我们用身心去接*,去经验,却不必用一笔钱或一本书来作居间介绍。”
但这一切宁静美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似乎就起了变化。
在书的中后段,整座湘西小城因为受到了外界战争不断地打扰和破坏,好像笼上了一层阴霾,突然失去了生机,就像是一口古井里的死水,波澜不惊,水波不兴,仿佛往里用力投下几颗石头也无法打破它的宁静。它悄然地存在于边陲,即使是屠杀和死亡也改变不了那里的人们亘古不变的生活。这口遗世独立般的古井,像是已被世人遗忘了许久,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地长满了厚厚的苔藓,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而它的纯朴文化也如井水般日渐干涸消亡。从这个方面来看,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小城似乎与萧红先生笔下的呼兰河城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从文先生在1917年参加湘西靖国联军第二军游击第一支队,驻防辰州(沅陵)。1918年自家乡小学毕业后,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后正式参军。在这两年里,他走过了更多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也逐渐成长起来。
对于这段时期,从文先生在书中描写了大量的**场面——“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来我们却杀了那地方将*一千。”“我们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第一次杀了将*三十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
在读这本书之前,发生在边城的这种黑暗与残忍是我没有想到的。那一条条鲜活的逝去的生命在那些刽子手和看客眼里仿佛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这些残暴血腥的**场面在从文先生*淡的描写之下更像是一场游戏,被衬托得更加冷酷无情。
更加可悲的是,许多人也并不关心他们自己的命运,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叹惋,对于军官们毫无根据的乱扣罪名、搜刮民膏民脂、贪污受贿腐败的行为他们丝毫没有反对和抵抗的意识,甚至就是摇骰子摇中了要被杀头他们也只是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如同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的那句话:“这里的人不须明白一个夜里醒来是什么时候。他们那么忠实庄严的生活,担负了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继续在这世界中活下去。”也许是艰苦的生活压迫使然,也许是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使然,人们对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没有舵的船,在生活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麻木枯燥,简单重复。
但在从文先生眼里,那里的人们和生活也许并不像我们简单地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和感受到的那样,他们或许只是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机会的到来,正如他在书中所写:“但大家就是那么个人守住在自己一份生活上,甘心尽日月把个人拖到坟墓里去吗?可并不这样,我们各人都知道行将有一个机会要来的,机会来时我们会改造自己变更自己的,会尽我们的一份气力去好好作一个人的。应死的倒下,腐了烂了,让他完事。可以活的,就照份上派定的忧乐活下去。”
而人们等待的这个机会,从文先生抓住了!他其实很好学,也常常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因此在部队里待了几年之后,他就从各种教官那里,从各种同事战友那里,从博学的统领官那里,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学会了说脏话,喜欢自称“老子”;他学会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也学会了烧得一手好狗肉……虽然他“耳濡目染”了军中的许多陋*,但同时他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做的并不是这些,在各种工作岗位的调动中,他练得了一手好字,也看了许多像《辞源》之类的好书还有古画,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有了知识的积淀,他想,他“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耳目一新的世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于是他决定上北京求学!自此,他“便开始进到一个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对于从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机,从一个“乡野村夫”到正式“从文”的转变。
从文先生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他既有着浓厚的对昔日湘西的怀念和赞美之情,也有着对古老小城的封闭落后的悲哀和惋惜。但他的矛盾也有着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有人说不管沈先生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但不论怎么说,从从文先生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湘西始终在他心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对这座小城的温暖的回忆也感染了许多的读者。
从文先生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是的,对于人性和生命哲学的思考是从文先生的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事情,也许我们穷尽一生去了解探究也无法参透。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只有读不尽的,没有能读完的。只有读之有悟的,绝无读之无益的。
汪曾祺在写给从文先生的挽词中写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从文先生一生都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率直、纯真、善良、乐观开朗、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热爱家乡、热爱生命,且始终保持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去融入社会、体验各样不同的生活,敢于跳出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从社会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养分,即使遇到了挫折和磨难也从不退缩。“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他的文字读来总是令人感觉*易*人、亲切易懂、能使读者产生共鸣,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生活,贴*生活。即使他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仍然醉心于人性之美,赞叹生命之美。我想从文先生的这点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的,在离开了大学这个象牙塔之后,我们依然要不忘初心,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正如从文先生所说:“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我想,读人生这本大书,是每个人一生必修的功课。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王朔说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从文便是那个年代文化流氓的代表。他每天不学*,上私塾逃学,掷骰子赌钱,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我们可能首先被沈从文的阅历“故事”所吸引:这位穿着草鞋从边地走来,没有上过多少学、却最终成为教授和大作家的“乡下人”,人物本身就极富传奇色彩。让我们了解沈从文从小如何“读社会这本大书”,感受他青春期的悲欢得失,可以更好地理解他的创作。这是一种收获。但更加重要的是,把沈从文的传记看作是一本关于人在逆境中成长的“教科书”。这部传记可能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迪是:困难和艰辛可以转化为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可以锻造人坚韧的性格,激励人追求生活的意义。
另外,《沈从文自传》展示了一幅幅神秘有趣的风俗画,有的还很原始残酷,与我们当今的生活有非常大的距离,读来有很强的“陌生感”。抓住这个感觉,我们可以注意其背后可能蕴藏着的悲剧,阅读时不停留于猎奇,最好能发掘“奇”中的人文思索,“奇”中的批判意识。比如,沈从文对于城市文明过于物质化显然持批评与焦虑态度,他力图从民间质朴原始的“生命方式”中提取人类文明的“活力”。这种看法也浸透了他的自传。
《沈从文自传》做到了既有线索展开,又有某些生活细部的回忆,两者结合,也就是“点”与“线”的结合。概括的叙述犹如人的骨架,把握着叙事的方向,可以避免繁琐的叙述,起到以少胜多的作用,对于童年生活经历的介绍,大多属于概括叙述。生活细部的描写则像人的血肉,可以使骨架丰满起来,显得真实生动。最后,他也让我们看到了湘西人民的质朴,他说“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我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人的勇敢直爽,即使打架,也显得那么可爱。
“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
沈从文的学历并不高,但他从一所又一所“学校”毕业,成为了比肩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家,那样一些独一无二的“学校”着实令我羡慕的。
在正式入伍前的“学校”,沈从文收获的,是对自然的探索。
那股对一切事物好奇的孩子气让他了解了野猪脚迹同山羊脚迹的分别,学会了赌术,掌握了游泳的本领,并且对上学路上的铺子驻足观看,没有什么能真正阻挡他对世界的渴望,反而加深了他的世界的好奇。靠着他融入社会学到的稀奇古怪,他选择毕业,参军。
而第一次参军后的“学校”,自由则造就了他更深接触这个世界。
他并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对军队里的肆意杀害索然无味,只是吃着一碗汤圆,看着在正规学校的同龄人打着球,为长官炖狗肉,也许只有看新事物和被叫“小师爷”能使他真正高兴吧。他就这样无忧无虑的活着,而文秘书则带给他了新知识,让他了解了他目所及之外的知识,可好景不长,他被迫毕业了。
在这个“假期”里,乡下人对自己能力的认可让他吃了亏,他只好逃离又来到了“学校”。
这次他将前两次学*所得结合了,他爱上了书法,背着几本字帖在几个“学区”间来往,并且有耐力去真正练*。他在会议室接触了很多旧东西,学会了历史。知识驱使着他去行动,去获取。
而经过大病后,他理解了生死,觉得是时候去赌一把,让自己的一生变得更有意义,他再次选择毕业,前往了那所可能无法毕业的学校。
沈从文用对知识的渴望不断成长着,在探索世界中发现有益的,再抓住喜爱的事物坚持着。
早就听哥哥说《菌儿自传》十分好看,既有趣,又能丰富科学知识。我就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给借来,用了十天,我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本书作者是高士其,它是我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虽然他从二十三岁直到八十三岁离开人世时,都坐在轮椅上。可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智慧,而这本《菌儿自传》就是其中的一段佳话。
《菌儿自传》主要说了细菌从发现到研究等一系列的故事。它以鲜明,自述的故事。使我们能学到许多东西。例如细菌的不死精神、细菌的衣食住行、细菌的祖宗——生物三元论、人身三流等等。里面的介绍十分丰富。正是因为这样,这本书才获得第二届国家图书奖,第八届金钥匙奖等奖项。
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人们发现菌儿的故事了:其实在十七世纪,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菌儿们,但在当时,科学家只当它们是科学的小玩意,没有认真研究。但到了十九世纪,人们发现了细菌的危险***,并把它们关到了玻璃小塔里来研究。可细菌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必需要给它东西吃。所以 ,聪明的科学家决定让它在冰箱里冬眠。不久,科学家便拿菌儿们做起了实验:烧它以烈火、洗它以辣酒、浸它以强酸、毒它以碘汁、灌它以色汤,让我们透彻的了解了细菌的结构。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细菌的范围十分广泛,例如《大力宣传戒烟》这一章,我还了解到每年至少有一百万人死于吸烟,而香烟中的有害物质里,携带有病菌,会让你雪上加霜。而且即使加了过滤嘴,其实也没有太多用。这在以前我都不知道。所以我马上就让爸爸戒烟。并把这个知识告诉爸爸叫他戒烟。爸爸见状,只好答应我戒烟,看来,这本书还挺有用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科学省感兴趣,以后一有机会,我就会找这类书看。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历史上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企业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在18世纪的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我拜读了他的自传,深刻感受到他的勤恳、诚实、好学、俭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超强,对于社会公共事务非常热心,在18世纪,他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我觉得他有以下几点真的很值得我们学*:
1、工作勤恳。富兰克林从10岁起就没有再上学,12岁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的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慢慢的建立了自己的印刷事业。
2、热爱读书学*,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困,但是富兰克林可以为了省钱买一本书而少吃一个面包,可以利用一切闲暇的'时间来阅读书籍,学*知识,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形成自己的独特观点。
3、有很强的行动力,决定的事情马上就去做,决不拖延。也许是富兰克林从事的工作是非常注重动手能力的印刷工作,所以富兰克林的行动能力非常强,一旦在工作中有什么好的想法,他都能够迅速向他人提出建议,对于成熟的见解,他能够马上付诸实践。
4、喜欢结交朋友,并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交活动。富兰克林非常喜欢交朋友,他的勤恳、真诚的品格及他对问题独特的分析能力也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一起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了,
5、主动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富兰克林从小就对写作很感兴趣,他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加上他自己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能力,因此在报纸上也经常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他日后印刷事业及政治事业的发展。
6、对于社区与国家,有强烈的责任心。富兰克林有着模糊的宗教信仰,他不属于某一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促进人类幸福而努力。当他自己的印刷事业已经发展得比较顺利了,他就时常担任费城(他后期主要生活的一个美国城市)及宾州的各种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等,他担任过的社会职务非常多,但是他都能够非常胜任,体现了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富兰克林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六点都是使富兰克林能够成为美国历史上一位伟大人物的重要因素,也是现在这个时代我们仍然可以学*的方面。学*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写了他的前半生,作者就逝世了,他更加辉煌的后半生没写。感到非常遗憾和惋惜。读完感觉意犹未尽。跟读完乔布斯传一个感觉。
遗憾归遗憾,受益良多。相信写自传的时候,富兰克林能很好总结他毕生成功的经验。正是这些价值观,良好的品格,很好的训练方法,成就了他辉煌的人生。从这点上来说,读完这本自传,对每个人都很有帮助,即使他只有前半部分。但遵从这个自传的教导,就能让人快速的成长。
讲懒惰的危害:一个人向富兰克林的邻居买斧头,他希望把整个斧面都磨得与斧刃一样光亮,铁匠答应磨,条件是这个人需要推转磨刀的砂轮。推动砂轮非常吃力。斧子慢慢出现亮的斑点,但这个人不想再推了,告诉铁匠,他就喜欢带有锈迹的斧头。人的惰性,不是如此么?经常懒惰,然后自欺欺人。
如何克服自负的缺点:富兰克林特别聪慧,擅长辩论,这样必然自负。性格必然是黄加蓝。讨论问题经常不只满足证明自己正确,还要摆出盛气凌人,几*专横跋扈的架势来。所以富兰克林加上了谦逊最后一个美德,原来他写下的美德是12条。这13条美德见今早的笔记。
他的改进措施如下:当与别人意见相左的时候,不得当面抢白,对于自己的意见,不得断然肯定。有时认为别人的意见是错的,不得以一时痛快来粗暴的反驳,也不立即去指出对方的谬误。在回答是,他首先表明,在某种情况下对方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似乎好像有些不同。谦逊的态度,效果非常好,更加容易说服别人。
自负实际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各种*性中最难克服的一个,尽管我们竭力去隐藏它,企图杀死它,但始终未能做到,它一有机会就冒出头来自我展示一番。尽管富兰克林已经完全克服了自负,但他可能还在为自己的谦逊而自负。
他出了几本书,值得阅读。《穷查理年鉴》《道德的艺术》。并主张不论男女都懂点财务会计。
他的小儿子因感染天花而夭折。他自责不已,因为没有给儿子种牛痘。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
一个新人议员,因为要帮助其他候选人而反对选富兰克林做议会秘书。最后富兰克林还是当选了秘书。富兰克林并没有去报复,也不想卑躬屈膝去讨好这位新任议员。于是富兰克林就写了封短信,想借阅这位议员收藏的非常珍贵的书。议员同意了,还书的时候,富兰克林写了感谢的信函。就这样,两个人的关系慢慢变好了,而且后面一直帮助富兰克林。这个故事有两个道理,一个是古老的格言,一个帮过你一次的人,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加容易再次帮你。另外一个格言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账目是一个人德行考察项目之一。账目必须清楚。
富兰克林去听怀特菲尔德先生布道,因为对于孤儿院的地址意见不同,富兰克林不想听完布道捐钱。口袋里有一把铜币,三四个银币和五个金币。一开始捐款,他就心软了,把铜币都捐了。接着听了会,觉得羞愧,又捐了银币。最后觉得布道讲的非常精彩,就把金币都捐了。这位怀特菲尔德先生,都的很厉害。能把人善良的一面引导出来。
富兰克林赚到第一个100英镑后,第二个100英镑就很快赚到。钱本身是可以大量繁殖的。
一位年轻的绅士,想接替富兰克林在议会秘书的职务,恐吓富兰克林,让他辞职。富兰克林是这么回答的:“我从不谋求职位,也不拒绝职位,也从不辞职。”很自信。
浸礼会教派不愿意公布教义,他们认为上帝启迪他们领悟,让他们分辨谬误和真理,不停认识,不停提高。教义不完善,不敢发表,一直在追求理论和认识达到完美的境界。担心教义一旦公布,行为就会受到制约,可能会故步自封,后代更是如此,他们会认为老一辈的业绩庄严神圣,不容侵犯。如此谦逊的教派,凤毛麟角。别人教派都以为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而把意见相左者视为谬误。
关于医院的`捐款,受到阻力。富兰克林加了一个重要条款,使得原先反对拨款的议员,不用出钱也能得到支持公益的美名,就投了赞成票。议案里又提到有条件的承诺,每个捐款者获得的是捐款的两倍,也为人们提供一种动力。议案顺利通过了。我很佩服富兰克林对人性的洞察和高超的政治手腕。
根据富兰克林的经验,喜欢争论和爱与人争论的人,办起事来往往并不顺利,即使有时胜利了,别人也不会对他有好感,而对于他们来说,这一点更加有价值。
富兰克林带兵修建堡垒的事,告诉他一个道理,人忙了,有事干才能幸福。白天有事做,工作的时候心情愉快。晚上觉得白天工作很有意义,也会愉快,如果无所事事,就会争论不休。
对付不参加祈祷的士兵,规定祈祷完领取士兵喜欢的甜酒。这个办法比军法处置管用多了。
摩拉维亚教徒结婚,是长辈指定。富兰克林提出,如果男女双方不是自己亲自选择结婚的对象,或者其中有些人会感到很不幸。教徒有人告诉他,即使你让他们自己选择,可能也会产生不幸。这点他没法否认。
书读完了。我把所有认为重要的地方都记录并整理下来。
心里对富兰克林充满了感激和钦佩。
希望我能以他为榜样,做一个正直的人,有影响力的人。
在我们家,我是最有勇气的人。当家里没有食物的时候。我总是自告奋勇到肉铺去,利我的小聪明让肉铺的老板赊给我几块羊肉。家里人也总是让我去面包铺,想出各种理由说动老板继续让我们赊购面包。在这些差事中,我总能体会到冒险的乐趣,特别是当我成功的时候。
老师要我用脚尖站在地上,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就说“因为这样美”,我说这样既难看又别扭。就这样,上了三节课后我就走了,而且再没有回去。
其实在看书的时候,语言文字,图片,标点,符号都象水一样从眼前流过,真正思考的空间很少,之所以要写读后感,是因为有意识地要让自己思考,并逐渐养成*惯。邓肯虽然家境贫苦,而且父母离异,但就象她自己所说的---要追求自由,她有一种勇气,冒险的勇气,挑战的勇气和批判的勇气。她说“我的舞蹈本来就是自由的表达。”所以她会在十二岁时非常自信的做巡回演出。她认为“我们留给孩子的最好遗产就是让他们自己闯天下,完全用自己的双脚走路。”我自认为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依赖心理和懦弱的情绪。我想可能不止是我,或许这一代人都少了许多“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对生活缺乏思考,行动软弱无力。固然有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差异,但这种精神是应该去追求和找寻的。
“那时候,任性而为不等于灵性。人们认为,人的精神应该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而精神力量必须借助巨大的能量和活力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头脑只不过是身体多余的动力;而身体就象章鱼一样,它吸收遇到的一切东西,而只是把它认为不需要的送给大脑。”
这时候的邓肯已经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她的舞蹈艺术也逐渐被更多的人认可。虽然她从各个艺术大师那里吸收各种灵感,但也是理性的,有她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思考,以上这段是她对理查德。瓦格纳的理论做出否定后的感想。她后来认为这是“自负”“狂妄到了极点”,但这种挑战权威,怀疑的思辨精神无疑是可贵的,当然,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对对象充分了解并思考的基础上。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的横加指责,不然那就是无知了。我的看法可能是浅薄的,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思考了,也没有了批判的热诚,更多的是趋向潮流的跟风(我也不排除在外),有谚云: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你能看见上帝在远远的云端微笑吗?我想,邓肯看到了,所有思考的人都看到了。
“众神在赐予名誉,财富和爱情的同时,也索要了鲜血,眼泪和刻骨铭心的悔恨。我总是置身于这样的烈焰中。自童年时就有一个精灵告诉我——要坚强。”
前半句话,*有句古语可以与之等同: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依。这些道理既可以让人从绝望的大山上劈下一块希望的大石,也可以提醒人们,当沉浸于幸福快乐中的时候不要忘乎所以,所谓“乐极生悲”。因为生活是公*的。后半句话给我的启示是:面对厄运,要有强大的内心;不能改变命运,那就改变自己,用自己意志的柔韧力去面对事实。
希望是一棵难以砍死的大树,不论砍掉多少枝条,它任然要长出新的枝芽!
在本学期的第一次成长港湾会议上,柴老师就向我们几位年轻教师推荐了《邓肯自传》这本书。先前不知道邓肯这个人物,于是去百度上搜索了一下:邓肯是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她的自传文笔优美、表述畅达,融苦难和幸福于一体。为了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我当天就在当当网上下单买了这本书。
像任何艺术天才一样,邓肯是个疯子!任何拥有艺术家性格的人一定都体会过想象力飞驰却找不到表达机遇的痛苦,一定都饱受着理想化和现实之间矛盾的折磨,一定为了保护内心的梦想而保持着与世俗之间的距离。有几个人能像邓肯一样幸运地出生在艺术家庭,有着和她一样性格的母亲和兄弟姐妹,能够一家人为着崇高的艺术理想而背井离乡呢?!听母亲整夜整夜弹奏贝多芬,逃课到海边奔跑,自己创办舞蹈学校。邓肯的童年是绝对自由的!正是这宽松的环境培养了她独立、不羁、自信的性格,给了她无穷无尽的艺术灵感。
邓肯的勇敢和坚强成就了她的事业。从美国出发,一文不名,甚至没有钱买船票。靠借,靠打工,甚至靠骗,邓肯一家硬是跨过死亡线活过来了。跳舞打发寒冷的冬夜,从一个剧团转战另一个剧团,邓肯的奋斗史在常人看来充满了艰辛。而生性乐观的她却秉持着最初的理想,与艰苦的生活战斗,与传统的艺术观念战斗,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她是靠自己而不是靠上天成功地把自由舞蹈推销给了整个世界!
她的生命动力只有两个:爱和艺术。而两者又是那样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她的爱往往和艺术有关,而她的艺术又表达着她的爱。她对自然的爱、对男人的爱、对孩子的爱都是那样热烈而真挚。虽然经历了爱情的分分合合,邓肯始终像一个小姑娘一样单纯地爱着。她每一次的爱情都是那样浪漫而轰轰烈烈,突破传统而又纯洁无暇。而她对孩子爱比大海还要广阔和深沉,迟迟不能忘记孩子的影子而消沉憔悴的她让人心疼怜惜。啊!她简直就是为爱而生的`精灵!
她的自传字里行间洋溢着无限的激情,充满了幻想和喜悦的力量,仿若孩童热情奔放地述说着自己的理想。不避讳、不掩饰、不矫揉造作,并非文学家的她却以行云流水的笔调写出了千古传诵的赞美诗,关于一个伟大灵魂的赞美诗!
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以自己为主人翁讲述的童话故事。它给我的人生打开无数道新的门,让我知道,人的一生可以在爱和美中度过,女人也可以尽情地书写自己人生的童话!
我总是在想,当我有一天回顾自己的生活,回顾自己的一生时,是否能够写出一本自传,能否满足地拿着它用于填充自己日渐模糊的记忆,用于怀念自己青春岁月?想到这里,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觉。觉得自己现在做得实在太差劲了。自己不能再等待了,等待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也是一件最能消磨人的青春岁月的事。当伊莎多拉在22年后和母亲坐在自己家乡的咖啡馆里的时候,她们想到了她们曾经那么贫困的生活但是却拥有无限的快乐和理想,可是现在功成名就的她们,却是如此的哀愁,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凉啊?
邓肯有太多值得我怀着一种朝圣的心态来解读的地方,就如同她在书中所说,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遭受了如此多的磨难,经历如此多的痛苦,但却用不多的文字也就描述完了。一生中留下东西究竟有多少呢?她是幸福的,她的艺术影响着一代一代的人,而我们呢?
在本学期的第一次成长港湾会议上,柴老师就向我们几位年轻教师推荐了《邓肯自传》这本书。先前不知道邓肯这个人物,于是去百度上搜索了一下:邓肯是20世纪最伟大的女性,她的自传文笔优美、表述畅达,融苦难和幸福于一体。为了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我当天就在当当网上下单买了这本书。像任何艺术天才一样,邓肯是个疯子!任何拥有艺术家性格的人一定都体会过想象力飞驰却找不到表达机遇的痛苦,一定都饱受着理想化和现实之间矛盾的折磨,一定为了保护内心的梦想而保持着与世俗之间的距离。有几个人能像邓肯一样幸运地出生在艺术家庭,有着和她一样性格的母亲和兄弟姐妹,能够一家人为着崇高的艺术理想而背井离乡呢?听母亲整夜整夜弹奏贝多芬,逃课到海边奔跑,自己创办舞蹈学校。邓肯的童年是绝对自由的!正是这宽松的环境培养了她独立、不羁、自信的性格,给了她无穷无尽的艺术灵感。
邓肯的勇敢和坚强成就了她的事业。从美国出发,一文不名,甚至没有钱买船票。靠借,靠打工,甚至靠骗,邓肯一家硬是跨过死亡线活过来了。跳舞打发寒冷的冬夜,从一个剧团转战另一个剧团,邓肯的奋斗史在常人看来充满了艰辛。而生性乐观的她却秉持着最初的理想,与艰苦的生活战斗,与传统的艺术观念战斗,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她是靠自己而不是靠上天成功地把自由舞蹈推销给了整个世界!
她的生命动力只有两个:爱和艺术。而两者又是那样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她的爱往往和艺术有关,而她的艺术又表达着她的爱。她对自然的爱、对男人的爱、对孩子的爱都是那样热烈而真挚。虽然经历了爱情的分分合合,邓肯始终像一个小姑娘一样单纯地爱着。她每一次的爱情都是那样浪漫而轰轰烈烈,突破传统而又纯洁无暇。而她对孩子爱比大海还要广阔和深沉,迟迟不能忘记孩子的影子而消沉憔悴的她让人心疼怜惜。啊!她简直就是为爱而生的精灵!
她的自传字里行间洋溢着无限的激情,充满了幻想和喜悦的力量,仿若孩童热情奔放地述说着自己的理想。不避讳、不掩饰、不矫揉造作,并非文学家的她却以行云流水的笔调写出了千古传诵的赞美诗,关于一个伟大灵魂的赞美诗!这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以自己为主人翁讲述的童话故事。它给我的人生打开无数道新的门,让我知道,人的一生可以在爱和美中度过,女人也可以尽情地书写自己人生的童话!
我总是在想,当我有一天回顾自己的生活,回顾自己的一生时,是否能够写出一本自传,能否满足地拿着它用于填充自己日渐模糊的记忆,用于怀念自己青春岁月?想到这里,有点想泪流满面的感觉。觉得自己现在做得实在太差劲了。自己不能再等待了,等待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也是一件最能消磨人的青春岁月的事。当伊莎多拉在22年后和母亲坐在自己家乡的咖啡馆里的时候,她们想到了她们曾经那么贫困的生活但是却拥有无限的快乐和理想,可是现在功成名就的她们,却是如此的哀愁,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凉啊?
邓肯有太多值得我怀着一种朝圣的心态来解读的地方,就如同她在书中所说,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遭受了如此多的磨难,经历如此多的痛苦,但却用不多的文字也就描述完了。一生中留下东西究竟有多少呢?她是幸福的,她的艺术影响着一代一代的人,而我们呢?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沈从文自传》严格而言不是一部完整的传记,因为写它的时候,作者年仅29岁。要说传记,只能记载他前三分一的人生而已。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
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的孩子对于死亡看得如此无所谓,或者说,还带着一点顽劣的刺激感。一个丁点大的小毛孩,竟然喜欢看砍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颅和无数被剁的耳朵竟会觉得新鲜好奇或者还有点好玩。而后的孩童军旅生活描写几乎都和砍头有关,在作者的笔下来得那么从容不迫,我读着都觉得恶心与愕然。我之所以追完,因着深深的惊讶,到底,我读过他的《边城》,也读过他的书法,而且是*距离地读,就在外公家的墙上。作者本身及其外甥都是外公的朋友,所以我不能不好奇!
当然,他对穷乡僻壤里各种原始的事物描写确实很生动,将我仿佛又带回*四十年前的闽西革命老区……
另一点让我感触的不来自沈从文的文字,而来自书本的前言:“一九四八年春,沈从文遭郭沫若批判成‘桃红’的‘**文学家’,为故作‘清流’的‘*派’。自此,沈从文的文学创作被切断……”
郭沫若何许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沈从文从小对死尚且不怕,怎么面对左派的文攻竟到了如此胆怯的程度?
突然想起小学时读过的郭沫若大作,剧本《武则天》,差点连昨夜早在肚子里烂掉的菜一起倒出来!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在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妈妈推荐我读了一本让我深受感触的书——《李开复自传》。
李开复,是一位信息产业的执行官和计算机科学的研究者,现在我们手机上用到的语音拨号功能就是李开复博士在卡内基梅隆大学研发出来的,我们经常使用的互联网就是他创造的。
其实,李开复小时候也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孩子,他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有一次,他和小伙伴们搞了几个恶作剧,回家比*日晚了许多,妈妈就问他:“开复,今天又干了些什么呀?”开复一听,脸红了起来,死活也不肯说。于是,妈妈决定明早打电话给开复伙伴的妈妈。开复一听,急了!马上跑去朋友家,把伙伴妈妈的电话藏了起来,后来又闹出了许多笑话。
这么一个调皮的孩子,怎么会成为一个影响世界、引领世界的博士呢?那离不开李开复父亲的教导,离不开李开复潜意识中的一个梦想:让世界因你而不同!开复渐渐长大,他的梦想也生根发芽。他考上美国最好的大学,并在那做了最年轻的教授。可他并没有放弃梦想,他做出了事业的第一个选择——放弃教授职业,去苹果公司工作。几年后,他又辞职去了一个*的只有三个人的微软实验室。别人都说他疯了,可他却说:“我是*人!”微软实验室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了世界最权威的微软实验室。接着,他又去了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谷歌”。在那里工作的四年里,他把互联网“google”带进了*。四年后,他将在谷歌拥有更高的股份时,他又做出了第四个选择,也是最重要的选择,他决定自己开公司,来帮助*少年,实现自己更大的梦想……
李开复虽然童年顽皮,却一直有着远大的梦想:让世界因你而不同!也是因为这个理想和对祖国的热爱,让他做出了一个个惊人的选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了梦想就要去追逐梦想,不要一次次地昧着自己真正的意愿。但是,真正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在我们做出选择的时候,是需要足够的勇气的。因为当你做出选择的一瞬间,你可能会选择不同的人生。这时,你要问一问心中的声音,问一问自己的梦想,问一问自己的最爱,而不是一味听从别人的建议和安排。
人生的价值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李开复的梦想十分远大,但是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勇敢追求,最终成功实现了。读完这本书,我真的受益匪浅,我们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更应该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然后,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不断冲刺!
最*,我读了李开复先生的一本书——《世界因你不同:李开复自传》。“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是印在了封面上的一句话,却引起了我的反思。
这本书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的人生智慧和职场经验。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奥吧马的大学同学,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一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
李开复先生真诚地讲述了他鲜为人知的成长史、风雨兼程的成功史和烛照人生的心灵史。而且,他也说道:“这些年来的职业经验,才是我最有价值的资产,我非常希望能够把这些资产传授给*青年。”就连李开复先生都愿意跟我们分享他的经验与经历,身为大学生的我们,不是更应该主动地向他学*,学*他的经验,学*他的精神吗?对,李开复先生留给我们的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它,让它真正成为我们的财富。
李开复先生还说道:“成功并没有绝对的意义,成功,就是做最好的自己,并把最好的你呈现出来。”对,这是对成功一种很好的解释。在追求成功的过程中,我们就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我们要努力向自己的人生目标奋斗,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且,当我们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出来的时候,别人才会发现我们的亮点,才会给予我们更多的机会去展现我们的风采。为此,我们要学会自荐,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伯乐,其他人未必知道我们自己的优点,我们展现自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机会。
书中说到,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我们常说:人生苦短。如果人生真是这样,我们又没有好好把握机会去做我们想做的事情,那么我们能有好的收获,让自己满意的结果吗?我们最需要做的是:鼓起勇气,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好。当然,这些想做的事不是**放火的坏事,而是能让你的人生充满意义的事,我们不能让自己的一生留下任何遗憾和悔恨,我们对自己要做到无悔!
或许,我们的选择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对与错都掌握在我们的手中。那么,我们更要正确评估自己的潜能,融入对人生的理解,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我们会迎来美好的世界,收获一笔巨大的财富!
《世界因你不同》一书中,讲述了自己从一位大学教授到苹果、微软,再到Google,最终辞职创业的过程。书中关于他在美留学阶段的几个章节和十句箴言留给我最大的感概。其中,留美的章节让我进一步了解了国外的因人施教、因才施教的科学教育理念!从中看到了中西方在教育上存在的差异!很是感慨!
感慨一,他很幸运地从初中起接受了美式教育;感慨二,他大学期间的转系让他改变了他以后的人生!
同时更让我感慨的是,目前的*教育——也悟出了为什么培养不出好的人才的死教育,我想这是每个看了这本书的老师或家长,心情是久久不能*静的……
就像李开复眼中的*教育——*社会历来有个通病,就是希望每个人都按照一个模式发展,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时,采用的也是一元化的标准:在学校看成绩,进入社会看名利。在一元化的视角下如果仅以“成绩”和“名利”来衡量个人、团体乃至社会的成败,那么,这个社会上的99%的人都无法跻身成功者的行列。现在很多*学生和*人活得都不够快乐,原因就在于此。这种给人贴标签、分类别,给成功评等级、定指标的做法在国内教育界几乎根深蒂固。从幼儿园开始,老师们就*惯于将孩子简单地划分为“好学生”和“差学生”两种类型。美国教育界的思维方式恰恰以此相反。有一次,一位*家长问美国某大学校长:“你们学校有多少好学生,多少差学生?”校长诚恳地说:“我们这里没有差学生,只有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在现在的教育体制下,学生们事事听从父母和老师的安排,遇到问题可以直接从父母和老师那里获得帮助,养成了被动的*惯,因此许多人养成了不善于主动规划自己的成长道路,不知道如何积极地寻找资源,使自己的学业和人生迈上更高的台阶………。
对于那十句箴言,我的感受也特别深:
成功箴言之一:自信不失谦虚谦虚不失自信
成功箴言之二:天赋就是兴趣兴趣就是天赋
成功箴言之三:思考比传道重要观点比解惑重要
“做出一流的博士论文,也不是读博士的最终目的。而是你在读博士的过程中,获得一种思考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将使你在任何一个领域,都获得顶尖的成功!”而李开复的努力证实了这种说法。李开复关于统计学方法做出的语音识别博士论文至今还是语音识别产品的理论基矗而李开复也在博士生涯中,学会了解决问题,拥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成功箴言之四:我不同意你但我支持你
成功箴言之五:挫折不是惩罚而是学*的机会
成功箴言之八:用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
20xx年,是李开复的转折年。他没有想到,一次普通换工作的经历引发了一次地震。微软的诉讼使他陷入了人生最低的低谷。对他的虚假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而来。但是,他想到了他一生的座右铭:用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用胸怀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用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
成功箴言之九:做最好的领导让员工做有兴趣的事
李开复非常推崇“放权”式的管理,他深知在以创意为主要生产力的公司里,不能严格地恪守那些死板的规定。他可以让员工自己提出研究的方向。大家讨论决定。也可以让员工用20%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项目。他甚至可以让员工对公司提出建议。如果合理就采纳。
成功箴言之十:价值不是你拥有多少而是你留下多少
什么是成功?是否拥有了名利就算成功。对此,李开复回答,你的价值不是你拥有多少,而是你留下多少。当他的一个同事赚够了钱而发现失去人生目标时,才意识到,人生的价值在于贡献,和对他人的影响。
《世界因你不同:李开复自传》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书的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的人生智慧和职场经验。这本书主要叙述他如何从一个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的创始人,走向全球化的职业经理人,成为员工们喜爱的开复总裁,成为学生们尊敬的开复导师。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一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透过这本自传,李开复真诚讲述了他鲜为人知的成长史、风雨兼程的成功史和烛照人生的心灵史,也首次全面披露了他亲历的苹果、微软、谷歌等IT巨头风云变幻的内幕。娓娓道来,字字珠玑。刚阅读的时候,就因他是一个读理科的人居然有这么好的文字功底,而让我吃惊。书的经历叙述虽然*实但却很吸引人,让我爱不释手。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不止会因他在职场中对很多事情的恰如其分,恰到好处的处理而时时让我停下来思考。阅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说:李开复确实是一个年青一代学*的楷模、典范。
印象最深刻的是李开复提到的一句话: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一生的意义,对于我们现在大学生来说似乎有点空洞。也许提到这个问题,我们会眼睛放空。陷入沉默。是的,人生的意义,大到为国家民族做贡献,小到为自己而活,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反顾当下的大学生活,有人说:在大学里。男生把电脑当成了游戏机,而女生则把电脑当成了影碟机。电脑,新世纪智慧的产物,却成了娱乐的工具,却又谈何利用高科技武装自己,发展自己呢?
我们也都渴望成功。唐骏也说过:我的成功可以复制。Facebook的总裁如今年仅26身价过亿。盖茨39岁成世界首富,陈天桥31岁成国家首富。想想我们10年后20年后境况又是如何?到那时,人生的意义又该体现在哪呢?电影《哈利波特》终于到了终结版,但是哈利波特留给我们的却不会因此而终结,这就是它持续而恒久的意义。而对于我们来说,即使不能要求自己要做出多大的丰功伟绩,但是绝对要杜绝迷茫和无所事事。即使是为自己也好,为自己想做的事而奋斗付出努力,当你在某一领域能站得住脚,人生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我想这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李开复也提到了说:内心与直觉多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任何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最*在微博上有看到这么一条微博"从广商二饭走去二教的路上,仅是社团活动的宣传就超出了36个”
大学是社团活动的最大承受场地。的确,用泛滥成灾来形容也不过分。这也可能是许多大学生感到迷茫的重要原因吧。参加活动可以锻炼自己。是的,但当活动超出限度。我们不仅要质问,参加这些活动的意义又在哪里?所以,李开复的话犹如当头一棒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是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白自己到底想成为什么样懂的人。做到遵循内心很重要。在众多活动中,明白哪些对于自己是真正具有意义,真正有值得自己去花时间花精力付出的有哪些。然后目标单一,就这么勇往直前就对了。是的。其他事情是次要的,影响不了自己的,关键是内心如何想。
李开复的经历给了我们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从他身上我们同样学到很多东西。他的成功可以复制,关键看我们自己咯。
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
活在当下,秀出自我!
我喜欢读一些传记类的书,这类书能够让我从他人成功或是失败的足迹中,汲取丰富的营养,获得自己不断前行的力量。*日我读了《世界因你不同——李开复自传》一书,收获颇多。
李开复,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博士。他开发了全球第一个“不特定语者连续语音识别”系统,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1988年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他开发的“奥赛罗”人机对弈系统,击败了人类世界冠军。曾先后在苹果、SGI、微软、谷歌等公司担任要职,1998年亲手创办微软*研究院(后更名为微软亚洲研究院),20xx年就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成为比尔·盖茨的七位高层智囊之一。20xx年,加入谷歌公司,任全球副总裁兼大中华区总裁。他是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从这本书里,他的思想积极的心态让我感受很深。李开复说道:“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是啊,成功需要积极的心态,更需要去尝试。正如李开复所说,领导你的生活而不仅仅是过生活。想想自己,多少次在机会面前踟蹰不前,心里渴望向更高的地方攀援,可每次又怀疑自己的能力,总感觉梦想遥远的像是天边的云朵,遥不可及。总是不敢尝试,害怕被别人嘲笑不自量力,害怕冒那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更害怕失败后给自己带来的打击,害怕经历挫折、困难,总是想逃避。读了李开复传奇的经历和辉煌的成就,我不断在反思:我能行吗?我是不是遇到问题总在逃避?我是否在碌碌无为、虚度青春年华?回忆上班几年来的工作、学*。虽然也认认真真的完成了工作,可是却没有用更多的心思去想怎样把工作做的更好,怎样改进工作方法和效率;在学*上,虽然也在考专业考试,可是一次考不过,我就失去了勇气。我一直在失败、困惑中过生活,从未主动领导过生活,或者曾经尝试,却以失败而告终。
李开复的人生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与其在这种类似“等死”的模式中消耗自己的心力与体力,不若去鼓起勇气拼一把,成功固然欣喜,而就算失败,人生也会因为拼搏而出彩。
今天是星期天,再次翻开李开复的自传,这是我第六遍看他的自传。许多人可能会问我,真有那么好看么?听我向你慢慢道来:
这是李开复唯一的一本自传。字里行间是岁月流逝中沉淀下来的宝贵人生智慧和职场智慧。从“捣蛋的小皇帝”、“十一岁的留学生”、“二十六岁的副教授”、“三十三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的传奇经历。为了他,两家最大的IT公司对簿公堂,而他的每次人生选择,都是一次成功的自我超越。
透过这本自传,李开复真诚的讲述了他鲜为人知的成长史、风雨兼程的成功史和烛照人生的心灵史。也首次披露了他亲历的苹果、微软、谷歌等IT巨头风云变幻的内幕。娓娓道来、字字珠玑。
李开复叔叔从书中告诉我们,抓住一切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总有一天世界将因你而不同。
每次看完这本书,我都有不同的感想。第一次念完这本书,觉得很有意思,特别是讲述他小时候的事情,觉得他和我们童年是一样的,一样的顽皮、一样的搞笑,有时甚至让我捧腹大笑。
看了几遍以后,我对李开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他身上我知道了巨大的成功是要靠自己的努力与付出,一旦认准了目标,不要轻易改变。
有人说:“读一本自传,就如同认识一个人。”李开复,一个传奇般的人物,曾先后在苹果、微软、谷歌这三家全球具有高度影响力的顶尖IT公司里担任高管,这样成功的履历,一定有特别值得我们学*的地方。他为什么能达到如此让人羡慕的高度呢?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还是后天的努力,这些都是吸引我的地方。
这本书有这么一段话让人感动。“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留下的只是悔恨,只有懊悔,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下,在这个前提下,冒一冒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不及。”我认为,李开复正是在这种思想下,用认真的态度,不断做出惊人的选择,才取得成功的。正如他的座右铭那样,“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你,让两者区别最大,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想要成功,想要达到一定的高度,李开复告诉我们要有恒心、要认真、要敢于冒险。因为在展示天才的一部分时,职场成功更离不开另一个因素——勤奋和努力。
从这本书中,更让我感动与震惊的是李开复那如脐带一样割舍不断的*之恋。更让我为之叹服的是,当谷歌的规模与事业到达顶峰时,他毅然选择离开,回到祖国创建“新工厂”。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另一个成功的法宝——敢于放弃。李开复,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不高大,却足够强大,他不够聪明,却足够努力,是他创造了*人的奇迹,是他向全世界宣告我们*人的能力,他就是我们*人的一个不朽传奇。
已是很久之前看了一遍《富兰克林自传》,当时还是学生时代,只算是浅浅地翻了翻,可仅是一瞥,却让我生出许多感慨。有人可以这样活,被同时代的人敬仰,被后时代的人膜拜。
偶然于书店一隅,醒目而熟悉的书名再次映入眼帘,此时再读已非学生时代的惊异心境,却从书中幡然领悟了另一种人生境界,即是如何让有限的生命绽放最绚丽的花火。
虽从未与伟大的人物照面过,或想都不敢想的事,可却从书中感受了一次顺畅的心灵之旅。在诺大的宇宙,在不短也不长的生命路上,引领我去向善,爱一切可爱之人。
一个“人”写下来很简单,可是做起来却很不容易,孟轲的人“性善论”和荀卿的人“性恶论”古往今来不知被争论过多少次,孟轲还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可要看人朝哪个方向去发展。西方的学者也说过:“人不是生来就是善的,也不是生来就是恶的。”这样的说法倒是更帖*实际的发展。所以才应该在极早的时候培养人的良好品格和天性。可见成为一个品行端正、不犯什么的错误的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做一个让人崇敬且须仰视的人,似乎那是神人才能做到的事。可是这一切富兰克林轻松做到了,在他去世的时候,当时美国最著名的诗人菲利普·弗瑞诺发表了一首诗,最后一节这样写道:“帝王们垮了一批又一批,寻找继承者很容易。举世无双的富兰克林!很少人能指望比得上您!”
是的,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我们光看他在世期间所作的事情就可以知道。一个只读过两年小学的人,却在后来的生活中创造了那么多的不可思议。他是美国的开国之父之一、科学家、发明家、社会活动家、外交家,甚至是散文家!他是不折不扣的人类历史上出现的少有的通才。在自然科学方面,他发现了电,发明了避雷针、双焦距眼镜、节能型的炉子,并在气象、地质、声学及海洋航行等方面都有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政治和社会活动方面,他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出使法国缔结法美同盟,参与制定了美国宪法。成名之后的他还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他先后组织建立了“共读社”“美洲哲学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印刷厂,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城市卫生工作队,消防队,治安部队和地方民兵组织登学术,文化,医疗,卫生,消防,治安组织和机构。他发明了避雷针,对高架取书器,印刷术,自动烤肉机,三轮钟,双焦距眼镜,玻璃乐器的改进都有研究,他还研究过物理学,数学,光学,植物学,海洋学和北极光。这一长串的的成就名单读起来都让人应接不暇。他的成功得益于他的做人法则,得益于他健康而又有活力的生存方式。
这个世界不可能人人成才,可是富兰克林的生存观念对我们至少起到一种陶冶和学*的作用。他是热心公益的出版商,乐善好施的科学家,功成卓著的政治家,独立战争的领袖。
当年,十七岁的少年离开家乡,独自到离家三百多英里之遥的纽约闯荡。当他一无所有时,看到一个虽清贫的生活却很乐观的老妇人,使他坚信,在世上无论多么微薄的收入都可以维持快乐而健康的生活。
他很爱看书,“书是人类的挚友”,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并把当时不多的零用钱都花在书上,当他成名之后,创办了图书馆,他每天都抽出一两个小时读书,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他没有收到高深教育的缺陷,可是这样谦虚的求学态度却让他比许多大作家要高尚。正是因为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才使得他后来对许多得学科和研究有着基础性的意义。
在生活中他努力克服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谦虚,当与别人意见相左时,他从不与人针锋相对,不容许自己使用诸入“一定的”“无疑的”之类的词语,相反而用“我料想”“在我看来好像是”等词语。他说:“怒气与愚行并肩而走,悔恨则不断的踏他们的后脚跟。”在他看来一个人的德行极其重要,所以对待朋友他尽量做到诚实守信,失足可以很快弥补,失言却可能永远无法补救。他认为不道德行为之所以有害,并不是因为它们是被禁止的,而它们之所以被禁止正是因为它们是有害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对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廉洁。”而这在他的一生中不断的被实践。
在爱情上他同样保留着那份执著与诚实,比他稍后得杰斐逊曾说:“爱情不是感情上的消遣,而是精神上的鼓励。”这一点,他和李得做的很好。当他的恋人李得对他的生死杳无音讯时嫁给了别人(虽然后来的结果如预想的那样,以离婚告终),富兰克林却并没有被弃当初的信约,而毅然娶了李得为妻,并且婚后的生活幸福美满。
此外,他又是勤勉的人,他的父亲曾经对他说:“若是一个人勤勉从事,他将站在君王的面前。”这句话倒是真的应验了,他曾经站在五个国王的面前过。当他开办文具铺的时候,很多竞争对手都被他打败,因为他总是最先一个开始工作而最后一个离开店铺的,这种勤勉也为他赢得了一种美好的声誉,他克勤克俭,衣着朴素,不在无益的娱乐场所出现,于是声誉渐望,很多商人更愿意与他做生意上的伙伴,因为他的信誉让人不容置疑。他的诚实,勤劳和努力是他成功路上不可磨灭的积极要素。在他写自传的时候,他回顾了自己既*凡又决不*凡的一生,总结了让他自己恪守执行且十分有益的十三种德行,可列于下: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二:沉默寡言。言必于人于己有益;避免无益的聊天。
三:生活秩序。每一样东西应有一定的安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务当有一定的时间。
四:决心。当做必做;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五:俭朴。用钱必须于人或于己有益,换言之,切忌浪费。
六:勤勉。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七:诚恳。不期骗人;思想要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八:公正。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九:中庸适度。避免极端;人若给你应得处罚,你当容忍制之。
十: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十一:镇静。勿因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惶失措。
十二:贞节。除了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起见,不为伤害身体或损害或他人的安宁和名誉的事情。
十三:谦虚。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
这些朴实无华且纯净清丽的文字背后让人感受的不仅是感慨,更多的是真实。他的一生是自我奋斗、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过程。但愿我们能从中收获到宝贵的东西,以益于未来生存及生活。一个人的生命中总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喧哗和骚动,我们首先要了解自己然后再订立一个真实而有效的目标,去完善自己的人生,进而是整个社会,那么世界都将变得真实而安详。
纵观富兰克林一生,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惯。
看完富兰克林自转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富兰克林自传》。
富兰克林是一位伟人,这本书讲述了他前半生的坎坷,讲述了从一位印刷厂的学徒,到走上政坛的曲折的路。
富兰克林在英格兰长大,后来去了新英格兰(今宾夕法尼亚州)在那里成长,后来来到纽约在此开办了一家印刷厂。在此期间,他努力读书,印刷和发行了《宾夕法尼亚公报》,在该报上,他写了大量有关政治的文章,因此得到州长的赏识,成为新英格兰邮局局长。他还组建了消防队,民兵队,建立了公立图书馆等,可以说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还在晚年与华盛顿等人起草并修改了《独立宣言》发明了许多有用的物品。可谓对美国从殖民地,走向繁荣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他不仅取得了伟大成就,还提出了十三项美德,1.节制2.沉默3.生活秩序4.决心5.俭朴6.勤勉7.诚恳8.公正9.中庸适度10.清洁11.镇静12.贞洁13.谦虚。这十三项美德在现代,已经没有人能全作到了,大家只能做了七-八条。而这些推动了富兰克林,使他一步步走向人生的巅峰,这句话或许能给你启示,世界上没有能像诚实和廉洁一样,能使一个穷小子发财。富兰克林为世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这些,就是一个人成功的`标识虽然我们不需要这样,但我们可以向富兰克林先生学*,使自己获得成功。
In this clear, cris* written story of his life, Benjamin Franklin shows the reader what his childhood was like and what he came to value as meaningful and worthwhile techniques of communication, conduct, and self-improvement. A conscientious and serious youth, Franklin nevertheless left his boyhood town because he had impregnated a young lady. This early act of responsibility led him to pursue work that led him, in the coming yea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o be a b advocate of political independence, even at the cost of war. Franklin became as fine a statesman as ever the United States was to produce. One of the country"s founding fathers and a tireless champion of individual liberty, he also served as the American ambassador to France. He tells of how he learned the printing trade and how he established Poor Richard"s Almanac. He also shares with his readers his hopes for the free country that he helped to bring into being. The reader cannot help but admire this brilliant and brave founding father, as much for his humility as for his services to his country and its future citizens.
开学这么久了,一直想好好看几本文学一点的书。前些天听哥哥推荐,去图书馆借了本富兰克林自传。其实说实话,我的文学功底实在太差了,自己知道这样是不行的。
初借这本书,根本不知道这人是谁,呵呵,回来之后,听寝室说了下,才知道,原来他就是美元上那人,对了,还是放风筝引电的那人。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不怎么喜欢,因为觉得内容很*淡,而且他的自述经历没有想象中那么惊天动地。耐着性子慢慢的往后看,突然觉得不知不觉中有些领悟了。有一种喝茶的感觉,开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太大的品味,越喝越香,越喝越让人感觉精神振奋,觉着还有那么点味道。
以前看书都没写过什么总结,而这次突然间有种想法,或者说启示吧。书里小富说到,要写些于人于己都有用的东西,要做些于人于已都有用的事,我自知自己写东西不怎样,但想以此为开始,自己多总结,多进步,多提高。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能从中慢慢感悟很多事理。
感悟一:一个人想成功,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前途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夜成功,只有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进步才行。富兰克林早期也是从一个印刷匠开始努力,没有什么背景,没有什么人帮助,靠着自己不断的努力,一步一步的成就了明天的事业。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能坚持下去。
感悟二:知识就是力量,不多读书不行啊。富兰克林自说,他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每天至少要花一两个种头的时间在书本上。“我从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赌博或任何一种的恶劣游戏,而我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照旧,不厌不倦。”喜欢阅读,始终是富兰克林最强烈的嗜好和研究世界并扩大知识的最主要的源泉。富兰克林所获得的各领域的广泛的科学知识是自我教育和阅读的结果。说到这儿,我想到了我现在条件这么好,正是读书的好时期,不多读点书,简直亏大了。
感悟三:勤俭!勤俭二字在其一生中占了很大分量。他用自己的一生践行着勤俭二字的好处。其实这点我还是比较有感触的,在高中的时候,我时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话就是勤以修身,俭以养德。我觉得这句话说的真是很有道理。富在其自传中以提到,勤俭的人必将站在上帝的面前。
感悟四:做一个全能型人才。全方位树造自己,使自己具有较强的能力,这能力包括社交,学*,生活等各方面。
感悟五: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为社会奉献的心,要有全社会全世界的责任心,要想不背历史所遗忘,那么我们就得做出一些对社会有意的事情来。也只有有这份心,我们才能站在另一个高度。
感悟六:道德圆满计划。
在暑假里,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它主要讲了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的一个工人家庭,由于家境贫寒,他只读了两年学便辍学,12岁就去他哥哥的印刷所当学徒,富兰克林在空余时间读书,还四处游历,在费城举办了一个共读社,25岁时在费城又创办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45岁又创办了费城大学。后来,他帮助美国独立,在1776年到1785年之间出使法国,1778年缔结了美法联盟。
我认为富兰克林是一个努力的人。他早年辍学,但在空余时间还努力读书,他长大以后更爱学*,获得了多个学院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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