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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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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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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知识问答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知识问答,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问: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何处罚?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有何处罚?

      答: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或进行抽检后未按规定报告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宪法保护

      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

      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2、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3、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赔偿责任。

      A.共同 B.连带 C.按份 D.违约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A.10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5、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的岗位。

      A.不超过3个月 B.3个月到6个月之间

      C.不超过4个月 D.不超过6个月

      6、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7、各级工会组织按照什么原则建立?

      A.独立自主 B.宪法 C.民主集中制 D.*等

      8、劳务派遣用工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A.补充形式 只能 B.必要形式 必须

      C.补充形式 必须 D.必要形式 只能

      9、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A.试用期 B.劳动报酬 C.培训 D.保守秘密

      10、用人单位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属于()。

      A.普通性预告解除 B.特殊性预告解除

      C.普通性即时解除 D.特殊性即时解除

      11、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用人单位( )。

      A.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B.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C.变更投资人

      D.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12、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

      A.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B.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贷关系

      C.两个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而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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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边的法律知识

  • 知识
  • 身边的法律知识

      法律就在身边,身边的法律小知识有哪些?学*身边的法律小知识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身边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1. 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2.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3. 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4. 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案件才能无限防卫!

      5. 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6.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

      7. 公布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8. 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9. 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或者拨通电话开通某项业务,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和电信公司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无效不代表没损失,如果小孩子买的东西被消费或毁损,你们还得赔偿。所以,还是管好孩子和支付密码吧!

      10. 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11. 安乐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杀了吧”然后你就把人家杀了,你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手砍了吧”结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还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扇我一巴掌”然后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这个没关系,不过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满天开就另当别论

      12. 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

      13. 老婆在家威胁你要跳楼千万不要当没事,更不要因为不信而煽风点火,否则她真跳下去你要负责的。

      14.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等情形确认绝对不可能是你伤害的。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这条别信的太真,我国刑法没规定父母包庇可以免责,只是一般情况下,不做得太过,出于人情考虑通常不追究父母而矣。

      16. 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 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 “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 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 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21. 宪法是用来约束*的,即约束*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22. 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24. 要是你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一年过后才通过法院向伤害你的人提起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过了一年也不一定都时效,时效的认定没这么简单,当然,没必要去拿自己的权利测试时效,*肯定是尽早为好。

      25. 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6.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7. 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证据未必足够,有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安全,尤其是大额交付时。

      28. 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其实你还可以要求不搬。点击房主和租客都该知道:房主卖房,承租人有权说的两句话!

      29.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电信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电信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电信客服,宣称不是电信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电信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电信。

      30. 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31.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没那简单,你的车还得别有问题等等,这事儿风险还是不小的,能不借还是别随便出借。

      32. 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33.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有人因为挑逗激怒你的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1.如果*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你可以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是*机关的*部门。

      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缴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缴纳50元到100元。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缴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至5万元,按4%缴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缴纳;百万元以上,按0.5%缴纳。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3.如果你面临着一场因你缺*而判决的对你不利的官司,那么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法院传唤方式不合法,即没有用传票,或者传票没有依法定方式送达给你,法院送达传票必须有回证。你以此为理由提出申诉,就可能赢得法院重审此案。

      4.如果你是位女性,当你在公共场所受到骚扰时,你要义正词严地大声*。胆怯和忍气吞声只能引来更肆无忌惮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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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童法律知识

  • 儿童,知识
  • 儿童法律知识

      法律面前人人*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所以儿童也不会因为他小犯罪了就不用接受惩罚。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儿童法律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等。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等。

      5、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8、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义勇军进行曲》。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3、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指定的企业制作。

      5、全日制学校,初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

      6、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

      7、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8、**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9、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

      10、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法》规定升挂**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1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升旗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肃立致敬,并可以奏**或者唱**。

      三、义务教育法

      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入学。

      5、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应当为其提供*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6、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7、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9、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0、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4、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6、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7、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8、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9、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10、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1、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1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3、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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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 离婚,知识
  •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相关法律知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

      一、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

      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果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的条件

      哺乳期离婚赔偿是女方在哺乳期,也就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所期望获得一种赔偿。但不是所有在哺乳期进行离婚的女性都可以获得这一赔偿,那么想要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

      离婚转移家庭动产怎么办,离婚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

      一、离婚转移家庭动产怎么办

      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处于“冷战”或“交火”期,面临离婚困扰的双方很难象正常夫妻一样在家里相处。因此,有30%以上的夫妻一方选择了分居,即使由于条件限制仍在一室“留守”,但“家”的概念也只是一个“旅馆”,或成为了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序,一方会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娘家”或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1、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

      2、如果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的可能,请二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词,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

      3、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

      二、离婚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

      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

      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3、一方*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如何防止离婚转移财产

      一、离婚时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因为隐匿财产是我国法律不允许的行为。

      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二、如何防止离婚转移财产

      夫妻关系融洽时,谁也不会想到离婚。一旦风云突变,离婚大战在即,夫妻关系变得紧张时,双方难免都会在心中打起小算盘。其首要念头就是想着如何转移财产,如何为离婚诉讼做准备。

      伪造债务是最“高明”的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是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收集证据成为离婚诉讼的关键因素。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块告到法院,说是欠了他(她)的债务,要求用房产之类的财产来抵债,甚至先离婚官司一步,将争讼的房产予以查封。那么,如何防止离婚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制造外债,并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优势地位呢?

      1、财产公证或协议;

      2、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3、夫妻对存款设联名账户;

      4、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遭受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证据搜集

      1,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观点,造成其不支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有些法官认为:家庭暴力应当是一个连续性的行为,或者说是一个不断的行为过程,仅仅有一次或者几次的大骂不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在实践中持有这种观点的法官还不在少数!至于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再次本人不好评论,但至少在这样的观点下,造成了受害者不能得到赔偿的现实!!

      2,缺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

      这种原因造成不能获取赔偿的情形最为普遍,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思想的束缚,很多受害者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了解自己的痛苦,在外还要故意装成生活很美满的样子,结果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就傻眼了。

      3,当事人的软弱造成难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软弱是家庭暴力的滋生的催化剂,在受害人受到侵害时,不敢大胆的寻求法律的保护,结果造成了侵害人不断的升级,一旦到了法院,也只是简单的哭诉一下,而不敢大胆的主张权利,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了。

      4,警察的不作为给家庭暴力赔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当有些受害人实在受不了家庭暴力而不得不打110报警,本希望警察来了能够给施暴者一个教训,或者将此次事件详细地记录在案,从而留下证据。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警察常常以这是你们的家务事为由,对此次事件不做认真的处理!!!受害人只能哀叹一声,等待着更为残酷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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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初中生处在青春期,无论是生理或者是心理都发生很大的变化,有时候会因为一点点小事而打得头破血流,让中学生学*一些法律知识很有必要。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中学生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1.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与犯罪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机关、人民*、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4.加强自我防范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

      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气开始的。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气,防患于未然。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5.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我国法律规定:吸毒违法,*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列为严重不良行为;充斥着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电子毒品”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邪教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

      我们只有学会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才会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否则,我们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发分子的侵害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这种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7. 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律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在我国,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8.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统一性、公益性的显著特征。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任务的义务。

      9.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10.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人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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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 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欢迎阅读。

      法律知识宣传语(一)

      1、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2、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美好人生,法治同行

      4、学*,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5、学*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6、明德崇法,笃行致知!

      7、以法律的智慧,谱写绚丽的人生

      8、增强全民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保证宪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9、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10、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法律诗歌(二)

      《法律之歌》

      法律,法律

      多么博大精深的学科!

      你是纸上的法条

      又是背后的法理

      你是那样的刚直

      又是那样的通达

      法律,法律

      多么经世致用的工具

      你是社会的法宝

      也是个人的法器

      你是那样的精美

      又是那样的厚实

      法律,法律

      你是我们心仪的志业

      你是仁者的指南

      也是智者的准则

      引领我们以大事小

      引领我们以小事大

      法律,法律

      你是我们不变的依靠

      无远弗届的狂风

      因你而消弭无痕

      不休不止的暴雨

      转瞬间云淡风轻

      法律的本质(三)

      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②、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③、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

      ④、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

      ⑤、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古代法律(四)

      唐律

      唐代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唐朝的主要立法有:

      (1)武德时期的《武德律》、《武德令》、《武德式》;

      (2)贞观时期的《贞观律》、《贞观令》、《贞观格》、《贞观式》;

      (3)永徽时期的《永徽律》、《永徽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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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法律的知识租房

  • 知识,法律
  • 关于法律的知识租房

      六月又是一个毕业季,很多大学毕业生开始找工作找房子了。然而你知道关于租房的法律知识?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关于法律的知识租房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法律的知识租房篇

      一、避免租房上当应注意二点:

      1、看两证,细辨真与假

      所谓两证,即房产中介既要有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需要提醒的是,在看“两证”时,一定要细辨真与假,要坚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您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市国土房管局投诉,一定会得到处理和解决。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无人予以受理。

      2、签合同,要细不要粗

      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等。如你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

      二、租房前看房三注意

      1.关注房屋的门窗。

      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

      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2.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

      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第一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畅,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

      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3.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等。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三、几个要注意的问题

      1.承租的房子是否还有租于其他人(防止房主将屋子同时租于两人以上)

      2.承租的房子是否被抵押

      3.承租的房子是否已经被出售(防止房主将其出租后,又卖出)

      4.租赁合同很重要,最好找专业认识咨询意见

      四、租房注意问题

      1.如果自己去找,一定要核实房本,身份证,和房主本人为同一人!

      2.一定要签署合同!

      签合同前约定好起租时间,租期,费用由谁承担,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房主是否为你们修理房屋中自然耗损的设施啊!

      还有就是房主为你们预留的设施和设备,仔细在合同中标注,都检查一下,写好牌子,状态,数量。缴纳房租时让房主打收据!

      3.如果通过中介,未签合同前不要给他签署任何内容的东西,看房前确定看房是不收费的!

      中介费提前问好是多钱,由谁负担,这个价格是可议的,而且根据房租合适与否,可以与房主协商负担!

      关键就是房本,人和钱确定好了,就不会有大问题!

      五、十种房屋租不得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要件,但它不是惟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他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不能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经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机关等依法查封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六、如何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定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住房租赁合同应包括一下条款: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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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 重要性,知识
  • 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无规矩不成方圆,普及法律知识很有必要。所以普及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希望大家喜欢。

      党和*的领导下,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二十年,而今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在蓬勃发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必将对于我国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通过四个五年普法工作,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对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内容有所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在第五个五年普法活动中,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向纵深发展才能更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关于如何进行五五普法是有很多话题可以谈论的,这里笔者仅就目前普法工作中,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职工法律现实需求的问题略陈管见。

      一、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我们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二十年了,这期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很多单位的工作流于形式,只做表明文章,没有深入实际,职工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而演出了一幕幕的悲剧或惨剧,可以说,不掌握职工的法律需求究竟有哪些,我们的普法工作就不会有真正的成效。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我们的工作方针应该是“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首先,我们的普法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基层,走到职工中间去,真正的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时,对于单位职工的现实需求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尤其是要关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选择正确、有效的普法内容。

      二、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职工的现实需求

      通过调查了解到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后,我们的普法工作就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脚踏实地的为职工服务,满足他们对法律的现实需求。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目前的现实状况,笔者认为采取下列措施是完全切实可行的:

      (一)针对职工需求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专项法律宣传

      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没有法律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职工的实际生活中,总是有着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从职工个人角度看,比较普遍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个人消费(尤其是购买住房、大件电器用品的购买和使用)问题等,它们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自然也是法律现实需求的热点。当然要注意到,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的法制教育宣传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比如在高校就特别需要注意对知识的利用和保护进行专门的法律宣传,不然的话,教职员工的智慧成果就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普法工作,只有抓住这些重要的问题,针对职工的现实需求进行法律宣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才是真正为他们服务。

      在找准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点后,我们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就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职工举办专门的报告或讲座,让职工对此有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宣传画册、广播、电台等工具,对于这些问题的法律规定,解决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职工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自己身边的法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他们在真正遇到有关问题时才不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二)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前面的措施具有宽泛性的特点,根据笔者观察,在实际生活中,职工个人的现实需求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你宣传的可能他都知道,他并不需要;而他真正需要的,你可能又没有具体介绍。有鉴于此,笔者主张,我们需要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个别的法律服务。在具体方法上,有两个措施可以参考。

      第一、开设法律服务热线,专门为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遇到法律问题后,他自己没有相关的知识,不知道怎么办时,如果单位有相应的法律服务热线的话,将会极大的方便他们的生活,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

      第二、聘请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如律师等,定期进入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这样既能够繁荣法律服务市场,有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今天记录了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是*尔族,但有一名精通维语的汉族代理律师和原告的成年侄女作为代理人,被告多达六名包括*尔族和汉族,还有保险公司,因为是两车相撞,所以涉及人数众多。本案的主审法官也是*尔族,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一般考虑到为了更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照顾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参加诉讼,故通常安排少数民族法官承办。

      庭审过程中当法官询问原告代理人诉讼请求时,原告的代理律师与原告的侄女出现了不一致的陈述,且与书面的诉状完全不同。原告的侄女称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各被告未能及时支付医疗费,其作为原告事发后陪同的亲人就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并花时间对原告进行护理,耽误了正常工作,故要求各被告将诉讼请求中的医疗费、务工损失费、陪护费等费用先行给其赔偿,其余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各被告再陪给原告,如果各被告不养原告,就让*去养着原告。

      法官并不认为这种诉求有什么不合理,原告侄女垫付的医疗费,从被告可能的赔偿款中进行扣除,合理合法。但当我再次询问,“你是要求被告给你支付费用用以偿还你垫付的钱,还是给你代理的原告主张以上费用?”原告侄女回答,“我的钱,那时我的钱,我自己的。”律师也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我认为原告侄女在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的代理人,怎能明确提出只为自己先前垫付的医疗费要求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侄女俨然已从代理人的身份变成了当事人的身份,而该案件是侵权案件,根据债权的相对性原则,原告本人才是这起案件的当事人,且以上各项费用也是因为原告本人被侵害才产生的,各被告赔付的对象只能是原告本人,有追偿权的主体也只有保险公司,原告方代理人这样的诉讼请求,完全以追求代理人利益,且与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没有联系,如果坚持这样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以原告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

      我认为法律知识的普及是对整个法律职业体的要求,律师的专业性、法官的专业性必须时刻在案件的每个环节中被体现,针尖对麦芒也罢,合理的引导和配合也罢,这个职业共同体的目标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息当事人之间的愤恨,而非仅仅为了收钱了事,结案事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案例可能影响一个法官、一个律师的个人荣誉、名誉和前途,更可能影响整个社会对法律的态度。

      最重要的,是可能葬送了一个渴望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的希望。

      拓展阅读:法律知识竞赛口号

      1、法三法三,博学多才,仗义执言,为国为民

      2、学*法理,弘扬法治;胸有成竹,对答如流;逾越高山,必有法三!

      3、无敌法三,三军勇冠。法三信条,百折不挠。含英咀华,学法用法,求真辨伪,舍我其谁

      4、辩论比赛别紧张,理清思绪观点强,保持清醒最为贵,素材准备要周详。同学加油你最棒,口齿伶俐样样强,先发制人占上峰,我们在为你鼓掌!为了胜利,加油!

      5、用我的呼唤,给你无穷的力量;用我的关怀,给你铁打的脊梁;用我的'奉献,给你无限的希望;用我的喝彩,圆你伟大的梦想!加油!!!

      6、东方集团: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7、即使熊熊火焰燃烧了我们的躯体,但也摧毁不了我们钢铁般的精神,即使磅礴大雨淋湿了我们的衣服,但也击垮不了我们钢铁般的意志。因为我们是秀的团队,所以我们要取得最辉煌的成就!加油!

      8、团结就是力量,少了其中一人就没有了方向。团结就是力量,只有一起努力才有希望。中华儿女都团结,*就会永远繁荣昌盛。

      9、赛场就是战场,勇者不可阻挡,敢赢才能称王;信心鼓起希望,无畏豪情万丈,拼搏铸就辉煌;努力,加油,成功就在前方!

      10、联合物业:节水、节电、节能,确保小区*安。

      11、即使是再大的雨,我们也要像一只雄鹰一样,搏击长空。即使是再大的浪,我们也要像一只蛟龙一样,潜龙入海。失败没有借口,成功只是选择,为了我们共同的梦想,加油!

      12、是战士就应该奋勇杀敌,是勇士就应该无所畏惧,要成功就得努力,去拼搏才能胜利,这里是你们驰骋的天地,勇士们,擦亮你们的眼睛,亮出你们的宝剑,活出属于你们的精彩吧!

      13、某某,你参加的比赛就要开始了,我们全班同学希望你在赛场上赛出自己的风采,表现自己的精彩,勇夺优秀的比赛成绩。加油吧!我们都会为你呐喊,为你助威,我们都等着你凯旋归来!

      14、一生能有几次搏,团结一心齐协作,似乎看到闪光点,它离我们并不远,用力伸手触一触,胜利就在一瞬间,把握机会!努力拼搏!我们就是赢家!

      15、要比赛,齐亮相,不负期待和众望;哨子响,奔跑忙,为国为家要争光;结束了,我赢了,倍感激动展泪光;努力向前,永夺桂冠!

      16、不留遗憾不当罪人奋战重庆建功立业。

      17、集中精力鼓足干劲大干快上。

      18、厚生公司:赚一毛钱不是赚,省一毛钱才是赚。

      19、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常的心态迎接五彩明天,欢歌笑语伴着彩旗飘飘,参与了比一切重要,努力了比一切重要,你是我们的骄傲,永远为你加油喝彩。

      21、咬定工期不放松施工大干争先。

      22、坚定信心奋力拼搏解决完成施工任务。

      23、汤杯公司:谁说女子不如男,妇女胜过半边天。

      24、我们是草原雄狮,四方为之云动,我们是林中虎王,无人敢于争锋,我们是沙漠雄鹰,天空无敌的王者。做一个勇往无前的勇者,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加油!

      25、为你捏着一把汗,嗓子也为你喊干,冲着你放声高歌,比赛时你能听见。愿我们所有的喝彩与呐喊,都成为你不屈不挠的动力,永往直前,为你加油!比赛过关!

      26、赶学比超,争做岗位能手。

      27、即使频临绝望的边缘,即使处在失败的风口浪尖上,我们依然会在。依然会陪着你走完所有的风雨,加油!只要坚持,就不会轻易言败!

      28、我们是风,亚洲雄风;我们是雨,暴风骤雨;我们是雷,惊天雷动;我们是电,电石火花。让我们用风一样的毅力,雨一样的豪情,雷一样的力量,电一样的速度,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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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不懂点基本的法律常识,那么在生活中会吃亏的!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小知识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不要劝酒!劝酒后被劝酒人发生人身伤亡,劝酒人承担民事责任。

      2、侵犯肖像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微博上有人未经你同意发了你的照片,那个不属于侵犯肖像权,但是可能侵犯你的隐私权、名誉权。

      3、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可以起诉。

      4、被警察抓起来之后,第一次讯问你或拘留你时,你就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律师最迟48小时与你见面。

      5、不能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签名代替公司公章。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不能混为一谈。

      6、关于大家关心的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婚前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另外约定的除外。有协议的按协议约定,协议内可以就双方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分配作出约定,但建议协议还是由专业律师拟定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好。

      7、银行是可以破产的,所以有钱的情况下买点儿投资金条未尝不可。

      8、自己不懂的不要乱说,不要看了个法条就以为自己懂法,不懂的多问专业法律人。

      9、“自带酒水”“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最高法院14年时已明确“自带酒水”、“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当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向消协投诉或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

      10、做生意需要有法律顾问,不管重大决策还是日常管理,都可以问问律师意见,出现纠纷时至少保证你不吃大亏不伤筋动骨,那要找什么样的律师呢,忽悠型的千万不要找,拿你钱还出馊主意,要找诉讼经验丰富的,他们更明白风险控制点,更会证据管理。

      1. 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2.如果警察着便衣且未表明身份,且你不知道其身份,打了警察,不构成犯罪。

      3. 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4.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5. 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6.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

      7. 有人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8.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如果你获利巨大,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9.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10.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而且,该罪是行为犯。即你袭击司机即构成,不需要任何损害结果。出现损害结果,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1. 安乐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杀了吧”然后你就把人家杀了,你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手砍了吧”结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还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扇我一巴掌”然后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这个没关系,不过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满天开就另当别论

      12. 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你对小孩子说“把压岁钱给蜀黍吧,蜀黍给你存在银行攒起来”然后你拿去消费了,这是盗窃罪……

      13. 老婆在家威胁你要跳楼千万不要当没事,她跳下去你要负责的。

      你的自行车被小偷偷了,第二天你发现了这辆自行车被小偷骑着,你可以偷回来,法律支持你。如果是第三人骑着,问题有点复杂,如果那人花了大价钱,从小偷手里买了过来,而且不知道是偷的,那你只能找小偷去了,如果他明知道这是个赃车,你可以主张他和小偷之间的交易无效。

      14.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16. 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 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 “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 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 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21. 宪法是用来约束*的,即约束*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22. 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24. 要是你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一年过后才通过法院向伤害你的人提起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25. 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6.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7. 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28. 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29.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电信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电信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电信客服,宣称不是电信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电信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电信。

      30. 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31.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32. 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33.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有人因为挑逗激怒你的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34.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35.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36. 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37. 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或者拨通电话开通某项业务,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和电信公司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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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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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单选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 B、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

      A、人民 B、**

      3.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法律面前一律*等。

      A、人民 B、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 B、人格

      5.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 B、法律

      6.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 B、抚养

      7.( )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 B、学校

      8.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 )处罚。

      A、从重 B、免除

      9.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 A、留级 B、休学 C、辍学 D、转学

      10.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 B、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11.禁止在( )附*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 B、厂矿企业 C、中小学校 D、商业区

      12.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 )取消其学籍。

      A、可以 B、不得

      13.( )不得在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A、学校老师除外其他人 B、任何人

      1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责任。

      A、直接 B、间接

      15.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 )对中小学生和儿童优惠开放。

      A、可以 B、应当(必须)

      16.对有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中学生,不宜留在原学校学*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学*。家长( )支持,( )阻拦。

      A、应当 不得 B、可以 也可以

      17.法律规定:"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或者对学生进行拦截强索财物、侮辱、殴打的,学校、教师()教育制止,或者向*机关报告。"所以,同学受到侵害一定要报告老师。 A、应当(必须) B、可以

      18.法律规定"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恢复原状等)"。那么,未成年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因其本人没钱或过失(不是故意)()赔偿损失。 A、可以不 B、也应当(必须)

      19.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 ),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A、批评 B、指责 C、体罚或变相体罚 D、教导

      20.我国法律规定不满( )的公民为未成年人。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21.人民法院对( )周岁以上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A.14、16 B.16、18 C.14、18 D.14、20

      22.学校对( )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A、不听话 B、有疾病 C、身体有缺陷 D、有不良行为

      23.如果我才12岁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即使我做了严重犯罪的坏事,法律规定也可以( )处理。

      A、没有办法 B、收容教养 C、拘留 D、劳动教养

      24.在上课时有同学捣乱,学生在学校学*的权利遭到侵犯由( )来保护。 A、家长与老师 B、老师与同学 C、警察与老师 D、家长与同学

      25.( )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A、娱乐 B、健身 C、任何经营 D、商业

      26.中小学生( ),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A、上课讲话 B、旷课 C、吸烟 D、不交作业

      27.对未成年犯应当在( )执行刑罚。 A、监狱 B、少管所 C、劳教场所

      二.判断题(请在括号内填入√或×。每题1分,共1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2.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3.我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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