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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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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愿望树下的的呼唤》读后感3篇

  • 读后感
  •   今年暑假,我认为我过的非常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这本书——《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生动的显示了15、16岁的少女的青涩的初恋,写出了如此珍贵的友谊!这本书所表达的,远远胜过了普通的友谊,他是神圣的!

      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成熟又略带点小孩子气的小女生,他在青春期产生了朦胧的爱!而这种爱,正是朋友之间的一种真挚!金剀、韩东、七七等人,一起编织了这么一个友谊故事!他们从初中、到大学,一路听过了多少辛酸与不舍!不知不觉,他们各自分开了,联系越来越少了,都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直到一件悲剧发生——韩东不幸死去!又使他们幼小的心灵承受了这么一击!这也许就是现实,必须要承受的现实!!世界上最残忍的自然规律就是:新朋取代旧友,新欢取代旧爱。可这不就是成长吗!优诺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了,可心中的那一棵还在。

      优偌真的太可怜了,他只剩友谊了!第二个文章叫《姐妹坡》,惠珊是个从小不被重视的孩子,他家里人都把精力放在他姐姐惠美的身上!所以,从小他就恨惠美,恨他长得比自己漂亮,学*比自己好!即使他们是亲人,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什么不会发生呢?心中有仇恨的人,即使别人做一件很小的事,都会气冲冲的咒骂别人!虽然心里会有不好受,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面子,有什么放不下!可是面子能干嘛,有真才实学才是硬道理不是吗?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而恨别人,那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直到最后惠美变成了秃废的不良少女,惠珊才明白以前自己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自私!这本书,正是体现了青春期的花季少年少女们虚幻的心灵!直到你长大回想起来,你会明白的!什么说的都不如真的去做的!友情,亲情,都容不得半点自私!以后长大了,我会把这本书再仔细翻阅一边,因为他是在我最迷茫的时候给我的指点!现在我想说,有时候宽容真的`很重要!这本书给我上了人生中重要的一课!让我知道了太多太多!

      《愿望树下的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尤诺。通过善良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凯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凯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最后打碎了金凯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韩东参加大学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听到消息的优偌非常的伤心,当场她就大哭了一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韩东会遇难

      后来优偌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名叫:“小橙子”,她身材娇小皮肤很细嫩,看起来有点像日本女孩。她们两个每天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生活很美好,非常快乐。直到有一天优偌留学回国,她们两个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可是她们仍然会记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回国的第二天优偌回想起了自己和韩东在一起的情景,想想韩东已经不在了,他永远也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她多么希望韩东会和他永远在一起。就在这时他想起了金凯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就赶忙跑下楼梯走到了水晶愿望树的旁边,可是它已经碎了。优偌现在才后悔当初不应该把它打碎,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了,她把水晶愿望树的碎片又重新粘了起来,然后她又在水晶愿望树前许了一个愿:就是能和韩东永远在一起,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多么困苦,她都愿意。但这已经不可能了。在这些日子里,他一直呼唤着韩东的名字。

      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什么叫珍惜。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和同学相处的时间,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要宽容,友好;要孝敬父母,要感恩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要珍惜现在的学*时光,努力学*。这样我们以后才没有遗憾。

      合上书,心中的忧愁慢慢散开,脑海中却依然漂浮着他们的身影,一个又一个倔强的身影。在脑海中久久挥散不去。

      早熟,一个令人向往又害怕的字眼。却在优偌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注释。一个青涩而又孤独的小女孩,一个善良透明的邻家小妹,和两个大男孩共同演绎着一个*凡得不能再*凡的校园爱恋故事,却又因为这份*凡而显得不*凡。优偌、七七、金凯、韩东,他们是四个倔强的身影,是四个单纯的心灵。他们用一个有一个媒介传递着一份醇厚的友情和一份朦胧不明的爱恋。当四个人转变成三人时,这份情又便转变成掩藏在心中最深处的.悲哀,但他们却依然用自己的方式、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来温暖自己的灵魂、那份悲哀和那已经失去的人,永远彼此缠络着……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不正是这样吗!我们用自己的的做法来解释心中那份爱恋,毫不犹豫的去追逐那份单纯的爱恋与友情,那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境地与回忆。我们带着那份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勇敢的冲上前,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恋和友情,但又忍不住回忆的过去的种种。面对漫天的议论和谴责,我们又低下了头,忍不住去怀疑自己的做法是否正确,当我们否定了自己的行为时,自尊和骄傲仿佛已然成了虚幻之物,我们一遍又一遍的谴责自己,去后悔自己所做的事,却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坚决。

      当我们受伤之后,我们像一只小兽独自躲在角落里舔着心中那一道道伤口,用时间来化解自己心中的悲痛与不满。但却用负面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这一切,仿佛这一切给人的感觉都是梦境,虚幻却又毫不真实。

      那一片片回忆如同落日下的泪花,短暂却又充满美好。用眼去注视那正在缓缓移动的落日,那份伤痛也会随落日而去。留下的只是那充满喜悦的泪花。

      当黎明来到时,所有的事情都将会过去。新的一天将会是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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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5篇

  • 读后感
  •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不知不觉中,一个暑假已经接*尾声,期间我也看了不少书:《茶花女》、《荒野奇缘》、《心灵鸡汤》等,但我觉得只有《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最让我有感触,也最接*我们的生活。它其实包含两个感人的小故事:《愿望树下的呼唤》和《亲亲姊妹坡》。

      《愿望树下的呼唤》描写了一个思想有点成熟,十分喜爱看书的女孩优诺,通过自己最要好的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阳光大男孩——金剀和韩东。七七是一个善良可爱且十分优秀的小女孩,金剀则被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七七)吸引了,但是优诺也同时对金剀产生了好感却碍于面子,一直压抑着自己,不敢当着七七的面说出来,最后她竟然亲手打碎了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和内敛的韩东却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优诺。在这样复杂的关系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表面看似美好内心却苦楚的痛苦中。为了摆脱这种尴尬而又痛苦的局面,优诺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不久,韩东在一次参加大学生登山队的活动中遇难,令其他三个好友都陷入了痛苦的魔爪之中。

      我被故事中的四个主人公之间的真挚友谊所感动,他们都能为对方着想,把自己灿烂的一面留给大家,而自己在背后默默承受那份所谓感情上的痛苦。但我认为现在这么早就谈恋爱是不对的,应该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上。

      《亲亲姊妹坡》描写了一个成绩优秀、美丽,懂事的姐姐遭到了嫉妒心极强、成绩很差的妹妹嫉妒和怨恨。由于姐姐的诸多优点,家里所有的人都只喜欢姐姐,不喜欢妹妹,姐姐夺走了所有的美好光环,连姑姑每次来家的时候都只找姐姐慧珊,不理妹妹慧美。由于爸爸妈妈总是因为一点小事经常争执,吵架,不得不离异了。之后爸爸和妈妈都抢着要姐姐慧珊而不要妹妹慧美,让慧美产生了极大的心里自卑。最后妹妹和房子归了妈妈,爸爸带着姐姐离开了。不久爸爸又组织了自己新的家庭,而姐姐则被姑妈带去了美国。多少年后,很不幸,慧珊在美国患了癌症,非常想回到家人的身边,在妹妹的帮助下姐姐终于回到了*,但是遗憾的是不久后就去世了,在这种悲伤的氛围下,身染重病的外婆也去世了……

      我觉得这篇文章让我感悟了很多。文中的家长做法不对,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父母应该*等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不应该厚此薄彼,让孩子的心灵受到创伤。妹妹做的也有错,当她知道自己*时不如姐姐时,应该努力向姐姐学*,不应该是嫉妒。但是令人感动的是,当妹妹知道姐姐得了重病,而且非常想念家人的时候,竟不顾前嫌,毅然把姐姐接了回来。

      我们应该珍惜身边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友情和生命中的任何一段真情,因为这是我们生活中最宝贵的财。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暑假的阅读作业了!想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时妈妈说那些小说都是“垃圾书”、“快餐书”,不给我看,不过,现在我可以“人仗作业势”,光明正大地看小说书了!

      看完老师布置的阅读书目列表后,我第一个要妈妈买的书便是《愿望树下的呼唤》。

      把《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完后,可能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认为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可是,当我仔仔细细地再读一遍之后,我才意识到我错了——它是一本真正的校园友谊小说。

      这本书中的优诺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

      世界上有一种友谊叫做蓝颜;世界上有一种朋友叫做知己。优诺。七七。韩东和金凯,他们不正是这种友谊、朋友吗?而他们的家长总是抗拒这种友谊,因为他们误解成了另一种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表哥在上高中时,认识了一位活泼、开朗的女孩,他们俩有共同话题,所以很聊得开,渐渐的,他们开始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玩。而这,不知道怎么地传到了姑姑的耳朵里,姑姑认为,表哥这是在谈恋爱,在高中里,每个人都应该分秒必争,对高考做准备,而不是用来谈恋爱的。于是,当那个女孩约表哥出去时,姑姑都会把门锁起来,不让表哥出去。我每次见到姑姑这样做,心里就很生气:表哥又没有谈恋爱,姑姑为什么不让表哥出去呢?所以,我就忍不住地跟姑姑理论,而姑姑总是用各种的大道理来反驳我,还叫我长大后不要像表哥这样。

      看完了整本书后,我多么希望世间真的有一棵愿望树,让它把这结局改写,不要让优诺再伤心了。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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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5篇

  • 读后感
  •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昨天,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叫《愿望树下的呼唤》,里面有两个故事,其中我比较喜欢亲亲姊妹坡。

      亲亲姊妹坡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唐惠美的小姑娘,她有一个比她大两年级的姐姐叫唐惠姗,她姐姐长得好看、学*好、又经常获奖,经常在台上表演、还是班里的班长,别人老拿姐姐和她做比较。她自己学*不是太好,所以爸爸妈妈都喜欢姐姐,不喜欢她,就连姑姑也偏心姐姐。因此,唐惠美就十分恨她姐姐。后来父母离婚了,姐姐跟爸爸,惠美跟妈妈。一次放学后,姐姐叫住了她,告诉她自己想家了,想和妈妈、外婆、惠美一起住。惠美出于恨,对姐姐说:妈妈,外婆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她们喜欢自己。惠美在姐姐不在的这段时间成长了许多,学*也变好了。她在学校里有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不忍心看他和姐姐继续僵持下去,就替她给在美国的姐姐写了封信请她回来住。姐姐回来了,父母又复婚了。她姐姐天生瘦,查出病来已是晚期,不久姐姐去世了,惠美后悔不已。

      亲亲姊妹坡告诉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一本好书知春秋,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好书吧!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 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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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 读后感,作文写作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 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供给了十分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终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经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述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述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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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之后,我感触颇深。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布克,是从狗的观点来写的,十分有趣。

      小说主要讲了一条狗———布克被狗贩子卖掉成了雪橇犬,和其它雪橇犬一起克服困难,被磨练成一条厉害的雪橇犬,最后走入狼群的故事。在布克快要死的时候,被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和他产生了感情,感受到了人类的爱。可是不久桑顿也死了,布克去帮他报仇,最终布克走入了狼群。

      它经历了米勒法官、巴罗特和法兰夏、淘金者的送信人、哈尔和查理斯与梅塞丝、桑顿这几个主人。可哈尔、查理斯、梅塞丝三个主任不关爱布克,梅塞丝还在雪橇几乎拉不动的情况下,仍然坐了上去;哈尔竟然会拿木棒残暴地打布克……看到他残暴地对待布克,我感到十分生气。

      我们要爱护、保护小动物,因为他们都有生命、有感情,是人类的朋友,人也一样。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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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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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冲天的狼烟,奔腾的战马,翻滚的旌旗,铿锵的刀剑,伴随着翻江倒海般的呐喊,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狂颷……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看了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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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菁选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紐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在学*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今天是五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门黑,千股跌停。好在吸取了上次清明节的教训,节前没有满仓,算是留了点子弹。看哪,你总要从教训中学会点什么。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早就抱怨了,现在却很*静。不要做个胆小的人,要无畏,要有担当。总会看破看淡许多事,总会成熟起来。一不要怕,二别后悔,足矣。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在这期间,它一点一点堕落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了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接一个地换,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次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最终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从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巴克的那一刻起,他的厄运就开始了。这是坏运气,但这是好运气。正因为如此,回归野性是可能的。后来它明白了棍子是一种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律世界的入门课程,它进入了一半。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里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加毒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一只温顺的狗到一只野狼,是人类唤醒了它。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我们呢,我们被什么唤醒了?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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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 读后感,作文写作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紐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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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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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这本小说的书名很吸引我《荒野的呼唤》,我开头就想,荒野有什么好呼唤的,于是就因好奇而看了这本书,然后又是书中狗狗“巴克”的悲惨遭遇令我十分同情,最后“巴克”是选择与人类生活,还是回到荒野?令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谜底。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了一个发生在人与动物之间的故事。有一只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温顺家犬“巴克”,却因一次仆人的叛变,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野狗。它也慢慢回归到了大自然,这回归到野性、从返荒野的过程令人惊讶。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授性占了主导,这本书深刻的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在丛林生活,必须要弱肉强食。强者是王者是胜者,而弱者因受不了这样艰苦的生活而死。我们的学*也是这样,用功读书不怕困难的人就是“强者”,而不用功读书,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的人是“弱者”。做任何事都要不怕困难,敢于面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之后,我感触颇深。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布克,是从狗的观点来写的,十分有趣。

      小说主要讲了一条狗———布克被狗贩子卖掉成了雪橇犬,和其它雪橇犬一起克服困难,被磨练成一条厉害的雪橇犬,最后走入狼群的故事。在布克快要死的时候,被最后一个主人桑顿救了,和他产生了感情,感受到了人类的爱。可是不久桑顿也死了,布克去帮他报仇,最终布克走入了狼群。

      它经历了米勒法官、巴罗特和法兰夏、淘金者的送信人、哈尔和查理斯与梅塞丝、桑顿这几个主人。可哈尔、查理斯、梅塞丝三个主任不关爱布克,梅塞丝还在雪橇几乎拉不动的情况下,仍然坐了上去;哈尔竟然会拿木棒残暴地打布克……看到他残暴地对待布克,我感到十分生气。

      我们要爱护、保护小动物,因为他们都有生命、有感情,是人类的朋友,人也一样。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

      故事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他原本在米勒大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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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篇

  • 读后感
  •   最*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小狗巴克生活在南方,过*惯了悠闲自得的生活,养成了温柔的性格,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因为,有一天园丁把巴克拐卖到了北方。它被想得到金子的人用作了雪橇狗,拉雪橇。祖先们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渐渐发出。巴克渐渐变得残酷,它让所有的和它一块儿拉雪橇的狗们都顺从了它,然后把狗群的首领咬死,自己当了首领。后来的主人桑顿对巴克很好,巴克也和桑顿过的像一家人一样亲密。可是后来,桑顿被河水淹死了。巴克一点儿牵挂都没了,就跑到森林里当了狼。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条宠物狗,倒是要感激园丁的拐卖,幸而,才改变了它的一生。与生俱来的野性让它轻而易举成为群狗之首。忠诚和感恩使它和桑顿像一家人一样亲密。桑顿有危险时,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一样拥有情感,富有思想。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艰苦的学*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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