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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名:V字仇杀队
导演:詹姆斯·麦克提格
主演:约翰·赫特 娜塔丽·波特曼 / 雨果·维文
产地:美国
未来的英国社会处于极权统治的高压下,不能容许同性恋者、异教徒等社会角色的存在,人民在黑暗**下苟延残喘。
这晚,年轻女子艾薇(娜塔丽·波特曼 Natalie Portman饰)身陷险境,幸得V(雨果·维文 Hugo Weaving饰)相助。V是一个永远带着面具的神秘男子,拥有高智商和超凡战斗力。V继承了前革命英雄的使命,为了推翻荒唐极权的统治阶层,他成立了神秘的地下组织,摧毁了伦敦的标志性建筑,点燃了***的熊熊烈火。
艾薇和V深入接触,不仅得知了V的神秘使命,还渐渐发现原来自己的身世,注定了自己和V是同一条阵线的人。
花絮:
[关于编剧和导演]
对于《V字仇杀队》来说,最值得关注的很显然是它的编剧,而不是导演。因为出现在本片编剧位置上的名字是沃卓斯基兄弟,他们以一部惊动天下的科幻电影《黑客帝国》为他们赢得了巨大的名声和财富。而在本片中,他们却反而退居编剧位置,而是影片由不太著名的詹姆斯·麦克特格来担任导演。这是詹姆斯·麦克特格第一次担任导演一职,在此之前,他仅仅在在《黑客帝国》三部曲及《星战前传1、2》中担任过副导演。不过,由于背后有沃卓斯基兄弟的强力支持,他顺利地并出色地完成了本片的导演工作。此外,本片的制片人也是来自《黑客帝国》系列的乔·西佛。事实上,《V字仇杀队》的故事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就吸引了沃卓斯基兄弟的目光,他们甚至写出了剧本的初稿。然而,那时他们正全心拍摄《黑客帝国》三部曲。几年过去了,《黑客帝国》已经成为了科幻片的扛鼎之作,沃卓斯基兄弟也名利双收,但他们对《V字仇杀队》的仍然怀有浓浓的兴趣,不过,这次他们选择了幕后工作,而将导演的重任交给了他们得力的助手詹姆斯·麦克特格。其他的制作部门,包括监制、美术、视觉效果,也完全是《黑客帝国》的原班人马。
[关于电影]
毫无疑问,《V字仇杀队》是2005到200年间最值得期待的宏大电影之一。本片根据著名作家阿兰·摩尔同名绘画本小说改编而成,讲述的是在未来英国的极权统治下,一位名叫伊芙·哈蒙的温柔年轻女子死里逃生,被一名叫V的带着面具警员救出,V具有不可思议的战斗能力,其诡计变化多端,手段极其残忍。当他摧毁了伦敦两个标志性建筑并控制了被**摆布的电视广播以后,一场革命爆发了。市民被煽动,并企图以起义来对抗**的专治与镇压。不料,伊芙意外的得知了V的神秘背景,同时也发现了关于自己的一个巨大真相,给人们带来的正义与自由却把整个社会推向残酷与堕落的深渊。
本片的故事背景被设置在未来伦敦,美术设计欧文·皮特森的首要任务是要营造一个没有灵魂的未来伦敦市,他与服装设计萨米·谢尔顿采用了灰白色作为电影美术布景及服装的主调,影片中所营造出来的极权统治下的社会沉闷而单调,极富特色。
影片大多场景都在德国柏林的片厂拍摄,其中Stage 2片厂更是德国科幻电影《大都会》的拍摄场地,主角V的巢穴The Shadow Gallery就被设置在那里。The Shadow Gallery大概位于今日圣保罗大教堂的地下,是个充满着秘道的革命地下总部。影片的V是个文化艺术的守护者,故他的藏身地点也藏有大量文化产品。例如毕加索等众多现代艺术品,布景设计师花了很多时间去搜购不同类型的经典作品,当然也付出了庞大的复制版权费。
V的造型,首要是他的面具标志,由于在一次革命行动中被火烧伤,他被迫要戴上以16世纪英雄盖·福克斯样貌的面具,这个面具成为了他独特的标志。影片的面具造型沿袭漫画原著,导演麦提格不想借助CG特效,而采用基本的泥浆倒模效果制成,再配合灯光与摄影技巧去表达V的各种神态,主角雨果·维文躲在面具后演戏难度更高,他需要后期参与配音以传达V在面具后发声的更佳效果。
V的战衣植根于16世纪,再结合现代剪裁,令外型看来有点后现代感。他的战袍内藏有六把飞刀,并有刀套附在内衣上。至于V每次行动完后必留下的红玫瑰,影片用到的玫瑰属于名贵的Grand Prix品种,道具部每日都有人新鲜采购,以确每日都有盛放的玫瑰可供拍摄之用。
[关于演员]
本片的男主角原来选定的是詹姆斯·普瑞弗伊,但后来他在影片开拍4周后,因为不明原因退出了剧组。于是,在《黑客帝国》中成功扮演特工史密斯、在《指环王》中有出色表演的澳大利亚演员雨果·维文临危受命,在影片中出演“V”这一角色。这一次,雨果·维文必须摘下他在Matrix中一直戴着的墨镜,而要戴上面具,只凭声音演出。导演詹姆士·麦克特格对雨果出演这一角色十分满意,他说:“雨果一戴上面具,我们就知道影片会成功了。他有过舞台演出的经历,这对塑造这个角色很关键。此外,他的动作表演也很精彩,声音也很棒。”在《星战前传3:西斯的复仇》中扮演阿米拉达女王的美国女演员娜塔丽·波特曼则在这部影片中扮演女主角伊芙·哈蒙。娜塔莉·波特曼为了本片拍摄,甚至不惜剃光头发。影片中,伊芙是V的革命伴侣,她在片中被V所救,由一个女工成为反抗极权的革命份子。为了演好片中角色,娜塔莉·波特曼搜集了很多参考书,甚至包括一本六七十年代美国激进份子劫狱行动书籍《地下的处境》,以及一本有关1605盖·福克斯革命行动纪录的《信任与反叛》。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再见,校园
每年的六月都是毕业季,毕业代表着离别,
毕业分开还是在一起,决定爱情的未来。
毕业了,我们就要毕业了,过了五月,我们挥挥手,对学生时代,只留下怀念。
我们就要毕业了,该开心还是难过,岁月擦肩过,青葱记忆留,再不见大家嘻嘻哈哈,也再不见大家吵吵闹闹。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了。
有的时候,不是毕业后就彻底陌生了。那么多联系方式最终还是静默无言,不是就此各安天涯。我相信我们都需要一丛温暖而足够的时光,去适应彼此人生中心的角色。所有的感情都像病蚌怀珠无数次打磨后,散发出温润的光芒。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
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
而面对即将到来的毕业,即将各奔东西的朋友,曾经一起欢乐过的日子,好吧,再见。
每个班里都有胖子。
每次重新分到一个班的话,就会下意识的去找一些富有特征的人。
所以首先闯入我们视线的永远是那些身材丰腴的人。
接下来的生活中,你会给他们起很多外号,类似于小胖,胖子,小猪猪。
如果碰见一些通情达理的好老师,他们会经常拿他开玩笑。
要是遇到的是脑子有坑的老师,他们骂这些人的时候就会骂着骂着就说:你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头猪啊!
不过这些胖胖们真的是很可爱,基本上胖胖都是好人缘,而且胖胖都是潜力股。
每个班里都有哗众取宠的人。
他们的行为真的是很惹人烦,刚接触他们的时候,他们插嘴,他们故意发出怪声。
他们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你会觉得他们特别搞笑。
但是时间长了,真的会很烦,特别是有些男生,他们就会说一些很过分的话来讲女生。
比如说你还穿这种小背心啊,比如说你还能再胖点么。
其实你也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就想博眼球,但是真的是忍不住去骂,但骂完后总会有些神经病会起哄说至于嘛。
每个班里都有行为诡异的人。
你根本就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他们思维都是跳跃式的。
比如说我的一同学,小学一篇课文是讲槐花的,所以当时有多少少男少女芳心萌动想去吃一吃。
有一天我们正在吃饭,那个男生抱了一堆花过来,我们就聊着聊着聊到了含香。
他当时正在吃面包,他突然把几朵花夹到了面包里吃了下去,我们就各种起哄。
有聊着聊聊到了花的味道,他又突然要冲出去,我们问他干嘛。
他特别单纯急匆匆的说我去医院啊,我会不会不孕不育啊,他不是装的,真的是很可爱的男孩。
每个班里都有类似于13点似的人物。
真的不能有不明事理,单纯等词来形容他们。
因为都这么大了还做得那么过分真的是叫做二五和13点。比如说他们特别邋遢。
我身边有个同学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他是不在乎自己是个女生还是怎样。
我们期末考的时候是单人单桌,他坐在我右边,他为什么考着考着就要把鞋子脱了。
他可能吧是质朴,但是怎么就可以不考虑周围人的感受啊。
他成绩很好,就是时时刻刻在写作业那种。
早读的时候声音特别大啊,别人说他他还回骂别人。天天在宿舍里面横行霸道。
有一次一个女生把他的一盆仙人掌打破了,不就是一盆花嘛,人家重新买一盆好了。
他硬是逼着那个女生用手把那个带满刺的仙人掌一点一点重新拼好了放到花盆里去。
还一直在旁边骂,请问你是脑瘫还是怎地啊。
每个班里都有一些自卖自夸的人。
也就是那些明明长得不好看非要说自己好看的男生,和有些女生不像。
他们其实是在麻痹自己,他们还是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长相的。
因为你可以听得出他们不自信,他们更多地是在自嘲。
每个班里总有一点神经质的人。
你该怎么形容他们,他们总是大家的笑料,他们也天天挖空心思来想怎么让大家来笑。
我们会通常想这样的人一般是内心自卑或是怎样的,其实我们错了。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神经质性格,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一点也不对自己好的人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打扮的不伦不类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打扮明明穿在有些人身上不好看还硬穿。
比如说里面长外面短,袖子包住半只手,鞋子要颜色特别炫的。
你们晓不晓得,你们不好看是小事,**死心灵又不敢说出来怕你们伤心的我们才是大事!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骂人骂的特别舒服的人。
现在真的是不骂人就不是正常人,虽然楼楼还是矜持了下来,最多说你妹神经病之类的,
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还是直来直去的。不过现实生活中你听有些人骂人真的是很讨厌,
你们是多少年没有刷牙了才骂出来这么臭这么难听。不过有些人他们骂出来就是那么好听,那么有韵味。
每个班里都有那么几个默默承受的人。
老师:是谁让你们不交作业的啊?同学:XXX
老师:我们要有爱心…帮助人是好事…所以谁去做代表呢?同学:XXX
诸如此类,等到有一天,他转学了,离开了,消失了,
在老师问起同样的问题时,我们依旧会很坦然的说是YYY,就好像他从来就不属于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等到有一天你也离开了,你也会同样不被人提起。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人。
他们实在是太美好,都会有那么一点点地喜欢他。
每一天都在鼓励自己,每一天都在鼓足勇气。
但等到不能见面的那天,只能含笑说:XXX陌路了,祝你幸福。
而对方继续沉默,仔细想想,自己这几年到底为的是什么。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不怕死的暖心的人。
比如说有人欺负了班里的某个女生,那些人会打回去;
比如说参加某个比赛,班里人被嘲笑,那些人会拼了命地鼓掌。
记得自从有次我们班在一次比赛中失败后,就一直被人叫做敢死队,
后来有个特别过分的女生还说不是敢死队,是赶死队。
但是班里的男生真的是无法形容,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偷着乐,哈,挺悲哀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自以为很*丝其实一点也不的。
他们烫头发,穿开领的衣服,挂项链,穿破牛仔裤,他们用一切他们认为很好看的东西,他们骂非主流,
其实他们也就相当于是非主流了,但是这些男人身边为什么就是女生不断!女生们,你们要长眼睛啊。
每个班里总有那几个装X的女生。
她们怕虫子,情有可原。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还非要博男生同情,无法原谅!
每个班里都有一个万能的姐姐。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伤心,我们一有事情总会向她诉说。
但她从没有反过头来跟我们讲任何不开心的事,会误以为她是神仙姐姐。
其实她也有很多难过的事,不是不愿意跟我们说,而是觉得我们不值得她诉说,这么说懂么懂么。
你懂love的真正含义吗:“L”代表Listen(倾听)“O”代表Obligate(感恩)“V”代表Valued(尊重)“E”代表Excuse(宽恕),我们都想要一份长久的爱,所以要永远学会-倾听对方,感谢对方,尊重对方,宽恕对方。
每个人都需要Love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关于心形线的爱情故事
《数学的故事》里面说到了数学家笛卡尔的爱情故事。笛卡尔于1596年出生在法国,欧洲大陆爆发黑死病时他流浪到瑞典, 1956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小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笛卡尔向她介绍了自己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了后勃然大怒,下令将笛卡尔处死,小公主克里斯汀苦苦哀求后,国王将其流放回法国,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sinθ)。国王看不懂,觉得他们俩之间并不是总是说情话的,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一直闷闷不乐的克里斯汀,公主看到后,立即明了恋人的意图,她马上着手把方程的图形画出来,看到图形,她开心极了,她知道恋人仍然爱着她,原来方程的图形是一颗心的形状。这也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死后,克里斯汀登基,立即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心上人,无奈斯人已故,先她一步走了,徒留她孤零零在人间... 据说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今天突然想起听那首wish you were here,然后想起在化工学院社联活动的一次演出,我,邓腾还有驼子演出了三首歌,wish you were here 南方 behind blue eyes,那次的演出驼子唱的很感人,我们弹得也非常有感情,据说台下有个小姑娘被感动的哭了。。。然后我告诉自己我们在学校可以做的更好,我要自信些。我想那段时间我的演出我要忘记它,就像那次送罗丹的演出,那次南门的演出,那次扭机的演出等等,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必须去忘掉。
可是我真的能忘记吗?那些我们五个兄弟一起奋斗的日子,我想我会记一辈子,这是我一辈子最好的时光,我们的艰难,我们的快乐,我们一起走了三年,还要继续走一年,也许更长,我们不是技术最好的,我们不是最牛逼的,但是我们是最兄弟的,我们是最铁的,大学你们是最好的,你们是我心里的The special。我想说我真的爱你们。
那个2007年的夏天,那个燥热的十月,一个青涩的少年找到了我,说他希望我能和他组一个乐队,然后参加化工学校院的新生晚会(我不得不说我和化工学院有太多的故事),然后我说来吧,那个青涩的少年就是我们的主音邓腾,和他一起的是赵博思,然后我们在一个晚上又找来了老邢(一个更青涩的男生),在第二天我在厕所见了一个想当主唱的人,我已经不记得他叫什么了,反正我把他据了,现在我觉得我当时真是太明智了,驼子,你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吧?贝斯天山是我的发小,因为他有一把贝斯(其实是我让他买的)所以他就成为了我们的贝斯。
然后就是田papa介绍的排练的地方,那个纠结的地方,那个地方我没有什么好感,唯一的好的记忆就是楼下的卷饼,那是我们在漫长等待的时候唯一的慰藉,等待的是排练房的越是,慰藉的是焦急的心。对于那段的排练房,我只想说,现在在名琴坊的大家们,好好珍惜吧,请爱护音响,线以及那里的一切!!还有爱护我们的boss田papa~~
我们的名字是我起的,我喜欢nirvana,所以就以他们的一首歌heart-shaped box为名,后来觉得英文太繁琐,就直接叫了心形盒子。我们的第一首歌是花儿的结果,这首歌我们排了很多次,对了那个时候实际上学校只有我们一只乐队。。。
那次的演出时2007年10月27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那天晚上吃的是二楼半的土豆牛肉,不要问我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不解释。之前在科汇有彩排,彩排的时候有一个插曲,一个很大的插曲,这个插曲插了三年,心形盒子的兄弟们你们懂的,那次演出的记忆都是鼓手的各种拍儿不对。。。
之后我们演出不少,什么蓝莲花(我记得好像是排了没上),然后天使,然后石工的圣诞歌系列,很杂,那时候很傻很天真。
转折点,心形盒子真正成立的时候,我觉得应该是老邢从键盘手变成鼓手的时候,以前的鼓手主追求的太多,想法和大家不一样,所以离开是必然,他现在大概什么都没有了吧,我想我不能说他的坏话,因为那样就不是好孩子了~~老邢,我不得不说,以前没有任何的鼓得经验,但是几天后的演出证明他成功了,他成功的由一个*庸的键盘手变成了一个伟大(伟大只相对于体型)的鼓手,好吧,我爱你,老邢。
送别罗丹的演出,我们演出的相对于现在真的不怎么样,但是我们很开心的把罗丹送走了,罗丹是我们的带头大哥但是,第一次在化工的演出是他帮我们弹得bass,到现在我依然觉得我欠他很多,那次效果最好的是那首creep还有私奔,演出的最后,我和邓腾各种断弦。罗丹唱了几首自己的歌,他说自己是瞎写的,但是我真的觉得很有味儿,有那种老北京的范儿,罗丹,你真是被*庸的石油大学埋没了。。。。替你惋惜。。。
老板,来杯寂寞
对不起先生,没有了
那来杯快乐
这个有,倒是有只不过是水货
要不给你来杯你常喝的孤独吧
算了不要那个,二十杯也不会醉
开一家咖啡店,给每一位远方来的客人煮一壶咖啡,听他们将遥远的故事,透过他们的故事,看整个世界。
再有一个小小的庭院,种满你爱的花,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与你倾听花开的声音。
我们挣扎着喝完一杯苦味的咖啡,直到最后一口才尝到杯底的糖。这就是生活加了糖,只是未被搅动激活起来。
在爱尔兰都柏林机场的机场酒吧有一个年轻的调酒师,他忧郁,安静喜欢在没有客人的午后,听王若琳的歌(我想他知道的话他会听),看叶芝的诗集并且熟稔其中每一句诗。他有一双好似折射了天空的蓝眼睛,却经常用它含情脉脉的盯着亲手调制的血红玛丽而不是那些来店里光顾的漂亮女孩。
在一个周五的午后,他像往常一样着高脚杯里猩红的鸡尾酒发呆,“请给来一杯拿铁好吗?”一个温柔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位刚下航班的空姐,身材窈窕,气质不凡却和*常那些争奇斗艳的女孩有些不同,空姐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从包里拿出了一本书,封面上的字令他欣喜若狂《威廉.巴特勒.叶芝诗集》。那个下午他第一次不在专注于诗集和酒杯,而是心神不宁偷瞟坐在窗边的女孩,她会优雅的品一口咖啡再看几行诗,偶尔还会调皮的看看窗外,时不时的自言自语,他知道那是在读诗。于是便陪她一起默默吟唱那些美丽的文字“当年华已逝,你两鬓斑白,沉沉欲睡,
坐在炉边慢慢打盹,请取下我的这本诗集,
请缓缓读起,如梦一般,你会重温
你那脉脉眼波,她们是曾经那么的深情和柔美。”
那天夜里他第一次失眠了,他想起了女孩喝咖啡时优雅的姿态,想起了她望向窗外时调皮的眼神,读诗时轻启的朱唇。后来他发现女孩总是在周五的下午来静静的喝一杯咖啡当然和她一起来的还有那本诗集,他发现自己爱上她了,像每一个陷入单恋的男孩一样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没有勇气和她搭话,那句“你好!我也喜欢叶芝,能和你交个朋友吗?”已经酝酿了无数次却从没说出口。他喜欢看女孩喝咖啡却也为此苦恼,因为女孩不点酒他就没机会和女孩说上一两句。总以为机会有很多,他也就一次次的拖延,一次次的错过,以后会有机会的,他乐观的想。可是他忘记了一个真理,就是不会有那么多以后。从别人的闲谈中她得知女孩不会再当空姐,下周五是她的最后一趟航班,其实他也早感觉女孩不适合当空姐,她应该替叶芝去写诗或者在维也纳演奏小提琴,可是当事实就这样摆在面前的时候还是让他无法接受。
周四的夜晚他一宿没睡,他要为他爱的人调一杯咖啡,用辛辣的威士忌兑上香浓的曼特宁咖啡,而且水温一定要是72度,两个人的体温,他的实验成功了!他为这款咖啡取名“爱尔兰咖啡”,百感交集的他想象着自己端着咖啡杯出现在心爱的人面前的场景,想象着有关着女孩的点点滴滴......
第二天午后女孩准时的出现,她今天特意穿得很漂亮,有些怅然的四处打量,这是她的最后一次航班这里有她的记忆,看得出来她不舍得。她的目光在菜单上做了停留,有些惊讶“给我来一杯爱尔兰咖啡好吗?”调酒师有些激动他终于有机会为心爱的人亲手调一杯咖啡,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这不是调咖啡而是一个腼腆男孩虔诚的爱情仪式,在即将把这杯咖啡端到心爱女孩面前的时候一滴泪从他的蓝眼睛里滑落滴落到咖啡杯里......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蕾丝似乎总是和浪漫、矜贵联系在一起的,那层层叠叠的花边,是女人心头的最爱,那轻柔梦幻的一团,就像女人一生总也做不完的梦。
蕾丝是具有万般风情的元素,可以纯洁如天使,也可以魅惑挑逗神经,尤其是蕾丝作为内衣的主要元素的时候,就呈现出失去控制的火辣场面。
蕾丝的来源
蕾丝制作可谓一项古老的手工艺,有记录显示蕾丝工艺早在14世纪前期已出现在佛兰德斯(即现在比利时和法国交界处),但真正的蕾丝制作则开始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意大利。在16世纪初的意大利,蕾丝制作是贵族妇女们用来消磨时间的活动,其后这些贵族妇女又把她们的技术传给教会修女。因为编制蕾丝既有助于修女们沉思冥想又可以为她们的修道院赚取收入,可说是一举两得,所以这项活动很快就传遍整个意大利的女修道院。但是在威尼斯东北方外海的Burano小岛所制造的蕾丝更号称全世界最精致的蕾丝。据说当时的英国苏格兰女王Mary Tudor也是向Burano定制自己的婚纱的。在意大利蕾丝产业的全盛时期,岛上的女性几乎全是蕾丝手工艺者,因此,Burano岛又被誉为“蕾丝岛”。
有关蕾丝的有趣传说
关于这个美丽小岛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话说几百年前,一位水手为了生活不得不离开他心爱的未婚妻到海上打鱼。有一天,水手遇到了一条美人鱼,美人鱼为水手的深情所感动,于是尾巴一甩,扬起的浪花即化为一件美丽婚纱赠与水手。水手归来后,岛上的年轻女子纷纷用针线仿制这件婚纱。
下船后一直往加卢皮大街方向走去,你会见到满眼都是售卖蕾丝制品的小店。因为是纯手工编造,其价格自然不会便宜,一块仅在小角上绣上花纹的手帕就要五、七十元,如图案约掌心般大小则需上百元。
在18世纪的洛可可年代,**和**的享乐主义盛行,女性的身体成为供男性观赏的客体,“暴露而优雅”成了妇女们的最佳衣着品味。往往越禁忌的就越要暴露,而暴露处自然少不了蕾丝的衬托。蕾丝作为当时必不可少的服饰元素成了**艺术的推波助澜者。到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蕾丝继续大量使用于服饰制作上,但已基本抛弃了上世纪的**成分,成了浪漫与典雅、纯洁与美好的象征。在19世纪初期,蕾丝制作仍然是法国的主要产业,但随后即开始逐渐衰落。拿破仑在其统治时期曾积极推动法国蕾丝产业的发展,但蓬勃的景象并没能长期持续。到了20世纪以后,蕾丝就再也没遇到之前的“黄金时期”了。尽管如此,蕾丝再经历了几个世纪的起伏后至今仍具有其不可抗拒的魅力。上个世纪末,蕾丝又再成为时装舞台上的巨星,成为性感时尚的重要元素。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下雪是个很美的过程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
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
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淡淡的时间冲刷着淡淡的生活,我彷徨在陌生的城市,追逐着在天空中飞舞的雪花。就像那被压弯腰的桂花树。
早晨,还在梦中,以为外面还在飘着可爱的雪花,不想那么早起床,不想感受城市的冰冷。当暗暗的起床时,发现天空虽然还是灰色的,但不是很冷,路上没有厚厚的冰体,只有零零散散的碎片。
冷嘲热讽着自己走在大街上,几度走到弱小的车站,却又一次次回头。不知道为什么要留在这里。这里没有我要人或物,却舍不得离开。
继续承受着,已没有多大的意义了,昨夜看万家灯火,感受别人幸福,体会自己的孤单。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形单影只的我只能一个人驻足别人世界,在那光滑的地*面注视自己的影子。直到眼泪不知不觉的滑落脸庞,才默默的离开。
我迫切的来到网络虚拟的世界,写下一些装满病毒的语句,听着那些唱着别人伤感的歌曲,回忆着美好的幸福。一曲忧伤环绕身心疲惫的我,站在十字路口,我会茫然,车水马龙的街道,积雪夹杂着落叶铺了一地。
过几天,过几年,也许会好一点,把你我的相片装在盒子里面,那是我们仅有的牵连。现在我想起了你,你有了一个他,好久没联系的电话,忘了把它存在那儿了。
下雪了,那怕一个人,心中也会荡起幸福的涟漪,雪停了,周围的欢声笑语染不了我的落寞,只有一脸的茫然与忧郁。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大雪的梦。我独自来到了一个白雪纷飞的地方,到处是房屋,但道路上一个行人也看不见。有的只是空中漫卷的雪花。雪花拍打我的脸,那么的凉爽,那么的滋润,那么的亲切。
梦醒之时,窗外正是沉沉暗夜,我回忆起一年之中,不论什么季节,我都要做关于雪花的梦,哪怕窗外是一派鸟语花香。看来环绕着我的,注定是一个清凉而又忧伤、浪漫而又寒冷的世界。
我心有所动,迫切地想在白纸上写下一行字。我伸手去开床头的灯,没有打亮它,想必夜晚时停电了;我便打开手机,借着它微弱的光亮,抓过一支笔,在一张打字纸上把那句最能表达我思想和情感的话写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床上,继续我的梦。
不是梦,是真实的世界,那怕雪花不再飞舞。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狐狸的窗户
一个孩子迷路了,眼前是一片蓝色的桔梗花的花田。
一只白色的狐狸在奔跑。孩子紧紧赶过去,但很快被小狐狸甩掉了。此时孩子看到了一个挂着“印染.桔梗”招牌的店铺门口。孩子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变的。
“我给你染手指头吧?”狐狸说着,用四根染蓝的手指组成一个菱形的窗户,然后架到孩子眼前,“你往里瞅瞅吧。”在小窗户里,他看到了美丽的狐狸妈妈。小狐狸告诉他,很早以前,它的妈妈久被人用枪打死了。
狐狸接着说:“后来,也是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风刷刷地吹着,桔梗花齐声说道:‘染染你的手指头吧,再组成窗户吧!’从此我就不再寂寞了,因为从窗户里我什么时候都能看得见妈妈。”
孩子也染了手指。
在窗户里,孩子看到了一个从前特别喜欢、而现在绝不可能见面的少女。
他想付钱,可一分钱也没有带。
狐狸说:“请把枪给我吧!”
孩子将枪给了小狐狸,小狐狸送给孩子一些蘑菇。
孩子高高兴兴的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搭起了小窗户。窗户里下着雨,他看到了他怀念的院子,院子里还扔着被雨淋湿了的小孩的长靴。家里点着灯,传出两个孩子的笑声,一个是他的声音,另一个则是他死去的妹妹的声音。其实那院子早被火烧掉了。孩子放下手,想:我要永远珍惜这手指头。
可他回家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一切都完了!
他一连好几天都在林子里徘徊,但再也没有出现那片桔梗花田,也再没见那只小狐狸。
情人节的木兰花
情人节前一天我开车来到未婚妻佩蒂实*的城市,带着我精心准备的礼物——占满后座的一大束鲜花——木兰花。佩蒂父母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木兰树,小时候我们经常坐在树下欣赏雍容华贵的,仿佛象牙雕成的花朵和绿油油的,天鹅绒般的叶子。木兰一直是佩蒂最钟爱的花,今年她在离家几百里的医院实*,从故乡花园里摘下的木兰就显得更珍贵了。
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惊喜,我没有直接去找她,而是在医院附*的旅馆订了房间。二月天虽然不热,但剪下的木兰要在阴冷的环境下才能保持新鲜,我把房间的冷气打开,小心翼翼地将装花的纸箱搬到空调附*,有用浴巾严严实实的盖起来。一切准备就绪,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晚饭时间早过了,我还什么都没有吃。锁好门,我去市中心好好犒劳了自己一番。
等填饱肚子,回到旅店已经是午夜了。我边开门,边想象明天佩蒂惊喜的样子,希望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最快乐的一个情人节。房门打开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空调正猛吹着暖风,我几乎昏了过去!跌跌撞撞地跑到纸箱前掀起浴巾,我看到了曾经奶油色的木兰花全变成了咖啡色,翠绿欲滴的叶子这会儿像是一堆烂菠菜。粗心的我不空调的暖风开关当成冷风开关了!第二天情人节,一夜没睡好的我开车去找佩蒂。突然路边一座房子后面,闪出一棵高大的木兰。我灵机一动,这家主人会不会松我几枝木兰呢?“他更可能把你当抢劫犯,放狗咬你,然后送你一颗子弹。”我听见自己的理智回答,但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向房子走去……还好,没有狗冲出来。我按门铃,一位老人慢慢打开大门。
“您好!先生,我需要您的帮助……”听我说完自己的请求,老人憔悴的的脸上露出微笑:“非常愿意为您效劳。”他爬上梯子,成枝剪下大捧大捧的木兰,慷慨地松给我。不一会,整个车后座都被富丽堂皇的花朵淹没了,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临走时,我对他说:“先生,您刚刚赐给我和我的未婚妻一个最快乐的情人节!”“不,年轻人,你不知道这房子里发生的事。”老人轻声说。“什么?”我停下脚步。“我和老伴结婚67年,上周她走了。周二是追掉会;周三……”他顿了一顿,我看见眼泪从他脸上淌下来,“周三我们安葬了她;周四亲戚都回家了;陪我过完周末,孩子们也回去工作了。”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今天早上坐在厨房里,突然发觉没有人再需要我了。过去了16年,老伴儿身体弱,每天都靠我照顾。”老人继续说,“可是现在她不在了,谁还需要7一个86岁的老家伙:正在这个时候,你来敲门并对我说:‘先生,我需要你!’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你让我卖下萌 怎么了 怎么了
马戏团团长克莱特,一连好几天都在为一群猴子烦恼不已。原因是这样的:因为这些猴子是刚从山上捕获的,由于野性难改,不好驯服,已有好几个驯兽师被这些猴子气坏了。驯兽师纷纷抱怨,那些野猴子实在太难对付了,不如放弃对它们的驯服吧。驯兽师还举实例来说明,他们说的都是实话。
他们曾经用了许多方法来驯服这些野猴子。比如,给它们吃东西,可是它们光吃不干活。如果要它们学骑自行车,或者做些简单的倒立爬竹竿等动作,再或者就是对着观众们乐一乐也行啊,可是它们一见驯兽师的面便躲得远远的。后来驯兽师只得将它们和家猴关在一起,希望家猴能够和它们沟通,引导它们学*表演。可是,那些野猴子竟然将家猴打得遍体鳞伤,家猴们也不敢跟它们待在一起。
就在克莱特决定听从驯兽师们的建议,放弃对这些野猴的驯服工作时,他突然觉得还是亲自去看一看再下决定的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克莱特竟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为了测试出这个发现是否正确,他召集了所有驯兽师来到现场见证。克莱特首先让人将所有驯兽师的仿真照拿出来,仿真照跟真人差不多高,每人都有两张照片,一张面带怒色,一张笑容满面。这些仿真照一拿出来,便在驯兽师中引起了一阵骚动。但是为了看清团长克莱特的真正意图,他们没有吭声,而是静静地站在一边观望。
克莱特首先将驯兽师们那些面带怒色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猴子们一个个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了,有的还试图用爪子去撕碎那张照片。然后,克莱特将驯兽师们那些笑容满面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奇迹出现了,只见那些*时野性难改的猴子,竟然安静了下来,并且还冲那张照片笑了笑,尽管猴子们笑得很难看,但那滑稽的样子还是将在场的所有人都逗乐了。
最后,克莱特团长转向满腹狐疑的驯兽师们,慢慢地说:“你们现在都看到了吧,猴子们需要的是你们真诚的笑脸,而不是你们的满脸怒色。也许你们不明白,我是怎样弄到这些照片的。这些照片是我暗中让人拍下来的,那些满脸怒色的照片是你们在驯猴子时的模样,而那些满面笑容的照片,则是你们从我这里领取薪水时的模样。现在的问题已经十分明确了,如果你怀着领薪水时的心情去工作的话,工作起来就没那么困难了。”
生活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两张照片,当获益时,就满面笑容;当需要自己付出时,便满脸怒色。如果我们以获益时的笑脸去对事业付出努力,那么我们将会收获更多的笑容。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柔荑:软和的茅草嫩芽。 ——《诗经 卫风 硕人》
“红酥手,黄滕洒。满城春色宫墙柳”
——《钗头凤》宋 陆游
一握柔葱,香染料榴巾
柔葱:像嫩葱一样笔直修长的手。——《点绛唇》
再如: 玉手/玉葱手:像玉一样洁白、细腻、珠圆玉润的手。
《红楼梦》里写到,病重的晴文将自己的长指甲咬断送给宝玉,这恐怕是有关蓄甲最生动也最凄婉的描写了
生活中最常用的甲形有:方形、方圆形、椭圆形,尖形,圆形,扇形6种,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手形和喜好创造出完美的甲形。
■1.方形甲:一般来说,方形指甲个性化及带领潮流,不易断裂,比较受职业女性和白领阶层及西方人喜欢。
■2.方圆形指甲:方圆形的指甲前端和侧面都是直的,棱角的地方成圆弧形轮廓,这种看上去很结实的形状会给人以柔和的感觉,对于骨节明显,手指瘦长的顾客,方圆形可以弥补不足之处。
■3.椭圆形指甲:椭圆形的指甲,从游离缘开始,到指甲前端的轮廓呈椭圆形,属传统的东方甲形。
■4.尖形指甲:尖形指甲由于接触面积小,易断裂,而亚洲人的甲形较薄,不适合修成尖形。
■5.圆形:适合于手修长,自身手指长得好的人。
■6.扇形:常见于水甲人,可修成方形,或方圆形。
涂指甲油
■1.先将手洗净,消毒,用磨砂条修正指甲形状。
■2.涂层加钙底油,在指甲表面。
■3.沾少许指甲油涂在指甲尖先端,再涂指甲尖的反面 。
■4.涂擦指甲的正中,刷子稍*些,刷头稍压开一些。
■5.涂指甲左侧,再涂指甲右侧 。
■6.薄薄地涂第二遍指甲油 。
■7.涂完甲油如有多余甲油溢出,用标签沾上洗甲水,将多余甲油擦去。
■8.再涂上一层亮油。
■9.完成。
从色系上来说,肤色偏黑的女性选择暗红、豆沙等深色系列较为合适;而皮肤白暂的女性使用亮色系列或无色透明指甲油会很漂亮;浅色系的指甲油会使手指看上去显得纤细修长;粉红色和灰棕色会柔和手部轮廓。
日常美甲
■1.不要用手指甲来开启瓶盖、拉开发夹。如果需要拉开美甲发夹时可用你的手指头,开瓶盖则用启瓶器。
■2.做家务事时,请戴上塑胶手套,可以避免双手及指甲的磨损。
■3.当指甲边缘破裂时,请涂上两层指甲油并记得随时修整。
■4.在家里的床头柜及办公桌内,应备有指甲刀和护手霜,以便随时取用。
■5.指甲因抽烟或长时间使用深三色指甲油而变色可用柠檬来处理。
■6.每天用半个新鲜柠檬擦拭,连续擦上两个星期即可除去污渍。
如果你认为短指甲方便,但在某些场合你却希望指甲看来修长些可以在淙指甲油时干要涂满整个指甲,两边留点空间, 同时指甲油采用与肤色相*的色调,像暗粉色或灰棕色。 要想使指甲油快点干,可将淙宝指甲油的手指头漫人冷水中,或使用快干指甲油。要避免指甲边缘发生断裂,可用透明指甲油漆在指甲边缘的下方,然后每隔一天修整一下。
Christian Siriano
Christian siriano 是一位美国时装设计师,美国真人秀节目Project Runway第四季获胜而成名 。是该节目史上最年轻的赢家。 Christian Siriano说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童年,他的家人都支持艺术。他形容自己是一个" 热爱服装的音乐剧孩子" 。 Siriano有时间常常会待在姐姐舞蹈演出的后台,在那里结识了不少服装设计师,由此对时尚产生了兴趣。13岁时,他开始在安纳波利斯的Bubbles美发沙龙当洗发工,后来他又做过洗发助理和彩妆师,并最终开始为美发沙龙的年度发型秀缝纫和设计衣服。2008年9月11日晚Christian Siriano在纽约时装周推出了自己的09春夏系列,大获好评,将Christian V. Siriano品牌打入了高端市场。《华尔街日报》曾以整版专稿刊登了Christian Siriano的报道,前途光明。
Christian Siriano一直在努力摆脱选秀的草根出身,希望赢得那些观望者的赞同。为此,本季他请来造型师Danielle Nachmani,她也为在时尚界口碑大好的Mary-Kate和Ashley Olsen以及Maggie Gyllenhaal造型。这样才能控制他偶尔过分追求的荒唐戏剧感。
发布会以略微Tisci(Givenchy设计师)式的黑暗和前卫基调开场,各种黑色材质的西服夹克搭配透明裙装,随后转入不那么新鲜的淑女套装和外套。贯穿整场秀,你可以感觉这两个对立面的协商妥协。各种硬挺而时髦的造型之中(包括一套紧身高领衫搭配长款郁金香裙的造型令人联想到今年春夏的Jil Sander),有那么一套俗气的套装想要展现优雅,其特点是大敞领设计和蹩脚的褶裙。过去经常设计过度的礼服这次略有缓和。一件大裙摆的粉色花瓣舞会裙搭配了简单的灰色丝质T恤,时髦感顿生。还有那件色调忧郁的兰花印花乌干纱鸡尾酒会裙,薄纱优美地盘旋收至一侧肩部,展现出恰到好处的分寸。
Siriano发布会的门票在时装周期间会不会变得抢手还很难说。他的设计立场还需要历练打磨,而且要变得更清晰。不管怎么说,这次秀向着更好的方向跨出了一步。
收信人
当这封信落在你的手心,
我知道你早已转身离去,
可以想象你当时的表情,
我的心也感到的窒息
忘不了我们的初次相遇,
怎样在城市为幸福打拼,
曾经快乐悲伤都在一起
只求有一份云淡风清。
我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
我隐隐约约的有些感应
是不是我的不思进取
让你感到了生活的压力
还是爱的太久
感情渐渐的疏离
3年的时光匆匆过去
我们真的老了些许
才意识我一直什么都没给你
哪怕是一个虚幻的期许
有些话还没说给你听
有些事却已成定局
生命中的每一次离聚
都有它轮回的规律
我知道我没有了挽留你的权利 只想再说一次
爱你 不管你的明天去向哪里 我都会忠心的祝福你
只希望你蓦然回首时能想起
我们曾经爱恨交织的记忆
如果我们还会在来世相遇
我想我真的懂得了
珍惜!
一百封信的故事!
在很久以前有个男孩子,他每天走在路上都能看到一个她心仪的女生,天天如此。终于,有一天,男孩儿鼓足勇气给女孩儿写了第一封情书,约她去海边玩,男孩子很害羞,把情书递给女孩儿就转身跑开了。 到了约定的日子,男孩儿紧张的到约定的地点等着女孩儿,女孩儿来了,和男孩儿尽情的玩了一整天。 到了晚上,男孩儿在送女孩儿回家的路上问她是否答应确认他们的关系,女孩儿将一封信递给了他,转身跑了,边跑还边说:" 如果有缘……。" 男孩儿打开信,里面是一张一个字也没有的白纸。他愕然了,思索着女孩儿的话,却始终都不明白。 过了几天,男孩儿又约女孩儿出来,用的是同样的方法。到了约定的时间,女孩儿来了,同样的和他快乐的过了一天。分别的时候,女孩儿还是同样的话:" 如果有缘……" 男孩儿得到的是第二封空白的信。 就这样,男孩儿始终用情书来约女孩儿。 几年过去了,男孩儿和女孩儿约会了99次,给了女孩儿99封情书。但是,每次女孩儿给男孩儿的答案都是那句:" 如果有缘……" 和一封空白的回信。到了后来,男孩儿逐渐不耐烦了,他已经不再看女孩儿给他的回信。他觉的自己始终无法得到女孩儿的心。当他拿到女孩儿第99封回信的时候,他选择了已经追了他一段日子的另一个女孩儿结了婚。 新婚之夜,男孩儿为了表示对自己对妻子的忠诚,将以前他给女孩儿写的信都拿了出来。并给妻子讲了这件事。 妻子拿着女孩儿的信一封一封的看,果然如男孩儿所说都是白纸。到了最后的十几封她发现都没有拆开,就问男孩儿为什么。 男孩儿说,反正也是白纸,拆不拆开有什么关系呢。 妻子求得男孩儿的同意,一封一封的打开了女孩儿写给男孩儿的最后十几封信。当她打开到第99封信的时候,她发现上面有一行字。她沉默了,将信递给了男孩儿。 男孩儿接过信,惊讶的发现了这第99封回信上写着一句话:" 我已准备好嫁衣,当你第一百封信来的时候,就做你的新娘。" 男孩儿拿着信楞了、呆了、傻了,他不能相信这个事实。他拿起这99封信走到外面,任由刺骨的寒风将它们一一吹走。他的心也随着飘飞的白纸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