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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汪国真的这篇《热爱生命》我读了又读。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能够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齐。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资料更是分开了成功、感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向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应对着感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完美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感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感情也该一样,成熟的感情,就应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感情。而我明白,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持续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感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以前如此执着地接*梦想。
从地*线开始,开始了,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很是喜欢这样的一段话:“坚定你的信念吧,我的心。天会破晓的。期望的种子深藏在泥土里,它会发芽的。睡眠,像一个花蕾,会向阳光打开它的心,而沉默会找到它的声音。白天是*在眼前了,那时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取,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很容易脱口而出,但是真正完全实践,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淘金者,一只奄奄一息的病狼,两个生命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抛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和棕熊等野兽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疲倦将意识淹没,但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即使已经抛弃了自己,不愿再挣扎拼搏了,但是自己的生命依旧不愿死去,依旧勇猛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所以觉得活着才有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的求生本能会无限地涌现出来。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受到,这种感觉无法想象。当人们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不能够坚持,又不甘愿放弃,但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秒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两字,就被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没有规划人生,就被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人生中最美一刻的人,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苦难,苦难是一本书,主要看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等等。
自然中的万物存活着,并经历多多少少的痛苦,能够面对痛苦并战胜痛苦便是胜利,即使这场战争已不再金光闪闪。只要热爱生命,我想,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我日子里发生的事展现在纸上,被记录下来时,心里充满无限的欣慰。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许多坎坷,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无刻的滋润、社会的温暖关怀,还有老师朋友的支持,是最好的养料。
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与万物同辉!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第一,如何做事。
1 、用心。凡是应该做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就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起码问心无愧。
2 、沉稳。不管面临多少事情,一定要沉稳,千万不要着急,要一件一件地去做,总有做完的时候;但沉稳并不等于磨叽,要有效率意识。
第二,如何对人。
1 、以诚待人。不管面对的人什么性格脾气,只要我们自己是真诚的,相信就存在对话的可能,相信不久双方就会在情感上拉*距离,进而能够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信自己付出真诚,换来的也一定是真诚。
2 、宽以待人。放宽心胸,包容他人的缺点与不足,甚至包容他人对自己的冒犯,要相信没有哪个人故意和自己过不去,如果真有也不必在意,试想:一个莽夫挥舞着重拳打过来,却被一招太极化解了他的力量,如同打在棉花上一般,估计他自己也会深感无趣的。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日,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最终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我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日的社会,却有一些人应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我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我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应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解构之,挚热强烈地去爱护生命,即用生命去爱护生命。
回到文中,一个人在淘金返途中面对被同伴抛弃、身体伤痛、饥饿劳顿、恶劣天气、蛰伏待发的“敌人”系列困境时,凭着要活着的意念,最终迎来生命的曙光,成功地活了下来。
这是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很简单,却令人感叹。
文中大量环境描写,意在营造恶劣环境时彰显出主人公的顽强意志。心理活动亦是层层推进,最初对同伴的希翼、断粮的恐慌、寻食的艰难,到绝望时的心理暗示,直至冷静沉着地应对“敌人”,以及获救后对食物和贪婪和不确定性的恐惧。
一道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尤为可贵的是,主人公从未出现过放弃的念头,纵使在最危难的时刻,他想到的是:在经历千难之后,死掉是件不合理的事。即便到了死神的铁掌,仍要反抗,不肯死。这是怎样的意志品质?
精神未死,希望不灰。共勉之。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读着读着就让我身临其境。
这本书的内容按题材分为三类:北方故事,海上故事,大陆故事。我最喜欢北方故事中《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狼狗巴克的故事,它在温暖的南方被人偷走,送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环境中它为了生存而顽强奋斗,最终野性回归,重返荒野之中。真是和开头的那句话一模一样:过去是那样无拘无束,旧*随时从心底跳出;冬眠的野性蛰伏已久,一朝解禁再度复苏。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巴克和斯皮兹争斗领导地位的那一日,它们互相猛咬,它们嘴巴破裂、鲜血直流,巴克一下猛咬就把斯皮兹咬断了一条腿,巴克又如法炮制,又咬断了斯皮兹另那一条腿,斯皮兹疼痛不堪,身处绝境,却依旧拼死挣扎,坚持战斗。斯皮兹在发抖,恐惧的鬃毛倒竖,踉踉跄跄前后摇晃,接着,巴克发起了最后的冲击。一转眼,斯皮兹倒在了地上。这次决斗让我记忆深刻。
《热爱生命》这本书让我哦记忆尤新,难以忘记。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回就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其中写到:一个叫做黄美廉的女孩,从小就不幸患上脑性麻痹症,病情还不轻。医生判定她肯定活不过六岁。但她却靠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竟然还考上了著名的加州大学,并且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地被这位坚强的黄美廉反感动了,你呢?我佩服她坚决与病魔斗争的精神,更佩服她那么热爱生命。对,要想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先接受和肯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如意的事情,关键是看你是怎么样面对现实的。如果你光看自己没有的,不看自己所拥有的`,那你就可能活不快乐;相反,如果你能同时认真对待自己所拥有的和没有的,那你就可能快乐,成为世界的知名人物,你选择哪一个呢?
是的,热爱生命非常重要。让我们热爱自己的无价之宝——生命!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可见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或健康,或声誉,或金钱,或地位。并以追求的结果作为自己一生的荣耀。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构成了一种这样的认识:以成败论英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其实人生是一个过程,不要只看重结果——”死“,而要看重过程,争取使自己的生活过程过得精彩。热爱生命,快乐过好每一天。冷静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风冷雨,勇敢的应对泥泞坎坷。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我想:只要心中有了对生命的爱,有了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一切完美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展此刻你面前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无限春光了。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了1970年张海迪随着下放的父母来到了聊城农村。张海迪很想站起来,看见可以行走的人们,她有时不免黯然泪下。可张海迪却顽强地学针灸,治好了许多人。可她有时却因为一个姿势时间长了而全身疼痛,可她为了给乡亲们做事,依然选择了继续针灸。
我感受到了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像别人一样可以走路,奔跑。从”她多想迈开双腿,扑向翠绿欲流的万顷麦田。“我还感受到了张海迪很热爱生命。从”数年来,她共治了一万多人。“太厉害了,我一看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残疾人竟然比医生还厉害。我觉得她太热爱生命了,她真的是一心想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啊!
和张海迪相比,我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我有时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再去旅游,最后一星期在写作业,可这样我经常退步。上一个暑假,我提前写完作业,非常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还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要热爱生命,不要浪费。
这些天我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他在荒野中迷了路,最后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个淘金者非常尊敬。我读过人类的伟大。从他渴望生存,面对这样一个困难的环境中,如果不依靠自己的顽强的意志和生存的本能,然后裤子在膝盖上被磨损后,病狼努力追赶后,肉在他的膝盖磨损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可能成为病狼的食物。
这本书赞扬了人类的伟大。从这个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垂死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本能去生存,战胜了大自然对他的沉重考验,最终生存下来的是一个高尚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关于人与狼的斗争,但实际上是关于人与自然的斗争,是关于生与死的斗争。它充分彰显了人类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后,我知道无论一个人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应该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永远也逃不出困难的圈子。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这部书里,他对寒冷、严酷、寂静、荒凉的北极描写的引人入胜,对动物世界中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关系的细腻刻画的更是惊心动魄,书里洋溢着强烈的大自然气息。
其中,“人必须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了我,让人感到在当时残酷的北极世界中,生命就像一颗珍珠,是那么贵重,又是那么容易失去。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点问题或一点小摩擦,就想不开而自暴自弃。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生命在他们眼里是那样渺小吗?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了在冰天雪地里生存下来,用尽各种残酷手段,从一次次失败中走了出来。在当时,也许一片肉、一根腊肠就会挑起一场充满血腥的战斗,失败者有可能会死,而赢家则是谋略更胜一筹。
《热爱生命》让我们懂得了生命最重要,错过了就不会再拥有,那些小磨难,只能是对生命的一种考验!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小说作家钱猫小编,纽约最著名的短片小说,这一部小说集以遒劲、粗狂的画笔,记叙了一个悲痛的小故事,栩栩如生地展现了人的本性的杰出和顽强。小说集把角色放置几*残酷的极端自然环境当中,让主人翁与严寒、挨饿、伤势和猛兽的斗争中,在生和死的选择中,充足展示出人的本性最深处的一些闪亮的物品,栩栩如生真实地描写出了性命的坚毅与坚强不屈,奏出了一曲性命的赞歌,拥有震撼人心魄的能量!
以便做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需要同人生之路上的一切千难万险做惊心动魄的搏杀,而且敢于胜利。如同这一部小说集开场的那首词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財富;熬过并亲身经历痛楚,能保证这一点也就非常好,即便输了了最终的赌。”
以便让性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活吧!使我们的性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性命而引以为豪!
热爱生活,就需要学好解决问题,而且要敢于胜利!活著,就需要亲身经历痛楚,便会碰到各式各样的艰辛、消沉和挫败;活著,还要应对来源于各层面的工作压力和摩擦阻力,由于人生的道路几乎就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撒满太阳、铺满鲜花的路面始终仅仅人生道路的一种幸福祈福。这篇小说集中的主人翁在重重的千难万险眼前,要想舍弃性命,挑选身亡是再非常容易但是的事儿,可他却沒有甘愿就死,他挑选了斗争。因而,人生道路要有一定的追求完美,要活的奋不顾身,造就一番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就需要笑对生活,仅有那样,大家才可以不负生命的重托,才可以无愧于性命的步骤。
今日,读了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钱猫小编·纽约,写的是一个挖金的人北边荒野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杀,并以不可多得的食材坚持不懈着存活,总算爬来到海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出来,在北边荒野秦晌了一曲热爱生活的凯歌。
念完这本书,我十分钦佩主人翁。由于他爱惜喜爱自身的性命,即便快到了黑崎一护魔掌里,他仍要抵抗,不愿妥协!他是多么的的顽强。而大家今日的社会发展,却有一些人应对一些挫败或由于一点儿芝麻绿豆尺寸的的事要去自尽,跳楼自杀,折磨……这种人是多么的的不珍惜自己的性命啊,便是由于她们沒有主人翁那般坚强不屈的信念,沒有面地挫折挫败的胆量,沒有坚强不屈的活力和朝气蓬勃,开朗不疑的精神实质,她们自控能力十分基础薄弱,碰到一点艰难就舍弃,这种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小故事的主人翁热爱生活,不屈不挠的精神实质让我懂得了一个大道理:要爱惜、爱惜自身的性命,碰到困难与挫败敢于应对,不必胆怯,要做一个正气凛然的小男子汉。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集合15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今天,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脚受了伤被朋友抛弃的情况下,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考验着对方的`意志。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终被捕鲸船上的人救了过来。文章表现他坚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文中有三次写到他对金沙的处理。第一次他把金沙从鹿皮口袋里倒下一半,然后把它包好,埋好后还做上记号以便出去后回来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这一次是直接倒掉,虽然有些不舍,他还是依然选择了放弃。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连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这一次显得是那样的坚决,义无反顾。
人对金钱的追求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人要在这个社会中生存还离不开钱。但是如果我们为了钱而不顾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尔一样,不但抛弃了同伴,致死也没舍得丢掉那袋金沙,结果往往会使得其反,丢了性命。
现在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金钱的追求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们为了钱不惜利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骗偷,拦路抢劫,**劫货。很多人因此进了监狱,被送上刑场。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有多大的诱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还可以重新获取,如果丢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珍惜我们眼前的时光,前面一定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天地。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他,学*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日记
五年级:夏日百合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约定。”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又一次看这本书,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这部小说是在高一时,一次无意间在一位女同学新买的杂志中夹着这么一个小册子。也就是这么一个小册子我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把他从书上取下来。惹的那位女同学是又打又闹的。回想起那断时光还真是有趣啊!
那时课外读物较少,这本小册子也就读了两遍。而这次再次偶遇,更是爱不释手,毫不犹豫的捡起从读。更觉感慨万千啊!
各种压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时候给了我最自我的激励。
这次这本小说共载录了10篇杰克伦敦的小说,都是中短。依然最爱《热爱生命》、《黄金谷》。就上网下了一部电子版的放在手机里以便随时阅读。
这一切或许只因自己已经长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种精神和毅志,一种原始的冲动和粗犷的豪迈感。正如书中《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话:人们都知道他非常疲惫,可是却很欣赏他努力支撑自己的这种骄傲。
阅读,让我更加崇尚自由,让我更加独立、坚强、勇敢、坚毅。
我想我会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个人,虽然有时很寂寞,其实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会告诉我答案。无论怎样?定要坚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背后有众多想要突破内心困苦的灵魂会助你永生。阿门!
相信明天会更好!!!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
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
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生命非常奇妙,可也非常脆弱。
——题记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枪、*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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