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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识途造句
1、张先生老马识途,跟著他走一定不会迷路.
2、通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让我感觉到自己像老马识途,又重新回到了党组织的怀抱。
3、老马识途——齐桓公出征孤竹国,其中迷了路,相国管仲说:“老马识途……”结果他们跟着老马终于走出了迷途
4、不一定越老越没用,老马识途不是个反例吗?
5、所谓老马识途,多听一听前辈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少走许多弯路.
6、这几年 农村的变化太大了 国庆节回家时 ,要不是我老马识途 ,一定会费一番周折
7、老之将至是自然规律,不可抗拒。可年老体衰,却未必年老心衰。心不衰老,自然能老当益壮,发挥老成练达、老马识途的老年优势,做到做到老有所为。
8、他在这方面是老马识途, 有丰富的经验,必然能够 胜任这个工作。
9、老马识途添病骨,穷猿投树择深枝。
10、这次登山,幸好老王老马识途,才能顺利爬完。
11、他对台湾各大山脉可算是老马识途,如有要登山,可向他请益帮忙。
1、父母们对我的烦恼十分了解,真是老马识途。
2、他在这方面是老马识途,有丰富的经验,必然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3、进入森林后,他老马识途般地带着我们穿梭在羊肠小径之中。
4、放心吧!小王老马识途,不会迷路。
5、一个老马识途的'车夫说,“城墙里边就是避暑山庄。
6、马先生有过数次相同的经历,真可算是老马识途,所以只要听他的,就能够避免很多错误。
7、他是老马识途,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必然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8、所谓老马识途,多听一听前辈的意见能够让我们少走许多弯路。
9、他对台湾各大山脉可算是老马识途,如有要登山,可向他请益帮忙。
10、一个好的人才结构,应由“老马识途”的“老”“中流砥柱”的“中”和“初生牛犊”的“青”三部分组成,唯有如此,才能相映成辉,相得益彰。
11、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咱们要像老马识途一样地发奋,才能熟能生巧。
12、我忧愁什么,老马识途,有你这位前辈跟着呢,我还怕啥?
13、不必须越老越没用,老马识途不是个反例吗?
14、我觉得识途,老马识途那个‘识途’的马最好。
15、老马识途的他对当地的环境十分熟悉,科学考察队花重金聘请他当向导。
16、教授老马识途的经验,正是带领我们探索学术奥
1、学校让我参加英语大赛,真是老马识途,我英语考试可是第一名啊!
2、父母们对我的烦恼非常了解,真是老马识途。
3、这几年,农村的变化太大了,国庆节回家时,要不是我老马识途,一定会费一番周折。
4、通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让我感觉到自己像老马识途,又重新回到了党组织的怀抱。
5、不一定越老越没用,老马识途不是个反例吗?
6、师傅跟徒弟一起工作,这对师傅来说简直如同老马识途,但徒弟刚学没多久也干得不错,令师傅觉得后生可畏。
7、马先生有过数次相同的经历,真可算是老马识途,所以只要听他的,就可以避免很多错误。
8、他在这方面是老马识途,有丰富的经验,必然能够胜任这个工作。
9、所谓老马识途,多听一听前辈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少走许多弯路。
10、张先生老马识途,跟著他走一定不会迷路。
1. 工作中老马识途之人的指导必不可少。
2. 教授老马识途的经验,正是带领我们探索学术奥祕的最佳指引。
3. 老马识途添病骨,穷猿投树择深枝。
4. 原盼他老马识途,没想到竟然和我们一样初游此地,这下可要冒险了。
5. 团中就你老马识途,这次旅游理当由你作导游。
6. 识认古文字,他老马识途,我则没啥经验。
7. 父母们对我的烦恼非常了解,真是老马识途。
8. 他虽然年高,但老马识途,还是可以做个顾问的。
9. 有老马识途的老王领队,我们不会迷路。
10. 投资股票,你是老马识途了,请给我一点指导吧!
11. 不一定越老越没用,老马识途不是个反例吗?
12. 我忧愁什么,老马识途,有你这位前辈跟着呢,我还怕啥?
13. 进入森林后,他老马识途般地带着我们穿梭在羊肠小径之中。
今天我读了《老马识途》后感,他讲了……
春秋时期,齐桓公率领军队去攻打一个叫孤竹的小国。军队春天出发,打了一年的仗,冬天才班师回来。再回来的途中,军队迷路了,在大山里绕了好多天的圈子也转不出来。将士们都忧心忡忡。丞相管仲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说老马应该利用一下它们的这个特点。于是,士兵们放开老马,老马果然将迷路的军队引出山谷,将士们找到了出的路。
读完《老马识途》这个成语故事,我有一个疑问,是不是马越老就懂的知识多?爸爸说:”所有生命东西都是越老懂的知识越多。“
今天,我读了林汉达《*历史故事集》《老马识途》这则故事。
这则故事讲了齐恒公被孤竹国的大将黄花骗到了叫”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这”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迷谷“全是一片*沙,连路都找不到了。管仲说:”狗、鸽子、蜜蜂不管离家有多远都不会迷路,不如挑几匹老马让它们走在最前面,咱们跟在后面,也许能走出这个地方。“于是他们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当领路,这几匹老马不紧不慢的'走着,果然老马识途,领着大队人马走出了迷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多听取参考经验较为丰富的人的意见,这样对自己有好处。我们也应该多听比我们有经验的父母的话,这样你就会少走很多弯路。
今天晚上读了一个成语故事《老马识途》,说的是齐桓公手下的一个将领管仲,在大军迷路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认为军中的老马有认路的本领,结果这群老马真的带他们走出了山谷,来到了齐国的领地。
妈妈说这个故事讲的是有经验的人能起到引领作用,姜还是老的辣!
今天,我读了林汉达《*历史故事集》《老马识途》这则故事。
这则故事讲了齐恒公被孤竹国的大将黄花骗到了叫”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这”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迷谷“全是一片*沙,连路都找不到了。管仲说:”狗、鸽子、蜜蜂不管离家有多远都不会迷路,不如挑几匹老马让它们走在最前面,咱们跟在后面,也许能走出这个地方。“于是他们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当领路,这几匹老马不紧不慢的走着,果然老马识途,领着大队人马走出了迷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多听取参考经验较为丰富的人的意见,这样对自己有好处。我们也应该多听比我们有经验的父母的话,这样你就会少走很多弯路。
今天,我读了林汉达《*历史故事集》《老马识途》这则故事。
这则故事讲了齐恒公被孤竹国的大将黄花骗到了叫”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这”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迷谷“全是一片*沙,连路都找不到了。管仲说:”狗、鸽子、蜜蜂不管离家有多远都不会迷路,不如挑几匹老马让它们走在最前面,咱们跟在后面,也许能走出这个地方。“于是他们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当领路,这几匹老马不紧不慢的走着,果然老马识途,领着大队人马走出了迷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多听取参考经验较为丰富的人的意见,这样对自己有好处。我们也应该多听比我们有经验的父母的话,这样你就会少走很多弯路。
今天我在家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叫老马识途。
在春秋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使齐国成为了当时最富庶、最强大的国家。这个成语讲述的就是发生在那个时期的一个故事。
当时,北方的少数民族联合打燕国,燕国抵挡不住,只好向齐国求救,齐桓公答应了燕国的请求,于是他亲自带领管仲率大军前去救助。
经过艰苦奋战,终于*定了边境祸患。可是返回途中,他们却在山谷中迷了路,管仲经过冷静思索,想了一个好办法,他想:狗能指路,那么马也可以,于是他们让马带路,果然在马的引导下他们走出了山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或麻烦,不妨多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他们的一些建议往往能起到指引作用,甚至能够帮助你解决根本性的问题。
今天,我读了林汉达《*历史故事集》《老马识途》这则故事。
这则故事讲了齐恒公被孤竹国的大将黄花骗到了叫”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这”迷谷“的地方,借此攻打中原。”迷谷“全是一片*沙,连路都找不到了。管仲说:”狗、鸽子、蜜蜂不管离家有多远都不会迷路,不如挑几匹老马让它们走在最前面,咱们跟在后面,也许能走出这个地方。“于是他们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当领路,这几匹老马不紧不慢的走着,果然老马识途,领着大队人马走出了迷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多听取参考经验较为丰富的人的意见,这样对自己有好处。我们也应该多听比我们有经验的父母的话,这样你就会少走很多弯路。
今天我读了《老马识途》,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春秋战国时期齐桓公去攻打孤竹国,春天出发去打仗到冬天回来。国王发现景物变了,就迷了路。以后我们在学*认字、组词、造句,慢慢就会写日记了。
每天小学生都在学知识、用知识、积累知识,开发自己的想象力和动手写作的能力,天长日久我们的知识就会更丰富。
有一年春天,管仲和隰朋跟随齐桓公远征讨伐孤竹国。
战争相持了很久,一直到冬季才结束。当他们返回时,大军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迷失了道路。
管仲对桓公说:“老马是充满智慧的动物,它应该熟悉原来来时的路,不如让人找一匹老马给咱们带路。”
于是,他们挑了几匹老马走在前面,大军在后尾随,终于踏上了归路。
后来,人马走着走着,来到了一片荒山野岭中,几天都找不到一点水喝,兵士们渴得嗓子冒烟,走不动路。隰朋说:“蚂蚁冬天居住在向阳坡,夏天居住在背阴坡,蚂蚁窝总是筑在水源上面的。”于是,兵士们奋力挖掘,果然在蚂蚁窝下面的土层里挖出水来,解决了大家的缺水危机。
人生哲理: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向一切值得我们学*的人包括动物学*。从而掌握一些经验,甚至获得生存的秘诀。
老马识途(8分)
管仲、隰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地,遂得水。
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老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21、解释下列句中黑体字的意思。(4分)
从桓公伐孤竹,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
遂得道,不亦过乎
22、翻译下列句子(2分)
春往冬反,迷惑失道
23、故事给了你什么启示?(2分)
参考答案:
21、遂:于是;伐:攻打;师:学*,以…为师,向…学*;过:过错。
22、春天去,冬天回,迷失了道路。
23、要学会因地制宜,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或*常的经验,要加以应用等。
原文:
管仲、隰朋(1)从于桓公而伐(2)孤竹(3),春往(4)而冬反(5),迷惑(6)失道(7)。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8)老马而随(9)之,遂(10)得(11)道。行(12)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13)山之阳(14),夏居山之阴(15),蚁壤一寸而仞有水(16)。”乃掘(17)地,遂得(18)水。
以(19)管仲之圣(20)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21)师(22)于老马、老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23)之智,不亦过(24)乎?
注释:
1.管仲、隰朋:两人都是齐桓公的大臣
2.伐:讨伐
3.孤竹:指孤竹国,相传为神农氏的后裔,春秋时的古国,在今河北卢水(指的是现在的滦河,此处的孤竹国在今河北省卢龙县城南滦河与青龙河交汇处东侧)
4.往:出征
5.反:通“返”,返回
6.迷惑:分辨不清方向,今指心神迷乱,辨不清是非
7.失道:迷失归途。道:归途
8.放:放开,指解脱羁绊让马自己随便走
9.随:跟随,跟着。随之,跟着它,跟着老马,之字是代词。
10.遂:终于
11.得:找到
12.行:走
13.居:住,处于
14.阳:山之南水之北
15.阴:山之北水之南
16.蚁壤一寸而仞有水:据说蚁封(蚁穴周围防雨水的高出地面浮土)高一寸,其下八尺之处有水;仞:古代七尺或八尺为一仞
17.掘:挖
18.得:找到
19.以:凭借
20.圣:精明通达
21.不难:不以.....为难
22.师:学*,请教,向……学*;师于老马:就是以老马为师,意动用法,学*,效仿。
23.圣人:有智慧的人
24.过:过错
翻译:
管仲、隰朋跟随齐桓公去讨伐孤竹国,春季出征,冬季返回,迷失了道路。管仲说:“可以利用老马的才智。”于是放开老马前行,大家跟随在后,终于找到了路。走到山里没有水喝,隰朋说:“蚂蚁冬天住在山的南面,夏天住在山的北面。地上蚁封有一寸高的话,地下八尺深的地方就会有水。”于是挖掘地,终于得到了水。
凭借管仲的精明通达和隰朋的智慧,碰到他们所不知道的事,不惜向老马和蚂蚁学*;现在的人带着愚蠢的心却不知道学*有智慧的人的才智,这不也是很大的错误吗?
成语启示
分析评论
文言文《老马识途》脍炙人口,文中故事正是成语(老马识途)的来历,现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个方面起指引、引导的作用。常用来比喻富于经验堪为先导。 他们不被现实所局限,不被名利而蒙蔽的精神正值得我们学*。
本文先叙后议,叙述简洁得当,议论紧扣中心。结尾用反问句提示后人应学*前代圣贤的智慧,引人深思。
揭示道理
不了解的事,就要向有经验的人求教学*,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不要把向人求教看作是羞耻的事,要知道学*和吸取圣人的智慧。
中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8一10题。(9分)
飞鸽传书,老马识途。人类很早就已经意识到,很多动物具有出类拔萃的导向能力,纵使万水千山,无论阴晴雨雪,这些神奇的动物总能知道路在何方。人类当中也不乏这样的认路高手,它们的脑海中似乎嵌入了 GPS”,怎样都不会迷失方向。
它们是怎样做到不迷路的呢?早在20世纪SO年代,科学家们就通过对一些脑外伤患者的研究了解到,建立记忆的过程和大脑中一块被称为“海马”的脑区密切相关。实验也佐证了这样的观点:我们知道,像老鼠之类整天在错综复杂的洞穴中穿行的动物,天生就拥有极为强大的导向能力,然而如果科学家人为地去切除大鼠或小鼠大脑中的海马,它们也会一下子变成“迷途的老鼠”。
1971年,伦敦大学学院的约翰·奥基夫,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又设计了这样一个实验:他们先在大鼠的海马中植入了一个记录电极,然后将大鼠放置在一个空旷的房间中让其自由活动,发现了构成记忆体系的第一组成部分。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他们在纷乱错杂的神经信号中分离出了一组独特的信号,而这组独特的信号则来自一类以发放电信号方式实现功能的独特的神经元。奥基夫将这类神经元命名为“位置细胞”。位置细胞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的活跃程度只和大鼠所处的位置有关系:当大鼠待在某个特定区域时,某几个特定的位置细胞就会变得特别活跃;而当大鼠跑到另一个区域时,就会有另外一批位置细胞活跃起来。虽然位置细胞的总数量并不算很多,但是他们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可以包含海量的信息。每种特定的位置细胞的组合对应一个特定的区域,当大鼠进入这个区域时,该组合的位置细胞就会活跃。
在奥基夫对位置细胞超过30年的研究中,他们了解到位置细胞能够和海马中其他的细胞合作,将那些来自大鼠感觉器官当时所处环境的特征信息,与过往记录到的不同位置的特征信息加以比对,通过这种方法,大脑将特定的特征信息与特定的空间位置联系起来,形成了空间位置记忆。位置细胞在空间位置记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如果用某些实验方法杀死大鼠脑中的位置细胞而保留别的细胞,那么这只大鼠的空间位置记忆就会受损但不会影响到其他的记忆。
和别的记忆一样,这种空间位置记忆既可以随着时间推移而遗忘,也可以通过反复训练来加强,乃至终身保留、但是这种记忆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拥有一定的可塑性:当环境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时,这些记忆也可以根据环境改变作出一定的修正,这解释了我们为什么能在周遭环境不断变化时,依然可以准确地记住那些地点。
“我们知道自己的位置,但我们想去另一个地方,还需要相对的空间位置关系”。20xx年,一对科学家夫妇另辟蹊径,把主要研究对象从海马体转移到与海马体联系最紧密的“内嗅皮层”,发现了“内嗅皮层”中存在着一种“网格细胞”,这些细胞在空间认知的过程中起到了“坐标轴”作用,从而使大脑可以回答“从哪里出发”的问题,并知道“要到哪儿去”这些发现使他们与奥基夫共享了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8.下列对文中“位置细胞”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是一些动物形成空间位置记忆的独特的神经元。
B.它活跃的程度只和一些动物所处的空间位置相关
C.是一些动物大脑中专门用以导航的神经细胞。
D.它总数有限但用不同组合方式能包含海量信息。
9.下列说法符会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如果将大脑“海马”中的位置细胞切除,老马识途、飞鸽传书就不一定会出现,人将可能会变成路盲。
B.凭借感官收集的环境信息,位置细胞就可以将它们与过往信息比对、联系,进而形成空间位置记忆。
C.空间位置记忆可以随时间推移而遗忘,也可以通过训练而加强,这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可塑性。
D.“网格细胞”的发现,弥补了对“位置细胞”研究的缺陷,从而使这一领域的研究达到了新的高度。
10.简要概括科学家破解“飞鸽传书,老马识途”秘密的两大成果。(3分)
参考答案:
8.C 9.A
10.破解空间位置记忆机制,发现起“空间坐标”作用的“网格细胞”。(3分。写出一点2分,两点3分;意思基本符合即可)
管仲、隰朋①从桓公伐孤竹②,春往冬返,迷途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有水③。”乃掘,遂得水。
注:①管仲、隰朋:两人都是齐桓公的大臣。②孤竹:指孤竹园,在今河北卢龙。③蚁壤一寸而有水:据说蚁封(蚁穴周围防雨的高出土面的浮土)高一寸,其下八尺之处便有水。
【小题1】解释下面句中加粗的词。(2分)
(1)从桓公伐孤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蚁冬居山之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句子。(2分)
春往冬返,迷途失道。
【小题3】短文的前一段是一个成语的出处,请写出该成语。(2分)
答案
【小题1】(1)攻打
(2)(山的)南面
【小题2】春天出征冬天返回,(可是在返回途中)迷失了道路。
【小题3】老马识途
解析
【小题1】
试题分析:要求解释的词,一般为常见实词,通假字、一词多义、古今异义、词类活用等,往往是命题的重点,当然也应该成为同学们备考的重点。如:“伐”古今异义,这里是“攻打”。
考点: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能力层级为理解B。
【小题2】
试题分析:翻译文言文要遵循“信”“达”“雅”三个原则。翻译文句是各级各类考试的重点类型题之一,掌握翻译技巧是重要的得分手段。这里注意关键词“往”“返”的理解。
考点:理解或翻译文中的句子。能力层级为理解B。
【小题3】
试题分析:回答这一题的关键首先在于对语段的整体理解。即,读懂故事。然后,要先审题干,再找内容。这类题目的答案基本都能在原文中找到,但找答案不是盲目的,要看看题目问的是哪方面的内容,然后再有的放矢地去找,学生根据理解归纳出流行成语。
考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管仲、隰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地,遂得水。
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老蚁。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小题1】解释下列句中黑体字的意思。(4分)
从桓公伐孤竹 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
遂得道 不亦过乎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简爱》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和作者一样,简爱也是一位不屈服于命运的人。这本书不单单是讲男主角罗切斯特与女主角简爱的感情故事,讲的更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认可与探知。
我初次读这本书时,只是觉得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个人长的都很丑,并且还暗暗的为简爱叫不好,因为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可简爱应对帅气的约翰却不理解。重新投入罗切斯特的怀抱里。而罗切斯特那是差不多是个盲人了,财产也全部被大火烧光了,只留下荒废的一座宅子。但简爱那是继承了他舅舅的一笔巨额遗产,完全能够忘掉罗切斯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他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结局是那么的完美,又是那么的不完美。
当孩提时的陆焉识挺身而出把即将被送回娘家恩娘冯仪芳留在陆家时,就注定了他与冯婉喻一生一世的苦难因缘。
放荡不羁的才子陆焉识虽然不情愿娶冯婉喻,但终因抵挡不住恩娘的眼泪而不得不屈服于娘;而自幼倾心于陆焉识的冯婉喻满心欢喜的嫁入陆家,对新婚后即刻出国的陆焉识毫无怨言,满怀期待地在家中苦苦等待。四年后陆焉识博士学成归来。
已掌握多种外语的陆焉识回国后在与婉喻共同生活上的几年里虽然与她共同孕育了一儿两女,但在内心深处也并没有完全接纳冯婉喻,恩娘与婉喻的“争风吃醋”,处处都要占婉喻的上风。(也恰恰因为有了恩娘这个角色夹杂其中,婉喻误将陆焉识对自己的冷淡理解为时陆焉识的不得已,从而更加坚定了婉喻地陆焉识的深爱。)
这时的冯婉喻是个可怜的女人,让人同情。后来,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罪行让他获刑十五年,因他的伶牙俐齿他不断被加刑,直至死刑。钟情于她的冯婉喻得知后,为能给他减刑不惜出卖自己,最终使他的刑期改为无期,而这直到冯婉喻死了陆焉识都不知道。
但陆焉识知道冯婉喻是深爱着她的。他是在高墙内、在荒无人烟的大西北,在冯婉喻从不失约的探监中一点点感受,一点点回味,一点点醒悟到的。为了爱,他不惜冒真生命危险越狱,潜逃回家准备向冯婉喻表白;为了爱,他没有打扰他们的生活,只是默默地来到冯婉喻的身边,默默地跟随,默默地注视,然后默默地离开;为了爱,他毅然自首又回到了大西北,回到了那个让他生不如死的地方,承受这非人的待遇。
这次回去,他开始提心吊胆的熬着每一个日子。他不想自己在劳改期间因死于自杀或是因逃跑被击毙而连累冯婉喻,连累孩子们,因此他必须学会与管教们“斗智斗勇”。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对妻儿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与冯婉喻离婚,他忍痛做出了艰难的抉择。
被*的陆焉识,几经周折终于回到了家,但年过七旬的冯婉喻已经得了老年痴呆,已经不认识他陆焉识了。再相聚后的四年里陆焉识尽心尽力的照顾着冯婉喻,他陪伴冯婉喻一起等待着冯婉喻心中的陆焉识,直到冯婉喻生命的最后一息。
那时那刻陆焉识对冯婉喻的爱是实实在在的,是心无旁骛的;冯婉喻的陆焉识的爱是始终如一的,是坚毅执着的。他们对这份爱的执着,他们对这份爱的坚守让人感动。这时的冯婉喻是幸福的女人,令人羡慕。
终于读完了《陆犯焉识》,昨夜看到一点三十分,伴随着不安,悲愤和难过逼自己睡去,梦中自己却像进入了陆焉识所在的荒漠,四处张望像是寻找什么。
这本书太过真实,赤裸裸的将时代,人性和现实扒开血淋淋的呈现在你面前,不让你有一丝幻想。
从留美博士,精通四国语言,坚持自我,有强烈自尊心的陆焉识到为自己据理力争的阶下囚,再到任人宰割,苟活于世的无期囚犯老几,这是时代的悲剧,更是一个不懂得圆滑处事还偏偏有硬笔杆的知识分子的悲哀。
这是一个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无法被保证的年代,这是一个不容许文化人存活于世的年代,与其说这是人类社会,不如说它是动物世界之间毫无人性的撕杀,如果可以保全性命,可以背叛亲人,可以供出同类,人性中的温度荡然无存。
如果说老几在大荒漠里所受的苦痛都是时代的悲剧,还有他自作自受的产物,那他被释放后,亲人的利用,贬低,疏远便是我最不可容忍的地方,老几在大荒漠被打,被算计,被侮辱我都未曾觉得老几卑微,但是当他被释放后,亲人让他洗衣,干家务,称呼他老头子,责备侮辱他,这是最令我心痛的地方,一个人倘若在家中都可以被看不起那他可真的是很可怜,不是吗?
假如不是她,我就不回来了。陆焉识说
我会找的到的,随便你到哪里。婉瑜说
为见婉瑜,老几做了逃犯,也为了婉瑜,老几自首,为了婉瑜,老几要活下去,为了婉瑜,老几也邮出离婚协议书。
婉瑜等了一辈子陆焉识,却在陆焉识来到身边时不再认识陆焉识,婉瑜为了陆焉识付出了所有,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这个安静的女子却在有关陆焉识所有事情上都无比坚定不容置疑。
真正的爱情真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吗?这种曲折百转荡气回肠的爱情又何尝不是?婚姻中的.出轨真的是不可逆转又不可饶恕吗?如果真的有男人如陆焉识会在婚姻懵懂时牵起别的女人手,却又在之后发现自己真正所爱并为她倾尽一切呢?如果真的有婉瑜为了陆焉识出卖肉体只为陆焉识可以活命,却一生真的只爱陆焉识一人呢?当我年少时,只知道出轨是错的,是一种背叛,是对婚姻的亵渎,更是一种耻辱永远不配输得原谅。却在渐渐成熟后理解了很多人事并不是非黑即白。
宏大历史背景下的人物命运总是充满了悲欢离合,曾经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偏偏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但随着时间流逝和命运的起伏,他总算认识到真正爱的人,真正想陪伴在身边的人是那个一直在身后默默付出的人。不怪陆焉识,人总是不能清楚的认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无法预知自己的人生。遇到冯婉瑜这样的女人是他的幸运,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像冯婉瑜这样等一个人。试想,如果没有冯婉瑜的爱,在历次运动中也许老陆早就扛不住了,人崩溃总是由内而外的,唯有在外有牵挂的人才会不管多难也要活下去。珍惜身边人,珍惜枕边人,日子很短也很长,无论在外面是多么的风光,只有回到家面对冷锅冷灶的时候才知道家庭幸福的可贵。
作者直叙穿插倒叙的风格,别出心裁,但对于我这种只能利用碎片化时间阅读的人来讲,有时候真的有点阅读困难。只能每次坚持读完一章再停下来,才能跟上作者的思路。总体而言,这是一部非常棒的书,人物形象饱满,性格突出。作者没有怀着恶*去写谁,即便是冯子烨,读后我也没法对他恨起来,因为我们都知道,在历史背景下,任何人物的命运都是不由自己主掌的,冯子烨有自己的伤心事,即便是他不原谅老头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陆犯焉识》讲了一个“犯人”陆焉识的.一生。
陆焉识有他的变与不变。
在成为犯人之前,他是上海大户人家少爷,不情愿的娶了自己无嗣继母的侄女冯婉喻。他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留学海外,过了一段花花公子的自由生活,会四国语言,留学回来后在大学当教授。归国后和婉喻的生活在他看来很是寡味,再加上和继母生活在一起,做什么事情都是在夹缝中,没有什么特别的趣味,也没有什么自由可言。一直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他的生活都还算波澜不惊,一直过着学术生涯。好的日子就快要到头了,陆焉识因为不愿意加入各种阵营,一味的只是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在政治上栽了跟头。在历次运动中,他的刑期多次更改,从十年到无期到死刑。他却带着自己的坚持不曾妥协,认为总有说理的地方,居然敢在当时毫无章法的环境下要求给他判刑的法官在案卷上写不再改判,于是这次判决从无期改成了死刑。
婉喻深爱焉识,她不停的运用各种能力甚至牺牲自己想要救出焉识,却最终只是换来个无期。陆焉识被判刑后前往青海,他的编号随着犯人的接连死去从2868变成278,成了严寒、饥荒、劳累里最难以杀害的人之一。他为了隐藏自己,假装是结巴,脑子里却仍然在分门别类的撰写各类文章,也总是回忆起和婉喻一起的生活。他和婉喻互通书信,看着自己的孩子们一点点长大,也看到她们的生活,几十年过去了,婉喻在他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入狱前和婉喻寡味的生活,在漫长的刑期与脑海的文章中已然变成了惊心动魄的信念。他想回去见见婉喻,他要从这里跑出去,这几十年来,没有一个人成功跑出去过。但是,陆焉识成功了,他跑到了西宁,给婉喻打了第一通电话。在随后的再次联络中,焉识的女儿接了电话,劝说他自首,否则对家人很是不利,街坊都说她们一家是“敌属”。焉识想,不管怎么样,他就算是死也要再见一眼婉喻。于是,他偷偷回了上海,只是在上海的街道远远的跟了婉喻几天,抱着必死的决心回去自首了。陆焉识在漫长的时间里终于熬出了头被*放出,他可以回家了。可是,家哪还是家,已然失忆忘却了一切的婉喻,因为父亲是政治犯错失爱人成为*庸市井小市民的儿子,大龄未婚的小女儿,这场长达几十年的风波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最终,在婉喻去世后,焉识带着婉喻的骨灰不告而别。
陆焉识的变,是他在漫长的刑期中,终于看到了自己对妻子的爱。陆焉识的不变,是他年老回家后教附*孩童外语时仍然坚持学术,说新华字典上的“革命”一词解释不正确,在政治上毫无长进。对了,在焉识逃跑回上海的时候,婉喻其实早就认出了焉识,焉识的爱她一直就藏在心里。
故事就此结束,陆焉识的故事也是时代的故事。
世间的人情冷暖,都活跃在了书中。不能去责怪焉识子女的冷酷无情,那只是一个时代和背景的产物。谁也没这个勇气去肯定如果发生在自身身上是否不会像她们一样。最感动的,是焉识释放回去的生活。迟到了二十年的感情,焉识终于还给了婉瑜。世上如果真得有如此一个婉瑜,再怎样的浪子也会回头的。或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迟到了二十年的独白,终究是迟到了,婉瑜的失忆,也把他最后忏悔的权利剥夺了。相濡以沫,有时候,真得,弥足珍贵。焉识最后的离家出走,把“寒”塞进了人们精神的细缝中。家,已经没有了让他留恋的东西。
这本书看了很长时间,似乎是一个例外,连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或许,文字塑化的场景太逼真,吝啬于去错过每一个细节。书的作者是位女性,也就很好解释了文笔的细腻。来回穿插的时间线索,也是一个新颖的手法,有点遗憾就是某个时间段的故事想继续看其发展,偏偏却跳回了现在或者过去,意犹未尽。不过,还是很肯定,它不失为一本好书。
陆犯焉识》与《归来》在我这儿有一段小小的纠结:先出现的是《陆犯焉识》,因为当时在读《巨流河》,我就将这本先放着;然后看到电影《归来》,发现前者竟是原著,虽则电影有陈道明和巩俐的演绎很动人,但是却消磨了我读《陆犯焉识》的欲望--实在的,电影里没有一个人能够勾起我与他或她相处一段时间的渴望。
直到秋天的某个下午,我坐在飘窗上喝着茶,看着窗外齐楼的树顶变换斑斓的色彩,我从床头翻出这本书,开始慢慢地看,严歌苓的语言是我喜欢的,干净、温厚又带着苍凉。历史风云可以在她的笔下凝聚成生活琐碎的场面,磅礴自然可以转变成纤细的盆景,内心的波涛可以化为某个电光般的眼神--能写出这样文字的她应该是消瘦、沉思,还该有一头细碎的白发。偶然看到她在《锵锵三人行》里做嘉宾,却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一头乌黑的卷发,白皙的皮肤,柔美的声音--我没想到她原来是那么美丽、温婉。
故事徐徐展开,被唤作“老几”的政治犯陆焉识被流放到大荒草漠上,装结巴,沉默,警惕……一切为了“活着”。死亡成了家常便饭,活着成为最艰难的事,但还有比活着更艰难却又不可放弃的事--那就是内心对爱的体验。
那么多的寂寞,在寂寞包裹中陆焉识开始回望冯婉喻这个他一直忽视和拒绝的女人。她的惊艳的眼波,她的隐忍,她的感激,她的等待——他一直在拒绝着这个“硬塞给他的”女人,而现在这个女人的一切给了他死寂的生活里最好的精神营养,成为了让他活下去的动力所在。
为了去看一眼冯婉喻,告诉她他想对她说的话,“老几”成了逃犯,冒死前行,看起来诡计多端,实则是被心中的渴望所逼生出的计策。等到他费劲千辛万苦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她买菜挤车跟丹珏、学锋她们一起吃饭,他觉得也该为她们做点什么了,于是选择了自首。
又是更漫长的等待,等待中冯婉喻的爱足够陆焉识慢慢品味了,他像一头牛,不自觉地吞咽下金黄的温暖的稻草,然后在寂寞的冬夜慢慢反刍,将每一根稻草里泥土的味道流水的味道风的味道阳光的味道都咀嚼一遍,甚至不放过每一个褶皱每一粒虫斑。
际遇总是给人意想不到的获得。陆焉识在这样的对爱的反刍中慢慢惊觉到了冯婉喻的美丽——容颜、书法、性情和她的带着崇拜的爱。
际遇也总是给人缺憾。陆焉识*归来,可是冯婉喻却失忆了--这不是命运的玩笑吗?可是,这应该是命运最善意的玩笑吧?失忆的老年的冯婉喻只为了一件事活着,那就是等待她的陆焉识。纯粹的等待,纯粹的爱和一个纯粹的人。
我一直是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人,但是对待书中结尾的遗憾,我却深深喜欢,真的,没有比这样的缺憾更美丽的结局了。
合上书,再回想一下《归来》,发现两者完全是两码事,不过是名字上的“巧合”而已,害我差点错过了这本好书呢。
《陆犯焉识》是作家严歌苓在探求自己祖辈的故事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故事。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叫陆焉识的知识分子。陆焉识原本是一位具有照相机记忆力,才华横溢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留学美国华盛顿五年,肆意畅谈时政,之后偶写随笔评论,生活相对富足的大学教授。但是由于自己特立独行,并不愿意随波逐流,在20世纪50年代被打入大牢,陆焉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陆犯,或者简称“老陆”或者“老几”。老几在关押20多年后回到自己的家,才发现最爱自己的原来是一直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的妻子冯婉瑜。而这故事的结尾就是张艺谋导演的《归来》截取的电影故事原型。电影《归来》表现的是恒久不渝的爱,而《陆犯焉识》以第三者冷静旁观角度追思陆焉识一生的变化,探求外界对陆焉识的人生轨迹的影响以及寻求一个人真正的恣意自由的状态。
《陆犯焉识》是严歌苓走心之作。原本一位留美归国的博士教授多年后沦为阶下囚,经年之后才回到自己的家,才发现深爱自己的妻子因为痛苦而失忆。即使自己仍让失忆的妻子觉得自己温文尔雅、博学多识、可以交往,但是温柔的妻子即使在失忆后始终记得自己还要等待自己的焉识,所以她在人生的末尾也没有接受老几。
这个故事情节让我不得不感慨我一直相信的魔咒,那就是一个人的人生有一种被上天设置的命运。命运的车轮在碾压陆焉识,或许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但是我也相信只有在剖析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以及影响人生轨迹的各种因素以后,一个人是可以改变或者至少说是修正自己的人生。这也就是这本小说让我觉得着迷的地方。严歌苓在冷静地思考,犀利地表现残酷,认真闪回书写一个人的前后变化,温情地诉说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真挚情感,呐喊心灵的归宿。
《陆犯焉识》让我想到佛教讲究的一种因果循环。陆焉识在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自己妻子的美,蔑视她,瞧不起她。但在陆焉识坐牢时,冯婉瑜不断给他带各种好吃的。比如说冯婉瑜偷偷地瞒着渴望吃好吃的孩子们,用手指一个一个地给陆焉识拨蟹黄。可是在陆焉识年轻的时候,他可是在心里最厌恶婉喻的。这就是她喜欢他时,他喜欢另一个她;他喜欢她时,她已经不记得他了。或许就是因为她太喜欢他了,所以在她思念过度的时候,她在心里内化了一个永恒的他。
《陆犯焉识》写出了人世的浮沉,爱的恒久忍耐,还有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和不可预知。陆犯焉识,犯陆识焉。老陆在大漠坐牢,坐牢前知道什么,坐牢后又知道什么呢?整本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或许陆焉识在人生的结尾就是因为不能预知未来,所以选择留在了曾经关押自己20多年的西北劳教大漠,选择了简单,选择了接受爱,选择了灵魂的归属。
在不忍释卷的同时,脑海中一直过着画面。两天时间看完了严歌苓写的三十六万五千字的小说《《陆犯焉识》》。当看到一半时我己为书评取好了题目“人性的韧度”。
人性是艺术永恒的主题。人性的韧度如同坐标系,在正反两个方向上到底能延伸到什么刻度,这也是永恒的话题。小说选取了四个极端的环境来展示人性的韧度。我们知道只有用极端这个*台才能将事物的特质完全暴露。而我们的历史是完全符合极端这个词的所有含义的。
从抗日战争前小布尔桥亚氛围中营造的风流倜傥的浊世翩翩佳公子到抗日战争中坚持品格、德义而坐牢的卫道士式的绅士是第一次蜕变,从**战争时期的半理想半现实主义者到****狱二十年劳改中的蟑螂式生存者是第二次蜕变,从**出狱后的不适应者到最后归属时的领悟者是第三次蜕变。三次蜕变四个场景,我们看到了在翻天覆地的历史变革中,人性象过山车一样从正无穷向负无穷飞速滑落的过程。好在,最后回归了原点。
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的感悟。因为这部小说交织了爱恨情仇的所有元素。作者以女性特有的敏锐和直觉,深刻刻画了历史大变革中各种人物的面貌,画出了一幅生动而各具特色的人物群像图。通过个体人物的命运在极端条件下可能达到的高度,镜像印射了这个种族悲剧命运的必然性。作者技法是高超的,意识流的写法在时空交错中呈现出一种黑白分明的强烈对比,让人的情感冷热交替,在冰火两重天里感悟极致。我想这可能得益于旅美作家的身份和好莱坞专业编剧的职业训练。
如果说有缺点,我觉得是主角陆焉识出狱回上海后的生活叙述得有些罗嗦,可以精简一些。
这本小说好看,耐看,值得看,看后忘不掉。我想这应该是一名读者对作者最好的褒奖了吧。
严歌苓将人物置于社会历史演变的大环境中,在展现不同人物本色、命运的同时也还原了一个时代的真相,特别是小说的开篇,境界宏阔,颇有史诗的气魄。
关于时代和具体的历史事件,过于敏感的话题,不好言说,但确实是一个帮我们较好地还原本真的一个窗口,通过小说中很多的事件和人物可以帮我们窥探到当时的历史,或者说一个知识分子眼中的时代之殇。其中的太多东西,比如关于人性与看客,人物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知识分子与大众,情感与自我的救赎……值得我们去反思。
终于读完了《陆犯焉识》,昨夜看到一点三十分,伴随着不安,悲愤和难过逼自己睡去,梦中自己却像进入了陆焉识所在的荒漠,四处张望像是寻找什么。
这本书太过真实,赤裸裸的将时代,人性和现实扒开血淋淋的呈现在你面前,不让你有一丝幻想。
从留美博士,精通四国语言,坚持自我,有强烈自尊心的陆焉识到为自己据理力争的阶下囚,再到任人宰割,苟活于世的无期囚犯老几,这是时代的悲剧,更是一个不懂得圆滑处事还偏偏有硬笔杆的知识分子的悲哀。
这是一个连基本的生命权都无法被保证的年代,这是一个不容许文化人存活于世的年代,与其说这是人类社会,不如说它是动物世界之间毫无人性的撕杀,如果可以保全性命,可以背叛亲人,可以供出同类,人性中的温度荡然无存。
如果说老几在大荒漠里所受的苦痛都是时代的悲剧,还有他自作自受的产物,那他被释放后,亲人的利用,贬低,疏远便是我最不可容忍的地方,老几在大荒漠被打,被算计,被侮辱我都未曾觉得老几卑微,但是当他被释放后,亲人让他洗衣,干家务,称呼他老头子,责备侮辱他,这是最令我心痛的地方,一个人倘若在家中都可以被看不起那他可真的是很可怜,不是吗?
假如不是她,我就不回来了。陆焉识说
我会找的到的,随便你到哪里。婉瑜说
为见婉瑜,老几做了逃犯,也为了婉瑜,老几自首,为了婉瑜,老几要活下去,为了婉瑜,老几也邮出离婚协议书。
婉瑜等了一辈子陆焉识,却在陆焉识来到身边时不再认识陆焉识,婉瑜为了陆焉识付出了所有,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这个安静的女子却在有关陆焉识所有事情上都无比坚定不容置疑。
真正的爱情真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吗?这种曲折百转荡气回肠的爱情又何尝不是?婚姻中的.出轨真的是不可逆转又不可饶恕吗?如果真的有男人如陆焉识会在婚姻懵懂时牵起别的女人手,却又在之后发现自己真正所爱并为她倾尽一切呢?如果真的有婉瑜为了陆焉识出卖肉体只为陆焉识可以活命,却一生真的只爱陆焉识一人呢?当我年少时,只知道出轨是错的,是一种背叛,是对婚姻的亵渎,更是一种耻辱永远不配输得原谅。却在渐渐成熟后理解了很多人事并不是非黑即白。
《陆犯焉识》,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或许是电影《归来》修饰了剧情。很多时候小说更真性情,也更懂得人心。复杂的不说,就像张恨水的《金粉世家》,电视剧版唯美浪漫,金燕西对冷清秋情真意切,冷清秋也爱得纯粹无他物。可是小说版呢?金燕西决定娶冷清秋,多半是因她有孕在身。婚后他不也是朝三暮四,最后对她始乱终弃。而冷清秋嫁他也有一定的虚荣心作祟,当然错主要还在金燕西,是冷清秋遇人不淑。这本书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在婚嫁方面,一方若依附另一方,另一方想整一方实在太容易,而一方也只是百口莫辩。
明明是《陆犯焉识》的书评,我却说起了《金粉世家》,主要还是前者让我觉得像是咀食粗粮,肠胃不畅。它没有跌拓起伏的剧情,没有最美年华的爱情,也没有清新优美的文字,多的是一种荒凉之感。人如其名,早年的陆焉识家境优越,聪慧而倜傥,因一时左右为难娶了一房妻。没有爱情的他,很快留洋去了美国,与其说深造,不如道是风流。回国后,因为他的大户出身,他的文人气性,在一次“肃反”中,他被发配到西北大荒漠改造。而他也不知虚以委蛇,导致他的刑期一次次被延长,直至被判成无期。“精神的匮乏、政治的严苛、犯人间的相互围猎与倾轧,终使他身上满布的旧时代文人华贵的自尊凋谢成一地碎片。枯寂中对繁华半生的反思,使他确认了内心对婉喻的深爱。婉喻曾是他寡味的开端,却在回忆里成为他完美的归宿。”然而*结束后,饱经思念的陆焉识并没有得享天伦之乐。苦苦等他的妻子却失忆了,性情大变;俗庸沉沦的儿子,对他没有尊重;才貌俱佳的女儿,对他哀怨纠结。
最后他带着妻子的骨灰又回到了曾经囚禁他二十余年的大西北,一个他曾经一心想要逃离的地方。他究竟是经历了怎样大的变故,才会让他觉得天大地大竟无容身之处?荒凉之感,无需再言。
他也是留美博士,才识过人,竟这样浪费了一生。虽说他风流,但学识不假,反而渊博。
不过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在建国之初从不要紧这样的人才,宁可辜负也不愿承受一点疑似的风浪,这是我们对时代的无力。可是相比古代,我们又实在幸福得多,至少现在言论自由了,至少我们还有途径*,国家也有意培养我们的*意识。换作在很久以前,君王只希望你懂得君权神授,忠心不二,君王也只晓得自己的千秋万业,皇家尊荣。所以我们还是知足吧,还是多读书,不光是甜美温馨的味道,艰难苦涩的滋味我也应当品尝。最*也在看《大清相国》不免有些多话偏题……
《陆犯焉识》,是随着《金陵十三钗》一起买的。寒假里完完整整的,就算是看了这一本书。
其实买书回来时,两本书都先让同事看了。看《十三钗》的大叔不断地感慨电影不如原著好;而看《陆》的大姐没有评论过太多,只是因为我与某领导在公开场合强硬对白时,说“你也学学人家陆焉识,为了保护自己装结巴都能装二十年,你倒好,压了两天火了,最后还是爆了。”她顺便叹息了一下陆焉识和冯婉喻最后的可惋结局。
也就是这个冯婉喻,成了我读后最大的感慨。她是最幸运的人,无论陆焉识是否爱他,她的一生都是*顺的,*安的。这所有的一切,都源自于她与生俱来的那种*静,静的让人佩服。她又是我所喜欢的上海女人,委婉雅致却不失力量--陆焉识由死刑变成无期,是她毅然出卖了自己换回来的结果。
当然,这是陆焉识一辈子都不知道的现实。
跟着作者一点一点进入那个时代,画面在服刑农场与旧上海之间缓缓切换,我一直就假想着这是严歌苓本人家庭发生的事情。那个时代该有多少的荒谬呀,谁都有可能瞬间失去一切,没有预兆没有来头,无缘无故成为历史的牺牲品,且没有谁能够保护你,比荒谬更多的是无奈。
而留洋的博士陆焉识的脑筋一直没有转过来,下场可想而知。对于他这样“不识时务”的人,进监狱判无期好像真的是迟早的事情,能够活下来才是奇迹。20年的囚徒生涯,让一个留洋的知识分子变成了善于察言观色,在夹缝中生存的“狱油子”。监狱是能改变人的,文人风骨,自尊,在监狱里都一文不值,生存才是第一要务。老几装结巴,贿赂邓指,不救梁葫芦,都是为了生存。此时的陆焉识和玩世不恭的陆博士天壤之别,判若两人。他在农场又满怀了厚重的希望,看电影上的女儿,逃跑探望妻子最后一面,他谋划着并付出着,一路是常人无法面对也走不过的艰辛。这一段一段的时间过去了,正当自己觉得要被执行时,他被释放了。
他学术上没有建树又做了时代的牺牲品,只有妻子婉喻的爱是他生命中的一抹亮色。当他日益感觉到他对阿妮头的这种厚重的爱情时,绝望和无处逃生却无时无刻不在包围着他。也是这份厚重,伴随着他陪伴了失去记忆的冯婉喻四年,直至妻子终老。
那么,有多少婚姻都是没有爱的悲剧。陆焉识起初那样的风流倜傥,从国外到国内的拈花惹草,而又有几花几草能够像阿妮头一样*静,一样自我安顿,一样不患得失,一样无怨无悔?如果没有那场大灾难,陆焉识是否一辈子都无法触及心底深处对于阿妮头的爱,无法感受无法回报?人呀,总是在失去之后总是在失意之时,才能领略那份纯朴和厚重,这是生命的戏耍。
作者让我们我们目睹了那个农场的黑暗和不堪,却又让我们在最后邓指的三儿子放弃外面的世界回到农场时,恍然。在那个时代的农场的外面的世界,是否有更多的不堪入目,有更多的蛇龙混杂,有更多的无法面对?陆犯焉识也回去了,带着婉喻的骨灰。
也许,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那二十年的囚徒生涯也是一种幸运。
世间的人情冷暖,都活跃在了书中。不能去责怪焉识子女的冷酷无情,那只是一个时代和背景的产物。谁也没这个勇气去肯定如果发生在自身身上是否不会像她们一样。最感动的,是焉识释放回去的生活。迟到了二十年的感情,焉识终于还给了婉瑜。世上如果真得有如此一个婉瑜,再怎样的浪子也会回头的。或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迟到了二十年的独白,终究是迟到了,婉瑜的失忆,也把他最后忏悔的权利剥夺了。相濡以沫,有时候,真得,弥足珍贵。焉识最后的离家出走,把“寒”塞进了人们精神的细缝中。家,已经没有了让他留恋的东西。
这本书看了很长时间,似乎是一个例外,连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花了这么长时间,或许,文字塑化的场景太逼真,吝啬于去错过每一个细节。书的作者是位女性,也就很好解释了文笔的细腻。来回穿插的时间线索,也是一个新颖的手法,有点遗憾就是某个时间段的故事想继续看其发展,偏偏却跳回了现在或者过去,意犹未尽。不过,还是很肯定,它不失为一本好书。
陆犯焉识》与《归来》在我这儿有一段小小的纠结:先出现的是《陆犯焉识》,因为当时在读《巨流河》,我就将这本先放着;然后看到电影《归来》,发现前者竟是原著,虽则电影有陈道明和巩俐的演绎很动人,但是却消磨了我读《陆犯焉识》的欲望--实在的,电影里没有一个人能够勾起我与他或她相处一段时间的渴望。
直到秋天的某个下午,我坐在飘窗上喝着茶,看着窗外齐楼的树顶变换斑斓的色彩,我从床头翻出这本书,开始慢慢地看,严歌苓的语言是我喜欢的,干净、温厚又带着苍凉。历史风云可以在她的笔下凝聚成生活琐碎的场面,磅礴自然可以转变成纤细的盆景,内心的波涛可以化为某个电光般的眼神--能写出这样文字的她应该是消瘦、沉思,还该有一头细碎的白发。偶然看到她在《锵锵三人行》里做嘉宾,却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一头乌黑的卷发,白皙的皮肤,柔美的声音--我没想到她原来是那么美丽、温婉。
故事徐徐展开,被唤作“老几”的政治犯陆焉识被流放到大荒草漠上,装结巴,沉默,警惕……一切为了“活着”。死亡成了家常便饭,活着成为最艰难的事,但还有比活着更艰难却又不可放弃的事--那就是内心对爱的体验。
那么多的寂寞,在寂寞包裹中陆焉识开始回望冯婉喻这个他一直忽视和拒绝的女人。她的惊艳的眼波,她的隐忍,她的感激,她的等待——他一直在拒绝着这个“硬塞给他的”女人,而现在这个女人的一切给了他死寂的生活里最好的精神营养,成为了让他活下去的动力所在。
为了去看一眼冯婉喻,告诉她他想对她说的话,“老几”成了逃犯,冒死前行,看起来诡计多端,实则是被心中的渴望所逼生出的计策。等到他费劲千辛万苦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她买菜挤车跟丹珏、学锋她们一起吃饭,他觉得也该为她们做点什么了,于是选择了自首。
又是更漫长的等待,等待中冯婉喻的爱足够陆焉识慢慢品味了,他像一头牛,不自觉地吞咽下金黄的温暖的稻草,然后在寂寞的冬夜慢慢反刍,将每一根稻草里泥土的味道流水的味道风的味道阳光的味道都咀嚼一遍,甚至不放过每一个褶皱每一粒虫斑。
际遇总是给人意想不到的获得。陆焉识在这样的对爱的反刍中慢慢惊觉到了冯婉喻的美丽——容颜、书法、性情和她的带着崇拜的爱。
际遇也总是给人缺憾。陆焉识*归来,可是冯婉喻却失忆了--这不是命运的玩笑吗?可是,这应该是命运最善意的玩笑吧?失忆的老年的冯婉喻只为了一件事活着,那就是等待她的陆焉识。纯粹的等待,纯粹的爱和一个纯粹的人。
我一直是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人,但是对待书中结尾的遗憾,我却深深喜欢,真的,没有比这样的缺憾更美丽的结局了。
合上书,再回想一下《归来》,发现两者完全是两码事,不过是名字上的“巧合”而已,害我差点错过了这本好书呢。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我对上海这一城市的最初印象,来自一代歌后邓丽君。
"夜上海,夜上海,迷失的不夜城……"
伴着邓丽君如夜莺般娇柔婉转的嗓音,我脑中慢慢勾勒出一幅奢靡繁华的景象:十里洋场霓虹灯闪烁、终日不灭;百乐门前舞女巧笑的倩影;还有黄浦江,船只川流不息,不顾一切似的奔向远方……
但长大后,我对上海的印象又发生了改变。石库门一幢幢、一栋栋排列成行,看起来沉默寡言,却又像是将这房子、这城市的秘密娓娓道来;还有那冬日里的老虎灶,在没有暖气的旧年,无数老上海人靠它烧出的热水熬过漫长湿冷的冬天;弄堂里的粉笔画出的跳房子图案、清晨深夜里买早点宵夜的推车……老上海在我的脑中逐渐丰满,直至有血有肉。它衰老又年轻;繁华又贫瘠;曾遭遇过无数重创,却又一次次顽强地站起来……
上海让人迷恋,吸引我逐渐深入地探寻她的秘密与魅力。我尤其喜欢上海的女子,这得益于各类电影,画面中的上海女子,身材苗条纤细,通身气派如神仙妃子却又不失南方女子的柔美温婉。惹人为其魂牵梦绕。
后来读严歌苓的小说,发现她的小说里常有上海女子的影子:《芳华》中美丽的林丁丁和卑微的何小曼;《寄居者》中孤绝坚强的May等。还有,《陆犯焉识》中的女主角冯婉瑜。
我能理解冯婉瑜。一见钟情,二见误终身,足矣形容冯婉瑜对陆焉识的爱情。你看,无知少女懵懂无知中嫁给一个会四国语言、曾赴美留学、20岁最年轻教授,而且,人家还是相貌堂堂一米八二的美男子。你说,你开不开心,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可是,你只是一厢情愿,人家根本不爱你,不仅是因为三观不和,还有中间夹着的一个别扭的恩娘……这样下去,简直要变成三流言情的开头。但是,严歌苓就是严歌苓,在她冷峻中夹杂着黑色幽默的笔触下,时代的大画卷缓缓铺开,两人的命运随着时代的变迁,跌宕起伏。
一开始,冯婉瑜是卑微的,陆焉识在美国如何,她不可能半点风声都听不到,却选择默默原谅。
当陆焉识到了西宁,她似是觉得当年那个远在天边的少年终于和她的距离接*。冯婉瑜觉得好幸福啊,每日例行的秀娟小楷一封家书送往西宁,又每隔一段时间收到的陆焉识特有的苍劲笔触一封。感觉就在身边,这一生,就这样爱在内心,在话里家常,在每日所期盼的信件,和三个抚养**的子女。所有的坚持都是一份对陆焉识的爱。
最后,患了老年痴呆的冯婉瑜,只记得那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陆焉识,却不认得衰颓的老年陆焉识。复婚现场,她大闹现场,因为她心里记挂的仍是那个少年……
生命的最后,冯婉瑜已不记得陆焉识叫陆焉识,只记得她心里记挂的”他“,”他回来了吗?”“快了,回来了,在路上。” “一定是道路不好走,他才晚的。” 临死了还要为他开脱,我不由潸然泪下。她爱的如痴如醉,陆焉识是她生命中的白月光,害她苦苦追求了一生。我不又想起那句话:‘’哪怕是岁月,篡改我容颜,你还是心底,多情的少年。”
这本看得有点久,也看得有点断断续续,所以对故事也就看了个大概,决定周末把电影看了。
不过真的很感动,冯婉瑜对陆焉识的爱,好几处看得我想落泪。
全书仿佛在写两个人。前半生的浪荡恣意,骨子里的倔强使得这个陆焉识不愿意接受妻子,或者说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爱上了她。后半生的牢狱生涯里,他不再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成为沉默的结巴老几。他文雅的名字和满腹的渊识被简单的编号埋没,他成为大荒漠中一根枯黄但隐隐生长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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