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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白眉儿,一条豺,一只狗,一个有血性的灵魂,一个不屈的生命,一个悲惨的故事。
为了报恩,它不惜与整个豺群为敌;为了豺群血脉延续,它不惜放弃豺王之位与整个生命,它不屈的灵魂令人仰望。洛葛,一只忠诚、勇猛的猎犬;达维娅,一条漂亮、聪慧、坚忍的母豺。在一次追猎中,一豺一狗在一起,生下了一只混血的白眉儿。后来,白眉儿的父母走了,只留下了它一个,沦为下等的苦豺。豺王夏索尔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阻。
慢慢的白眉儿成为了猎户寨村长的猎犬,但原先的那只猎狗很不服气,最终识破了白眉儿。受尽宠爱却为救主暴露身份,被驱出家门,后又重回豺群,成为豺王。因为报恩,放原主人一条生路,但却招来了灭群之灾。后为救自己的子女,又一次暴露身份。最终死在猎人枪下,被其他的猎狗拿来下肚。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作者以生动的情节,曲折的故事表现了混血豺王白眉儿屈辱、苦难、奋斗,但却不失美好的一生。它为豺群的发展和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为了照顾老弱病残,为了挽救豺群不被消灭,与围追堵截的猎人浴血奋战。白眉儿是豺,但它又代表一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战,它的勇敢它为救旧时主人它为豺群的生存所表现的感情波澜,它那大无畏英勇献身精神,都在沈石溪的笔下发挥得淋漓尽致,又不失野性。
还记得书上有这样的一句话“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我现在还无法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在有些人看来最重要的东西:是金钱,因为这世上无钱便无法生活,但也许太过势利。是权势,高高在上。
故事的结局如此的凄凉,让人不忍再读一遍,但这也是一个豺王在呐喊。呦欧,那是白眉儿的最后一声怒吼,随之便是一口鲜血从嘴腔中迸溅出来,与惊心动魄的.嚣叫声搅和成一团,撒向苍莽的群山和荒蛮的草原。
白眉儿如此的完美,却有如此多的磨难。但它从不低头,从不放弃。即使被所有的豺厌恶,即使被所有的人追打,即使在雪中快被冻死,即使在狩猎中差点被抓断脖子。它都有一颗不服输的心,这是它从未变过的。对比它,我发现了自己的缺点——从不愿意向困难挑战,总是轻易认输,不论是在学*上还是生活中。虽然无人责怪,但我发现我失去了勇气,失去了信心。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轻易认输,毫无斗志。正如一句话说的:“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加油!努力,坚持之后便会有彩虹!!!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豺,在人们心中永远是邪恶的化身,虽然豺从不伤害人类,但它们捕食手法十分下流龌龊,所以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
在还没有看《混血豺王》之前,我也一直讨厌豺,在电视上看到的豺在我眼中似乎都是无耻与卑劣的。但看完《混血豺王》后,我仿佛对豺有了个全新的认识,我也不禁对主人公白眉儿的对家庭的那一份真挚的情感与果敢勇猛产生了佩服之心。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与其他豺不同,因为它血管里流的一半是狗的血,一半是豺的血。它身上承受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这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之舟不可能风*浪静。这不,它又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究竟是做一条人人喊打但拥有自由自在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地、拥有辛福生活的猎狗?
豺有豺的天性,这是上天不能改变的自然之道。白眉儿终究暴露了它有豺血的事实。主人阿蛮星也因此与白眉儿之间产生了隔阂。白眉儿被冤枉之后,主人对豺恨之入骨的心一下子爆发出来,白眉儿被迫,带着悲愤而无奈的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过上了孤独而寂寞的.流浪生活。
然而,豺是群体意识很浓的动物,白眉儿需要伙伴,它不能再做丧家犬了。因此,在经过种种磨难后,它终于进入了以往的豺群。后来,白眉儿成功将狼群赶走后,豺群便将它视为力挽狂澜把埃迪蒂红豺群从崩溃边缘拯救出来的大救星,并让它名正言顺的担任豺王。白眉儿从苦豺的身份一下子升为豺王,它本以为以后的日子会过的*安无事,但它不知道的是,用心险恶的前一任豺王——夏索尔早就怀疑它是猎狗的身份。豺对狗往往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再加上夏索尔对白眉儿的嫉妒与仇恨之心,它便想密谋揭穿白眉儿的真实身份……
白眉儿最终的命运令我唏嘘不已,它被自己以往的主人用枪打死了。起初我很奇怪,明明阿蛮星已经想让白眉儿重新做狗,那它为什么不臣服于主人,要知道,如果白眉儿重新做了猎狗,就又可以过上幸福生活了。后来我想了想,白眉儿是觉得,眼前的主人,害的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多只豺的无辜的幼豺都死在他手里,还差点使埃蒂斯红豺群种群灭绝,他的双手蘸满了豺的鲜血,他是名副其实的屠宰豺的侩子手。它怎能回到他身边再做他忠诚的猎狗?
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这是我从白眉儿身上学到的道理。
可以说,白眉儿带给我的震撼,完全是巨大的。它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也让我从它身上看到了坚强的信念。即使它那野性的韵味是改变不了的,但那份难能可贵的信念,却一直铭记在我的心中,一直不变……
暑假期间,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大自然中的一些动物,又可以让我们丰富阅读里面的关于动物的一些故事。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豺,名叫白眉儿,它是混血的。它的爸爸是一匹优秀、血统优异的猎狗,叫洛戛;它的妈妈是一匹漂亮的母豺,叫达维娅,这一豺一狗生出的孩子,眉间有一块白斑,就叫白眉儿。
白眉儿很可怜,一生下来爸爸就死了。达维娅产出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后来,达维娅快死的时候,不想让白眉儿饿死,就帮白眉儿找了一个后妈——黑蝴蝶。达维娅把黑蝴蝶的孩子风笛谋杀了,把小风笛埋在了地下,黑蝴蝶没有孩子了,所以,才收养了白眉儿。过了很长时间,鹰发现了风笛的.尸体,豺群们都知道了,凶手是达维娅!黑蝴蝶很生气,就不要白眉儿了。豺王夏索尔知道了后,把白眉儿设为苦豺。(苦豺就是豺群们遇到陷阱时,需要苦豺去探路)
后来,白眉儿因为侵犯了豺群,所以被赶了出去。再后来,白眉儿在救主人时,被主人发现了它有豺的血统,主人渐渐地疏远了白眉儿,无奈之下,白眉儿不得不回到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因为打败了大花狼,而当上了豺王。但有一次白眉儿原主人阿蛮星打猎时,发现了豺群,白眉儿用生命救了他,他的主人阿蛮星保证不再回来找事,但最终阿蛮星说出了秘密,带猎人来杀豺群。白眉儿走投无路,冒着生命危险,冒充了狗,成功掩护豺群。但,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豺们都知道了白眉儿是有狗的血统,所以,豺群把白眉儿赶了出去。白眉儿在路上,遇见了前主人阿蛮星,于是,白眉儿走投无路,终于在枪下归天。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我还要借此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动物,否则,动物也会濒临灭绝!
豺,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豺的观点就改变了:豺,并非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豺也有善良的一面,豺也有亲切的一面,动物和人们的情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动物尊重一些,亲切一些,爱护一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不要发生矛盾、争执、吵架之类的事,好朋友,也是我们吐露心灵的倾诉,所以,我的总结是:请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动物,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在大家的心目中,豺受到了人类的偏见。“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为恶兽之首,人类对它们没有一点好感。但是豺群有着严格的纪律,而且它们还有个犬类动物中绝无仅有的捕食技巧:掏猎物的肠子。不过这种方法很不文明,这大概也是豺名声不好的另一个原因。下面我们来看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混血豺王》吧。
失群的母红豺达维娅和因追猎物走失的公猎狗洛戛同渡怒江过程中,因互相需要互相帮助,本应是仇人却产生了感情,建造了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久后,达维娅怀孕了。但在临产之前,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遇到了主人,便准备渡江回到主人身边,达维娅恼羞成怒,把洛戛撞到了怒江下,又侥幸逃过了洛戛主人的子弹后,回到了红豺群。
半个月后,达维娅生下了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达维娅生下白眉儿后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仅半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的.幼崽小风笛杀死后,把秘密隐藏在了自己的身体下,让蒙在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抚养白眉儿。
不幸,秃鹫啄食了达维娅的尸体后,将小风笛的残骸暴露了出来。黑蝴蝶看到后,立即停止了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视白眉儿为罪魁祸首,并被贬为地位最低等的苦豺。
白眉儿因为遗传了父亲猎狗的身材,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豺王夏索儿非常嫉恨它,阴谋层出不穷,白眉儿终于落入了圈套,被无情地逐出了豺群,成了一匹流浪豺。
偶然,它遇到了父亲洛戛的主人阿蛮星,成了阿蛮星的猎狗。它在一次狩猎中设计捕获了一只猞猁,成为了猎户寨猎狗群的首领,它得到了主人很高的待遇,除了主人原先的狗群首领黑虎以外,其它的猎狗都对它服服帖帖。
然而,在一次狩猎中,它为了救主人阿蛮星,暴露了自己豺的猎食本性,又让黑虎不惜以死冤枉它,最终主人为了全寨人和猎狗的安全,将它赶出了猎户寨,再次成为了一只流浪豺。
母豺兔嘴救了白眉儿,使得它重回豺群,并与兔嘴儿建立了母子关系。在一次的豺狼大战中,兔嘴救了白眉儿,但兔嘴变成了一只瞎眼豺,白眉儿升上了豺王。在另一次的野猪岭战斗中,兔嘴为了不让白眉儿为难,甘愿殉身,变成了饥饿豺群的美食。
年轻的母豺蓝尾尖使用了各种技巧,终于与白眉儿产下了两只幼崽黄圆和黑圆。白眉儿一直尽忠尽责做好豺王和父亲的责任。
直到有一天,昔日的主人阿蛮星带着猎狗来到这里,白眉儿在战斗中始终不想伤害自己的主人,导致了豺群致命的灾难。在紧急时刻,白眉儿牺牲了自己,救下了众豺,令主人惋惜不已,但众豺仍视白眉儿为可恶的猎狗。
白眉儿为救豺群,不怕误会,并自愿牺牲自己的这种高尚精神,令我感动不已。一个动物尚且如此的有远见,有智谋,何况人呢?
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不禁浮现出一连串疑问:这个豺王叫什么?它是什么物种的混血呢?他是如何当上豺王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这本书写了一只豺与一只狗,因意外结为伴侣,生下白眉儿。白眉儿因豺王夏索尔陷害被赶出豺群。白眉儿不得已,只好投奔人类,它通过不懈的努力,登上猎犬首领之位,却遭前狗王陷害,令主人阿蛮星识破他豺的血统,被赶出家门。白眉儿回到豺群。一次豺群被狼骚扰,白眉儿战胜狼群令豺群敬佩,登上豺王之位。母豺蓝尾尖爱上了白眉儿,与他结为伴侣。一次,阿蛮因夏索尔算计,惹了豺群,白眉儿保护了他,可他却想毁了豺群。白眉儿为了救出被捕的小豺狗,不得不暴露狗的血统,却因此被逐出豺群,悲壮的死去了。
白眉儿的一生是一部悲剧,经历着大喜大悲。他的血统让他变得豺非豺,狗非狗,被人类与豺王双方所排斥。他做豺是条好豺,做狗是条好狗,无论做豺做狗,他都仁义尽至。但就是因为他的仁义,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心软,给他留下祸患,如果他一早就杀了夏索尔,就不会总被算计,如果他没放过阿蛮星,就不会让豺群遭受灭顶之灾。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他的仁义给自己带来了死亡。
他为大家付出了一切,可他的不顾一切换来了什么呢?是背叛,是冷漠,是绝情。豺群不要他了,主人不要他了,连他最爱的妻子也抛弃了他,他的心该有多痛啊!可是他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想好好的活着,他只是不想背叛恩人,他只是太爱大家了呀。他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他不负妻儿,不负主人,不负恩人,不负豺群,他只是负了自己。他对任何一个人都好,只是忘了对自己好。若他是一个冷漠无情,不管他人生命的豺,肯定能生活得很好。可他却太过善良了。
他的血统造就了他的不幸与不凡,因为他的血统,他具有豺与狗双方的优势,可也正是因为他的血统,他才被狗与豺双方所不容。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豺,他会*凡而又*安的度过一生,也不会有后面轰轰烈烈的一番事迹。安逸与*凡相连,伟大却要用生命来换。在安逸与伟大之间,若是让我们做选择,我们会选择什么呢?但我们不是白眉儿,白眉儿也并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他的一生是伟大的,是不凡的`,又是充满着血与泪的。他死了,死的悲壮。他在最后一刻终于做回了自己,死前也不忘凝视豺群的方向。他终于解脱了,终于不会有任何人害他负他了。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看完了《混血豺王》 ,我叹了一口气,白眉儿啊白眉儿,你怎么就这么走了……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我认为,我们确实要讲信用,要懂得感恩,友情,爱情,亲情,这些也都十分重要。当然还要为大局着想,要考虑群体的利益,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耽误了整个团队。可是要面面俱到哪有那么容易 。就如书中的白眉儿就是一个例子。他为报恩不得已牺牲了自己的伙伴,为了表示对伙伴和团队的.忠诚,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是的,友情、恩情这是多么难的选择题呀。白眉儿的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书中的白眉儿非常的无私,任何事都要先为别人着想,才再考虑自己,它还非常的尊老爱幼,不像豺群以前的豺王那样把老豺沦为苦豺,对老豺那么凶狠,还不给它们吃好东西,只让它们吃残羹淡饭。在它的王国里有的只是*等、友爱。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我被它们的善良深深感动。
我觉得白眉儿的品格是完美的,是非常值得我 去学*的。混血豺王这本书我看懂了这些,不知大家有什么建议呢?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我一直是一个小书虫,特别会啃书,隔三差五的就要去书店买书,这不,又有一本好书被我啃到了。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排在最末尾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他的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他身体里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注定他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再一次狩猎中,他遇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由于兔嘴在他苦难的童年给过他温暖,他放了兔嘴,成功地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老黑狗黑虎,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他的原形毕露,只好回豺群。在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群,一跃成为豺王……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白眉儿就像我们,他的经历就像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危险与坎坷,白眉儿在生活面前绝不屈服,摔倒了再爬起来,而一部分人摔倒了,只会自暴自弃,不懂得坚持,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白眉儿做到了有恩必报,猎户寨村长阿蛮星救了他,他为了报答阿蛮星,在冰天雪地中呆了七天,他完全可以皈依山林,做一只逍遥的野豺,卡他没有这没做。而我们别说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甚至还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白眉儿不会为了一只烤鸡而背叛主人,而有些人却见利忘义,为了一万元钱甚至可以**。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做人要可靠,要有毅力,要像白眉儿那样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时间我要多看几遍!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董存瑞,奋不顾身的黄继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混血豺王》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混血豺王》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
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
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
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在众多动物小说中,一本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吸引了我,我翻开了他的第一章:
一条名叫白眉儿的猎狗,他是村长阿蛮星狩猎时的好帮手,每次捉猎物,都不会空手而归。
但是,他不是完全的猎狗,他的血管中还有一半是豺的血。并且,他是因为在豺群中毛的颜色太过黄了,所以,才被赶了出来,认识了它的主人。
可现在,他已经做了一条猎狗,不再去想豺群的事情了,所以因此,他的每一次狩猎,都十分的卖力。
对,没错,你既然仍准了一件事情,你就不可以忽视或者敷衍,要认认真真的去做到最好!!!
记得又一次,我看到了一则新闻:
一位飞行员在三位检察人员检查好之后,就出发了。可谁知,飞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坠机,经查明,是因为其中的一位检察人员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才导致而这样的一个后果。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职位很微小,存在与不存在都一样,所以,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事实证明,他们十分重要影响着整个的大局。
所以,现在不管你在做任何人工作,请认真的对待他!!!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这天,我走进书店,一眼就看到了《混血豺王》,便买了下来。《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混血豺半生的经历,他开它,精彩的内容便让我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快乐、痛心的路旅。
白眉儿的父亲是一条优秀的狼狗(猎犬),母亲是一只冰雪聪明的母豺,所以,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还有十六分之一的狼的血统,它既有狼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但它琢磨不清一件事:是要做忠诚的猎犬还是做自由自在的豺? 它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豺王的绝技:空中嘶喉(当时只有豺王夏索尔会,夏索尔之所以能保住王位,就是因为这招独门绝技)。
豺王感觉自己的王位动摇了,边设计吧白眉儿赶出了埃蒂斯红豺群。被迫投靠了,当了阿蛮星的猎犬,随着它一次有一次的得到大家的认可,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在一次捕猎中救了对它恩重如山的兔嘴,别老黑狗识破,又遭到了老黑狗的报复。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又做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有一次,它发现被它们围困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星。
夜晚,,他假装没看见主人逃跑,但主人还是被一只大公豺发现了,想到了主人以前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大公豺,救下了阿蛮星。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回到山寨带着众多人来剿灭豺群。最后,他死在了主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身上有很多好的品质,他从不向困难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他总是勇敢面对。但它立场不坚定,终究搞不清楚自己豺还是狗,最后害了自己……
混血豺王?混血婴儿都少见,豺怎么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书中《双面猎犬》讲到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的。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
这本书中讲到: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名叫兔嘴的残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饥寒交迫的童年帮助过自己,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识破了白眉儿豺的本性,于是老黑狗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面前原形毕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们值得学*的品质。
《混血豺王》这本书很特别,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之一,也是《双面猎犬》这本书的续集。
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开头就是个好景致,而后面却时而悲剧连连,时而欢笑满天,真是喜怒无常。白眉儿是半狗半豺,一切都由它发生。自从白眉儿被赶出豺群,它就一直在当一条优秀的猎狗,却引起主人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陷害使他和主人产生误会,被赶出村子,好不容易回归豺群,立刻又迎来狼的侵占,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得过怒江,为保护母豺兔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害就消除啦,白眉儿也荣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又甘愿给大家当食物吃,母豺蓝尾尖好不容易才让白眉儿摆脱兔嘴死去的阴影,白眉儿的灾难又重重发生,最终死于猎人手下。
其中那母豺兔嘴太令人感动啦,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危在旦夕,兔嘴猛地跳出来,牢牢地罩在白眉儿身上,任凭被豺王咬断一条腿,竟用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刷呀刷,它完全可以在被咬断腿之前就装着抵挡不住的样子从白眉儿身上跌下来呀,再说它也是一匹普通的母豺,怎么能对付得了豺王呢?这种做法完全可以说得过去,既不引起大家怀疑,又能保住拉自己的腿,不是一举两得吗?但它没有这么做。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已经被一匹狼啃瞎了一只眼,见白眉儿有危险,还是不顾一切地冲上来咬住那匹狼的后腿,那匹狼举起爪子要抓兔嘴的另一只眼,要是兔嘴长个心眼,跳开去,不就能保住仅剩的一条腿了吗?要知道,对豺来说,双目失明等于死亡,兔嘴能不珍惜仅剩的一只眼吗?但它还是不肯这么做,这样做是为了谁?为了白眉儿啊!
兔嘴这种为了同伴不顾自己的精神真让我自愧不如,小时候,我表弟和别人打架,顶多是上前说两句,别人挥起拳头,我就赶紧跑了,任凭表弟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
这本书令我感慨万分,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真应该好好学学白眉儿身上那种令人佩服的精神!
读《混血豺王》有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混血豺王》读后感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个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超好看的《混血豺王》,我看了之后非常感动,越看越喜欢了,于是,我写下了这一篇《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混血豺王》的主角是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帮助白眉儿做了黑蝴蝶的儿子,可是好景不长,黑蝴蝶马上就发现了达维娅的阴谋,白眉儿成了孤儿。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收留了可怜的白眉儿,白眉儿靠着自己独特的打猎本领、很牛的嗅觉和丛林生活本领,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摘得了象征荣誉和地位的铜钉护脖儿。但是在一次给牛烫烙印时,为救主人而使用了豺的捕食方法“掏肠绝技”,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真可怜呐!
回到了豺群,白眉儿被沦为苦豺,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并一直等待着机会恢复地位。真有志气呐!在狼群和豺群大战的时候,白眉儿立了大功,被众豺推举成王,把可恶的夏索尔赶下了台。但是白眉儿心太软,没有按照祖先的方法把夏索尔沦为苦豺。有一次雪天,埃蒂斯红豺群因没有食物只好把以前抚养过白眉儿的兔嘴给吃了。接着,人类们开始对埃蒂斯红豺群展开了前所未有的超级大屠杀,埃蒂斯红豺群里死的死、伤的伤,在最后一刻,白眉儿为了全豺群的生死选择了自我毁灭。白眉儿真是各方面都为他人着想!
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的方面,我们要向白眉儿学*!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
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中伤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里面的豺,让我觉得就在我的眼前。让我喜欢上了它们的个性。
故事主要讲了,一条豺、狗结合的豺狗以自己的超强本领,当上了“豺王”,但上一任“豺王”总是想夺回王位,而对他怀恨在心,但这条“豺”,曾经也当过“猎犬”。因不忍伤害曾经的主人,被枪打的奄奄一息后,还被“猎犬”撕成碎片。
我从中体会到“白眉儿”那条豺的名字,做事的诚恳和坚持,当它做“猎犬”时,对主人的忠诚。它做“豺”的时候对“豺群”的百依百顺,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让人去学*它的优良品质。
我觉得,我就要学*它。
我有一个坏*惯——爱拖拉、半途而废,我不喜欢的事,会拖。不想干的事,会想半途而废,但“白眉儿”不会,它会按照自己对的思想去做。就像我去游泳,我刚开始过去的时候,不会偷懒,而是一心一意地游。但时间长了,不免会有些烦躁,那时,我会游完那一圈后,便停下步伐开始嬉戏、玩耍:一会儿钻到水底下;一会儿在水面上蹦来蹦去;一会儿又在水里说一些火星语……
而且我还很会拖拉,我写作业时,总会去找一些东西放在桌上,一边玩,一边写着作业。又是因为不想写作业,所以一拖“拖到千里之外”。
我的这些坏*惯一定要改掉,并且还要换成“白眉儿”的那些好*惯。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混血豺王》的书。内容十分精彩,讲述了一只豺从“苦豺”变成了“豺王”的过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豺,名叫白眉儿,机智又勇敢。现任豺王夏索尔凶狠残暴,十分霸道。白眉儿努力争取当一只优秀的大公豺,可夏索尔千般阻拦它前进的步伐。在一次偶然的狼群遭遇战中,夏索尔带着众豺拼死反抗,可豺群哪是狼群的对手,接连几次败下阵来,军心涣散。白眉儿心想: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只见它迅速冲过去,咬住狼酋的脖子。夏索尔见状,带着众豺抵抗,最后豺群击败了狼群。经过这次战役,众豺都推举白眉儿当豺王,夏索尔也知趣的让了位,白眉儿顺理成章的当上了鼎鼎大名的豺王!
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一件件突如其来的事情就像一场场遭遇战似的袭来。我就遇到过许多挫折的事,可我不都克服困难越过那一道道坎了吗?记得有一次,我在练*投篮,自告奋勇地跟妈妈说:“妈妈,我要和你投篮比赛。”“好啊!”妈妈应声答道。我们进行“跳格子投篮”比赛,开始我投得一帆风顺,妈妈却停滞不前。我正得意间,妈妈后来居上,超过了我。我奋起直追,到了最后一个格子,却怎么也投不进去,这时妈妈一记精准的投球赢了这次的比赛,但是我没有气馁,紧跟其后,我也投进了!
介绍这本书的原因是:做任何事都要有决心,相信自己,总会成功的!向梦想出发!
看完了《混血豺王》 ,我叹了一口气,白眉儿啊白眉儿,你怎么就这么走了……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我认为,我们确实要讲信用,要懂得感恩,友情,爱情,亲情,这些也都十分重要。当然还要为大局着想,要考虑群体的利益,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耽误了整个团队。可是要面面俱到哪有那么容易 。就如书中的白眉儿就是一个例子。他为报恩不得已牺牲了自己的伙伴,为了表示对伙伴和团队的忠诚,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是的,友情、恩情这是多么难的选择题呀。白眉儿的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书中的白眉儿非常的无私,任何事都要先为别人着想,才再考虑自己,它还非常的尊老爱幼,不像豺群以前的豺王那样把老豺沦为苦豺,对老豺那么凶狠,还不给它们吃好东西,只让它们吃残羹淡饭。在它的王国里有的只是*等、友爱。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我被它们的善良深深感动。
我觉得白眉儿的品格是完美的,是非常值得我 去学*的。混血豺王这本书我看懂了这些,不知大家有什么建议呢?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的地方。
我一直是一个小书虫,特别会啃书,隔三差五的就要去书店买书,这不,又有一本好书被我啃到了。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排在最末尾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他的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他身体里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注定他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再一次狩猎中,他遇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由于兔嘴在他苦难的童年给过他温暖,他放了兔嘴,成功地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老黑狗黑虎,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他的原形毕露,只好回豺群。在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群,一跃成为豺王……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白眉儿就像我们,他的经历就像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危险与坎坷,白眉儿在生活面前绝不屈服,摔倒了再爬起来,而一部分人摔倒了,只会自暴自弃,不懂得坚持,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白眉儿做到了有恩必报,猎户寨村长阿蛮星救了他,他为了报答阿蛮星,在冰天雪地中呆了七天,他完全可以皈依山林,做一只逍遥的野豺,卡他没有这没做。而我们别说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甚至还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白眉儿不会为了一只烤鸡而背叛主人,而有些人却见利忘义,为了一万元钱甚至可以**。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做人要可靠,要有毅力,要像白眉儿那样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时间我要多看几遍!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在沈石溪的笔下,有许许多多的动物,他们往往有与人类不同的想法。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走进了豺王白眉儿的内心,读懂得了豺王的心。
《混血豺王》中,原本是一条猎狗的白眉儿,被别的猎狗陷害。无奈下,只好回到小时候生活的豺群,竟然意外当上了新豺王。在故事中,白眉儿在与前任豺王的对决中击败了前任豺王,却没有像*常的王位争夺故事一样,把老豺王咬死,而是放过了老豺王,宽容的对待了老豺王。而且在白眉儿当豺王的时候,有一次为了救出小豺,白眉儿不惜暴露出猎狗的本性。虽然一番周折下小豺被救出了,但是白眉儿却被猎狗咬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有宽容之心的人。
一次,我在周五放学后只顾着在外面玩,完全忘记了还有作业没写完。妈妈见我玩的有些久,便喊我回来写作业,我有些不耐烦,只喊了一声:“知道了,我再玩一会儿。”说完,我就没了影儿。
周六,我同样是在玩中度过的,只写了些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逍遥的日子没能疯狂多久,到了周日我可就不好过了。我累积的作业写到晚上八点竟然还没写完。我惭愧极了,本来以为妈妈要教育教育我的。谁知,妈妈竟然只说了句:“这次妈妈原谅你了,以后自己的作业要及时做完。”我乖乖认了错,满脸惭愧,手下的笔不禁又快了起来……
心胸宽广的白眉儿让我懂得了豁达之心,性情柔和的妈妈让我领略了宽容的魅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博大胸怀,这个胸怀的容量越大,人生的路会走得越长。
白眉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
它先逃过去了豺群的凶杀,并好运的由于有狗的血系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但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家,只能另择他主。因此就变成村支书阿蛮星的狼狗。但是为了更好拯救主人家,暴露了狼的身份。
此后,它又过上了漂泊的日常生活。但它协助豺群躲避了狼族的围攻,当上了豺王。但是再一次的遭受了人们的围攻,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协助豺群躲避这次浩劫,为了更好地让豺崽安然无事,只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终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也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狼狗洛戛出生的白眉,只是和真正的狼出生的白眉,白眉也不必那么辛苦它因自身的`感情而毁了大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如果和一条母犬长出白眉儿,就不容易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更好地大伙儿甘愿一次次暴露身份,可获得的确是一次次的损害。都说全球是公正的。可到白眉儿这儿为何遭受的确是不一样的工资待遇呢?都说好心有好报,善恶终有报,可白眉儿投入了这么多,它获得了哪些?白眉儿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它填满善解人意填满友好,为何要那么不合理的看待它啊!创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老大,可他又为何把一个幸福的梦硬生生的撕破在阅读者眼前呢?
前几周,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大概内容是,猎狗白眉儿因为杀死了主人的另外一条猎狗,被主人赶出家门后,它在外面流浪,最后选择回到豺群,他把身上的猎狗气味洗干净,再把狗叫改成豺的叫声,再把摇尾巴的方式改成豺式的摇尾巴,最后可以回豺群了。回到豺群发生的第一件事就是豺狼大战,故事讲的是,豺群住的地方来了八九只狼,狼每次都来抢豺的食物,因此豺和狼发生了战争。第一次战争豺群因为不懂狼的招式而失败了。第二次战争是发生在河边,当豺群正在河边喝水的时候,狼群
突然围上来,逼豺群过江,豺群不得不过江避难,可是一只母豺瞎了一只眼睛,瘸了一条腿,走的很慢,被狼群抓住了。这只母豺曾经像母亲一样抚养白眉儿长大。所以,白眉儿跳了上来,跟狼打架,不可思议的是白眉儿竟然占了上风,豺群看着狼群快要被打败了,也都全部冲了上来,把狼群打的落花流水,屁滚尿流的逃跑了,这一次战争是以豺群的胜利而告终。白眉儿最后当了豺王,率领豺群迁徙到野猪岭去的时候,中途遇到一场大雪,豺群在一个山洞里被困了几天几夜,没有食物,曾经抚养过白眉儿的这只母豺因为瘸了腿走的很慢,大家最后都想吃掉她,可是白眉儿不愿意,还拼命保护她的安全,最后这只母豺撞到石头上自杀了,她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豺群。
白眉儿报答了对它母亲的感谢之情,这一点让我很感动,我也要向白眉儿学*,长大后要好好孝顺爸爸妈妈,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我想这只母豺之所以撞在石头上自杀,应该是想给白眉儿吃的,母豺的母爱是很伟大的。但是,故事的结局是白眉儿死了,我觉得有点伤心。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纪录了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说它有情有义一点也不过分,它为了救“兔嘴”不惜牺牲自己,只因为兔嘴在它小的时候给过它温暖;说它有勇有谋,也不足为过,它用狗叫声,引走了猎人和猎狗,救了二三十只幼豺。
我看了《混血豺王》这本书,里面讲的是:《双面猎犬》的主人公“白眉儿”当上了狗群的首领,但老黑狗并不服气,老黑狗宁愿自己死掉也不肯让白眉儿当狗王,于是老黑狗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回到了原来的埃蒂斯豺群做苦豺。
有一天,一只不知道哪里来的.狼群袭击了埃蒂斯豺群,开始骚扰它们的生活,忍无可忍的豺群开始袭击狼群,白眉儿不惜生命把头狼打死了,因此它在众豺的追捧下当上了豺王。冬天到了,豺群开始闹饥荒了,白眉儿带着豺群前往野猪岭,一只名叫兔嘴的双目失明的母豺轻轻用嘴叼着白眉儿的尾巴行走。豺群一直走到深夜,突然下了一场暴风雪,豺群不得不呆在一个溶洞里。
三天过去了,暴风雪依然没有停,豺群开始了自相残杀的行为,有的豺都崩溃了,比如兔嘴,它干脆一头往石头上撞,不久就魂归西天了。暴风雪终于停了,豺群前往野猪岭,大吃了一顿,回到领地的时候,饥荒已经结束了。最后,白眉儿为了救小豺暴露了自己半豺半狗的身份,被豺群抛弃了,它的一条腿断了,它不想活了,它到了猎人的村庄大吼大叫,被猎人一枪射死了。
个故事告诉我们:那些坏人,不管伪装得多么巧妙,都逃不过天罗地网的。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读完《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里面的主角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是因为豺王夏索尔把它踢出了豺群,所以它迫不得已地去当一只猎狗。主人阿曼星非常看好他。但是有一天,阿曼星买回了一只牯子牛,谁知那只牯子牛脾气暴躁,竟然向阿曼星反抗!
阿曼星没有办法进屋里拿枪或*,所以,白眉儿为了保护主人,和牯子牛大战了很久。但是白眉儿还是深受重伤。就在牯子牛的尖角离阿曼星只剩下1毫米的时候,白眉儿使出了恶豺残忍的**方式——将牯子牛的肠子掏了出来。结果,阿曼星就怀疑它是一只恶豺。每当阿曼星因为在外面寻找猎物想上厕所的时候,白眉儿可能会在阿曼星的附*徘徊,那么阿曼星就会赶走白眉儿,阿曼星担心白眉儿可能会像上次打败牯子牛一样,把阿曼星的`肠子掏出来。
到最后,白眉儿被一位猎人的枪给打死了。正所谓“撒谎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同学们,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我们一定不要跟他们交往,否则只会害了自己。
我一直是一个小书虫,特别会啃书,隔三差五的就要去书店买书,这不,又有一本好书被我啃到了。这本书就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地位排在最末尾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他的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他身体里流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注定他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再一次狩猎中,他遇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由于兔嘴在他苦难的童年给过他温暖,他放了兔嘴,成功地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老黑狗黑虎,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他的原形毕露,只好回豺群。在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狼群,一跃成为豺王……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白眉儿就像我们,他的经历就像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危险与坎坷,白眉儿在生活面前绝不屈服,摔倒了再爬起来,而一部分人摔倒了,只会自暴自弃,不懂得坚持,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白眉儿做到了有恩必报,猎户寨村长阿蛮星救了他,他为了报答阿蛮星,在冰天雪地中呆了七天,他完全可以皈依山林,做一只逍遥的野豺,卡他没有这没做。而我们别说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甚至还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白眉儿不会为了一只烤鸡而背叛主人,而有些人却见利忘义,为了一万元钱甚至可以**。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做人要可靠,要有毅力,要像白眉儿那样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时间我要多看几遍!
当我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就开始对动物题材小说感兴趣了,于是,又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
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小豺从小失去了父母,有一匹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它。但是白眉儿还是被赶出了豺群,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狗,然而当阿蛮星发现白眉儿是一只豺的时候,就把它赶走了。白眉儿又来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后来,阿蛮星来到了豺群住的地方,他的猎狗被豺咬死了,他自己也被豺群赶到了树上,关键时刻白眉儿救了他,过了几天阿蛮星又来了,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做他的猎狗,白眉儿用豺嚣证明了自己是一匹豺,于是阿蛮星放猎狗咬死了中了枪的白眉儿。
白眉儿是一个勇敢,机智,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形象,兔嘴尽心尽力的帮助他,它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报答兔嘴。猎人阿蛮星当过白眉儿的`主人,白眉儿对他也是仁至义尽,当自己的利益与全豺群的利益相冲突时,他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豺群。我要向白眉儿学*,做一个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人。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
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
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中伤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
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在众多动物小说中,一本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吸引了我,我翻开了他的第一章:
一条名叫白眉儿的猎狗,他是村长阿蛮星狩猎时的`好帮手,每次捉猎物,都不会空手而归。
但是,他不是完全的猎狗,他的血管中还有一半是豺的血。并且,他是因为在豺群中毛的颜色太过黄了,所以,才被赶了出来,认识了它的主人。
可现在,他已经做了一条猎狗,不再去想豺群的事情了,所以因此,他的每一次狩猎,都十分的卖力。
对,没错,你既然仍准了一件事情,你就不可以忽视或者敷衍,要认认真真的去做到最好!!!
记得又一次,我看到了一则新闻:
一位飞行员在三位检察人员检查好之后,就出发了。可谁知,飞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坠机,经查明,是因为其中的一位检察人员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才导致而这样的一个后果。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职位很微小,存在与不存在都一样,所以,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事实证明,他们十分重要影响着整个的大局。
所以,现在不管你在做任何人工作,请认真的对待他!!!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 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
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
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
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的看法,学*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混血豺王》主要讲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是他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杂交优势,身材高大健硕, 在普通豺面前犹如鹤立鸡群。
我很同情白眉儿的悲惨命运,我也很佩服白眉儿不放弃求生的念头,多次和死神擦肩而过,经过自己的一番磨练,最終成为了豺王。
我们也要这样,遇到问题决不退缩,要坚持才能成功。白眉儿为了生存,为了活下来,这个要杀他,那个也要赶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一只动物都能做到这样,我们人更应该比他做得更好,比它更能坚持才行,如果我们做不到那我们就没有能力了。白眉儿还很知恩图报,因为白眉儿对抗大花狼时,白眉儿小时的救命恩人免嘴被大花狼捉住时,白眉儿奋不顾身地冲过去,完全是为了救他小时救命恩人母豺免嘴才冲上前方,奔向大花狼,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全着想。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进行搭配结合在一起,可以直接理解为企业最有发展才能的.走兽吗?或许我们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制度森严,它们之间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学生随时做好准备为族群社会利益需要牺牲他们自己的苦豺,就像没有一个更加完美的军事经济组织。
然而,显然人类的动物嗜血的野兽是港口的偏见,如豺,非常“火爆”。一个豺狐心“......总之,我们喜欢用豺野兽写比喻坏人杀气;;我们*时的”当道“狼来描述恶人的那些残忍,狡猾的心脏,我们将花来形容电力坏人。”它不是像其他人。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发展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之间无论对于何时何地,何种逆境环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可以坚持自己学生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需要我们要保护主义这种影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一个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非常值得推荐给大家的,相信大家有我一样深刻的理解和启发。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史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婪,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脚下,生活着一只红豺,它的名字叫火烧云。火烧云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无忧无虑。可惜好景不长,在火烧云产下幼崽的第二天,它的丈夫去沼泽觅食时,不幸被水蛭叮死。而三只活泼可爱的小豺,又被狼猎杀……半个月后,火烧云在一次普通的捕猎中遇到了那个杀害爱子的凶手。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火烧云用尽全身的力气咬死了那匹狼,在饥饿的驱使下它“领养”了那匹狼的幼崽,想用来做冬天的储备食物,所以起名“甜点心”但最终在真正爱的驱使下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火烧云的大度,及母爱的无私。爱是不分种族的,狼与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抚养仇狼的遗孤—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
悄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痛失前腿,为了保护甜点心的后代,它不惜与乌雕同归于尽……它憎恨过,埋怨过,后悔过。是什么让火烧云坚持了下来?是母爱!!!
是火烧云,令我明白,母爱是无私的,它是人们永远也离不开的东西,这正如歌中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通过火烧云的行为我深感自惭,以前我对母亲的爱总是不理解,还常常顶撞她。而母亲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而我也不例外。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了美国。在美国,她基本上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总是问:该做的作业完成了吗?在检查一遍。新知识预*了没有?有没有哪不舒服……这些话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把电话一挂,去看书了。尽管我常常顶撞母亲,而她回国时,还给我从美国带回来了我梦寐以求的飞机模型,顿时我热泪盈眶,百感交集……而现在,我一有时间就会替母亲捶捶背,或者她下了班后,给母亲端上一杯茶。有时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量让母亲少操心。
感谢您,火烧云,是你拯救了我的灵魂,改变了我的一生!
《刀疤豺母》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刀疤豺母》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刀疤豺母》是动物学家沈石溪的书。我读过许多沈石溪的书,但我最推荐这本《刀疤豺母》,它写出了自然界的生物链,红毛豺群被一群牧民“请走”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群红毛豺生活在草原上,偶尔会猎杀家畜,牧民对这群豺恨之入骨,不听劝阻将豺群驱逐出草原,赶入雪山。从此当地的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将草原变成了荒漠。尽管当地牧民大量猎杀,但还是赶不上红毛雪兔的繁殖速度,没有办法,只得将红毛豺群再请回草原。人豺一起捕杀,很快红毛雪兔恢复到原来的数量,人与豺和*共处。中间豺们在雪山上没有食物,还有雪豹的突袭,小豺的存活率十分低。人们上山去请豺下山,牧民三番五次都请不下来,牧民又去找沈石溪来帮忙,几经周折,豺群才肯下山来维持生态*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适得必反的道理。生物链是生态*衡的象征,打破生物链就是打破生态*衡。人类不要随意破坏生态*衡,否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系列的动物小说,如《最后一头战象》、《第七条猎狗》等,在这么多小说中我最喜欢的、给我启发最多的是《刀疤豹母》。
《刀疤豺母》主要讲的是本文作者沈石溪与向导强巴一起到高黎贡山观察金背豺,可是因为豺群伤害牛羊,被人们视为魔鬼,人们想赶走豺群,保护牛羊。最后,豺群被赶走了,可是又一个灾难降临了:因为生态遭到破坏,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加,使大草原像一个叫花婆。人类即使动用多种方法,也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把豺再请回来。经过很多磨难后,终于把豺群“请”回了大草原,使大草原又恢复了往日生机。
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为了我们有一个更和谐、更美好的家园,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尽力的保护自然生态*衡,保护我们的家园!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告诉我了许多关于红豺的知识。比如说:豺是犬科动物,有点像狼,也有点像狗,但比狼小,要比狗大。行动敏捷,善于跳跃,它们与狼有许多相似的*性。而且豺是一种非常团结的动物,其中有一个首领,首领干什么,其他的豺才会干什么。豺最喜欢吃雪兔。一群豺中大约有一、二十只豺。红豺的体毛是红棕色或灰棕色,杂有少量具黑褐色毛尖的针毛,腹色较浅。四肢较短。耳较短,端部非常圆。尾较长。额部隆起,鼻也较长,吻部短而宽。全身的毛较短,尾毛稍长,尾型很粗,尾端是黑色的。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团结,就像豺一样,它们只有团结,才能捕捉到猎物。我们只有团结,才能得到更多的互帮互助。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刀疤豺母是金背豺的首领,她深重情义,懂得报恩,和人类一样聪明。
沈石溪长期写动物小说是因为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家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笨。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在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狼在天敌逼*时,会想方法保护巢穴里的小狼…除了人类,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有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因此,我学会了一个道理,每个东西都会有自己生命的价值,所以,我们要爱护生命。
《刀疤豺母》是一本长篇小说,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师——沈石溪写的,刚看了几页,就被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和美丽的景象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就开始津津有味.全神贯注的读了起来。
讲的是:“我”和强巴,住在遥远的尕玛尔草原,强吧养了一条藏獒,撕裂了颈侧的动脉,于是,强巴以猎人的名义起誓,要把这群豺统统消灭。所谓的“金背豺”,就是一种背毛为金色的豺,将之定名为金背豺。
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结下了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护自然界生态*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
读完这篇书之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思考这件事对不对.应不应该去做。不能为一件小事情而弄得不可收拾,更不能小题大作。要互相谦让。
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小动物,更不能伤害动物,我们要像文中的“我”一样做个恩怨分明的孩子,不能恩将仇报。
《刀疤豺母》源自于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故事讲述了在一片大草原上有着许多牧民,他们非常讨厌无恶不作的豺狼,在猎人强巴的带领下牧民们恶狠狠地朝它们开枪,把豺赶出了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最终,在作者和强巴不懈的努力下将豺“请”回了草原,草原又变得生机勃勃。
虽然草原最终恢复勃勃生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告诉我们大自然每个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随意的改变并不能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效果。虽然红毛雪兔能给人们带来很多的金钱,而金背豺捕猎红毛雪兔使得人们失去了一部分赚钱的机会。但是,一旦没有了金背豺的威胁,红毛雪兔就泛滥成灾了,不仅不能给牧民们带来更多的金钱,更是破坏了牧民的的原有生活。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不要随意打破自然界的生态*衡,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而去破坏自然规律,就像我们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进步,而去走捷径一样。
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让我们和*相处,一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好!
然而在几个月的斗争中,豺群败下阵来。而这却导致野兔泛滥草原枯竭。为了弥补过失人们准备请回豺群并且计划十分成功,而这也使人豺得以在这里和谐共处。
看了这个故事,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你会认为这只是让人亲*自然;或者感受到万物的*等;也有可能看出事物的两面性……不过我看出的是人的愚蠢,人们都说‘豺狼虎豹’可见豺在人们心中都不狼和虎。可它们却在帮我们抑制像野兔一样的食草动物的泛滥,这不是很可笑吗?在自然界中除了豺以外还有黄鼠狼、猫头鹰、指猴(一种狐猴,与啄木鸟一样被称为森林医生)等等,他们都在背这黑锅的同时替人类消灭有害动物,不光这样,人类还在现在和以前对它们进行过大量捕杀,还因此导致过多次食物链失衡并产生过严重后果,难道这还不足以看出人类的愚蠢吗?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
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枪口却对准了豺群的首领……
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群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
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枪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群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
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刀疤豺母》。其生动的故事情节令我印象深刻,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吧!
故事是这样的:在内蒙古的一个大草原上,动物学家沈石溪(本文作者)与他的向导强巴在考查时,发现了一群稀有的金背豺,而他们的首领,是一条脸上带有刀疤的雌豺,因此得名刀疤豺母。可正当沈石溪记录的时候,强巴的枪口却对准了豺群的首领……
看到这,也许你会问:“既然这群豺这么稀有,那强巴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别急,我们接着看。
在强巴刚要扣动扳机时,沈石溪当机立断将枪抢了过来。并在当晚向强巴问出了原因,原来这群豺曾经杀死了强巴最好的伙伴——一条雪獒。然而,沈石溪知道如果因为私人恩怨杀死珍贵的金背豺,是绝对不值得的,可强巴的复仇心之强是谁都无发阻挡的。
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刀疤豺母》。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在他笔下,动物们都通了人性。他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
《刀疤豺母》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故事中,就因为强巴把豺群赶出了草原,使得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以至于容不下人类在这里生存,最后又不得不把豺群请了回来,才维护住这里的生态*衡。
《刀疤豺母》这本书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环断了,大自然的生态*衡都会遭到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
刀疤豺母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刀疤豺母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面,有两个故事,分别就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向导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此得名。
有一次,向导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地保护强巴但寡不敌众。忽然,向导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此结怨。
后来,向导强巴和“我”布置了计划,准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却执意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当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因为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但因为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且“我”从未打算伤害这群豺。
有一次,“我”与向导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因为上次的事情,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向导强巴。
后来,因为一些村民的意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逐渐发生了:红毛雪兔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开始迅速繁殖后代。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
“我”和强巴后悔把豺群给赶走,没有办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向导强巴与豺群的恩怨终于解除了。
我从中知道了,我们要合理地保护动物,不可以做伤害它们的事情。
最*,我看的一本由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叫《刀疤豺母》。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是稀有金背豺的首领,名叫刀疤豺母,为什么叫刀疤豺母呢?因为半年前,她率领一群豺,杀死了猎人强巴的爱犬,被强巴用刀在耳根到嘴巴砍了一刀。为强巴和牧民理解为深谋老算、狡诈、无恶不作的坏蛋。因为刀疤豺母的豺群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吧也一心想把这群世世代代生活在草原的豺赶出去。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护草原食物链的“功臣”,草原没有了金背豺,一场的大灾难出现了,草原上雪兔泛滥成灾。比较后,强巴醒悟了,和“我”一起经过千难万苦,把豺请回了草原,解除了兔患。人与豺世世代代形成的隔阂消失了,仇恨是坚冰,感情就是太阳,在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开裂融化,化作一江春水。
读完这本书,我比较大的感受是要维护生态*衡,想一想看强巴把豺赶出了草原,结果适得其反,让雪兔泛滥成灾,牛羊不仅没长壮,反而皮包骨头。再也没有以前,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了。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而且雪兔就成了“坏蛋”。豺在草原时为什么没有兔患呢?就是因为有豺的有效压制。
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只要有一环断了,便会后果很严重。连人类也在其中,所以动物不能随便猎杀,假如有一天,世界上没了动物,人类将多么孤单呀。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提倡“爱护动物,和它们做好朋友”。
我看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感触很大,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草原上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猎人强巴的爱犬“雪娇”被这群豺中的断尾公豺撕裂了动脉,刀疤豺母也从此留下了一道刀疤,强巴怀恨在心,将豺群中的八只幼豺捕获,引诱豺群登上火桥。作者不忍心豺群被烧伤,救了他们。但有一次,作者与强巴受到了驴群的攻击,金背豺救了他们,但强巴依旧怀恨在心,将金背豺们赶出了草原。但豺群一走,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红毛雪兔大量繁殖,它们将草啃得一干二净,强巴十分后悔,最终,他们两人想出了种种方案,终于将豺群请回了草原。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企图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只会得不偿失。另外,我从刀疤豺母身上看到动物身上的感情,知道了动物也会感恩,动物也有灵性,它们也会喜怒哀乐,也能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让它们恢复生活的权利。我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书,让我懂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如果你帮助了它,它也会帮助你。
《刀疤豺母》主要讲:作者在向导强巴的带领下,见到了一群金背豺。向导强巴对金背豺恨之入骨,不断地想杀掉金背豺。原来在一次打猎时,他心爱的猎狗成了金背豺的晚餐。我在他一次想杀金背豺的过程中救了他们一命,就萌生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觉得动物反抗人类是有原因的,因为人们不断地捕捉动物,动物才对我们进行了反抗。例如:里面的作者救过金背豺一命之后,金背豺不但没伤害过他,还救过他几次。每当人们吃着香喷喷的兔肉、蛇肉等野生动物的肉时,世界上又有多少动物因为这个而牺牲生命啊!我一直在想: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动物都和睦相处,那该多好!我经常看到电视里有人养野生的蛇,但蛇却从未伤害过他,所以说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记得妈妈帮我买过一次兔子。不到几天,我便能跟它和睦相处了。后来有一次,我喂它吃蔬菜,结果它吃完蔬菜后,咬了我一下,我大惊失色,把手仔细地看了两遍,什么伤痕都没有嘛!看它正抬起它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我才觉悟:原来它在跟我表示友好。我摸了摸它,它也用毛绒绒的`身体蹭我。
看完这本书后,我获得了一个启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刀疤豺母》,作者是沈石溪。从书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豺的知识。书里面描写的豺是金背豺,它们的领袖是刀疤豺母,金背豺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十分稀少,它们生活在尕玛尔草原。一次捕猎中,人与豺结了仇,强巴和村民抓住八只小豺,威胁豺群,把它们赶出了世代生存的草原。豺被赶走后,红毛雪兔泛滥成灾,破坏草原,牛羊没有草吃,兔子偷吃村民的粮食和菜,还咬死猎狗。村民和强巴无计可施,只好在作者的建议下重新请回金背豺。刀疤豺母带领豺们回到草原,维护了生态*衡,人和豺和睦相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意识到生态*衡的重要性。强巴为了给猎狗报仇,把金背豺赶出草原是不对的,这样做破坏了草原的食物链,红毛雪兔没有了克星,大量繁殖,不但啃光了草,还破坏草根,偷吃人类的粮食,使人类和其它动物处于危难之中。金背豺是红毛雪兔的天敌,只有它们能控制兔子的数量,维持尕玛尔草原的生态*衡。即使人和豺结了仇也不能冤冤相报,对待野生动物要宽容,要保护它们,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衡的天使。地球是人类和动物共同的家园,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许多物种都灭绝了,如果地球上动物都灭绝了,人类也会灭绝的。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给动物创造好的生活环境,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保护动物就是保住我们自己!
在尕玛尔草原上,有很多金背豺影响牧民的生活,于是,牧民赶走了豺群,但是没有了生态*衡,红毛雪兔泛滥成灾,人们只好把豺群请回尕玛尔草原,终于,生态*衡又恢复了。虽然牧民们只损失一点,但是,比原来强多了。
而今,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人们肆意滥杀动物,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等现象频繁出现。
有的人喜好收集关于象牙的物件,什么象牙筷、象牙手镯、象牙雕等等。那么你们想过大象的感受吗?别人的牙齿在你的嘴里搅和,你不觉得恶心吗?把别人的牙齿挂在自己的手上脖子上,不是一种*的行为吗?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我们随意驱赶它们,也许,最后受害的也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辩是非的能力。比如我们熟悉的乌鸦反哺,大雁相随的感人故事,比如我们所歌唱甚至所追求的“鸳鸯双栖蝶双飞”的境界,,我们也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却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给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这不是虚伪,这是文明的标志。
衷心祝愿我们和动物的友谊天长地久。
最*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整本书讲的是强巴的猎狗被一群国家珍惜动物金背豺给吃了,强巴就对那一群豺恨之入骨,总想把那一群金背豺给杀了。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于是就把那一群金背豺的小豺抓住来当“人质”放到大河桥的那一端。结果豺群救了小豺,但是又被大火包围住了,还是沈石溪救了他们,但是强巴仍然要除掉金背豺。
第二天强巴带来了一个狩猎队,看来真的要把金背豺杀掉。但是强巴没有这样而是向天空乱射一排枪。那一天晚上金背豺集体搬家了,村民都欢呼起来。但是金背豺走后红毛雪兔增加了许多,村民就用红毛雪兔的皮做衣裳赚大把的外汇。村民开始以为是好事,后来红毛雪兔大幅度增加。把草原的草全吃光了。根本没有草供村里牛羊吃了,眼睁睁看着一只只被饿死。强巴和沈石溪好像明白了什么,又费尽千山万苦才把金背豺请回来。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减少了3/2。现在红毛雪兔的数量减少了不少,草原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我从这个故事领悟出了任何事物都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部分。缺少了一样动植物其他物种也会有连锁反应,这就是食物链。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就是等于保护我们自己。
今年的暑假,真是酷热当底了,闲着没事,我从图书馆借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读完感觉获益匪浅。
书中的刀疤豺母是一只年老、脸上有一条从眼睑直到嘴角的金背母豺,统治着金背豺群。生活在草原上的豺群免不了扑咬牧民的牛羊,牧民们忍无可忍,想方设法把豺群驱离了草场。
草原没有了豺群的存在,兔子、老鼠迅速繁殖,草原的生长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时牧民们才感觉到豺群存在的必要性,于是,牧民们开始寻找远离了的豺群。
开始刀疤豺母和豺群对人类充满了敌意,但经过几件事情,它们也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意。在一次与野蜂群的遭遇中,豺群冲在了牧民们的前面。抵挡了野蜂群的疯狂叮咬。
也许,在人类的字典里,豺是吃牛羊不吐骨头的没有感情的恶魔,恶名甚至超过了狼。但我觉得真正的、有血有肉的豺是有智慧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动物。豺群中了蜂毒,奄奄一息。人们为它们配制了消除蜂毒的汤药。但豺群从未喝过,这时候刀疤豺母作为首领,站了出来,带头喝下了汤药。看首领这么做,豺群也全部喝了药,终于度过了危机,也回到了它们日思夜想的草原。草原也因为豺群的回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的规律,任何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都有不可或缺的地位。人类不能因为在自然界的统治地位,而人为地破坏自然界生物的*衡,更要站在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立场上,去努力。《刀疤豺母》说出了动物的心声,你听到了吗?
在暑假里妈妈的朋友为我购了一箱子书,其中吸引我眼球的书就这《刀疤豺母》。
这本小说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著作的。沈石溪是*作家学会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会员、上海作家学会理事……沈石溪曾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积累了丰富的动物资料。他的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所写的动物小说将故事性与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还有许多篇作文选入语文课本,还获得奖项。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小说,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老谋深算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为了维持自然界的生态*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此书警告人类,猛兽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等许多话。
沈石溪的小说展示了动物世界的神奇,描写了动物的感情世界,是动物文学的迷人之处。擅长动物文学的作家,写了许多著名的作品,除了《狼王梦》,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也很受欢迎。另外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小战马》、《红脖子》……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海狼》……日本作家椋鸠十的《孤岛野犬》、《赤鸟》……都享有声誉。我们不妨把这些作品找来读一读。
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写得十分精彩,希望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阅览一下这本书。
*来,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刀疤豺母”。
首先,给大家做一下人物介绍。强巴:“我”(沈石溪)的藏族向导;雪娇:强巴的猎犬;刀疤豺母:金背豺群的首领;金背豺:豺的一种,于其它豺不同的是,一般豺群的领头是雄豺,金背豺的领头却是雌豺。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衡将被打破,竟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豺,自古以来就被人类认为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十恶不赦的坏蛋,尤其是尕玛尔草原的卡扎寨的乡亲们,他们认为豺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
我想:再怎么说,它们也是地球上的生命啊!总不能因为我们成了世界的霸王,就像古代的皇帝一样,把比我们低下有用的动物利用起来,没用的就杀掉,这也太不人道了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成长中,母爱的呵护是必不可少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也是让人为之动容的。在我们的眼里,母爱是这样的,在动物世界母爱也一样伟大。
埃蒂斯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为了捉住石洞中的野猪,豺王必须选出一只苦豺做牺牲品。豺群一致将目光投向了豺王的老母亲。是让对自己恩重情深的豺娘去送死,还是甘冒被赶下王座的危险违反豺群的法则,它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在它扑向死神的一刹那,豺娘撞开了它,向死神扑了过去,用自己的死换爱子的生。
伟大的母爱让人为之动容。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发了高烧,本来就身体不好好妈妈硬是背着六十斤的我从十三楼下去,朝着医院跑去,,我趴在妈妈温暖的背上渐渐睡睡着了。第二天挣开眼,妈妈的眼睛又红又肿,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面容也憔悴了许多。母爱是迷航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母爱是春天的细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一座灯塔,在人生大海中为儿女照亮一束指引的光芒。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成长中,母爱的呵护是必不可少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也是让人为之动容的。在我们的眼里,母爱是这样的,在动物世界母爱也一样伟大。
埃蒂斯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为了捉住石洞中的野猪,豺王必须选出一只苦豺做牺牲品。豺群一致将目光投向了豺王的老母亲。是让对自己恩重情深的豺娘去送死,还是甘冒被赶下王座的危险违反豺群的.法则,它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在它扑向死神的一刹那,豺娘撞开了它,向死神扑了过去,用自己的死换爱子的生。
伟大的母爱让人为之动容。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发了高烧,本来就身体不好好妈妈硬是背着六十斤的我从十三楼下去,朝着医院跑去,,我趴在妈妈温暖的背上渐渐睡睡着了。第二天挣开眼,妈妈的眼睛又红又肿,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面容也憔悴了许多。母爱是迷航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母爱是春天的细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母爱是一座灯塔,在人生大海中为儿女照亮一束指引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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