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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一首蟋蟀的古诗记在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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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精选14篇)

      读书笔记会是指我们读书后所想记录下来,吸收文章有益的部分,反思总结得出来的感想。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看过《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吗?这是我这个寒假里看得的最有趣的一本书了。

      这本书里有三个主人公,分别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流浪猫亨利。柴斯特是一只极赋音乐天分的蟋蟀;塔克是一只聪明、富有的老鼠;亨利是一只可爱、善解人意的猫。柴斯特原本住在遥远的乡下草地里,但因为它太贪吃了,跳到了一群正在野餐的人的篮子里,偷吃了腊肠。因为不小心被压在烤牛肉三明治下面,所以才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它在那里认识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发生了一连串有趣的故事。柴斯特曾磨牙吃掉了白尼太太一家用血汗挣来的两块钱。塔克为了朋友,将自己珍藏的两块钱,交给了白尼太太。在这儿,我看到了:真正的友谊比金钱更贵重。柴斯特还邀请了两位好朋友,到它的家—报摊去参加生日晚宴。结果碰倒了一盒火柴,引起了火灾。白尼太太因为这件事,要让柴斯特离开这里。后来,柴斯特用美妙的歌声打动了大家,并因此继续留在这里。最后,柴斯特在朋友地帮助下,回到日夜思念的家乡。

      这个故事充满了友爱和温暖。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了,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只要真心付出,就会得到真挚的友情。就像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一样,老鼠和猫本来是一对水火不容的“敌人”,但在这本书里,它们俩是密不可分的好搭档。总而言之,它们永远不会分开。玛利欧说的每句话,柴斯特都能听懂。他们彼此心灵的交流,成为了真正的朋友。所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重要,特别是朋友之间要坦诚,那样的友谊才是坚不可摧的。

      有人说,动物的思想境界是高尚的。那么,这完全是对《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最佳赞赏了。

      这本书是讲: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太大了。要放在今天,你一夜之间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然后突然让你反乡归隐,你愿意吗?你一夜之间成为众人追捧的偶像,然后忽然让你退出江湖,你愿意吗?我敢肯定,不用说百分之一百,至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人不愿意。人们总是在信奉“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却忘了之前还有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我觉得生活像一个大三明治,名利和快乐就是两片面包,自由就是中间的肉馅,而嘴巴很小,一次只能咬两层,你会选那两层?

      大人们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可他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我们是人,不是任人摆布的机器,我们也需要自由!我真羡慕柴斯特,它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我也想自己选择!我现在已经懂事了许多。以前,家里大扫除的时候,妈妈总是帮我打扫我的房间。现在,我长大了,学会自己整理了。如果给了我自由,我会合理安排好我的时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

      回的书中,柴斯特蟋蟀好不容易出人头地,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答案是它想寻求自由和快乐!而别人是想出名不快乐吗?这就像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么多人想成名,为了成名而拼搏。对于柴斯特来说成名并非它所愿,只是一个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一种选择,自由才是快乐。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千万不要为了那些身外之物,而抛弃了个人那小小的快乐……

      今天早上我打开书柜,拿出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因为太贪吃而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区——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寂寞的纽约,柴斯特幸运的遇到了聪明又狡猾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遇到了深爱柴特斯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以及主人对他的真诚友情,不仅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还让自己也成为了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读到这里,相比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柴斯特会继续留在那里,给大家欣赏它美妙的音乐,我也是这么想的,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它思想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读完后,我深有感触的是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柴斯特为了寻求自由和以前在家乡的那份快乐,而决定放弃名利。也告诉我,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有些人贪图财利,甚至还侵犯他人权利。这些人真卑鄙,真无耻,应该遭到社会的唾弃。

      柴斯特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勇于承认错误。有一次,他将一张纸币咬碎了,要是别人,一定会逃跑,而柴斯特则是主动承认错误,并想尽办法补偿。所以,我也要学*柴特斯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

      一个优秀的人,就必定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人,多读一些经典杰作,可以从书中的语言里得到和世俗不同的气息。乔治·塞尔登笔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这样一部完美的作品,他用动人的笔调描写了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之间珍贵的友谊。

      在康涅狄格州上,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而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人带到了喧闹繁华的纽约,面对着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少了家人朋友的陪伴,一种莫名的孤独涌上柴斯特的心头。它再也听不见见家乡淙淙的流水声,而只能听见令人烦躁的喇叭声。它再也看不到故居灿烂的阳光,却只能看到昏暗无比的大楼。但幸运的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遇到了塔克老鼠、亨利猫、男孩玛利欧。它与朋友们一起战胜困难,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用自己天生的音乐才华帮玛利欧家解决了经济困难,回报了朋友真挚的友情,同时成为了震惊全纽约的音乐家。但这时的柴斯特却因为思念家乡感到失落,最终在朋友的谅解与帮助下依依不舍的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友情是珍贵的,友情是可以跨越时代的,友情是永远不会别时间带走的。有了友情,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善意,这个世界才会如此温馨,若没有了友情,人们便会个个处心积虑的想着如何升官发财,为个人利益与别人争个不停,人与人之间便只有恶意。但这样心怀恶意的人是没有快乐可言的,终究会一无所有。

      友情是一面镜子,可以从镜子中看到真正的朋友,真正的自己。友情是一个垃圾桶,可以把一天不愉快的事都扔在里面。友情不就是对朋友的真诚、关心、和信任吗?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仍和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无法忘记蟋蟀柴斯特嘹亮而韵味无穷的歌喉!

      合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友谊!友谊!这就是友谊,伟大的友谊!这本书讲的是:在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亨利猫。柴斯特经过一段时间,终于找到了自己擅长的本领——演奏音乐,但是,最后柴斯特因为思念家乡在老鼠塔克、亨利猫的帮助下,乘了回到自己家乡的那班车……

      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个片段:柴斯特在睡觉时,将小主人妈妈的两元纸币当成叶子吃掉了!如果它的小主人不能将钱如数归还的话,那柴斯特就得永远呆在笼子里,失去自由。但在这个时候,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攒了一生的钱,弥补了柴斯特的过错,让柴斯特重新获得了自己的自由。

      这钱可是老鼠塔克一生的心血啊!本来它是要留着给自己养老的,但为了弥补柴斯特的过错,让柴斯特重新获得自由,它拿出了自己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捡来的钱,给柴斯特弥补过错。它为了这钱被人类差点踩死;变成小孩的玩物;被人追着打……用生命捡来的钱,就因为“友谊”二字,帮助朋友恢复自由,全没了……老鼠塔克捐钱的事实说明了:友谊无价,友谊永远比金钱要宝贵!

      可是想想我自己,却常常为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和要好的朋友耍脾气。

      有一次,我和吴凯文为了一道题的答案吵了起来,后来几天,我见到她,总是白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一连两个星期,我都没有给过她好脸色,后来还是她道了好几次歉,我才和她重归于好。

      现在回想起这件小事,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可笑了,不就是一道题吗?上网查查就可以了,还和别人争吵,破坏彼此之间的友谊。瞧,连一只老鼠都懂得珍惜友谊,帮助朋友。为了柴斯特,愿意付出自己一生攒下来的钱。这样一比显得这件事是多么得渺小!可我却为了它,和要好的朋友争吵。一只老鼠都比我清楚友谊的价值,而我一个人,却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朋友吵架,这岂不是比一只老鼠还要差劲?

      远亲不如*友。柴斯特、塔克、亨利它们之间的友谊我将永远记在心里,并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要珍惜友谊,不能为了一点小事而和朋友吵架。但愿友谊天长地久……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住在一个叫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里,他从没想过会离开这里,却因贪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

      在那里,他遇到了许多忠诚的朋友,并用美妙的音乐回报了他们,他在纽约成名后,不禁想起了乡下自由自在、*静的生活,经过朋友们的帮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求荣华富贵,只要自由*等。纽约是个行色匆匆的世界,而乡下,是那么自然,又是那么质朴,无论到哪儿,都要想着自己的家,家:才是最美丽的风景!

      朋友之间的真挚友情,才能足以温暖这个冰冷、无情的世界。

      蟋蟀是只普普通通的昆虫,但它却在乔治。赛尔登的笔下栩栩如生,本领高强,本书说明地久天长,不只是人和人之间是朋友,动物和人类也有真挚的友情。

      这本书描写动物的特点和生活*性都非常细致,语言优美,语句通顺,这本书与众不同,因为,西方人的不朽杰作,都没有*人的角色,是冯赛,而且,还有一些蟋蟀能做温度计的奇思妙想。

      柴斯特有点贪吃,这点和塔克极为相似,它特别喜欢腊肠,一见就流口水,这里作者说了柴斯特爱吃,喜欢吃什么,写出了柴斯特憨态可掬,是吸引读者的角色,无论什么事物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蟋蟀可以给人们带来好运,因为有了柴斯特美妙的歌声,打动了纽约市的每位人,这样无数位听众都陶醉于中。这里说明作者有充分的想象力,才能编造出这样有趣的故事,让我们读的津津有味,从此以后柴斯特成了时代广场的明星,这里写的让我大吃一惊,一只低级动物也能成为明星。

      我对亨利猫的评价是,做事沉着冷静,不急不躁,不像塔克急躁,反而会办砸一些事,它对朋友非常关心、忠厚,我们要学*亨利猫的精神。在这里,乔治。赛尔登写的小猫和老鼠是朋友,我真的不知道,这是怎么搞的,鼠和猫天生就是冤家,它俩却和睦相处。塔克老鼠是个贪财的家伙,它也非常聪明伶俐。

      作者的一字一句都是那么的优美、生动,处处都有友谊的感觉,这本书十分感人,所以我要投一票。

      最*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有四个主要人物,

      一、柴斯特,一只爱唱歌的蟋蟀。

      二、塔克,一只爱攒钱的聪明老鼠。

      三、亨利,一只十分热爱音乐的猫。

      四、玛利欧,柴斯特的主人。当然了,柴斯特塔克与亨利是要好的朋友,他们经常形影不离地呆在一起(睡觉除外)。

      在这本书中,有几个章节让我觉得有点怪,其中最奇特的就是“塔克一生的积蓄”这个章节了。刚看到这个章节,我就在想老鼠怎么会存钱呢?后来我才知道,塔克曾看到过一些不存钱的老鼠因为钱少,导致生活条件很差,一只一只都很快就都爬进了坟墓,于是塔克下定决心要存钱,每当有人掉一枚硬币,塔克就会奋不顾身的冲上去,并将钱夺回。所以他经常会受伤,但他并没有放弃。日积月累,塔克目前已经存了两美元又93分,这对来属老鼠来说可不少呢。

      怎么样?这本书很有趣吗?赶紧来看看吧!

      最*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是美国作者乔治塞尔登的著作。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在那里,他遇到了玛丽欧,于是被当成了宠物,还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并结成了深厚的友谊。他用自己美妙的声音用心来帮助它的主人卖报纸,但他最后开始怀念自己的家乡了。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之下,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柴斯特是只勇于面对错误的蟋蟀,他做梦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成了树叶,吃掉了一半。他请朋友来开party,结果不小心把报亭点燃了,这些时候他没有跑掉,而是勇敢的面对。我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我的笔被我玩没水了,我说了全部的情况,因为我没说谎,所以没有被罚。有一次我把妈妈的洗发水给弄翻了,我不敢说明自己的情况没被罚,我觉得这样做很不好,所以回去说了真实的情况,我为我的诚实而感到开心。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柴斯特因为贪吃火腿肠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里柴斯特交到了两个最要好的朋友,它们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三个每天晚上都在一起,所以闯了很多祸。柴斯特唱出的歌很好听,所以才能留下来。柴斯特变得很有名,来听它唱歌的人挤满了广场,也因此帮助了玛利欧一家的生意。但它还是想回家,它的好朋友们虽然不舍得它离开,但是还是支持它的决定帮助它离开时代广场,最后回到了故乡的故事。

      像塔克老鼠、亨利猫和柴斯特这样的友谊,在我的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比如有一次我在操场摔伤了手,我的脸露出了快要哭的样子,就在这时,陈卿云立刻把我扶起来,带我去了校医室。路上我的心情好了一些,涂完了药,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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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蟋蟀的古诗有哪些(形容晚上蟋蟀的诗句)

  • 晚上
  • 立秋过后,每当夜幕降临,院子里就响起“唧唧唧唧……”的声音。那是谁在尽情吟唱?仔细听来,原来是蟋蟀!蟋蟀也叫“蛐蛐儿”,学名“促织”,农村人也管它叫“金螽儿”。小时候常听母亲说:金螽儿一叫就立秋了,金螽儿叫上一个月就该穿秋裤了。

    立秋过后,每当夜幕降临,院子里就响起“唧唧唧唧……”的声音。那是谁在尽情吟唱?仔细听来,原来是蟋蟀!蟋蟀也叫“蛐蛐儿”,学名“促织”,农村人也管它叫“金螽儿”。小时候常听母亲说:金螽儿一叫就立秋了,金螽儿叫上一个月就该穿秋裤了。

    今年第一次听到蟋蟀叫,是在立秋那天晚上。那日,我睡觉很晚,静静的夜传来清脆的“唧唧唧唧”的声音,不绝于耳,很是动听。这声音是大自然的歌唱家的声音,是将要休息的人的催眠曲。从立秋那天起,每到晚上,院子里就整夜响起连续的叫声,看来不是一只。

    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有趣儿的事。总觉得小时候的夜晚比现在热,比现在闷,孩子们很晚还不睡。于是我们几个孩子在院子里玩儿,听到了蟋蟀“唧唧唧唧”的叫声。我们几个拿着手电顺着声音去寻,可是到了跟前声音却突然断了,我们几个耐住性子,屏住呼吸,静静地等。终于,等到声音再次响起,我们突然打开手电,果然,看到一大一小两只蟋蟀。我捉住了其中一只,兴奋地跑到母亲面前,欢快地喊道:“逮到了逮到了!”还未等母亲说话,邻居二丫也举着一只说:“我也逮到了逮到了!”母亲认真地看着我们手里的蟋蟀,告诉我们说:“这不对呀!你们观察一下,这两只长得一样吗?”我们这才仔细看,果然不一样。其中一只形似于蚂蚱,体长约4厘米左右,宽*1厘米,身体壮实,身体呈绿色,不发亮;另外一只身体呈黄褐色甚至可以说是黑褐色,体型较小,头圆,胸宽,油光发亮,有细长的丝状油葫芦触角。母亲告诉我们:体型壮实的是蝈蝈,体型较小的才是蟋蟀,发出声音的是蟋蟀,二丫手里拿的才是蟋蟀。我们好奇地问母亲:“它们一叫就一夜,他们不累吗?”母亲笑了:“傻孩子,它们不用嘴巴叫。蟋蟀的叫声是靠生长在背部的又宽又大且极薄的羽翅振动发出的。 只有雄蟋蟀才能发出叫声,雌蟋蟀是不叫的,雌蟋蟀的羽翅又短又小,而且较厚。”哦,原来如此!

    从那时候起,我就很喜欢听蟋蟀的叫声,清脆悦耳,在寂静的夜听着它们的叫声,比起白日秋蝉的聒噪简直是一种享受。古人写蟋蟀的诗词也有不少,最早就是《诗经》里《幽风 七月》“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意思是说,七月蟋蟀在田野,八月来到我屋檐下,九月蟋蟀进门口,十月钻到我床下。”细想起来,小时候的确经常听到蟋蟀在屋里叫。还有诗人杜甫《促织》诗:“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草根吟不稳,床下夜相亲。”也有陆游的《秋兴》中“蟋蟀犹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的诗句。古人虽然描写蟋蟀、赞美蟋蟀动听的声音,但蟋蟀却是农作物的害虫,它们破坏农作物的根、茎、叶和果实,特别对幼苗损害更为严重。

    虽然如此, 但后来蟋蟀却与人们形成了互动,并成了一种民俗文化,那就是“斗蟋蟀”。斗蟋蟀最早的文字记录于北宋末年。京城里的人,在七、八月间,家家都饲养蟋蟀。只要走在市井中,都可以见到路上行人提着瓦盆泥罐,内装蟋蟀,当时不分男女老幼都以斗蟋蟀为乐,由此可知当时斗蟋蟀已蔚为风尚。“宋史”也记载宰相贾似道常和他的臣妾蹲跪在地上斗蟋蟀以娱嘉宾。贾似道甚至规定凡是在斗蟋蟀时,任何人都不许打扰,因为这是“*重事”。他后来还为此编写了一本“促织经”;可是,最后因为太沉迷于此道而误了国事,是玩物丧志的典型。到了明朝,斗蟋蟀的风气更盛,甚至连皇帝也经常和宫女、太监一起伏地,为比斗的蟋蟀呐喊助阵,是历代最盛行的朝代。斗蟋蟀流传到清朝,也有皇室庄亲王为此编了四卷“蟋蟀谱”;然而后来,被一些道学家斥为玩物丧志,因而禁止于清宫内进行此类嬉戏;不过,禁止归禁止,宫内的小太监依然深乐此道。一直到了后来,斗蟋蟀就从宫廷盛行到民间,而被称为“秋兴”,蟋蟀也从害虫一跃成为重要的民俗昆虫。

    如今的蟋蟀几乎已经没有人玩了,更多的人是沉迷于手机和电脑游戏,成千上万种游戏诱惑着一大批年轻人。极少见到有玩蟋蟀的人,唯有个别的两鬓斑白的老人,公园里提着笼子养着几只蟋蟀,但也未必是用来“斗”的。现在物质生活的丰富,“斗蟋蟀”这种单纯的忘我的快乐几乎已经无人问津,时代的变迁,蟋蟀也渐渐地退出了舞台。

    无论如何,在我个人的思想里,这秋夜里的吟唱是美妙的,是最原生态的声音,是天籁之音!寂静的夜晚,这些大自然的歌唱家们引吭高歌,唱给我听,无论我是睡与不睡,它们都用歌声陪伴着我。正如白居易的《夜坐》,“斜月入前楹,迢迢夜坐情。梧桐上阶影,蟋蟀*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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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诗经:蟋蟀

  • 诗经
  •   《诗经: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

      无以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注释:

      1、堂:堂屋。天气寒冷时蟋蟀从野外进到堂屋。

      2、聿:语气助 词,没有实义。莫:同“暮”。

      3、除:消逝,过去。

      4、已:过度,过 分。大康:康乐,安乐。

      5、职:常。居:所处的地位。

      6、好:喜欢。 荒:荒废。

      7、翟翟:心中警戒的样子。

      8、迈:消逝,过去。

      9、 外:指份外的事。

      10、蹶蹶:勤劳敏捷的样子。

      11、役车:服役 出差乘坐的车。休:休息。

      12、韬:逝去。

      13、忧:忧患。

      14、休休:安闲自得的样子。

      译文:

      蟋蟀鸣叫在堂屋,一年匆匆到岁末。

      贤者懂得要约束。蟋蟀鸣叫在堂屋,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自己地位要记住。

      行乐不能荒正业,一年匆匆到岁末。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分外的事要惦记。

      行乐不能荒正业,贤者懂得要勤奋。

      蟋蟀鸣叫在堂屋,岁末役车也休息。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国家忧患记心头。

      行乐不能荒正业,贤者懂得要节制。

      赏析: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瓦位如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在荒淫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凤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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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精选19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精选1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有许多课外书,书里面有快乐,有悲伤,还有感动,每一本都很精彩,其中,我最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一只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蟋蟀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因为柴斯特对城市生活还不适应,就时不时的捣乱。先是夜里把主人家的两块钱纸币吃了一半。和朋友聚会,把报摊点燃了。玛利欧的妈妈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把它赶走。当玛利欧的妈妈发现柴斯特可以演奏整段的咏叹调时,立刻改变了主意,让柴斯特留下来。不久,柴斯特就变成了“明星”使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但柴斯特并不高兴,而是满心失落。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家。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整个世界。这本书使我很感动,让我明白朋友间的友谊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要学会珍惜友情。

      在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在成千上万本书中找到了最终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回到家,我就拿起读,读起来朗朗上口。

      我记忆中最深的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讲述了柴斯特出了名,他的歌声吸引了众多观众。起先人们不相信是真的,以为是在放唱片。柴斯特的小主人玛利欧把笼子拿出来,这时大家恍然大悟。就这样人越聚越多,玛利欧的妈妈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就拿起一捆时报去卖,为了不打搅音乐爱好者,她小声说:“来看看有关这只蟋蟀的报道,就刊登在这!”一下子,时报就卖完了,就这样,一捆捆的时报就卖光了。柴斯特成了纽约市著名的演奏家。没过几天,柴斯特突然生病了,大家都叫他多休息几天……

      读完了整本书,我明白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塔克大概是世界上最富裕的老鼠;亨利是唯一和老鼠交朋友的猫;柴斯特是纽约市最著名的演奏家。他们是一群好朋友。有一次柴斯特吃了半张2美元,塔克用了一生攒的钱给了柴斯特,果然是对好朋友呀!他们互相帮忙;亨利从不象生活中的猫,她是与谁都交朋友的猫咪。当然还有老鼠。在生活中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互相帮忙,互相宽容。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象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一定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是一本讲友谊真挚的书,这本书虽然短,但代表着不同的含意,而且包含着朋友们的爱,这本书感动了我,让我留下了热泪。

      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人们带到纽约时代广场,正好,玛丽欧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柴斯特,并把它收留了下来,但玛丽欧妈妈不喜欢动物他们家窗帘上都是被虫子咬的洞,因为经过爸爸的的劝说,柴斯特幸运的被收留下来。当塔克第一次跟它相遇的时候,给了柴斯特一根腊肠,就因为这样,它俩成为了好朋友,到后来,塔克和柴斯特又跟亨利成了好朋友,有一次,玛丽欧觉得柴斯特待在火柴盒来太窄了,所以他决定去买蟋蟀笼子,他来到冯赛的店里,冯赛给了他一个皇帝用的蟋蟀笼子,还送了一个铃铛挂在笼子上和一袋幸运饼干,但第一晚住在笼子里的不是柴斯特,而是塔克,因为塔克是它最好的朋友,当塔克看到蟋蟀笼子时,就想住一晚,于是柴斯特同意了,有一次,柴斯特要睡觉的时候,他把一元钱钞票当床单、床垫,它在梦中梦见了自己再吃一片叶子,结果把一元钱钞票给吃了,当玛丽欧妈妈发现柴斯特吃了一元钱钞票的时候,她大发雷霆,要玛丽欧把一元钱钞票给挣回来,柴斯特知道了这件事就找塔克和亨利帮忙,塔克不舍得给,因为这一生的积蓄是用来给它养老的钱,但当亨利说塔克是时代广场最富有的老鼠了,塔克把它一生的积蓄给了柴斯特,塔克多么大方啊,还有一次塔克、亨利还有柴斯特想举行一次晚宴,庆祝柴斯特来时代广场已经整整两个月了,柴斯特演奏着,塔克不由自主的跟着跳起舞来,塔克在跳舞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火柴盒,报摊着火了,当玛丽欧妈妈知道报摊着火了,就想把这个不祥之物给扔了,这时,柴斯特鸣唱起来,玛丽欧妈妈听了这美丽又悦耳的声音,于是就把柴斯特留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你们还记得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吗?柴斯特、亨利和塔克它们之间的友谊和温暖感动了我,因为我知道朋友是最重要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一只蟋蟀、一只猫和一个老鼠的故事,至于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就听我来给大家简单的说一说吧!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所以被带到城里来了,他被一个小男孩收养了,曾经因为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吃了两元钱,这是一个穷的两天连两元钱也挣不到的人家,小男孩的妈妈很生气,为此,把柴斯特关在一个笼子里,它的朋友塔克老鼠拿出了他毕生的积蓄,在它刑满的时候,他在宴请朋友们吃晚饭,他们把整个报摊都点着了,从此,小主人的妈妈视它为不祥之物,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鸣唱了一首首悲伤的歌儿,小主人的妈妈从此被他的歌打动了,因为她认为柴斯特会唱这么好听的歌,所以不会是放火烧报摊的人,柴斯特也在一夜之间出了名,每天他们的报摊上都会挤满人,在这只小小的蟋蟀演唱的时候,整个纽约都没有这么安静过,每次当这个时候正是卖报纸的好时机,小主人的妈妈为了不打扰这群音乐爱好者,每次叫卖报纸的声音都很小,大家抓报纸就想抓糖吃一样,不一会儿这个报刊都销售一空,她为小主人家里带来了财富,带来了好运,可是,她却一点儿也不快乐,这是因为他始终惦记着生她养他的地方,始终惦记着带给他快乐的生活。

      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柴斯特,因为柴斯特能带给人快乐,带给一种人安静,那种无法体会的安静。

      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小主人的妈妈,因为她见钱眼开。

      有人说,动物的思想境界是高尚的。那么,这完全是对《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的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最佳赞赏了。

      这本书是讲: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太大了。要放在今天,你一夜之间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然后突然让你反乡归隐,你愿意吗?你一夜之间成为众人追捧的偶像,然后忽然让你退出江湖,你愿意吗?我敢肯定,不用说百分之一百,至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的人不愿意。人们总是在信奉“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却忘了之前还有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我觉得生活像一个大三明治,名利和快乐就是两片面包,自由就是中间的肉馅,而嘴巴很小,一次只能咬两层,你会选那两层?

      大人们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可他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我们是人,不是任人摆布的机器,我们也需要自由!我真羡慕柴斯特,它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我也想自己选择!我现在已经懂事了许多。以前,家里大扫除的时候,妈妈总是帮我打扫我的房间。现在,我长大了,学会自己整理了。如果给了我自由,我会合理安排好我的时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

      回的书中,柴斯特蟋蟀好不容易出人头地,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答案是它想寻求自由和快乐!而别人是想出名不快乐吗?这就像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么多人想成名,为了成名而拼搏。对于柴斯特来说成名并非它所愿,只是一个偶然。而自由才是它的一种选择,自由才是快乐。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千万不要为了那些身外之物,而抛弃了个人那小小的快乐……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一本小说。你可别小看他哦,他可是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本书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毫无亲人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憨厚的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借助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但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回忆起了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的一生不可以没有朋友。多了一个朋友,就等于少了一个敌人。人生的路就会变得*坦一些。我们要用心去呵护友情,真正的友谊会是一生的无价之宝!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塔克了。你瞧,它的身子圆滚滚的,远远望去,就好象一个棕色的大圆球,可爱极了!最漂亮的就属它那双大眼睛了,好似黑珍珠一般。不过,最可贵的就是它那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了。记得有一次,柴斯特把一张二元的钞票给咬了一半,塔克见了,一直给它出主意。后来,塔克把它一生的积蓄都为柴斯特“还债”了。同学们,塔克这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这本书中,我觉得最感人的是这一段:傍晚它正在演奏的时候,一片黄叶,秋天里的第一片落叶吹进了车站,正巧落在蟋蟀笼子的旁边。这片叶子是从新泽西一路刮来的。一阵顽皮的秋风吹着它飞舞,过了哈得逊河,上了四十二街又把它扫下了地铁的入口。这片叶子落下来的时候,柴斯特正进行到一首歌曲一半的地方。看到了这个提醒它外面乡下正进行的时序变化的小东西,它的心头不觉猛然一惊,几乎无法再继续演奏下去。但是,它随即又记起了自己身在何处。强迫自己继续演奏下去。

      听了我写的读书笔记,相信你也一定心动了吧!赶快去书店买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吧!

      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常。其实这本书很不*常。它讲的是三个动物小伙伴们之间的友情,到底是哪三个动物呢?让我来告诉你,这三个小伙伴是老鼠、猫、蟋蟀。啊!难道猫不会吃老鼠吗?这之间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呢?想明白的话就跟我一齐看吧!

      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细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

      柴斯特是一只十分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并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我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停止行动,停下来聆听蟋蟀柴斯特的演奏。这样一来,它帮忙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正当蟋蟀柴斯特的“事业”处在巅峰期的时候,它满心失落,思念以前在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忙,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我深爱的故乡——大草原。

      看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以往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完美。友谊是能够跨越时代,友谊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恶意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若有了好的朋友,等于多了一面镜子,让自我对此反思,假如这个友谊不是长久的,那这个人必须不行;假如友谊是长久的,那这个人一生肯定都会多一面镜子的。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能够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能够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同样能够增强你的团队精神,能够让你更好地跟别人合作。一个厉害的人,他肯定和品德高的人有长久的友谊,这也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居。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

      翻开《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我认识了这些朋友:塔克,一只住在下水管中的老鼠;亨利,一只猫,是塔克的铁哥们:还有柴斯特,一只乡下的蟋蟀,因为贪吃,钻进了正要送往纽约的三明治里,就这样,他被送到了大都市,纽约。

      他们,因为善良的马利欧成为了这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同时也筑起了这世界上最坚固的最温暖的友谊之墙,他们甚至能够为朋友不惜一切代价。这不是友谊是什么?

      在冷酷的大都市里,他们三个的友情显得十分温暖。

      看到那里,我想起了那节体育课,我跑着跑着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这时,我的好朋友纷纷想我伸出手,要把我扶起来,还亲切地问我疼不疼。这时,我真的觉得有朋友,真好!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源于朋友的爱和关心。

      当然,社会上有很多人都说,此刻的人大多数的时间都忙于工作,忙于挣钱,都忽略了对朋友的关心。我十分同意这个观点,就像我妈妈,白天去进货,晚上摆夜市,一天的时间都为工作所支配,我也发现,妈妈已经好久没有和她的好姐妹打过电话见过面了。

      如果这样下去,那座友谊之墙就要倒了。看来我们真应当学学这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情了。所以这座友谊之墙要靠我们经常去搭建,这样才能确保友情的坚固。这座友谊之墙,这座真正能让我感受到源于朋友的关心的友谊之墙,温暖了所有人的心头……

      理解和信任

      理解和信任是做朋友的基本原则。

      记得那是柴斯特成名的时候,他却做出了让所有人都不能理解的决定,不做名人了。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仅有他的朋友理解了他,信任了他。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会经常听到有人说:朋友之间的友情是最坚固的。因为之所以称为朋友,是因为这个朋友和你年龄相仿,对于跟自我同龄的人,你会跟信任他,跟理解他。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妈妈打了我一个耳光,我立刻找到了朋友,我哭着向朋友倾诉自我的委屈和苦恼,我掏心掏肺的将所有的话都告诉了她,她也同时和我产生了共鸣,这时,我的心里也好受些。因为我相信朋友,朋友也理解我,所以我会向朋友倾诉我的烦恼。从而可见,理解和信任是多么的重要,对于朋友之间来说就更重要了,这就是朋友真正需要的。

      所以,理解和信任不仅仅体此刻三只小动物的身上,更体此刻我们人类之间的友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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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蟋蟀的诗6篇

  • 关于蟋蟀的诗6篇

      作者:千山雪

      昨夜,风从遥远的地方来

      吹来些许的清凉

      如水一样过窗迩来,在微秋的角落里

      一只蟋蟀鸣叫着

      似乎想要把那个角落唤醒

      这是童年里听到的那只蟋蟀吗

      在夜凉如水的院落里总是这般

      一声让这夜晚明亮

      一声又让这夜晚落寂

      八月的鸣蝉,九月的蟋蟀

      一个把白天叫嚷得繁华

      一个让夜晚在宁静中深邃

      它们都是为自己而歌

      这只蟋蟀从流沙河的诗句里跳出来

      跑跑跳跳就摈弃了文字

      在所有的缝隙里歌唱

      这声音如钢翅一般坚硬地活着

      现在,楼层越来越高

      它也一层 一层攀爬

      从一楼到五楼,就到了顶层

      它的钢翅再坚硬,也无法

      在钢筋混凝土的城堡里自由穿越

      这钢翅发出的声音也柔软

      像一只毛刷在眼睛上摩挲

      在记忆里唧唧复唧唧

      在所有的'暗夜里鸣唱

      明天我去了

      今夜这只蟋蟀又在何处鸣唱

      作者:曾林云

      象捉蟋蟀一样,

      它飞出我的手心。

      少女的透明柔润的赤臂,

      它轻轻让开我的手指,

      因为在那一瞬间,

      我感到空气象蜜一般甜美。

      然后她卧倒在草地,

      在几个毛孩子身边。

      看着她凝神的眼睛,

      看着她羞色的脸,

      我把纸牌挥向天空,

      忍不住一股热血奔腾在我的心间。

      在与她对视之后,

      我静静地把头低下,

      任凭想象腾空万里,

      任凭感觉拥抱世界!

      请不要笑我,

      请不要笑我是个高明的猎手,

      如今我是一只受伤的野鹿,

      是她,是她一眼剌穿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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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蟋蟀的诗词

  • 写蟋蟀的诗词

      诗词,是指以古体诗、*体诗和格律词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诗歌。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蟋蟀的诗词,欢迎查看!

      离蛩

      唐-白居易

      闻蛩唧唧夜绵绵,况是秋阴欲天。

      犹恐愁人暂得睡,声声移*卧床前。

      夜坐

      斜月入前楹,迢迢夜坐情。

      梧桐上阶影,蟋蟀*床声。

      注: 蟋蟀又名促织、蛩、蛐蛐等。其名最早见之于《诗经》:“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几句诗是说蟋蟀随气候的变化由田野渐渐进入村户,“暑则在野,寒则依人。”

      促织

      唐-张乔

      念尔无机自有情,迎寒辛苦弄梭声。

      椒房金屋何曾识,偏向贫家壁下鸣。

      注:诗作里的促织,正是封建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的形象。诗人采用拟人化的手法,使人更容易由促织的'境遇而联想到老百姓的遭遇,

      客思

      唐-贾岛

      促织声尖尖似针,更深刺著旅人心。

      独言独语月明里,惊觉眠童与宿禽。

      注:贾岛(779-843),字阆仙,范阳(今河北省涿县)人。早年为僧,名无本,后来俗。几次考进士都没有中。唐文宗时做过遂州长江(今四川省蓬溪县)主簿等小官。他的诗,以清奇凄苦著名,大多是写自然景物和闲居情致。作诗刻苦求工,诗风清淡朴素。

      诗人将属于听觉的“促织声”转换成了视觉形象的“针”,仿佛那一声声促织的叫声,就像一根根尖针刺在因思乡而难以入眠的诗人的心上;同时,“尖尖似针”’四字都是齿间音,更使人读来如同针刺一般,感受真切。

      蟋蟀

      唐-齐己

      声异蟪蛄声,听须是正听。

      无风来竹院,有月在莎庭。

      虽不妨调瑟,多堪伴诵经。

      谁人向秋夕,为尔欲忘形。

      注:齐己(863年—937年)出家前俗名胡德生,晚年自号衡岳沙门,湖南长沙宁乡县祖塔乡人,唐朝晚期著名诗僧。

      齐己虽皈依佛门,却钟情吟咏,诗风古雅,格调清和,为唐末著名诗僧,历代诗人和诗评家多有赞誉。五律《登祝融峰》,王夫之评为“南岳诸作,此空其群”。与贯休、皎然、尚颜等齐名,其传世作品数量居四僧之首。又与郑谷、曹松、沈彬、廖凝、徐仲雅等当时名士结为方外诗友,时相唱和。尝以《早梅》诗谒郑谷,谷改其“昨夜数枝开”为“昨夜一枝开”,遂拜谷为“一字师”。时人以其诗作高产且多

      宿石门山居

      唐-雍陶

      窗灯欲灭夜愁生,萤火飞来促织鸣。

      宿客几回眠又起,一溪秋水枕边声。

      注:雍陶(805-?)。字国钧 ,成都( 今四川成都市)人。出身贫寒。文宗大和八年(834)登进士第,曾任侍御史。大中六年(852),授国子毛诗博士。大中八年(854),出任简州(今四川简阳县)刺史,世称雍简州。一年曾多次穿三峡,越秦岭,在江南、塞北许多地方游历过 ,写过不少纪游诗。后辞官闲居, 养疴傲世。不知所终。

      工诗。与王建、贾岛、姚合、章孝标等交往唱合。

      其诗多旅游题咏、送别寄赠之作,擅长律 诗和七绝。 《全唐诗》录存其诗一百三十一首 ,编为一卷。 《全唐文》录存其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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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蟋蟀的住宅》课文原文

  • 《蟋蟀的住宅》课文原文

      《蟋蟀的住宅》是19世纪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篇观察笔记。他怀着对蟋蟀的喜爱之情,向我们真实地介绍了自己观察到的蟋蟀住宅的特点,以及蟋蟀建筑住宅的才能,赞扬了蟋蟀不辞辛苦和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蟋蟀的住宅》课文原文,供大家参考。

      《蟋蟀的住宅》原文:

      居住在草地上的蟋蟀,差不多和蝉一样有名。它的出名不光由于它的唱歌,还由于它的住宅。

      别的昆虫大多在临时的隐蔽所藏身。它们的隐蔽所得来不费工夫,弃去毫不可惜。蟋蟀和它们不同,不肯随遇而安。它常常慎重地选择住址,一定要排水优良,并且有温和的阳光。它不利用现成的洞穴,它的舒服的住宅是自己一点一点挖掘的,从大厅一直到卧室。

      蟋蟀怎么会有建筑住宅的才能呢?它有特别好的工具吗?没有。蟋蟀并不是挖掘技术的专家。它的工具是那样柔弱,所以人们对它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奇。

      在儿童时代,我到草地上去捉蟋蟀,把它们养在笼子里,用菜叶喂它们,是为了玩。现在为了研究蟋蟀,我又搜索起它们的巢穴来。

      在朝着阳光的堤岸上,青草丛中隐藏着一条倾斜的隧道,即使有骤雨,这里也立刻就会干的。隧道顺着地势弯弯曲曲,最多不过九寸深,一指宽,这便是蟋蟀的住宅。出口的地方总有一丛草半掩着,就像一座门。蟋蟀出来吃周围的嫩草,决不去碰这一丛草。那微斜的门口,经过仔细耙扫,收拾得很*坦。这就是蟋蟀的*台。当四周很安静的时候,蟋蟀就在这*台上弹琴。

      屋子的内部没什么布置,但是墙壁很光滑。主人有的是时间,把粗糙的地方修理*整。大体上讲,住所是很简朴的,清洁、干燥,很卫生。假使我们想到蟋蟀用来挖掘的工具是那样简单,这座住宅真可以算是伟大的工程了。

      蟋蟀盖房子大多是在十月。秋天初寒的时候。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较大的土块。它用强有力的后足踏地。后腿上有两排锯,用它将泥土推到后面,倾斜地铺开。

      工作做得很快。蟋蟀钻到土底下,如果感到疲劳,它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一会儿,头朝着外面,触须轻微地摆动。不大一会儿,它又进去,用钳子和耙继续工作。我一连看了两个钟头,看得有些不耐烦了。

      住宅的重要部分快完成了。洞已经挖了有两寸深,够宽敞的了。余下的是长时间的整修,今天做一点,明天做一点。这个洞可以随天气的变冷和它身体的增长而加深加阔。即使在冬天,只要气候温和,太阳晒到它住宅的门口,还可以看见蟋蟀从里面不断地抛出泥土来。

      《蟋蟀的住宅》说课稿:

      一、说教材

      《蟋蟀的住宅》是小学六年制第九册第七组课文中的一篇课文。学*本组课文,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同时,注意体会作者表达的思想感情,体会课文不同的表达方法,并注意把这些方法运用到看书的*作实践中去。

      二、教学目标

      《蟋蟀的住宅》是一篇说明性的科学小品文,并且是本组单元的第二篇课文,在学*第一篇说明文《鲸》以后,学生已经掌握了一些说明方法,所以在教学《蟋蟀的住宅》时不把学生掌握说明方法作为教学的重点,因此在本节课中重点达到以下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修建住宅的经过,同时体会抓住说明对象的特点,形象生动地说明事物的方法。能力目标:训练学生在读中感悟,在读中体验,在读中悟情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合作学*、探究学*的能力。情感目标: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动物、热爱自然的情感。

      三、重点、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修建住宅的经过。

      难点:让学生感悟蟋蟀不肯随遇而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说教法、学法

      长期以来一直关注教师如何教,而忽视了学生如何学,在这节课中将关注学生的学法,用学生的“学”决定教师的“教”。从而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在学生自主阅读的基础上受到熏陶感染,再把学生的感悟与老师、同学交流。

      在此设计理念的指导下我准备采用以下教法:情趣教学法、多媒体直观法、以读促悟法。学生主要采用以下学法:自主质疑法、合作解疑法、自读自悟法。

      五、教学流程

      如何转换学生角色,改变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我想让学生转换角色,把自己当作蟋蟀,介绍自己的家和修建家的经过。因此我设计了以下教学流程:

      (一)联系生活、激趣导入。

      学生在以前已经学过口语交际介绍自己的家,学生会非常自豪,能踊跃地说。再加之已经学过《明明上学》一文,学生已经知道蟋蟀的歌声动听,对蟋蟀的可爱、有趣早已铭记在心。这样二者结合起来,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的兴趣,实现旧知迁移,为学生转换角色,改变学*方式作准备,也为学生发展口语作准备。

      这样让学生把自己的家和早已熟悉的蟋蟀的住宅联系起来,自然而然地导入课题。

      (二)研读课文、自主感悟。

      在导入课文后,我设计让学生研读课文,自主感悟。请学生快速读课文,理解课文主要内容,学生能很快体会出文章主要内容: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修建经过。这个环节落实本期教材训练重点:提高学生阅读速度,达到阅读有一定的速度,能体会文章主要内容。

      (三)自主学*、合作交流。

      1、小组学*、组内交流。

      这个环节根据学生感兴趣的问题,把学生分成几个学*小组,分别学*、研究蟋蟀住宅有什么特点和怎样修建住宅的。每个学生要先认真读书,体会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蟋蟀的住宅有什么特点或怎样修建住宅的,想想如果你就是一只可爱蟋蟀,你会怎样向大家介绍你的家或你修建住宅的经过;把你感兴趣的句子勾画下来反复读一读,把你的理解写在句子旁边或本子上,如果还有不懂的句子或以在旁边标上问号;并且估计一下,其它小组的同学有可能向你们提出什么问题,该怎么解答。学生在自读自悟几分钟后再在小组讨论交流,共同质疑,共同推测一下其他组同学会提的问题,一起解答别人提出的问题。这样先让学生自读自悟,再在小组讨论交流,就真正达到人人动口读书,用心体验,实现人人自主学*,而不让小组合作学*成为个别优秀学生的一言堂,从而提高小组合作、探究学*的效率。达到设计理念中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的能力。

      2、全班交流、答记者问。

      学生把自己转换成蟋蟀这个角色,汇报介绍“我的家”即蟋蟀的住宅有什么特点时,就有可能根据自己在读中的感悟,用朗读勾画批注法,边朗读边结合自己的体会介绍,也有可能会根据课文内容绘制示意图介绍。在听完介绍后,其它小组的同学可扮演小记者向这组同学质疑,进行答小记者问。这样促使学生自读自悟时更认真,在本小组交流讨论时更合作、更投入。在学生自主解疑仍有困难时教师适时点拨,达到调动学生积极性,共同参与,自主质疑、自主解疑或合作解疑的效果。实现设计理念中关注学生的学法,用学生的“学”决定教师的“教”。(在此过程中适时出现CAI课件,蟋蟀住宅的资料、图片。)

      由于通篇采用拟人手法叙述,学生在阅读中会产生浑厚的兴趣,在汇报蟋蟀住宅经过时,学生除了边朗读边谈体会,还很可能会自然而然转换成蟋蟀的角色,配上动作介绍修建住宅的经过。在转换角色的同时,学生一方面对课文自读自悟,自主学*读懂了课文,另一方面在情感上对蟋蟀产生认同,自然就体验到蟋蟀不肯随遇而安、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就既突破了教学难点,又实现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三维一体这一设计理念。(在这一过程中相机出示CAI课件,蟋蟀修建住宅的经过。)

      (四)拓展延伸、情感升华。

      通过以上环节的学*交流,已经激发了学生对蟋蟀的喜爱和赞扬之情,就进入拓展延伸、情感升华这一环节。让学生把自己收集到的动物住宅和它们修建住宅的图片、文字资料或关于作者的相关资料,在学*小组内交流,再把此时此刻想对蟋蟀或其它动物想说的话写下来,鼓励学生用我笔写我心,畅所欲言。然后推荐代表在全班交流。这样让学生有准备地说一段话,实现读、写、说结合。

      六、说板书

      板书是一节课的精华。因此我的板书简单明了,课文的内容也的到了精彩的`展示。

      九色鹿对国王控诉的那段话是文章的重点部分,也是整堂课一个重要的训练点。为此,我出示了这段话:

      自主合作探究学*的课堂是个开放的大课堂,学生的视野更开阔了,思维更活跃了,嘴巴也更会讲了。但是,语文课还是姓“语”,课堂教学还是应该立足于语文学科的根本,学语文,用语文。在教学过程中,我设计了让学生多次想象练说的环节:想象调达当时的郑重起誓;想象九色鹿控诉时的内心愤恨;想象国王听了之后的内心活动以及国王会如何惩罚调达等,通过角色的置换、想象,让学生充分感受民间故事所特有的丰富的体验。

      语文课程的“开放”、“拓展”,都必须建立在对文本理解的基础上,因此,我们要正确处理文本的价值取向和珍视学生的独特体验。教学中,我紧紧抓住课文语言文字引导学生感悟体会、朗读说话,从字里行间体会两个人物的截然不同的性格特点,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学最后一环节——诚信格言的补充,一方面有利于学生进一步感受故事所蕴涵的做人的道理,同时,与当前所提倡的诚信教育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另外,为学生用精炼的语言写出学了故事以后的内心感受起到了示范作用,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真正形成语文能力,提高语文素养。最后,老师还告诉学生:九色鹿壁画至今还完好地保存在敦煌莫高窟,建议同学们有机会去观赏,旨在鼓励学生走进学*语文的大课堂,在生活中学*语文。

      作者简介:

      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Jean-Henri Casimir Fabre),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相传荷马为古代希腊两部著名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作者),昆虫界的维吉尔”。出生后的几年间,法布尔是在离该村不远的马拉瓦尔祖父母家中度过的,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蝈蝈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

      法布尔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业士学位、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喜爱古罗马作家贺拉斯和诗人维吉尔的作品。他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材,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法布尔晚年时,《昆虫记》的成功为他赢得了“昆虫界的荷马”以及“科学界诗人”的美名,他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承认。法布尔虽然获得了许多科学头衔,但他仍然朴实如初,为人腼腆谦逊,过着清贫的生活。他的才华受到当时文人学者的仰慕,其中包括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91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德国作家荣格尔、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诗人马拉美、普罗旺斯文学家鲁玛尼耶等。由于《昆虫记》中精确地记录了法布尔进行的试验,揭开了昆虫生命与生活*惯中的许多秘密,达尔文称法布尔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当他居住在塞利尼昂时,不少学者、文学家们纷纷前去拜访他。法布尔在自己的居所曾接待了巴斯德、英国哲学家米尔等学者,但与他们的通信并不频繁。公共教育部长维克多·杜卢伊将法布尔举荐给拿破仑三世,后者授予他荣誉勋位勋章。法国政治家雷蒙·普恩加莱途经塞利尼昂,特意绕道荒石园向他致意。拥有多重身份的法布尔的作品种类繁多:作为博物学家,他留下了许多动植物学术论著,其中包括《茜草:专利与论文》、《阿维尼翁的动物》、《块菰》、《橄榄树上的伞菌》、《葡萄根瘤蚜》等;作为教师,他曾编写过多册化学物理课本;作为诗人,他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语写下了许多诗歌,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牛虻诗人”。此外,他还将某些普罗旺斯诗人的作品翻译成法语;闲暇之余,他还曾用自己的小口琴谱下一些小曲。然而,法布尔作品中篇幅最长、地位最重要、最为世人所知的仍是《昆虫记》。这部作品不但展现了他科学观察研究方面的才能和文学才华,同时还向读者传达了他的人文精神以及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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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年趣事之捉蟋蟀

  • 童年,小学,四年级
  • 童年趣事之捉蟋蟀(通用23篇)

      大家小时猴一定都有过不少的童年趣事吧,每一份发生过的事情都是值得纪念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童年趣事之捉蟋蟀,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童年往事,像天上的星星,海边的贝壳,可爱、美丽,让人难忘。回忆童年,可以让你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

      我和爸爸捉迷藏,为了不让爸爸发现,我躲到了隐蔽的角落里,结果却在那儿睡着了。帮妈妈干活,看到妈妈洗米,我洗盐,拿出一袋盐,结果把盐洗得干干净净,一点也没有了……最令我难忘的,是那年夏天和小伙伴们捉蟋蟀的事。

      那天,我约上几个小伙伴到田野里捉蟋蟀。我们先一人拔了一根狗尾草,虽说是我号召大家捉蟋蟀,但内行人一看就知道,我并不会捉。我趴在草丛里,一根草一根草地找,草上如果有,我一走过去,蟋蟀便也跳走了。捉了半天,我一只也没捉到,于是,我决定拜师学艺。一个小伙伴教我,让我到草长得茂盛的地方去捉,先打草惊“蟀”,把蟋蟀引出来,然后再捉。我试了一下,果然有一定效果,把蟋蟀引出来了。但是,我眼睁睁地看着又肥又大的蟋蟀从我眼前跳没了,眼看煮熟的鸭子飞走了,心里更觉得不好受。我决定先盯一只,捉住再说。于是,瞅准一只,我跟着它,它跳一下,我跟一步。我想:是时候了!正要伸手捉,却被小伙伴抢先了一步。这么多蟋蟀偏要这一只是为什么呀?我想,可又不敢说,生怕吓着蟋蟀。一只蟋蟀跳到了我的脚下,嘿嘿!这回你可跑不了了!我用力连草带蟋蟀捉了起来,打开手一看,呀!那只可怜的蟋蟀被我活活捏死了!忽然,有一只蟋蟀跳到了我的胳膊上。我暗自高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呀!这可就别怪我了,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我轻轻一抓,把蟋蟀穿到狗尾草上。之后,我又接连捉了许多的蟋蟀,夕阳西下了,我们在田野上生起了火,火光映红了每一个小伙伴的笑脸。蟋蟀在我们周围唱着动听的歌,开朗的笑声久久回响在空旷的田野里……

      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我心里总有几分留恋。童年啊,我爱我的童年!

      蟋蟀俗称蛐蛐儿,生活在阴湿的墙角小洞里。我和明明也很喜欢。我们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听到蛐蛐儿的叫声,跑了过去,只见一只足有一寸长的蟋蟀,它身披黑纱像个大将军,长有两条又细又长的尾巴。只见它腾空一跃就到了墙上,不一会我就捉到了它,我给它起名叫“飞龙”。我们又循着声音找,又抓到了一只,渊博给它起名“巨虎”。

      然后我们把它们放进玻璃罐里,每人拿一小棒开始斗着玩。战斗开始了,“飞龙”飞身一跃就跳到了“巨虎”跟前,你一拥我一挤,相互打斗起来。我的“飞龙”被击了回来,它突然不动了。“巨虎”拉着触角好象沾沾自喜呢,我以为“飞龙”被打怕了。但令我们惊诧的是,“飞龙”突然猛地一扑,把“巨虎”打倒了,还咬住了它的腿,1、2……10,数到这里,我的“飞龙”胜利了。它像个披着黑色盔甲的大将军,显得那么得英武。

      暑假的一天,天气晴朗,微风**,好凉爽啊,我想起了去年在乡下和弟弟斗蛐蛐的事,那可太有趣了!那天,我叫爸爸带我去爷爷家和弟弟玩,爸爸马上同意了,用摩托车“呜”地把我载到了爷爷家。弟弟早就在家门口等了。“哥哥,你怎么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呀?我好想你呦!”弟弟喊着跑来了。我对弟弟说:“我们去斗蛐蛐吧!”弟弟说:“傻子,要晚上才有蛐蛐呢!”

      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我和弟弟各自拿着手电筒,寻找各自的“勇士”。我翻开一块石头,下面只有几只小小的蛐蛐,用它们去斗,还不给当下酒菜?我又翻开一块石板,但是只有几条蚯蚓在扭动。我偷偷地看了看弟弟,他已经捉到一只大块头蛐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只得加快进度了。突然,一只母蛐蛐印入眼帘,我瞄准它,使劲一扑,把它逮住,放在盒子里。这时,一块大石头下传来了一阵蛐蛐的叫声。我轻轻地翻开石头,眼疾手快地一捉,一只大蛐蛐就在我的掌中了。这是只公蛐蛐,只见它又肥又壮,牙露在外面,威风凛凛的,好像一位大将军。

      当我带着劳动成果回家时,弟弟己捉了五只蛐蛐在等我回来战斗了。我以上厕所为由,在卫生间里,我在那只公蛐蛐的牙上抹上了清凉油。这可是我在《百科全书》上看到的方法,这样斗蛐蛐准赢。

      比赛开始了,场地设在一个脸盆里。第一场比赛,弟弟拿出了四只蛐蛐,并用水彩笔歪歪扭扭地在纸上写了“必胜”两个字,还摆了一个必胜的架势。我则派出了我的“女将”来迎战。弟弟的蛐蛐看到我的“女将”出场,突然间在盆里蹦来蹦去,又互相扭打起来,弟弟只好鸣金收兵,召回了他的残兵败将。第一回合在弟弟的失败中结束了。

      不服输的弟弟又拿出了他的蛐蛐王来挑战,开始了第二场的战斗。我则放出了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迎战。两只蛐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发出尖叫声,恨不得马上咬伤对方。弟弟的蛐蛐王刚想扑向我的“大将军”,突然转身就逃,“大将军”猛扑上去咬断了蛐蛐王的腿。弟弟只好撤下了他的蛐蛐王,伤心地落下了泪,即使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失败的原因是我在蛐蛐牙上做了手脚。

      斗蛐蛐可真有趣啊,只有智勇双全才能取胜。

      一个秋风**的晚上,我和妈妈带着一个小盒子,提着一根小木棍,拿着一包餐巾纸和一个手电筒,一起去抓蟋蟀。

      我们顺着蟋蟀优美的歌声,寻找它们敏捷的身影。但是这些小家伙们特别聪明,一听到动静就马上停止了歌唱。我们沿着小河边,一步一步地找,又沿着茂密的草丛,一步一步地看,还沿着树干,一圈又一圈寻觅。

      正当我们打算无功而返时,猛然间看到了两只蟋蟀。一只小蟋蟀稳稳地趴在墙角上,一动不动。妈妈用手电筒照了照它瘦小的身体,但它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我轻手轻脚地用小盒子罩住它,只见它用后腿轻轻一弹,便落入了我的“陷阱”。

      突然,妈妈又在附*的墙角发现了“目标”。“快,小心,抓住它!”我兴奋地手舞足蹈。妈妈拿出口袋里的餐巾纸轻轻地往小蟋蟀身上一按,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轻而易举地跳出了妈妈的“魔掌”,顺利地躲过了一劫。可是妈妈并没有放弃,蹑手蹑脚地朝它走去,又是轻轻一扣,终于抓住了它。我们把它装入了盒子里,看着盒子里的“小家伙们”,我们充满了胜利的成就感!

      我小心翼翼地把蟋蟀带回家,仔细地观察起来:蟋蟀头小小的,像一颗圆圆的珍珠。身体小而细长,下面却鼓着圆圆的大肚子。它有六条腿,前面四条又细又短,后面两条则又粗又壮。头顶上顶着两根天线似的触角。它们很喜欢把这两根又细又长的“天线”放在嘴巴里“刷洗”,似乎是在清洗自己美丽的头发。它们天生就是运动员,在盒子里不停地蹦着跳着,一会儿做着跳水运动员高难度的动作,一会儿又学着跳高远动员的姿态。

      我真喜欢我的“新朋友”——蟋蟀!

      一阵阵清脆、响亮的虫鸣声划破了夏夜的沉寂,这是蟋蟀正“嘟嘟嘟”地鸣叫呢!那声音此起彼伏,多像是多声部的大合唱啊!这声音将从整个夏天一直延续到深秋。

      听爸爸讲,他小时候最爱玩蟋蟀了。为了捉蟋蟀,爸爸曾弄破过衣服,可他仍然兴趣不减。问起喜欢蟋蟀的原因,爸爸说,蟋蟀个性勇猛、顽强,两只蟋蟀顽强打斗所带来的感受远比观看现在的功夫片来得真实。

      为此,我按捺不住日益增长的好奇心,在一个宁静的月夜里,我和爸爸悄悄走进了家附*的小花园。循着蟋蟀的叫声,我们蹑手蹑脚地靠*墙角。爸爸熟练地翻动着泥土,我则在一旁帮着端着电筒,瞄准着前方可能出现的目标。瞬间,一只蟋蟀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只见它全身乌黑,长着一对长长的触须,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看上去机灵极了。我赶忙屏住了呼吸,生怕它受到惊吓,逃跑了。爸爸则迅速地一网罩下,用手一扣,蟋蟀就被罩住了。我忙拿出空瓶子,和爸爸一起把蟋蟀小心翼翼地放入瓶中。手电光下,蟋蟀在瓶中不断地踢着腿,蹦跶着、挣扎着,仿佛在说:“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不要呆在这儿!”看着可怜的蟋蟀,恻隐之心油然而起,我和爸爸商量后,决定还它自由。

      一眨眼,刚离开瓶子的蟋蟀随即就消失在了草丛中。看来,无论人类还是动物,都渴望自由、珍惜自由。虽然,我没能逗上蟋蟀,去感受爸爸所说的那份乐趣,但我还是庆幸万分。因为,我更加理解“自由”这个词的内涵了。我要从心里真挚地说声:“谢谢你——可爱的小蟋蟀!”

      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新的一天,新的景象,我的心情也格外舒畅。我哼着小曲,到外面玩耍去喽。

      刚一出门,一阵奇怪的“吱吱咋咋”声吸引了我。揣着好奇心,我来到发声地准备看个究竟。是什么东西唱出这种美妙的歌声呢?迈着轻快的脚步,我来到了草丛边。突然间,声音没有了,我就轻轻地拨开草丛。惊奇一刻到了,原来是一只头顶长有一对长长触角的小昆虫在歌唱。我仔细一看,原来是蟋蟀,俗称蛐蛐。我把手伸过去,猛地一扑,一握,心想:看你往哪里逃。我感觉抓住它了,心里美滋滋的。可我把手张开一看,什么都没有,真的令人沮丧。

      忽然,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钩住了我的衣服,我低头一看,原来是我想要找的“小宝贝”。我赶紧掏出瓶子,把瓶口对准了它。它纵身一跳,准准地跳进了我的瓶子里,我马上扣上盖子。终于逮逮到了,我高兴得手舞足蹈。乘胜追击,我斜眼一看又发现了一只蛐蛐,它跑进了一个极小的缝隙里,我发现手一伸进不去,该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坏办法”─往缝隙里填土。填着填着,我发现它被逼出来了。我赶紧用手去抓,恰好抓住了它的后腿。

      静下来,我仔细观察着它。它的身体的颜色是灰褐色的,跟泥土浑然一体,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它们。它身长约有三厘米,长有一对长而灵敏的触角,还有一双粗壮有力的后腿,我想就是靠这双腿筑造洞穴的吧。它们开始在瓶里面活蹦乱跳的,过了一会儿,就无精打采了,我想它们一定是想家了。白云的家是天空,鸟儿的家是大树,而蛐蛐的家是草丛。我心一软,打开盖子,放了它们,蛐蛐又回归到了大自然,又开始“吱吱咋咋”的放声歌唱了,蛐蛐的歌声真是美妙!

      今天,真是快乐的一天,对于我和蛐蛐而言,都是一次奇妙的探险。

      星期六下午,天气凉爽,是个出去玩的好时间。我便让妈妈带我去乡下捉蟋蟀。

      一路上,一排排高大的树木快速后退,路边的小野花争奇斗艳,让人赏心悦目。过了好一会功夫,我们终于到了乡下。

      下了车,只见大片大片的稻田随着风儿漾起层层“金浪”,此起彼伏,一眼望不到边际。沉甸甸的稻穗儿迎风点头,仿佛欢迎我们的到来。

      我迫不及待地奔向了田野,来到了野草丛生的田埂边。哈哈,我听到了“蛐蛐,蛐蛐……”的蟋蟀叫声,原来蟋蟀聚在这儿开“演唱会”呢!我更来劲了,用脚在地上排雷似的挨着踩。这个方法可真管用,被我惊起的蟋蟀四处跳跃。我张开双臂,腾空而起,用整个身子扑过去。哎哟!一只蟋蟀也没捉到,自己却摔跤了。妈妈忙来拉我,问疼不疼。我可顾不上这些,随手一擦,又继续兴致勃勃地捉了起来。

      “耶”地一阵欢呼,原来我捉到了一只小蟋蟀。阳光下,细细端详着:这只小蟋蟀满身披着黑甲,真像一个大将军,又显得威严、勇猛。一对黑油油的眼睛镶嵌在触角下方,背部有两片薄薄的褐色翅膀,两条尾巴硬硬的,像两根钢针。这次的捕捉成功令我信心百倍,我又忘乎所以地捉起蟋蟀来。不一会儿,小小的瓶子就被装得差不多了,太阳公公也渐渐西沉。我捧着瓶子满载而归。

      在回家的路上,蟋蟀不停地叫着,声音抑扬顿挫,如同美妙的乐曲,让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于是一回到家,我便打开了电脑:原来,蟋蟀的发声器是它的翅膀,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长有一个像锉一样的短刺,在蟋蟀左边的翅膀上,长有一个像刀一样的硬棘,这便组成了一把非常精致的小提琴……

      哦,小小的蟋蟀,大自然的精灵,带给我快乐,更带给我知识。

      晚上,我们一家人走出家门,来到了美丽的鹅浦河公园散步。

      刚进公园,前方草丛中传来了蟋蟀的唱歌声。爸爸小声地对我说:“宇鹏,你听,多美妙的歌声,好好学吧。”我并没有理会爸爸的话,心想:待会我要抓住它,瞧瞧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

      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来到蟋蟀身边,打算跟这小家伙打打交道,彼此认识一下。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终于看清了它的面目:一身披着黑褐色的盔甲,一对触角竖着,前四只脚细细的,短短的;后两只脚粗壮极了,一蹦能蹦好几尺高。它正趴在草丛间,警觉的环顾四周,样子挺威武的。

      我与蟋蟀仅咫尺之遥了,只见它还依然一动不动。我瞅中机会,以猛虎下山之势向蟋蟀扑去,蟋蟀敏捷地一跳躲一边去了。我扑了个空,脑袋磕在石头上起了个大包。而蟋蟀却在一旁唱着歌,似乎在嘲笑我是个小笨蛋。我生气极了,恶狠狠的说:“今天要把你剥皮抽筋,方消我心头之恨。”于是我摆出日本相扑的姿势与蟋蟀展开搏斗。大概是害怕了,蟋蟀转身就逃。我哪肯轻易摆手,在后面紧追不舍。突然,蟋蟀杀了个回马枪,跳到我的脚上猛咬一口,我被打得措不及防,很是狼狈。心想:蟋蟀呀蟋蟀,别人都说以大欺小,你倒好却以小欺大,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耐着性子小心翼翼地靠*蟋蟀,来了个鱼跃,终于抓住了这可恶的“小淘气”。我提着蟋蟀说:“你咬,现在我叫你咬,你咬呀;看我不摔死你。”

      蟋蟀没有了先前的那份神气,只是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心软了,手一松,蟋蟀一蹦,跳入草丛,一溜烟不见了。

      在一个静悄悄的夜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天空上,满天的繁星像许多一眨一眨的眼睛。我和堂弟拿着网子和手电筒在田野找什么呢?我们在找让法布尔观察了三个多小时的蟋蟀,看一下它究竟是“何方神圣”

      于是,我和堂弟先在田野里仔细的听着,然后,我顺着声音找到了一只又大又肥的蟋蟀,我微微俯下身,用网子“捕捉要犯”,可那只蟋蟀猛的一跳,我抓了个空。我有点灰心,但又转念一想,以前法布尔也不是一会儿就捉到蟋蟀的,就又重新燃起了小宇宙。

      我又继续开始寻找,终于又找到了一只蟋蟀。那只蟋蟀十分嚣张,见了我不但不躲,反而继续往前爬,“让我收了你”我气愤地说。我用网子往他身上一罩,他用力一蹦,躲过了一次追捕,可它还是“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我看准时机,用网子一罩,再提起来,蟋蟀被我捉住了。可是一会儿,蟋蟀就从网子里掉了出来,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再仔细一看,网子破了个洞,正好能让蟋蟀掉出来,我自认倒霉:“遇见了个奸敌。”我只好重新换了一副网子。

      我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我突然看见一片玉米地,又想起蟋蟀喜欢吃玉米,于是,我就走到玉米地里摘了几个玉米,然后,我把玉米剥成粒,然后把粒撒在我的身边,十分钟后,来了一只蟋蟀、两只蟋蟀、三只蟋蟀许多的蟋蟀爬了过来,我用网子左手抓一只,右手抓一只,一连抓了五六只。在食物的诱惑下,那些蟋蟀变成了我的囊中之物。

      我把它们放在地上观察,只见蟋蟀身着一件绿色的“皮大衣”头上长着两根弯弯的“天线”,它那两条粗壮的大腿和六条带倒刺的小腿,俨然有一种王者之风。

      那一晚的经历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当想起这件事,都能让我美上一天。

      啦啦啦,啦啦啦,我们是快乐的小玩家!我们五个小鬼,哼着歌,趁大人不注意,偷偷溜出去玩。

      我们来到一个草丛旁。忽然,我听到一阵阵蟋蟀的叫声。我循着声音,跑了过去。 啊!我叫了一声,蟋蟀!!!大家马上凑了过来,只见棒棒哥哥随手从我的脚上抓了一只又壮又绿的大蟋蟀。我们几个跃跃欲试,可是找了好久,也没什么收获。

      于是,我们几个几个决定,另换地方。我们四处张望,看到一块长满向人葵的田地。我们飞奔过去。喂!小子们,别过来,这里有蛇!咬到了不关我的事!一个人家凶巴巴地说。小宝一听,惊恐万分,说:咱们还是回去吧!那里有蛇的!你害怕是吧?谁说的?不怕!小宝哥哥口口声声说不怕,可是脸都吓白了,我们暗自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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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蟋蟀的唯美句子

  • 唯美,个性
  • 描写蟋蟀的句子

    蟋蟀的声音很好听,和青蛙一样是大自然美妙的音乐家夏天来了,当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可以听到蟋蟀美妙动听的歌草地上夜间蟋蟀也很多,每一束花里每一丛草中都有他们的合唱。

    你好

    回答如下:1.正站在时代广场南端那栋时代广场的一个角落里。

    这只蟋蟀的头顶上,一幢幢高楼大厦好像一座座明亮的高山,直耸入夜空中。

    虽然这么晚了,霓虹灯依然闪亮耀眼。

    2.他突然想到:这只蟋蟀会不会饿了芽他在外套口袋里搜寻了一番,总算找到一根晚餐时吃剩的巧克力棒。

    玛利欧从一头弄了一点儿下来,把它放在指尖上,伸向这只蟋蟀。

    这只昆虫小心翼翼地把头朝着巧克力抬起来。

    它好像先嗅了嗅,然后才咬了一小口。

    祝你生活愉快

    什么叫描写蟋蟀叫声的句子

    蟋蟀叫起来就是“吱吱”的

    不过关于蟋蟀有一个小典故:因为蟋蟀急切的“吱吱”的叫声,便有了另外一个名子“促织”,在古代,听到“促织”的叫声,就说明到了织布的季节了。

    蟋蟀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叫声,“蛐蛐蛐蛐”,像个音乐家唱歌似的。

    我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会不停地挥动着,这是为什么呢

    我跑去问爸爸。

    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蟋蟀的歌声是通过翅膀的摩擦发出的。

    ”原来蟋蟀会唱歌的秘密在于翅膀啊,我恍然大悟。

    我把两只蟋蟀放到竹笼里,爷爷叫我用草茎去拨弄“黑元帅”的腹部,拨着拨着,它好象很舒服似的,就唱起了“嘘--嘘--嘘--”的歌。

    描写蟋蟀外貌的句子解答可以写句子:这只蟋蟀全身呈黑褐色,一对不会转动的黑油油的眼睛镶嵌在触角下方,背部有两片薄膜。

    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

    Bears are, eat of crops, trees and vegetables fruit, etc.蟋蟀的某些行为可由特定的外部刺激所诱发。

    Some of the cricket by specific actions external excitement induced.在斗蟋蟀时,如果以细软毛刺激雄蟋的口须,会鼓舞它冲向敌手,努力拚搏;A cricket in, if the stimulus with delicate wool crickets mouth should be encouraged, will it into an enemy, struggle that;如果触动它的尾毛,则会引起它的反感,用后足胫节向后猛踢,表示反抗。

    If touches it, it will cause the hair of bad feeling, after it with full tibial apophysis fierce kick back, said resistance.是以蟋蟀也成为一些人博斗赢输的工具。

    Cricket is a man bo dou winning or losing the tool.诗人陈志岁《蟋蟀谣》:“杭城斗蟋蟀,一只值万钱。

    今日娱风起变化,京都不玩民间玩。

    ”The poet ChenZhiSui crickets folk song : a cricket in hangzhou, a value money. Today the wind change, entertainment Kyoto don't * folk *.(载《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诗稿》)。

    (in the NaJing river in some set, and ). Engaged upon斗蟋蟀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雄虫在*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

    Measures the cricket cricket natural disposition is withdrawn, th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dependent life, will never allow and other live cricket (male bug in the mating period also and another female insect living together), therefore, they can't tolerate each other, once encounter together, will bite measures up.蟋蟀是以善鸣好斗著称的。

    The cricket is good for aggressive sound.在蟋蟀家族中,雌雄蟋蟀并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成就“百年之好”的。

    In the cricket family in which the cricket and not through the free love and one hundred years of good achievement.哪只雄蟋蟀勇猛善斗,打败了其它同性,那它就获得了对雌蟋蟀的占有权,所以在蟋蟀家族中“一夫多妻”现象是屡见不鲜的。

    Which male crickets fierce a good beat out other gay, that it will get to the female of possession of the crickets, so in the cricket in the family polygamy phenomenon is the common.当然,从生物学进化论观点来分析,这也是自然选择,优胜劣汰,有利于蟋蟀家庭子子孙孙健康昌盛。

    Of course, from a biological evolution perspective to *ysis, this also is natural selection, balance, be helpful for the cricket family health and prosperity children.此外,蟋蟀的鸣声也是颇有名堂的,不同的音调、频率能表达不同的意思,夜晚蟋蟀响亮的长节奏的鸣声,既是警告别的同性:这是我的领地,你别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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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蟋蟀的优美句子

  • 优美
  • 蟋蟀的声音很好听,和青蛙一样是大自然美妙的音乐家夏天来了,当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可以听到蟋蟀美妙动听的歌草地上夜间蟋蟀也很多,每一束花里每一丛草中都有他们的合唱。

    你好

    回答如下:1.正站在时代广场南端那栋时代广场的一个角落里。

    这只蟋蟀的头顶上,一幢幢高楼大厦好像一座座明亮的高山,直耸入夜空中。

    虽然这么晚了,霓虹灯依然闪亮耀眼。

    2.他突然想到:这只蟋蟀会不会饿了芽他在外套口袋里搜寻了一番,总算找到一根晚餐时吃剩的巧克力棒。

    玛利欧从一头弄了一点儿下来,把它放在指尖上,伸向这只蟋蟀。

    这只昆虫小心翼翼地把头朝着巧克力抬起来。

    它好像先嗅了嗅,然后才咬了一小口。

    祝你生活愉快

    描写蟋蟀外貌的句子解答可以写句子:这只蟋蟀全身呈黑褐色,一对不会转动的黑油油的眼睛镶嵌在触角下方,背部有两片薄膜。

    他突然想到:这只蟋蟀会不会饿了芽他在外套口袋里搜寻了一番,总算找到一根晚餐时吃剩的巧克力棒。

    玛利欧从一头弄了一点儿下来,把它放在指尖上,伸向这只蟋蟀。

    这只昆虫小心翼翼地把头朝着巧克力抬起来。

    它好像先嗅了嗅,然后才咬了一小口。

    当蟋蟀在他手里这么吃着的时候,玛利欧禁不住高兴得全身颤抖。

    狮子不再追逐麋鹿,河川也停住不流,风也屏息倾听。

    全世界都安静下来了中国晚餐 中国晚餐:一只黑色的生铁炉子上面,六个锅子正冒着热气,嘘嘘地响着。

    桌子上摆了好些上色的漂亮瓷盘子,上面画着身穿彩色长袍的中国绅士淑女,正走在一座小桥上,小桥则横跨在一个*静无波的蓝色小湖间。

    而摆好的位子旁边,放了两双筷子,各自用纸包着。

    有位很老的中国绅士就坐在窗户旁边的摇椅上。

    他的下巴垂着稀疏的灰色胡须,身上穿着一件红金两色的长袍子,跟盘子上那些人身上穿的很相像。

    玛利欧进来的时候,他慢慢站起身来,两手抱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好词:来来往往 行匆 夜深人静 自言自语 静悄悄 轰隆 整齐 各式各样好句:这条线上大多数的列都认识玛利欧,他们也都很喜欢他,常会在经过的时候,过来打声招呼。

    好段:老鼠的名字叫塔克,他正坐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一个排水管出口。

    这跟排水管就是他的家。

    从这儿往后几米,靠墙的地方,可以直通进一个洞穴,不过那儿早已经被塔克到处捡来的纸屑和布条给塞满了。

    *常,塔克不四下挖宝或不睡觉的时候,他就爱坐在排水管的出口上,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花花世界---嗯,至少是时代广场地铁车站上行色匆匆的这部分世界 好词:隐约可闻 全神贯注 空荡荡 轻手轻脚 小心翼翼 舒舒服服 气喘吁吁 心*气和 好句:就像是小提琴的琴弦被弓弦急促划过所进发出来的声音,又像是竖琴突然受到挑动响起的琴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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