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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几首古诗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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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笔记

  • 美丽
  • 《*》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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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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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诗读书笔记

  •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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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

      《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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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完成的肖像》读书笔记

  • 《未完成的肖像》读书笔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书笔记如何写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未完成的肖像》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事发生在1941年的俄罗斯。我记得迟子建在《泥泞》中写道:“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使我想到了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泥泞诞生了很多跋涉者,他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和勇气。”对此深以为然。故事由唯一健在的,从莫斯科自卫战场上退伍下的美院教授——伊万·布拉金斯基一直没画完的肖像画写起,用略带翻译腔的语调,娓娓向我们讲述了几场诞生于战火间的爱情。

      故事情节便不加以赘述,简而言之就是去俄国研读生物的*小伙子王耀,怀着青年人特有的激情与博爱,主动参与了莫斯科自卫战,他在战场上遇到了很多人,其中有知己,有朋友,有背叛者,有帮助者……当然,也有不曾预料的爱人。

      但我不讲主人公的爱情,抱歉,我匮乏的言语,无法将这种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好结局的爱充分说明,就像伊万满含愤怒与怅惘的给姐姐冬妮娅写的信的那样:“打仗的时候,我知道爱人就在身边,就算是死神降临我也能将爱人夺回来。死神都不能将我们分开,可是和*却可以……”而我将永远无法转述这些。所以我们来谈谈那些女性配角,先说些温馨的情节。

      唯一得到善终的娜塔莎·布拉金斯基

      她和托斯里,卫生员和士兵,**淡淡的恋爱,**淡淡的走完一生,最后他们依偎在一起,在呼吸停止的那一瞬间,他们……又像以前一样年轻了。“伙计们!我们的小托里斯恋爱了!爱上了一位举世无双的皇后!”

      故事开头读者就从能他人的口中窥得娜塔莎的一抹倩影:美丽的黑桃皇后不爱搭理人,面对成群结队的追求者,永远板着张扑克似的冷若冰霜的脸。而可怜的托斯里不过是他们中的一员,向来温和的小伙子受不了别人对女神的诋毁,像大多数年轻人都会做的那样,他们打架,然后被关禁闭,然而当托斯里被放出来时,他青肿着脸的狼狈模样被刚分入他们连队的卫生院娜塔莎打量着,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普希金雕像下的约会,正如那位伟大的诗人写过的那样:“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为了它,一切又开始苏醒;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小伙子狂热又惶恐的告白,姑娘骄傲又稍显稚气的拒绝,这可爱的小浪漫被躲在雕像后的巨大阴影中的王耀和伊万瞧的一清二楚,他们捂着嘴偷笑,那时候,他们和70年后谈恋爱的小情侣享受着同样的美好。

      苦苦暗恋的大男孩会颤抖着握住梦中姑娘的手,他语无伦次地诉说着自己热烈的情感:“就像罗密欧对朱丽叶,英沙罗夫对叶琳娜,牛虻对琼玛……”

      后面娜塔莎从实验室的废墟中,捧出一朵小花的细节:托斯里看在眼里,便将自己的军粮中分到的方糖,偷偷放在养花的水里——糖水能使花期延长些,即使花总有一天会凋谢,*惯就是这样养成的。

      “托里斯!难道你还等着,娜塔莎拿来新的花?”

      “你发现了吗?她看着花儿的时候会笑。真可爱……”

      “爱情就是这个样子吗?”王耀揽住朋友的肩膀,轻轻地叹道:“让你这么折腾自己?”

      “就算她高傲也好,就算她说话不客气也好……可是,在战火中依然热爱花儿的姑娘,一定是个好姑娘……”

      星星的童话:裹在军大衣中的女孩冷淡又迷茫地看着头顶淬着冷意的天空,她听着托斯里带着浓重鼻音的讲述关于天空的故事。音乐家和天文学家总会相会在一起,因为歌声总是会飘到天上的,她们轻轻的唱歌,唱的星星全变得睡眼惺忪,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暧昧而悠然时,会讲故事的罗密欧发现了躲在大理石柱后的朱丽叶,他的声音会因为欣喜与紧张而发颤。

      还有很多类似的小甜饼,即使是不关乎他们的,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小言,我也没必要费力气来写这篇文章的评语,毕竟我们得清楚,这一切的一切,都脱离不了战争这个大背景,它是只知前行的巨大滚轴,而他们所有人都只能在夹缝中艰难存活,滚轴开始转动,然后相爱的人们各自天涯一方。或许他们在和*的号角吹响的那一刻还能再遥遥的看上对方一眼,但更多的可能是,有些人走了,便再也找不到了。

      王耀的初恋对象列丽卡——温柔俏丽的俄罗斯女孩儿

      她是个标准的小女孩子形象,在送参军的男孩子们上战场时,她带着年轻姑娘特有的浪漫主义,眼泪汪汪的送给王耀暗含无数情愫的小荷包,这是王耀一直以来的精神支撑。可因软弱而给德国人当了情妇,无意中将王耀送到德国人手下的也是她。

      “我只是个最*凡的女孩子,你看,我战前是这样想的,毕业、工作,将来就嫁给……”列丽卡从指缝中匆匆向他投来温柔和凄怆的一瞥,咽下了没说出来的那个字,“嫁给……一个好人,给他生儿育女,**安安地过活,别的我什么都不想,耀……我不敢战斗……可是战争一来,这些全破灭了……”

      她说的是一个女孩子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我从不相信在战争中有多少女人能是绝对的坚强,更何况是在那个年代呢?你瞧她在面对王耀的责问时说的,“可是你们在哪里?”姑娘猛地抬起哭红了的眼睛,“你们为什么还不打过来?这一片被占领几个月了,一开始还能凑合着过,可一直这样吃苦怎么受得了啊……是,我是个软弱的人,我吃不了苦,可是让我拿什么相信你们能打回来呢?”

      因为真实而震撼,无法为她的选择而生气,因为你的理智会告诉你:她没有基本的爱国主义情怀,但你也无法否认心里那个一直喋喋不休的小声音:“这就是人性,而你没法强求什么……”

      她是个善良又傻气的姑娘,她几乎是带着孩童似的天真要去找德国人,去求他们放了王耀,这种女人,和*年代最幸福的会是她们,战争年代最不幸的也是她们。作者没有写列丽卡的结局,但我们心里也很清楚,作为一个主动去讨好敌军的女人,她将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未来。

      故事中的另一个女人冬妮娅:伊万和娜塔莎的大姐

      战前有着美满婚姻的幸福女人。后来丈夫上了战场,她以天生的温柔与柔软,强压下心中的不安,去抚慰内心焦躁而彷徨的弟弟妹妹。可后来这些也都毁了。

      送战亡通知的邮递员逃也似的离开那些家庭:他们的家里都没了男人,而被战争诅咒的女人只能撕心裂肺地哭嚎。

      五岁的女儿柳芭懵懂的拿着那封白色的长方形信件:“安德烈——英勇牺牲。”被母亲尖利的嚎叫吓得不知所措,她是第一次听到寡妇这个词。

      柳芭就低低地、神秘地说:“昨天来了封信,妈妈说她现在是寡妇,可伤心啦!可是他们谁也不告诉我寡妇是什么。我不想看妈妈伤心,所以我决定陪妈妈一起当寡妇,小姨也陪我们一块吧。大家都当寡妇,妈妈就会知道有人陪她……”小孩子最无知,可往往也会说出最令人难过的话。

      冬妮娅把她的第二个儿子起名叫安德烈——以牺牲在战场上的父亲为名。他在出生时,母亲的哭声,祖母的哭声,小姨的哭声,女邻居们的哭声——她们中许多人已经成为,或是即将成为寡妇。只有这个小男孩的哭声不是缘于悲痛,而是为了向世界证明自己的降生。

      这就是生命,就像王耀摸到伊万跳动的脉搏是欢喜的叫道的那样。鲜红的,跳动的,热烈的,与大地母亲紧密相连的。

      冬妮娅后来去战地医院做了卫生员,她还算是战争中较为幸运的人,她还有两个并孩子需要照顾,因此并没有太多时间去孤独。后来她去世的那一天,她被换上和安德烈结婚时穿过的最喜欢的连衣裙,带着长长的头巾,躺在鲜花中。她仿佛和曾经一样美,时间在安德烈死的那一秒、在她的心里停止了,却在每个人的眼角眉间,汹涌的流过了。

      这是战争中的另一些女人的活法,她们在悲痛后沉默着承受了战争带来的苦难。那些死在战场上的丈夫、兄弟、孩子就无忧无虑的离开了,不会哭,也不再会笑。

      再说回娜塔莎。

      前面已经讲了不少她和托斯里的小甜蜜,接下来说说她的猝不及防的婚礼吧。莫斯科的十月站台,运送士兵前往列宁格勒的火车呼啸而去。娜塔莎追赶着,听着托斯里的呼喊:“娜——塔——莎。”“娜——塔——莎。”她追不上了,跌坐在地上大哭。不是流泪,也不是抽泣,这个向来自尊而骄傲的女孩发出像个乡野村妇般可怕的嚎啕。

      “姑娘……这是送谁啊?兄弟吗……”

      “不是……”

      “那是送谁?送丈夫?”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所能做的一切就是神经质地点着头。

      娜塔莎就这样把自己嫁了出去。她的哭号声就是婚礼的音乐;穿旧了的军大衣就是新娘的婚纱;车站上所有这些已经经历和还要经历战争考验的人们,就是婚宴上最尊贵的客人。

      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婚礼,还有母亲。

      正是战乱中的母亲们,英勇地承受着世间最为深重的苦难——对儿女们*乎可怕的担忧和思念。隔着千万里动荡不安的道路,她一次次在梦中向着他们伸出双手,却总在扑到他身边之前醒了过来。

      我想起来小白桦的另一篇《鲜花的山岗》,也是写的战争。里面有位普通的西班牙母亲,她在送儿子离开祖国时,对着天空庄严的命令道:“上帝,不要让死神的手伸向我的儿子……我将永远为他的征途祝福,我的小雄鹰,愿命运不要折断他的翅膀……”

      女性是弱者,可母亲确是强者,母亲想要实现的事情,她会命令高山大河给她的儿女让路。作者经常在文章里提到母亲这个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母亲,一种是土地。王耀远在*的母亲,用四张盛满了关切的娟秀字体表达了对儿子的担忧,她说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有一个非常爱王耀的人,能够在最危急的时候把他从鬼门关夺回来。假如母亲的生命能够换来这样一个心上人的话,那么无论有多少条性命,她都甘愿献出去的……

      她的愿望实现了,确实有非常爱王耀的人,可她的儿子最后还是留在了另一位母亲的怀里——他付出生命而守护的伤痕累累的俄罗斯大地。王耀在死前给伊万留的最后一句话:“我回妈妈那里去了。”王耀大概希望伊万以为他是回到了*,回到了他魂牵梦绕的故乡,伊万确实是这么想了。然而他在*期盼儿子归来的母亲,却再也见不到他了。

      还有布拉金斯基老妈妈。

      1941年夏天,波琳娜被宣判了寡妇的命运;1945年春天,弗罗霞也被告知了独子的死讯。谁能告诉布拉金斯基家的妈妈,她收到的下一封来信是什么?是日思夜想的“您的万涅奇卡”和“您的娜塔申卡”,还是避之不及的“英勇地牺牲了”?向来身体很好的老人,就这样被折腾出了心脏病。对儿女们的可怕的思念,将她活活折磨死在了胜利前夕。

      伊万一时间没能缓过神来,当他收到王耀的来信时,他像父亲一样,以醉汉的方式大哭起来。刚到家就被噩耗震得神志恍惚的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他自己再也没有妈妈了。

      米什卡·沃尔科的老娘,那个孤苦伶仃的老人唯一的安慰是他的儿子是被绞死在村子附*的,她还能常去儿子的坟前看看。伊万在返乡的那个夏天,女人们常常请他到家里去,讲一讲前线的故事。她们希望从他的讲述中,能够想象出自己牺牲了的丈夫或儿子,在前线是怎样生活的。

      她们都是战争的见证者。正如作者的留言一样,她写的都是那个时代的普通人。他们的欢喜与哭泣,他们的爱与青春,他们曾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为了自己,为了爱人,为了怀中尚未经历过生命的美好的孩子们,曾做了什么,又做到了什么。

      当伟大的卫国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普京总统在一次面向青少年的发言中说:“向这些老兵们问一问战争年代的事情吧,孩子们,因为你们是最后一代能够亲耳听见他们讲述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历史中留名,但我们得知道,所有为了下一代的幸福而挥洒血泪的人都是值得铭记的,他将青春埋在了沙场,她将青春裹进旧军服,他们生下来就即将面对战争,这是他们的不幸,这也是我们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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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 诗经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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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记》读书笔记

  • 《史记》读书笔记(通用22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书笔记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通用2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史记》是司马迁忍辱负重、呕心沥血,花费一生的精力来创作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大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感喟:“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史记》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还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让我们从历史中明白道理,揭露丑恶行为,歌颂高尚的品德。

      《史记》中那一个个活灵活现、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对人谦恭有礼、和蔼可亲、孝敬父亲的虞禹;令人尊敬、勤政爱民、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受到了大家的爱戴;还有那残暴、沉迷于酒色、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最终丢失了江山的商纣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点起烽火、不惜一切戏弄诸侯的周幽王,“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这就是周幽王堕落生活的真实写照;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从而最终战胜吴国的越王勾践。知识渊博、见闻深广、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用“发愤以抒情”的方式创作的《离骚》而名垂千古。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千古,映射着未来。读完《史记》,让我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了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明智的人既要不忘过去、重视将来,更要全力把握现在、创造将来。

      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到圣贤真正的精神何在?我认为这才是读《史记》的最大意义。

      我利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终于读完了《史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他几乎耗尽了毕生的心血,来完成这一部52万字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从黄帝时代到抗击匈奴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武王大战纣王的故事。纣王性格暴戾,经常残暴百姓,其中只有妲己最受宠,他还建筑酒池肉林,无度。而在这个时候,反抗纣王的武王,悄然拉起了一支大军,反抗纣王。因为纣王的昏庸残暴,众多的百姓也开始起义。

      武王的军师,姜子牙建议先将军心凝固起来,武王听从军师的建议。最后,不得民心的纣王不得不跳入火中烧死自己。妲己被杀,奸臣受了绞刑。

      从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多为他人着想,将心比心。我觉得做人不能光考虑自己,要从别人角度来考虑问题,纣王就是最好的教训。周武王的军队虽然不强,但是有姜子牙这样的一位军师,再加上得民心的军队,那就可以用策略击败敌人。像荆轲刺秦王、刘邦战项羽、黄帝大战蚩尤,还有秦始皇,他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统一了六国,使人民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不再流离失所,不再饱尝颠沛流离之苦,虽说他发起了焚书坑儒,但比起过,他的功劳更大,更让历史永远铭记!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我们应该多看看关于历史的书籍,历史还有许多的故事,在等着我们去探索思考呢!我们的《史记》就是这样一个证明,难怪鲁迅先生称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希望人们多花些去研究历史,说不定还有新发现呢!

      《史记》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见闻,还增加了我们的知识,让我知道了如何做人最好,要善于听取良言忠告。更要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这样的人,才是成大事的人。

      在*博大精深的文学宝库中有这样一本书,它记载着伟大祖国的复兴,记载着中华民族艰辛的历程,记载着从征讨蚩尤到舜传晓位,记载着本纪、世家、列传。这本永不腐朽的经典就是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说过。当年司马迁因为为李陵辩护而被贬下狱,在狱中度过余生,编写下了我国历史文化长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便是——《史记》。

      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被逼垓下,四面楚歌,留下了豪言“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然后提刀向颈一挥,从容倒下,“羽之甚勇,千古无二”。

      “秦王扫*,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昔日秦始皇横扫六国统一天下的豪言壮志,早已不复存在,长城边境蒙恬与公子扶苏自刎而死的画面,看秦始皇陵想象当年千古一地的雄心壮志。

      想当年,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竟昏庸到点燃烽火,引各诸侯举全国之兵来支援,但却没有看到一位敌军,褒姒见各诸侯面面相觑不禁一笑,可谁想到,为博这一笑,西周将全气数都赌上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商纣王的妲己,也赌上了商的气数,英雄难过美人关。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当初,楚襄王听信小人的奸言,将屈原放逐到荒凉之地—汉北去汉北之时,屈原望江而叹,歌《离骚》,文采飞扬,一气呵成。听到楚亡后,屈原悲愤投江,纵观屈原一生,都在为楚国做贡献。即使最后死了,也要尽忠报国。我们永远铭记于心。

      太史公司马迁他那酐畅淋漓的笔墨,浓墨重彩地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让我们在茫茫历史中,寻找教训,感慨人生短暂,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寒假中,我读了几部著作。《史记》最令我爱不释手,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司马迁(公元前145年至公元前90年)编写的。这本*载了上自*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其文采历来为我国文学界所称颂,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

      在《史记》这座人物长廊里,我不仅认识了历史上有作为的才人,也了解了妙计藏身的土人食客,百家争鸣的先秦诸子……屈原投江自尽的故事我早有所闻,可一直不知原因为何,看完《史记》,我才恍然大悟。

      屈原原是楚国的三闾大夫。一次,秦昭王为进一步吞并楚国,以结亲之名邀请楚怀王去秦国会晤,屈原觉得其中有诈,不同意。可是楚怀王的小儿子子兰劝楚怀王前往:“秦国这么友好,不可拒绝,一定要去!”,最终,楚怀王死在了秦国。

      屈原为此写了文章来表达自己对楚国的眷恋,还有对奸臣和小人的愤慨。子兰看后大为恼怒,便在其哥哥顷襄王面前屈原,因此,屈原便被放逐到了很远的地方。放逐期间,屈原有次在江边慢步低吟,有位渔夫询问其被放逐的原因,屈原回答渔夫的一句话流传至今,更是令我钦佩不已:“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是啊,我们也要学*屈原那刚直不阿的品格,在社会上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不能委曲求全,做低下的世俗小人。

      《史记》不仅记载了许多给人以启迪的故事,还描绘了很多历史人物,每个故事和人物描写都非常精彩生动,真是一本知识丰富的好宝典!

      寒假里,我阅读了一些古文书籍,其中《史记》中的《货殖列传序》与《太史公自序》令我深思。

      《货殖列传序》讲的是人和经济的关系。文章里面有许多句子、语段告诉了我们关于经济问题的答案。比如说美国为什么会这样强大呢?因为他们跟各个国家交易。假如美国像文章第一段写的一样“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去做的话,我相信美国不会像现在这样在世界的舞台上耀武扬威。一般,人们去买同一个物品,都会去便宜的商场买,而不是去贵的商场买。有些人会特地去买便宜的东西,再拿出去到别的地方提高价钱去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有个“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的小癖好,也就是都想自己赚。

      《货殖列传序》道出了当今市场交易的本质,而《太史公自序》说明了一本千古绝唱的巨作是怎样磨炼出来的。

      《太史公自序》是《史记》的最后一篇,是《史记》的自序,也是司马迁的自传,人们常称之为司马迁自作之列传,是研究司马迁及其《史记》的重要资料。《太史公自序》一文是太史公(司马迁)因为替李陵求情而被囚禁在监狱,他在里面回想起西伯等著作的作者,便把他的感想和他们写著作的经历用笔写在纸上,就成了这篇流传千古的好文章。文中围绕着“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来写,举例了七个巨著的作者:西伯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孙子、吕不韦和韩非子,并写出了他们写巨著的艰难困苦。我读完后有着深刻的感想:一个人只有受到了艰苦的磨炼,才能变得强大起来。

      这个寒假,我背诵了几篇古文。古文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因此,我要多看些像《史记》这样的经典书籍。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史记》,它是由西汉时期司马迁写成的。

      这本*录了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汉朝期间的故事。其中有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有可怜的赵氏孤儿,有神农氏为了大家能对野花草有了解,尝遍百草,因误食剧毒草死去,还有一些君主残暴无情,民众忍无可忍,纷纷反抗,朝代灭亡的教训。在这一个个故事中,有一个故事我印象最深。那就是大禹治水。尧在位时,洪水泛滥,鲧被派去治水九年后因为治水不力,被流放了。大禹被任命带大家治水。他吸取父亲鲧的经验教训,积极实践,带领大家辛苦治水。大禹三次经过他家,但为了治水快点完成,一次都没进去看看,直到治水完成。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大禹为了能够更快的将洪水治理好,使得所有的百姓不再继续经受洪水的折磨,不再使天下一片混乱,牺牲了自己与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三次过家门却一次也不进去看看。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令我感动。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阿里木,他自己就不是很富,整天靠卖羊肉串为生,生活十分贫苦。但是他看见有些偏远山区的孩子没钱读书,只能在家。他为了这些孩子的前途,把本来就不多、靠卖羊肉串赚的钱,几乎都捐给了孩子们,还准备在十年之内赚钱建一所学校给孩子们上。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我们在*时也应像大禹、阿里木这样,学会奉献,可以是捐钱给贫困儿童,可以是在同学困难时帮助他,也可以是参加一些活动,如植树、清除地面垃圾等等,这样都是无私奉献。

      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历史,也告诉了我道理。我一定要记住:要学会无私奉献。

      最*我又迷上了一本书,它是我国的古典名著《史记》。

      我很喜欢其中的鲍叔牙。管仲以前很穷,是鲍叔牙这个伯乐使他从此成名。管仲成名后,很少有人夸奖他,反而都说鲍叔牙识人才。不管管仲做错了什么,鲍叔牙总能够原谅他,替他着想,这得有多大的心胸,多善良的情怀啊!我想任何人能够拥有这样一个朋友,都会感叹此生足矣。

      令我钦佩不已的还有鬼谷子和他的弟子。鬼谷子虽然一生隐居,也不像孔子一样弟子三千,但他一生仅收的'四个徒弟却个个名流千古。开始是庞涓帮助魏国打下了一番大业,可是在齐国的孙膑又打得庞涓落花流水。他们虽然都是鬼谷子的得意门生,但是毕竟有所强弱。尽管孙膑被庞涓施以膑刑,可他装疯卖傻,忍辱负重,运筹帷幄,一句预言“庞涓死于此树下”竟真的将他置于死地。在现在看来,他们两个是同学,本应同舟共济,但在战国时期,他们效忠了对立的诸侯国,必将成为死对头。

      鬼谷子的另外两个徒弟苏秦和张仪也有很多值得一看的故事。书上这样评价苏秦,“一怒而天下惧,安居而天下熄”,可见他是多么的有能耐,让秦国在十五年内不敢对六国轻举妄动。

      读史可以明志,在这本书中,我穿越了几千年历史,看到了历史的真实和残酷,而让我看到这一切的是司马迁,这一部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千古巨著让我们现代人感叹不已,并且能够用历史为镜子,来书写自己的历史和社会的历史。

      我还没有把《史记》看完看透,但是,却引发了很多思索。无论是管仲和鲍叔牙,无论是鬼谷子和他的四个弟子,他们能够载入史册是因为不管是成还是败,用的是智计和阴谋,都曾经影响了当时的社会。希望我们这一辈也有这样的人才能够闪烁在历史的长河中。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我国的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评价。《史记》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作者司马迁用了一生心血写成的这本书确实值得我们一看。勾践卧薪尝胆,孙武用兵如神,孙膑围魏救赵,廉颇知错就改……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都在这本书里。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传说中上古的黄帝时代到汉武帝元狩元年,一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一个个生动形象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在那段沧桑的历史中,英雄一个个出现,却又逝去。

      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映像深刻,那就是《鱼肠剑》。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颁开鱼腹,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就打暗室率领埋伏好的士兵将守卫消灭了。自立为新的吴王。

      象专诸这种人,虽然说是坏人,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十分忠诚,所以我也喜欢专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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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31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活着》是我爱人推荐我的,从我们相识到相知、相爱、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身上每一处都彰显着活着的精神,我们在聊天时,她也经常对我说,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活着就好。我是含着泪把这本书读完了,心情百感交集。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福贵的一生是*常的,但却给人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经历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生命中有太多的事情我们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我们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我们的职责。

      活着便是一种幸运,亦是一种勇气。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浓缩在福贵身上的无尽苦难看似是命运的戏弄,自从败家开始,他的命运仿佛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结果母亲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儿也缺乏照顾而变成了聋哑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与死亡擦身而过,在战场上,犹如子弹呼啸,带给他种种锥心的痛和可怕。最后士兵们都死了,成千上万的尸体横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幸免遇难。上天终究还是眷顾他的,不忍去触碰他那颗鲜红的心,所以他幸运的活着。他从军队回来之后,由于贫困,家珍积劳成疾而亡。儿子给*的女人鲜血,却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作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你年报道的那位为钱财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拿了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逼迫去打仗到遇到*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读《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我读完《活法》的第二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机缘巧合,先读《活法》后读《活着》,感觉总有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觉得即使人生没了未来,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即使一无所有,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或许你们看到的是一个悲剧,但是我看到的是一个竭尽所能生存下来的精神,所以我并没有感到很悲伤,只看到了一段沧桑的人生与活的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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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林》读书笔记

  • 学*
  • 《意林》读书笔记(精选11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意林》读书笔记(精选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花开在春天,学*在少年。老师常说:"同学们要趁年少多读,读好书。"我就是个从小爱读书的孩子,自从上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意林》之后,它便成了我最爱的一种书。每一期《意林》我都读过,我的书橱里已经有20多本《意林》了。

      这天,意林十九期来了,我到了家,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中午,爸爸对我说了好几遍,“吃饭啦!”,我也没半点反应,一直津津有味地读着《意林》,后来爸爸过来叫我别看了,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吃了几口饭就过来继续看书,我如饥似渴地读着《意林》,它让我爱不释手,下午,我就读完了。

      记得那一次,放学时,我边走边看《意林》突然,汽笛声把我吓了一跳,原来,有辆车在我旁边,我赶紧过马路,把《意林》收进书包里心里不停地提醒自己:要控制,安全第一,走路不能看书。晚上吃完饭后,我有读了起来,一直到很晚也没读完,妈妈对我说:“该睡觉了!”她早知道对我说的话没效果,干脆使出杀手锏,便关了灯,我偷偷拿起床边的手电筒,继续聚精会神地读着,知道看完了,才关手电筒睡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以后我不仅要读《意林》,还要读更多的书!

      《意林》看起来是个“普普通通的杂志书”,其实意林的故事都很感人!

      我曾经在《意林》中看到最感人的故事是半瓶椰汁。半瓶椰汁中的椰汁其实不是真正的椰汁,一开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是真正的椰汁,当我把所有内容看完,我的心抽了一下,你知道吗?这里的椰汁其实是——母亲的乳汁。故事我还是大概说一下吧!那天下着大雪,我们的车堵在冰天雪地里,我突然发现阳阳发烧了,我迅速拿出药片,可是我们带的水已经用完,我只好下车去借水,可是我没有借到一滴水,这时我满怀希望走向最后一辆车,这个车里头坐着一家三口,宝宝看上去只有几个月大的样子。我问:“请问你们有水吗?我的孩子发烧了,没水吃药。”

      男的说:“对不起,我们水也喝完了,我们一路上喝的都是雪水。”我彻底绝望了,往回走,心里非常难受。这时刚刚那个抱孩子的母亲,手里拿个瓶子走过来,兄弟虽然我们水没有了,但我有半瓶椰汁,刚才没想起来……

      我准备给她一百元,可她瓶子交给我就走了。阳阳吃完药说“怎么一点也甜,是不是过期了,”我尝了一口,对阳阳说“这不是椰汁,应该是刚刚那位母亲的乳汁!”看到这儿,我的内心非常的感动,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让人肃然起敬!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看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意林》。书里有一个小故事深深的感染了我,这个小故事的名字叫《有一种力量有责任》,它讲述的是一个老师从鄂鱼嘴里救出一个小姑娘的故事。这位老师哪可歌可泣的壮举让我太感动了。

      开始她以为她救出的是她是女儿,所以在记者要表杨她舍身救人的事迹时她带有羞涩的表情,但看到这时我却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其实她是一名老师,在上课时她“孩子”还没有到校她就着急的去找,因为在孩子上学的路上一定要经过一个鄂鱼湖,她不允许他的孩子们任何一人遭到伤害……;当时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的出着主意,却没有人去与鄂鱼做生死搏斗。可这位伟大读了《有一种力量叫责任》笔记,马祎琳的优莉安蒂却因为教师的责任从鄂鱼嘴里救出了这名小女孩。

      看完这本书使用明白了为什么把老师比喻成蜡烛了。

      老师真伟大!

      今天读了《意林》这本杂志,其中一篇文章《好好活着,就是大美而不言》,深深地触动了我。文章的作者是陈敏,讲述了一个患有癌症的患者李黎,没有采取传统的治疗方法,而是用改变自身生活方式,从简朴、简约、简单做起,重新拯救自己的故事。

      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拥有最美好的生活,可是美好不美好总是相对的。比起有钱的人,我们不富有;比起成功的人,我们不出名,总是这样比下去,我们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吗?当一个人生病了,才知道健康的可贵;当一件东西失去了,才想到要去珍惜。我们往往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在不停追求的同时,别忘了在意自己的身体,别忘了关心自己的家人,别忘了享受现在*淡的生活。好好地活着,就是大美而不言!

      十一期间,我看了一本《意林》,里面讲了很多含有哲理的故事,让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很喜欢其中两篇写鱼的生存智慧的文章。有一篇叫《非洲鲋鱼的生存智慧》。它告诉我们,鱼的卵都产在水中孵化,但是水中有太多生物使鱼卵面临危险,这样就使鱼类数量难以增加。可是非洲鲋鱼却独辟蹊径,把卵产在树叶上,几乎隔绝了天空、陆地,以及水里的天敌。因此,非洲鲋鱼的庞大数量才有了绝对的保障。

      看完后我非常惊叹,其实智慧恰恰就是解决所有难题的灵丹妙药,要是不死板的按照常规,另辟新路,生命就会散发出夺目的亮光。

      更令我惊讶的是一篇《离开水的鱼》,故事讲述了当旱季来临,河水干枯,其他的鱼都干渴死了,唯独肺鱼还活着,这是因为它们有特殊的生存方法:原来,它将自己埋进淤泥里,为自己建造“泥屋”,还在上留一个气孔,然后只要等雨季来临时出来就行了。还有一种攀鲈,它会在水质变差时,跳上岸,去寻找新的水源。

      肺鱼是去适应环境,而攀鲈是在改变,虽然两者都有极大的'风险,但为了生存,它们义无反顾。

      是呀,当今的社会瞬息万变,这就要我们提高应变能力,像鲋鱼一样去尝试,或像肺鱼一样去适应,再者就像攀鲈一样改变。

      这几天,妈妈给我买了本叫《意林》的书,是亲情版的,里面的故事都非常感人,不过我认为最感人的是“天堂的眼泪”。

      “天堂的眼泪”是方海伦写的。讲了安琳护士照顾一个快要死了的一岁半的小女孩。女孩死前,她妈妈给了安琳护士一封信,安琳打开信封:安琳护士:我知道我女儿就要在这两天走了……请告诉我女儿,妈妈先走了,我不能让她在另一个世界里,孤零零的一个人。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好感人啊!好伟大的母亲!”我一边哭,一边说。然后,安琳也哭了,她轻轻的跟孩子一遍遍地说,你妈妈非常爱你,你们母女会在天堂相逢……孩子的眼睛闭上了,一颗泪珠静静地从眼角流淌下来,落在枕巾上。太感人了,多么感人的故事,我心里默默地想着。是爱,让那些灰暗的心灵重新焕发出夺目的光彩!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世间只有母爱能不顾一切的超越生死,母爱,还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能燃烧一切,母亲的爱也永远不会枯萎。我相信,所有的母亲的本能,都是保护自己的孩子!

      真感人的故事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你一定会受到许多感动的!

      在这本《意林》里,让我最感动的就是《追风少年》了。

      在《追风少年》里,阿亚因为跑步的天赋被邮政局收录为邮递员,奔跑的天赋被迪克公司的耶罗先生发现,阿亚被迪克公司的人专门训练了起来,阿亚成为了一个出色的运动员。他取得了参加奥运会的资格,但他在参加奥运会之前,参加了一次非洲运动会。他又回到家乡时,听母亲说迪克公司在自己的事业上做的很不好。阿亚听了也很愤怒,但他也无可奈何。最终,他想了一个办法,他不穿鞋子去参加了非洲运动会,他的行为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全部运动员跟他一样慢慢地跑完了全程,阿亚成为了第一名,但他冲过线的最后一刻,他昏倒在了地上。

      这里的阿亚,得知家乡人民的权益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不顾是迪克公司的代言人的身份,公开跟迪克公司作对。虽然耶罗先生勃然大怒,但阿亚并没有退缩,找到了合同上的漏洞,合同上写: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穿除迪克公司外其他公司的产品。他为了与迪克公司抗衡,想到了一个极端的办法,他将不穿鞋子去参加非洲运动会。

      我觉得阿亚很执着,也很爱家乡。他发现全村人民都躲着他时,他找到了母亲,询问这一切,当母亲说:迪克公司通过强行降价、大肆收购等种种手段,已垄断了整个国家的鞋业。从某种意义来讲,我们这个小国已经沦为了迪克公司的殖民地。阿亚愤怒了,他决心跟公司作对。但他跟耶罗先生交涉的时候,他惹得耶罗先生拍案大怒,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公然的向迪克公司挑战。

      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能向阿亚那样勇敢,那样执着,那样公开跟培养自己的公司作对,不惜任何代价,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在生活中,普通人都不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而公开跟培养自己的公司作对,而阿亚做到了,他还敢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冒着一个运动员的风险,去跟迪克公司对峙。

      我们以后也要向阿亚那样执着,勇敢!

      《意林》是一本好书!这本书不仅帮助我拓展了知识面,也教会了我不少人生哲理,令我收获很大。

      我印象最深的是《最沉重的土豆丝》,里面讲到了一个独生女的故事。她的父母从小对她要求严厉,小女孩儿感到非常孤独,养成了写日记的*惯。在她考上中学后,因为学校离家远,她每天上学都要带午饭,每到吃午饭时,她和同学们免不了会谈论谁带的饭菜好,她会把结果写到日记里。后来小女孩儿发现只要自己记过的菜,隔上一两天,妈妈就会让它出现在自己的饭盒里,是爸爸妈妈偷看了她的日记,她感到非常生气,为此她很长一段时间不和家人说话。后来她懂得了爸爸妈妈的良苦用心,知道他们所做的都是为了自己好。

      爸爸妈妈给我们的都是无私的无尽的爱,但是他们都有犯错的权利,也有在人生中学*的权利。如果父母的爱能理解我们,我们的爱也能理解父母,那么这两种爱可以融会成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最宝贵也最美好恒久的财富。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意林》的书,它写的是有关青少年励志的书。我读了里面的一篇文章,名叫《让炫耀的羽毛飞翔》。这篇文章的作者通过一件很小的事情,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的秘密,那就是人生的启示。它告诉我们如果想要成功,我们必须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心,而不是靠别人来飞翔。

      我们如果一味的这样下去,我们将没有明天。我们只要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学会不再依赖别人。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自由,独立的在天空上翱翔,而实现自己想要的自由想要的成功。

      我没有勇气放开这依赖别人的心和依赖别人飞翔的翅膀,当我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的懦弱,因为我没有勇气放开对别人依赖的心。当我读了这篇文章时,我才知道如果我不学会放开对别人依赖的心,那么我将终生不能独立的自由的飞翔。如果我一直这样下去,我会亲手断送美好的未来。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改掉这个坏毛病,为我以后未来的成功打好基础,大家都来为我加油!

      《意林》一本普普通通的杂志,一个并不让人陌生的名字,对我来说,却有着特殊的意义。

      那一天,我心情特别差,因为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欣儿姐姐就要搬走了,搬到城里去住。在别人看来,这是一个好消息,对我来说,却可以算是一个“噩耗”。欣儿姐姐比我大一岁,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学*名列前茅,体育好到不行,还特别懂事。得知她要搬走了,我难过极了,却无能为力。

      她要走的那天,我没去送她,她却来找我,手里还拿着一本绿色的杂志。“小倩”,欣儿说道,“我知道,我要走了,你很难过,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也舍不得你,舍不得这里的一切。”我被她这么一说,心里有种酸酸的感觉,很想哭。她顿了顿,在我旁边坐下,把手里的杂志放在我手里,说:“这本《意林》送给你,这是我最喜欢的杂志,这不《意林》里有一篇文章,叫《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希望你知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的新家离澄海高中不远,你要加油,等再过两年,你考上澄中了,我们就可以常见面。而且,我们还可以打电话,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她的声音有点哽咽。“《意林》是本好书,对你的作文也会有帮助,以后要常常买来看。《意林》是绿色的,是我最喜欢的颜色,看到它,就会想起我”。“欣儿,该走了。”外面传来欣儿妈妈的声音,终于,她还是搬走了”。

      欣儿姐姐搬走后,我也喜欢上了《意林》,因为我觉得,她和它,一样的温文婉约,一样是我心中永远不变的经典。

      今天,我在少年版的《意林》里读到了这样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有一种力量叫责任》。在印尼的苏门答腊岛上,远处的湖泊里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凄惨的呼叫声。只见一条鳄鱼正咬住女孩的一条腿,在这危急的关头,突然从人群里跑出一位40来岁的妇女。她扑入湖中,跟鳄鱼打斗了一会儿,鳄鱼终于松了口,女孩才得以难逃。当鳄鱼仓惶退却时,这位英勇的妇女已鲜血淋漓······

      读完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有一种力量叫做责任。这种力量可以让一个瘦弱不堪的妇女舍身去救人,战胜凶残的鳄鱼;这种力量可以让一位初中男教师用自己的身躯去保护四个初中生,但自己却没能逃过一劫;这种力量也可以让一位母亲一直以跪着的姿势去保护刚生下来的婴儿,自己死了,而新生儿却生机勃勃的,被医护人员抱了出来······

      当记者采访那位名字叫优莉安蒂的妇女为什么会那么勇敢的时候,优莉安蒂缓缓地说了:我是一名小学老师,班上的每一个学生都是我的孩子,我不能允许他们任何人遭到伤害。从这,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小学老师很爱她的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

      有一种力量叫做责任:责任可以让我们把事情做完整,但是爱可以让我们将事情做到最好,优莉安蒂却因为教师的职责、责任,上演了一场可歌可泣的壮举。虽然我们可能遇不到这种事,但是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热情的帮助别人,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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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史记》读书笔记

  • 《史记》读书笔记(通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里有六十六篇历史故事,分别有:《大禹治水》、《纣王失天下》、《不食周栗》、《周公旦辅政》、《烽火戏诸候》、《掘地见母》、《齐国称霸》……

      《大禹治水》这一篇讲的是:在尧执政时,很多地方都发了大水,老百姓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尧派鲧娶治水,一直到尧逝世都没有治好水,舜执政以后,便派鲧的儿子去治水,他到了水灾严重的地方调查,研究水的规律与流向,禹带领老百姓日夜开凿河道,带着测量工具出发了。一天,禹刚好遇到了自己的家,他刚想走进家里跟他妻子聊天,就担心地说:“我还没有治好水呢!”他看了一眼,就走了。为了治水禹三过家门而不入,黄河上游有座龙门山,山很大,挡住了黄河水的去路,禹想:“要把黄河的水引入大海,必须凿开龙门山,可这工程量很大!”禹带领大家,用原始的工具在龙门山开山劈岭,最后治好了水,禹和大家欢呼起来!

      《纣王失天下》这一篇讲的是:殷商的最后一个首领叫纣王,他养了很多飞禽走兽,纣王整天吃喝玩乐,不理朝政。百姓生活痛苦,骂他*,谁反对纣王统治,纣王就施以重刑,把他们绑在烧红的铜管上。姬昌、九候和鄂候是纣王手下的三个部落首领,九候知道纣王喜欢美女,就将美女送去。美女不笑,被纣王杀掉。纣王还下令将九候杀了。鄂候劝纣王,纣王又将鄂候杀了。姬昌最后也被杀了。纣王临时抽调奴隶匆忙应战。战场上奴隶倒戈帮助周武王攻打纣王。纣王大败,只好自焚。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成语,我一般般喜欢这本书,因为有些词语还不是很明白。

      《史记》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朽、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刚正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幽愁发愤,着成信使照尘寰”,司马迁一部《史记》为我们诉说着古今的变迁,讲述着英雄的史诗。读罢《史记》,内心总有一个解不开的疑惑“何人可谓英雄”。

      或许有人说:“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可谓英雄。”我认为秦始皇不可。原因有三:其一、秦始皇虽扫*,但统治极其腐朽。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求取仙丹,耗费国力。其二、秦始皇教子不当,其子胡亥同李斯、吕不韦谋权篡位。其三、秦始皇自认功劳胜过三皇五帝,过于骄傲。

      再有人说:“西楚霸王项羽可谓英雄。”项羽此人优点极多——懂得爱民,英勇无比,破釜沉舟打败章邯。但项羽不懂得用人,未能重用亚父范增等一大批人才,虽在战场上扬言愿与刘邦决一雌雄,最终兵败自刎未能统一天下。假如项羽能重用范增等人,我想刘邦未必能称帝。不懂得用人,项羽不能谓之英雄。

      “汉高祖刘邦可谓之英雄?”我认为不可,汉高祖此人虽在破秦之时善于用人,但自从建汉后便开始大肆杀戮良臣,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开国功臣先后以“谋反罪”被杀,但还好有张良、曹参、萧何三人帮助,不然早就亡国了。

      文种、伍子胥、苏秦等不知功成名就之时隐逸归田,而偏偏去与君王同喜同忧,结果只落得自杀归天,也不能谓之英雄。

      蒙恬蒙毅兄弟二人,虽为秦始皇立下汗马功劳,但终究被胡亥所杀,而蒙恬却怪罪于修长城,岂不荒唐!更不能谓之英雄。

      至于那战国四公子:春申君、*原君、信陵君、孟尝君也是各有短处,不能称之为英雄。

      我认为春秋霸主齐桓公、晋文公可以当选为英雄。因为二人都曾在外流亡过,知道百姓疾苦,又有管仲、狐偃等忠臣辅佐,故能称霸一方。

      专诸报恩刺杀王僚,虽成但身死;豫让报智伯之恩二刺赵襄子,临死斩空衣报仇;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荆轲刺秦王未成被杀身亡……一生舍己为国,“义”字当先,个个可谓英雄!

      读史记,尝得古代酸甜苦辣,品得义士忠义英勇,历史的星空因有了一个个的英雄才不会黯淡。

      星光闪闪,愿英雄威名永垂千古;月亮寒寒,盼义士事迹流传万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的梦。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史记作者司马迁的坎坷人生让我感动万分。司马迁生于公元前145年,大约死于公元前90年,子长。司马迁出身与史官世家。汉武帝天汉三年曾因李陵事件被被捕下狱。司马迁痛苦万分,曾想过一死了之。可他并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想到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创作的史记还没有完工,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司马迁传写的《史记》,翻开《史记》我就感受到历史的凝重。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我们*有五千年的灿烂历史,而《史记》就占其中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史记故事》我一拿到书,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在这书中,我知道了好多伟大人物的生*故事,像*原君、信陵君的故事更是我以前听都没听过,看起来也是格外认真的,像项羽、李广、卫青的故事,虽然听过好多遍,但看却是回味无穷的,因为司马迁用他入木三分的洞察力和秉笔直书的责任感,写出了回味无穷的《史记》。

      在众多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大将军卫青的故事,卫青虽然出生低微,但靠姐姐卫子夫和自己的实力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在元五年,担任车骑将军的卫青领兵三万去攻打匈奴右贤王的部队,右贤王喝得醉醺醺的,压根没料到汉军半夜赶到,右贤王无力抵抗,带了几百个精壮骑车连夜北逃。此次战役,卫青大获全胜,由此得到了大将军的职位。

      卫青和自己的兄弟用自己的一腔热血为国家的安定,百姓的幸福而奋斗,而拼搏,我真为汉武帝有这样一个好下属,百姓有这样一个好将军而自豪。

      卫青在开拓疆土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后来卫青的权势被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给渐渐削弱了,也真不幸。

      这本书是西汉时期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写的。他把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年间所发生的著名事件,以前的故事仿佛又再现了。这里记载了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说得是沛公刘邦和张良到鸿门拜见项羽,项羽在这儿款待了他们。范增几次向项羽使眼色,可项羽并没有理睬。没办法,范增只好让项庄进去舞剑,乘机把沛公给杀了。张良看后,知道情况有变,马上叫驭手告诉项羽。刘邦假装上厕所,趁机逃跑。正是因为项羽放走了刘邦,不然,谁会跟他抢。

      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侯,吃尽了苦头。原来,他曾为一位将军求情,从而的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苦刑,但他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活下来,写史记。司马迁坚持不懈、矢志不俞地精神值得我们去学*。这本书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也让我们明白了许道理,看出人物的性格,如:《尧舜禅让》可以看出大尧品格端正,为了找继承帝位的合适人选,并没有让自己的儿子丹朱继位,而是让品行高尚宽厚仁爱的舜继位。

      读这本书可以使我们更加了解历史,别人犯过的错误以史为记,增长我们的知识,使我们懂得更深奥的道理,教人向上。

      我爱读书,更爱读历史类的书,因为历史是一面镜子,能从中看到祖国璀璨的文化,更新我智慧的头脑,今年暑假,我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志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是一步伟大的史学巨作,是*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和明珠。书中再现了大量的历史人物,比如助燕伐齐的乐毅,无薪尝胆的勾践,纸上谈兵的赵括……

      就说纸上谈兵的赵括吧。他是长*之战的主要人物,事情就发生在公元前260年,赵国派名将廉颇率军驻守长*,他采用筑垒坚壁固守的办法,不与秦军交战,想拖垮秦军。秦军采用离间计,后来赵王听信谗言,派只会大谈兵法却没有实战经验的赵括代替廉颇,。赵括一上阵就让赵军全线出击,秦军后撤,利用赵括骄傲轻敌没有经验,一点点吸引赵军前进并断其粮道,堵截赵国援军,等到赵括发现自己孤立无援,想要返回之时才发现自己已被包围,秦军的虎狼之师把包围圈守得固若金汤。虽然赵括这位赵国的罪臣在最后关头表现出了一丝名将风采,身先士卒,却没有逃脱身中数十箭,战死沙场的厄运,他的失败也直接导致几十万士兵被迫投降,最后被坑杀与长*。

      赵括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时我在班里那可是“名嘴”,同学们和老师说的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不管什么我都能插上一嘴,还能侃侃而谈,非把大家都比下去不可。可事实是我动起手来就傻眼了。上学期的运动会也一样,一说选短跑运动员,我又开始大谈短跑要领和技巧,炫耀自己的短跑成绩,最后同学们一致推选我代表班级出战,结果却大败而归,面对同学们失望的眼神,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暗下决心以后一定多实践,少说空话。

      历史的教训犹在眼前,我们应该从这面镜子中照出自己的缺点,学*古人的优点,取长补短,继续书写我中华的璀璨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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