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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死前说出他留下了具有财富,名声,力量,世界第一的宝藏“ONE PIECE”,许多人为了争夺“ONE PIECE”,争相出海,许多海贼开始树立霸权,而形成了“大海贼时代”。
总有一天,我会聚集一群不输给这些人的伙伴,并找到世界第一的财宝,我要当海贼王!
————蒙奇·D·路飞
弱者,连死亡的方式都无权选择。
————特拉法尔加·罗
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
————冯·克雷
所谓的理想,是同时拥有实力的人才可以谈的现实。
————沙·克洛克达尔
正义必胜?这话没错,因为只有胜者,才是正义的!
————堂吉诃德·多弗朗明哥
①图片自然是没有原创的,在这里先感谢诸位并抱歉未经许可便搬了各位的图。另外部分图片转自【zero chan】、【deviantart】等外文网站。若涉及权限问题还请联系。
②此专辑谢绝TV截屏,谢绝实物周边及官方彩色图集,谢绝COS真人图,谢绝手绘过渣毁人物的新手图,谢绝Q版萌物或立体感过强的加工图,谢绝过多文字广告或留白的壁纸图,谢绝含夸张表情的人物图,谢绝过大尺度黄色及暴力的同人图。
③个人有点心理扭曲,图片多灰暗,另外此专辑不定期更新。
表情帝啊,萌到翻。——nichkhun
泰国名字:นิชคุณ หรเวชกุล(Nichkhun Horvejkul)
韩国名字:닉쿤
中国名字:暂译为“尼琨”或“尼坤”
名字:NichKhun Buck Horvejkul
别名:Khun、Khunnie、Khunnie Boy、Khunnie Boo、Nichy、 Nickakoong(爸爸喜欢叫的)
昵称:wink自动贩售机、泰国王子、甜心、尼萌萌、劳模花美男、khun妮儿、坤宝
生日:1988年6月24日
出生地:加利福尼亚州,Rancho Cucamonga
星座:巨蟹座 2PM 1st Concert in Busan - Nichkhun Solo
血型:O型
身高:180CM(官网最新资料)
体重:64kg
宗教信仰:佛教
混血:中泰混血(外婆是中国海南人,爷爷是泰国人,爸爸是泰国人,妈妈是中国台湾人,但不太擅长中文,现努力学*中。)
语言:英文,泰语,韩语.中文 (去了韩国后韩语和中文是一起学的).日文(2pmDVD拿下日本ORICON榜首,正努力学*日文中)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哥哥(Nichan)和两个妹妹(Yanin & Cherleen)nichkhun沈阳之行(20张)Victoria(《我结》假想夫妻)
性格:通常很害羞和安静,但是当认识後就很健谈。
所属组合:2pm
中文全名: 艾薇儿·拉维妮
英文全名: Avril R. Lavigne
英文发音: lah-VEEN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镇
出生曰: 1984年9月27曰
父母: Judy Lavigne; Dad: John Lavigne
兄弟姊妹: 哥哥Matt,小妹Michelle
身高: 5 1" (160.3 cm)
星座: 天秤座
绰号: laven
头发颜色: 褐色
眼睛颜色: 蓝色
国籍: 加拿大
爱好: 滑板、唱歌、写歌、冰球 吉他
宠物: 一只名叫“Sam”的迷拟小笨狗
纹身的地方: 胳膊、手腕、脖子、小腿、腹部和耳朵
婚姻状况: 离婚
喜欢的工作: 警察
最喜爱的食物: Pizza
最喜爱的电影: "Miss Congeniality"、"8 Mile"
喜爱的演员: Sandra Bullock、Tobey Maguire
最喜爱的歌手 :Alanis Morissette
最喜爱的品牌:Dickies, Osiris
最喜爱购物的地方: Tillys, Pacsun, Hot Topic, or any skateshops
最爱的颜色: 粉色、黑色和绿色
最爱的运动: 冰球、滑板
音乐制作人: Sum 41, Beach Boys, Alanis Morissette, Goo Goo Dolls, Matchbox 20, System of a Down
最喜欢的旅行的地方: New Zealand, Sardinia, Amsterdam
☆标志性的:
☆Avril对音乐、时尚、个性以及性感的定义被年青人所普遍接受和模仿,而她则是领头人。
可信的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
世界性的: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处事态度:
积极向上,充满乐观进取精神,但没人是完美的,所以有时也会情绪低落。
原本Avril的首张专辑"Let go"名为"Anything but ordinary" "Complicated"只试唱了3次就灌录完成.
其中"My world"部分的歌词是Avril在上数学代数(algebra)堂时作的.
☆Avril是用右手戴手表的. ☆Avril经常说"我不是要求反叛(punk)"
10岁时已经加入冰球队.
14岁首次作个人演出
第一次开始学吉他: 12岁学*她爸爸的6弦管吉他
☆Avril是家里的老二,老二通常不怎么受父母关注,所以她的性格之所以与众不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相信每个小孩都希望这样) ☆Avril喜欢用木吉他作曲,但喜欢用电吉他演出.
☆Avril就读的中学是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
☆Avril并不是不喜欢歌迷学她的衣着. 这点在杂志上澄清过.
☆Avril喜欢拆礼物的时刻.
☆Avril希望有个龙的纹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
☆Avril不单善于歌唱,还有艺术. ☆Avril喜欢星星和骷髅 - 就像她的官方网站的那些.
☆Avril有哮喘(asthma).
☆Avril曾创作一首打油诗"oops!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 (改自歌曲"oops! i did it again")
☆Avril曾经不喜欢钢琴.当她的家人叫她去学钢琴时. 她说"不是嘛! 钢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摇滚(rock)音乐…FucK the piano."
☆Avril不太精於电脑,每次她上网的时候都要找Evan帮手.
☆14岁首次在教堂作个人圣咏:"Near to the Heart of God".
☆Avril小时候已经学签名,"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我现在还能签得超快."
☆Avril害怕乘飞机.
☆Avril曾经在树上跌下所以脚曾经断了.
☆Avril在中学的时候不是万人迷. ☆Avril给一个男同学嘲说女孩不会捉鱼.后来给人发现她和一大群女孩在湖边捉了78条鱼.
☆Avril不喜欢当潮流的"跟屁虫",她穿戴她喜欢的衣服和饰物.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闹事,她很会尊重别人,在台上也是.
☆Avril14岁的时候就教自己学溜冰.
☆Avril喜欢在车上唱歌就像在"Sk8ter boy"里一样. "我小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而且每次事后都总会被人责备."
☆Avril喜欢穿著黑白条纹的短袜. ☆Avril是全球最美丽的50人中的第15名
☆Avril是全球十大鬼才音乐人中唯一入榜的女性
☆Avril腹部有曼森爱我的字样
下雪是个很美的过程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
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
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淡淡的时间冲刷着淡淡的生活,我彷徨在陌生的城市,追逐着在天空中飞舞的雪花。就像那被压弯腰的桂花树。
早晨,还在梦中,以为外面还在飘着可爱的雪花,不想那么早起床,不想感受城市的冰冷。当暗暗的起床时,发现天空虽然还是灰色的,但不是很冷,路上没有厚厚的冰体,只有零零散散的碎片。
冷嘲热讽着自己走在大街上,几度走到弱小的车站,却又一次次回头。不知道为什么要留在这里。这里没有我要人或物,却舍不得离开。
继续承受着,已没有多大的意义了,昨夜看万家灯火,感受别人幸福,体会自己的孤单。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形单影只的我只能一个人驻足别人世界,在那光滑的地*面注视自己的影子。直到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脸庞,才默默的离开。
我迫切的来到网络虚拟的世界,写下一些装满病毒的语句,听着那些唱着别人伤感的歌曲,回忆着美好的幸福。一曲忧伤环绕身心疲惫的我,站在十字路口,我会茫然,车水马龙的街道,积雪夹杂着落叶铺了一地。
过几天,过几年,也许会好一点,把你我的相片装在盒子里面,那是我们仅有的牵连。现在我想起了你,你有了一个他,好久没联系的电话,忘了把它存在那儿了。
下雪了,那怕一个人,心中也会荡起幸福的涟漪,雪停了,周围的欢声笑语染不了我的落寞,只有一脸的茫然与忧郁。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
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
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不是梦,是真实的世界,那怕雪花不再飞舞。
狐狸的窗户
一个孩子迷路了,眼前是一片蓝色的桔梗花的花田。
一只白色的狐狸在奔跑。孩子紧紧赶过去,但很快被小狐狸甩掉了。此时孩子看到了一个挂着“印染.桔梗”招牌的店铺门口。孩子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变的。
“我给你染手指头吧?”狐狸说着,用四根染蓝的手指组成一个菱形的窗户,然后架到孩子眼前,“你往里瞅瞅吧。”在小窗户里,他看到了美丽的狐狸妈妈。小狐狸告诉他,很早以前,它的妈妈久被人用枪打死了。
狐狸接着说:“后来,也是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风刷刷地吹着,桔梗花齐声说道:‘染染你的手指头吧,再组成窗户吧!’从此我就不再寂寞了,因为从窗户里我什么时候都能看得见妈妈。”
孩子也染了手指。
在窗户里,孩子看到了一个从前特别喜欢、而现在绝不可能见面的少女。
他想付钱,可一分钱也没有带。
狐狸说:“请把枪给我吧!”
孩子将枪给了小狐狸,小狐狸送给孩子一些蘑菇。
孩子高高兴兴的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搭起了小窗户。窗户里下着雨,他看到了他怀念的院子,院子里还扔着被雨淋湿了的小孩的长靴。家里点着灯,传出两个孩子的笑声,一个是他的声音,另一个则是他死去的妹妹的声音。其实那院子早被火烧掉了。孩子放下手,想:我要永远珍惜这手指头。
可他回家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一切都完了!
他一连好几天都在林子里徘徊,但再也没有出现那片桔梗花田,也再没见那只小狐狸。
情人节的木兰花
情人节前一天我开车来到未婚妻佩蒂实*的城市,带着我精心准备的礼物——占满后座的一大束鲜花——木兰花。佩蒂父母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木兰树,小时候我们经常坐在树下欣赏雍容华贵的,仿佛象牙雕成的花朵和绿油油的,天鹅绒般的叶子。木兰一直是佩蒂最钟爱的花,今年她在离家几百里的医院实*,从故乡花园里摘下的木兰就显得更珍贵了。
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惊喜,我没有直接去找她,而是在医院附*的旅馆订了房间。二月天虽然不热,但剪下的木兰要在阴冷的环境下才能保持新鲜,我把房间的冷气打开,小心翼翼地将装花的纸箱搬到空调附*,有用浴巾严严实实的盖起来。一切准备就绪,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晚饭时间早过了,我还什么都没有吃。锁好门,我去市中心好好犒劳了自己一番。
等填饱肚子,回到旅店已经是午夜了。我边开门,边想象明天佩蒂惊喜的样子,希望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最快乐的一个情人节。房门打开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空调正猛吹着暖风,我几乎昏了过去!跌跌撞撞地跑到纸箱前掀起浴巾,我看到了曾经奶油色的木兰花全变成了咖啡色,翠绿欲滴的叶子这会儿像是一堆烂菠菜。粗心的我不空调的暖风开关当成冷风开关了!第二天情人节,一夜没睡好的我开车去找佩蒂。突然路边一座房子后面,闪出一棵高大的木兰。我灵机一动,这家主人会不会松我几枝木兰呢?“他更可能把你当抢劫犯,放狗咬你,然后送你一颗子弹。”我听见自己的理智回答,但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向房子走去……还好,没有狗冲出来。我按门铃,一位老人慢慢打开大门。
“您好!先生,我需要您的帮助……”听我说完自己的请求,老人憔悴的的脸上露出微笑:“非常愿意为您效劳。”他爬上梯子,成枝剪下大捧大捧的木兰,慷慨地松给我。不一会,整个车后座都被富丽堂皇的花朵淹没了,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临走时,我对他说:“先生,您刚刚赐给我和我的未婚妻一个最快乐的情人节!”“不,年轻人,你不知道这房子里发生的事。”老人轻声说。“什么?”我停下脚步。“我和老伴结婚67年,上周她走了。周二是追掉会;周三……”他顿了一顿,我看见眼泪从他脸上淌下来,“周三我们安葬了她;周四亲戚都回家了;陪我过完周末,孩子们也回去工作了。”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今天早上坐在厨房里,突然发觉没有人再需要我了。过去了16年,老伴儿身体弱,每天都靠我照顾。”老人继续说,“可是现在她不在了,谁还需要7一个86岁的老家伙:正在这个时候,你来敲门并对我说:‘先生,我需要你!’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
少年时,我爱上了爱情,认为爱情很美,所以过早地尝到了爱情的酸涩;青年时我爱上了女人,认为女人很美,爱情的花鲜艳地绽放却没有结出果实;成年时我爱上了婚姻,认为婚姻是一个必须的过程,在世俗中我失去了爱的能力。
如果我的生命有60秒,我将用59去爱你,1秒为你死去。羡慕那个不倾国不倾城的红太狼,却有灰太狼死心塌地的爱着。你总是在我不经意间,拿走我一切的坚强。
你是我人生中唯一的主角,我却只能是你故事中的一晃而过得路人甲。别人的童话永远都是浪漫的,而我的童话却永远都是凄凉的。有些人。有些事。该忘就忘了吧。人家从没把你放心里过。你又何必自作多情。
如果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那么,保持一个朋友的距离就够了,这样可以一辈子。千万不要奢望靠*,人一旦有了贪欲,就注定要失去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而在他们心里,能够有这样一个人可以想念,或许就够了。
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能和他在一起,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有悲剧存在。
年少的爱慕是可以寂静的,只是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将永远走在少了你的风景里。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即使再孤单再寂寞,仍要继续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当思念太过积聚,深沉的有如负赘,会使一些遥远记忆中的说话浮到嘴边,让人忍不住想再听一遍。因为没人堪寄,所以只能借一双耳朵、、说给自己听。会使你泪流满面
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有些过去,关于幸福或伤痛,只能埋于心底;有些冀望,关于现在或将来,只能选择遗忘。
生活以成败论英雄,所以必须做强者。要想成大器,就容不得胆小怕事。路再远,再荆棘满途,只要去走,勇敢的披荆斩棘,就一定能走到目的地。
你是我生命中唯一一颗最闪亮的星星
都说地上一个人,天上就有一颗星星,尘寰中的人们,究竟有没有缘分?……
每个故事都有个缘的开始,这个故事也是个缘的开始。缘使得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成为朋友,他们谈得很来,很要好,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这样想着的时候,男孩子已经照亮了女孩子*淡的生活。
那个女孩很喜欢看星星,每个有星星的夜晚,她总是喜欢悄悄地抬起头很虔诚地凝视着它们,一闪一闪的。她总是很相信这句话:“星语心愿,有缘人能相逢。”男孩也是,他说他喜欢看星星,喜欢看它时那种照耀心膛的明媚感。
于是,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挺浪漫的开始,星子的光辉在照耀着。每个夜晚,他们相约遥望星空,他们说,那里有彼此的目光,在支持彼此,走好脚下的每一步……
但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发生了,在那么一个夜晚,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冷吗?”男孩脱下外套给女孩披上……
女孩:“今天晚上会不会有星星?”
男孩:“会的一定会有星星的。听过这首歌吗---《没有星星的夜里我用泪光吸引你》我很喜欢。”
女孩:“呵呵这是女生唱的。”
男孩:“没有星星我也没办法啊,要不我给你讲星星的故事。”
女孩:“好哇现在讲!”
男孩:“(指着北面)“那里是北斗七星、这边是牛郎和织女再南边呢就是鱼座”
女孩:呵呵,随你怎么说好了反正只有你看得见。
男孩:“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什么星是最孤独的?”
女孩想了很久,然后摇摇头。
男孩:“(轻轻地敲了下女孩的脑袋),没脑子,当然是孤星啦,哈哈。”
女孩:“(翘了翘嘴巴)哼,你耍赖!不理你。”
(沉默了一会)
“知道吗,当我站在苍茫的星空下,我就一直很渴望有一双携紧我的手,陪我看星星的人。总希望有那么一个偶然的机会能遇上她……”男孩说。“那你现在找到那个人了吗?”女孩问。顿了一会,男孩用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女孩,说:“让我走进你的世界好吗?”
但是很多的美好都是在瞬间就消失的,女孩含着泪对男孩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知道。”男孩很*静地说。“知道了你还那么傻?”“我相信我可以打动你,让你回到我身边,你是我生命中一颗永恒的星星。”男孩很坚定地说。
故事似乎要告一段落了。以后的日子男孩真的很努力,每天女孩都会收到一些类似的信息:“每一天,都有一些事情发生,每段路,都有值得期待的成分,每颗心,都有爱上另一个人的可能。想爱,就不能害怕会有伤痕……”每天,他都会为女孩做很多很多让她感动的事;每天,他都会送来很多很多贴心的问候;每天,他都会在那片星空下等她……
终于有一天,女孩的心被感动了,她说:“我不敢给你任何承诺,我怕我不能忘记过去,我只能尝试着跟你在一起……”男孩依然很有信心,他说:“你会忘记的,相信我!”
但是或许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吧,又或许,说女孩不够洒脱,每次当她们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有种很强烈的愧疚感,因为她觉得自己无法忘记过去。
在爱的路上,女孩迷失了方向……女孩只能悄然离去。她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
“你好!夜的星空依然是满天星星,我的心空却依稀地下着小雨。
你知道吗?其实人总是不免要怀旧的。正如我现在这样,经常想念我的过去,想念我和他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冥冥之中我认识了你,我也不敢说是一种幸运,但绝对不是一种悲哀。今天我的无奈我的过错不使我不得不残忍地离你而去。在这里我不敢祈求你的原谅,我只希望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能够学会坚强,学会选择学会生活好吗?
其实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不要太伤感,把心放飘逸点,会过去的,一切,对不?很喜欢这么一首歌:“灯熄灭了,月亮是寂寞的眼你曾说过你不愿一个人。天空下着冷冷的雨落在同样的世界昨天已越遥远就算日子匆匆过去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最*看了那么一段话,我一直记得-----如果有一天,你再也见不到我,你再也找不到我的身影的时候,你是否会将自己的心情重新调整,将记忆默默藏好。一个来自北方的飘忽的风恋上了一只南方的雁,梦与理想的距离都是天南地北,不可挈合。”
但是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上天竟如此的残酷。那个女孩在寄信的途中被城市汹涌的车流吞噬了。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晚上,那个男孩拿着一千颗幸运星想要送给她。但是,那个女孩却永远地消逝了……她生命中的那颗幸运星的光辉没有照到她。
那晚没有星光没有月亮,夜色很凄凉。那个男孩没有回家,他拿着那一千颗星星坐在医院门口。他总相信小时候外婆讲的那个美丽的童话---“当流星划过时许一个愿。愿望就会实现”。他在等候那个流星,要许一个愿望。那晚他眼都没有眨一下的等了一晚上。但那颗流星始终没有出现。那个男孩很伤心很伤心。仿佛这个世界一下子变得暗淡起来。他无法面对,他总生活在那些美好回忆中。他虽然看到了女孩写给他的信,但是他说他理解她,只要他回来,他什么都答应她。
每个星夜,那个男孩都在苦候那颗流星,跟人讲述很多很多关于星星的故事。他强迫自己去相信这个个美丽的谎言:“她转学了,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她至今生活的很好很愉快。”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这个关于星星的故事即将结束。只是天空中又多了一颗美丽灿烂的星星,男孩说,那依然是他生命中的最美的永恒的一颗。
后记:在叙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事实的基础上添加和删改了一些细节,那是因为我希望这个故事那种淡淡的忧伤不曾离去。黄昏逝去了,留下让人回味的暮霞的美丽。爱情消逝了,留下一颗孤独的星星和孤独的男孩......
你让我卖下萌 怎么了 怎么了
马戏团团长克莱特,一连好几天都在为一群猴子烦恼不已。原因是这样的:因为这些猴子是刚从山上捕获的,由于野性难改,不好驯服,已有好几个驯兽师被这些猴子气坏了。驯兽师纷纷抱怨,那些野猴子实在太难对付了,不如放弃对它们的驯服吧。驯兽师还举实例来说明,他们说的都是实话。
他们曾经用了许多方法来驯服这些野猴子。比如,给它们吃东西,可是它们光吃不干活。如果要它们学骑自行车,或者做些简单的倒立爬竹竿等动作,再或者就是对着观众们乐一乐也行啊,可是它们一见驯兽师的面便躲得远远的。后来驯兽师只得将它们和家猴关在一起,希望家猴能够和它们沟通,引导它们学*表演。可是,那些野猴子竟然将家猴打得遍体鳞伤,家猴们也不敢跟它们待在一起。
就在克莱特决定听从驯兽师们的建议,放弃对这些野猴的驯服工作时,他突然觉得还是亲自去看一看再下决定的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克莱特竟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为了测试出这个发现是否正确,他召集了所有驯兽师来到现场见证。克莱特首先让人将所有驯兽师的仿真照拿出来,仿真照跟真人差不多高,每人都有两张照片,一张面带怒色,一张笑容满面。这些仿真照一拿出来,便在驯兽师中引起了一阵骚动。但是为了看清团长克莱特的真正意图,他们没有吭声,而是静静地站在一边观望。
克莱特首先将驯兽师们那些面带怒色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猴子们一个个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了,有的还试图用爪子去撕碎那张照片。然后,克莱特将驯兽师们那些笑容满面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奇迹出现了,只见那些*时野性难改的猴子,竟然安静了下来,并且还冲那张照片笑了笑,尽管猴子们笑得很难看,但那滑稽的样子还是将在场的所有人都逗乐了。
最后,克莱特团长转向满腹狐疑的驯兽师们,慢慢地说:“你们现在都看到了吧,猴子们需要的是你们真诚的笑脸,而不是你们的满脸怒色。也许你们不明白,我是怎样弄到这些照片的。这些照片是我暗中让人拍下来的,那些满脸怒色的照片是你们在驯猴子时的模样,而那些满面笑容的照片,则是你们从我这里领取薪水时的模样。现在的问题已经十分明确了,如果你怀着领薪水时的心情去工作的话,工作起来就没那么困难了。”
生活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两张照片,当获益时,就满面笑容;当需要自己付出时,便满脸怒色。如果我们以获益时的笑脸去对事业付出努力,那么我们将会收获更多的笑容。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抓不住时间的我们 却可以留住钟表的美丽
不得不承认,辛夷坞每本书的结尾只能让人忍不住评一句:俗透了。但谁叫我是俗人,就喜欢直白干脆的话。结尾是阿太遥远的回忆,正和我胃口。前一阵喜欢看黄昏恋或者老夫老妻的感情,像砂锅底的中药渣子,被榨干了精华,只剩干枯的存在,其中残存的之夜,是最苦涩的药香。我觉得他们在经历那么多之后剩下的才是最纯粹的相依,确切说,我能清楚地想到金婚片尾二人相携走入雪地蹒跚的背影,谈论着谁先走的问题。我看到的更多是爷爷奶奶为鸡毛蒜皮吵到离家出走的场景,太难想象他们说情话的样子,但可能有吧。当爷爷拿着当年巴掌大的结婚照找到文印店,要求把照片放大,小心翼翼的夹到玻璃板中间时,我已然感受在他的在乎。奶奶虽是抱怨了几句,说他净会干这没用的事儿,还是举着那照片盯了好久。吵了一辈子,换回这些足矣。
家里被妈妈收拾得太干净,才让我留意到钟表下金属雕琢的玫瑰中那细尘如此格格不入。时间夹缝中的灰尘,太难抹去,越抠越深。他们真实的存在,却不会让人觉得肮脏。时针都转累了,这固有的特性丝毫没有消失的痕迹。
钻了多少条死胡同,我已经不期望你能出现在下个街口。你一直在远离我,不见踪影,而我竟没有想过要追上去。面对空旷,我只能等你撞了墙再回头。跑回来恍若无事的说你还在这里,完后云淡风轻的说,真巧,我也一直在这里。
夜色撩人……
秋风萧索,呜咽不休,似贴耳低诉它的快乐和忧伤,绚然如葩或是逆流成河。爱的故事里来的来,去的去。唯留一片希翼在心底。
时钟滴答,印证了时光的脚步,琐琐碎碎,真真切切,似乎不留痕迹,却又处处是它的脚印,花草枯荣,月儿盈亏,年轮卷匝,都是在诉说:时光,你在走过……
树叶沙沙,飘然坠地,融泥称土,又是一度寂寥秋凉时。未来还没来,我淡然释然,得即欢喜失即休。我听禅坐化,亦不修心冲淡,只是带着些许淡淡是哀伤期盼一断时光,不急不躁,不缓不徐,任由沙粒透指飘飞,任由流水穿身而过,任由北风呼啸裹挟,依旧岿立,不惊不喜。
每个人一生都只经历两段事情,或悲或喜,造物主不偏不倚,只是在你的前世今生里寻求制衡点,所以我的观点:悲伤莫甚,欣喜莫过,保持*和。我没有塞翁睿智,也没有老子的淡泊,有的是等待,等待一个我自己的未来,尽管现在常常悲喜莫名。
我沉默,是我在思考,我在成长,我沉默,是我在守候,我在祈盼。偶尔在欢笑里发现自己的老去,偶尔在嬉戏里看到我的孤单,没有垂泪,没有叹息。这叫人生。无论怎样粉饰时光带走的不仅是岁月,更是在每个人心底留下年轮,一圈一圈,密密匝匝 ……
一阵风来,我们呱呱坠地,一阵风逝,我们归于尘土。来时我哭他们笑,去时我笑他们哭。这是一个循环,叫做宿命或是运数,此非命理,仅是感悟。
Betsey本季没有选择静态展示方式,而是重新回归T台,所有的狂欢阵营又重现秀场,她显然是要证明她的演出并没有变得枯燥乏味。小肥姐Kelly Osbourne作为开场模特第一个走上用稻草铺就的T台,还颇有大牌模特的风范。当她欢呼雀跃地摘掉脸上的黑色印花手帕,喔吼!好吧,各位看客已经准备好置身于美国的西大荒了。
Betsey Johnson这一季的灵感来自于她45年来的积累。她说:“我努力工作,从不气馁。”手枪是她的标志性配件,这一次是把绿色的塑料手枪。模特们穿着条纹的紧身衣裤和芭蕾短裙,成群结队地用快滑舞步一一登场。她们每组都有一个绰号,比如土匪、太太、兄弟会之类。而且,通常每组都有一个模特穿着曳地的长毛绒衫,以至于需要一个与之相配的男士在后面托着它们长长的下摆。
许多2010春季的热门造型也加进了本次秀场的行列中。“我们并不在乎季节上的差别,我们将要展示的绝对不是告诉你目前要穿什么,而是*期最值得你选择的。”Johnson解释道。Betsey Johnson的演出总能取悦观众,她也深知自己最重要的观众既不是那些服装编辑也不是观秀的买手。尽管如此,她对全球的服装市场十分有信心。
翘臀、窄腿、铅笔……当下流行的牛仔裤款式是很多年轻人的心仪之选,谁能想到在100多年前,牛仔裤仅仅是矿工们钟爱的工作服。当时,牛仔裤给人牢固、粗犷且精神抖擞的感觉,非常适合工作时穿着。
提到牛仔裤就不能不提到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他所创立的利维公司(Levi`s)在1853年生产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19世纪60年代, “Jeans”被利维公司正式采用 ,在这之前人们把它称之为齐腰工装裤(Waist High Over all)。
回首百年前的牛仔裤结实耐穿是其迅速走红的原因,而现在对于服装的追求远不止于此,所以,牛仔裤也跟随着潮流的脉搏开始加入性感、妖娆、时尚的元素。今天的牛仔裤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19世纪50年代: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
19世纪80年代:牛仔裤在那个年代更多是工作的时候穿着,当时的牛仔裤也叫工装裤。一般以背带的款式居多,款式和颜色都非常单一。
20世纪30年代:好莱坞的明星开始钟情于穿着牛仔裤,随后掀起了一场牛仔裤的风潮。紧身裤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款式,条纹牛仔裤渐渐取代单一颜色的牛仔裤。
20世纪50年代:机车夹克搭配牛仔裤是那个年代非常潮流的装束,戴上青蛙墨镜,骑上轰鸣的哈雷,不需要进入好莱坞,你就是路上的大明星。
20世纪80年代:那个年代,喇叭口是牛仔裤版型中非常流行的款式,受到很多年轻人的追捧。一件风衣、一条喇叭裤、一双大头皮鞋走在当时的大街上绝对是拉风的装束。
有一天,有个女人到我们店里要买牛仔裤。
她左挑由挑,试了很多条,终于挑了一条。
于是拿到我的面前说:“要横口袋改斜口袋,裤链改裤钮,前面多加2个褶子。”
如果是我自己穿,我不*惯,但是顾客至上,她要怎么改就怎么改。
裤子改好之后,发觉它已经变成西装裤。我包好后拿给她,但是她居然…说她从来没想过要买,只不过想告诉我,一条裤子的样子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倒无所谓,这条牛仔裤却哭得很伤心,它问我:“那个女人为什么不要它?它有什么错?”
我对牛仔裤说:“人家要的是西装裤,无论你怎么改,你的质料始终是牛仔布,人家是不会要的。”
我想这条牛仔裤你是不会穿的,不过你可以把它拿回家去当抹布,没事你就踩踩它,至少可以擦干净你的鞋底,如果你嫌它脏,可以把它扔进垃圾堆。
—————摘自《君子好逑》
记得*慕容在《在黑暗的河流上》有这样一段:
“当灯火逐盏熄灭 歌声停歇 在黑暗的河流上被你所遗忘的一切
终于 只能成为 星空下被多少人静静传诵着的 你的昔日 我的昨夜”
我想,我们也只能在似水的流年中悼念如火的青春。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状态,读完写的所有微博,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只是想弥补上,你的青春——他迟到的时光。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第一眼喜欢上了那就是喜欢上了,第一眼喜欢不上,看一百眼也喜欢不上。但是有些人要试着爱一爱才知道可不可以爱,有些人要试着去不爱才能知道是不是可以不去爱。
朗朗的书声,三五的人群,单车的裙摆,有没有想过像一部倒叙的旧电影,让时间重回相遇那天。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现在也许只剩下一部空号码。重拾那个洁白直接的童心,交错的绿茵小道中,有我快乐的青春和爽朗的笑容。
生活中很多事情是无法经营的,
时间不能经营,总会在我们的珍惜、漠视、浪费中慢慢走远。
幸福不能经营,利益会让情感褪色,让情愫枯萎;
微笑不能经营,它是不求回报的天使,是根植在我们心中的春天。
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好好地经营自己,经营好自己的心灵空间,不要让爱在我们的淡漠中渐渐荒芜。
色彩缤纷的水晶波波、拾荒的傻爸爸、迷信的乡下奶奶、爱与她踏单车和说笑的*亲贤哥哥,以及海边的家,就是蘑菇头阿桂的一切。
阿桂看上去活泼精灵,但就注定跟同龄孩子有不一样的成长经验,原因她会把绿看成黄。色盲没有令阿桂对生命畏缩,爸爸会送她多色眼镜,令她看到不同颜色的天空,她更看到最亲的贤哥哥的同性爱世界,却不带异色。
贤哥告诉她女孩随床单飞远的故事,也告诉南太*洋有个色盲岛,叫她向往。阿桂想去那个乌托邦,阿贤似乎比她更想离开小渔村,他们是彼此秘密的守护者,互相计划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到一个不会感到寂寞,也不会被人当作异类的自由天堂。影片的下半段,已成长得婷婷玉立的阿桂被奶奶送入专科学院学美容剪发,而贤哥哥因同志爱情自杀,最终成为了昏迷的植物人。阿桂希望有一天贤哥哥会回头望她,但一切已成泡影。一道彩虹,划破长空,打开了阿桂的心扉。
从我哥那弄来了
当初也是他让我先看的
看完总是心里怪怪
有种说不出得压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想要前往却抵达不了的远方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43262870/
引自↑豆友 :
建筑本身是给人一种轻盈,脆弱的感觉,让人看上去像不堪一击,玻璃围合的大而开阔的空间加上建筑的颜色更让人觉得冷。关于是否冬暖夏凉我觉得是现代技术发展已经解决的问题,本人不才,不知道建筑师用的什么技术,但我觉得空调就能解决(第二张图屋顶上的机块突起的部分)。如果不考虑造价和施工难度,做出这样的建筑也是理所当然。像第二张图上屋顶上那些玻璃拼接的宽缝,施工上也该不是我们传统 看到的方法,造价也可能很高,把屋顶分成那么多块,那些接缝处防水什么的怎么处理?学建筑构造课的时候老师讲了那么多,屋顶上都是铺了一层又一层,各种涂料,为了防火防水保温等规范要求,见到他这个屋顶我也不能解释了,只能说技不如人,技术落后了,学生上学学的东西毕业后都已经过时了,但建筑师要都按着规范来做就出不来这样的建筑了。说到底还是技术问题,可能科技再发展还能做出空气的房子,水做的房子,漂在空中的房子,不停变形的房子,柔软的房子来呢~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这篇文章http://www.douban.com/note/71766453/
里面有一些细致的分析,建筑受力什么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some say love,it is a river 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有人说,爱是一条长河,浸润着柔嫩的芦苇
some say love,it is a razor 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
有人说,爱是一柄利刃,只留下泣血的灵魂
some say love,it is a hunger,an endless aching need.
有人说,爱是一种欲念,是欲罢不能的煎熬
I say love,it is a flower,and you it's only seed.
我说,爱是一朵鲜花,而你,是那唯一的种子
it's the heart,afraid of breaking,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害怕受伤的心,不会真正的律动
it's the dream,afraid of waking,that never takes a chance.
害怕苏醒的梦,只能千篇一律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who cannot seem to give.
那个对的人,谁也无法带走,但也没有人能给你
and the soul,afraid of dyin',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而害怕死亡的灵魂,永远也无法领悟生命的真谛
when the night has been too lonely,and the road has been too long,
当长夜太过孤单,前路太过漫长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你会觉得,爱只属于那些幸运儿与强者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s,lies the seed,
这时你要记得,有那么一颗种子,它深藏在寒冬苦雪之下 that with the sun's love,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一旦沐浴到春日暖阳,便会绽放成美丽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