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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述了红飘带狮王的传奇经历。故事中的主人公红飘带很凶猛、无情、残忍、又英俊潇洒懂得怜香惜玉。凶猛从它轻而易举地捕食猎物可以看出,无情残忍从它当上狮王以后屠杀幼狮的行为可以见出;英俊潇洒从它那撮与众不同的鬃毛可以看出,它的鬃毛火红火红的,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红色的火焰跳跃在绿色的草原上,啊,真美!怜香惜玉可以从它对待妻子蜂腰的态度看出,他每次捕猎回来,都把柔软的动物肠胃给自己美丽的妻子吃,而自己只吃动物的头脚皮。还可以从它收留可怜的无鬃毛雄狮可以看出,无鬃毛雄狮从小就很弱小,母亲每次喂奶都先给其他兄弟姐妹吃,等到他的时候,母亲的`乳房早就干瘪了。无鬃毛雄狮八岁的时候,想自己成为一只狮王,但是在与老狮王的搏斗中他屡战屡败,最后只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十五岁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如果哪个狮王能收留他,他就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服侍那个狮王,但是没有狮王愿意收留他,后来,多亏他遇见了红飘带狮王,才算是有了自己的归宿。
雄狮就要有点残忍、有点帅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它强大无比的雄性力量。雌狮就要温顺一点,因为这样才能发挥出慈祥的母爱。红飘带就是这样的一只雄狮,他在蜂腰雌狮的支持下,最后变成了一只顶天立地雄霸草原的狮王。因此,红飘带对得起为自己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四位哥哥。
今天我看了老师发给我们的图画书,。名字叫“月亮的味道”
尝月亮的味道是小动物们共同的心愿,可是他们谁也没办法尝到月亮的味道,后来他们互相帮助,小海龟请来了大象,大象又请来了长颈鹿,长颈鹿又叫来了斑马,斑马就找来了狮子,狮子又找来了狐狸,狐狸又找来了猴子,可还是够不着,这月亮呀!
一直在升高,最后动物们请来了小老鼠,这么小的小老鼠能帮什么忙呀!可刚好月亮玩累了,又没把小老鼠放在眼里,结果月亮被小老鼠给咬了!小动物吃着月亮,觉得月亮的味道好极了!甜甜的,香香的,有点像中秋的月饼,反正好吃极了!这么辛苦才吃到,不好吃才怪呢!河里的小鱼不能明白他们的做法:水里还有一个月亮在小鱼的旁边,他们干吗要费那么大的劲去摘天上的月亮?这个谜底我知道:小鱼一定没读过《小猴捞月亮》的故事才这么想的,小动物是因为小猴子捞水里的月亮没成功才会去摘天上的月亮的。不过,我一定不会用这个办法去摘月亮的,等我长大了,我要乘着宇宙飞船,到月亮上去看看,到时候一定会发生更多更好玩的.故事。
妞妞紧紧地抱着湾留下的红葫芦,呆呆地望着无声流淌的小河,风轻悄悄的,仿佛在为这份由始至终掺杂着猜疑的友情轻轻叹息。
身在河*的妞妞和湾,如果没有大人们的训诫,也许早已是好朋友。然而,关于“湾的父亲是个大骗子,大骗子会生下小骗子”这些传言,不仅让湾在学校被同学“另眼相看”,连仅隔着一条河的唯一孩子——妞妞,也对他敬而远之。
幸好他们有着纯真的童心,河水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嬉戏的快乐,更融化了他们的隔阂。他们开始一起玩,一起游泳。友情似乎超越了猜疑。
然而,当猜疑在友情里存在,友情终究会黯淡无关,甚至泯灭。当湾一下子抽掉了红葫芦,在妞妞的惊叫声里,在一群大人的议论声中,妞妞对湾投来两束仇恨的目光,友情在猜疑中崩溃了。
此后,妞妞再没找过湾。直到一天,妞妞听了爷爷讲的一个故事,才明白。湾的放手不是要害她,而是想让她真正地学会游泳!是妞妞误解了湾!然而友情已经随着湾的离开,随着误解,随着猜疑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读着《红葫芦》里妞妞的懊悔,湾的悲伤,只想给对您说:朋友,请让友情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和世俗的眼光吧,只有这样,友情才会真正温暖我们的心,才可能天长地久!
上午,我读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红葫芦》,它令我深切地明白:看一件事,不要只看表面,要三思而后行。
这件故事写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在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条河,河水美丽无比,是孩子们玩耍的地方。河边经常出现一个小男孩叫湾。湾的父亲是个臭名远扬的大骗子。妞妞的妈妈不让她和湾接触,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是在清凉的河水与湾的诱惑下,她慢慢开始下水和湾一起玩了。湾教她游泳。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她在水中拼命的挣扎,手脚像浆儿一样的摆动,最终,她找到了感觉,学会了游泳。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后来妞妞明白,是她错怪了湾,但她再也不能和湾在一起了。
妞妞并不知道湾是在帮助她,他用这个办法让自己学会了游泳。是自己太急躁,不分青红皂白就与湾分开了。这就说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好好思考,三思而后行,不要从表面去论事,妞妞就是从表面去看,湾是在故意害她。所以,千万不要做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事情。
还有,妞妞的妈妈不允许妞妞与湾接触,理由是湾的父亲是骗子,但那是他的'父亲,又不是湾。我们常说,不要以貌取人,难道不是吗?
记好了,看表面,不看“心”,可是不对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红辣椒》,其中我对《红葫芦》这篇故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中有个女孩叫妞妞,她只要一出门就能看见河中有一个叫湾的男孩抱着一个用以救生用的红葫芦在水中游泳,妞妞对湾几乎一无所知,但是唯一一点知道的是湾的爸爸是方圆几百里有名的大骗子。随这天气越来越热,妞妞也想下河游泳,因此妞妞和湾成了好朋友。可有一天湾在妞妞游泳时突然把红葫芦从她的身下拿走了,妞妞以为湾想害她,所以再也不理湾了。妞妞在爷爷的教导下,终于明白湾的“恶意”原来是为了让自己能更快地学会游泳。当她想去和湾道声谢时,湾已经离开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学滑板的事,那时我一直想玩滑板,可胆子小,怕跌倒,所以总是扶着妈妈不放手,有一次妈妈突然甩开了我的手,害得我差点摔倒,不过我也在没有任何帮助下滑了一点点距离,之后妈妈还是会扶着我,但时间越来越短,也经常突然松手,经过反反复复这样的练*,很快我就学会了滑板,现在我已经是玩滑板的高手了!
读过这篇《红葫芦》我才明白,原来爸爸妈妈有时对我的“狠心、无情”,其实是为了能让我更快、更好地成长啊!
月亮并不是只有那么一个颜色哦,它也是会七十二变的!
众所周知,如果有日全食就有月全食,月全食发生时你一定会大吃一惊!
红月亮也称血月。血月是一种奇观。一般发生在月全食之间。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浓厚的大气层把紫、蓝、绿、黄光都吸收掉了,只剩下红色光可以穿透过来,大气层将红色光折射到月球表面上。这就是所谓的血月。
有一些迷信的人认为在血月发生时会有灾难。于是,这就让更多的人迷信了,编了一个民间谣言:
月若变色,将有灾殃。青为饥而忧,赤为争与兵,黄为德与喜,白为旱与丧,黑为水,人病且死。
这个谣言是不可信的,因为在大气层里,紫蓝绿黄光都被吸收了,只剩下了红光。而谣言中却提到了青(蓝)赤(红)黄白黑五种颜色,一看就是不可信的。
虽然黄月亮,白月亮,黑月亮都不可能存在,但是,蓝月亮才不是不存在的哦!
蓝月亮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天象,大约每三年才发生一次。
蓝月亮并不像红月亮那样无情,在20xx年才能看到。只要地球的'大气层出现了某些污染物,而且是满月,就可以看到蓝月亮了。
怎么样,这下你们都知道月亮的七十二变了吧?
《红豺》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豺,又叫红狼,它即叫狼又叫狗,因为豺的外形介于狼和狗之间,但是它比狼小。大家都以为它们是臭气相投的朋友,这就错了,因为它们的行为和*性相同关系就越紧张,争斗就越频繁。我要写的就是一篇关于一只红豺的故事。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红豺的原始但真挚的故事所感动。越是脾气*和者心肠善良者,越是能活得潇洒。越是脾气暴躁者心肠歹毒者,越是活得艰辛。久而久之,心肠歹毒者便被淘汰出局,受到大家的唾弃。心肠善良者便会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受到大家的爱戴。我希望人人都现出一点点的爱,世界就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这大自然中,有人类、动物和植物。在现在社会人们的眼中,动物是凶残而没有感情的。事实上,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只是人类感受不到而已。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红豺》。这是一只红豺与狼崽的真情故事。
人们常说豺狼豺狼,好像豺和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臭味相投的朋友。这真是大错特错了。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狼一旦发现幼豺的踪影,便会穷追猛撵,赶尽杀绝;豺若是发现了狼崽的踪影,便会咬断幼狼的膝盖,造就了一只永远站立不起来的残疾狼。而《红豺》这本书里的红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层关系,将猪崽抚养长大。
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灌木野草丛中,有个大肚佛窟。(.)
一只母豺在洞里产下一雌一雄两只幼豺。而就在母豺“坐月子”的期间,一只母狼将两只幼豺咬死了。但其中一只幼狼的样子,像极了曾经的幼豺,让母豺起了怜悯之心,留下狼崽。
火烧云为狼崽取名甜点心,并把甜点心含辛如苦地养大。为了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它犹豫过,悔恨过,仁慈过,割舍过,为了挽救甜点心,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这本书向我们证实了母爱的伟大,爱是不分血液的,无论是对亲人,还是为他人,我们都应该做 爱的传递者。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些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沈石溪的感悟生命书系的《红豺》。
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起先,大母狼有一天想吞吃红豺“火烧云”的两个豺崽,大母狼趁火烧云不备,叼起两只豺崽,逃跑而去。第二天,母豺火烧云准备去报仇,来到大母狼家时,发现大母狼被捕狼器夹住了,不一会儿,大母狼就停止了呼吸。火烧云就把丑的那只狼崽给吃了,漂亮的那只叫“甜点心”,准备留着以后吃。
渐渐地,火烧云和甜点心熟了,每次火烧云想把甜点心吃掉时,都狠不下心。为了挽救甜点心,她曾经与猛兽搏斗,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有一天,甜点心长大了,开始寻找自己的伴侣。过了几个月,甜点心把自己的伴侣带回住地时,那只公狼立刻就进入了战斗状态。过了一会儿,火烧云被公狼赶出去了。甜点心后来还是把火烧云找了回来,这时没有见到公狼的影子,可能是和甜点心闹了矛盾。
最后一章是“同归于尽”,甜点心因为饥饿,实在时找不到食物来喂自己的孩子,决定去闯一闯人类的村寨,不出所料地遭遇了危险,和一条公狗展开了决斗。最后,母豺火烧云为了帮助甜点心“虎口逃生”,和公狗展开了殊死搏斗,最后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连动物都珍惜生命,尊重没有血缘的亲情和生命,我们人类更应该珍惜所有生命!
《红豺》是让你看的能泪流满面的书,作者是沈石溪,主要写了狼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着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呢。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在这么多感人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捕猎惊魂》讲了: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天火烧云带着甜点心,来捕豪猪,可没过一会甜点心不耐烦了,开始捉起低飞的蝴蝶,草丛的危险它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条又长又大的眼睛蛇盯上了它;下半身卷成了麻花样子,带表目标发现准备进攻。火烧云正想着要不要救小狼崽,眼睛蛇脖子向后一斜亮出又大又锋利的牙,向甜点心扑去,火烧云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了一下一口咬住了眼睛蛇的脖子,俩人在草地打起了滚。小狼崽看见猛跳过去狠狠咬住眼睛蛇的脖子不松,蛇松了火烧云一圈,紧紧缠住甜点心,甜点心被缠的叫都叫不出。好机会!火烧云的牙尖从蛇脖子划过对准七寸,张开血盆大口,咬了下去,眼睛蛇把眼睛瞪的大大的,像可以从眼眶里掉出来。最终甜点心和火烧云,吃到了每味的蛇肉。惊心动魄的生死决斗加深了它们的亲情。
从中我明白团结友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红豺》的作者是沈石溪,也是《狼王梦》的姐妹篇,写的是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因为一只母狼,火烧云的孩子都死了。有一天,火烧云发现那匹母狼被捕兽夹夹住了,所以火烧云趁机把母狼的一个孩子咬死了,另一个带了回去,取名为甜点心,甜点心者,乃随时可吃的美味,可是最后火烧云却为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三个孩子与一只狗同归于尽了。
火烧云的母爱让我感动,甜点心明明不是自己的孩子,还是仇人的还孩子,自己却为它先失去了一只很好的公豺,再是为了它差点失去了自己的尾巴,最后它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伟大的母爱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敬佩吗?
特别是最后,火烧云是与一只狗同归于尽的,火烧云来村子是为了给甜点心和甜点心的三个孩子找吃的,可是吃的送回去后,发现一只狗在找它,它用尽全力终于把那只狗咬死了。
火烧云的母爱令我们感动,甜点心的知恩图报同样令我们感动,甜点心身边本来是有一只大公狼在陪伴的,只是因为那只大公狼对火烧云很不满,甜点心就毫不犹豫的把它赶走了。
火烧云和甜点心之间的情感,比山高,比海深,就是这种情感令我们感动。
20xx年4月时,父亲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写作的《红豺》,我读后大为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为火烧云的母豺,膝下两子被一匹母狼咬死。在机缘巧合下,她又抚养了那匹母狼的孩子,取名为甜点心——意为待宰的食物。可因为多年的抚养,舐犊之情慢慢发酵:为了它抛弃食物,放弃自己的恋人,最后的最后,这头母豺为了收养的小狼而牺牲了自己。
在此书里,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差点失去尾巴和失去生命的这两个故事:
“火烧云心里不断纠结着,她的姐姐就是因为被松鼠咬断了尾巴,自己的孩子才会痛得死去,怎么办呢?许是母爱催动,火烧云一直在爬树,晃荡着尾巴,让甜点心咬着尾巴上来了。”
“她觉得大耳朵狗的血在缓慢地流进嘴里,也觉得自己的生命正在一点点的流逝。甜点心,公敌已逝,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呀……”
看看火烧云,再看看我自己,母亲对我那么好,我却漠然处之,还不听她的话,真是不应该啊,我今后一定要加倍报答我的母亲,做一个孝顺听话的好宝宝。
这个暑假,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红豺》,这书看完后令我有很多感概和感受。
书中的大概内容是:“狼和豺本是天敌,但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心,它与猛兽搏斗过,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书里说的母豺火烧曾经也有两只可爱的幼豺,有一天,大灰母狼找到了它们一家住着的山洞,大灰母狼把它的两只幼豺都咬死了。之后,它也把大灰母狼的一只狼崽也咬死了,却一直不忍心把甜点心咬死,一直让它住在它洞里,结果连它新找的公豺也抛弃了。最后,它还用自己的命保全了甜点心和三只狼崽的生命。
当我看完这一整本书,被母豺的无私母爱所感动,它真的很伟大,我觉得火烧云舍己为人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
《红豺》描述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为了收养一只狼崽甜点心,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过这本书后,我认识到母爱可以超越任何东西,是那么的伟大!母爱可以让母亲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舍弃所有的东西,甚至是最宝贵的生命。红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冒着生命危险与眼镜蛇搏斗,其实甜点心与火烧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还是敌人。但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了一切,直到最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甜点心。有一种力量可以让母亲超越自己,做出超乎寻常的事。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孩和母亲。儿子被压在预制板下,出不来。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母亲,不借助任何外力,空手抬起了巨大的预制板,就出了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让人震撼!
当自己的孩子受到危险,母亲会爆发出无限的力量,保护儿女不受到伤害,这种伟大的力量就是母爱的力量!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红豺》。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狼和豺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他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他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深情。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感动了,想起:在一个必须依靠杀戮才能存活下来的大环境下,越是脾气暴戾者,越是心肠歹毒者越能活得更潇洒越是脾气*和者,越是脾气*和者越是身心肠柔弱者越活得艰辛。久而久之,脾气*和心肠柔弱者便被淘汰出局,脾气暴戾心肠歹毒者便会在族群中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假如任由这种现象持续并蔓延,整个世界就会刀光剑影永无宁日。要扭转这种局面,要改善生存环境,世界也就日趋和*安宁。
如此凶悍的豺和狼都能走到一起,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果你要问哪本书最吸引我,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说:要属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了。
红豺讲述的是母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豺和狼本来是天敌,但是母爱战胜了一切,她犹豫过,悔恨过,它很难超越种族之间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甜点心的亲昵。它爱甜点心,它为了挽救甜点心,与猛兽周旋,九死一生。它为了心中神圣的母爱,为了实现自己当母亲的价值,它用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一切,为狼崽甜点心撑起了一片爱宁的天……
读了这本书,我被母豺火烧云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了,我们*时只看到了动物们残忍的一面,原来动物的母爱也这样伟大!火烧云的母爱不求回报,是那样的无私,那样的真挚,那样的伟大。这不由得让我想起生活中妈妈对我无私的爱,妈妈每天为我做饭、洗衣、辅导作业,接送我上下学,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妈妈从不间断。妈妈是辛苦的,可是妈妈总是说: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就感到非常的幸福,为孩子付出是值得的,这就是妈妈对我伟大的爱!想想自己,有时候不听妈妈的话惹妈妈生气是多么不应该呀,以后我要做一个知道感恩的孩子,多体谅妈妈,多关心妈妈,帮妈妈做一些家务活,让母爱得到更好的回报!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力量,它像春天的甘霖,滋润着一棵棵生命的幼苗成长。;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领成绩册的日子,老师发了一本图书给我们看。
我回到家,急忙拿出我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可好看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写了一只母豺火烧云和一只小狼崽甜点心的故事。
狼与豺本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但在汉字中,人们却把它们组成了一个词语“豺狼”,好像豺与狼是一对专门合伙干坏事的朋友,但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却是一对为了猎物争个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
狼攻击豺,专门在幼豺的身上拉屎拉尿,而豺对付狼的手法更高明一些,它们把幼狼的腿咬断,造就一只永远站不起来的狼。
在一场战争,红豺火烧云在灌木丛中,无意间发现了一只小狼,它觉得十分可爱,它并没有伤害它,却含辛茹苦地养育着它,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救它,不杀它,它也曾犹豫过,可心中那一股母爱的力量,把它的念想全打乱了,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它为小狼撑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
《红舞鞋》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舞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很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我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有一次,我在《儿童文学》这本杂志上看到了《红舞鞋》的介绍,我的心被触动了,就让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把《红舞鞋》这本书买了下来。
我迫不及待地享受着美丽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李莎莎,她和千千万万*凡的女孩一样,每天默默地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茜,长得漂亮,学*也好。经过一次意外事件后,她们俩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天天黏在一起。
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学校的保送名额下来了,理所当然地张茜被保送新苑初中。李莎莎为了能和朋友在一起,每天更加刻苦学*,终于也考上了新苑初中。看到这里,我真为李莎莎和张茜感到高兴,也发自内心地感叹:李莎莎,你真不容易呀!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但是你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佩服你!
新苑初中有有一个校舞蹈队,张茜也自然被选上了!李莎莎因为给夏老师送了一瓶水,被老师筛选上了!我更高兴了,他们俩可以更加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以一起练*舞蹈,一起表演!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红舞鞋》。《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
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
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有一本书,它对我受益终生,这就是。今天,我就要带大家走*安徒生的世界,细细品味童话。
可爱的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伦娜、聪明的小劳克斯、愚蠢的大劳克斯……一个个人物闪电般浮现在眼前,我们就从丑小鸭说起。
丑小鸭是一个名扬中外的传统故事,记载了丑小鸭的春夏秋冬。让我明白了人也能由坏人变成好人,更能由好人变成坏人的道理。读完这篇故事,我想:鲍润青肯定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成为社会栋梁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则是一个得不到关爱的人,所以她才那么注重亲情。火炉与烤鸭并不是她最想要的,而奶奶真心的关爱却让小女孩无比幸福。所以,我明白了真心关爱比任何物品都宝贵的道理。
而小女孩伦娜的红舞鞋却给她带来了砍去双脚的灾祸,真是太不值了!让我悟出了人不能过分喜爱一样东西。因为有时过分喜爱有可能对自己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大家千万不能学*伦娜啊!
大劳克斯、小劳克斯的故事也很好,跳蚤的故事更不错,青蛙的故事有梦想。
其实,安徒生的童话可能并不富有诗情画意,但是很富有真实情感。所以大家都很喜欢。
我希望千千万万的安徒生出现在*大地上,希望千万篇好文章在作家笔下诞生。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 。————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暑假中,我读了吴州星的励志小说《红舞鞋》。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这是主人公李莎莎在最悲伤的时候,她的老师鼓励她时说的一句话。是啊,在悲伤的时候在心中种花,心情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我想,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莎莎那样坚强勇敢的人,当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一定要保持着一颗善良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并在困难中寻找希望,坚持努力,绝不轻言放弃。
我也忍不住想,在我的身上,会不会也经历过像李莎莎这样的事情呢?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生活的美好吧!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上个星期我向胥子涵借了一本《红舞鞋》,翻开书才大体看了看简介,就不禁被里面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述了李莎莎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回味无穷。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时候我想:如果我遇到像李莎莎一样的事件,我有可能会坚持不下来,而李莎莎的那种敢于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敢于努力的精神让我感动。从中我明白了,就算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强,自信,终究会成功。
做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吧!
前几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红舞鞋》的书,于是我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肯求妈妈给我买了下来,回到家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了李莎莎的故事,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还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从中我明白了,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和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永不放弃。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白玫瑰和红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
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
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天下散文何其多哉?但能把政治和文学结合得精妙的,怕是不多。一直觉得政治有着大家长般严肃的外表,因而缺乏可亲的温度,教科书上关于伟人的故事又少了些灵动——直到我遇见梁衡先生的红色散文。
已经许久没有坐下来将书翻开后便一气呵成地读完,但从《梁衡红色经典散文逊中抬起头来已是子夜。先生的文字时而两翼生风翱翔天宇,时而木桨点水缱绻春风。
在他笔下,无论是领袖、名人,或是小人物,无一例外有着人民至上的信仰,不同的是,他们那样生动可亲,你仿佛能看见他们在书桌前徘徊、在田地间思考,能看到他们对着星空沉默、对着幼子落泪。在书里,他们成为血肉丰满的人,一些细节隔着书页和历史,力量直指人心。
书中人物的风骨如傲雪红梅,对当今的党员领导干部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梁衡先生寓情于笔,将他们一一道来。
他用《一个大党和一只小船》、《红毛线,蓝毛线》诠释了*的务实清廉、克己为民;他用《这思考的窑洞》、《*翻脸》从勤勉好学和敢斗争、意志坚等几个方面刻画了一个立体的领袖形象;他用《一座小院和一条小路》、《*认错》、《谁敢极言?谁能极言?》描摹了*的“三起三落”和他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英明果敢……
这样的文章在书里有许多,难能可贵的是梁衡先生不是板起面孔说教,而是用细节和读者对话。他写情感,如*落难时为受株连而身残的儿子洗澡:“多么壮实的儿子啊,现在却只能躺在床上了。他替他翻身,背他到外面去晒太阳。
他将澡盆里倒满热水,为儿子一把一把地搓澡。热气和着泪水一起模糊了老父的双眼,水滴顺着颤抖的手指轻轻滑落,父爱在指间轻轻地流淌,隐痛却在他的心间阵阵发作。这时他抚着的不只是儿子摔坏的脊梁,他摸到了国家民族的伤口,他心痛欲绝,老泪纵横。”
他写人格,如*因对提出非议被定为“*分子”后,“他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了三分地,把粪尿都攒起来,使劲浇水施肥。他要揭破亩产万斤的神话。1961年11月经请示同意后,他回乡调查了36天,写了5个共10多万字的调研报告。
涉及生产、工作、市场等,甚至包括一份长长的农贸市场价格。他固执、朴实,真是一个农民。”在我看来,作者用多种表现手法,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记录,分明是有一腔热忱在涌动,急切地告诉每一个读者怎样去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拥有*人的风骨!
有人会说,伟人和先贤离自己太远、难以效仿,那么,在这本书的下篇,梁衡先生用大量的篇幅写了“*凡人”的不*凡事。他写一位无名女教师的敬业奉献——“你抚摸着教案说:‘教材不会大变,但学生每年都在变,我不能用剩饭去喂他们。
而且确实是教一遍就有一点新体会。’这时我才注意到,每本教案都用两种墨迹写成,正页用蓝色,是课前的备课稿,反页用红色,是课后的教学体会。有一页上记着一个学生就一道题与老师的不同解法,你竟高兴得连画了三个惊叹号。”
(《事业便是你的宗教——无名者之四》)他写坚守边疆植树的姑娘——“你18岁就离开家的,是偷着报名,硬跳上汽车跑的。当母亲追来送行时,你只在车后的烟尘中依稀看到了一个拭泪的影子。可是,几十年,你没有回家。几乎年年出差,每次车过宝鸡,你遥望秦岭那边,心想老母这时也许正倚门盼女呢,但怀抱里的种子又正是播种期,硬硬心,不下车,又回到了住地。”(《看见绿色就想起了你——红与绿之一》)
不用再一一列举了,文章中闪现的风骨,无论是务实进娶清廉为民,还是勤于学*、爱岗敬业,不也正是现代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效仿的吗?书中的许多人,物质条件并不丰富,却是“瘦到梅花应有骨,幽同明月且留痕”。他们考虑的不是“小我”而是“大我”。如果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能在工作之余静下来翻翻书,用心体会书中的风骨,养点“浩然气”,那么,离“千里快哉风”想必不会太远。
今天,我读了一个英雄故事,叫《邱少云》。故事的主人公是“邱少云”。
1950年6月25日,美国侵略者向朝鲜发起了战争。邱少云就是在这场战争中牺牲的。邱少云为了完成潜伏任务,严守纪律,他以超人的意志和毅力忍受烈火烧身的痛苦,直到最后牺牲。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邱少云为了完成潜伏任务,竟然可以忍受烈火烧身。
如果没有这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就没有我们美好的今天,我们的今天是用这些革命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呀!
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就更应该认真学*,将来报效祖国。可有些人却不好好珍惜,比如说我的妹妹张倩玮。有一次她来我家做作业,一会儿就做完了。可到睡觉前,她才想起还有两个作业没做。就这种学*态度,能把学*搞好吗?小朋友,你是不是也经常这样?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好好学*,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来之不易!*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今日,我再读了《刘胡兰》这本红色经典书,感动之处已是泪流满面,看完了书,还沉浸在刘胡兰的故事里,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凝神听课的时候;当此刻*安祥和的气息围拢于我们的全身之时,你们是否还记得,60多年前的今日,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新*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在这些优秀的中华儿女中,有一名党员,她的名字叫刘胡兰。
此时此刻,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刘胡兰英勇就义时的情景。刘胡兰英勇地躺在敌人的铡刀下,她是那样的安详,仿佛正躺在一片松软的草地上,享受着完美的生活。可是,就是这个乌云低垂的冬日,敌人包围了云周西村。由于叛徒的告密,刘胡兰和其他六位革命同志被捕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开始了,六位同志倒在了敌人的铡刀下。敌人想从刘胡兰的口中得到党的秘密,就指着烈士的遗体威逼刘胡兰投降。敌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阴谋没有得逞,小小年纪的刘胡兰宁死不屈,应对这场血腥屠杀,她斩钉截铁地说:“怕死就不当**!”“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我咋个死法?”一句句荡气回肠的话震撼着全场,敌人害怕了,敌人退却了。刘胡兰昂首挺胸,走向铡刀,她是那样的从容。以往她就是这样一路由稚嫩走来,走向成熟,站在了鲜艳的**下。临刑前的她,眼里有一抹光芒,一抹坚信*事业必将最终胜利的光芒!
我真想给刘胡兰敬个少先队礼,来表达我心中的敬仰!15岁,生命才刚刚开始;15岁,多么完美的青春年华。刘胡兰牺牲了,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就义。*给她亲笔题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的崇高梦想、坚定信念、宁死不屈的革命气节,永远是我学*的榜样!刘胡兰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奋发向上!我牢牢记着当年带上红领巾时铿锵有力的誓言:“时刻准备着,做*事业的接班人!”年少的心展翅欲飞;年少的我风华正茂。我热爱学*,追求上进,我时刻以“四好少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梦想远大、热爱祖国;勤奋学*、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我要接过英雄的接力棒,勇于理解挑战和承担职责,从小学好本领,长大报效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终身!
今日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经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来之不易!*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此刻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我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依照教师的要求,妈妈带我到图书馆,为我挑选了《闪闪的红星》红色经典图书,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开始快速阅读了。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感受颇深。其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这首歌相信大家都听过吧。《闪闪的红星》是红色大作家——李心田爷爷的一部作品,也是有名的少年红色经典文学作品。此刻应当明白这首歌的由来了吧。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孩子潘冬子,在红军北上抗日的艰苦环境中,不屈不挠与游击队联手对抗土豪恶霸的精彩故事。故事以一九三七年红军长征作故事背景。江西柳溪村内,一名天真活泼的小孩潘冬子,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岁月,但成长到十岁后,便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我穿着军装,戴着上头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悲痛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终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景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终,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最终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比较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应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我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女作家杨沫写的著名《青春之歌》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女大学生如何成长为一名坚强、宁死不屈的**员的故事。她的名字就是---林道静。
林道静出生在大地主林伯唐的家中,但她十分的不幸,她的亲人仅有她的妈妈李秀妮和太外公老李。秀妮被林伯唐娶为姨太太时,老李就跳河自杀了。并且,秀妮生完孩子就被赶出了家门,她回家发现外公已不在时,也跳进了白河川。
一转眼,林道静就有十八、九岁了。有一天,道静明白她亲妈是怎样死后,毅然离家出走,住进了同学王晓燕的家。并加入了提高青年的行列。
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林道静险临枪决,但都被她的好友救了。那时,林道静还没有入党,所以一场唇枪舌战后,最终见她从审讯室里出来了。但她入党后,就没那么幸运了。她的下落被胡梦安明白后,就到处通缉她。最终,将她送进了北*(今北京)监狱,受尽了苦刑。
之后,她们设法逃出后,就与革命人士一齐大破关门,攻打日本鬼子。最终,真是因为有许许多多像林道静那样的*,才打败了日本鬼子,*才夹着尾巴逃到掉了。
林道静以及她的同伴们的英雄事迹在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
我们受着爱国教育,享受着革命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幸福生活,必须要牢记革命前辈们的英雄迹,努力学*,长大保卫和建设祖国。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红书——《雷锋的故事》起初我不是很喜欢,慢慢地我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雷锋生在一个困苦的家庭中,从小就父母双亡,他得童年中充满了一个个悲惨的经历,经常被地主欺负。
**后,他在学校加入了*少年先锋队。长大后,他参加了*,并且光荣地参加了**。
雷锋叔叔不仅仅学*刻苦认真,还乐于助人,去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还抽出时间去学校给小朋友们讲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仅要向雷锋叔叔学*谦虚谨慎、勤俭节俭、刻苦钻研的精神,还要学*他的乐于助人、大公无私的美德。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作《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其作者,便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山东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的苦难,更是展示了*人民豪放、顽强拼搏、爱国的品质,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粗野的一面。这部作品虽然表现了*人的苦难,但它并没有玩味、拒绝这种苦难,而是着意表现我们的人民战胜这种苦难的精神,呼唤美好的新生活。
看这部作品,有一种痛快、心里扑腾腾的感觉。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许多本质的东西很容易被商品浪潮荡涤掉,《红高粱。所反映的民族性、所体现的民族气概如一股真气支撑着我们。当国难当头,连土匪也纷纷出来捍卫祖国的尊严。今天,国际风云变幻,*领土的完整,时刻受到挑战:台湾分子的分离势力,西北*的恐怖活动,*的争夺……这些,都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危。在这和*年代依然要提倡爱国精神。
而《红高粱》最主要反应的不是爱国,而是一种人生的态度、一种生活观。《红高粱》电影的导演张艺谋曾说过:*人活的太累了,忧虑太多了。我想做学问的目的,应该是叫人越活越精神,让生命状态热起来、活起来,敢恨敢爱,敢生敢死。我之所以把《红高粱》表现的轰轰烈烈、张张扬扬,就是要表现一种痛苦淋漓的人生态度,表达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的道理。不管事态怎样变化,日子总是要过的,一种良好的生活态度会帮助人从失败走向成功,会支撑着他的一生,这,甚至会影响一个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红色在*代表喜庆、美满,也代表革命、激进。迎亲的场面既豪气冲天又壮阔凄美,荡气回肠!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
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
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
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 。————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出身贫寒的女孩嘉伦被好心的老夫人收养后,就一直想拥有一双红舞鞋。然而当她真的穿那双红舞鞋后,却失去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嘉伦是一个爱慕虚荣、喜欢炫耀的女孩,虚荣心诱惑她去对别人撒谎、不尊敬,抛弃亲情。最终嘉伦受到了惩罚,那就是没日没夜地跳舞,然后她跳到了刽子手的家里,她恳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刽子手答应了嘉伦,砍掉了嘉伦穿着那双红舞鞋的脚,并教会嘉伦《圣经》中赞美和忏悔的诗词。嘉伦告别刽子手,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贪慕虚荣是人性的弱点,她会使人想入是是非非,脱离实际;它还会使人们盲目攀比,心生嫉妒;而强烈的虚荣心会引诱人们走向邪恶的深渊。为人不可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只有我们保持超自然、淡泊的心态时,生活才会和和美美、实实在在。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书——《红舞鞋》。我被这本书精美的封面所吸引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我一遍一遍地看,仍然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爱不释手,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
《红舞鞋》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经过努力,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李莎莎从一只懦弱,胆怯,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美丽、自信、大方的白天鹅。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是多么佩服李莎莎!她为了梦想,不懈努力,不管有多少的艰难险阻,她永不放弃。正是这样,她才会获得成功,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是呀,生活中总少不了困难和坎坷。当它们迈着沉重的脚步向我们走*时,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我们要和李莎莎一样,学会坚持,学会勇敢,学会坚强,学会勇往直前!我们要为了梦想,大胆地向前走!想要成功,是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汗水、多得多的刻苦和多得多的努力,还要一颗坚定的心。要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意志。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不放弃,因为,坚持到底就会成功!
红舞鞋,是我们梦想的寄托。让我们一起穿上这美丽的红舞鞋,为了这青春的梦想,跳一支优美动人的青春之舞,做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让我们一起载着自己的梦想,飞向蓝天,在天际中自由地飞翔!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发现了《红舞鞋》这本书,我一下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于是我把它买回家开始用心品读起来,我一遍一遍地读着,仍然回味无穷。书里的内容精彩纷呈,扣人心弦,我情不自禁地随着书中的感情变化而此起彼伏,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
《红舞鞋》是当代女作家吴洲星的'作品,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的梦想,磨砺和成长过程,构成了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情节和故事线索。*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板,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面对这样的情况,李莎莎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始终保持一颗善良、执着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所有人的尊重。
读完这本书,我一下就想到我的经历和李莎莎有些地方其实挺类似的。我从小就开始学跳舞,从最基本的动作压腿,下腰到现在的后桥,控腿……这么多年都持续着这样的训练。很多人在刚学*舞蹈时都是兴致盎然的,可过一段时间,这种热情就被磨灭了。但是因为我从心里热爱舞蹈,所以当我一穿上舞蹈鞋就感觉我的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被点亮了,“哧”的一下,像有一团火花在我体内燃烧。在郑老师的鼓励声中,我更加勤奋的练*。其实我的心中有一个秘密,也是我的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能成为像郑老师那样优秀的舞蹈者,跳出美轮美奂,令人心醉的舞蹈。我也因此一心一意地朝着这个梦想努力着。
我要向李莎莎学*,她那种对梦想的追求和执着坚韧的精神将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的学*生活中,无论是流汗,流泪还是受伤,我都会向着梦想勇往直前。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天鹅的故事。一个*凡的不能再*凡初中女生李莎莎通过加倍的努力,她如愿以偿的和张茜考到李莎莎所在的城市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
和她最好的朋友在一个中学里。在新苑中学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舞蹈队,舞蹈队只有一个女舞蹈老师。女老师姓夏,她刚来学校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夏老师来到这个学校当年就组织了一个舞蹈队。结果夏老师带的这支舞蹈队第一年就捧回了省级里的一个大奖,在那个小城镇一下子轰动了。后来舞蹈队就成为了这个学校的历史保留项目。
张茜她长得比李莎莎好看,学*也比李莎莎好。张茜她理所当然的进了舞蹈队。第一次单元考试因为是重点高中,出的题都特别难,加上李莎莎数学本来都不好拼劲全力,也就只考了65分。老师让叫家长签字。到家后爸妈吵了李莎莎。
李莎莎她很幸运,进了舞蹈队。她在舞蹈队很努力,得到夏老师的欢心。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但无论身处何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的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我从《红舞鞋》这本书中体会到,李沙沙具有努力、刻苦的精神。
说她努力,是因为在该上初中的时候,她的好朋友张茜成绩优异,直接考上了重点中学。李沙沙也想和张茜在一起,于是,她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洗漱、吃饭后,就去学*背单词、读课文:她的手指着一个单词,确定发音后,大声读出来。读课文时,她一字一句地大声读,直到读得滚瓜烂熟······
说她刻苦,是因为在上舞蹈班时,莎莎比别人晚了好几天,学起来也比较吃力。但是在老师的帮助下,她超过了那些人。虽然张茜和她是好朋友,但张茜很骄傲。他动不动就嘲笑沙沙:“瞧你,这么简单的动作都不会,活像一只笨鸭子!”而李沙沙从不放在心上。她认真改正动作,在别人全走了的时候,她还在认认真真地练*这节课动作出错的地方······
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像李沙沙那样么?生活使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充满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勇敢面对,即使是埋在地下三尺的黄金也会发光。在生活当中,我们就像攀岩者,不管上方有多么险恶或者是有石块掉落,我们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如果你又掉下去了,请不要哭泣,坚强地站起来。当你发现你成功了,那么你就会感觉到你长大了,像雄鹰那样展翅高飞。我们都要作生活的强者!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发现了《红舞鞋》这本书,我一下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于是我把它买回家开始用心品读起来,我一遍一遍地读着,仍然回味无穷。书里的内容精彩纷呈,扣人心弦,我情不自禁地随着书中的感情变化而此起彼伏,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
《红舞鞋》是当代女作家吴洲星的作品,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的梦想,磨砺和成长过程,构成了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情节和故事线索。*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板,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面对这样的情况,李莎莎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始终保持一颗善良、执着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所有人的尊重。
读完这本书,我一下就想到我的经历和李莎莎有些地方其实挺类似的。我从小就开始学跳舞,从最基本的动作压腿,下腰到现在的后桥,控腿……这么多年都持续着这样的训练。很多人在刚学*舞蹈时都是兴致盎然的,可过一段时间,这种热情就被磨灭了。但是因为我从心里热爱舞蹈,所以当我一穿上舞蹈鞋就感觉我的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被点亮了,“哧”的一下,像有一团火花在我体内燃烧。在郑老师的鼓励声中,我更加勤奋的练*。其实我的心中有一个秘密,也是我的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能成为像郑老师那样优秀的舞蹈者,跳出美轮美奂,令人心醉的舞蹈。我也因此一心一意地朝着这个梦想努力着。
我要向李莎莎学*,她那种对梦想的追求和执着坚韧的精神将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的学*生活中,无论是流汗,流泪还是受伤,我都会向着梦想勇往直前。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天鹅的故事。一个*凡的不能再*凡初中女生李莎莎通过加倍的努力,她如愿以偿的和张茜考到李莎莎所在的城市最好的中学新苑中学。
和她最好的朋友在一个中学里。在新苑中学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舞蹈队,舞蹈队只有一个女舞蹈老师。女老师姓夏,她刚来学校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夏老师来到这个学校当年就组织了一个舞蹈队。结果夏老师带的这支舞蹈队第一年就捧回了省级里的一个大奖,在那个小城镇一下子轰动了。后来舞蹈队就成为了这个学校的历史保留项目。
张茜她长得比李莎莎好看,学*也比李莎莎好。张茜她理所当然的进了舞蹈队。第一次单元考试因为是重点高中,出的题都特别难,加上李莎莎数学本来都不好拼劲全力,也就只考了65分。老师让叫家长签字。到家后爸妈吵了李莎莎。
李莎莎她很幸运,进了舞蹈队。她在舞蹈队很努力,得到夏老师的欢心。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大人们的纠结往事,
但无论身处何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的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
看了这本后,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有趣,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中有一个拇指姑娘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个善良的女人很想要个孩子,于是她像一个有魔法的老太婆求助,老太婆给了她一个孩子,就是拇指姑娘。女人十分疼爱拇指姑娘。没过几天不幸发生了,女人回家晚了,拇指姑娘被癞蛤蟆背回了家,后来拇指姑娘被小动物救了,又遇到了小人国的国王,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道理。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讲的是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看见就是看见没看见就是没看见,别最后像皇帝一样闹了笑话出来。不只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凤凰等更加有趣的故事让我们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有趣的故事吧,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一定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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