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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关于人才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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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笔记

  • 美丽
  • 《*》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如何写读书笔记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这样一个世界,阶层分明人们在里面各司其职,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以外享受自己的方法就是磕药和性生活,每个人都从出生开始都接受一定的条件设置,里面的人一旦有除了快乐以外的想法就来一粒嗦麻,没有现在所有的道德约束,似乎每个人都是幸福快乐的,每个人都是属于他人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直到出现一个失误有了一个被上流社会排挤被下流社会轻视的,会思考这个世界的人,他生性还是胆小怕事,但是总是以一副大义凛然的表现面对着一切,一开始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思想者,可是当野蛮人出现的时候,两者思想上的差距便显现出来,一个是感受痛苦感受世界的不同想要争取文明之外的野蛮,一个是得意忘形享受文明带来的高高在上,终究认清到那个失误只是带来了一个被排挤的自卑的大众而不是一个享受过不同而做出改变的英雄,在接受过条件设置以后每个人都不能逃离。

      正如总管和野蛮人辩论的,痛苦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成为一个人,在没有痛苦的社会所有的欢愉都是只追求本质欲望的欢乐,人一旦只追求本质欲望那么和之前我们没有进化**时的欢乐又有什么不同的呢,我们渴求的事不只有欢乐还有孤独享受痛苦的自在,社会不只是一个体系更是一个让人认清自己自由的磨刀石,什么都有存在的意义苦难更是如此,找到人生价值的只能是苦难而不是一味地幸福,文化存在于痛苦的社会。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魔幻现实主义,虽然书中是虚构的世界观,然而仔细想想这完全就是现实啊,让人细思极恐、非常压抑。

      书里描述的那个完美的社会,不就是我们自己渴望的吗,满足人的本能欲望,人们幸福快乐满足,不知道什么是空虚和痛苦,舒服的过完美好的一生。但大家又不喜欢有人预设你的初始设置,可是现实中,从你出生到拥有自我意识,也是一种预设的初始设置,基因、家庭、环境、国家、制度、宗教、意外等为你做了初始设置;你以为你独一无二,从思维层次上来说,其实你和其他人也没什么本质不同,和书中的量产人有什么差别呢。统治者压制自我的觉醒,但你真的自我觉醒后,也并不会怎么样你啊,会把你送到一个独立的世界,让你可以做自己,还能有同类的伙伴,甚至允许你舍弃部分自我留在完美世界。

      可是真正看不透想不清楚的我们自己啊,仇视完美世界,但又依赖完美世界,无法抗拒完美世界的诱惑。所以,不是世界不完美和充满矛盾,而是我们内心充满了矛盾,无法做出要哪个小世界的决定。我们的思维中,来自各个世界的价值观无法自洽,无法坚定地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所以面对诱惑会逃避痛苦自我折磨,走不出“自我”的怪圈。

      男主约翰最后的结局没看明白,但真心觉得这本书是披着魔幻现实主义外衣的现实。

      在《*》里,人从**开始就被命运预设员“限定”了,**和卵子在试管里被调制好,不健康的胚胎被“限定”出局,健康胎儿在孵化器里长大。

      从婴儿养育室开始,孩子们一路被“限定”得厌恶书籍和自然,厌恶独处,厌恶家庭,厌恶宗教和艺术,同时被“限定”得热爱集体,热爱消费,热爱滥交。

      这个世界里的人被分为五个等级,Alpha被限定得聪明漂亮,而Epsilon以下的人不但被限定得矮小愚钝,还批量生产。

      虽然人有等级贵贱之分,但是却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他们都被“限定”得一样幸福——无论哪个等级,其接受的“睡眠教育”都会告诉他,他所在的等级是最美好最幸运的,他所生存的世界是最完美和谐,稳定富足的。

      在这里,人们不愁吃穿,青春永驻,这里没有夫妻关系,没有亲情血缘,因为“人人彼此相属”。所有人都拥有被程序预设的思维,被统一制造的外貌,被共享使用的身体,每个人都有很多伴侣,对伴侣有忠实的情感却是令人羞耻的事情。

      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痛苦成为了幻觉,欲望与情感的流动是最奢侈的东西,人们靠吞食嗦麻来摆脱幻觉,进入那个由幸福与欢愉构成的不可亵渎的精神世界。

      荒诞是戏剧的主角,可是做为真实生活中“野蛮人”的我们,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你想去吗?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这真是一个*!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他们相当于*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仔细想想,有哪个*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可悲吗?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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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诗读书笔记

  • 古诗读书笔记(通用9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古诗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月,飞在青云端。仙人垂双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我很喜欢李白写的这一首《古朗月行》诗,因为它把月亮写得非常美丽!

      古诗的第二、第三句把月亮比作玉盘和明镜,写出了月亮的洁白和明亮。接着诗中又写了月亮中的仙人、白玉兔和团团桂树,这些都是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仿佛把我带到了神话的仙境。特别是那只白玉兔,好像是在问我要不要吃灵丹妙药,真是太可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读了这首李后主李煜的诗词,心中永永不能*静,这是一首用血和泪写成的心声,最凄美的生命绝唱,有位大文人说的好,最美的文章是用生命来谱成的,也是最悲惨的人生来写成的。就像曹雪芹悲惨凄凉的一生,生前无人问津,最后是饥寒交迫而死,他的著作《红楼梦》却在死后广为发表和流传,最终成为*名著、世界名著。我想这也是他的人生经历所著成的,也是同样用血和泪凝成的。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就会怀念起*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的诗歌形式,作者们用押韵的字或词表达当时的心情,从而抒发自己的感情。

      首先让我们,来欣赏清代作家郑燮写的《竹石》,表达了诗人坚定顽强、不畏艰难、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在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中充分的表明了作者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

      接着让我们,来阅读诗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表达诗人但是听到消息以后的欣喜和作者的爱国情怀,在诗句中:“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中充分的表达作者听说后的激动心情。

      后来我们接着阅读了,清代作家龚自珍写的《己亥杂诗》中的第二百二十首,表达了诗人希望社会变革,期待人才辈出的强烈愿望,在诗中:“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欣赏了,宋代诗人苏轼写的《浣溪沙》描述了清泉寺的环境,表达了诗人老当益壮,自强不息的精神,从词中的下阕可以看出作者老当益壮的精神面貌。

      最后我们阅读了宋代诗人王观写的《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本诗表达了诗人对送别好友时的情感,从诗中:“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中充分表达的诗人的情感。

      读古诗可以增加内涵,所已从现在开始我会了解更多古代诗人的情操,希望大家不要把古诗忘却。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我们这学期学的一首古诗,是明代诗人于谦赞美石灰吟的一首诗。这首诗表面上是写看似*常的石灰,实际上也蕴含着诗人的雄心壮志

      这首诗既形象地告诉我们石灰是怎么来的,又赞美了石灰的品质。意思是说,一锤锤地把大山中的`石灰岩凿出来,运到高温的窑中进行焚烧后,就产生了石灰。石灰甘愿被千凿万凿、粉身碎骨、烈火焚烧,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清白留给人间,贡献自己。

      《石灰吟》也激励着我学*。一次,老师留了几道数学题,题很难,有一道我绞尽脑汁,最终还是想不出来。回到家里我打电话问了同学,原本是想让她为我讲解,但拿起电话就让她直接把答案告诉了我。之后,妈妈检查我的数学作业,我全做对了。妈妈问我:“这道数学题是抄答案的还是照同学写的?”我羞愧的看着妈妈,低声说:“是同学告诉我答案的。”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石灰吟》这首诗,它使我努力学*,激励着我的前进。它使我明白了:只有自身高洁的人,才能独具慧眼,在寻常事物中发现其中的不寻常。更不要光看事情的外表,更要看清事物的本质。我更明白了,我要做一个纯洁的人。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读了苏轼写的《题西林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体会出诗中的道理。

      《题西林壁》是作者李白题写在庐山西林寺的石壁上的一首诗,既然李白去到了庐山,为什么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呢?又为什么说“只缘身在此山中”呢?我细细品味,才懂得诗中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比如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做的事很对,但在别人眼里却是错的,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要想让自己做得更完美些,就要更加努力,要全面思考问题,仔细检查出自己的缺点。

      就拿我们*时考试来说,做完考卷,检查一遍又一遍,错题一道也检查不出来,自己还以为全部会做,满以为能考个好成绩,交了考卷,到了老师手上却改出好几道错题,真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再比如,下棋时,下棋的人手里举着棋子不知道往哪里下合适,可是旁观者却一清二楚,而且说得头头是道,旁观者稍一提示,下棋者就恍然大悟。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可能有些人会说那我们就当一个旁观者好了,我想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只有通过实践,通过学*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破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做到当局者清。

      昨夜,连绵不断的秋雨终于停了,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迫不及待的打开房门,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蓝蓝的天空被雨水洗刷的格外洁净,几朵白云在天空中悠闲地散步,匆匆地吃过早饭,急忙吩咐童子驾车赶路。

      小毛驴驾着车不慌不忙地走在崎岖不*的山路上,“吱扭吱扭”的车轮声,吓飞了几只正在路边寻找食物的小麻雀。偶尔,还能看见一群大雁排着“人”字形向南方飞去。农田里的玉米已经被农民收割的干干净净,随处可见一棵棵挂着红灯笼的柿子树,在风中摇曳,树上那些干枯的叶子,跳着优美的舞蹈纷纷飘落。

      远远的,听到一阵“哗哗”的流水声,抬头看见一道瀑布从高高的石壁上飞流而下,小溪里溅起了一朵朵大大的浪花。几个淘气的孩子高高的挽着裤腿,在清澈的溪水里嬉戏玩耍,在水底的石缝里捉螃蟹,捞小鱼、小虾,他们的欢笑声在静静的山谷里久久的回荡。

      傍晚时分,童子赶着车缓缓地驶过了一座石拱桥,举目望去,一条用青石铺成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的伸向山顶,几户人家在云雾缭绕的山腰上时隐时现,如果仔细听,还能听到公鸡和小狗们欢快的叫声。附*的山坡上有一片美丽的枫林,在夕阳的映照下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耀眼夺目。二月里的鲜花虽然美丽,但是,它们是那么娇嫩,经不得半点风雨,怎么敢来和这些在秋风,秋雨,秋霜的侵袭下越变越美的枫叶比美呢?

      这么诱人的风景怎么舍得错过呢?顾不得山高路远,急忙叫童子停下车,走上前去仔仔细细的欣赏,情不自禁地吟诵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我每每读到《山行》这首古诗,脑子里就会放一回“电影”:一个深秋的夜晚,诗人杜牧坐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已经来到一片枫树林,此时诗人还不知道,当杜牧拉开窗帘,因为太喜欢深秋枫林的晚景,立刻叫马车停住,欣赏起火红的枫树林来。婷婷玉立的山峰中间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白云飘荡的地方隐隐约约看见几户人家,烟囱里不时冒着烟。诗人杜牧想:我几乎看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怎么就没看到过枫林的晚景?被秋霜打过的枫叶能红于二月花,当我们生活中有了一点点曲折怎能立刻退缩呢?于是就写下了这首诗: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深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我的故乡就在长城的外面。

      因为这样一条横亘在*北方的城墙,我的故乡被成为“塞外”,过了“古北口”,就被称为“口外”。这里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茫茫沃野,这里成了金戈铁马纵横地。因为这样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阻断了胡马度-阴-山的春秋梦,也燃起了这些只识弯弓射大雕的英雄们对一川烟雨,十里荷花的欲|望之火。巍巍的长城,你历尽沧桑,任人评说。

      你迤逦于崇山峻岭之中,遍览历史风云变幻。你身浴战火硝烟,见证几多生死,几多兴衰。你看见秦时明月隐没于大泽乡的呐喊声中,你看见汉时雄关坍塌于大唐的华彩诗篇里,你目睹了唐宗宋祖的赫赫伟业,你曾沉醉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你也曾被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句惹得热泪长流…巍巍的长城啊,你是一位清醒的历史老人,你是一位沉默的智慧学者。

      追寻着你雄伟的身影,抚摸高耸的烽火台,感受那狼烟四起,烽火遍地的峥嵘岁月,就了解了几千年的岁月沧桑。在北戴河,看那“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浩浩汤汤;在那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的叹息中追忆那越千年的往事;流连于老龙头,抚今追昔,不禁感慨万端,赋诗一首“一头扎进渤海湾,携起长城入云端。踏浪不减英雄色*,观海才知疆域宽。离亭隐没烟波里,风帆往来碧水间。颦鼓狼烟成追忆,拾片贝壳水连天”。

      在那茫茫戈壁滩,领略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于壮观,思绪与那悠悠古道,缕缕长烟一道跨越楼兰古堡,用精美的夜光杯,注满一杯殷红的葡萄美酒,和那“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的将军,共唱一曲陽关三叠。

      站在号称“天下第关”的巨大匾额下,雄关巍峨高大,飞檐雕柱诉说着昨日的辉煌。漫步于那如通衢大道的长城之上,那样一种博大,雄浑,壮阔的感觉,令人震撼。你能想象得到这是人力所为吗?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类杰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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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 诗经
  • 对诗经的读书笔记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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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琐记读书笔记

  • 琐记读书笔记(精选7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叙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在写道“我”不得不告而别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的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戴领带;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地,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的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敬仰。藤野先生对*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而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人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事不恭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事迹,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板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像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的另类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老了,累了时,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得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的确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淡朴实,炙热的情感却展露无遗。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的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瞬间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情,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只可惜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这句话特别需要解释一下。旧时迷信传说,落水淹死的人做了水鬼,必须设法使别人淹死来替代他,才得以投生,教做“讨替代”。

      《琐记》中说,由于这里的池子已被填*,因而“那两个淹死鬼失了池子难讨替代”了。迷信思想中包含的损人利己的阴暗心理,从这种“讨替代”的说法中已可略见一斑。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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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窃读记读书笔记

  • 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下面为大家带来了窃读记读书笔记(精选12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阶梯。《窃读记》一文中告诉我们,作者林海音小时侯是个家庭非常贫困,而又热爱读书的小女孩。那时林海音因为家里没钱买书而常常去书店窃读。在这窃读中,我感受到了百般滋味……

      苦,是必不可少的;累,也是不可能没有的。有时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被赶出去,有时一本书被卖完了,又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为了避免被发现,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这样就可以踏踏实实地看书了。

      可是,有时候,林海音也会被书店老板发现,就会把我赶走。老板总会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没钱怎么了?看不起人呀!因此我产生了对大人的仇恨。

      直到有一次,一个售货员使海音非常感动;她特意给海音留了一本书,等海音看完才卖出去……她让我很感动。

      虽然窃读是苦的,涩的,但经历过这千滋百味后最终都汇成了一个字——甜。

      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有能力去买书了,可就因为有钱了,所以对书视而不见,买了又不看,把心思全放在看电视,玩电脑上。今后我不能这样,我要多读书,读好书,也要好好读书。下面我给大家提一些读书建议吧!

      1、做笔记——要把好词,好句抄下来。

      2、反复读——喜欢就多读几遍。

      3、写读后感——把多所读的书的感受写下来。

      以后大家要多多读书,把知识都记在脑子里!多读书可以涉取到知识,还可以增长作文能力。不好的书不要读,因为它就像一个不好的朋友,随时会伤害你。

      让我们大家一起多看书,看好书吧!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窃读记》,有一句话叫我感受很深,“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我们不读书就不会长大吗我有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得读,也没读懂。就在这时,老师叫一名同学解释这句话,可是他也没能理解明白。突然,老师问:“不吃饭会饿死,对吗”我一想,这也太简单了,一定对。老师接着又问:“不读书不读书你们也会长大,但在你们精神上你们会长大吗”我似懂非懂,问老师为什么老师告诉我们“吃饭长大是物资上的需求,而读书长大则是指精神上的成长,心灵上的成长;食物哺育得是我们的身体,书籍哺育地则是我们的灵魂;只有知识不断增长,才是一个健康的人。能让数成为你们终生的朋友吗”。

      我豁然开朗懂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

      这学期我学了《窃读记》这篇文章,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这篇文章主要写作者小时候很爱读书,但因家中十分贫困没钱买书,只好到书店去窃读。生动地描写了作者窃读的乐趣,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当我读到“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这几句话时,我的心头怦然一震,由此想到了我自己,在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故事书、科技书、作文书、漫画书等等,而作者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跑几家书店才可能看完。

      记得有一次,很偶然的和奶奶说了一本书,下午回来,这本书已经到了饭桌上,哈,奶奶帮我买了!刚刚翻开,爸爸就叫我,说西游记开始了,我立刻跑过去,一边看电视,一边漫不经心的看书,突然,我想到了窃读记的片段,想到,作者为了看书去奔波于各家书店,而我呢?

      自从学了这篇文章,我下定决心要改掉不专心看书的*惯。我为作者的好学而感动,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我和作者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如此好的生活条件,我更应该好好学*。要认真地去读完一本书,不应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地去读。真正做到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让书真正成为我的朋友。

      傍晚,夕阳把它最后的光辉洒向大地,就跳入了山中。我轻轻拿起语文书,翻开第一课《窃读记》,《窃读记》主要写了林海音童年时期没有钱买书,只有每天放学后到书店去看书,但是她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因为她可以尽情地看书了,但是又怕书店老板不允许她看,训斥她并把她赶出去。

      林海音多么热爱看书啊!我也和她有几分相似之处。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我本该非常高兴,但我却来到了散发着药味儿的医院,事情是这样的:

      我正在阳台上抱着一本《闪着泪光的决定》津津有味地看着,时而为主人公的孤单落泪,时而又为主人公拥有了一位知心朋友而快乐无比,小姨叫我给她拿杯水,我百分之二百的不乐意,因为我正看到主人公做那决定的时候,好紧张啊!手心都出汗了,我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边走边自言自语:“主人公是剪掉那长长的头发,还是不剪呢?”正说着,突然“扑通”一声,我一脚踩在一辆玩具小汽车上,非常狼狈地摔在了地上,肩在桌角上磕出了血,“血的代价”呀!“好痛啊!”我叫道,于是,我便来到了医院,唉!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没有书籍,世界会是怎么样的.呢?真是不可想像,书籍给我们带来了知识与智慧,带领我们去发现去创新,让我们更热爱读书,努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和谐!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著名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去书店“窃读”的经历。

      她为什么要去“窃读”呢?因为她实在是太喜欢看书了,家里又没有钱买不起足够多的书给她看,所以她便想天天去书店看书,而那时的书店老板是不欢迎这种只看书而又不买书的人的。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读。

      为什么现在的店老板不会赶我们走呢?因为,现在*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现在的儿童还受法律保护。我们现在去书店看书,店老板不但不会赶我们走,而且还希望我们去他们的书店看书,因为我们现在有钱了,不仅仅在书店看书,还会挑一些好书,买回家去看。

      我很幸福,我是一名新世纪儿童,有很多读书的机会。

      看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很可怜,没有钱,连一本她喜欢的书都买不起,只能站在书店里读书。作者酷爱读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的学*。但是她也不能看了那么多的书,却连一本也没有买。我知道她穷,但是不大可能连买一本书的钱都没有。如果她有钱买,但是不去买就很不对了,如果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买书了,写书的人就不愿写了,如果写书的人不愿写了,印书、运输书和卖书的人也不挣钱了,世界上就没有书了。她可以免费看书,可是她连一点内疚都没有,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因为她亲身经历过这个事情,所以**了以后,就应该帮助那些读不起书的人读书。

      那个店员很善良,早就注意到了作者,但是他没有把作者轰走。他也没有卖作者喜欢的那本书,等她到来时拿出来给她看。我觉得他做的很对,这样那些没钱买书的孩子就有书看了。

      我觉得那个书店老板对作者这样也是有理由的,因为她都看过那么多书了,却连一本也没有买。虽然作者没有买一本书,但是老板也不能那么粗暴,因为她毕竟是个孩子啊,他可以好好跟她说。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人物描写很细致,很生动。很值得一读。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原本以为这个意思是“偷书”原来,这里面的作者,林海音她十分喜欢读书。可是那时候的她,常常光顾而不购买书本。店主发现后,大怒。经常训责和驱赶林海音。可林海音她不放弃。她常想出一些“小计划”而潜入书店,她常为了书而饥肠辘辘、腰酸腿疼。可见她是多么的爱读书。联想到这儿,我的脸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活像个半红半白的苹果。

      以前,我不懂得书的重要性,整天顾着玩,什么事情也不担忧。有时的我,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强迫,我才极不情愿,又百般无奈地去书店看书。我到了书店,左顾右盼。觉得没意思。就随便走了几圈,便拿着零花钱,跑到小吃店,吃了那些三无食品。儿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都不爱品尝智慧大餐,只会愚钝的浪费。

      读了《窃读记》这一篇课文,我感受到书籍是什么感觉和书籍的芳香,从此我要改掉这个不爱读书的坏*惯,做一个和林海音一样有知识的人。这篇文章使我终生受用。

      读完《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感受到作者是个很爱读书的孩子,但是她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从这篇课文中我还感受到作者很有自尊,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从”知趣“这个词中感受到的。当作者觉得当时的环境已经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她会放下书走出去。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被店主赶过一次后,就不敢再来了。还因为她很有自尊,不会让别人来赶她。

      我也觉得作者很聪明,为了读书,我想她是在家里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她为了读书,可以想出那么多小办法来,这更加证明作者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有这样的感觉:作者她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看书,反而要躲在墙角里偷偷地看?我带着疑问反复读了课文,可是没找到答案。没找到没关系,我设法从别处找,我在网上阅读了长篇小说《城南旧事》可是还没读完,也不能完全确定作者是不是没钱看。

      作者有一点和我相同的是:天天都读书,都爱看书,我也每天都读书,读的是《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有时,偶尔也看看闲书,我特喜欢看《三国演义》,百看不厌。

      林海音她特别喜欢看书,有时看到肚子饿了才回家,有时竟然连饭都不吃,直接把书看完再回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

      她给了我一个重要的启示:读任何书都需要耐心,不要囫囵吞枣地看。所以看书要看得透彻。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怎样看书的方法。

      看书,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不要看对我们没有益处的书,例如:漫画书等,也要多读《大学》《论语》等中华名著,才能使*文化立于不败之地!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林海音写的《窃读记》,这个题目使一个个的问题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像林海音这样国家级的大人物小时候为什么要窃读呢?我读完了这篇课文才恍然大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家境贫寒,买不起书,就每天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感到书店,到傍晚才回家。她品尝了窃读的酸甜苦辣,表现了林海音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求。

      文中我最欣赏国文老师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吃饭长大是身体的物质需求;读书长大指的是精神的成长,心灵的成长。想想看,也的确如此,只有知识和智慧共同成长的人,才是健康成长的人。我们每天都必须吃饭,也必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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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诗经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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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诗经》读书笔记

      《诗经》读书笔记

      每到夜阑人静的时候,凝眸窗外明亮的灯火,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渐浓的夜意里归于放松。一本《诗经》,一杯清茶,这个夜,就这么地染上了淡淡的书卷气。 关关雎鸠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千百年前那位伫立苦思,望穿秋水的男子的形象,渐渐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在河畔痛苦而又心醉地守望。“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她采摘荇菜时的倩影,伴着还未消散的雾气中一对对雎鸠快乐地啼叫,朦胧了男子乌黑的眼眸。

      作为《诗经》的开篇之作,《关雎》代表的是一种已经被遗忘在了历史的拐角处,被掩埋在现代人追求浮华的灵魂深处的纯粹。当我读到这首小诗时,怦然心跳的感觉是那么地清晰,仿佛自己便是那位顾盼东西的守望者。我想,这应该就是这首小诗之所以能够如藤如蔓,萦绕在读者心中的美丽所在。一字一句,简短易懂且朗朗上口,即使是我这般年纪的也能诵读得抑扬顿挫。可是,这简单的字句之后,却隐伏着一种令我半懂不懂的绵长思绪,恍惚间由书页间逸散而出,潜入我的衣袖之间,再也排遣不开。

      反观如今从荧幕到现实,层出不穷的“多边形恋情”,红男绿女开口闭口的“我爱你”,还有车载斗量的花言巧语,满山满谷的欺诈谎言,再到市面上“剧情不够,爱情来凑”的所谓“新潮”小说……我在这个“爱情自由”之声响彻天外的社会里,竭力想要紧握住那种纯粹的相思最后的幻影,可惜却之觉得满眼灯红酒绿,内心却茫然若失。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曾经修订过诗经的孔老夫子如是说。那是一种如玉一般的美,色若羊脂,如切如搓,如琢如磨。

      我想我已经找到梦境中声声鸠鸣的源头了。生死契阔

      西周后期,自王室东迁以来,周朝天子便失去了对诸侯的感召力与控制力。本来就不十分稳固的和*局面一下子便土崩瓦解。各地群雄逐鹿,争相割据称王,大大小小的诸侯国之间存在的只是狼与狼之间的关系,各国之间以强凌弱,以众暴寡。战争,使千千万万的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而那些幕后的操纵者们,则正用无数年轻战士们的鲜血作祭品,供奉着自己日益膨胀的野心。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击鼓》正是一位远征将士悲怆的天问。

      “从孙子仲,*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仲。”战士在将军的带领下征战南北,一个鲜活的生命,成了统治者手中的一枚小小棋子。在这场无休无止的战争之中,战士凝望着天空向着他的故土飞去的一行大雁,瞪圆了怒目。

      “爰居其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余林之下。”眼见得征战太久的将士们个个苦苦思归,军心涣散,一路上疲于奔命,连战马也丢了,军纪松散,直如逃命。但战火还在蔓延,军队还在征尘中前行,统治者丝毫就没有考虑过士兵们的心情——毕竟,棋子是不应该有太多情感的。

      战士在漫漫征途上,无力地前行着,他的'心却痛苦地皱成一团。还记得,在他出发之前,他的妻子为他送行的场景——故乡的土壤泛着一种芳香的青草味,于风中梳理着长发的杨柳还刚刚展开嫩绿的新叶。二人心知这次出征吉凶难卜,但他却以战事将会很快结束为由,故做轻松,宽慰已经心如乱麻的妻子。在这生离死别的时刻,远方,集合的号角似乎已经吹响。

      他牵过妻子的手,一双还未起老茧的白皙的手,“与子成说”,郑重地立下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答应就这么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

      一阵风沙吹来,敲打着战士铮铮的铁甲。他骤然从回忆堕入现实,心中不由得无明火起:“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唉,那柳阴下的誓言里说的是自己很快就可以和心爱的人聚首。那知,这场看不到尽头的战争是不会让我活着回去的,统治者让我长期服役,一点信用也不讲!

      ——我们这些*往往觉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多么美好的誓言。可惜,不知又有几个人知晓这句浪漫的誓言之后,有着一颗怎样归思如焚,怎样悲怆苦痛的心。

      见鸳鸯独活于世

      当诸侯们为了权利而打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的时候,神州大地却浸泡在了血与泪之中。《葛生》一诗就是描写的一位战死者的妻子凄婉地悲歌。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青青的葛藤啊!从这大地的怀抱之中生出,覆盖在荆条之上;蔓生的蔹啊!生长在这荒野上,覆盖在这一片空旷的土地上。他们互相缠绕,互相搀扶,多像夫妇之间的相依相伴。而现在,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你在那个冰冷的坟墓之中孤单地躺着,难道不觉得孤单吗?语气柔软处,仿佛在深夜之中,于丈夫亡魂之侧耳语。这种口吻,若是对生人诉说,或许应该归为一种惦记;而在百年前那个凄迷的夜里回荡,却又是那样一份痴情,是那么的凄美,又是那么的悲凉。

      “夏之日,东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既然人鬼殊途,鸳鸯独存,她也便不对生活抱有什么希望了。她活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希望,就是百年之后,能与自己的丈夫同居一穴,就这么终了一生。 可惜,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不知道今后还要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呢。 忽然之间,一句苏轼悼亡妻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篇二:诗经读书笔记

      《诗经》读书笔记

      春秋战国时期,旧的社会体系行将瓦解,新的社会秩序尚在探索中,时人惊呼:周文疲敝,礼崩乐坏。在这个有序、无序不断转换的历史时期,思想界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基础之上,中国各地涌现了各种民间民谣,后经孔子圣人之手点滴积累修整,终成《诗经》——我国第一部一诗歌典籍。

      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500多年间的诗歌305篇。具有高度的艺术成就,是我国诗歌发展的源泉,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的诗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堪称中国古代文学精粹。诗经的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并真率的表达思想感情,具有较强的现实主义风格。其中多处运用赋、比、兴的手法。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给人的感受,就像是一汪清泉,清澈见底,毫无杂质。我们只有静下心来慢慢品,才能够真正的体会到它所要表达的思想。

      读诗经可发现,它的题材多出自这三个方面,分别是描绘爱情与婚姻的诗,这类在诗经中居多,具有浓郁的抒*彩,同时也是艺术价值最高的部分。其次是鞭挞社会现实、反映劳动人民生活场景的诗,这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要的历史价值。最后一类是有关上古神话传说、英雄事迹的诗,它成为了我们了解上古社会的珍贵资料。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孩提时代的我们就开始诵念这些朗朗上口的诗歌,虽不知其诗经本源,但是对于诗经也多少有所涉猎。诗经对我们的影响是深刻的。根深蒂固于每个中华儿女的心中。千百年来,诗经的光彩依旧靓丽夺目。其至高至极的地位从未随时间的迁徙而有所变更。

      除此之外,诗经的文学造诣亦是极为玄妙。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人的*睿智。读诗经更能让我们明智。诗经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名言、要义和故事三部分。其中 各种名言“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等亦文辞曼妙,意境邃远都是历来所被称颂的佳句。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有些词句比如“窈窕淑女”“投桃报李”等等不仅被历代文献所引用,而且至今仍为人所熟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名言”,同时也说明这些诗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自古以来,有许许多多的圣人贤者将诗经奉为堪史要典,诗经带给我们的,并不仅仅单纯是优柔的词句,或唯美或悲凉的爱情抑或生活故事。而是具有更深层次的文化意义。它所表达的古典浪漫现实主义情怀是基于现实历史背景之下,透过诗经这层薄纱我们不仅能发现当时社会背景条件下人民的生活现状,更能感受到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社会文化氛围人民群众思想等历史线索。诗经不同于史书的是它从另一个方面向我们充分展示了春秋到战国年代的社会面貌。它用简短朴实的语言,熟练的表达技巧,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古代史实长卷。这亦是诗经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在现如今文化泛滥的年代,各类文化层出不穷,面对这样一个文化大浪潮,对于中华璀璨文化蕴含的挖掘与学*更我紧迫。读史使人明智,读诗经使人明智又明理,它教给我们的是中国古代的整个文化大背景,小小的一本书承载的是无数深厚文化哲理,诗经不愧为中国第一诗歌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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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猫》读书笔记

  • 《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是猫》读书笔记(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是猫》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以犀利的笔锋,强烈的讽刺了日本当时的腐败社会,读者只要细细品读,一定可以品出作者寄托在这本书上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吧,请仔细看。

      文章站在猫的角度上,俯视日本社会的风尚,粗暴、邪恶似乎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代名词。但是,作者一人是绝对不能改变日本的,所以,作者把这种思想寄托在这本书上,希望日本看到它,可以改邪归正,与别的国家可以友好相处,这是作者最大的希望,可惜这个梦想还是没能让日本改变,我们感到十分惋惜。

      在《我是猫》中出现了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大部分都与当时日本的社会风气惊人的相似,都是贪婪的化身,虽然有一些人相对来说比较善良,但是贪婪、无知还是这些人的特色。

      《我是猫》笔调诙谐,乍看上去像一篇笑话,再细细品读,发现它是一把利剑,刺得我们心痛。

      这就是《我是猫》,希望大家也来感受它的滋味吧,别的就不多说了。

      按照*人的认识,明治维新是把日本从一个具有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分化出去,为亚洲第一个*代工业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度,*文人所期待的就是,也在*复制一次维新运动。事实上,*历史上真有一个“百日维新”。

      我们对于日本的明治维新,给予了正面的进取评价。可是本身在这个历史时期生活的夏目漱石,他以《我是猫》,表达了与我们的一贯认识不一样的意见。

      在社会巨变时期,人们的思想与认识需要有一个从不适应到缓慢顺应,同时实现新文化构建的发展过程。并且,最初社会舆论会严重对抗,以为这种演变是不为本国文化相容的;说重话的人,以为这是离弃祖宗文化。

      夏目漱石,以往在英国留学,他对于发生在欧洲与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两者的不一样有所认识。他以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是内化的产物;而日本引进来这个资本主义,是外来的,自然与原有的文化根底有所冲突。

      这个确定,不简单。大家阅读《我是猫》,以为这是名著,作者极有才华,却不能看到那只猫的智慧,都是作者赋予的。它是作者的代言而已。

      经友人推荐,我看了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我是猫》。读完后,掩卷长思,感悟甚多。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被拟人化的猫儿,无名。在经历一场生死劫难后,它来到中学教师苦沙弥家。苦沙弥为人懒散、固执。一从学校回来就躲在书屋睡大觉,苦沙弥的兴趣广泛,却一事无成,他常和一些朋友如“理学士”、“寒月”、“美学家”、“迷亭”等一齐谈古论今,吟诗弄文,卖弄风骚,而这一切,全被猫儿看在眼里,不时加以嘲讽,因为金田女儿的婚事,苦沙弥遭受无端辱骂,老同学铃木也上门警告,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还到他家门前肆意少闹,但猫明白一切都是金田夫妇搞的鬼。猫经历了这么多人与事,感到很苦闷,想喝点酒散散心,不料喝了半杯啤酒后,晕晕乎乎中不慎掉到了水缸中,淹死了。

      此书构思独特,以“猫眼看人”的角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小资分子,鞭辟入里的剖析与辛辣,入木三分的讥刺,十分巧妙,不由令人拍案叫绝、大快人心,故事十分趣味,既有猫的特征,又有人类的情感、观察力与思考的本事。它能够自由自在的进出,无拘无束地思考,随心所欲地调侃,把人引入一个奇特的天地,享受到一种奇妙的阅读情感。

      大黑是一只寄居在车夫家却不明白天高地厚的肥黑猫。大黑认为车夫和教师这两种职业相比较的话,“肯定是车夫了不起”,理由是车夫比教师长的壮实。这么个理由估计全人类都要不一样意了。“咱家”对它的态度是“敷衍”的“恭敬”,真是好一只世故的猫头!但这只吹牛的黑猫也是相当可爱的。“只要在他的威风面前表示心悦诚服,喉咙里呼噜噜地打响,表示洗耳恭听,他就成了个最好摆弄的猫。”这黑猫明显的受到车夫主人的影响。但即便是这么俗不可耐、欺软怕硬、不学无术的猫也有着不赞同主人的说法:“再怎样卖力气捉老鼠,能像人那样吃得肥嘟噜的猫,毕竟是举世罕见哟!

      人们把猫捉的老鼠都抢了去送给警察。警察哪里明白是谁抓的?不是说送一只老鼠五分钱吗?多亏我,我家主人已经赚了差不多一元五角钱呢。可他轻易不给我改善伙食。哎呀呀,人哪,全是些体面的小偷哟!”这不正是那些忍气吞声被资本家剥削的还未开化的工人阶级真实的心理写照吗?这“体面的小偷”正是那些榨取剩余价值的却表面光鲜的'资产阶级的最佳称谓。

      邻家猫杂毛哥也是个很有意思但只出场过一次的主角。它是律师家的一只猫。它评论人类“不懂所有权”,人类还会“脸儿不红不白的”“大模大洋地抢走”食物。说到这我发现了一个趣味的现象。如果杂毛哥与白猫大嫂的家居环境换个地方的话,那么该小说真是太有远见性了。也就是说如果是军人家的猫说出这么一翻惊世之语,真是作者深刻地历史见地呀!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几乎全盘采用了西方的文化和科技成果,如同一只蚂蚁要吞掉一只大象;国内资源的贫乏,根本远远不够接纳西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只好走对外扩张的道路。二十几年后*大肆侵略*、蹂躏我们的国土。试想,日本军人家的一只猫尚能有如此见解和*意识,而帝国主义军权的日本却无法释怀。真是极大讽刺!

      当然,很多人会反驳我的观点,认为这个小细节也许只是作者无意安排的;但我想,就算作家在这没有明确提出日本社会存在根本问题,而是需要等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验证,作者对当时社会状态的深刻理解和透析的本事是无庸置疑的,作家所具备明敏锐的社会感受力也是特定历史条件给予个别人物的。此时的作家,应当说,至少也是隐约地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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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着》读书笔记

  • 活着
  • 《活着》读书笔记(精选31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活着》是我爱人推荐我的,从我们相识到相知、相爱、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身上每一处都彰显着活着的精神,我们在聊天时,她也经常对我说,人只要活着,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活着就好。我是含着泪把这本书读完了,心情百感交集。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福贵的一生是*常的,但却给人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经历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生命中有太多的事情我们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我们都要活下去,为了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我们的职责。

      活着便是一种幸运,亦是一种勇气。

      那纸醉金迷的城市诱惑了多少清澈如水的眼眸,那人潮暗涌的街头污浊了多少明亮如星的心灵,那炙手可热的名利扰乱了多少坚定不移的方向。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纵然世俗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但能否走下去却是自己的事。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陈述的,活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在那个世事更替的时代里,福贵由地主到败光家产,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都不能忘记迎接明日的太阳。

      世上的人就像各种植物,有的是荒漠仙人掌——艰难求生;有的是沙漠绿洲——今日虽好却不知明天是否就存在;有的是藤蔓——攀附于参天大树;有的是胡杨——孤立于大漠却将种子撒向四方;有的是高山古松——淡然望着脚下的灼灼凡世。人们以各种姿态活着,时而*行,时而相交,然后绽放出不一般的光彩。

      福贵的一生起伏跌宕,从富足到穷困潦倒,从玩世不恭到懂得珍惜,他失去后拥有了,又在拥有后失去了。父母亲、家珍、有庆、凤霞、苦根、二喜一一离去,就连患难共渡的春生也受尽苦难。最终,曲尽人已散。他只有和他的记忆、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为伴。黄昏日下,他和他的牛相依,他卖力的吆喝,为了给牛它不是一人的错觉。其实是在给自己一个错觉,家珍、有庆他们还在。

      我折服于作者朴实*淡的语言给我内心的震撼力,折服于福贵艰苦的一生,折服于旧*所经历的那段历史,我折服于那一片黄土上的每一条生命,折服于活着本身的魅力。

      尼克·武伊契奇,一个生而无四肢的残疾人,以顽强的意志,特立独行不为世俗的心,创造出一个残疾演说家的奇迹。他是为了活着本身而生活,这么一颗纯粹的心,走出了云雾,拨开了生活的本质——活着不为什么,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

      *静下内心,左右看看,你是否有这么一颗单纯的心,是否在生活的枪林弹雨中每一步都为自己而迈,是否看清了活着的真谛?

      为了活着本身,俗世不会阻挡前进的步伐,不会扰乱理性的思绪。生活依旧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死亡构成了福贵一生不间断的悲剧:儿子有庆死于强制给*的女人献血,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大出血,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死于吃豆子撑着了,这些死亡谁也预料不到。只有他的父亲、母亲和妻子家珍死得尚且自然。

      浓缩在福贵身上的无尽苦难看似是命运的戏弄,自从败家开始,他的命运仿佛是被死神安排着:自己被抓去当壮丁,结果母亲因缺少照料而死亡,女儿也缺乏照顾而变成了聋哑人。而他自己不止一次与死亡擦身而过,在战场上,犹如子弹呼啸,带给他种种锥心的痛和可怕。最后士兵们都死了,成千上万的尸体横在他面前,只有他和春生幸免遇难。上天终究还是眷顾他的,不忍去触碰他那颗鲜红的心,所以他幸运的活着。他从军队回来之后,由于贫困,家珍积劳成疾而亡。儿子给*的女人鲜血,却被大量抽血而亡……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

      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

      从表面上看,这一切好像都只能归结于命。而事实上,这些悲剧归根结底来自动荡的社会,不正常的历史,在这个扭曲的年代里,在残酷的历史面前,贫苦的个体生命注定不会有好的前景,死亡便仿佛应运而生。在那个战争的年代,福贵是一个象征,他是贫穷百姓缩影,背负着诸多的厄运和沉重的历史悲伤。在那个灰色的年代,创伤充满了整个社会,历史把人类所能承受的所有不幸都压在*百姓身上,因而他们的生命也才显得那么脆弱。

      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的老人,站在老黄牛旁,絮叨他这一辈子的故事!他是多么的无奈,面对亲人的死,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没有血泪的控诉,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叫喊命运不公,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忍耐和坚强的意志,这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着一切的悲痛,以致再大的苦难降临,福贵也能将他无声无息地消融在包容之中。生命是脆弱的,生活是残忍的,眼泪是没有用的,而惟有一颗坚定勇敢的心才是永远不老的。在福贵心中,这个世间无所谓无望,他活着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的亲人死了,生前他们相依为命;死后,福贵知道,不管他死去的亲人化作了泥土还是化作岩石,这都与他无关了,他只有好好的活下去。福贵一生经历种种生与死的转换,他向死而生,在死亡的边缘唤醒对生的渴望,顿悟生的价值与宝贵。在残酷的生活里从容。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对死亡的麻木。其实,我想他是在用沉默的方式思考生与死。他懂得了死亡是每个人最终的归宿,而生存是通往死亡的一条路,或许这条路上险象环生,或许**淡淡,但他依旧在以各种方式考验着活着的人,福贵,他经得起这种考验。在残酷的、不稳定的生存中,福贵也变得越来越坚强,忍耐。福贵顿悟了一切的苦难,在对苦难超强的忍受中,显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作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出生在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你年报道的那位为钱财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拿了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逼迫去打仗到遇到*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读《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我读完《活法》的第二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机缘巧合,先读《活法》后读《活着》,感觉总有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觉得即使人生没了未来,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即使一无所有,也可以有活着的希望。或许你们看到的是一个悲剧,但是我看到的是一个竭尽所能生存下来的精神,所以我并没有感到很悲伤,只看到了一段沧桑的人生与活的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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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幻城读书笔记(精选9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幻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得读《幻城》的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块大陆上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不要,其实他对依赖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在看到散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时光的裂缝与罅隙中,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温柔也最残酷的囚禁么?反反复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每次的感觉都不一样,每次的心境也都不同。这是《幻城》里的一段话。当时看这个的时候还很小,这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从幻城的第一章——我的名字叫卡索……起,我觉得凡世是这样的萧琐。整日想着那样的日子降临。直到读完了不是后记的后记之后,我才颇有了些感触。在幻雪的帝国里,难免有着尊贵和下jian。释起初是让我怜爱的,不过就是因为身份和实力,毁灭了一切。可是当卡索在幻影天用寒气缭绕的三棘剑刺过释的时候,我却有些黯然。这就是我最为憧憬的世界么?红莲绽放了大地,火光冲天,在心头难以抹去。可是还记得封天在长街尽头的身影,已经迟暮,脸上确总是带着对王鼓励的笑。当年雪雾森林里的婆婆未曾老去,红莲终将绽放,命运之轮即将开启……卡索成了最孤寂的王,整日对着屋顶的明月放歌。唱着独角兽上的犁落,唱着鱼人宫殿里的岚裳,唱着抱在怀里安逸地唤他“哥

      响了最是妖娆的葬曲。星轨死在了祭星台,让我耿耿于怀。记得当乌鸦,凤凰都陨落的时候,西方护法现身,我始终告诉自己那不是星轨。星旧后来的毅然也让我哭笑无泪。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些时光却忘却不掉。可是那样是真正的自由么?记得在听竹轩的院落里,潮涯在一旁抚琴,为一切失去的灵魂一遍遍奏着安魂曲,直到灵力不支。皇柝沉默不语,樱花树因为凋零剩下的最后一瓣花叶落上他的肩头,他却没有支起幻术屏障。这又让我想起了释,在凡世的日子里,在幻雪帝国的日子里,大雪一落就是三百年,他却从来不用幻术挡住这纷纷扬扬的雪花。只因卡索曾经不用屏障挡雪的*惯。释杀掉了许多人,都是不该死的人,可是我到最后才知道不是他的错。也只是因为卡索曾经说的要和释隐居一世,不受凡事的喧嚣。所以,卡索的皇位让自己改变,让自己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一切一切。可是他却没有感觉到,就只能孤守自己的帝国。从那以后,释死了以后,他就没有笑过,也看不到释灿烂而又邪气的笑,听不到犁落双手交叉跪在他身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不能再亲吻弟弟的额头,不能再跟樱空释流亡于凡世间。

      这让我又想起了那个梦境,是那样绚烂又美丽。前世的散雪鸟为了炼洇石囚人的自由,将自己的血染红了整个石壁,囚人也带着那万斤重的巨石落入海底。还记得在那时的囚人说,如再一世,他想成为幻雪帝国的王子,冷漠孤寂,却可以自由一世。还记得释死的时候,幻影天绽放了妖艳的红莲,所过之处温暖如春,“哥,请你自由的歌唱。”……西方护法的那个凡世血腥而又真实,在那里死了很多人,他们原本应该快乐的活下去,可是却逃不过厄运。我总是在想,一切是不是因为卡索?他的一意孤行。见到了渊祭,她说的话根本就是诳语。可是卡索却相信了。我在想,难道释只是人偶?是一把泥土么?卡索是不是有些,绝情?可是他注定孤独的等下去。从神山回来,原本守护在他身边的人回到了自己的领域。直到,那几个人的重生。剪瞳,离镜,罹天烬。卡索居然可笑的把剪瞳和离镜的身份认错。竟然把离镜认为是犁落,她可是曾经为她的王掌灯的小鱼人岚裳啊。呵。可是卡索永远也都不能知道了。

      记得读了《幻城》的第一遍是20xx年的最后一天。依稀记得当初怎么也不肯看。在哥哥的劝导下,翻了第一页。然后,泪水肆无忌惮的在我脸上横冲直撞,只因上面一句话:我匍匐了一百年,微笑着焚烧了一百年,/只为等待与你灰飞烟灭的重逢,/因为你的快乐,/是我生命的全部信仰。

      冰海的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在这块大陆上进行无止境的恩怨情仇。

      我看见郭敬明把自己的忧伤用文字砌成塔。然后躲在塔尖,用他的忧郁,他的善良把自己牢牢围紧。头埋在双膝,像小孩子一样,突然很伤感地哭泣,突然很明媚地微笑。于是,我们在塔底手忙脚乱地接住他的泪滴、笑容。有时候,他固执极了,固执地微笑,尽管微笑掩饰不住他的忧伤;固执地叫我们不要上来,其实他对我们十分依赖尽管我们也是孩子;固执地用忧伤与美丽希望深深地困住自己,尽管他对自由有着无穷无尽的.牵挂。

      我们跟郭敬明在他文字中遨游。我们笑着、哭着、*静地看着,看着释被卡索紧紧地抱着,释的血变成了火焰般的红莲,四处蔓延;看到梨落在雪中下马,跪在卡索面前,说:“王,我来接您回家。”看到岚裳还是美人鱼的时候,每夜看着卡索寂寞的身影……然后,我们像小孩子一样,难过地哭了。我们蓦然惊醒,从那个忧伤的梦中惊醒。坐在阳台上,面对繁华的世界,面对飘浮不定的云彩,面对渐渐西沉的夕阳,泪流满面。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这两日,我读了一本玄幻小说,小说名字叫《幻城》。

      书中主人公卡索和他的弟弟樱花释之间的友情十分的深厚。卡索为了保护他的弟弟用幻术杀死了一个人,他们流亡在凡世30年,在一场大火后火烧伤了樱空释的眼睛,而卡索知道那场大火是樱空释放的后,并没有去责怪他,樱空释为了让他哥得到自由,去学了火族的幻术并去取得皇位。当卡索听到婆婆对樱空释的怀念时,感到一阵阵尖锐的忧伤从心脏上划过。卡索从释的梦境挣扎着醒来时他泪流满面,压抑而膨胀的难过,从胸膛涌出喉咙,眼泪象滚烫的火流过面颊。

      前世时卡索是一个因触犯禁忌而被囚禁的巫师,樱空释是一只霰雪鸟,霰雪鸟为了那人的自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头撞死在那岩石上。

      蝶澈和她的小哥迟墨情谊也很好,她为了不让小哥哥迟墨饱受痛苦便将他杀死,便犯了法典而被王罢免了她的巫乐族的王位。

      星旧和星轨之间的感情也非常感人。星轨为了能让他哥哥在他250岁之后依然看见他,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和被别人唾骂的危险,义无反顾当上了西方护法,司暗杀。

      可见呀情谊是多么可贵啊,但我们许多人往往就是被一个情字遮蔽了双眼!

      “哥,请你自由地……”故事就是由这句话拉开了序幕。

      冰族、火族、幻雪神山。生离,死别。在生命繁华的尽头命运如同交织了一张大王,网住了悲伤后那朵硕大的花。卡索,幻雪帝国的王,在游戏之后只剩下怅惘,命运关上了生命之门,最终,只带走了那个幻灭的梦。释,卡索的弟弟。为了哥哥那个永不可得到的自由,最终死在了哥哥的剑下。血如红莲般盛开,那句叹息“哥,请你自由地……”在长空中蔓延着。书的结尾是卡索对释说:释,原谅我,没有等到你。

      卡索,樱空释,岚裳,星旧……他们都被命运开了玩笑,年华葬类。亲情,友情,就在繁华后沉沦……

      《幻城》是以亲情为主题的小说同生共死,并肩作战,追寻自由。不过,结局终究是个遗憾。我在《幻城》里遨游,发现时光飞逝得那么快,每当开到释和星轨的梦境时,我总是哭得一塌糊涂。《幻城》同时也告诉了我们,这个世界是有阴谋的,善良的背后是一场悲伤的葬礼。惟有亲情这朵美丽的花,在生命的最终章依旧盛开在颠峰之上。

      《幻城》,一部旷世之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凤凰的挽歌,还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心灵的一次洗礼。彼岸边那只孤独的霰雪鸟还在悲伤的绝唱。卡索,你还在樱花树下叹息吗?释,你还在为王追寻那不可得到的自由吗?饕餮早已停止了哭声,天空已不在变蓝,曼佗罗蔓延着死亡般的黑色,鸢尾已斩断了前世的缘,悲伤即将上演。

      迷离的月色中,是一场华丽的游戏,游乐园里,旋转木马早已停了下来。夜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一切只不过是命运开了个玩笑罢了……

      满西楼风又起,枫红水绿,流浪往事里。

      昨夜沉香应犹在,我自狂歌,夜色深处笑几许。

      修道红尘多艰辛,憔悴斯人,长剑破空乱马蹄。

      谁留意,豪歌飞处,尽是强笑泪青衣。

      ——题记

      又一次看完《幻城》,终于发现自己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那种空灵而且弥漫着淡淡哀伤的文字。很虚幻,就像月神手中用月光凝成的剑一样,仿佛轻轻一掸就会消逝在风花雪月的虚无和缥缈中。然而月光也可以是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它最善于穿透人们的心扉,撩起氤氲一样模糊的雾气。雾中不一定有实物的存在,因为雾本来就可以化为各种形式,身在其外,觉得里面包罗万象,无奇不有;可是渐渐融入其中,往往又觉得迷惘。

      不知在夕阳淡去的时候,卡索是否叹惋喧嚣后的宁静,看风吹破河流上的灰色,撞入夕阳的怀抱;是否盲动在温柔的光线里,看到如自己一样的影子不断地拉长,映在时光的明镜里;是否归复于这宁静的时刻,朝圣夕阳死亡后,灵魂显圣如其知己一样漫天闪烁的星宿。

      这里总是冬天

      里面住着一些好看的人,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爱。雪花和黑剑一样锋利。忧伤像失重的围巾一样缠住人们的脖子,人们错愕地抢起这团不断勒紧的温暖,听到一些希望在断裂的声音。故事里的一切都这么阴差阳错,所有的都是个错误的轮回,前世未完结的梦无法弥补的缺憾,今世还不清,扯不断。可是,没有人要离去。故事继续上演着这波光潋滟般的梦境……

      这里的爱无限

      信仰,是被风雪擦亮的忧伤,无法触及却早已沉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深蓝。每个人都和这种信仰擦肩而过,并且被它擦伤。在孤独的风里游离和飘浮,所有曾经做伴的人都倒逆着卷进三月的桃花和蒿草里,那个我们不能再遇见的春天。“哥,全世界除了你,别人都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毁灭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当听到樱空释对卡索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空前无力的眩晕。我不明白为何一个弟弟会肯为自己的哥哥做这么大的牺牲。到底,在他眼中哥哥撑起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甚至,为了他哥哥——他心中惟一的神,颠覆整个世界也在所不惜。我突然想到了星轨对星旧,还有蝶澈对迟墨,他们是否也是用这样一种心情来看待各自的哥哥,如同看待大旱三季里惟一的雨水一般,在断开一千里的命脉里固执着传承。夜夜夜夜,在她们的瞳孔里逐渐放大,逐渐雕刻。烧尽天空,露出阴霾。我至今都无法忘怀的是,当樱空释流尽最后一滴鲜血,微笑着亲吻卡索的眉毛。他说:“哥,请你自由地……”我久违的泪水又从眼角悄悄滑落。

      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游戏

      游戏,多么玩味、残酷的词语。当前世为了卡索死在樱花树下的岚裳出现在她日夜思念的王面前时候,王竟然把她错认为梨落。而剪瞳那个对卡索致死不渝,那个被封葬在深海宫的梨落。今世却永远失去了卡索的爱。卡索错误认为她就是岚裳,那个让他心怀歉疚的岚裳。最让卡索心痛的是樱空释,那个他最爱的最依恋他的弟弟。他变成了火族的小王子是罹天尽是与他不相容的敌人。漫天的樱花雪无休止飘落,当卡索和他都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太迟,当卡索向他无力地伸出手,释抱着卡索哭着说:“哥你为什么不等我回来。为什么!。哥,你终于可以自由地。”血液流过,红莲心碎着绽开。

      一切都象操纵在渊祭手中残酷的幻境,一切像是对卡索对幻雪城一个轻蔑的无情的捉弄,当关上城门的那一刻,谁是谁的救赎,谁又是谁的劫难?或许这时我们的孤独和忧伤都得到了纪念。天还是寒,可是心里却有种不言而喻的温暖。不知不觉中梦境已经进入了尾声。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地付出!

      我不得不说《幻城》是一本充满了离别愁绪的一本书。而郭敬明更是用那一种细腻尖锐的笔法把人物塑造的淋漓尽致,这些优雅的文字中透露着淡淡的悲伤,令人心痛至极。

      初读《幻城》它让我有无线的遐想。我真不知道幻城是否是一个飘渺虚幻的世界,它不曾在人们的心里活过。但并非如此,在这本书里也流淌着他们对凡事的渴望,对完美的追求……这本书里也有酸甜苦辣,也有七情六欲……它完完全全就塑造了一个现在的世界,只不过用一本书把它写得透透彻彻,没有半点遗漏。它写出了一个人心中的呐喊,一个人的心声……《幻城》这本书它伴我走过了3年。在每次伤心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伤心。在每次委屈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受的委屈更多。在我很痛苦时,我会把它翻开看看,因为书中的人们比我更加痛不欲生。

      卡索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完成一个信念。他要让他的弟弟复活,但他也永远也没有想过,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多少努力也汗水甚至会付出自己的生命。卡索爱他的弟弟,在杀死樱空释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让我不在被这刃雪城困住,为了给我自由。释和我一样,都想给给对方自由,但这却迎来了一个误会。在让释复活的过程当中,我都会十分想念释,但我知道我一定会让你复活,等待着重逢的那一天,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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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谁含愁独不见

      ——读《唐诗三百首》(孙洙编)

      诗者,兴盛于唐,故后世以“唐诗”为大。清代孙洙因当时通行的《千家诗》“工拙莫辩”而采选编辑了《唐诗三百首》,广为流传。三百余首诗,或取之情真意切,或取之语言工丽,或取之音韵和美,为世人展现了由诗谱写的唐朝乐章。

      大唐自乱世中崛起,太宗时期对外战争频繁,征戍是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部分。不少的佳作,都是源于诗人对离别的描写、对故乡的思念、对祖国的忠诚和对未来的期盼。如沈佺期之“为谁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如宋之问之“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无不使人叫绝。

      唐初有开元之治,有张九龄这般“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的贤明高尚之士,却也免不了受到“可以荐嘉客,奈何阻重深”的对待,被李林甫、牛仙客之流排挤诽谤。

      边塞诗人岑参,诗句雄浑豪迈,笔力刚健,与高适并称“高岑”,代表唐诗中的边塞诗派。但就是这样一个多年生活在塞外,能高咏“君不见走马行船学海边,*沙莽莽黄入天”的男儿,也有“誓将桂冠去,觉道资无穷”的抑郁情怀。

      善于边塞诗的七绝圣手王昌龄,却并不提倡战争。他同情“从来幽并客,皆共黄沙老”,批评“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哀悼“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最爱那首七绝:“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不知愁却见愁。

      著有《黄鹤楼》和《长干行》的崔颢,也曾“借问路旁名利客,何如此地学长生”,大叹仕途坎坷。

      王维在山水田园诗上的成就无人可比,其诗句中体现的洒脱与自得,受到很多人的赞赏。但事实上,王维并非全身心投入隐居,他仍在朝中为官,只是在蓝田南山置备有房产,半官半隐。早年他仕途不顺,安史之乱后险些被皇帝当做叛徒治罪。还好有弟弟王缙为他求情,皇帝才从轻发落。也就是这之后的诗,大都表现对精神解脱的渴求,主调消极厌世。若说喜欢,王右丞的`诗真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行到水穷处,坐看云

      起时”、“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等等,哪个不是美不胜收。可惜食君禄而不为君忧,可谓是愧对了年轻时的抱负。

      和王维比起来,孟浩然算是一位隐士。孟襄阳之山水诗不比王摩诘差。但这个长年隐居鹿门山的人,更多时候还是表现对友人的思念,和自己的孤寂。所以不难想象这位诗人写下了“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这样对官场表示渴望的句子。不论他对仕途表现出多么大的反感,到底还是因为他求官不遂。后来受到张九龄启用,他仍是出仕,做了一个从事。

      唐诗万首,李杜为尊。诗仙李白绝对是家喻户晓的,小孩子背唐诗大概也都是从“床前明月光”开始。作为教科书上的风云人物,李白在官场倒并不得意。但他与大多数诗人一样,都希望入朝为官一展宏图*步青云,自“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可见其豪情壮志。而“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更是风流倜傥。我也一度为李太白的豪饮而绝倒,认为能“斗酒诗百篇”才叫喝酒,否则就是在糟蹋酒。书中只录《月下独酌》中一首,但其二中的“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更让我觉得杜康酿酒,就只为了这个男人。可惜就像世人误以为“上船”就是“登上船只”一样,李青莲的豪迈也被误读。盛传的“贵妃磨墨力士脱靴”,并非是藐视*的表现。如果他藐视*,也只是因为他不是*罢了。李白一生,空有一腔热血,并没有在政治上做出任何建树。留给*的只是他“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诗句——又或者,只是穷极无聊,写诗发泄。我绝对是喜爱他的,因此才觉得他可怜。另外,“不上船”指的是敞开衣襟,不系上扣子。《康熙字典》有记载:“衣领曰船”,“或曰衣襟为船”。

      而另一人杜甫,要说的就少多了。人称“诗圣”的他,让人第一想起的并非他的诗句,而是他端坐远眺的那张画像。这位一生多灾多难的老先生,笔下诗句大多是描写人间疾苦,抒发忧国忧民。虽被称“诗史”,但鲜有人爱,毕竟还是《长相思》比《兵车行》更富浪漫主义色彩,更惹人喜爱。对这位“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的老先生,只剩惋惜。

      唐诗之美,绝非庸人三言两语可以尽述。还记得高中时,学的最好的是语文,但语文卷子里得分最低的就是诗歌鉴赏。让我写出那些死了几百甚至上千年的人的思想感情,曾经一度令我抓狂的想撕掉卷子。当初为了拿到分,读了无数诗词,还把打动我的全部抄下来。抄着抄着,就真的爱上。后来也不在乎得多少分,在别人背《高中生必背50篇》的时候,我拿着我抄的满满一本子,反复诵读。

      如今也不用再在乎那些家伙的思想感情,却被俗世迷得乱成一团,很少再翻阅。但那个本子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当我真正找不到依托的时候,翻开一看,读到那些被尊为神的人或为功名利禄或为红颜知己动了愁吟,就还明白,世间的人和事没有完美的,既然有人能愁的如此美丽,为何我的欢乐不能。

      为谁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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