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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认为我过的非常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这本书——《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生动的显示了15、16岁的少女的青涩的初恋,写出了如此珍贵的友谊!这本书所表达的,远远胜过了普通的友谊,他是神圣的!
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成熟又略带点小孩子气的小女生,他在青春期产生了朦胧的爱!而这种爱,正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真挚!金剀、韩东、七七等人,一起编织了这么一个友谊故事!他们从初中、到大学,一路听过了多少辛酸与不舍!不知不觉,他们各自分开了,联系越来越少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直到一件悲剧发生——韩东不幸死去!又使他们幼小的心灵承受了这么一击!这也许就是现实,必须要承受的现实!!世界上最残忍的自然规律就是:新朋取代旧友,新欢取代旧爱。可这不就是成长吗!优诺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了,可心中的那一棵还在。
优偌真的太可怜了,他只剩友谊了!第二个文章叫《姐妹坡》,惠珊是个从小不被重视的孩子,他家里人都把精力放在他姐姐惠美的身上!所以,从小他就恨惠美,恨他长得比自己漂亮,学*比自己好!即使他们是亲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什么不会发生呢?心中有仇恨的人,即使别人做一件很小的事,都会气冲冲的咒骂别人!虽然心里会有不好受,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面子,有什么放不下!可是面子能干嘛,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不是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恨别人,那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直到最后惠美变成了秃废的不良少女,惠珊才明白以前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自私!这本书,正是体现了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少女们虚幻的心灵!直到你长大回想起来,你会明白的!什么说的都不如真的去做的!友情,亲情,都容不得半点自私!以后长大了,我会把这本书再仔细翻阅一边,因为他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的指点!现在我想说,有时候宽容真的`很重要!这本书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了太多太多!
《愿望树下的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尤诺。通过善良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凯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凯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最后打碎了金凯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韩东参加大学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听到消息的优偌非常的伤心,当场她就大哭了一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韩东会遇难
后来优偌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名叫:“小橙子”,她身材娇小皮肤很细嫩,看起来有点像日本女孩。她们两个每天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生活很美好,非常快乐。直到有一天优偌留学回国,她们两个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可是她们仍然会记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回国的第二天优偌回想起了自己和韩东在一起的情景,想想韩东已经不在了,他永远也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她多么希望韩东会和他永远在一起。就在这时他想起了金凯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就赶忙跑下楼梯走到了水晶愿望树的旁边,可是它已经碎了。优偌现在才后悔当初不应该把它打碎,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了,她把水晶愿望树的碎片又重新粘了起来,然后她又在水晶愿望树前许了一个愿:就是能和韩东永远在一起,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多么困苦,她都愿意。但这已经不可能了。在这些日子里,他一直呼唤着韩东的名字。
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什么叫珍惜。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和同学相处的时间,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要宽容,友好;要孝敬父母,要感恩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要珍惜现在的学*时光,努力学*。这样我们以后才没有遗憾。
合上书,心中的忧愁慢慢散开,脑海中却依然漂浮着他们的身影,一个又一个倔强的身影。在脑海中久久挥散不去。
早熟,一个令人向往又害怕的字眼。却在优偌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注释。一个青涩而又孤独的小女孩,一个善良透明的邻家小妹,和两个大男孩共同演绎着一个*凡得不能再*凡的校园爱恋故事,却又因为这份*凡而显得不*凡。优偌、七七、金凯、韩东,他们是四个倔强的身影,是四个单纯的心灵。他们用一个有一个媒介传递着一份醇厚的友情和一份朦胧不明的爱恋。当四个人转变成三人时,这份情又便转变成掩藏在心中最深处的.悲哀,但他们却依然用自己的方式、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来温暖自己的灵魂、那份悲哀和那已经失去的人,永远彼此缠络着……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不正是这样吗!我们用自己的的做法来解释心中那份爱恋,毫不犹豫的去追逐那份单纯的爱恋与友情,那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境地与回忆。我们带着那份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勇敢的冲上前,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恋和友情,但又忍不住回忆的过去的种种。面对漫天的议论和谴责,我们又低下了头,忍不住去怀疑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当我们否定了自己的行为时,自尊和骄傲仿佛已然成了虚幻之物,我们一遍又一遍的谴责自己,去后悔自己所做的事,却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坚决。
当我们受伤之后,我们像一只小兽独自躲在角落里舔着心中那一道道伤口,用时间来化解自己心中的悲痛与不满。但却用负面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这一切,仿佛这一切给人的感觉都是梦境,虚幻却又毫不真实。
那一片片回忆如同落日下的泪花,短暂却又充满美好。用眼去注视那正在缓缓移动的落日,那份伤痛也会随落日而去。留下的只是那充满喜悦的泪花。
当黎明来到时,所有的事情都将会过去。新的一天将会是新的开始。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不知不觉中,一个暑假已经接*尾声,期间我也看了不少书:《茶花女》、《荒野奇缘》、《心灵鸡汤》等,但我觉得只有《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最让我有感触,也最接*我们的生活。它其实包含两个感人的小故事:《愿望树下的呼唤》和《亲亲姊妹坡》。
《愿望树下的呼唤》描写了一个思想有点成熟,十分喜爱看书的女孩优诺,通过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阳光大男孩——金剀和韩东。七七是一个善良可爱且十分优秀的小女孩,金剀则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七七)吸引了,但是优诺也同时对金剀产生了好感却碍于面子,一直压抑着自己,不敢当着七七的面说出来,最后她竟然亲手打碎了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和内敛的韩东却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优诺。在这样复杂的关系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表面看似美好内心却苦楚的痛苦中。为了摆脱这种尴尬而又痛苦的局面,优诺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不久,韩东在一次参加大学生登山队的活动中遇难,令其他三个好友都陷入了痛苦的魔爪之中。
我被故事中的四个主人公之间的真挚友谊所感动,他们都能为对方着想,把自己灿烂的一面留给大家,而自己在背后默默承受那份所谓感情上的痛苦。但我认为现在这么早就谈恋爱是不对的,应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上。
《亲亲姊妹坡》描写了一个成绩优秀、美丽,懂事的姐姐遭到了嫉妒心极强、成绩很差的妹妹嫉妒和怨恨。由于姐姐的诸多优点,家里所有的人都只喜欢姐姐,不喜欢妹妹,姐姐夺走了所有的美好光环,连姑姑每次来家的时候都只找姐姐慧珊,不理妹妹慧美。由于爸爸妈妈总是因为一点小事经常争执,吵架,不得不离异了。之后爸爸和妈妈都抢着要姐姐慧珊而不要妹妹慧美,让慧美产生了极大的心里自卑。最后妹妹和房子归了妈妈,爸爸带着姐姐离开了。不久爸爸又组织了自己新的家庭,而姐姐则被姑妈带去了美国。多少年后,很不幸,慧珊在美国患了癌症,非常想回到家人的身边,在妹妹的帮助下姐姐终于回到了*,但是遗憾的是不久后就去世了,在这种悲伤的氛围下,身染重病的外婆也去世了……
我觉得这篇文章让我感悟了很多。文中的家长做法不对,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父母应该*等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厚此薄彼,让孩子的心灵受到创伤。妹妹做的也有错,当她知道自己*时不如姐姐时,应该努力向姐姐学*,不应该是嫉妒。但是令人感动的是,当妹妹知道姐姐得了重病,而且非常想念家人的时候,竟不顾前嫌,毅然把姐姐接了回来。
我们应该珍惜身边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友情和生命中的任何一段真情,因为这是我们生活中最宝贵的财。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暑假的阅读作业了!想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时妈妈说那些小说都是“垃圾书”、“快餐书”,不给我看,不过,现在我可以“人仗作业势”,光明正大地看小说书了!
看完老师布置的阅读书目列表后,我第一个要妈妈买的书便是《愿望树下的呼唤》。
把《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完后,可能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认为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可是,当我仔仔细细地再读一遍之后,我才意识到我错了——它是一本真正的校园友谊小说。
这本书中的优诺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
世界上有一种友谊叫做蓝颜;世界上有一种朋友叫做知己。优诺。七七。韩东和金凯,他们不正是这种友谊、朋友吗?而他们的家长总是抗拒这种友谊,因为他们误解成了另一种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表哥在上高中时,认识了一位活泼、开朗的女孩,他们俩有共同话题,所以很聊得开,渐渐的,他们开始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玩。而这,不知道怎么地传到了姑姑的耳朵里,姑姑认为,表哥这是在谈恋爱,在高中里,每个人都应该分秒必争,对高考做准备,而不是用来谈恋爱的。于是,当那个女孩约表哥出去时,姑姑都会把门锁起来,不让表哥出去。我每次见到姑姑这样做,心里就很生气:表哥又没有谈恋爱,姑姑为什么不让表哥出去呢?所以,我就忍不住地跟姑姑理论,而姑姑总是用各种的大道理来反驳我,还叫我长大后不要像表哥这样。
看完了整本书后,我多么希望世间真的有一棵愿望树,让它把这结局改写,不要让优诺再伤心了。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昨天,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叫《愿望树下的呼唤》,里面有两个故事,其中我比较喜欢亲亲姊妹坡。
亲亲姊妹坡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唐惠美的小姑娘,她有一个比她大两年级的姐姐叫唐惠姗,她姐姐长得好看、学*好、又经常获奖,经常在台上表演、还是班里的班长,别人老拿姐姐和她做比较。她自己学*不是太好,所以爸爸妈妈都喜欢姐姐,不喜欢她,就连姑姑也偏心姐姐。因此,唐惠美就十分恨她姐姐。后来父母离婚了,姐姐跟爸爸,惠美跟妈妈。一次放学后,姐姐叫住了她,告诉她自己想家了,想和妈妈、外婆、惠美一起住。惠美出于恨,对姐姐说:妈妈,外婆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她们喜欢自己。惠美在姐姐不在的这段时间成长了许多,学*也变好了。她在学校里有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不忍心看他和姐姐继续僵持下去,就替她给在美国的姐姐写了封信请她回来住。姐姐回来了,父母又复婚了。她姐姐天生瘦,查出病来已是晚期,不久姐姐去世了,惠美后悔不已。
亲亲姊妹坡告诉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一本好书知春秋,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好书吧!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 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供给了十分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终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经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述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述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之后,我感触颇深。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布克,是从狗的观点来写的,十分有趣。
小说主要讲了一条狗———布克被狗贩子卖掉成了雪橇犬,和其它雪橇犬一起克服困难,被磨练成一条厉害的雪橇犬,最后走入狼群的故事。在布克快要死的时候,被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和他产生了感情,感受到了人类的爱。可是不久桑顿也死了,布克去帮他报仇,最终布克走入了狼群。
它经历了米勒法官、巴罗特和法兰夏、淘金者的送信人、哈尔和查理斯与梅塞丝、桑顿这几个主人。可哈尔、查理斯、梅塞丝三个主任不关爱布克,梅塞丝还在雪橇几乎拉不动的情况下,仍然坐了上去;哈尔竟然会拿木棒残暴地打布克……看到他残暴地对待布克,我感到十分生气。
我们要爱护、保护小动物,因为他们都有生命、有感情,是人类的朋友,人也一样。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当我们在学*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大狗巴克生长在温暖的南方庄园,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遥远而荒僻的北方,投入到拉雪撬的生活中。在残酷的环境下,巴克变得残酷又狡猾。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呼唤下,巴克逃入森林,加入了狼群。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之后,我感触颇深。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布克,是从狗的观点来写的,十分有趣。
小说主要讲了一条狗———布克被狗贩子卖掉成了雪橇犬,和其它雪橇犬一起克服困难,被磨练成一条厉害的雪橇犬,最后走入狼群的故事。在布克快要死的时候,被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和他产生了感情,感受到了人类的爱。可是不久桑顿也死了,布克去帮他报仇,最终布克走入了狼群。
它经历了米勒法官、巴罗特和法兰夏、淘金者的送信人、哈尔和查理斯与梅塞丝、桑顿这几个主人。可哈尔、查理斯、梅塞丝三个主任不关爱布克,梅塞丝还在雪橇几乎拉不动的情况下,仍然坐了上去;哈尔竟然会拿木棒残暴地打布克……看到他残暴地对待布克,我感到十分生气。
我们要爱护、保护小动物,因为他们都有生命、有感情,是人类的朋友,人也一样。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
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
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把无形的声音比作有形有色的露珠,这种瞬间的感觉,她都能及时扑捉,表现了*慕荣细腻的笔法和敏锐的情怀。
她说:“原来*凡的人生里竟然有着丰盈的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的心中因而常常充满了感动。
看过*慕荣写的《槭树下的家》,我不禁联想到自家院中的那棵高大挺拔的香椿树。
春天也长出好软好软的`叶子,嫩紫色的叶舒展开后就变成变成淡绿色,夏天出投下整片的浓荫,风吹过来也是要多晾快有多凉快……
秋天,叶子逐渐落了,铺在地上,像等待飞翔的红黄色的蝴蝶,我无限怜惜地捡起三五片夹在书页中,写上年、月、日,然后把它们珍藏起来。我想表达的是,这片叶子不同于别的任何岁月的叶子,它属于我的独特的记忆!然而,我在第二年的秋天,清扫落叶的时候,都会不知不觉地吟道:“一叶知秋”,“时光如水” ……
冬天树叶都落下来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让我不禁想到:“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岁月无意,落叶有情。我愿意让自己也变成一片叶子,珍惜春色,珍惜生活,尽情享受大自然赐予的阳光、雨露,尽情享受家人给予的温情和关爱,从从容容地循序生长,让繁茂的枝枝叶叶,为家遮风挡雨。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 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今日,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我,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xx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xx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一切可以学*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快乐。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可以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责任,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判断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能力……”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起。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可以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直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前些日子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我的目光不断地在书架上搜索。因为很喜欢狗,我被本封面有着只狼性狗的书所吸引,妈妈也在旁边说这本书很感人,我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这本书叫《野性的呼唤》,是英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著,讲述只叫巴克的狗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靠着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切困难,顽强地生存下来。最初,巴克是只被法官米勒豢养的宠物狗,他每天的日子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晒晒太陽解解闷,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后来由于园丁的贫困,将他偷偷卖给了狗贩,从此他就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最初他也想反抗,想挣扎逃脱,可是人类的棍棒给他上了深深的课,他懂得了强者为王。在不断地被贩卖给不同的人类服务过程中,他逐渐显示出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力。经过几次辗转,他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中,巴克顽强地生存着,狼的本性也不断地被唤醒,并多次想回归到大自然中做只真正的狼。但是因为后来结识了个善良的美国人布顿,出于对人类布顿的爱,他才次次地抵挡住了野性的诱惑。不幸的是,布顿被当地土人所害,巴克愤怒的冲向那些土人个个地撕咬他们……最终,巴克的牵挂没有了,他终于昂首走进狼群,开始过起了他想过的自由自在的日子。
呈现在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不仅仅是只动物,他有思想,有感情,更有欲望,这让我们这些人类感到震撼。妈妈也多次对我讲,说能提供给我现在优越的生活学*环境,也是由于爸爸妈妈从小不断地奋斗得来的。而我,却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珍惜。人的生正如这只在路途上的巴克,不会永远帆风顺;眼前的安逸,可能只是暂时的。那么,为迎接以后路途上可能出现的风风雨雨,我是否做好了准备,以及我应该做好怎样的准备呢?我陷入了思索……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里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荒野的呼唤》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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