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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阿尔丰斯·穆夏生于捷克南部的莫拉维亚,是20世纪初叶巴黎流行的“新艺术”的代表画家,穆夏的绘画,在富有华丽装饰美的甜俗优雅的表象里,蕴藏着升华人性的精神旨归。他的新艺术美女海报绘画,在20世纪初期即闻名欧美,穆夏晚期的作品,无论油画、粉彩、素描,更是自由奔放,造型优美精致,引人入胜。因战祸频繁,穆夏成为浪迹各地的波西米亚艺术家。晚年,在爱国心的驱使下他回归祖国,并完成“斯拉夫史诗”系列20幅联作,
穆夏的作品吸收了日本木刻对外形和轮廓线优雅的刻画,拜占庭艺术华美的色彩和几何装饰效果,以及巴洛克、洛可可艺术的细致而富于肉感的描绘。他用感性化的装饰性线条、简洁的轮廓线 和明快的水彩效果创造了被称为“穆夏风格”的人物形象。经过他的加工,所有的女性形象都显得甜美优雅,身材玲珑曲致,富有青春的活力,有时还有一头飘逸柔美的秀发。他的画面常常由青春美貌的女性和富有装饰性的曲线流畅的花草组成。
与别的艺术家不同,穆夏同时也是一位摄影师,他利用摄影技术来辅助他的创作。他让模特儿摆出他所需要的姿势后拍成照片,然后以照片为基础,在画面上对服饰和头发进行整理加工,经过特别的构图再加上花卉及植物花纹的装饰,最后完成他的创作。他的很多招贴画的素材都来源于照片,他为伯恩哈特所画的许多海报也是来自艺术家的剧照或画家本人为她拍的照片。这个*惯其实是来源于他成名前那段穷困潦倒的生活经历,因为每次请模特都需要按时间付出很高的费用,穷得叮当响的穆夏根本支付不起,将模特的形象用照片记录下来不仅可以积累素材,还可以节省不少开支。后来,穆夏就将摄影当作和速写同样重要的创作辅助工具。
尽管穆夏在商业绘画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他心中并不满足,总是希望能够创作一些能真正代表自身意识的严肃作品。“斯拉夫史诗”被穆夏视作自身艺术生涯的总结,他在这个主题上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不仅向专家请教斯拉夫的历史,同时也对所选择的历史场景所处的环境和有关联的人物做了大量的研究。
二十世纪初的中欧,乡村的风貌、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民间的服饰与几个世纪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所以穆夏常带着相机和速写本在乡间穿行,满怀激情地为他的作品寻找灵感和收集素材。虽然这些油画仍然十分讲究画面的布局和细节的精致描绘,但与过去的商业性绘画有很大不同的是,这些油画更多的呈现出凝重的历史沉淀和深厚的现实基础。画面的主角不再是千篇一律的青春少女,而是现实生活中斯拉夫人的鲜活形像,画面充满了生活粗糙的质感;风格也不再是纯粹装饰性的,而更多呈现出象征主义的气质。这些油画的确画家全部艺术天赋的体现,但却不如他的商业性作品出名。
高跟鞋历史中最重要的时期,早期的高跟鞋因造鞋技术及用料的限制,鞋跟只能造成漏斗状,即跟部自鞋底开始收窄,到底部再扩大。鞋跟后来虽可发展成笔直,却依然欠缺线条美。直至50年代的钢钉技术改革了高跟鞋,设计师才能设计出现今女士又爱又恨的尖细鞋跟。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 Salvatore Ferragamo 设计的金属细跟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难怪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
高跟鞋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在于:一个不修边幅的女人可能会穿旅游鞋、拖鞋,但穿高跟鞋的女人绝对精神。高跟鞋和丝袜使得美丽经历了本质的转换,穿高跟鞋对女人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在脸上抹脂粉,以前需要从头做起的事现在从脚做起,意义是极其重大的。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嘛?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 高跟鞋的意大利文是Stiletto,即一种刀刃很窄细的匕首。对女人来说,高跟鞋就像是一把尖锐、性感、致命的匕首,让女人征服男人。古代的中国高跟鞋从缠足开始,表现当时强势的大男人主义,当男人看到裹小脚女人走路摇摇欲坠,甚至需要被搀扶,也就满足了男人想要约束女人行动的占有欲。
到了现代,高跟鞋对女人更是性感的代言词。鞋跟越来越细,越来越高,一旦穿上高跟鞋,胸型自然挺立,臀部弧度会更加紧翘,视觉上强化了女性特质,显示出前凸后翘的曲线,自然有女人味。不过这种性感的女人味,只是高跟鞋中的一种细跟尖头高跟鞋特有的专利。玩性感,要选对合适的鞋子。
气球飘到了我旳梦里
我记得那个蓝气球 因为那有你给我最美好旳梦
一个无聊的大学生在教学楼的楼顶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看到楼顶有个气球,上面写了几个字和一个电话号码。他就把气球拿回宿舍了,舍友都觉的反正无聊,打个电话问问呗,于是他就在舍友的催促下拨通了气球上的号码。对方喂了一声,他听出是个女的,就说气球他捡到了,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还给她。对方明显的激动起来,说真的会有人捡到。然后电话那头开始地毯式的盘问,你多大了,家在那里,长什么样子……那男的听电话里这么说,连忙问“你是不是有病,我们认识吗,问这么仔细干什么,没事飞什么破气球,你没童年吗?”于是挂了电话。舍友都惊呆了,搞不清楚他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骂人家,结果他理直气壮的说:“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之后他又去楼顶睡觉,却看到对面不远处的医院楼的窗户里又飞出一个气球,才明白自己捡到的那个气球大概就是从那里被人放出来的。于是他回去拿了个望远镜,和舍友爬到楼顶张望对面医院的病房。结果什么都没看到。后来男孩干脆每天都去楼顶用望远镜看对面,果然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病服的女孩从窗户里又放了一个气球出来。于是他一边看,一边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很诧异,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为什么在医院里,天天放气球是干什么?” 电话里的声音很吃惊,男人透过望远镜看到那个女孩放下手机来回的张望,然后说:“你在那里,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他在电话里最后得知了女孩的病房号,于是和舍友说了一便。于是他们一伙人第二天带着鲜花就跑去医院去看那女孩去了。
那是一个独立病房,房子里除了几样简单的摆设就再没其他东西。一帮人进去后都笑嘻嘻的看着那个女孩,没看出女孩像个病人,却没等女孩先开口,一个舍友带头说:“让她猜猜是谁捡到的气球给她打的电话。”女孩很激动,知道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是昨天给她电话的人,她把每个人都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次,然后指着捡到气球的那个男人说:“是你。”
大伙都惊呆了,然后一起大笑,说女孩为什么会认定是他呢?这时那个捡到气球的男人不好意思的掏出手机,然后把一个未接来电挂掉,大家又是大笑了起来。一帮大男孩陪着女孩说说笑笑讲述那个捡到气球的人当时是怎么误会的,怎么打的电话,怎么天天跑到楼顶去用望远镜寻找目标,说的女孩好不开心。后来大家聊的多了,才问道女孩到底是什么病。女孩笑而不答,反而说自己就是觉的无聊,在医院呆的时间太久了,自己曾经的朋友也都渐渐的忘记了她,于是就出于无聊,在气球上写上自己的电话放飞出奇,说不定会有人会他的电话,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气球飞出去后就有人打来电话了。
大伙见女孩也不说自己的病情,就都豪爽的答应她,他们几个会有事没事的时候过来陪她。于是他们就同女孩成了这样的一群朋友。之后他们常来,但渐渐的,女孩总会发现来的人中少了些人,问过后才知道他们有的谈恋爱了,没时间来。再后来,人越来越少了。女孩有重新成为一个人,当自己又感觉孤独的时候,那些人都来了,这次人很多多,男男女女都有,都是他们自己的女朋友,唯独少了一个人,就是捡到气球的那个男孩子。大家嘻嘻哈哈的说那小子运气不好,一个人跑去吃饭,结果一帮人打起来了,他没躲闪的开,就被捎带进去了,现在躺在楼下的病房包扎呢。
一行人就跑到楼下去看男孩子,男孩包扎着脑袋,挂着吊瓶见到这些人从楼上把女孩也带下来了,呵呵的干笑。之后的一周,女孩天天从楼上下来照顾他,帮忙换药什么的,做的比护士都熟练,渐渐地,男孩发现女孩不寻常,于是两人开始恋爱了。
就这样,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一直恋爱着,彼此关心着对方。女孩知道男孩很爱她,但是女孩却不敢把自己的全部的感情都献给男孩。因为女孩知道自己的日子不长了,怕自己离开的那天男孩会伤心。所以在他们交往期间,女孩总是小心翼翼的接受着男孩的爱。每次男孩和女孩约会的时候,男孩都能感觉到女孩有心思,他想问但是却没问。因为他知道女孩有一天会告诉他的。 可是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那天男孩在送女孩回去后,女孩的病又发做了,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她不想让他爱的那个男孩伤心,所以她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决定,于是打了一个电话。
几天后,男孩去医院找她,当他推开病房的门时,却看到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拥抱着,男孩的心痛了。女孩看到男孩来了,强忍着不舍和心痛,依旧笑着说“你来了、”男孩说“是的。”于是女孩就给男孩介绍了另一个男孩,告诉他这是她爱的人。对男孩说“对不起,我一直都把你当哥哥的。”男孩说“没事的,傻丫头,我也一直是把你当妹妹的。”后来男孩把女孩最喜欢的吃的放下便离开了。女孩看着男孩的背影留吓了眼泪。孰不知男孩也留下了眼泪。男孩离开了医院,男孩什么也不知道 只知道自己的心碎了。他始终都不明白女孩为什么要这样,他是爱她的啊。
那天晚上男孩没有回去,而是去了一家酒吧,那家酒吧的老板是他的朋友。朋友看见他来了很高兴的招待他。男孩看了她一眼说“给我拿酒,我想喝酒。”就这样男孩一瓶接着一瓶的喝,老板问他“怎么了?”男孩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老板没办法就给男孩的朋友打电话了告诉他在那让他们来接男孩回去。他的朋友赶到后,男孩已经喝醉了,嘴里一直说着“为什么……"
回去后,男孩不停的在吐,朋友们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医院问女孩。
第二天,男孩的朋友去医院了却看到女孩的病床是空空的,以问才知道女孩在凌晨离开了,他们以为是女孩的病好了就继续问道“女孩的家在那?女孩去哪了等等好多的问题。”护士很不耐烦的说“我的意思是女孩走了,也就是女孩死了,这么大的人怎么就不明白呢?”护士临走的时候瞪了一眼。男孩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都睁大了眼睛,他们不相信女孩就这样的走了,他们连最后的一眼都没看上。朋友们回到宿舍后,看见男孩还在睡觉,就叫醒了他,他们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孩喝那么多的酒原来是女孩离开了。可是就在朋友们都安慰男孩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却叫了起来说“不对啊,女孩是凌晨离开的,男孩是昨天下午喝酒的,”男孩很惊奇的样子问“怎么了,女孩怎么了”朋友们都怪那个多嘴的人,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朋友看着瞒不过去了,就把今天去医院找女孩的事告诉男孩了,男孩听了后怎么也不相信,努力的想着他们最后的一面,女孩笑着的样子,他发了疯似的跑去医院,医生也告诉他女孩离开了,还给了他一份信。男孩手里拿着信麻木的走出了医院,坐在椅子上看着女孩的信,他哭了,原来是他误会了那个女孩。那天他看到的那个男的是他的哥哥,她打那个电话是想让她哥哥来看看她,可是男孩却以为女孩不爱他。
结果可想而知,女孩走了,男孩也知道了女孩是爱他的,后来男孩毕业了也一直没找女朋友,因为他心里始终有女孩。后来男孩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后来男孩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后来男孩在偶尔的一次遇见了一个女孩,爱上了她。因为那个女孩很像某个地方的女孩。他们在一起了。结婚了,也有了小孩。一家很幸福的生活着。
其实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的现在的女孩就是以前的那个女孩。以前的那个女孩并没有死。 是不是有点糊涂了。是的,护士说的话是女孩让说的,当然护士是肯定不会说的了,那是因为女孩的父母给了护士好多的钱,所以护士才会那样说的。而医生为什么会那样说呢,是因为医生和父母是朋友。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就是因为女孩太爱他了。
其实女孩在没认识男孩之前是想放弃自己的,因为自己的病是不会好的,而且女孩没有朋友,女孩的父母也从来不怎么过她,今天hao
不好,今天开心不,只是一个劲的给她零花钱。其实她的病在国外能治好的,但是她放弃了。因为她觉的那样她的父母就会有遗憾的。可是那个男孩的出现却让她改变了这个想法。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没必要再讲下去了。因为结局都已经知道了是格很美好的结局,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关于死去的女孩和现在的妻子的关系。如果我是那个女孩,我不会说的。因为爱他。
其实有时候善意的谎言能带给一个人幸福,就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但是更多的时候带给的只是彼此的伤害。所谓“故事毕竟是故事,生活就是生活而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高跟鞋历史中最重要的时期,早期的高跟鞋因造鞋技术及用料的限制,鞋跟只能造成漏斗状,即跟部自鞋底开始收窄,到底部再扩大。鞋跟后来虽可发展成笔直,却依然欠缺线条美。直至50年代的钢钉技术改革了高跟鞋,设计师才能设计出现今女士又爱又恨的尖细鞋跟。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 Salvatore Ferragamo 设计的金属细跟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难怪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
高跟鞋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在于:一个不修边幅的女人可能会穿旅游鞋、拖鞋,但穿高跟鞋的女人绝对精神。高跟鞋和丝袜使得美丽经历了本质的转换,穿高跟鞋对女人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在脸上抹脂粉,以前需要从头做起的事现在从脚做起,意义是极其重大的。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嘛?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 高跟鞋的意大利文是Stiletto,即一种刀刃很窄细的匕首。对女人来说,高跟鞋就像是一把尖锐、性感、致命的匕首,让女人征服男人。古代的中国高跟鞋从缠足开始,表现当时强势的大男人主义,当男人看到裹小脚女人走路摇摇欲坠,甚至需要被搀扶,也就满足了男人想要约束女人行动的占有欲。
到了现代,高跟鞋对女人更是性感的代言词。鞋跟越来越细,越来越高,一旦穿上高跟鞋,胸型自然挺立,臀部弧度会更加紧翘,视觉上强化了女性特质,显示出前凸后翘的曲线,自然有女人味。不过这种性感的女人味,只是高跟鞋中的一种细跟尖头高跟鞋特有的专利。玩性感,要选对合适的鞋子。
如果你也是格子控
格子衫简约 却韵味十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格子衫着了迷
有一年的冬季,为了寻一款长草许久的格子衬衣
几乎逛遍了我居所周围的所有小店
为此搜罗了各种颜色、不同款式的格子衣
可就是没有找到那款最得意的
那段时间,一逛街,就格子格子,只要是格子衫都非常合我眼缘
后来过年回老家,在长沙的“金满地”和小木一起闲逛
还收了两件
一件翠绿间蓝的,一件嫩黄的
很显然,第一件非常讨我欢喜,用她来搭开衫或者大衣都相宜
而那件嫩黄的,由于款式不适合自己,便一直压了箱底
找不到时机让她重见天日
有时候想想,生活中不也有许多事情如此类似么
如同我们的感情
——嗯,人生两大主题,不是战争与和*,而是生命和爱情
茫茫人海,为了遇到一个最妥帖最值当最中意最相爱的那么一个人长久相伴
期间会遇到无数动心的人
可感情不是集邮,收集了一张又一张,总以为下一张才是最珍贵的
但有时候
年轻时的感情真的就像箱底那件嫩黄色的格子衫
第一眼相中,然后毫不犹豫地付出代价收下
拿回家试穿,却发现不是自己的风格
于是黯然封存,或者转手送人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得已
今天和一个很久没联系过的哥们儿聊天
他说起他的EX,说很喜欢,所以在了一起,最后还是不得已分开,因为他受不了她的生活方式
我问:“她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他说:“爱玩,追求奢华的生活,恨不得夜夜泡在酒吧里。但我自己是一个很宅的居家男人。”
我笑了笑,说:“人本是矛盾的动物。我相信,和你一样很宅很乖的居家女人,也根本入不了你的眼吧。你就喜欢那种艳光四射的夜场女郎,可一边迷恋,又一边不可调和。”
嗯,这也是没办法的啊
人总是容易被与自己完全不同类的人所吸引,并且对他们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
并不是那么妥帖的相爱,磨灭得当便是最好的互补
反之,便相互损耗,直到精疲力竭,痛苦收场
这本是无能为力的事情
还是陈胖子的歌里唱得好,短短几句,唱出了几许现实的苍凉:
“感情到底是用来浏览,还是用来珍藏……短暂的总是浪漫,漫长总会不满,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
中文名称:尘与雪
英文名称:Ashes and Snow尘与雪
别名:灰烬与雪,灰与雪
导 演:格利高里·考伯特 Gregory Colbert
主 演:人 动物 大自然
上 映:2005年
地 区:美国
对 白:英语
字 幕:中文
颜 色:彩色
声 音:AC3 5.1
时 长:62 分钟
类 型:纪录
也许你读过很多摄影师的故事,也许你看过很多风光摄影作品,可像格雷戈里那样走遍世界,拍下了人、野生动物和大自然微妙关系的经典作品,其中充满着诗意和灵气的摄影师恐怕不多。看看他镜头捕捉到的瞬间——和大象嬉戏印度少女,雄鹰展翅下的缅甸僧侣,同猎豹深情相拥的祖孙二人……眼前这些影像纯净无暇,已存在于世上数千万年。自然摄影师格雷戈里·考伯尔成功地在人和野生动物之间寻找到久违了的爱和信赖,画面中我们找不到恐惧和危险。
灰烬与雪»被认为是人类天才的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超过14年,摄影师格雷戈里科尔伯特(Colbert的格雷戈里)前往与印度,埃及,非洲和南极洲探险,收集他的不朽的画布材料。该项目«灰烬与雪» - 是进入神话,人类的根源,宇宙的基础和核心的性质神秘之旅。他的魅力和精神的安宁,情绪和气氛。这是超越时间。他是在永恒。而最令人惊奇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全神贯注的热情是有道理的。格雷戈里科尔伯特担任纪录片,摄影师,但后来消失了。 13年他33远征到世界最不同的角落 - 印度,斯里兰卡,埃及,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纳米比亚,南极洲和其他许多人。这个与世隔绝的结果是一个项目“灰烬与雪”,致力于以人与动物共存,敌对和它们之间的距离变得模糊。这部影片 - 该项目的一部分。影片在其自然的人,没有口罩,管,游泳和优美触及到一个巨大的鲸鱼,而横过的鲸鱼背太阳的光芒,让你屏住呼吸。这个男孩把他的头在沙旁边他自豪地向远方猎豹的样子。跳舞的女人和一个鸟类猎物,他急躁的咒语。惊人的,没有伪造的美从屏幕上倒膜冥想,慢慢地,和包容性。这是罕见的事情,必须在集合 - 没有一个和谐,深度,宁静经典但惊人的例子,是难以实现,甚至在日常生活可想而知。 “灰烬与雪”没有情节,它得到及时卡住了,棕褐色图像显示,人们是如何接*鸟,兽,鱼 - 而不是在战争时期,在一起,但正是生活必须继续。不同国家,不同的面孔,而是一个感觉 - 在一个人与自然,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矛盾,你是 - 它的一部分,但周围的朋友。对其中的图片进行了测试中的大多数,勉强应付汹涌的情绪和动态,当然,传达的感觉更加强烈。 “灰烬与雪”最好在晚上,独自一浪丢失,手表,逐渐不再烦躁不安,并开始在生活的节奏,这需要科尔伯特 - 感觉,你也可以在旁边的热水是一个巨大的鲸鱼,浮南。这部电影的介绍: - 语音读劳伦斯菲什伯恩 - 电影 - 一个多方面的项目的一部分,“灰烬与雪”,这持续到现在。该项目是一个摄影和电影中,Gregory Colbert的,谁访问了地球最偏远的角落,展现共存,人类和动物生活的和谐。
影片在我土豆空间有
http://www.tudou.com/playlist/id/12328298/
在这个浮躁的世界,有些文字需要你静下心来看。
1】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2• 时光让彼此之间已渐行渐远。所谓的刻骨铭心只是红尘往事中一缕轻烟。所谓的一生一世,
只是搁置在心灵深处的一个空白。
3】我宁愿我们像*行线,而不是交叉线。*行线至少能向同一个方向前进,至少一路有你相陪,我不会寂寞。
可是交叉线确是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从此再也不见。原来,我们都只是人生道路上的匆匆过客,
有过交集却最后分离。
【4】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温柔体贴。可是真的没有哪个男人生下来就懂得怎么照顾女人,多半的好男人,
都是女人培养出来的。所以,当我们拥有一个好男人时,就应该知道我们所享受的,是前一个女孩的成果。
那么容许你的男人,心里有一个影子,不要去嫉妒,也不要试着破坏,但是仅仅局限于影子而已。
【5】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无踪。
【6】曾经以为,爱情是人生的全部;然而有一天我发现,那只是我浪废了最多光阴的一部分。
曾经以为,爱上了,就不会寂寞;然而有一天我发现,寂寞还是爱上了我。曾经以为,爱上了你,
我可以全身而退;然而有一天我却发现,我退得满是伤痕。
【7】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的事。
【8】世上最浪漫和最自私的话就是:你是我一个人的。
【9】一个太轻易就能让女人笑的男人,也总能让她哭得更伤情。
【10】男人让你觉得他爱上了你,其实他没有;女人让你觉得不可能爱上你,却动了心···
【11】如果把爱比做一个旅程的话,我们喜欢说一句话“携手同行,白头到老”
【12】心就像张纸。在上面写啊写。可是一张纸又不能翻页。于是对折一下。继续写。可是不久又写满了。
再对折。心就这样被折的好多的棱角。好多的伤痕。过往的种种抹不去擦不掉。但是就这样的沉积。
到最后不知道折了多少次。只剩下小小的一块。只能写的下一个人的名字而已。于是。那个人。是你。
【13】你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吗,就像喝了一大杯冰水,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14】现在才知道,人与人之间,总有一些思念忘不掉 。原来以为,心碎了,就只能碎一次,
以后,再碎的就不是心了,或者是没人能进入心中,又或者是不再把心交给别人了,再或者是心中已无心在。
【15】如果恋人分手后,还是朋友,那么我就会大胆的爱一次。
【16】在华丽的语言都只是浮夸,对我而言,默默的冲我微微一笑,或把我轻轻的揽入怀中的那个人,是我最喜欢的。
【17】有些人不必说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18】当你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你心里所想的不一定是对的!
【19】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20】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我们害怕岁月,却不知道活着是多么的可喜。我们认为生存已经没意思,
许多人却正在生死之间挣扎。甚么时候,我们才肯为自己拥有的一切满怀感激?忘掉岁月,忘掉痛苦,
忘掉你的坏,我们永不永不说再见。
你若走,我不留。你若来,我还在。
总有一些图片适合一个人的午后安静静的看。总有一些图片能温暖你颓废的思绪。 治愈系,就像是午后的时光一般恬淡,碧蓝的大海,明亮的橙色调,描绘着酸酸甜甜的青春…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痛恨一个人四年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微博,读你写下的所有日志,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因为Ta想弥补上,你的青春里——Ta迟到的时光。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一个男人,绝对不会背叛你,不会离你而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都会不顾艰辛,立刻来到你身边的,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你的爸爸,不是别人。
在乎我的人 我会加倍在乎
我只会对值得我付出的人付出 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
只要你不离不弃 哪怕一辈子我也愿意奉陪到底 友情也好 爱情也罢
谁动了整个夏季的蝉鸣,谁渲染了一个秋天的凋零,下一次天亮,谁来给我春暖花开的心情。
最终你还是默默的走出了我的世界,我有多么的不舍与无奈。我以为只要是两个相爱的人,无论贫穷与困难,无论距离与时间,只要相爱,只要信任,只要依赖。就一定会坚信的走在一起。也许是我太天真,太单纯,太简单。我们没有在一起。就连小小的告别都没有。相互不联系,也许已经说明了一切。谢谢你,给过我的那些快乐,逗我开心,耐心的安慰,任我欺负,也许不会再有人那样对我了。
青春里的友情,是相互陪伴、携手并进的。因为好朋友的存在,青春的路上不再孤单寂寞。困难时的帮助,失意时的陪伴,快乐时的分享,都会给我们向上的力量。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朋友,而青春里陪你成长、共同进步的那个人,或许就是一生都不用设防。
我需要真实的梦想,所以不为难自己,不为难生活。
我需要真实的情感,所以不把情感买卖,不把情感任意的种在某个地方。
我需要真实的时光,所以不去刻意地欺骗自己,不去容忍自己一直犯错。
我需要真实的自己,所以努力而向上地生活,不迷失不放纵。
最*对真实这个词忽然有了很多理解,但所有的真实的都是最清新,最纯净的。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将拥有幸福的爱情,因为他们才有守护爱情的力量。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青春对他们来说是灿烂的,时光对他们来说永远就像青春一样。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能够赋予时光,赋予过去和未来意义的人。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可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才可能拥有生活的精彩。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是精灵,因为他们都带着希望,而总有一天他们都将绽放出绚丽的光芒。
http://www.topit.me/album/1290765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爱情死不了人,它只会在最疼的地方扎上一针,然后我们欲哭无泪,我们辗转反侧,我们久病成医,我们百炼成钢。你不是风儿,我也不是沙,再缠绵也到不了天涯,擦干了泪,明天早上,我们都要上班。
少年意气的时候我觉得有很多东西比感情更重要,后来才发现我们能记住的偏偏只是一些小的幸福。
少年人的爱恋,也许爱情的方式是错的 ,然而爱情的直觉永远是对的。
再好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就淡了。
我们一生里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
一辈子那么长,一天没走到终点,你就一天不知道哪一个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有时你遇到了一个人,以为就是她了,后来回头看,其实她也不过是这一段路给了你想要的东西。
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地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也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爱情是足以焚身的烈火,不管是聪明人还是笨蛋,爱上了,都成了飞蛾。谁都知道飞过去会成为飞灰,但那又怎么样,百年之后,不管燃烧过与否,我们都将成为尘土。
谁先爱了,谁就输了。
青春是终将腐朽的,时间对谁都公*,谁都只有这几年新鲜,谁都输不起。
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所属类别:青春 回忆
更新状况:完结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电影《小飞侠彼得潘》
上映时间:2003年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童话故事。彼得潘来自梦幻岛,和很多迷途的孩童住在一起,当然,梦幻岛上还有另外一个和小飞侠水火不容的人,铁钩船长。温蒂来自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拥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弟弟。温蒂认识彼得潘后,对梦幻岛充满了向往,于是带着两个弟弟和彼得潘一起前往梦幻岛,开始了新鲜的生活......
原著为詹姆斯·巴里(James M. Barrie,1860-1937)的著名幻想小说《彼得·潘》。
虽然主演杰里米·森普特只有15岁,但是他1.85米的身高和深邃迷人的目光使他成为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笑容很迷人。(笑)
这并不是一部纯粹轻松的儿童科幻电影,至少,这不是它的全部。
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他有他的梦幻岛,他能飞翔,他拥有许多小孩渴望的自由无拘以及快乐。
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小男孩,他的情感过于简单,如悲伤,嫉妒,愤怒他并不明白。
甚至,爱。
他知道和温蒂可以玩的很开心,他是爸爸温蒂是妈妈,迷失的男孩们是他们的孩子,温蒂妈妈会用难喝的药吓唬他们。他带她去找消息灵通的美人鱼,他教会温蒂飞翔和打斗,但他不明白温蒂所说的爱。
但是否真的不明白,我们从他坚决的否定似乎可以明白什么,他害怕这不可知的爱,正如他害怕和讨厌的长大。
故事的最后,得到一个吻的彼得反败为胜,巨鳄吃掉了海盗虎克。温蒂回到家中,迷失的男孩们也成了他们家的一员,这不是格林童话,彼得也不是王子,他不会留下来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彼得潘,只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
但他总留下了什么,例如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固执的不肯长大的,喜欢冒险的彼得潘。
就算如今你已经成长为大人,可总有些时候,那个固执的彼得潘会飞出你的脑海,叉着腰威风凌凌的和你作对,让你的决定又变回当初还未长大的自己。
题外话,我睡觉时能不关窗户就不关,
一是图凉快,晚风吹进来是很舒畅的,哪怕是冬季。
二是,也许当我半夜恍惚起来时,会看到一个小男孩(小女孩的话我会更开心)伸出手对我说:嘿,等你好久了,走,我们回梦幻岛!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抓不住时间的我们 却可以留住钟表的美丽
不得不承认,辛夷坞每本书的结尾只能让人忍不住评一句:俗透了。但谁叫我是俗人,就喜欢直白干脆的话。结尾是阿太遥远的回忆,正和我胃口。前一阵喜欢看黄昏恋或者老夫老妻的感情,像砂锅底的中药渣子,被榨干了精华,只剩干枯的存在,其中残存的之夜,是最苦涩的药香。我觉得他们在经历那么多之后剩下的才是最纯粹的相依,确切说,我能清楚地想到金婚片尾二人相携走入雪地蹒跚的背影,谈论着谁先走的问题。我看到的更多是爷爷奶奶为鸡毛蒜皮吵到离家出走的场景,太难想象他们说情话的样子,但可能有吧。当爷爷拿着当年巴掌大的结婚照找到文印店,要求把照片放大,小心翼翼的夹到玻璃板中间时,我已然感受在他的在乎。奶奶虽是抱怨了几句,说他净会干这没用的事儿,还是举着那照片盯了好久。吵了一辈子,换回这些足矣。
家里被妈妈收拾得太干净,才让我留意到钟表下金属雕琢的玫瑰中那细尘如此格格不入。时间夹缝中的灰尘,太难抹去,越抠越深。他们真实的存在,却不会让人觉得肮脏。时针都转累了,这固有的特性丝毫没有消失的痕迹。
钻了多少条死胡同,我已经不期望你能出现在下个街口。你一直在远离我,不见踪影,而我竟没有想过要追上去。面对空旷,我只能等你撞了墙再回头。跑回来恍若无事的说你还在这里,完后云淡风轻的说,真巧,我也一直在这里。
夜色撩人……
秋风萧索,呜咽不休,似贴耳低诉它的快乐和忧伤,绚然如葩或是逆流成河。爱的故事里来的来,去的去。唯留一片希翼在心底。
时钟滴答,印证了时光的脚步,琐琐碎碎,真真切切,似乎不留痕迹,却又处处是它的脚印,花草枯荣,月儿盈亏,年轮卷匝,都是在诉说:时光,你在走过……
树叶沙沙,飘然坠地,融泥称土,又是一度寂寥秋凉时。未来还没来,我淡然释然,得即欢喜失即休。我听禅坐化,亦不修心冲淡,只是带着些许淡淡是哀伤期盼一断时光,不急不躁,不缓不徐,任由沙粒透指飘飞,任由流水穿身而过,任由北风呼啸裹挟,依旧岿立,不惊不喜。
每个人一生都只经历两段事情,或悲或喜,造物主不偏不倚,只是在你的前世今生里寻求制衡点,所以我的观点:悲伤莫甚,欣喜莫过,保持*和。我没有塞翁睿智,也没有老子的淡泊,有的是等待,等待一个我自己的未来,尽管现在常常悲喜莫名。
我沉默,是我在思考,我在成长,我沉默,是我在守候,我在祈盼。偶尔在欢笑里发现自己的老去,偶尔在嬉戏里看到我的孤单,没有垂泪,没有叹息。这叫人生。无论怎样粉饰时光带走的不仅是岁月,更是在每个人心底留下年轮,一圈一圈,密密匝匝 ……
一阵风来,我们呱呱坠地,一阵风逝,我们归于尘土。来时我哭他们笑,去时我笑他们哭。这是一个循环,叫做宿命或是运数,此非命理,仅是感悟。
写在开头:四月漫长的像过了一个世纪。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去形容它。
我觉得我是恨它的。怎么能不恨呢?“我燃起一堆篝火,结果它却烧毁了我栖息多年的森林。”然后我像个疯子,站在长街的尽头,大喊:快回来呀,我是橘生。是呀,我是橘生。但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我在四月里失去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人,整夜都睁着眼,看她走出了我的世界。
可我也是爱它的啊。我是自己种的一棵树,因为时间,我才成长。虽然并未长成无坚不摧,无所畏惧的模样。但幸运的是,风霜雨雪、晴空万里,它都让我曾亲身经历。
四月(April):
【关于过去】
就像,就像是载着我一路行走的船。
但我后来也已经在沿途的码头上了岸。
那条叫过去的小船呢,它也许将继续往前走,而我,在码头上痴痴地张望它。
它会看见什么样的风景?又会经历什么样的际遇?都再和我毫无关联。
我已上岸,怀念够了,就转身离开。
【关于爱和幸福】
爱一个人,要像爱一只鸟。
你要还它天空和大海,而不是赐予它笼子和粮食。
而幸福呢,它比这更简单。
一起找个小餐馆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话跟彼此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安全;当你累了,你知道他就是家。
【关于未来】
我很高兴我不是位预言家,对未来的一切都早已知晓。
我只知道我正在老去。但这并不会让我难过或者悲伤。因为我活着,才会渐渐长出皱纹和白发。
我对未来一无所知,这正是我此刻快乐的原因。
【我是橘生】
【我一直在】
很久以前,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住着一个很单纯的部落、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很幸福,很安逸! 他们那有一对男女,男的叫腰带,女的叫皮带,他们并不是兄妹,而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父母是当年结拜的好兄弟,所以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取了一样的姓,并指腹为婚。
从小腰带和皮带就不合拍,什么都吵,什么都抢,女孩经常哭着对他说,哼,不理你了,然后跑回家。接着腰带的父亲总会带着腰带到女孩家,然后当着他们父母的面,腰带会很勇敢的说,对不起啦,我是跟你逗着玩的。而皮带会很开心的说,没关系,我不难过了。 后来的每次每次,只要皮带一难过,腰带总会带他到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从一林,那里有花,有草,有鸟,有瀑布,什么都有,皮带总会编很多的东西,她常用花编帽子,编手琏,然后戴在自己的头上,开心的问男孩,漂亮吗?腰带总会用力的牵起她的手,快乐的转起圈圈。这就是属于他们的童年,快乐包围着他们!
长大以后,他们相处的日子并不那么频繁了,因为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已顾不上时刻陪在对方身边,皮带心里却一天天的开始想念腰带,她觉的,她越来越离不开腰带。有一天,皮带终于忍不住去找腰带,看到男孩,她开心的奔向他,然后毫无掩饰的告诉腰带,我好想你。然而腰带没想的女孩会这么说,他的心里万分感动,他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给皮带幸福。
恋爱之后,腰带处处保护着女孩,不让她难过,不让她受委屈,尽管有时候女孩会无理取闹,腰带还是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女孩是爱自己的,这一切,皮带更是看在眼里。他们的父母也很开心,他们觉的皮带跟腰带一起肯定会幸福。
可是突然有天,腰带告诉皮带,他要离开这里,他要出去闯荡,等成功了就回来。皮带听了,拔腿就跑,她已忘了流泪,更没想到腰带会扔下她,自己走掉。可是跑到家之后,她的眼泪却流个不停,父母问清了原因告诉女孩,其实男孩这样做是为你们将来的幸福,他不带上你是因为他害怕你受苦,可是女孩却愤力的跑走了,皮带的父母实在找不到她,就找来了腰带,腰带一听女孩不见了,仿佛整个心都不见了,他找遍了整个部落,最后在从一林找到了女孩,原来皮带安静的坐在那石凳上,手里编着什么东西,腰带走*女孩,用力的抱紧她,用自己最温柔的唇盖住了皮带的嘴,他想告诉女孩他会回来,会把她娶回家,可是男孩什么也没说,因为他没把握,他不知道这一去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很晚,腰带送皮带回家,一路上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到了女孩家,突然女孩一转身,把一条用草编的绳紧紧的绑在男孩的腰上,接着女孩跑到了家里,泪水瞬间释放,她想告诉男孩,绑那条绳子只想紧紧的套住他,套住他的心,不想让别人把他抢走。
可是到走后,男孩仍不明白为什么女孩要送他一根绑在腰上的绳子。 多年以后,女孩还在傻傻的等他,女孩瘦了,瘦的可怕,她的父母不断劝他忘了男孩,可是她总是摇摇头,关于男孩的飞言飞语越来越多,女孩也总是默默的听着,她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
又过了几年,男孩收到了来自女孩的信,信里只有简单的几句:笨蛋,你是不是把我忘了,我的绳子呢?你是不是把它扔了,不然怎么会不回来找我呢?男孩疯一样的抓起放在床头好几年的绳子冲回家,可是他哪知道,就在他收到信的前一天,女孩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个月了,而且整个房间都是用草编好的绳,现在她走了,永远的离开了,男孩不停的喊着女孩,告诉她自己回来娶她了,可是女孩却再也听不到了。
皮带的母亲告诉了男孩关于一条绳子的故事。腰带才明白为什么这麽多年女孩都不曾找过他,因为女孩相信只要男孩记得那条绳子就记得回家,记得家里有个很爱很爱她的女孩在等他。 从此以后,男孩用自己的钱制造出不同的绳子,各色各样,只为纪念女孩,告诉女孩自己很想她。
直到现在,人们把它叫作腰带,用来作装饰,但它仍然是寄在腰上,可是人们却忘了,原来皮带跟爱情有关,女孩送男孩皮带,只是想告诉他,她爱他,只想紧紧的把他套牢。这就是一条腰带的故事,一条跟爱情有关的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