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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笔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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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趣读后感

  • 读后感
  •   今天读了林语堂先生的《论趣》一文,不知怎的想起了自己的读书经历。

      从小学到初中直至师范,我一直是个分数崇拜者并信奉分数决定一切,于是我为分数而读书,为分数而熬夜。最为精典的是,师范时临*期末考试的那一段时间里,以我为首的女生几们室友居然于凌晨三点起来点着蜡烛读书,更确切地说不得背书。以至于男生戏称为“点点烛光可以燎原”。如此这般读书,奖学金当然也就非我们女生莫属了,那是怎样一种荣耀呀!想想都为自己感动。可是现在想来却只有一种深深的失落。回想起自己曾那样认真记住的条条框框、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修辞手法、主题思想现在记得并用着的又有多少?除了换回几个高分我似乎一无所获。回味着那些苦读的日子,又何止是失落呢?

      毕业后,苦读精神继续发扬,用以攻之自考,于是我基本上报一门过一门。与前期读书效果相同——过完后什么也都忘了。背了不少诗,分析了不少名家名作可今日再看他们却只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悲哀!彻底的悲哀!读死书,死读书十余年,我除了盲目便是麻木!我不知道医学上麻—醉—药效最长有多久,可我知道一个失去思考能力、思考知觉的人被麻醉的时间是可以长达其一生的。

      所幸的是现在的我似乎渐渐找到了一点读书的感觉了。或如林老先生所言:“青年人读书,最难的是动了灵机,能够知趣。”只是目前的我还尚未进入到为书而废寝忘食的境界,但至少现在的我总算明白了:我开始为自己而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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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美读后感

  • 读后感
  •   美德好比宝石,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自然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许多容貌俊秀的`人却一无所有,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的美而放弃了内在的美。

      仔细分析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以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加以合成的方法,画出最完美的人像。

      其实像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才喜欢。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美人的迟暮也是美的。”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有如盛夏的水果,而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 ——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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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富论读后感

  • 读后感,实用文档
  • 国富论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富论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同时,让我不禁感叹,思想是自由的,只要你敢想,亚当在那个黑暗的,被宗教思想所控制的时代都敢想公*自由,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另外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并没有把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商业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同样具有道德价值。

      他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够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商业的本质中也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俗和道德风尚起到促进作用。我认为他的这种思想恰恰与“无奸不商”的说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也符合我国的一句俗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此可见《国富论》不仅仅是一本只供商人获得利息的指南,它还是一本具有思想内涵的书籍,在给予人经济学领域知识的同时,还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思想。

      《国富论》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者亚当·斯密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古典学派的创立者。该书初版于1776年,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同年发表。

      亚当·斯密被奉为“经济学之父”。而《国富论》在其成文之后的`200多年时间里,先后赢得了无数荣誉:“西方经济学的‘圣经”、“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影响世界历史的10本书之一”等。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巴克勒在其名著《文明史》中,甚至认为“从最终效果来看,这也许是迄今最重要的书”,“这本书对人类幸福做出的贡献,超过了所有名垂青史的政治家和立法者所做贡献的总和”。

      更为众多经济学家所“迷惑”的是,亚当·斯密200多年前所做的这本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仍然涵括了我们今天经济活动和经济研究的方方面面,而且它结构严谨,无懈可击。

      在《国富论》里,亚当·斯密在否定重农主义和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说明了分工和贸易如何增加国民财富,并界定了君主或国家的职责和收入来源。全书分为5篇,作者在《导论及全书设计》中说,“本书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

      当代*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达到优劣互补的效果,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其中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自主经济、竞争经济、效益经济、服务经济、网络经济、开放经济等内容都能在《国富论》中找到源头。由此可见,一本著作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广,对今天*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诚然,再好的东西也会有局限性,最完美的作品,也会有瑕疵,《国富论》的本质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就长远来看,它对世界各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人类文明进步发挥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

      阅读,使人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人因有思想,会思考而伟大。

      窗外下着雨,思维不用撑伞,早已飞到了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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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友谊爱默生读后感

  • 读后感
  •   一滴深沉鲜红的血,

      重过惊涛骇浪。

      世事往复难料,

      唯有情者情谊永驻。

      我想他已走远,

      然岁月流逝,关爱绵延。

      若旭日东升,日日依然。

      我敏感的心灵,重归自由。

      哦,朋友,我内心的声音昭示,

      因你,苍穹挺立;

      因你,玫瑰红艳;

      因你,万物更为高尚;

      因你的价值,命运如太阳的轨道,周而复始。

      你的高尚,教会我掌控绝望,

      我归隐生活的清泉,流过你友谊的方田。

      我们的自私像刺骨的东风,而世人的关爱却犹如万里晴空。有多少人,我们与之相遇,彼此静默,却尊敬他们也受之尊敬;有多少人,我们与之在街角相逢,在教堂邻座,彼此静默,却热爱与之相处。感受一下彼此的目光交流吧,心灵洞悉一切。

      沉醉于这样的情感之中,人们心旷神怡。无论是在诗歌中还是在日常的交谈中,这种善意与满足总如星火燎原般蔓延。这美好的内在情感,比火更为迅猛,更为灵动,更为愉悦。在最热忱的爱情中,在最*凡的善意里,这份情感缔造了生活的欣然。

      情感愈是深厚,心智与活力愈是强大。学者伏案写作,尽管有多年的深思熟虑,却也未必能找到合适的美辞佳句;不过要是给朋友写一封信,却能因这份温暖的情谊而文如泉涌。据说,在品行高尚、自尊自重的家庭里,每有一位宾客到访都会引起一阵悸动。家里即将迎来一位尊贵的宾客时,全家上下都会感到不安,这种不安像是一种快乐,又像是一种痛苦。宾客的到访使得这一家人机会畏惧起来:又是清扫房间,又是归纳家什,又是旧衣换新装,又是设宴款待宾客。而关于这位宾客,我们只听说了之前从未听过的溢美之词。在我们的眼中,他代表全人类,是完美的化身。心里这样想着,不禁自问,我们要以怎样的言谈举止与他交流呢?——于是这疑问让我们不安,也使我们的交流上升了一个层次——我们的谈吐优于往常:思维活跃,记忆丰富,愚笨暂时远去。我们聊了很久,这种最古老最隐秘的交流真诚、适宜而丰富,连我们身边的亲朋好友都惊讶于我们不同寻常的表现。可是一旦这位宾客在他的'话语中注入了自己的偏见、自己的决断和自己的不足,一切就结束了。在我们这里,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我们最精彩的言辞。现在,他不再是陌生的宾客,而是一个粗俗、鄙陋、误解的老相识。他再来时,我们会以礼相待,他可以衣食无忧,但那份心灵的悸动与灵魂的交流已然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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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根人生论》读后感

  • 读后感,人生,作文
  • 《培根人生论》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根人生论》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常想,要是我能多读书,时时接受熏陶,我不也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吗?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时间读很多的书,所以我也没能成为品德高尚的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培根论人生》。

      《培根论人生》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这本书谈论了人生的价值,它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美、善、恶,告诉我天性与修养的关系,嫉妒与猜疑总是在悄悄地毁掉人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本书使我感悟到人活在世上应该有自己真正的价值。其中,“论求知”与“论友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谓“求知”,无疑是对知识的追求和渴望,促使人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甚至超越知识。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好比修剪移栽,学*尝试则可以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其实,一个人如果没有求知欲,就会像市侩一般,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就像一条大河,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连绵不绝。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慢进亦退。我们生活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加速的时间、加速的工作、加速的知识更新……处在这样一个知识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处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为避免自己陷入“贬值”、“淘汰”的境地,就必须不断学*、不断充电。事实亦证明,处于学*状态的人必定会成为最有潜力、最有价值的人。

      以前曾经断断续续读过一些培根的随笔,前日有幸替补参加了市(县)区司法局中层干部培训班,更有幸聆听江城监狱长张久庆前辈的讲课,受益最大的莫过于激发起重温培根随笔的热情,昨晚整夜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从而得以有机会完整地读完培根所有58篇随笔和1篇随笔残篇,读完之后觉得受益匪浅。

      培根的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翻开后,给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文章短小。58篇随笔中,很多都不超过千字,可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正如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所说的,“简洁是智慧的灵魂。”58篇随笔,每一篇都是培根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人生阅历的记录与智慧才华的结晶,每篇都文笔优美、语言凝练、寓意深刻。随笔谈到的“真”、“善”、“美”、“人性”、“幸福”、“生死”、“爱情”、“财富”、“智慧”、“勇敢”等,哪一个不是关于人生的重大课题,哪一篇不充满着生活哲理,贯穿着辨证思想。每读完一篇,总是思绪万千,但细细理来,所有的感悟都已被他随笔中精炼的语句所概括。当然,58篇随笔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这些有小小争议的`篇幅却无法掩盖随笔折射出的那种对于人性问题的深刻思考和深沉见解。

      《培根人生论》是英国思想家弗朗西斯·培根哲学智慧与人生经验的结晶,凝聚了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古典人文主义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理想。但即使放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其中的观点也使我们受益良多。

      我们生活在一个群居社会,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因此必须懂得如何得当地待人接物,那么细节就显得尤为重要。细节上的一丝不苟可赢得很高的称赞。因为细节更容易被人注意,而施展大才的机会犹如节日,并非每天都有。举止彬彬有礼的人,一定能赢得好的声誉。这正如西班牙的伊丽莎白女王所说:“礼节乃是一封通行四方的推荐信。”礼仪是微妙的东西。它既是人类间交际所不可或缺的,却又是不可过于计较的。如果把礼仪形式看得高于一切,结果就会失去人与人之间真诚的信任。因此在交际中要掌握分寸,既要直爽又能不失礼。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心存善念。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如果人不具备这种品格,那么就如同卑贱的鼠辈,既可怜又可憎。

      人心固然应该善良,而行善却不能仅凭感情。意大利有句嘲讽话:“过分善良,就是傻瓜。”的确,人性中仁善的倾向有时候也会犯错误,为了不做滥施仁爱的傻子,我们就要注意,不要受有些人假面具和私欲的欺弄,而变得太轻信和软心肠。轻信和软心肠常常诱使老实人上当,因此行善还要靠理智的指引。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者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未必也具有内在的美,因为造物似乎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美男子徒有其表却不是真正的男子汉,他们过于追求形体之美而忽略了内心的修养。但这不可绝对而论,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芗、菲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就形貌而言,自然之美要胜于服饰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单纯仪容之美。

      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并非人力所能创造。这是一种奇妙的美。曾经有两位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其实像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表现了画家本人的某种偏爱。美是很难制定规范的(正如同音乐一样),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有许多脸型,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也会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练达。有一句拉丁谚语说:“四季之美尽在晚秋。”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少年俊秀,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举止和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败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应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辉。

      “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读书的目的是为了认识事物原理。―――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培根论述了读书的目的和作用,并指出读书和获取知识是密不可分的。

      随后培根在《新工具》这部著作中明确指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于一体的,因为原因不明的地方,就不可能获得预期的结果。对于有待征服的大自然,恰恰首先必须服从它。”这两句话后来被凝缩成为现在已为人类所共知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培根是提出这一原理的先导。

      唐代的颜真卿也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他们都在不约而同的强调读书的重要性,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更应该好读书,读好书,藏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同时我们要把读书和思考结合起来,因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则殆。”

      “我把财富看作德行的累赘,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它―――事实上,过多的财富是无用的。因为一个人的需要是有限的,超过这种需要的钱财,便是多余之物。―――不要信任那些自称蔑视财富的人。因为他们之所以蔑视财富,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财富。假若他们一旦搞到钱财的话,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敬奉财神了。

      《培根论人生》以文笔优美,语句简洁,趣味隽永,格言精妙深受我的喜爱,本书充满作者对人世的通透洞察,体现了作者的现实主义与其道德的完美结合。

      培根曾在《论厄运》中说:“一切幸运都并非没有烦恼,而一切厄运也绝不没有希望”。这一句让我为之震撼,使我认识到,我应学会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厄运,在厄运面前要学会坚忍这本书包含着培根的思想与情感的价值观,培根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他曾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学论,鼓励人们以科学的方法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在本书中培根的“厄运观”是英雄主义的具有古典浪漫主义色彩,培根认为与厄运搏斗能磨励出坚忍的美德,最美好的品质出在恶运中被显示的,“使我不禁想起易卜生的一句话;真下的强者,关于从顺境中找表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效准自己前进的目标。他们的话让我在苦难面前又有了重新的认识,马克思曾给培根以极高的的评价,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与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的始祖“。《培根论人生》也是英国文学中最为经典,最为精炼的著作之一,本书中最能反映他的人生态度,“幸运所需的美德是节制,而厄运所需要的美德是坚忍”,所以我应该学会“直面人”,学会正视人生的苦东顺逆,拥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通过东面的健康人格。

      培根的《论人生》使我深刻的领悟到:当面对困难时,在厄运中要满怀希望,学会在逆境中寻找光明,不因它厄运而一蹶不振,做到“直面人生”。

      读完《培根人生论》,之后顿觉收益非浅。《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培根在文中谈到,在人类的一切情欲中,嫉妒之情恐怕要算作最顽强,最持久的。人们口上很少提及嫉妒,或许是因为这个词的敏感性。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芸芸众生多多少少会有嫉妒之心。有的人不表达出来,将之化作自己奋斗的动力,有的人则会将嫉妒发挥至极,损害他人的声誉甚至是夺取他人性命。古人有云:嫉妒是不懂休息的。嫉妒其实是驱使我们干好事或者干坏事的动力机器,是有效的催化剂。那到底是干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好事,还是去干让人不齿的坏事,那就决定于自身素质了。

      培根在文章中详细讲了哪些人容易嫉妒,哪些人容易招致嫉妒。嫉妒,无异于魔鬼,容易悄悄侵蚀小人之心,让他去做君子不齿之事;招致妒忌的人,容易受到打击。而且,嫉妒之毒眼伤人最狠之时,正是那被嫉妒之人最为春风得意之时。然而,文章却丝毫未提如何抵制嫉妒之心。既然嫉妒之心有如魔鬼,那作者总该说说解决的办法吧。培根没有。他的缄默恰恰说明了,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无德者嫉妒有德者,下层人嫉妒上层人,苦难者嫉妒幸福者,这听起来是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或许有人计较之,与其说那些人是嫉妒,不如说是羡慕。这似乎一个是贬义词,一个是褒义词。可是我以为,“羡慕”这个词虽有对那些成功的幸福的人肯定,但也隐约暗含着些许嫉妒。在圣经中,嫉妒属于原罪之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其中的例子,是兄弟该隐和亚伯。该隐就是因为嫉妒亚伯而将亚伯杀害。但是,圣经说,人类是可以通过自身的修养来摆脱原罪。也就是说,嫉妒之心是与生俱来,但人类可以将之内化成提升自身能力的动力,让嫉妒为我们利用,而不是我们被嫉妒利用。

      大家早上好,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分享我读《培根人生论》后的一些感受。不是说你每看了一本书,你就会比以前更高了一个层次,也不是说你看了很多的言情小说,你就对爱情有更深的了解,更不是说你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成功就*在咫尺。由于我的阅历有限,自然是没那种可能在短短的几十天后,看完了《培根人生论》,就将人生理解得与众不同,将人生看得透彻明白。但读了书后,我当然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自己的一些见解。

      真理如珍珠般璀璨培根他这样说到:使人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受欺骗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的困难,也不仅由于真理使人的幻想破灭,而且是由于假象更适合人性中喜欢自我安慰、自我欺骗的恶*。是的,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似乎已经没有那种再想追根究底的精神和坚持真理的想法了,人们似乎更加愿意相信谎言和假象的东西。就算明明知道是被欺骗了,但是仍然愿意接受谎言带来的暂时性的利益。

      也许我们已经*惯了不再思考,不再频繁地去质疑,不再对什么事都抱有怀疑,坚信专家所说的,相信*所说的,相信国家所说的。“那些欺诈的行为,像蛇一样无法立足,只能**地靠肚皮爬行”,“没有比虚伪和背信弃义更为可耻的罪恶了!”培根把这样的描述给了骗子和虚伪的人。这个社会是需要真理的,因为真理是衡量我们堕落的判断与情感的尺度,更是衡量我们自身的尺度。就我而言,我这个专业而言,将来大多数都将成为培育祖国的花朵的人,所以我们要更加坚信真理,诚信守时,对小学生做好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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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快乐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掩卷沉思,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看到的、面对的、经历的、回想的大多数是拼搏时的艰辛,失败时的痛苦。而成功时的快乐则是奋斗过后的一个界碑,那只能是一瞬间的感受,进步的人在快乐瞬间过后,便会越过这个界碑,朝下一个目标前进。在前进的过程中又将会面对艰辛和痛苦。而不求上进的人虽然可以躺在功劳簿上享受着“快乐”,但那也会是短暂的瞬间,因为*在滚滚向前,社会在进步的过程中就像一个筛子,把落伍的给清理出去。这个时候,他还能快乐吗?

      钱老在文章的末尾写到,“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得玩笑。”“矛盾”这个概念小而理解就是对不相容的事物的一种描述,大而解释则又是一个深奥的哲学命题。哲学的伟大之处就是它能将不管多大的问题给简而化之,用一个概念就概括了,但同时又神圣得让人不敢去触碰。由此可见,世间万物都处在矛盾之中,哲学也不例外。那与快乐相矛盾的事物是什么呢?痛苦、绝望似乎都不能很好地来概括,因为快乐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谁能给出快乐的具体概念呢?钱老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这与钱老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有很大关系。旧*,内忧外患,人民生活水*极其低下。而像钱老这样的知识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空有一身的才能却不能得到施展。在当时,钱老等一大批的知识分子高举民主救国的旗帜,传播先进的文化,用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救国的斗争中去,虽然生活上境遇很差,但他们是乐观的,在斗争中他们实现了自己的价值,看到了国家、民族的希望。此时的他们一定是快乐的。

      掩卷沉思,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看到的、面对的、经历的、回想的大多数是拼搏时的艰辛,失败时的痛苦。而成功时的快乐则是奋斗过后的一个界碑,那只能是一瞬间的感受,进步的人在快乐瞬间过后,便会越过这个界碑,朝下一个目标前进。在前进的过程中又将会面对艰辛和痛苦。而不求上进的人虽然可以躺在功劳簿上享受着“快乐”,但那也会是短暂的瞬间,因为*在滚滚向前,社会在进步的`过程中就像一个筛子,把落伍的给清理出去。这个时候,他还能快乐吗?

      钱老在文章的末尾写到,“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得玩笑。”“矛盾”这个概念小而理解就是对不相容的事物的一种描述,大而解释则又是一个深奥的哲学命题。哲学的伟大之处就是它能将不管多大的问题给简而化之,用一个概念就概括了,但同时又神圣得让人不敢去触碰。由此可见,世间万物都处在矛盾之中,哲学也不例外。那与快乐相矛盾的事物是什么呢?痛苦、绝望似乎都不能很好地来概括,因为快乐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谁能给出快乐的具体概念呢?钱老在文章中也没有给快乐下定义,但是他说了这么一句,“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他反对将“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并且认为“这是最糊涂的分析”,由此就递进得到了“人生虽不快乐,但仍然乐观”这样一个论断。这与钱老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有很大关系。旧*,内忧外患,人民生活水*极其低下。而像钱老这样的知识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空有一身的才能却不能得到施展。在当时,钱老等一大批的知识分子高举民主救国的旗帜,传播先进的文化,用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救国的斗争中去,虽然生活上境遇很差,但他们是乐观的,在斗争中他们实现了自己的价值,看到了国家、民族的希望。此时的他们一定是快乐的。

      《论快乐》是一篇布满了聪明的文章,文中对“快乐”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诠释。首先说它是易逝的,“欢娱嫌夜短”;再说“永远快乐不但是渺茫地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地不能成立”;接下来又向读者阐明快乐是人生存下来的催化剂;然后又说明快乐其实是精神层次上的感受;最后作者坚定地认为“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这里前面的“快乐”意味着物质上的享受,而后面的“乐观”这个精神意义上的涵义才是作者所认为的真正的快乐。而这句话也是文章的主旨。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渡过,快乐的事情容易忘记,有时回首自己走过的岁月发现真的如此,不经意间想起的全是不如意。

      假期中我认真反思,快乐到底应该来源哪里?一个老师,快乐当然来源于我们的工作和我们的学生。由于工作压力社会压力日益增加,很多时候我们在忙碌之余已经忘记了自己快乐不快乐。现在来看《论快乐》我觉得快乐本身就是一种矛盾,而快不快乐决定于一个人的心态。当我们以阳光心态来面对工作和学生,我们的快乐也随之而来。

      我班有个学生叫吕睿。我刚接这个班时,他上课无精打采,要么搞小动作,要么影响别人学*,提不起一点学*的兴趣;下课追逐打闹,喜欢动手动脚;作业不做,即使做了,也做不完整,书写相当潦草……每天不是科 任老师就是学生向我告状。

      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为重,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他人喜欢、父母喜欢、老师喜欢的好孩子。

      他开始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后来口头上答应了。可他又一如既往,毫无长进,真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此时我的心都快冷了,算了吧,或许他是根“不可雕的朽木”。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因一个后进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必须面对现实!我内心一横:不转化你,誓不罢休。他无进步,或许是他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没有真正要做个他人喜欢的人的念头。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我决定先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受人喜欢的人的思想。于是我再次找他谈话,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心里十分怨恨二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我心里一喜,让他认识错误的机会来了。我轻声问他:“你为什么会恨那个老师?”他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她常常批评我。”

      我顺着问:“老师为什么会常在课堂上批评你,你知道吗?”

      他说:“因为我常违反纪律,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书写也不工整……”

      “你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说明你是一个勇于认错的好孩子,但是,这还不够,你觉得应该怎样做才好?”

      “想改正错误吗?想做一个受他人欢迎的孩子吗,你要怎样做才好呢?”

      “我今后一定要遵守纪律,团结友爱,认真完成作业……”

      “那你可要说到做到哟!”

      “好!”后来,他无论是在纪律上,还是在学*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当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他也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确了学*的目的,端正了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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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三国读后感

  • 读后感
  •   在很久很久以前流传着一段交织着无数英雄血泪的传说。一位叫罗贯中的`文人记录下来了。著上了一个名字《三国》。

      三国是一部跨越*一个世纪,出场约四百余人的长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要数曹操煮酒论英雄了。读了以后深有感触、受益匪浅。

      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故事主要讲述了,刘备天天浇水种菜,因为怕曹操怀疑自己,就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有一天,曹操邀请刘备来自家的园子里喝酒聊天。刘备来到曹操的园子里,曹操问:你知道世上哪些自称得上是英雄吗?刘备说:刘秀玉、张绣、张鲁、韩遂等人皆可为英雄了?这些只是区区小人,曹操说英雄只有你我两人。刘备的筷子惊吓得掉到了地上,却说这雷威力好大呀!曹操笑:大丈夫也怕打雷?刘备说:这么响的雷谁能不怕?从此以后,曹操就不怀疑刘备了。

      后来刘备继续种菜,并且对付袁术,领军五万攻打徐州。后来,袁术刘备击败,吐血而死。

      我合上书卷,闭上双眼,耳绊传来那首熟悉的歌声:滚滚长江东逝去,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红。同时,我也有了读后的启示:蛮力永远不能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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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友谊》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最*天天穿梭于教室、宿舍、图书馆之间,生活变得忙碌,心情也有些许焦躁。傍晚时分,收拾完书桌,翻开了西塞罗德的经典对话录——《论灵魂》。对话录作为一种独特的问题,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代,繁荣于文艺复兴时期,再次辉煌于19世纪的意大利。西塞罗这位古罗马着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杰出的散文作家,拉丁语大师,善于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写作。他的对话方式不同于苏格拉底的论辩式,而是主要由一个人主讲,谈话参加者适当进行争论和插话。

      《论友谊》是西塞罗根据他青年时期在罗马求学期间听到的一次谈话而成,文章中不时有精彩句子跳出,发人深思,时时撞击着我的心,现摘录几句如下以共享:

      1.如果友谊是由利益促成的,那么当利益改变之后,友谊也就会消失。

      2.友谊中有一条被认为是不可违背的规则:我们不要求他人做不名誉的事情,也不应他人之请求做不名誉的事情。友谊的被公认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应该请其朋友做高尚的事情,我们也应该为朋友做高尚的事情;不要等待向我们请求,而要随时效力,没有迟延;我们要敢于坦诚的提出忠告,在友谊中进行劝告的朋友是有巨大的影响力。

      3.境遇不济,朋友见知己。

      4.真正的友谊应该能给以劝告和受人劝告,劝告者无拘无束的直言相陈,不刻薄,被劝告者虚心接受,不反感抵触。友谊中最大的祸害是阿谀、奉承、奉迎。

      ……

      看完这些话,不禁有种久违了的感觉:想起了儿时作文写道“友谊”时心中的期待与憧憬,想象长大以后自己可以遇到什么样的人,哪些人又会成为自己的朋友。随着年龄慢慢增长,认识的人多了,社交圈广了,朋友丰富起来,却很少有暇去思考“友谊”这个话题了。

      曾羡慕所谓的“红颜”抑或“蓝颜”知己,曾崇拜马克思与*在共同的伟大事业中所结成的不朽情感,曾醉心于战火纷飞的革命青年志同道合的深厚默契,这些都是友谊的不同表现形式,但实质都没有什么不同。心是真诚的,情是炽热的。

      经历了幼儿园一直走到今天,有些人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留下的是几丝涟漪甚至空白;有些却划过了深深的痕迹:或者给我照顾关心,或者给我以启迪,或者发自内心的劝诫批评,或者给我一个为鼓励的微笑……这些人不一定能够陪伴我走完整个人生,但足以令我倍感欣慰和幸福: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所以我又岂能太贪心?

      套用Abrham Lincon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对所有人真诚,也不可能在所有时刻都真诚,但我会在有些时候对有些人真诚。这些人大概就是我的朋友们。

      惟愿这些散落在大江南北的我的朋友们生活开心,充实、渡过享受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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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义论的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反观*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与正义,像*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啊!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正义的社会在*能建立起来吗?*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的民主自由*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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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义论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要理解这本著作的影响力,便需要了解其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以及社会的激烈矛盾,以功利主义占主控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动荡。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也深知就我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是很难掌握的。 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所以当我们长大经历了更多的事物,欲求更多之时,何为正义,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为了社会能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对于其运用无知之幕下的原始状态,首先抽象得出社会所共同能于接受的正义原则,而后将其与社会基本物质现实生活相结合得出基本的正义感和善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构建各种社会规则,并逐渐扩展搭建社会框架。利用这样的演绎方式,是并无多大问题的。但在与这些原则得以选取的过程,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论证,罗尔斯基本上是以一种直观上的感受选取了作为正义的两个原则。

      其后,罗尔斯基于两个正义原则构建的社会分配体系等等,这样的逻辑顺序自然是合理的,也是很好的演绎过程。

      但是正义的原则就如建造房屋的地基,每个奠基处的距离是有所最优几何分布的,从而决定了上层建造的稳定,但我们所知道的常识是,任何最优的地基分布都只能负担一定的上层建造。在今天的科技时代,万层大厦也许也并非不可能,但必定存在一个限度。正义的原则亦如此,而我们的社会形态之所以一直延续,表明正义的某些准则也是在一直得到修正或是改变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并不存在一种既定的正义原则?当然,我们有些人可以认为后天的正义准则,在于那些根本的、既定的、不变的、在原始状态必定为大多数人经过深思熟虑后所认同接受的正义原则基础上扩大及演变而来的,所以那些称之为正义原则的东西是必定存在的,譬如一些观念,生命是不可以被剥夺的,譬如应当满足他人因自我的付出而产生的合理期许等等。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已经可以说是被我们现代社会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正义观,从一开始便是所有的个体所赞叹或是意识到的。换言之,我认为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已经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得出的,与他的原始状态前提,其实是不符的或是自我矛盾的。

      罗尔斯提出的“原始状态”中的某种“善”以及“正义感”,其实应是在趋利避害的原始环境中不断条件反射形成的,从而形成了真正处于原始状态中个人的某种直观感受,而这些感受也正是排除了一切偶然,排除一切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也正是各种需求之间的冲突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冲突所必然产生的。那么在这样的信息反馈中,主体必然知晓个体的行为所带来的外界反应。如果这样的话,其实这种意义上的对外界的感知才是个体缔结契约的目的或说是内在动因,其在选择某种“正义原则”前就已存在。

      我便认为罗尔斯对于原始状态的假设是处在偏差的。其认定无知之幕下的不互知,是原始状态,而事实是正因为互知才决定了个体愿意缔结契约,选择某种正义感,这才是选择的基础。个人选择接受或说要求存在一种正义原则,正是因为存在着个人融入社会希望得到发展的意愿,也就是同意缔结社会契约的动机,若其选择远离人类社会,便无所谓正义之所诉求。当然,以不互知为前提是极其简便地进行研究的,但前提的偏差是否在论述中得以修正?

      我认为正义原则是基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物质条件的,也就是说它只是得到了暂时的稳定,存在一个动态发展的规程,可以说是螺旋向上的,当然,已经在历史中存在过的各种正义观达到了那个时刻的标准,所以得以承认,而在历史的发展中,其中的某些正义观已经逐渐低于后一时期所诉求的标准,便被摈弃,若是以此推论,是否对于时间尽头的那端所能剩下的正义观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正义的原则呢?其实如果进行这样的推论,基于历史是各种偶然与必然的集合,我们得出的潜在结论就是:实质的正义原则其实是并不确定的,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这样的想法是不是错的呢?又错在何处呢?

      麦金太尔有句话:“道德本身是一个战场,因为每一个道德行为都以有效的推理形式作出结论,而并非认同人们进行推理时的前提。”

      对于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其实我给不出一个确实的答案。我对于生活中的正义之思也仅凭个人人生经历中逐渐形成的人生观,社会观,而且我也感知到这些感念是在逐渐改变的,并且是向一个更包容的姿态演变,但每个人的演变的姿态应该都是不一样的吧。如果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即使我们之间的观念存在一些不同,但一些基本的东西总是不变的,那些就是我们的正义原则,那么它应该就是我们共同的诉求点,我认为就是生存二字,最原始的冲动,最理性或是感性的`追求。而后所讨论的种种,包括正义,都是为了生存,或者更进一步,是在生存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个时候才需要为了限制他人对自我的不利行为,以限制自身的一定行为为让渡,也就是这样的一种考虑,才有了称之为正义的尺度,我个人可以认为最初的正义原则也许仅仅就是只要你不侵害我,我就不侵害你的,你若侵害我,我便也可以侵害你的同态复仇规则。既然正义的出现是基于生存的需要,在我们对于生存的含义不断变化的历史社会中,正义的要求便也如此随之变动。

      而这样的推论也许仅仅才是对于各种社会形态中正义诉求的第一步思考,而后的扩展是极其庞大的工程,更不用说跨越到社会制度、分配规则这一层面,对于我来说,也许是能力所不能及的。

      《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我在不断地学*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方法。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虽然“公*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而“公*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我个人这样理解“公*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而毋宁说,“公*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我们也许还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却很形象的比喻。人是由干细胞分化而来的。由于干细胞的存在,我们才有了皮肤、骨骼、血液、五官、内脏等人体结构。似乎可以说,干细胞蕴含了一种可以变**体各种成分的能量。于是,我似乎就可以说:“公*的正义”就好比干细胞,它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各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的能量。在此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如果一种理论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那么恐怕无论这种理论的目的是多么的好,其本身仍然存在缺陷。正如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无论它多么的想解决与之对应的现实社会的不*等,其本身仍然无法彻底消除这一现实社会的不*等。

      因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如果能最大限度上解决某一现实社会的不*等,这种正义观念就是有存在的价值的。那么在这层含义上看,“公*的正义”,作为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及类似于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的其他正义观念的抽象,在罗尔斯看来,就必须是绝对的*等的。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种绝对的*等,罗尔斯假设了一种原初状态作为辅助。这种原初状态如同社会契约论里所讲的自然状态,但二者仍然存在差别。正如《正义论》中所提到的那样,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真实的原始状况,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这一处境(situation)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后被选择的。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在这一原初状态下,由于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和他人处在社会的什么位置,因此每个人不仅希望自己是处在社会最顶层的那一个人,同时也都会担心自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那一个人。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共识。在这样一种共识的基础上,人们在选择正义原则的时候就都不会考虑社会地位(包括阶级地位、个人天赋等因素)这一条件。因为社会地位这一概念对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确定的。由于他们每个人都会这样选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他们共同的确定了一个考虑到所有人的正义原则。亦即罗尔斯所说,这说明了“公*的正义”这一名称的性质:它意示正义原则是在一种公*的原初状态中被一致同意的。概括的说,罗尔斯在原初状态中,建立的*等是一种从出发点就开始的*等。

      如果在一开始人们就确定了一种正义原则,并且这种原则是被普遍接受并且是绝对正义的,那么由这一正义原则所选择的社会制度,就是绝对正义的。由这一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社会结构,也是绝对正义的。《正义论》中提到,在选择了一种正义观之后,我们就可推测他们要决定一部宪法和建立一个立法机关来制定法律等,所有这些都须符合于最初同意的正义原则。我们的社会状况如果按这样一种假设的契约系列订立成一种确定它的规范体系,那么它就是正义的。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

      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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