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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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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 制度,小学
  •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机、砂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帐、双从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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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制度10篇

  •   1.吸烟

      ①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②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③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食物、饮料及其它

      ①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②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①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③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①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②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③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④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面第7项的规定。

      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工作环境

      ①“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科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②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科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③外衣: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④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⑤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⑥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⑦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⑧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及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⑨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地面存放。

      ⑩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①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②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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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制度10篇

  • 制度
  •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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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

      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

      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

      ,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

      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

      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

      任。

      1、要严格执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一、 实验室由上自然科学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 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三、 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 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 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应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 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 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的离开实验室,并关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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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3篇

  • 规章制度
  •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实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实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6、严禁在实验室、仪器室吸烟和使用明火。实验室、仪器室内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总务处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作好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制定专项实验守则,避免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

      8、实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

      9、教导处、教科室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仪器、试验室的安全。

      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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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3篇

  • 制度,学校
  •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1、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2、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许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事或对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向教师报告。

      3、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专用教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实验室(专用教室)要有电源箱,内置自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7、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对号入座,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8、管理人员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最后离开。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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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篇

  •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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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篇

  • 学校
  •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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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篇

  • 生物,医院
  •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

      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

      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

      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一、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食品及饮料。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规范洗手或手消毒。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应例行洗手。

      3.对消毒剂过敏的人员,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4.洗手池专用,不得用于他用。在不方便用洗手池洗手时,可用基于乙醇的无水皮肤消毒液。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等,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材料时,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规范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三、操作规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立即洗净双手,再更换新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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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0篇

  •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目的

      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3.定义

      3.1医疗废物

      指医院实验室在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实验废弃物。

      3.2实验废弃物

      指医院生物实验室在实验活动或实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

      4 职责

      4.1总务科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4.2实验室生物安全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4.3实验工勤人员负责实验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

      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4.5实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实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实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实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5.3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实验废弃物,并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

      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实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

      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7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实验废弃物产生机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

      5.8 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实验废弃物一同处置。

      5.9严禁将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5.10实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中心实验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中心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

      5.1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实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实验废弃物。

      5.13设专人管理实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实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

      5.14实验废弃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

      5.15从事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5.16从事实验废弃物运送、贮存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

      5.17在进行实验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消除污染和影响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实验废弃物在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之前,必须在实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

      6.处理要求

      6.1处理原则

      6. 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办公室,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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