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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山月记读书笔记(精选11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月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地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主张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其实,任何人都是驯兽师,而那野兽,无非就是各人的性情而已。于我而言,这种妄自尊大的羞耻心就是野兽,就是猛虎。”——《山月记》
大唐年间,一位丰神俊逸的青年人李征走上长安街头。他满腹才能,但也恃才傲物。以诗传世是他的梦想,于是不久后他就辞官隐居,潜心诗作。日复一日,小李诗名未成,囊中却见羞涩,想到身为一家之主,总不能饿死妻儿,小李虽然无奈,但也收拾行李,再次出来做官。这一次,小李更加痛苦,不能适应的依然还是不能适应,理想和现实依然还是对立,于是在某个月朗风疏的夜晚,小李狂性大发,跑着跑着,变成了一头猛虎。再后来,他的好友出差途中与他不期而遇,小李将自己为人时候的事情说了一遍,有心酸、有反思,但很遗憾,什么都回不去了,再不可能重新开始。
这个故事是日本文豪中岛敦的短篇小说《山月记》,改编自唐代传奇小说《人虎传》,如果说,《人虎传》更注重一个故事的新奇,那么《山月记》则更希望去关注这样一个问题:人,究竟该怎样将内心与现实融洽安放,实现自我价值,给自己的人生一个交代。
很多人说,故事中的李征,说的就是我们自己。我们觉得自己或许总有一些地方与众不同,于是把“梦想”“情怀”这样的字眼看的很重,但又害怕去努力,在与现实冲撞时逃避,恍恍惚惚,任时光荏苒,终究一事无成。
承认自己是个普通人,踏踏实实努力,战战兢兢打磨,一件一件小事情的积累,人生这样,其实也已经是一种了不起。
想起和一位业内前辈的聊天。我问他,是什么让他坚持十几年如一日的奔波在条件艰苦的地方,做出那么多好新闻,我问是不是因为情怀。他这样回答我:“情怀这样的东西,要有,但要放在心里。置于情怀之前的,是专业,情怀可能会因为心情而改变,只有专业才会让你在面对选择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最*读的两则小故事,让人有些伤感。一则是于谦《玩儿》里记录的,关于“三哥”的故事。“三哥”原本是一个阳光,积极,上进,优秀的人。因为下岗赋闲,做过各种想要养家糊口的买卖,但都没有成功。后来,一心想要做成一件大事的他,终于执拗成疾。再一则就是《山月记》里讲述的故事。
故事取材于唐传奇《人虎传》,讲述了一个名叫李征的人。他少年及第,本该春分得意,却一心想要诗名留世。于是,辞官回家,专心治学。但生活的窘迫并不能供养他的诗名决心。于是,再次出仕。这时,他的故友,部下都成为了他的顶头上司,就连他最不屑的人也可以对他吆五喝六。可想而知,一颗曾经孤傲的心,如何被困在进退两难里苦苦挣扎。脆弱的自尊和切实的羞惭时刻折磨着他。终于,他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奔向荒野,化为一只猛虎。
可他毕竟不是生来就是一只虎,所以每当人性来袭的时候,他比做人的时候更痛苦。在我看来,一个本来就喜欢离群索居的人,化为一只猛虎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可他却为自己已经成为异类的事实感到丑恶不堪。在遇见故交时,更是将自己化为一只猛虎认定为上天赐予的厄运。他向故交诉说自己的不幸,自己的不甘心,自己的懊恼。总而言之,他做人的时候不开心,现在作为一只曾经做过人的老虎,生活得也不愉快。
他忏悔自己,执拗于诗名传世;执拗于孤芳自赏;执拗于不合群。但让他最不甘心的,还是自己就要这样,人性慢慢泯灭,而诗名却再也无法传世。他请求自己的朋友将他的诗文誊抄出来见之于世,并嘱咐朋友回程时不必再经过此地。因为他无法保证那时的自己还能保有人性,还认得自己的知交故友。但愿心愿已了的他,从此不再惦念他的诗名是否传世,而安心做一只真正的老虎。
这样的故事读来之所以能让人心有戚戚焉,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也都是又执拗,又纠结的人。一个人在荒郊野岭,害怕空寂。身处繁华闹市,又惧怕人群的人。这样的人即使上天格外抬爱,赐予他一个兽中之王,他也会把人生过成惴惴不安的叹息。
其实,人又如何,虎又如何?官吏怎样,诗人又怎样?无论做什么,心安就好。一个无法安心做自己的人,怎么能做自己心的主人呢?一颗被猛虎逐渐吞噬的心,又怎么能保得住人性的温暖?一个人无论要去哪里,都要记得,与心同行。
很久没有用这么快的速度阅读完一本小说。辛夷坞的《山月不知心底事》开篇并没有很吸引我。陌生的角色名总是让我觉得困惑,也总是在开头时搞不清楚谁是主角。同时,并不喜欢试下流行的描绘都市夜生活的喧嚣的场景。一开始的基调是有点灰暗的,辛夷坞给了我错觉,以为这是又一篇的男主失踪女主苦苦等待的狗血爱情剧。起初的向远,在我脑海的设定是穿着清新的单色衣裙,有着一头飘逸的长发,纯情柔软却又沉默神秘。
直至不自觉地通篇已完毕,心里的滋味确实难以形容。不明白辛夷坞为何要给这个故事起这么一个琼瑶式的名字,明明没有那么多的诗情画意。
我很欣赏向远这个人。也许在现实中她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冷静、淡漠、清醒、克制、理性,甚至于残酷。
性格这个东西的形成,各种不定因素太多了。向远、向遥,还有年幼时即逝去的向迤,虽拥有同意对父母,有着同样的生活背景,却有了迥异的性格和之后不同的人生际遇。他们的父母爱情是悲剧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一个乌托邦式的故事。即便俩人活着时有过很多快乐的时刻,但在现实面前却是那么微不足道,精神上的快乐已远远不够弥补物质上的匮乏。向远冷眼旁观他们自私的旁若无人的相爱,却给了他们的孩子极不公*的生活。一个是始终活在诗情画意中不食人间烟火的父亲,一个是操劳过度而英年早逝的母亲。他们给予向远的世界是冷漠的、恐惧的、充满艰辛的。别人家的父亲有宽厚的肩膀、强大的力量和勇敢的担当,而自己的父亲呢,就跟孩子们从不存在一样,甚至不能给予年幼的三个孩子一丝丝的温暖和依靠。向远是早熟又敏感的孩子吧,一眼就看透了父亲骨子里的无能,冷冷地打量着发生在自己周遭的一切。人事要靠吃活下去的,没有钱怎么活?只能靠自己,还能靠谁呢?向遥一直因为自己姐姐对父亲的冷漠耿耿于怀,觉得向远自私、冷血。大家都太需要温暖了,可是貌似都得不到温暖,从而也失去了给别人温暖的能力。向远是柔软的,她渴望亲情,那种暖暖的能将她融化的亲情,像向迤和叶昀给予她的无邪的、天真的、没有负担的、直直接又热烈的亲密感。其实获得向远的爱很简单,可惜向遥始终不懂。
辛夷坞在下笔的时候,好似一直抱着很大的同情心在看待向远。下了重笔描绘她对叶骞泽的感情。她明知他不爱自己,却又偏偏抗拒不了他对自己的各种请求,因为她爱他。几年的青梅竹马而已,并没有体现出为什么她会对他产生情愫。她不是厌恶自己的父亲吗?又怎么会喜欢上跟自己父亲那么形似的叶骞泽?他始终懦弱、逃避,还有点自以为是,始终难当大任,脑子里装的简直就是一滩浆糊。是的,我极度鄙视这样的男人。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深恶痛绝,为向远不值。他始终若即若离,不保证、不承诺,揣着明白装糊涂,自私彻底。他对向远的一切远远胜过了向远性格中冷漠的成分,他才是真正的冷血和残忍。我想用一切负面的词形容他,而不会觉得过分。他是向远的劫难,是她人生的绊脚石。向远怎么会爱他?她所需要的渴望的一切,他根本给予不了,也温暖不了她。这是这个故事我最想不明白的地方。也许有人会说爱情本身就是盲目的、毫无道理的。这个理由我想在向远身上并不适用。她不是那种感性的女人。在明知叶骞泽爱的是叶灵,对自己的求婚只是家族企业江源的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她原本不想答应,最后却忍不住说好。太矛盾了。这样一个内心无比强大的女人,不该做出这样的选择的。
我只能假想,向远的内心装着一颗炸弹。是的,她所爱的存于世间的人们总是会自动忽略她基本的情感需求,忘记了她总有金刚不坏之身,也需要爱。正如在叶秉林的帮助下,向远顺利完成学业并进入地方名企工作,事业有了发展之时,叶秉林只需一句“向远,回来帮我”她便可义无反顾地投入江源。谁知道她心里究竟什么滋味呢?她很单纯地只是想报答也加多年的关照而已,可随着时间的增长,叶家对她的索取逐渐超越了她的承受力,她开始有了异心。怎么能怪她呢?人不都是这样吗?看着自己亲手建立的一切,那么那么努力,成果却都不是自己的,永远地为他人做嫁衣裳。叶秉林、叶秉文、叶骞泽,他们尊重或信任过她吗?没有。她始终是外人,跟叶家无关的外人。就算后来嫁给了叶骞泽又如何?了解的人为她可惜,她是下嫁了,以她的能力干什么不能成事呢?也有相当部分人认为她高攀了,他们只看到江源的蒸蒸日上,而看不到背后叶家微弱力量后面向远带着最初报恩的单纯念想凭一己之力在帮他们苦苦支撑。她怎能*衡?一次次地浮起公司易姓的念头,硬生生地打压下去,一次次唾手可得的机会,眼睁睁地放弃。只因为那点可怜的对叶骞泽的爱。可是他懂吗?我想叶骞泽很明白,叶秉林也是明白的,他们就是利用这一点让她为他们卖命。即使末了末了叶秉林在知道是向远下令对叶骞泽撕票时只说了一句“我只希望你幸福。”又能说明什么他知道她一直都不幸福,而这一切就是从他召她回来帮他开始。所以,这句话会不会太过于讽刺?
人情很多时候是出乎意料的冷漠的,这一点总是让人很难接受,尤其在付出了真情却总是捂不热对方的心的时候。叶骞泽为什么要这样对向远?很是为向远心疼,浪漫爱情看多了,总是不由自主地带入女主总是能得到众多男人的垂怜,何况她是那么优秀,那么需要人心疼。我只能认为叶骞泽的人格是不完整的。正如很多男人不能接受比自己强大的女人。他什么都比不上向远,所以他只会喜欢神神叨叨精神不正常的叶灵,只能喜欢委身于各种男人以求生存,最后选了他做自己孩子接盘侠的那个小姐。向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步步退让,他竟还能卑劣无耻地在背后转移财产。我真的不知道对这种人该说什么,在他的眼中向远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他有没有点羞耻心?真的很可恨,也恨向远太过对他留情。好吧,最后总是死了,却也是那么心满意足地为了一个让他喜当爹的女人而死,窝囊了一生。太揪心了,辛夷坞描写的.这个渣男太揪心了。可是不得不承认,生活中多的是这样的人,完美的结局大多出现于小说中。
真的很心疼向远,还好,还有叶昀。这是向远唯一的温暖了吧。还好,最后这个温暖也一直在身边。可还是心疼,要有多坚强才能屹立不倒。
此书收录了中岛敦写的十个小故事,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以此命名的《山月记》。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及中式古典传奇,日式怪谈风,聊斋意味于一体,常年入选日本国语教材。我们可以在这本故事集里看到被国人熟知的《左传》,《论语》,《西游记》等经典如何用日式怪谈风来演绎。在古典与现代之间,唯有行动才能对抗虚无。
《山月记》中有言:“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深刻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地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助长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其实,任何人都是驯兽师,而那野兽,无非就是各人的性情而已。”仅仅几句话,*庸至极的十几年和纠结挣扎的当下尽在眼前闪过,像是把深藏在内心角落的情绪开诚布公地展览。
我不敢说人人都是孤芳自赏的,但纵观当下这个快节奏时代,大多数都是自视甚高,鲜有人自认不足。新时代青年都自诩与众不同,清高且孤傲,沉溺于自己的小小一方天地,而在与人相处时,又从心底里散发着些许自卑,宛如一个矛盾体。现在看来,这不过是源于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认知。
后来,面前横亘两条路——往上,才华不足技艺不精,缺少与他人比肩的才情;往下,芸芸众生俗不可耐,更无与他人为友的谦卑。又因自恃有些情怀,终日一副“世界亏欠我,世人不懂我”的骄横模样。
随着年岁增长,灵气和才气褪散,妄自尊大的傲气未改,混搭成了极其孤僻做作的文艺中年,自卑又自负,脆弱又敏感。相比大腹便便的油腻中年,更多了几分可怜可悲。
杨绛先生早有诊断:“你的问题在于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这种思想上的“慢性病”往往是最致命的。纠结虚无的人,就在这现实与向往中痛苦挣扎,难以自恰。
《山月记》中的李征说到:“我常卖弄什么‘无所作为,则人生太长;欲有所为,则人生太短’的格言,其实我哪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无非是害怕暴露自己才华不足之卑劣的恐惧和不肯刻苦用功的无耻之怠惰而已。”
人间世,凡尘里,相比于浩瀚宇宙我们只是无比渺小的存在,经历了庚子年间的疫情,或许已经让大多数人从“探究虚无”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活着便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接受自己的*凡,正视自己的不足,或许一切已不再像从前那般苦恼了。
说起来,这是一本颇值得玩味的书。
《山月记》是日本上世纪的天才作家中岛敦的小说,在二战后常年入选日本的高中语文教材。他的小说几乎都是采用*古典故事加以扩写,成为风格独特的日式物语。
很多我们相当熟悉的典故,在他的笔下有了一种如梦似幻的感染力,其中对于人性幽微的体察很具有现代性,对照如今面对的世事,让我时不时豁然开朗。
这个版本除了收录同名小说《山月记》,还有另外9篇中岛敦的精选,故事短小精悍,十分好读。
我个人非常喜欢《山月记》这篇,其中的几句原文想分享给你们,实在是妙!
“每个人都是驯兽师,而那猛兽就是每个人各自的性情”。
而另一段内心独白更加触动心弦,“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
《山月记》并不是一本被很多人熟知的作品,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完全因为简介里的一句话:此书专治文艺青年“纠结虚无症”疏肝理气,药到病除。读来虽有所获,但仍然觉得“被骗了”。
说实话这本书我没有读懂,但是里面的很多故事我们都很熟悉。这是一本日本作家依托*历史记载而写的中短篇小说集。说它熟悉是因为《山月记》取自唐传奇《人虎传》,《名人传》取自《列子·汤问》,《悟净出世》和《悟净叹异》人物取自《西游记》,以及后面故事里的人物来自《左传》《论语》《史记》,除了《夫妇》和《光·风·梦》背景为他国外,其余篇章都是取材*历史故事,并且整部小说集没有故事以日本为背景。
也许是我的经历不足,对于书的客观如何暂不作评价,也不够格评价,只是说主观方面的。我觉得本书非但没有疏肝理气,反而就是文艺青年“纠结虚无症”下的作品。
李征天性狂介,最终变成老虎,然后有了那句“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地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助长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这句话太耳熟了,要是在高中我也需能感叹一番,但现在看到这句话十分的心*气和,甚至还觉得有些矫情。庸庸碌碌也是自己选择,既种其因,便承其果,何必给人以自己无辜之感。
因为是小说集,每个故事都可以单独拿来感慨一番,但限于篇幅以及我自己的理解,所以只说一部分。悟净的求道,李陵和子路的故事都是取自典籍,按说因典籍记录而发散甚至改编故事的很多,鲁迅先生也有故事新编。可自从我看到“始皇在其先王驾崩当日临幸三位先王妃子”突然觉得恶心,再也看不下去了。因为有种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家事的感觉。经史子集和史书都在,何由他人随意置喙。如果说小说不可为真,那么何以我不可自己去理解我所认为的李陵、孔子、子路呢?所以书里中间篇节我跳过很多。《论语》《太史公自序》《报任安书》《答苏武书》,我觉得我可以直接与先辈对话,日本文化所滋生的文化精神非华夏大地滋生的文化精神,所以不敢苟同。
书中的故事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当纠结于虚无时,人会下很多定义,然后一一推翻。比如“即便是为了道而舍弃生命,也要分清时机和场合。”“可*所说的礼仪究竟是什么呢?不就是将丑恶的表面加以美化,不就是虚饰吗?”“眼睛能看见一切,唯独看不见自己。所谓我,就是我不能理解的东西。”连孔子也说,中庸的德行不容易达到,那么没人能达到的德行是否真的存在呢?对于这种界限不明,无关痛痒、虚无缥缈的概念,还是少看较好。
之前一直觉得应该多涉猎一些书,不能只专注于熟悉的领域,对于读不下去的经典书籍应该咬牙坚持。可是忽然觉得看书和交友一样,没有好坏,只有适合与否。一本书或者说作者,也需要懂得它的知音。
想读中岛敦的《山月记》的想法,只是因为在知乎上偶然看到一段颇有感触的话,摘抄以作为引:
《山月记》故事本身取材自我国唐代小说《人虎传》,亦收录于宋代《太*广记》中,讲述了李徵年少博学考取功名,但因性格孤傲而耻于为官,辞官后潜心诗作不与人相交,后因迫于生计赴官上任,却又不得不向自己曾认为愚钝但如今已加官进爵之辈屈从,终日郁郁,在某一次外出时发狂奔入山林,几年后遇旧友路经山林,以虎之身向其讲述事情原委,并委托其照顾妻儿和记录其过往所做诗作的故事。
对比原著,中岛敦的《山月记》调换了李徵委托旧友记录诗作与照顾妻儿的顺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李徵之口讲述了其化身为虎后半人半兽的矛盾心理,一面希望着自己倒不如干脆完全化身为兽来的干净利落,一面又对自己往后若真的不再为人而充满痛苦和恐惧,颇有些类似于其尚为人身之时,一面固守高洁不愿与流俗为伍,一面醉心创作想要成就诗名,却又不愿拜师求教或与人切磋,用原文的话讲,皆出自于其“懦弱的自尊心和自大的羞耻心”。
以前看书时对某些字句偶有代入感,而这一段之于我的代入感则无疑是巨大的,尤其是这个月看到那位今年年初和我一起跑完半程马拉松的朋友,已经完成了对全程马拉松的征程,而我却只能一遍遍用膝盖的旧伤去浇灭每一次想要挑战的念头时,更深刻提醒了我性情上的矛盾:一面凭着一些在传统教育里打磨出的应试能力,在考研、国考等一些高难度的考试里以相对较少的付出获得优秀成绩的同时,还由着兴趣使然在运动或其他才艺方面让朋友羡慕而略沾沾自喜,而另一面明知着自己在社交方面的短板,但固执地在口头上不断宣称着自己就是情商比智商低,却在心理上从未放下过这种自视甚高的矜持,而最终那些在书法、绘画、写作或是唱歌上本有可能进一步成长的种子,也因着担心自己就算努力付出却最终无果而证明自己天赋不足而渐渐被掩埋,懦弱和自大在“兴趣”与“特长”中间划下了难以逾越的鸿沟。
本来对于这矛盾的感悟或止于此,但随着读完全书,似乎又逐渐发现了隐藏于自身的另一层“懦弱和自大”。《山月记》作为中岛敦的短篇精选集,除《山月记》一文外,还包括讲孔子、子路、子贡的《弟子》,讲李陵、司马迁、苏武的《李陵》,以及其他短篇小说等。但当我在阅读过程中明显越来越快的翻页和跳过,以及合上书后的一周里每次回想起这本书时心底所升起的淡淡失望,都渐渐使我意识到,我一开始想要阅读它的动机,不过是由于在看到那段经典的、广为流传的、发人深省的语句后,在最初产生了代入、共鸣以及些许思考时,希望在全书中找到更多相似的语句以产生更多相似的感触罢了。
所以我一开始想要的,就一直是那种在看到心灵鸡汤般的名言警句时所产生的片刻自省,但却也仅仅止于此了,至于自省后应采取的行动则完全抛诸脑后。我所渴求的片刻自省,不过是藉由着短暂的思考来获得一种自我安慰,如果把终日混沌浑浑噩噩比喻成“不知道自己不知道”,那这种自我安慰便是一种从“知道自己不知道”向“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俯视所带来的精神满足,不断欺骗自己并沉浸其中,最终却从未抬头向“知道”迈进半步,而就连斟酌字句舞文弄墨地写下这些所思所想,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懦弱和自大”罢了,说到底仍旧是“唯恐暴露才华不足的卑怯的畏惧,和厌恶钻研刻苦的惰怠”。
念及于此,更觉以往在矛盾中对光阴的浪掷,着实惭愧。尽管磨炼性情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也许可以尝试从一些小目标去着手改变。阅读和运动总不会错,那么先试着将之前三分热度的读书和跑步坚持下来吧。
1、如果你消失,或者根本没有存在过,你留给我的刹那光芒,也可以燃尽一生。
2、**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的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
3、我在找一个人,他说要带我回家,我爱他,但我不记得他了。
4、霍秀秀笑了一下,说我就是要证明,你能看着他走,我就能看着你走。
5、你肯为小天真唱上最后一首歌,却怎么不肯开口叫住我,让我再看看你。
6、吴邪知道,他懂得某人是爱他的。某人不曾言语,但也不曾辜负。
7、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等,那个唯一能让我等的人,我一生却都没等到。
8、他一副天真无邪,一生为谁?他一脸淡薄神情,一笑为谁?他舞动天地乾坤,一舞为谁?他留下一世痴情,一候为谁?
9、从此,墓园的人每天都会看见一个穿着连帽衫,背着一把刀的人抱着一个名为吴邪的墓碑,在那里安静的自言自语。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却像一个疯了的人。
10、他用情至深,为爱等悠悠十年候风雪长白。他用心至诚,执意入淼淼青铜护天真无邪。
11、我等不起太多,只愿你最后与我相见。
12、霍秀秀陡然不悦,激动起来,说有什么不一样,你别以为只有他对你是真的。
13、过往种种,以万劫不复的姿态沉沦在张起灵的眼前。
14、对于我来说,我想知道的事情,远比你要多,但是,我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你一样,抓住去问。
15、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我做的所有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16、望着皑皑的白雪,他心中一片凄然。
17、有一个哲人说过一句话:当所有的不可能都排除后,再不可能,也是事实。
18、青铜门开启的声音,刺耳而又令人伤神。
19、如果你需要一个人陪你到最后,我不会拒绝。
20、萍水相逢一回眸,斜阳入山两迷蒙。
21、十年的孤寂我自是不怕,可是小哥,你怎么忍心让我独身一人,一世心灰。
22、吴邪穷尽一生去追寻那人的脚步,却终然被一扇青铜遗弃在无尽黑暗。
23、他捡起枪满脸绝望颤巍巍的指向你,却不舍下手;你轻柔一笑一脸绝情干净利落的掏出枪,却不是玩笑。
24、走了多少年,从春天到冬天,从天涯到山巅,从海枯到石烂,只为寻找一双清澈眼眸,盈满曾经的天真无邪。
25、什么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没用你一生,亦没换来我的天真无邪,徒添一世悲伤罢了。
26、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可找到后我才发现我终是只能怀念那人了。
27、这世界上,鬼玺从来都只有一个。我不过是怕你难过,给你十年让你忘了我。
28、布满青苔的石碑上,苍劲的瘦金体刻下了无尽的等待。
29、你是我一生中的浓墨重彩,我是你一生中的微渺星辰。
30、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31、十年太长,长到可以改变一个人;十年太短,短到一个人都无法忘记。
32、梦里有人叫吴邪,他为张起灵而天真沦丧一身伤。
33、冰冷阴湿的墓室散发了浓重的腐烂气息,吴邪扶着墙壁谨慎地用手指试探着,细细分辨每一处暗藏的机关。
34、你亲手推我入深渊中,弃我于深渊中,使我更加想念。
35、十年之约,是接他回家,还是又一个十年的开始?
36、我从未弃你于深渊中,更未亲手将你推入深渊。
37、十年后,我履行了约定,而你却从未出现,你私自延长了等待期限,也延长了我痛苦独相思的时间。
38、他只对我笑过六次,两次好玩,两次怜悯,另外两次,一次生离,一次死别。
39、时光流逝,你依然少年摸样,而我却是两鬓苍白。
40、他朝思暮想的人穿着连帽衫,背着黑金古刀,是不变的装扮,不变的容颜。
41、我十年如你所愿天真无邪,愿你十年如我所求安然无缺。
42、那个人假扮了我,也许,那才是真正的我。
43、不知过了多久,已经开始听见了熙熙往往的人群走路的声音,和汽车的鸣笛声。
44、吴邪推开了张起灵,狂啸而来的汽车就这样撞倒了他脆弱的身躯。
45、变化的不是自己,而是旁人的眼光。
46、似水流年,红袖断,花语劫。红颜易老,守百年,思无邪。
47、而那一天,当老板再一次说出了这么句话,我看到已经年过五十的霍秀秀夺眶而出的眼泪。
48、老板看着她那样子就无奈了,叹了口气说,你这丫头。
49、张起灵的人生是一场大戏,吴邪只是其中最精彩的一出折子戏。
奇风岁月读书笔记(通用10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奇风岁月读书笔记(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让我开始了解什么是人生。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但在叙事技巧上,作者让我们感觉到,那男孩同时用两种不同的角度看这个世界,一个是孩子的角度,一个是大人的角度,两者互相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衡。通过长大**的男孩回顾过往,我们仿佛也亲身经历了那小男孩的成长过程。
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那贯穿全文的神秘的力量。“这个世界要求孩子赶快长大**,要求他们遗忘那神秘美妙又纯真的力量。”《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的美好愿望。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被”丢弃了许多珍贵的东西。从当年作文写“同桌借我半块橡皮”的同学谊,到现在揭露面的胸怀天下;从当年看见花草树木凋零的悲伤,到现在看见路人倒下却见死不救的冷漠;从当年因得到一粒糖而欢天喜地,到现在却宁可在宝马上哭,也不愿在单车上笑……
“人之初,性本善。”杜甫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为理想;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诺贝尔女性得奖者卡曼以为女性安全和女性权利抗争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他们之所以仍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这复杂的世界中仍旧持有一颗赤子之心,是因为他们都没有失其本性,还守着那“神秘的力量”。所以,千万不要丢掉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的力量”!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攥紧手中的羽毛,在万籁俱寂中前行。前方暗淡朦胧,我迷茫,却必须前进,这是命令!我拖着脚走着,渐渐地,越走越快,度过了春夏秋冬,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匆匆闪过。我冲向了终点,在美有命令的压迫,我的心让自己不能止步。看到结局的我浩气长舒,未知的压抑消失了,回看过往,不过如此,可迅速的,一份泰山般的沉重。
我仅用两天便看完了《奇风岁月》,这本厚的吓人的书,我本计划用一两个礼拜方才看完,可翻开书的一刹那,他便吸走了我所有的空余时间。我不允许,他也不允许,我有任何停顿,就连喘息也不行。我屏息看着,双眼快速扫着每一个字,每翻一页才喘一口气,那书页上有着清新的空气。我没有思考文字下的思想,因为文字的本身就足以满足我的心了。
我狼狈不堪的看完了《奇风岁月》。
我方才开始细细品味。
我想驳回同学们对《奇风岁月》的吐槽。每个看完它的人都曾不屑地说:哪有所说的这么好!我也是。这或许是一种批判,可请各位回想一下你疯狂吃书的日子。试问,有几本书能如此拴住你的心,每一秒?在你翻开他的一刻,或是误把它当做侦探故事了吧。《奇风岁月》是有生命的,它无疑是成功的。
《奇风岁月》的主角是一个男孩。试问,相比警长、超人,这些功成名就的成年人,男孩,他拥有什么呢?纯洁的内心,敏捷的思维,更重要的,未经打磨的正义感。这就是作者想要传达的:正义无敌。当父亲精神崩溃,厄运接踵而至的时候,虚伪的人不再逞强;懦弱的人不会接受;世俗的人不敢坚持。唯独,坚守正义的人会咬牙恪守,托起泰山的沉重。
在我们的生活中,自然不会有如此的悬疑。可我们同样需要正义。正义是能内省自我,明白我是谁,我是否正确,什么是正确的。这,是正义与自负的区别。正义是外化世界,明白他们是谁,他们是否正确,我能否改变困境。这,是正义与自卑的区别。人们常说这是一个正义感缺失的时代,为什么?是因为一切大多定论,无需思考,无须辨论,无需反驳吗?是因为物质世界太过精彩,让人遗忘内心,遗忘真理吗?是因为人性的批量生产,使得人们泯然众矣了吗?是因为职业与名词越来越多,把正义都丢给哲学家、愤青了吗?有人敢回答吗?有多少人敢踩着影子,拍着胸脯,说,自己拥有未被打磨过的正义呢?每次,我看到这样的人,就像寻人启事的家属找到了家人一样,先是不敢相信,后来便热泪盈眶了。满世界的寻找,筋疲力尽的我,在《奇风岁月》找到了。
《奇风岁月》真的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或是之一。我会再次打开它的,也提醒一下准备阅读它的人们,不要贪婪的让它你太多一些足以。
20xx年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份儿童节礼物,我迫不及待打开一看,是一本书,像字典一样厚得吓人呀。妈妈从来没送过我这么厚得书。我试着读几页,马上爱不释手,不仅是我最喜欢侦探类型的小说,而且这是写一个12岁的少年的破案经过。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叫奇风镇的小镇上。一天清晨,十二岁的科里和他的爸爸挨家挨户地送牛奶,突然,前方冲出一辆车,急拐弯坠入旁边的河中。爸爸跳下车去救人却发现人已经死了,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拷在方向盘上而且受过伤,这太离奇了……这件事一直困惑和折磨着科里的爸爸,科里很想帮爸爸,但是,线索只有一根案发现场带回来的绿羽毛。科里就凭着这根绿羽毛,带着他的忠实的伙伴“叛徒”狗儿,踩着它的脚踏车“火箭”展开了调查。调查案件的过程,科里从一个12岁的少年渐渐长大……最后发现那根绿羽毛是凶手家一只绿鹦鹉身上的,而那个凶手竟是在科里妈妈难产是帮助妈妈剖腹产的乐德善医生。
一个表面善良的医生竟然是一个**凶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可以破那么离奇的案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活中我们不能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科里在忠实的伙伴“叛徒”和朋友戴维雷死了以后,仍然坚持追踪这个案子。认真和执着让他长大**以后,有了不同与常人精彩人生。
《奇风岁月》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日记。
本书的开头就交代了重点——科里和他父亲在早上送牛奶时看着一辆车驶入了水中。而他爸爸去救人之后发现那个人被铁丝勒住了脖子,并饱受折磨而死。在此之后他爸爸便不断被噩梦缠身。而此时调查也陷入了僵局,而此时的线索只剩下一个绿色的羽毛,而他为了解救爸爸的灵魂,他开始了无边无际的调查……
在这本书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从友善的帕里什医生到邪恶的布洛莱科家族;从健谈的卡伦太太到很少说话的“月亮人”;从善良的约翰尼到诚实的本……无一不生龙活虎。正是这种贴*现实生活中的描写吸引着我,使我能不断地看下去。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科里不知经历了谋杀案,还经历了好朋友的离去,全民公敌猴子“撒旦”捣乱等等一系列事情。仔细回想,我们不也正是这样,在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事,让大家都非常生气,但总有些事,可以让你感到悲伤,也总有一些事,可以让你变得更加坚强……
或许我们并不如科里那样单纯,我们也不如费农那样聪明,更不会有着天生就是学霸的魔女一样有着很高的天分。但我相信,生与死的面前无论何人,都是公*的。或许特里在最亲的伙伴离开后思考也理解了这一点吧,亦或者,他从他心爱的小狗叛徒死前的模样使他不在自私认为活在世上就不会受苦……
读完这本书后感触颇深,不仅是因为这本书蕴含的哲理,更是因为本书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才是成长,究竟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暑期看了《奇风岁月》这本书。故事开头就这样写:在三月的某个凌晨,科里和他的爸爸在送牛奶的途中,经过萨克森湖的时候,忽然有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铁丝,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双翅膀向后伸展。而在爸爸救人的一刹那,科里看到马路对面的森林里有个人影,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之后科里在那个人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在警长介入无果的情况下,湖底的'一幕如幽灵般纠缠着单纯善良的父亲,他的精神濒临崩溃,整天魂不守舍,郁郁寡欢:要是连在这个小镇上我们都没法安心地过*子,那么,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安心?是的,如果连自己的家乡都不能安心,那么哪个地方能让人安心呢?于是,科里暗下决心,必须找出真相,唤回他挚爱的父亲,还小镇一个宁静……
假如就是这样的悬疑侦探小说我有些怀疑,这真的是一本能让不爱看书的孩子痴迷的书吗?我抱着怀疑的心态耐着性子往下看。然后我发现,他确实是一本好书,理由很简单,他把我吸引住了。他并不是整篇的讲主人公科里如何破案,当然这本书具体讲了什么,我留个悬念请你还是自己看。
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首先就是科里的脚踏车——火箭,他总能帮科里化险为夷,不时出现在车灯的眼睛,更是让火箭像活了一般,这让我想起了我上学慢,放学快的自行车,真是美好的回忆啊!
站在教育者的角度我还关注的就是文中的另类人物——弗农,他怪异的举止和他奇特的经历。他父亲很富有,想让弗农接手他的事业,可是弗农热爱写作,不想接手,他父亲说他写作一定不会成功,弗农与他大吵了一架,带着自己的作品去了纽约,纽约的出版商愿意出他的书,但只关心商业利益的出版社提出要弗农按照“报表和曲线图”来迎合读者兴趣,把他的书修改为谋杀推理类型。书名也由《月亮小镇》改为庸俗的《月亮是我的情人》,内容也由描写小镇生活改为充斥着恐怖,谋杀情节。为了完成梦想,弗农照做了。这一切也把他彻底摧毁了。冷酷的父亲和势利的出版商联合绞杀了一个少年的写作梦想,弗农选择回到家乡,成了一个整天赤条条的疯子!但是他本身还是很善良的,鼓励科里坚持写作,后来又把房子捐给了孤儿院。他的经历让我想到,为什么总有家长要干涉孩子的兴趣呢?为什么家长总要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孩子身上呢?为什么不能好好与孩子沟通呢?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贯穿全书的那个神秘力量,那就是属于孩子的力量,如果你有一颗孩子的心,那你也能体会到那种力量。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我从来没想过她在车上静默的想着些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远是,如果有一天庞大的机器和汽车将把式沟的石山移走,那么我可怜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进发展的行列,于是,我们的白天,不再是骑着马赶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换你的青菜。路灯会不会惊扰到黑夜出来游玩的鬼魂和妖精,她们会不会在汽车鸣笛声和路灯的嘈杂下瑟瑟发抖?
我们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在我们没长大之前老去,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通用71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被毛姆的这句话吸引,于是就读了他的第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毛姆是一个故事家,其敏锐的观察力、对人物内心世界的精辟剖析,就像一个生物学家对古生物的研究,只凭残存的骨骼便对人物生存的年代以及生存环境推测研究而使作品栩栩如生起来,毛姆也是通过与斯特里克兰德的接触,特别是主人公到塔希提以后的生活是通过几个人的描述加以后期刻画才让主人公丰满起来的。斯特里克兰德这个天才画家,抛弃妻儿与体面的证券经纪人身份而去巴黎追求自己内心的理想,与?救命之恩的朋友妻子私通,却于最后抛弃而导致朋友妻亡家散,其自私、残忍可见一斑;抛弃文明世界的体面舒适,却宁可蜷缩在简陋居所过食不果腹的日子;对周边的人、事、物的冷漠无情,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最后远遁到他的理想王国塔希提,与当地土著结婚生子直至死亡,他一生生活在对艺术的追求里,半人半兽没有凡人眼中的尊严,他眼中的女人只是他发泄的对象或者模特,缺少人性让人厌烦。另一方面他却是一个天才画家,也许天才的生活里只有他眼中的艺术,只有进入他的伊甸园才能淋漓尽致地施展他的才华,他蔑视一切世俗包括婚姻、爱情、金钱,所有桎梏他的东西他都视为绊脚石,他为理想而生、亦为理想而死,死在自己理想的伊甸园,他的一生也许是圆满的。
人生处处面临选择,特别是面对梦想与金钱,谁人心头没有白月光,只是能有几人有勇气放弃地上的六便士,而去选择孤独与厄运。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六便士代表现实生活,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文章说的是主人公查尔斯·斯朱兰(看的时候一直想念朱斯兰来着)四十来岁抛弃妻子放弃安稳富足的生活到处流浪追求当画家的理想的故事。
开头挺无趣的,四十来岁的斯朱兰长得很安全老实八交存在感很低,斯朱兰太太是交际花。直到斯朱兰丢下一封信就抛弃妻子去追求理想要去画画时,一切艺术家该有的傲娇都开始表现了。狂傲,目中无人,忘恩负义,抢朋友之妻,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的渴望。即使落魄即使食不果腹也要追求自己的理想,艺术家在成为艺术家之前大抵都是这样,孤独,不被人理解,不被人看重。最后大溪地那个*似原始的社会接纳和成就了斯朱兰,即使他的结局惨不忍睹,但是他死后,他的画成了传世珍宝,让当初那些看不起他觉得他的画很烂甚至送也不要的人追悔莫及。
我们往往循规蹈矩,按照世俗规定的模式去生活,到了一定年纪就该做什么,想要追求什么梦想最好从小就开始培养,三四十岁就要追求安稳了别瞎折腾你输不起。其实只要有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迟。引用一句文中斯朱兰的原话共勉:“我说了我非画不可,由不了自己,落水的人不管泳技好坏都要游,不游出来就会淹死。”
这是一本不知道该留下什么评论的书!
于我而言,最开始的斯朱兰,压抑着自己内心的欲望,过着和世俗之人没什么区别的生活。但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希望,自己成为六便士的奴隶,他内心的野蛮,一下子释放出来,离开世俗,去追寻月亮!
最后的斯朱兰,在追寻月亮的这条道路上,他也许一直在冷嘲热讽他自己,同时也赤裸裸地伤害着别人。但是没有办法,为了追寻梦想,就是要付出,为艺术献身。他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为艺术奉献一生,留下了世人瞻仰的艺术佳作。
我总想着,我该对斯朱兰持积极评价多一些还是消极评价多一些?
作为个人,我是讨厌且看不起他的,一次次地伤害,都是他撇掉责任的一种表现。不管是对把他当成珍宝的朋友,还是一任妻子,一任情人,他总是在享受情欲之后逃脱,打着追求梦想的幌子,去过着自私的生活。
上升到思想层次,我又是钦佩他的,至少在中年,他还能放下一切,去追寻心中的月亮。他可以脱离复杂纷繁的人情世故,可以抛下不值钱的物欲,活出真正的自己。
上帝的磨子转的很慢,但磨的很细。有的人,游必有方,有的人,不忘初心。月亮不比六便士好,自己选择的生活,才能活出想要的模样!
尾声部分毛姆用大段的文字,描述了一副它心中斯朱兰的画:它们是魔鬼,你尝了会推开某扇不知隐藏着何等灵魂秘密的门扉。这本书我只看了一天,而这一天抵得过许多庸庸碌碌的日常。
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离群而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而斯朱兰不但完美结合了野兽与神灵两种灵魂,也逼得我不得不把灵魂再剖析一层,看看它到底长要的是什么东西。
大众的理解里,月亮是炽热滚烫的理想,六便士隐喻安稳的俗世日程。把这套框架借过来,我懊恼地发现,我既抬头时看不清月光,又低下头不甘心捡便士。应试教育将我塑造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在21岁时仍只知「优秀」不知谈「梦」;但就像金色梦乡里刺激主人公们的那只会说话的金鱼,素来也有一个声音朝我叫嚣,你就打算这样了吗?
即便尚不知道答案,我也由衷感谢与这本书的相遇,一个字一盏灯,只要尚有在夜晚寻找光亮的心,早晚都会撞见我的月亮,不是吗?
40岁的斯特里克兰特突然放弃了在伦敦拥有的优渥生活,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只身一人跑到巴黎开始了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绘画生涯,他突然之间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任何物质世界,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只追求将他所看到的美描绘下来。而斯特里克兰的太太看似善良单纯,却在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后暴露出了只在意他人的看法,穷尽一生追求物质虚荣的本质。
你也许以为这是一部歌颂理想的书,将追求梦想的人衬托得无比高尚,讽刺现实的虚假,但毛姆却到处反套路,真真实实地呈现了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和现实的残酷。人性并不分对错,即便是伟人,一个传奇的画家也并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而故事的结尾,也丝毫没有按照传统的名人传记将其不幸的死亡一笔带过,只是着重强调他带来的精神财富,而是花了大篇幅,通过不同人的视角,拼凑出他从找到自己精神家园到不幸的发生再到死亡的一步步过程,让读者慢慢地了解了斯特里克兰特的精神世界。
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刻就是,斯特里克兰特恩人的妻子布兰奇背叛了自己的好丈夫只为了和斯特里克兰特一起生活,但最终却在被斯特里克兰特抛弃后自杀了。当作者评论到她的死去时,却这样说到:“这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几乎没发生一样,世界已然继续,并没有谁因为这件事而活的更惨,她的丈夫虽然当时悲伤,但不久后就会走出阴影,而斯特里克兰特根本不会在乎,至于布兰奇,无论她带着怎样的光明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到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不禁让我思考了好久,在自杀率高居不下的现代城市,如果我们来过和没来过一样,那么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斯特里克兰特本来是一个长相*凡,个性*凡的银行家,不善言辞,但却出乎意料地突然丢下一切,穷困潦倒,只身去巴黎学画,已经是四十岁的年纪,而且也并看不出任何绘画天赋,而当作者以现实质问他时,你有绘画天赋吗?即使你有也并不一定能成为一名著名画家,他说:你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无论他游的好不好,都要奋力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特并不是一个负责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毫无遮拦地展现着自己的欲望,极度自私的人,歧视女性,藐视现实,一点都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男人。但他唯一可贵的是,他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从未放弃挣扎,即使很少有人认同他的作品,但他也根本不在乎,对于这样的人,社会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但他也因此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而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小岛上,他终于可以被人接受。塔西提岛与欧洲本土,一个是标准化,格式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按道德标准生活,即使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在殖民地的世界,斯特里克兰特从未被当做怪人,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背景,*人,土著,白人,环游世界的水手,见到这里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未曾谋面的家乡。
他在那里娶了崇拜他而且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的当地女子,有一片可以维持经济的土地。没有人再视他为异类,只是把他当做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每天面对碧海蓝天作画,正当你为他舒了一口气,庆幸他也许可以这样终老时,被他藐视的现实最终还是找上门来,他得了病,情况越来越糟,在用尽最后的精力完成最后一副奇迹般令人震撼的壁画后就凄惨地死去了。而那幅用生命描绘的奇迹居然被他的妻子根据他的遗嘱烧掉了。也许在外界看来很可惜,但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在乎,对于他来说,一生的绘画并不在于完成,而在于追求的过程。
戏剧性的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出名后,他曾经抛弃的夫人也自豪地向传记作者介绍他的生*,丝毫忘记了过去怎样痛恨他。
“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这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将融入自己从未见过的环境,与从未谋面的人相伴,似乎生来就和这一切相熟,在这里他终得安歇。”
“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
毛姆的笔触极为细腻,对人物、对环境的描写相当出彩,很多段落甚至可以当作散文来读。据说主人公是以高更为原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的形象,主人公特立独行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对恶劣环境的超强耐力和对名利的淡泊,以及对世俗的蔑视和傲然,都极其令人震撼!
《月亮与六便士》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形容斯特里克朗的:他是一个一点也不起眼的人,英国证券交易所的职业经纪人。长相一般,工作水*一般,看起来毫无艺术素养,说话无聊开口冷场。
后来的斯特里克郎在巴黎画画,住贫民窟里的廉价酒店,每天靠牛奶面包充饥,过得穷困又潦倒。
这两种极端的生活,我想它既不是是在鼓励我们勇于追逐月亮,也不是要我们为了六便士而去妥协。而更像是在提醒我们要适当的补缺,保持*衡。
40岁前的人生,他扮演了在他这个社会里所需要扮演的角色———好父亲,好老公,以及职业人。这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淡无过错,但却脱离了自己,显得游离,缺少温度。
当他觉悟了之后,发现该为自己而活了,却是一发不可收拾,抛弃了原来所拥有的种种。也许,最后的斯特里克郎内心是满足的。但是,他却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失去了一切可以失去的东西,伤害了许多原本不该伤害的人。这种决绝让他自己陷进了跟这个世界的冲突最大化的境地。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经觉得自己是有艺术天赋的。但是,即使是这样,也不要以为这个世界就都是艺术的。作为一个俗人,生活有很多的时候都不是艺术的,我们要做一些乏味的*凡的事情,让自己在生活或事业上有保障,再去追求艺术。保持与这个世界步调一致。
作为一本讨论度颇高的书,也许书的价值或者说书中故事的价值只是提供给我们一种思考:我们能不能不这样活,可不可以有另外的一种方式?
一名优秀的银行从业者、体贴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变成而是一个自私、固执、粗鲁、邋遢、活在自我世界的、不在意他人的看法的人。 刚刚看到这里的时候很不能理解他,甚至务必讨厌这样不负责任还口出狂言不讲礼的斯特里克兰。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不能理解。但是到后面发现他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内心不受羁绊不受束缚才能真真正正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已经40岁有工作有孩子家庭,还能去吃决绝为了梦想起航,仅仅是这样一点就让我觉得自己会望而却步。同《一个人的朝圣》那样,听从内心的声音很重要,希望自己可以发现自己,做真正的自己,发掘潜能与才华,不被外界所干扰,这一点真的还没有做到。斯特里克兰太太也不在是之前那温柔、贤惠的女人,借助“我”的目光,我们看到了她异常悲痛的情绪背后,其实真正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处境,而是“别人的看法”。 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确实不适合,也难为你忍受了17年,也应该放手了。
在翻开《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之前,就听过很多关于它的评价。月亮代表的是理想,六便士代表的是现实生活等等。看到“月亮”二字就便我联想到这本书可能会是浪漫的,美丽的,带着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实际上翻开一看,着实感到很意外。
这书一点也不浪漫,书中是以一个作家的视角来观察斯特里克兰德的,作家和他并没有很长期的正面接触,他大部分是通过与斯特里克兰德接触过的人对谈,从对话中获知这位伟大的画家的故事。作家大人虽是想尽力做到客观,但从他的描述语言中仍然可以感觉得到他的矛盾,一方面是在现实生活和道义观点上对斯特里克兰德的不满,另一方面是对斯特里克兰德追求理想的敬佩。咱都是理智的人,却也都想做个疯狂的人。我的确很难完全认同斯特里克兰德的行为,因为在道义上他抛家弃子罔顾他人可以说十分自私了,但是,如果用道义世俗来绑架他,又觉得这对他十分不公*。大学毕业那时找工作很迷茫,我跟教授说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工作,教授问我,你有没有喜欢到就算死也会去做的事?我说没有,他说,那么你便不是“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工作”的问题,你喜欢的事,没有。如果有真正喜欢做的事,那么就算死也会去做。我想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都挣扎过吧。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来说,画画就是他真正的存在的意义。人之所以和其他动物不一样,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总是不断地追寻意义二字。人是追寻意义的动物。因为人才总不满足于吃喝拉撒,日常生存,总表现得那么不老实。从大的意义上看,人的短短几十年,也只是时间存在的一个片断而已,使这一段时间赋予意义,不正是人活着的使命吗?
另一方面,人们惊讶于斯特里克兰德在证券行业已经安安稳稳小有成就,他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数人的生活那样过下去,可以预见会有一个很不错的结局。但他相当爽快无情地抛弃了,为了画画过上十分穷困潦倒的流浪汉的生活。也许后来因为他成功了他的画可以卖出天价,人们才开始津津乐道起来。如果他一辈子就默默无闻地死去呢?我还是会敬佩他的勇气。相对于“拼命追求什么”的命题而言,我认为“放弃已有的生活”更需要勇气。因为“追求什么”让你显得像个勇士,而“放弃什么”却让你显得像个傻瓜。因为如果失败了,前者的情况人们会说你已尽力过,并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而后者的情况,人们说你真是蠢到家了才会干这种不值得的蠢事。周围这种例子比比皆是,甚至在我自己身上也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在这个意义上,斯特里克兰德是一名伟大的战士。他对外界的所有不在乎,就是最好的反击。我听说毛姆的大学是学哲学的,《月亮与六便士》中夹叙夹议,黑格尔认为*代的标志之一,是“人”对自我的觉醒,那么斯特里克兰德,也许是神指点了他,40岁突然开窍了。可能真的有那么一种人吧,天生生来带着使命的,就像苏格拉底,他说他受神的旨意,到处转悠拉着人问问题,世人认为他是疯子,可是他自己说了,哲学家王是出到过洞穴外的人,回到洞穴里面后,便是世人皆醉我独醒了。
最后,听说是以高更为原型写的书,所以接下来有点想去看看高更了!
美是一种隐喻。它如同海里的盐,蕴藏了上千年的矿物质,但却需要有可能上万年才会因太阳的自然曝晒而析出在岸边;倘若出现有心者刻意挖掘,却只需要几天就能收获大量的这些海之精华。
虽然本篇对于美的描述堪称金句,但也并不是完全正确。他说“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美并不是多么高深的学问,只需要一点运气和灵气就能创造出来。就如两汉时期那个谱下了旖旎绵邈《凤求凰》的司马相如,也并非经历了艰难苦恨繁霜鬓才学会苦中作乐把生活的艰辛提炼成优美诗句的。好比,一个高明的魔法师,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符咒和法袍,只需要一挥魔杖,轻启丹唇,咏唱咒语,便会有华丽的魔法从手中绽放。
“当艺术家把美提炼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美的确需要有缘分的人才能理解。如同宋词中的用典,一旦理解典故与词的联系读者便会拍手称快,称赞妙笔。但倘若不解其意,便会不得要领,不知所云。
不赞同“要认识美,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你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就如同我们在欣赏拉斐尔前派的代表作《奥菲利亚》时我们只需要知道她出自于《哈姆雷特》就行了,没必要知道作者和其余两位自称拉斐尔前派的好兄弟是如何穷困潦倒,被指责绘图不符合人体结构,也没必要知道被当成奥菲利亚的模特实际上是三人之一的女友,为了图画的真实性穿着睡衣躺在浴缸里,有一天浴缸下忘了续火,导致可怜的奥菲利亚得了重感冒。
就如钱钟书所说,我们没必要知道下蛋的鸡长什么样。脱离作品本身的创作过程只是一项附加值,我们无法复制出艺术家的心路历程,自然也无法完全得知他们在创作时的所思所想。“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观赏者看到的一些细节有时是始作俑者也没有料到的。因此没有正规记录的稗官野史只能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不该作为评价作品本身的砝码。
美是一种隐喻,它不会那么明明白白昭告天下呼天抢地招蜂引蝶,它是含蓄内敛的。正因此它才不会被肆意采撷,懂的人自知其价值无双。
故事中的主人公斯朱兰确实让人又爱又恨。他在中年抛妻弃子,说走就走,对家人没有一丝留念,我们会说他冷漠自私,没有家庭责任感。
但他的出走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我们又会为他的勇气赞扬,一个人选择离开自己生活了半辈子的地方而去追梦,不管别人的流言蜚语,勇气可嘉,精神可敬。
李商隐古诗《霜月》
《霜月》是李商隐一首七言绝句,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想像为主,栩栩然传达了一种生动而优美的景象。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李商隐古诗《霜月》,欢迎大家阅读!
《霜月》原文:
初闻征雁已无蝉,百尺楼南水接天。
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
《霜月》注释:
①征雁:大雁春到北方,秋到南方,不惧远行,故称征雁。此处指南飞的雁。
②无蝉:雁南飞时。已听不见蝉鸣。
③楼南:一作“楼台”。
④水接天:水天一色,不是实写水。是形容月、霜和夜空如水一样明亮。
⑤青女:主管霜雪的女神。《淮南子·天文训》,青女乃出,以降霜雪”。
⑥素娥:即嫦娥。
⑦斗:比赛的意思。
⑧婵娟:美好,古代多用来形容女子,也指月亮。
《霜月》白话译文:
刚开始听到远行去南方的大雁的鸣叫声,蝉鸣就已经销声匿迹了,我登上百尺高楼,极目远眺,水天连成一片。霜神青女和月中嫦娥不怕寒冷,在寒月冷霜中争艳斗俏,比一比冰清玉洁的美好姿容。
《霜月》创作背景:
此诗作年无考,冯《注》以为艳情诗。这首诗是诗人在深秋月夜,登楼远眺所观赏到的景色时所写下的。
《霜月》赏析:
仅从文本看,诗写深秋月夜景色,然不作静态描写,而借神话传说宛言月夜冷艳之美。首句以物候变化说明霜冷长天,深秋已至。次句言月华澄明,天穹高迥。三四句写超凡神女,争美竞妍。诗以想像为主,意境清幽空灵,冷艳绝俗。颇可说明义山诗之唯美倾向。
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它的特点在于即景寓情,因象寄兴。诗人不仅是写生的妙手,而应该是随物赋形的画工。最通常的题材,在杰出的诗人的笔底,往往能够创造出一种高超优美的意境。李商隐的.这首《霜月》,就会有这样的特点。
这首诗写的是深秋季节,在一座临水高楼上观赏霜月交辉的夜景。它的意思只不过说,月白霜清,给人们带来了寒凉的秋意而已。这样的景色,会使人心旷神怡。然而这诗所给予读者美的享受,却大大超过了人们在类似的实际环境中所感受到的那些。诗的形象明朗单纯,它的内涵是饱满而丰富的。
秋天,草木摇落而变衰,眼里看到的一切,都是萎约枯黄,黯然无色;可是清宵的月影霜痕,却显得分外光明皎洁。“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尽管“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可是冰肌玉骨的绝代佳人,愈是在宵寒露冷之中,愈是见出雾鬓风鬟之美。她们的绰约仙姿之所以不同于庸脂俗粉,正因为她们具有耐寒的特性,所以才经得起寒冷的考验。
写霜月,不从霜月本身着笔,而写月中霜里的素娥和青衣;青女、素娥在诗里是作为霜和月的象征的。这样,诗人所描绘的就不仅仅是秋夜的自然景象,而是勾摄了清秋的魂魄,霜月的精神。这精神是诗人从霜月交辉的夜景里发掘出来的自然之美,同时也反映了诗人在混浊的现实环境里追求美好、向往光明的深切愿望;是他性格中高标绝俗、耿介不随的一面的自然流露。当然不能肯定这耐寒的素娥、青女,就是诗人隐以自喻;或者说,它另有所实指。诗中寓情寄兴,是不会如此狭隘的。王夫之说得好:“兴在有意无意之间。”(《姜斋诗话》)倘若刻舟求剑,理解得过于窒实,反而会缩小它的意义,降低它的美学价值。
范元实云:“义山诗,世人但称其巧丽,至与温庭筠齐名。盖俗学只见其皮肤,其高情远意,皆不识也。”他引了《筹笔驿》、《马嵬》等篇来说明。(见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十五引《诗眼》)其实,不仅咏史诗以及叙志述怀之作是如此,在更多的即景寄兴的小诗里,同样可以见出李商隐的“高情远意”。叶燮是看到了这点的,所以他特别指出李商隐的七言绝句,“寄托深而措辞婉”(《原诗》外编下)。于此诗,也可见其一斑。
这首诗在艺术手法上有一点值得注意:诗人的笔触完全在空际点染盘旋,诗境如海市蜃楼,弹指即逝;诗的形象是幻想和现实交织在一起而构成的完美的整体。秋深了,树枝上已听不到聒耳的蝉鸣,辽阔的长空里,时时传来雁阵惊寒之声。在月白霜清的宵夜,高楼独倚,水光接天,望去一片澄澈空明。“初闻征雁已无蝉”二句,是实写环境背景。这环境是美妙想象的摇篮,它会唤起人们脱俗离尘的意念。正是在这个摇篮里,诗人的灵府飞进月地云阶的神话世界中去了。后两句想象中的意境,是从前两句生发出来的。
作者简介:
李商隐(约813—约858),唐代诗人。字义山,号玉溪生、樊南生。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开成二年(837年)进士及第。曾任县尉、秘书郎和东川节度使判官等职。处于牛李党争的夹缝之中,被人排挤,潦倒终身。诗歌成就很高,所作“咏史”诗多托古以讽,“无题”诗很有名。擅长律、绝,富于文采,具有独特风格,然有用典过多,意旨隐晦之病。有《李义山诗集》。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通用12篇)
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猎人笔记》主要是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作者通过猎人狩猎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猎人笔记》读书笔记(通用12篇),欢迎阅读!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笔记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本书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描写。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描写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开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也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开社会现象时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的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觉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体会,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就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这部以描写俄罗斯人民诗意鲜明的短篇特写集进入了俄罗斯古典文学宝库,并在国外拥有众多的读者。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展示了作家力求阐发的农民天性的纯洁、人格的尊严以及人道主义的神圣和高贵的主题思想,对人民的热爱,对劳苦大众蕴藏的.精神伟力、智慧和天才的赞美,使其作品具有睿智的思想和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作家从事《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在这深沉的思虑,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宛如弥漫苍穹黑暗中的一颗巨星,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他是农民从农奴制度下**在热情支持者。《笔记》成集出版后,社会视它为“一部点燃火种的书。”
在我的偏见里,读别人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不亚于吃别人嚼过的馍。所以,从学校毕业后,我就很少翻览这方面的作品了。
今年初,我列了一个读书计划。在涉及外国文学这一块时,我望着书柜里那一排排久违了的外国文学名著,踌躇很久,最后只选择了一本,即: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猎人笔记》。
我之所以选择了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本书一直伴着我走完了读书的青春岁月,我对她有感情;二是这本书优美的语言、精湛的技巧以及深邃的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忘不了。
说有感情,绝不是瞎话。这本《猎人笔记》属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是“文.革”后由“中科院外文所”、“人民文学”及“上海译文”三家出版社联合编辑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之一种。由丰子恺先生译著。我在读高中时购得,定价1.3元。一晃儿快30年了,书皮都已经泛黄。
至于说忘不了,自然有她的魅力。评论性的东西就不说了,我只举这本书《希格雷县的哈姆雷特》一篇里的一句话。我相信您也会难忘的:“即使你理解一切,知识丰富,追逐时代,但如果你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特殊的、固有的东西,有什么用处呢?即使愚笨也好,但必须是你自己的。要有自己的气息,自己固有的气息,这一点最重要!”
由这句话,我联想起做人、做事等等很多,比如说眼目前的博客吧,怎么样才能做好呢?这句话里似乎就有答案。当然,《猎人笔记》一书所包容的东西岂止是这一句话所能概括的?我所举的仅仅是让我“忘不了”的其中一句而已。
对于正在读《猎人笔记》的我们来说,屠格涅夫一定再熟悉不过了。
他出生在奥寥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但自幼厌恶农奴制度。长大后,便成为了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虽然创作之路充满坎坷,但他依旧坚持信念,写下了一篇篇被世人永为流传的经典著作。
除了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外,对于我们这个正应勤奋学*的年龄,他的一些优秀作品,我们应多看多读,从中获取灵感与知识;好的写作方法更应多借鉴多学*。这样,不仅在学*上有了提高,人格也会升华。
《猎人笔记》便是他的成名作。该作品主要表现了农奴制度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也对俄罗斯文学产生了很大影响。
《猎人笔记》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描写,不仅展示了一幅充满俄罗斯风情画卷,又在其中赋予了耐人寻味的人生真谛。你无论怎样喂狼,它的心总是向着树林的。屠格涅夫用简短的一句话,却让人们懂得了人生。的确,你给予再多的物质,但却禁锢不了灵魂。
作为主人公及讲述者的屠格涅夫,他在书中体现的,尽是沉稳老练。用优美简洁的语言,简单的情节,刻画了一个个艰辛的奴隶及传神人物和一个不显为人知的俄国。同时也使人感到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而在众多人物中,有质朴勤劳的农民,如《霍里和卡里内奇》中的两位主人公;也有凶狠刁蛮的奴隶主作者加以讽刺的手法刻画的人物,如《叶尔莫莱和磨坊主妇》中那些令人厌恶至极的兹维尔科夫伙和臭婆娘。通过各种人物的描写,不仅体现了作者的主观,还有劳动人民的聪慧质朴的良好品质。
读了屠格涅夫,令我受益匪浅。
我有一本喜爱的书,它的作者是俄罗斯的屠格涅夫,这本小说揭露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贵族的丑陋。它由一篇篇不同的故事组成,却同时以刻画人物的方式揭示了人性的丑恶,虽然屠格涅夫同为贵族,却表达他对贵族的厌恶与讽刺。
这本书是《猎人笔记》,里边的景物描写生动形象,人物形象丰富,描写地栩栩如生,令人叹服。
翻开这本书,我跟着作者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村庄,欣赏一幅又一幅的唯美画卷,经历一遍又一遍的人情世故。我与屠格涅夫也一起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美妙之旅。
我喜爱当中的独院地主——奥夫夏尼科夫,他不是富翁,但却使人敬佩,他对待仆人公*公正,并待遇很好,他为人低调,不会摆谱。而真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当着屠格涅夫的面*淡的描述着屠格涅夫之祖父的恶行,却没有激动没有黯淡,只是仿佛描述着一件很*常的事——在当时,或许的确很*凡,但是受伤害的对象是自己,这便不*凡了。
我对待书中的另一个人物感情有些复杂,这个人便是叶尔莫莱,说喜爱吧,但又不喜欢他糟践自己的妻子和欺负自己的猎犬,说厌恶吧,又很敬佩他的无所不能。记得有一次屠格涅夫结伴乘舟游玩,半路小舟漏水翻船,几人被困在密密的芦苇丛中,不辨方向。这时,叶尔莫莱主动提出去探路。过了很久,仍是不见踪影,几人不禁开始忧心,我也不由得心提起来。幸好,他不仅*安归来,还带领大家顺利地走出了危机重重的芦苇丛。通过这件事,还体现出了他的勇敢,这使我对他更多了一层敬佩。
还有一个让我喜爱的人物,因为他经常单独出没,被当地人们称为“孤狼”,是个护林人,许多人都怕他。据说无论是谁只要剪了一根树枝,他都会知道。有一次作者因为躲雨,去到了护林人的小屋。雨停后,他在送作者回去的路上,声称听见有人在砍树,使作者惊奇不已,跟去一看,果然如他所言,那砍树的人被抓到后苦苦哀求,孤狼露出几分同情,有些动摇,迫于身份,没有放过他,直到作者求情,顺水推舟的应了下去,并答应保密,就此可以看出来,其实他的本性不坏,富有同情心,只是被情势所逼,无可奈何而已。
合上书,仿佛那些景象就在眼前,难以忘怀。这便是我爱的书。
这是一本燃烧火种的书,它点燃了农奴对农奴主的反抗的激情。——题记
俄罗斯,一片广褒的土地。身处其中,眼见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百树疯长百星共耀,但回到几百年前,这里并不那么生机勃勃。
农奴,悲惨的农奴们,在农奴过暴力及地位的统治下,正干着活。一些不是人干的活,干不好还要受惨绝人寰的酷刑。
这便是19世纪中叶俄国沙皇统治下的施行农奴制度的俄国,而那大自然的诗人屠格涅夫用了他独特的诗意的现实主义完成了这一本燃烧火种的书——《猎人笔记》。
这本书,揭露了沙皇俄国农奴制的黑暗残酷与不人道,同时歌颂了劳动人民诚实忠恳坚强勇敢不屈的可贵品质,贬低讽刺了地主老爷们虚伪狡诈恶毒愚昧缺乏高尚品德的形象。但作者并不尖锐指出社会的黑暗,而是通过描写侧面映出沙皇的残暴。这本书含蓄,简约,言尽意却无穷,使我们触到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这使我联想到了一部描绘**前*农奴制度的电影——《农奴》。节与电影抨击的对象都是农奴制度的社会,把矛头都指向了农奴主们。它们都是社会的缩影,诉尽了农奴制度的不公——地主们身缠万贯,身着凌罗绸缎,农奴们穷困潦倒,肩披整齐“制服”;地主无所事事,打骂农奴,农奴当牛作马,忍气吞声;地主衣食无忧,餐桌上山珍海味;农奴起早贪黑,有了上顿没下顿……
“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了人民”(别林斯基语),这正是《猎人笔记》最大的特点。所以,这部巨著的影响才如此之深。在这部书出版30年后,农奴,终于得到了自由,终于,可以站在春光明媚的西伯利亚大地上微笑……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读后感《《猎人笔记》读后感200字》。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看完《猎人笔记》这本书,仿佛穿越回十九世纪的沙皇时代。让人感到了那时社会的黑暗与血腥。黑暗血腥之中诞生出了那个时代了畸形儿“农奴”。
“农奴”是一种卑贱的人,不,在那时根本不能算人!只能算农奴主——地主财富的一部分。离开了主人的农奴,犹如钞票一般谁都可以捡——谁都可以杀。根本没有自*利!一辈子只能如寄生虫一般碌碌无为。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猎人笔记》主要是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作者通过猎人狩猎的故事,揭露了农奴主的残暴,农奴的悲惨生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大家阅读!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了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在屠格涅夫的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
同时,在这种*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19世纪俄国农民们在农奴制度下的那种悲惨生活,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朴实的农民们依然保持着他们那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俄罗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
读此书时我清晰的看到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和爱国精神。文中有两个农奴给了我比较深的印象——霍夫和卡里内奇。
虽然他们两人对人生的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贴*社会,比较实际;一个热爱大自然,比较烂漫,但是他们俩却都是国家的栋梁。
屠格涅夫在书中有这么一段:“彼得大帝本质上是俄罗斯人,恰恰在他的大胆改革中说明他是地道的俄罗斯人。
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毅力,俄罗斯人不惜牺牲自己:他很少留恋过去,而是勇敢的瞻望未来。凡是好的——他就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至于是哪里来的——他并不在意。”
合上书本,默默的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现在:多少人因为缺乏自信而失去成功的机会;多少人会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
有多少人只会留恋过去,总会在别人的面前炫耀“自己的历史”,尽管他们明白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却无法挺身面对未来;有多少人会因为私人的仇恨或所谓的妒嫉而把别人正确的做法或观点想方设法地进行抨击……
《猎人笔记》作者屠格涅夫非常注意人物的刻画。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人物形象。真实的表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揭露了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从一些角度表现农民的善良、勤劳、诚恳、纯朴,以及他们的才干和无穷的创造力。
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本事故事与故事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通过展现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来表现俄国社会本质。
本书主要写作手法是描写,而描写中又以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外貌描写为主。本书所描写人物众多,详略得当,主要对地主和农奴两个阶层的人进行描写,通过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引发读者的无限愤慨和对下层人民的深切同情。
“不公*”这是我读完这本的时候对俄国社会的第一印象。地主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每天穿着整洁的“制服”为的是给主人争面子。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干活。地主们的餐桌上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则是有了上顿没下顿,只有到过节才能讨到馅饼。地主们常为一点小事打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吞声吐气,连声诺诺……
相比而言,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人人*等,幸福自由,国家和*安定,人民团结一心,没有了土地主的压迫,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是。
在遥远的最北方,有一片土地它的名字叫做俄罗斯帝国。它矗立在西伯利亚的冷风中,就像一座高耸的大理石宫殿,它的顶层住着掌握整个国家命脉的沙皇,他的思想里囚禁着封建,他的目光中渗透着孤傲,他在至高无上中享受着帝王的荣膺,他在高处不胜寒之中叱咤风云。
贵族们臣服在沙皇脚下,他们有着不知道多少俄里的土地,有着不计其数的农奴,他们在高处挥霍着税金,买下整个俄国的阳光来充满温暖自己的国度。
在宫殿的最底层关押着不知自由为何物的农奴,地下室匍匐着终年不退的暗影,这里到处是发霉的味道。他们个个骨廋如柴,在短暂的生命里饱受苦难、饥饿、贫穷。
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是这些人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他们像蝼蚁一样的生活,蜗居在社会的底层,鞭笞,疾病,死亡,是农奴们狭小空间里最常见的,他们渴望幸福,希望度过沙皇的严冬,可是很多人在冬天没来之前就凄凉的死去了。
“我”背起枪,乘着马车,经过旧时没落贵族的宅邸、果园,看到大路旁贫瘠的土地上有几个农民在努力的耕作,偶偶看到地主家的仆役牵着猎犬跟在主人后面出去打猎。
“我”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住的小村落,天已是薄暮,天色渐渐暗下来,北边的冬天向来很漫长,它的白昼如白驹过隙一般,又恍如沙俄统治下的农奴的崎岖命运、艰辛生活。这正是打猎的好时机,山中有很多鸟禽,这时去必能满载而归。与“我”一同去打猎的是这儿地主家的仆役,他向“我”述说他们的生活,他的主人,他喜欢打猎的种种原因。这是“我”身为一个猎人的简单叙述。
从凯撒大帝的辉煌中引来“沙”字,在不可一世的中央集权中诞生出“皇”,于是便有了“沙皇”这一延续几百年的封建制度,有了等级,有了贵贱,有了幸运与不幸。
著名的彼得大帝以其空前的远见大刀阔斧的对俄国的政治、军事进行改革,他将原来处于完全封闭状态、落后的俄国打造成了一个地跨欧亚,海陆军事强大的俄罗斯帝国。
为了见证他伟大的功绩他亲手打造一座城市——圣彼得堡。他的改革大潮几乎涉及各个方面,挑战传统,*息*,将一个“老人国”变成一个随时代进步的强大帝国,但他从未对农奴制进行改革,而是加大了对农民的剥削、赋税,使农民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想象一下人连主人的爱犬都不如的世界,那里满是饥饿生了病只能等待死亡,卑微的生活,暗无天日环境。真希望冬天赶快过去,在春天每个人都会幸福。
《猎人笔记》是俄国屠格涅夫写的一本书,是通过作者的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描写,通过写猎人笔记让读者感受到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我们可以了解的残暴,狠毒,吝啬。和农民的悲惨命运。
作者在打猎的路途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包鲁特京的地主,因为他也酷爱打猎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那里的人个子高大精神爽朗,住着宽敞的房子,最主要的是那里有大片的树林,树林有松鸡,鹌鹑等等小动物,是一个打猎的好去处。
这篇小说里,作者在打猎的途中,唯一一个让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与一身的人是一个,叫孤独的狼的人,这个人是一个护林人。
他为自己的主人看护着一片松树林,一天我在打猎,遇到了倒霉的天气,是孤独的狼让我有了一个避雨之处,我们正在了天,孤独的狼突然象收到了信号一样,拿起枪火药冲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慢慢的发现一个人在偷砍树,他已经要大死那个人了。
的知事情的原委,孤独的狼破例的把那个人放走了。
我从书中的知《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农民门都在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写《猎人笔记》既记述了自己打猎的所见所闻,又写出了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
《猎人笔记》由二十多个独立成篇的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大家可以去看看一些俄国作家创作的名著,如《上尉的女儿》,《铁木尔传》,《悲惨世界》等你会发现许多相同之处。
在老师带领的步伐下,我们又开始拜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刚开始,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味道,似喝惯了的白开水,都有点想吐;后来不自觉拿笔勾画,我发现,从屠格涅夫的文学中我们能学到很多很多。他的文采,似用笔来回描了一遍又一遍。
无论是从手法还是描写,实在无可挑剔,他十分擅长运用对比手法,使两者相互映衬,突显各自的特点。
单拿第一章来讲,前半部分是作者写奥加尔省与卡鲁伽省的两地居民和生活环境,对比十分鲜明,简直是天壤之别,两者放在一起,让读者产生思维冲击,读起来更有味道,两地居民的差距与各自特点也就更鲜明深刻了。
后半部分更是如此,作者又把霍里和卡利内奇搁在了一块。夯夯实实写了两者不同的方面,两者的性格也就不难琢磨了:霍里是一个精明目光远大又见多识广的老头;如此相对而言,卡利内奇则是一个性格内向纯朴自然又喜欢幻想的人。这种手法若是运用在写作上,就可以使阅卷者印象更深刻,得高分就不成问题了。
再评价一下此人厚重丰富的描写。屠格涅夫的描写手法是细腻而生动的。让人不费多大的脑筋就可以想到当时情景。他描写的手法,就好像美术老师教给我们的绘画方法一样,他并不急于一笔下去就是深厚的,而是像我们拿起铅笔,一遍一遍来来*反反复复地去轻轻描那一道弧线,最后比一比哪一笔下去的弧线的色泽,光亮,细腻,弧线的形状最好。屠格涅夫就是这个样子,他总是在一个普通句子的基础上,一点一点添加词语或描写语句。
再运用一些适应的修辞,便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度,让人读起来赏心悦目,又不带一分一毫的'拖泥带水。
要说描写他笔下的第八章《白式草场》最合适不过。这一章让我十分惬意自在。读起来脑海浮现太多,简直停不下来。实在赞叹于他这一章的描写和开头写的七月艳阳天,早中晚三个层次的壮丽风景,里面又穿插了大量的修辞与好词,分外地细致。接着是在森林迷路时夜黑风高的环境。
以及当时他处于惶恐所做的动作与心理,让读者随他的描写而紧张,接着又是他找到五个放马小孩的安全感,又对他们的外貌做了详尽描写。
之后,后面的大部分是孩子们述说自己所闻故事的语言描写……几大部分穿插在一起,环环相扣,跌宕起伏,详尽细致,是我在《猎人笔记》里看过的最细致的一篇文章。
若是将这一本事学到手,在之后的作文里一定能大显身手。
其实,无论读哪一文豪的作品,我们都可以学到很多,这些作品都可以让我们有一次又一次的进步,只要我们肯去努力钻研,每篇文章都会散发无限的价值。所以,读书,并非只是在老师面前的一时苟且。
“早起便是一片晴朗的天空;早霞没有像火般地燃烧,而是泛着柔媚的红晕。太阳不像酷热的干旱时候那样火烧火燎,也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暗淡发紫,而是显得明亮璀璨——在那狭长的云彩下冉冉上升,放射出鲜丽的光芒,随之又淹没在淡紫色的云雾中。
那舒展的云彩上方的细边闪出蛇似的亮光,宛如刚出炉的银子”一看这段,大家都知道这是屠格列夫的《猎人笔记》中描写别任草地的那一段对景色的描写,描写得细致迷人,让人沉醉在其中。
《猎人笔记》是由一篇篇不同的没有任何联系的随笔组成的,大多都是描写在十九世纪的时候,农隶制笼罩着整个俄国社会,这其中不乏有许许多多的诚实、真诚而又可怜的奴隶们,还有一些蛮横无理、残暴自私的奴隶主。
从这一些些作者细致地对大自然美貌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森林的热爱,大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的自由生活的无限向往。
屠格列夫在这本书有相当一部分的篇幅是在描写景色,俄罗斯广阔的土地中大自然的美丽是我们无法用文字形容的,而作者却把它描写的细致入微,令人拍案叫绝。
作者对任何一个细小的事物都不放过,甚至于一声鸟鸣,一阵树叶的“哗哗”声,都能引起作者的主意。这更是表现出了这个猎人对大自然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任何一个无论多小的生灵的尊重。
灰塔笔记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灰塔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被一个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灰塔笔记》。晚饭后开始看的,书可以说是中短篇,十几分钟就看完了,但是心情一直没有*复。那是在时代背景下的悲剧,艾伦在最后的时候忘记一切,无论是灰塔、母亲亦或是安德蒙。即使知道安德蒙的选择是最正确的,但是看到在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天才艾伦,变成了一个*凡的人,失去他的骄傲与天赋,仍旧有些迷茫。尤其是写到剑桥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时,不禁思索,安德蒙对于艾伦到底是怎样的态度。
即使在文末,我看到在战争结束后安德蒙找到艾伦,仿佛又是一场两情相悦,但是被虚假的记忆填充的艾伦,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艾伦卡斯特呢?我觉得就像大多数读者所认为的一样:艾伦卡斯特已经不可能再爱安德蒙加西亚了,在他被安德蒙送上灰塔的那一刻起。最后的安德蒙加西亚找到的,不过是艾伦卡斯特的影子而已。会与他在金色苹果树下微笑的艾伦早已死去。不是所有主角在一起的结局都叫做HE。之后我又想到了图灵,被那个时代折磨的天才。后世的再多赞颂也不能掩盖当初的悲剧。但是我又觉得,在图灵传中自杀的结局,比灰塔笔记中活着的结局,要美好。希望艾伦喝下那杯咖啡,希望图灵没吃那口苹果。以及,战争会毁灭人格。
直到全书的后百分之十,才终于明白书名的“灰塔”是什么。这最后的10%确实是灰色基调的。塔,天空,人心。回顾全书,色调从明快的绿,一点一点褪色直到灰,再到最后仿佛又回到了明快的色调,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它表面蒙上的一层雾,让人看不真切。
安德蒙将艾伦“束之高阁”,他是他的囚鸟,是他独一人的爱人,是“没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的那个爱人。即使爱人已经没有了对他、对他们最美好的过去的回忆。
毕竟,所有的回忆,有美好的就有哀伤的,所有的故事,有开始就有结束。
他宁愿他忘掉一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他才能活下来,他才能继续存在着。
“存在”对艾伦来说,“存在”的意义是人的经历、人的记忆。消除他的记忆,就是谋杀,当这道指令是安德蒙亲自下达的时候,就是艾伦被自己最爱的人亲手杀死的时候。
所以“爱”又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面对最爱的人,你要如何抉择?保持理智护他周全,还是愿意与他同入深渊?起初,安德蒙掌握的格局比艾伦大得多,他也确实一直想尽办法护他周全,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早已决定了未来的每一步计划、行动,早已决定了他日后必定会娶*之女为妻,自己不过是大时代背景下的一颗棋子。而艾伦是那个热烈的、奋不顾身的人,万千危险我也要与你同进退,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怎样都无所谓。
两个抱有不同想法、目的,处于不同角色,有着不同职责的人,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没有退路,没有HE。安德蒙的囚禁因此不会像字面意思上那样邪恶,甚至是他出于“爱”而做出的稍显无奈的选择。
但,然后呢?
塔顶,没有继续前进的可能了。塔顶,是deadend啊。
艾伦的选择,也确实只有两种了。无论怎样选择,对艾伦来说似乎都是不公*的。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起,安德蒙就是那个引导者的角色,他才是那个决定了艾伦人生的人。
《灰塔笔记》的`故事发生在英国剑桥大学,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前。
它以主人公艾伦·卡斯特的视角展开,这本书就是他在被他所爱之人同时也是军情六处的boss安德蒙.维森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写的日记。
故事开头,艾伦只是剑桥大学数学系一个很有数学天赋的学生,懂一点密码学知识。他的父母都是密码研究员,在他五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火灾。某一次他在图书馆外见到了英俊温和的安德蒙,并对他一见钟情。同时,他无意中破译出一张纸条的内容也引起了安德蒙对他的兴趣,两人的抵死纠缠也从此开始……
艾伦爱安德蒙爱得纯粹,从对安德蒙一见钟情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变得奋不顾身,他想尽办法要进入普林顿庄园,只想离安德蒙更*,最后还破译出了迷。而安德蒙,他的爱是霸道的,他一次次地推开艾伦,尽管是为了保护艾伦,却深深地伤害到了艾伦,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缝。到了故事的后来,他不得已将艾伦囚禁在灰色眺望塔中,虽是不得已,但这个命令却是他亲自下的,对艾伦来说是这是有些残忍的。
四年之后,战争结束,在灰色眺望塔里的四年已经把艾伦折磨得身心俱疲,他已经不再爱安德蒙,他们在一起安德蒙带给他的痛苦远远大于幸福,爱情已经快走到终点了,眼看着一对壁人要走向分手的结局时,安德蒙却不愿意就此放开艾伦,他找来一个心理医生,将艾伦脑海中和他的那段彼此相爱又彼此伤害的记忆抹去。
在番外中,他们重新在一起了,艾伦丢失了那段记忆,却又重新爱上了安德蒙,不知道这是幸运又或是不幸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安德蒙在番外中,为了阻止艾伦翻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而拿枪指着自己。看到那我心里真是觉得无比悲凉,他们之间曾经那么相爱,可再深的爱一旦有了裂缝,那也无力回天,或许忘记真的是最好的选择。
关于诗经的读书笔记
篇一:《诗经》读书笔记
《诗经》读书笔记
每到夜阑人静的时候,凝眸窗外明亮的灯火,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渐浓的夜意里归于放松。一本《诗经》,一杯清茶,这个夜,就这么地染上了淡淡的书卷气。 关关雎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千百年前那位伫立苦思,望穿秋水的男子的形象,渐渐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在河畔痛苦而又心醉地守望。“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她采摘荇菜时的倩影,伴着还未消散的雾气中一对对雎鸠快乐地啼叫,朦胧了男子乌黑的眼眸。
作为《诗经》的开篇之作,《关雎》代表的是一种已经被遗忘在了历史的拐角处,被掩埋在现代人追求浮华的灵魂深处的纯粹。当我读到这首小诗时,怦然心跳的感觉是那么地清晰,仿佛自己便是那位顾盼东西的守望者。我想,这应该就是这首小诗之所以能够如藤如蔓,萦绕在读者心中的美丽所在。一字一句,简短易懂且朗朗上口,即使是我这般年纪的也能诵读得抑扬顿挫。可是,这简单的字句之后,却隐伏着一种令我半懂不懂的绵长思绪,恍惚间由书页间逸散而出,潜入我的衣袖之间,再也排遣不开。
反观如今从荧幕到现实,层出不穷的“多边形恋情”,红男绿女开口闭口的“我爱你”,还有车载斗量的花言巧语,满山满谷的欺诈谎言,再到市面上“剧情不够,爱情来凑”的所谓“新潮”小说……我在这个“爱情自由”之声响彻天外的社会里,竭力想要紧握住那种纯粹的相思最后的幻影,可惜却之觉得满眼灯红酒绿,内心却茫然若失。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曾经修订过诗经的孔老夫子如是说。那是一种如玉一般的美,色若羊脂,如切如搓,如琢如磨。
我想我已经找到梦境中声声鸠鸣的源头了。生死契阔
西周后期,自王室东迁以来,周朝天子便失去了对诸侯的感召力与控制力。本来就不十分稳固的和*局面一下子便土崩瓦解。各地群雄逐鹿,争相割据称王,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之间存在的只是狼与狼之间的关系,各国之间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战争,使千千万万的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而那些幕后的操纵者们,则正用无数年轻战士们的鲜血作祭品,供奉着自己日益膨胀的野心。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击鼓》正是一位远征将士悲怆的天问。
“从孙子仲,*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仲。”战士在将军的带领下征战南北,一个鲜活的生命,成了统治者手中的一枚小小棋子。在这场无休无止的战争之中,战士凝望着天空向着他的故土飞去的一行大雁,瞪圆了怒目。
“爰居其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余林之下。”眼见得征战太久的将士们个个苦苦思归,军心涣散,一路上疲于奔命,连战马也丢了,军纪松散,直如逃命。但战火还在蔓延,军队还在征尘中前行,统治者丝毫就没有考虑过士兵们的心情——毕竟,棋子是不应该有太多情感的。
战士在漫漫征途上,无力地前行着,他的'心却痛苦地皱成一团。还记得,在他出发之前,他的妻子为他送行的场景——故乡的土壤泛着一种芳香的青草味,于风中梳理着长发的杨柳还刚刚展开嫩绿的新叶。二人心知这次出征吉凶难卜,但他却以战事将会很快结束为由,故做轻松,宽慰已经心如乱麻的妻子。在这生离死别的时刻,远方,集合的号角似乎已经吹响。
他牵过妻子的手,一双还未起老茧的白皙的手,“与子成说”,郑重地立下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答应就这么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阵风沙吹来,敲打着战士铮铮的铁甲。他骤然从回忆堕入现实,心中不由得无明火起:“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唉,那柳阴下的誓言里说的是自己很快就可以和心爱的人聚首。那知,这场看不到尽头的战争是不会让我活着回去的,统治者让我长期服役,一点信用也不讲!
——我们这些*往往觉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多么美好的誓言。可惜,不知又有几个人知晓这句浪漫的誓言之后,有着一颗怎样归思如焚,怎样悲怆苦痛的心。
见鸳鸯独活于世
当诸侯们为了权利而打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的时候,神州大地却浸泡在了血与泪之中。《葛生》一诗就是描写的一位战死者的妻子凄婉地悲歌。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青青的葛藤啊!从这大地的怀抱之中生出,覆盖在荆条之上;蔓生的蔹啊!生长在这荒野上,覆盖在这一片空旷的土地上。他们互相缠绕,互相搀扶,多像夫妇之间的相依相伴。而现在,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你在那个冰冷的坟墓之中孤单地躺着,难道不觉得孤单吗?语气柔软处,仿佛在深夜之中,于丈夫亡魂之侧耳语。这种口吻,若是对生人诉说,或许应该归为一种惦记;而在百年前那个凄迷的夜里回荡,却又是那样一份痴情,是那么的凄美,又是那么的悲凉。
“夏之日,东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既然人鬼殊途,鸳鸯独存,她也便不对生活抱有什么希望了。她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希望,就是百年之后,能与自己的丈夫同居一穴,就这么终了一生。 可惜,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知道今后还要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呢。 忽然之间,一句苏轼悼亡妻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篇二:诗经读书笔记
《诗经》读书笔记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体系行将瓦解,新的社会秩序尚在探索中,时人惊呼:周文疲敝,礼崩乐坏。在这个有序、无序不断转换的历史时期,思想界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基础之上,中国各地涌现了各种民间民谣,后经孔子圣人之手点滴积累修整,终成《诗经》——我国第一部一诗歌典籍。
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500多年间的诗歌305篇。具有高度的艺术成就,是我国诗歌发展的源泉,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的诗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堪称中国古代文学精粹。诗经的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并真率的表达思想感情,具有较强的现实主义风格。其中多处运用赋、比、兴的手法。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给人的感受,就像是一汪清泉,清澈见底,毫无杂质。我们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品,才能够真正的体会到它所要表达的思想。
读诗经可发现,它的题材多出自这三个方面,分别是描绘爱情与婚姻的诗,这类在诗经中居多,具有浓郁的抒*彩,同时也是艺术价值最高的部分。其次是鞭挞社会现实、反映劳动人民生活场景的诗,这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要的历史价值。最后一类是有关上古神话传说、英雄事迹的诗,它成为了我们了解上古社会的珍贵资料。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孩提时代的我们就开始诵念这些朗朗上口的诗歌,虽不知其诗经本源,但是对于诗经也多少有所涉猎。诗经对我们的影响是深刻的。根深蒂固于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千百年来,诗经的光彩依旧靓丽夺目。其至高至极的地位从未随时间的迁徙而有所变更。
除此之外,诗经的文学造诣亦是极为玄妙。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人的*睿智。读诗经更能让我们明智。诗经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名言、要义和故事三部分。其中 各种名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等亦文辞曼妙,意境邃远都是历来所被称颂的佳句。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有些词句比如“窈窕淑女”“投桃报李”等等不仅被历代文献所引用,而且至今仍为人所熟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名言”,同时也说明这些诗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自古以来,有许许多多的圣人贤者将诗经奉为堪史要典,诗经带给我们的,并不仅仅单纯是优柔的词句,或唯美或悲凉的爱情抑或生活故事。而是具有更深层次的文化意义。它所表达的古典浪漫现实主义情怀是基于现实历史背景之下,透过诗经这层薄纱我们不仅能发现当时社会背景条件下人民的生活现状,更能感受到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社会文化氛围人民群众思想等历史线索。诗经不同于史书的是它从另一个方面向我们充分展示了春秋到战国年代的社会面貌。它用简短朴实的语言,熟练的表达技巧,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古代史实长卷。这亦是诗经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在现如今文化泛滥的年代,各类文化层出不穷,面对这样一个文化大浪潮,对于中华璀璨文化蕴含的挖掘与学*更我紧迫。读史使人明智,读诗经使人明智又明理,它教给我们的是中国古代的整个文化大背景,小小的一本书承载的是无数深厚文化哲理,诗经不愧为中国第一诗歌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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