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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权利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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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法案的简介及影响

  • 权利法案的简介及影响

      《权利法案》,又译《人权法案》(英文: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指的是美国宪法中第一至第十条*。《权利法案》的第一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权利法案的简介及影响,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权法案》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社会经历了许多二百多年的变化,但这些修正案的解释和应用在今天还是至关重要的。

      权利法案内容简介

      美*利法案的历史稿件(美国国家文件与档案局珍藏)

      权利法案的10条修正案包括:

      第一条:言论、宗教、和**自由; 第二条:持有与佩戴武器的权利; 第三条:免于民房被军队征用; 第四条: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

      第五条:正当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两判、禁止逼供、禁止剥夺私人财产; 第六条:未经陪审团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审团的权利; 第八条:禁止过度罚金与酷刑; 第九条:未被列入的其他权利同样可以受到保护; 第十条:人民保留未经立法的权利;

      权利法案原文

      第一条AmendmentI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译文: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和向**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AmendmentII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译文: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第三条AmendmentIII

      No Soldier shall, in time of peace be quartered in any hou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Owner, nor in time of war, but in a manner to be prescribed by law.

      译文:未经房主同意,士兵*时不得驻扎在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得驻扎。

      第四条AmendmentIV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译文: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

      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AmendmentV

      No person shall be held to answer for a capital, or otherwise infamous crime, unless on a presentment or indictment of a Grand Jury, except in cases arising in the land or naval forces, or in the Militia, when in actual service in time of War or public danger;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c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nor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译文: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任何人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不给予公*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条AmendmentVI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 the accused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 by an impartial jury of the State and district wherein the crime shall have been committed, which district shall have been previously ascertained by law, and to be informed of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accusation;to be confronted with the witnesses against him; to have compulsory process for obtaining witnesses in his favor, and to 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ce.

      译文: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 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并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AmendmentVII

      In suits at common law, where the value in controversy shall exceed twenty dollars, the right of trial by jury shall be preserved, and no fact tried by a jury, shall be otherwise reexamined in any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an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law.

      译文: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额超过二十美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

      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惯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AmendmentVIII

      Excessive bail shall not be required, nor excessive fines imposed, nor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inflicted.

      译文: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

      第九条AmendmentIX

      The enumeration in the Constitution, of certain rights, shall not be construed to deny or disparage others retained by the people.

      译文: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轻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AmendmentX

      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译文: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权利法案的历史影响

      《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即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美国影响巨大。

      美国媒体所享有的一切自由都源于此,在美国,凡是涉及言论、新闻、出版等诉讼,往往都会搬出此,它几乎成为美国媒体或个人言论自由的护身符,不可动摇。

      以至于美国人把它颂扬为“美国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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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者的权利和职责

  • 领导者的权利和职责

      引导语:做为一个领导者、管理者该如何把权、掌权呢?要做好一名好的领导者、管理者又该如何做呢?领导者的权利和职责是什么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进一阶段,按照市公司的整体安排,我们接受了有关“创新思维与领导力”方面的学*,日常在一些刊物上也有看到有专门的文章论及领导科学与管理科学的联系与区别,但未能深切的领会其中深刻内涵。通过*一阶段的系统化的学*,我对这一概念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通过学*我感到,领导与管理是两门似曾相识但内质不同的学问。就“似曾相识”而言,它们都是针对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物关系而言的。但这两门学问在内质上有显见的不同。

      第一,基本矛盾不同。在管理中,组织与个人的矛盾,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它是基本矛盾。这就决定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是在管理学问上需要研究的主线。管理者用其所具有的权力,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职能和决策手段,驱使、支配、调动被管理者的行为、资源和力量,有条件地达到管理者的目的,实现管理者的目标。在领导中,领导者与作为被领导者的员工,是同甘苦共患难的同志、战友、兄弟和朋友,如同鱼与水、水与舟的关系。尽管他们之间在目标展开、实现方式、模式、方针、政策上有可能产生分歧,但领导者与主体是员工的被领导者并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两者之间的矛盾,只能退位居后而不是基本矛盾,不能成为领导学问研究的主线。他们共同的理想、志向、目标与现实的矛盾才是基本矛盾。因此,领导者在率领作为被领导

      者的员工为实现目标的奋斗中,只能用无条件的影响、服务,而不是强制、驱使;用创新、创造而不是过时的经验、方法来实现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共同目标——进步和发展。曾经看到有文章这样说:被管理者是管理者的“打工仔”,而领导者是被领导者的“打工仔”,这就是管理者与领导者的形象区别。

      第二,本质不同。管理的本质是为解决相对固定时期或一定时期问题而采取的控制活动,它是相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而进行变动的活动,重点是提高企业营运能力,获得效益。领导的本质是为使企业得到进步和发展,提高员工收入而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领导的关键是领导者必须要有开拓精神、改革精神、创造精神。创新是领导活动的实质。管理的相对固定、具体与领导的创新、变革是有本质不同的。

      第三,功能不同。管理与领导的功能是不同的,但又是相互连接着的。管理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把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按合理合法、高效低耗的要求组成有效运作的系统,促使企业整体工作不断前进。对高层管理者来说,管理还通过决策来强化管理功能,用协调沟通各管理机构间的联合,以解决单一部门力量不足的问题,并用思想工作弥补强制管理的不足,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摩擦。领导者通过服务、带领、影响和吸引力、向心力的提高,最大限度地团结干部和群众,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力量。只有领导与管理 “各司其职”、“各显其能”,才会有更大的效能。

      第四,服务观不同。管理中的服务是有条件的、有后报的,是由需要确定的。而在领导科学中所指的服务是一种无条件、无后报、全方位的服务。在管理科学中,一切管理活动最终都是在改变被管理者的态度、行为,使其按管理者的意志、态度行事,并由管理者来评定。在领导科学中,一切领导活动在于从根本上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最大化,并最终接受人民的评定。

      第五,创新地位不同。从管理上来看,创新不过是一种手段和方法,是取得管理效益、效率最好的投入。领导科学的认识要深刻得多,它不仅认为创新是推动进步、发展的动力,而且把它定为领导者的使命和责任。对领导者来说,不是是否为之,而是必须为之,不然就不配做领导者,至少不能当个好的领导者。

      综上所述,领导实际上就是鼓励一组人团结一致向一个目标奋斗,也就是说确立一个方向,并把该方向清楚的转达给员工。而管理者他们建立了制度、创立了规则、创建公司运转程序以及确立奖励机制等等。管理者管理的是企业,而不是人,而领导者则领导的是人。领导才能就是确立企业的发展方向, 管理技巧就是为企业提供一些制度,引导企业走向成功。

      作为一名领导者,通过学*我更清晰的明白了自身的责任,首先应该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管理制度与规则,并将之清楚地传达给员工。其次,是针对目标,按照既定的制度、方针、政策,引导带领职工向着这个方向迈进。而要带领员工实现目标,那么就要让自身不断的提高领导力,要不断的掌握市场动态,增强创

      新能力。当人们**常细节所纠缠,就很容易把握不住大的方向。作为一个领导者,必须把他们拉回来,并且确定他们知道了正确的方向。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集结队伍是一个成功领导者的主要责任。

      领导权威通俗的讲就是管理者在领导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利与权威!领导的权利广义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职权的权利,这是管理者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赋予的,并由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属正式权利。这种权利直接由职务决定其大小,以及拥有与丧失。也就是说公司赋予领导者、管理者的符合自己职位的某些管理权利!比如,董事长就行使董事长所用有的权利,经理就行使经理的权利,而不能经理越权,或者是董事长越权指挥!二是来自管理者自身的个人权利,这是由管理者自身素质及行为所赢得的。就比方说领导者的处事能力,管理能力以及让下属的信服能力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管理者,往往认为自己处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也因此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取代,认为自己的话便是圣旨,底下的人无论如何都得服从,否则视为蔑权。甚至有很多领导者将有不同观点的员工当成是侮辱他们的领导权威。于是不是开除就是不给好脸色看!其实,这种看法是大错特错的。管理者权利的实质是管理者在组织中的范围内对下级行为所拥有的支配权。是支配权而不是控制权!管理者拥有支配权并不代表员工没有自*、人身权、自由权!管理者拥有职权能更好的实现组织目标,也体现了管理者所拥有的领导能力!而不是他便是皇帝,便得对他必须言听计从,任其侮辱、侵犯。管理者应该明白这一点。

      现今许多企业当中,许多领导者因为对权利理解错误,胡乱的使权,最终导致侵权,犯法,致使企业走上了不归之路!那么领导者究竟有哪些权利呢?总结归纳出一般管理者普遍具有的六种权利:职位权、奖赏权、惩戒权、参照权、专家权和声誉权。下面谈谈这六种权利的含义以及我们如何去有效地运用这六种权利。

      (一) 职位权

      所谓职位权,是指单位或上级主管领导为管理者所任职的工作岗位赋予的职务权利。这些权利包括领导者对下属的任务分工、工作安排、指挥等。职务权是外界授予的,与管理者所任职的职位戚戚相关。换句话说,一旦管理者不再从事该职位,则该管理者所拥有的职位权将发生变化或被取消。因此,作为管理者,一定要慎用该权利。

      在领导和管理团队的过程中,不要将职位权摆在第一位!一味的以职位权来压制下级人员!否则会得不偿失!就如一个班级,班长是老师信任所选出来管理班级事务大小的人,是同学们为了班级更好的发展所拥戴的!他便具有职位权,一般来说班长说什么我们都应该听从并执行的!然而,有些班长将职位权放的太高,事事以权压人,认为他的话便是老师的话,他的权利便是老师所给予的特殊权利,我们必须听从他的安排!比如,一件小小的事情,甚至说一件原本就是他错的事情,他依旧可以用手上的权利来替自己声辩,来压制同学!最终,导致同学们口服心不服,甚至鄙视他,不再帮他办事,处处与他作对!试问,班长当成这样子是不是很失败?他是不是将权利行使错了方向?同样,在企业当中,管理者也不能随便的拿自己的职位权来欺压下面的员工,不要以自己的职位自傲,炫耀,看不起下属!那样做只能使员工更加的叛逆,导致众叛亲离!故无论是企业,行政都应该慎用职位权,尽可能不要“显性”地拿出这一“令牌”来约束下属,而应该“隐性”地将该权利作为领导和管理团队的基础和保障。

      (二) 奖赏权

      谓奖赏权,是指管理者对下属进行表扬、奖励、晋升、加薪、休假或提供其他机会(如外派培训)等的权利。

      管理者对下属员工有一定限度的奖赏权!实行奖赏有助于提高下属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工作的发展。但是,这个前提是管理者奖赏的方向正确,保持在规定的限度,而不是超越这个限度!有些企业的管理者在行使奖赏权时,没有合理对人,该奖赏的不奖赏,不该奖赏的拼命奖赏,偏向自己所看中的人,或与自己有关系的人。比如,某公司李某在本次的业绩评比中取得优越成绩,在各方面也表现良好,按公司规定本来应该给予奖励、提升,然而,该公司的管理者因为是刘某的亲戚,又收了刘某的贿赂,且听信了刘某对李某的诬告,最终将提升的机会给了业绩**,表现不是很好的刘某。李某觉得公司高层管理者不懂得行使奖赏权,更不懂得任人唯贤得道理,觉得没有必要待下去,于是跳槽到另一个公司去发展。这个公司便失去了一个有能力有干劲的骨将。这个公司的管理者是胡乱行使奖赏权的典型例子,由于管理者的失误而导致人才的流失,这是不可取的。因此,做为一个管理者应该行使好奖赏权。

      (三) 惩戒权

      惩戒权,是指管理者对下属进行斥责、降职、罚款甚至解雇等的权利。它是对被惩戒者某项工作、某种程度的否认。做为管理者更应该谨慎使用这项权利!一般来讲,最好是“丑话说在先”,让下属清楚自己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时将会得到的结果从而让下属警惕并努力而为之(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问题发生后再采用惩戒措施“秋后算帐”。当然,这并不是说惩戒权就不需要用,恰如其分地使用惩戒权,也是管理者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之一。在校园中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在班级干部管理班级同学时,一旦发现同学不听他们的话,他们便以旷课、报告老师、惩罚来吓唬同学!这其实是他们胡乱的使用惩戒权以及职位权。他们是可以相应的使用惩戒权,但是一般来讲都是需经过老师许偌的,他们只是代理,而且要依据事实办理,而不是胡乱扣帽子,更不是凭自己心情决定。

      (四) 参照权

      谓参照权,是指管理者从其他权利拥有者那里获得权利或提及更有权利的人的名字,亦即从他人处“借用”过来的权利。在同级之间进行工作协调时,遇到阻力或对方不支持、不配合时,偶尔用用这种权利还可以,但不要经常用;另外,尽量不要在自己的下属面前使用这种权利;因为使用这种权利时,往往也间接地说明自己的“无能”,使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五)专家权

      所谓专家权,是指管理者自身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等所展示出来的一种综合能力,它是一种“隐性”的权利,是管理者自身所拥有的,与职位无关。是不需要管理者刻意去“运用”的,它能自动发挥作用。一般来讲,管理者拥有高超的技能、知识下属都比较会“尊敬”,认为他们有足够能力来领导自己,支配自己,对领导者往往会产生景仰,下属员工也会更加积极的办事、做事!这种专家型上司,是很收欢迎的。因此,上司应该通过这一“隐性”的权利,让下属“自觉”行动,从而产生良好的管理效果。

      (六) 声誉权

      所谓声誉权,是指管理者自身个性、人格魅力、感召力、个人声誉、以身作则的为人风范等综合表现出来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与专家权一样,也是一种“隐性”的权利,是管理者自身所拥有的,与职位无关。声誉权俗称管理者的“软技能”。“声誉权”良好的管理者,能更多地得到他人的支持和尊重,从而让管理者的绩效更出色。一般来说,下属都比较服从“好脾气”的领导,只要领导对他们好,比较在乎、看重他们,不要以自己的低位来衡量评价他们,多关心他们,给他们一定的自由、权利,自身又具有一定的素质、品德、领导能力,下属会很心甘情愿的为他效劳、奔波,因此也比较不会出现员工跳槽的现象。试问,又谁甘愿待在那种不把你当人看,只会以权来命令你的'人身边做事呢?因此,领导者应该侧重把握声誉权。

      任何地方都有管理与被管理者,被管理就意味要受别人约束,但也意味着不必承担某些责任。而管理者不仅仅拥有一定的权力,更多的时候是要有责任。每一个管理者,都希望自己的属下既听话,干活又勤快的人,但有时并非如此。毕竟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思维,都有他对事情的看法。所以,不同的管理者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有人是以铁面无私而树立自己的威信;有人是通过情感沟通与交流来与下属建立较好的个人关系;有人是能过抓大放小有所侧重的进行管理;也有的人是事无巨细,亲身过问;还有的人以事业留人,以情感留人,以高待遇留人,以人为本,在发展单位的同时,也促进个人的发展。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古代有位母亲当看到自己儿子上战场时没有流泪,,当儿子受伤时没有流泪,但当看到儿子受伤后,将军亲自为自己的儿子清除伤口的脓血,并用嘴吸出伤口的脓血时,母亲流泪了、哭了,当有人问她为何哭的这么伤心,你看到将军这么爱护自己的士兵,你应当高兴才是啊?母亲听到后,更加伤心了,她说:正是因为将军这样对待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才会在战场上忘我杀敌,来报答将军的恩情。这样,我儿子生还的可能就更小了,你说我能不伤心吗?这使我想到,做为管理者,并不是一味的用权利去压制人,约束人、管理人,而应该学会如何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树立权威。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在工作开展和团队建设的过程中,管理者、领导者如何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非常重要,它直接决定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和团队建设的成败。因此管理者应该合理科学的使用以上权利,正确的分配权利,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从以上的分析和探讨可知,管理者需要将专家权和声誉权作为自己“施政”的主要支持力量,而只能将职位权、奖赏权、惩戒权和参照权作为辅助手段而不是相反。作为管理者,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专家权和声誉权的份量,让下属在自己的“能力”和“人格魅力”的感召下,不令而行。

      班级有班级的规定,更有着不同职位的人拥有不同的权利,学*委员、班长、团支书……他们所处理的事项、管理的范围不同,因此他们不可以随便的越权,超权,或者是合权。所谓合权便是联合起各自的权利来欺压同学,一个学生干部他所拥有的权利范围是:处理班级大小事务、了解同学们的情况、监督同学们的行为规范……做为干部应该了解自己的执权范围,不要超越这个权限,胡乱使权、用权。否则,他会受到班级同学的嘲笑及反抗。

      同样,管理者在运用权利的过程中,既要保证其在所授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的行使实现目标所必要的足够的权利,同时,又要对权利有必要、科学的运用、科学的制约,以保证正确的行使权利。(1)应该正确的分配权利。要根据实现组织的整体要求,根据各部门、各人员职能、任务,科学合理的分配权利。使各自拥有完成任务或目标所必需的足够的权力。不要将销售的权利分配给财务部门,把财务的权利分配给生产部门,导致权利混乱不堪。(2)上级不要越级指挥,不要干预下级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上级不能运用最终控制权来剥夺下级的职权,而应该尊重下级的权利。(3)要通过科学、明确的制度规范体系来保证权利的配置。要订立明确的权责制度,将权限明晰化,真正落到实处。(4)淡化权利,强化权威。作为一名管理者,尤其是一名领导,淡化权利。只有当实施责任需要权利的时候才能突出权利。一名正直的管理者,要做到“集中的权力分散管,隐蔽的权力公开化 ”,要严格自律,千万不要大权独揽,以权谋私。不是非不得以,千万不要颐指气使地说出类似这样的话:“我有权命令你……”。否则,非但对工作无益,反而会使结果更糟。

      管理主体是管理行为过程的主体,管理主体一般由拥有相应的权力和责任,具有一定管理能力从事现实管理活动的人或人群组成的。组织中的管理主体主要是由管理者组成,管理者在组织管理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要成为管理者,有以下一些要求:

      一、管理者是具有职位和相应权力的人。

      一个组织或团体的管理者,一定具有一定的职权。管理者的职权是管理者从事管理活动的资格,管理者的职位越高,其权力越大。组织或团体必须赋予管理者一定的职权。如果一个管理者处在某一职位上,却没有相应的职权,那么他是无法进行管理工作的。

      要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能够起主动支配的作用,管理者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力,管理者依靠权力去命令、组织、领导、影响和指挥管理客体,从而完成组织的目标。管理者的权力是应是法定的,与职位相关联,它不因人而异,谁处在那个职位上,谁就具有那个职位的相应法定权力,职位越高,责任越大,权力也越大。

      对于管理者的权力来说,韦伯已说地很清楚了,他认为管理者有三种权力:

      传统权力: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比如帝王的世袭制;

      超凡权力: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完全依靠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管理者必须以不断的奇迹和英雄之举赢得追随者。超凡权力过于带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以往所树立的威信;

      法定权力:法定权力即法律规定的权力,通过合法的程序所拥有的权力,比如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

      韦伯认为人们对传统权力的服从是在*惯义务领域内的个人忠诚。领导人的作用似乎只为了维护传统,因而效率较低,不宜作为组织体系的基础。超凡权力的合法性,完全依靠人们对于领袖人物的信仰,是非理性的,所以,超凡的权力形式也不宜作为组织体系的基础。只有提供了慎重的公正的法定权力才能作为组织体系的基础。

      但实际上,在管理活动中,仅具有法定的权力,是难以做好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在工作中应重视“个人影响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

      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权威虽然与职位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各种

      人才和广大人民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

      二、管理者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人

      任何组织或团体的管理者,都具有一定的职位,都要运用和行使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权力和责任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定的权力又总是和一定的责任相联系的。当组织赋予管理者―定的职务和地位,从而形成了一定的权力时,相应地,管理者同时也就担负了对组织―定的责任。在组织中的各级管理人员中,责和权都必须相称和明确,没有责任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管理者的用权不当,没有权力的责任是空泛的、难于承担的责任。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人,都难以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都不能成为真正的管理者。

      责任是对管理者的基本要求,管理者被授予权

      力的同时,应该对组织或团体的命运负有相应的责任,对组织或团体的成员负有相应的义务。权力和责任应该同步消长,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比较而言,责任比权力更本质,权力只是尽到责任的手段,责任才是领导真正的象征。如果一个管理者仅有职权,而没有相应的责任,那么他是做不好管理工作的。管理者的与众不同,正因为他是一位责任者。如果管理者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就意味着失职,等于放弃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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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权利的经典名言

  • 名言,经典,格言
  • 关于权利的经典名言

      在日常的学*、工作、生活中,大家肯定对各类名言都很熟悉吧,熟记名言有助我们增加知识储备,打造语言亮点。那些被广泛运用的名言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权利的经典名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权利的名言

      1、切莫把争取来的特权当作天然的权利。——英国

      2、权利,就它的本性而言,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马克思

      3、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4、因为不为全体人类所共有的权利决不是什么权利。——西塞罗

      5、掘井人应该仍权从井中取水用。——莫桑比克

      6、在政治上力量即权利。——蒙森

      7、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8、人民始终不懈的追求在法律面前的*行权利。——佚名

      9、在获得成功之前,每个人都有自负的权利。—— 迪斯雷利

      10、贵族重权利,百姓重礼仪。—— 阿·奥斯汀

      11、以权利合者,权利尽而交疏。—— 司马迁

      12、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

      13、*行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马克思

      14、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捍卫的权利。—— 韩寒

      15、以法律保障人民权利,以法治范围全国。—— 黎元洪

      16、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收取蜂蜜的。——土耳其

      17、成功自是人权贵,创业终由道力强。——清·梁启超

      18、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洛克

      19、人人有权,其国必兴;人人无权,其国必废;此量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古今不易,遐迩无殊。——清·何启·胡礼垣

      20、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耶林

      关于权力的名言

      1、在不其位者未必没有权。——塞·约翰逊

      2、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3、权力应该被用来限制权力。——孟德斯鸠

      4、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子可以拉着它的鼻子走。——莎士比亚

      5、无限的权力会毁掉它的占有者。——威·皮特

      6、想要凭权力和怒火确立其主张的人,却发现他的理由非常虚弱。——蒙田

      7、要想知道掌权的痛苦,就该去问那些当权者;要想知道它的乐趣,就应该去问它的追求者。——查·科尔顿

      8、一定量的权力,必然以某种名义存在于社团中,存在于一些人的手中。——埃德蒙·伯克

      9、一切世俗的权力都会使人成为无赖。——肖伯纳

      10、用赢得的权力的品质来维护权力,就很容易获得成功。——萨卢斯特

      11、用罪恶手段得来的权力决不会被用于正当的目的。——塔西佗

      12、有权即有理。——塞内加

      1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权力不易确定之处始终存在着危险。——塞·约翰逊

      14、子孺避权,明哲保身;杨李弄权,误国殄民。盖权之于物,利于君,不利于臣,利于分,不利于专。——许名奎

      15、只有傻子才把他们的幸福放在他们的权力之外。——法朗士

      16、强权是衡量公理的尺度。——卢卡努斯

      17、没有能力使用权力的人等于没有权力。——菲·贝利

      18、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少遇到抵抗。——塞·约翰逊

      19、过分喜欢权力就会不择手段。——哥尔德斯密斯

      20、处于权力顶峰的人不再向上看,而是向四周看。——詹·拉·洛威尔

      21、出身卑贱的小人一旦大权在握,就会比谁都凶残。——克劳德兰纳斯

      22、财富知识荣耀,不过是权力几种类型。——霍布斯

      23、财产会随着权力的增加而增加。——威·柯珀

      24、不在其位者未必没有权。——塞·约翰逊

      25、权力把受害者的百般苦恼看作忘恩负义。——泰戈尔

      26、权力高于你尽全力扞卫的权利。——韩寒

      27、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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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 社会
  •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义务,欢迎阅读。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

      从业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安全生产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八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大义务:

      (1)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

      (2)自觉学*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即要求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延伸阅读:

      你知道安全生产八项合法权益吗?

      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8项:

      一、知情权

      劳动者对于劳动安全知情权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密切,知情权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权利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重要前提,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有权了解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执行情况;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为保证劳动者知情权的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标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只有了解了这些情况,才有可能提高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二、获得教育培训的权利

      接受教育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企业的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劳动者只有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才能增强事故预防和自救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的这部分权利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来实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当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了新设备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技术、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广大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参与所在单位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向职工大会、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倾听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要求所在单位组织整改并提出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五、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这项权利是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权利。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指挥生产活动,对于管理人员强迫命令职工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危险作业,对于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生产作业场所,有权予以拒绝。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紧急撤离权

      劳动者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法》对劳动者的紧急撤离权的规定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思想。由于事故的不可预测性,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出现了危险征兆,但事故并未发生。为了防止“万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这项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使用紧急撤离权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批评、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劳动者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获得赔偿权

      劳动者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伤害,可依据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获得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在某些情况下,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还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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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有个性的伤感说说 没人懂的孤寂,只剩思念的权利

  • 伤感,孤寂,思念
  • ★1☆  .我不会哭,不会笑,累了我就会消失一下。

    ★2☆  播放着插曲的悲伤,寂寞要怎么散去。

    ★3☆  .留下触不到的可惜,陨落下了我们的回忆。

    ★4☆  .信誓单单给了承诺却被时间扑了空。

    ★5☆  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前方多艰难,跪着也要把它走完

    ★6☆  我只想简简单单一个人一颗心一辈子

    ★7☆  .没有人能够在世界上“弃”你,除非你自己自暴自弃,因为我们是属于自己的,并不属于他人。

    ★7☆  .对大力水手来说,菠菜永远比奥力佛重要。

    ★8☆  我只能爱你一次因为我只有一次完整的爱。

    ★9☆  曾经我们至死不渝,现在我们形同陌路。

    ★10☆  人生如戏,每个人不过只是角色扮演。

    ★11☆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每时每刻都是在现场直播。

    ★12☆  有时候不需要太华丽的浪漫,简简单单的小幸福才是真。

    ★13☆  .别惹我!我现在心情好着呢。

    ★14☆  .人生没有彩排,只有一次,不能重来。

    ★15☆  没有人可以带走时间,时间却可以带走任何人。

    ★16☆  .回不到的过去,没人懂的孤寂,只剩思念的权利。

    ★17☆  .用浓妆掩盖苍白,用微笑掩饰悲哀。

    ★18☆  .我心里一直有你,只是比例变了而已

    ★19☆  思念渐远,余音犹存,我们是那么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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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的游戏》的经典语录

  • 游戏,语录
  •   1、"The more people you love, the weaker you are. 你在乎的人越多,你就越脆弱。"

      2、There is only one God,and his name is Death. And there is only one thing we say to Death:“Not today.” 世界上只有一个神,祂叫做死神。我们只有一句话对死神说:“今天还不是时候。”

      3、我哥哥曾教导我说,“但是”之前的话,都是毫无意义的。

      4、雄狮从不在乎羊群的想法。

      5、"You?will?see?exactly?what?life?is?worth,?when?all?the?rest?has?gone.?当一切都消失的时候你会明白生命究竟有何价值。"

      6、Chaos is a ladder. Only the ladder is real and climb is all there is. 混乱是一把阶梯。唯有这把阶梯是真实的,攀爬则是其中的全部。

      7、"一个人害怕的时候还能够勇敢么?一个人唯有在害怕的时候才能够勇敢。

      8、我希望你可以找到真正的自己,不是明年,不是明日,而是现在。

      9、守夜人誓言?

      永夜终至,吾辈铭记,巍巍大任,死亦无终。

      无享妻爱,不履寸土,决绝子嗣,身归兄弟。

      何言无冕,兄弟所望,何争俗荣,袍泽同心,

      尽忠职守,生死于斯,心念所归,无惧无退。

      铸兵利剑,暗夜无当;凝聚础石,长城屹立。

      腾焰熊熊,炽烈华光;耀耀破晓,璨以晨光;

      鸣无尽之号角,警外患之袭扰;

      锻坚钢之神盾,固王国之永宁。

      于今挺身,奉以生命,以夜为始,死亦无终。

      10、飞,都是从坠落开始的

      11、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

      12、当然,有好些次呢。我到过宇宙的一个角落,只有孤零零一个太阳还未烧尽。在那个世界的夜晚,天空里没有一颗星星。我也到过愁眉弄臣的世界,那里根本没有天空,丝丝作响的太阳,在海底燃烧。我曾经到过卡勒丁的荒原,那里的魔法师点燃天空的彩虹,来照亮没有太阳的世界。

      13、统治者若是躲在幕后,付钱给刽子手执行,很快就会忘记死亡为何物。

      14、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15、winter is coming

      16、所爱越多,人越脆弱。

      17、他不是真龙。真龙无惧烈火。

      18、合适 咱就共事 合适 咱就忠于对方 合适咱就相亲相爱 合适咱就自相残杀

      19、Jugglers and singers require applause

      杂耍和唱歌的才需要掌声

      20、我实在没法再说什么。如果我能够,我想再唱另一首歌,编织另一个梦。空虚的`世界,因为有了你和我和我们的儿女,再度变得充实。我的世界也有美丽的去处。虽然有*的夜晚,但别的世界也一样有黑暗的夜晚。我会爱你,也会设法使你快乐。

      21、我愿你有一天会爱上某人,我愿你爱她入骨,当你闭上双眼,脑海浮现她的脸,我愿你如此,我要你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真正爱一个人,然后我会把她从你身边夺走。

      22、Valar morghulis

      凡人终逝

      23、他们还说我会爱上你。但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预言。我也可以做这样的预言,很久很久以前──我记得那时太阳还发出电影的光芒──我就知道,我会爱上任何一个声音,只要不是我的回声。

      24、"Never forget what you are, for surely the world will not. Make it your strength. Then it can never be your weakness. Armor yourself in it, and it will never be used to hurt you.

      永远不要忘了你是谁。因为这个世界就不会。把你的特点变成你的力量,它就永远不会成为你的弱点。用它武装自己,它就永远不能伤害你。"

      25、一吻之后,吾爱永存

      26、天空之所以是蓝色的,是因为我们居住在蓝眼巨人马克比的眼睛里...

      27、"Power resides where men believe it resides. It's a trick, a shadow on the wall. And a very small man can cast a very large shadow.

      权力存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惑人的把戏,如浮影游墙。即便是矮小之人,也能投射出巨大的影子。"

      28、你知道事实有多残酷吗?我甚至记不起她的样子来,我只知道她是我曾经唯一的追求。有人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庞然如七国都弥补不了她留下的空白。

      29、I think you're making a terrible mistake.

      The freedom to make my own mistake was all I ever wanted.

      30、And so my watch begins.

      我从今开始守望。

      31、我现在还不知该怎样做,但时间会给我答案。总有一天,当你自以为*安快活时,喜悦会在嘴里化成灰烬,到那时候,你将明白债已偿还。

      32、"长夜漫漫, 处处险恶"

      33、A ruler who hides behind paid executioners soon forgets what death is.

      一个统治者如果让其他人替自己执行死刑,他很快就会忘记死亡的涵义是什么。

      34、You know nothing

      35、Laughter is poison to 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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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四项义务

  • 社会
  • 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四项义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四项义务是:

      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②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③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企业负责人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延伸阅读:

      学*新《安全生产法》履行权利与义务

      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广大干部职工应加强安全法制的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为集团的安全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向大家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权力与义务:

      一、从业人员权利

      1、安全健康保障权:新安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两个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二是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

      2、知情权: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

      3、监督权:从业人员有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也有对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紧急情况处置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损害赔偿的相关权利。

      6、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从业人员义务

      1、报告不安全因素:一是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后,应当立即报告;二是接受报告的主体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2、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3、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认真用好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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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

  • 社会
  • 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

      导语:从业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在我国《劳动法》称为劳动者或职工。《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八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大义务:

      (1)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护品;

      (2)自觉学*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即要求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

      延伸阅读: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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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

  • 解读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

      在日常的学*中,是不是听到知识点,就立刻清醒了?知识点就是一些常考的内容,或者考试经常出题的地方。哪些知识点能够真正帮助到我们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解读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解读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

      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

      (2)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②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

      ③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

      ④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⑤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一般来说,单一性的结构专业设计团体在设计市场上生存压力较大,这和国情以及结构专业性质有关。国外的建筑师*惯向外分包各专业设计任务,而国内的设计单位一般具有完整的`专业配置,很少向外发包各专业设计任务,具有*特色的“炒更”活动也因为设计费价格过低,只适合个人而不适合团体承接。另外,在民用建筑中建筑(方案和施工图)属于龙头专业,在工业建筑中工艺或建筑属于龙头专业,结构专业一般都为辅助配套专业,很难单独承揽设计项目,竞争激烈、可替代性强。因此建议结构工程师在创业时宜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合作,共同创立综合性的设计团体,减少创业风险。

      另一些结构工程师在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之后开始了职业转型,例如加入房地产公司的设计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或加入大型单位的基建部门。职业转型之后,在与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工作交流时其专业技术经验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我们院在与房地产公司项目合作时遇到很多这样的转型工程师,他们一般隶属设计部门,对设计院的设计成果进行过程控制和图纸审查,主要着眼于结构体系的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经济性,保证设计院的设计成果是房地产公司真正想要的东西,在项目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例如某项目,在甲方结构工程师的要求之下,基础形式由桩筏基础改为筏板基础,节省了工程造价,节约了项目施工时间,给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应。

      其实工程设计仅仅是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一小部分,结构专业设计更是如此,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专业设计之外有更广阔的领域等待工程师去面对和发展。结构工程师进入房地产公司,除了巩固原有的专业知识以外,还需要学*很多全新的知识,例如结构工程师要适当懂建筑专业、设备专业的知识,要面对很多新的交叉学科,例如住宅项目要了解很多和结构专业相关的经济指标和结构专业在商业项目中的适应性等等。

      地产公司的工作性质比较繁杂,结构工程师进入地产公司以后,除了面对结构专业性工作外还要面对很多非专业性事务,工作中专业技术比重下降,同时地产公司的人际关系也更为多样性,结构工程师应及时调整心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就*目前薪酬体系现状而言,结构工程师进入地产公司往往也能取得良好的经济回报。

      当然更多的人留在设计单位坚持和发展,主动或被动,喜欢或不喜欢,这群人也有最多的迷茫和困惑。设计单位中行政管理职位是有限的,即使处于管理职位也难免有迷茫。和同事、朋友聊天谈到过结构工程师的“35岁之惑”问题,朋友谈到了他的职业困惑,挺大的年龄还在画图,还在对建筑*面、对钢筋面积,很让人沮丧。我根据自己的“结构世界观”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目前这个年龄段我还是更倾向于坚守结构设计岗位,并努力在这个岗位上把技术搞得更出色,活得更精彩。

      什么是注册建筑师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说明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184号令);

      2、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注建[2006]3号);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37号令);

      4、《关于*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公告第278号);

      二、注册条件:

      1、获得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须符合*二年继续教育要求。

      2、申请企业需获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相应的业绩证明(二级注册建筑师业绩表格);

      6)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复印件(超过三年未注册);

      7)若在外省市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该省市注册的证明(未注册证明)。

      四、材料要求

      1、一级注册人员:《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二级注册人员:《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报考注册建筑师的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下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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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典说说:努力,是让自己有选择的权利

  • 经典,努力,选择
  • ★1☆  人最可悲的是,有自由的思想,却没有冲破羁绊的勇气。

    ★2☆  世上的人太多,各有各的好,但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去靠*,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3☆  当你变成足够强的一束光,曾经那些伤害你的否定你的想要束缚你的东西,都会变得黯淡。

    ★4☆  努力,不是为了要感动谁,也不是要做给哪个人看,而是要让自己随时有能力跳出自己厌恶的圈子,并拥有选择的权利。

    ★5☆  无论你活成什么样子,背地里都会有人对你说三道四。不申辩不计较一笑了之,其实就是最好的蔑视。

    ★6☆  你再善良也无法对所有的人好。把善良留给懂得感恩的人,而不是得寸进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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